fidic合同风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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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合同风险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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谢谢大家!
▪ 近因原则的里程碑案例是英国 Leyland Shipping Co.Ltd.v.Norwich Union Fire Insurance Society td.一案。1915 年 1 月 30 日,Leyland公司一艘货船“艾卡丽亚号”(Ikaria) 被德国潜艇的鱼雷击中后严重受损,被拖到法 国勒哈佛尔港,港口当局担心该船沉没后会妨 碍码头的使用,于是该船在港口当局的命令下 停靠在港口防波堤外,在风浪的作用下该船于 同年2月2日沉没。Leyland公司索赔遭拒后诉至 法院。
❖ 细化工程项目中存在哪些常见风险 ❖ 国内示范文本合同中的风险分配原理 ❖ 引入BIM技术后,哪些风险发生变化,消除、增
加了哪些风险
Thank You!
L/O/G/O

投入多一点,方法好一点,绩效自然 高一点 。21. 1.252 1.1.2 5Monday, January 25, 2021
问题二:纽约公约
❖ 纽约公约
纽约公约即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公约》于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 际商业仲裁会议上签署的。它处理的是外国仲 裁裁决的承认和仲裁条件的执行问题。
该公约第三条强制规定:“各缔约国应承认 仲裁裁决具有拘束力,并依援引裁决地之程序 规则及下列各条所载条件执行之。承认或执行 适用本公约之仲裁裁决时,不得较承认或执行 内国仲裁裁决附加过苛之条件或征收过多之费 用。”
法律中援引得出
在履约时存在的风险
人身伤亡与财产损害的风 险
不能履约风险
不能履约风险
履约超支风险
业主风险
承包商风险
业主违约
承包商违约
6、保障与保险
工程风险
识别、分析并 分摊给各方

FIDIC合同风险分担规则的借鉴和思考

FIDIC合同风险分担规则的借鉴和思考

我国工程总承包模式应用起始于20世纪80年代,尤其是2010年以来,我国开始大力推广工程总承包模式。

早在2011年,住建部、原工商总局便出台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试行)》(以下简称《2011版合同》);2012年,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住建部、工信部等九部委又出台了《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以下简称《2012版九部委合同》)。

这两份文件在业务实践中都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效果,积累了宝贵经验,但市场实践的不断深入、市场环境的不断变化,对相应文本的适用性和时效性提出了新的要求。

恰逢2017年FIDIC(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修订了《生产设备与设计—施工合同条件》(俗称黄皮书)和《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俗称银皮书)等工程总承包文本,国内也相应启动了工程总承包合同的修订工作。

2020年11月,住建部、市场监管总局正式完成并发布了《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2020版合同》),我国开启了工程总承包法治化建设的新纪元。

对于《2020版合同》,需要注意的是,其主要针对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类型为设计—建造工程总承包(DB模式)项目,对域外文本的主要借鉴对象为FIDIC黄皮书。

但在具体实践中,不乏有市场主体将其作为EPC模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的合同文件进行签订和履行。

鉴于EPC项目和DB项目在风险分担上存在较大差异,故直接使用《2020版合同》作为EPC项目履约依据,存在较多不适用条款和较大履约风险。

如需使用,则需对《2020版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充分修改,不建议各市场主体在EPC项目中直接使用。

为帮助市场主体进一步厘清《2020版合同》修订的来龙去脉以及相关条款差异、依据等,更好地应用《2020版合同》,本文从FIDIC黄皮书和银皮书风险分担规则对比、《2020版合同》对FIDIC黄皮书的借鉴及本土化改造等方面展开论述。

FIDIC组织及合同文本简介FIDIC合同文本中的FIDIC源自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的法文名称——Fédération lnternationaleDes lngénieurs Conseils,法文缩写为FIDIC,中文音译为菲迪克。

FIDIC合同风险分析

FIDIC合同风险分析

FIDIC合同风险分析FIDIC合同风险分析一、双方的基本信息甲方:(合同订立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箱:_________乙方:(合同另一方)_________地址:_________电话:_________传真:_________邮箱:_________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2.1 甲方的身份、权利、义务:身份:合同订立方权利:根据合同约定收取相应的款项;要求乙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对乙方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提出指导意见。

义务: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工程服务;按照约定收取相应款项;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配合乙方履行合同义务。

履行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违约责任:依照合同的约定。

2.2 乙方的身份、权利、义务:身份:合同另一方权利:按照合同约定收取相应款项;要求甲方按照合同履行义务。

义务:按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工程服务;按照约定支付相应的款项。

履行方式: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期限: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违约责任:依照合同的约定。

三、需遵守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本合同签订及履行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

四、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本合同中各项条款均应明确双方的权力和义务,确保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权利得到保障,义务得到落实。

五、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签订后应经双方确认,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各项条款应明确可执行性,保障合同履行顺利进行。

六、其他本合同中其他事项按双方协商一致后明确,并在合同中妥善体现。

FIDIC合同协议书风险分析

FIDIC合同协议书风险分析

合同风险分析1 投标函附录的风险分析1.1 Employer’s name and address;Contractor’s name and address;Engineer's name and address.附录内容:Employer’s name and address:Guocoland Binh Duong Property Co.;Ltd Suite 1203 ; Saigon Trade Center 37 Ton Duc Thang street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 Tel : 84-8-8233 338 Fax: 84-8-8233 339;Contractor’s name and address:China State Construction Engrg Corp CSCEC 6th Floor; Lawrence S.Ting Building ; 801;Nguyen Van Linh Road; Tan Phu Ward; District 7; Ho Chi Minh city; Vietnam;Engineer 's name and address:RSP Architects Planners & Engineers Vietnam Co.; Ltd 151-151 Bis; Vo Thi Sau Ward 6; District 3 Ho Chi Minh city; Viet Nam.风险分析:本工程的承包商是中国的公司;业主和工程师都是越南本地的公司;这就给承包商增加了风险;在某些事情上;业主和工程师可能会串通一气;给承包商到来损失;一般国际的承包工程;工程师、业主和承包商应该是来自三个不同的国家;这样可以排除恶意串通;损害第三方利益的问题;所以本工程业主个工程师都是越南本地的公司;这就需要中国的承包商注意把握与双方的关系;以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最大的保护..1.2 Quantity Surveyor’s name and address附录内容:DAVIS LANGDON & SEAH Vietnam Co.Ltd 9th level –OSIC Building08 Nguyen Hue Street; District 1 ; H o Chi Minh city ; Vietnam Tel : 84 8 8238 297 Fax: 84 8 8238 197.风险分析:在本合同的投标函附录中;工料测量师是业主委托的另一家公司;和工程师合作;对工程进行价值的估算或者测量的确定;测量工程师的公司也属于越南的本地公司;对于工程的估算是受业主的委托;属于专业的估算公司;承包商可以对其公司的资质进行调查;以便于了解工程估算的真实性;但是也不能排除业主和供料测量师的“幕后工作”;承包商在这个方面的风险就比较大;承包商应该适当的控制自己的风险..1.3 Time for Completion of the Works附录内容:Package A : 32 calendar monthsPackage B : Contractor’s proposal风险分析:在此条附录中;工程的完工日期有两种;一是32个月;二是以承包商的建议为准;也就是承包商根据自己的实习以及工程情况进行分析后;自己预测的实际的完工日期为准;合同的两种竣工日期到底以哪一种为准;承包商应该与业主协商;如果是32个月;那么当承包商提前完工是不是对于承包商有所奖励;如果是以承包商预测的实际竣工时间为准;那么承包商的施工时间超过了32个月;业主是不是要向承包商进行索赔或者其他的措施;所以这一条对于承包商而言有很大的风险;承包商必须和业主协商;确定一个准确的竣工时间;这样对于业主和承包商都比较公平;也能避免不必要的索赔争端和麻烦..1.4 Defects Notification Period附录内容:24 Calendar from practical completion date .风险分析:本工程合同的缺陷责任期是24个月;在新版FIDIC合同中缺陷责任期是12个月;所以说本工程中;业主把自己的风险都转移到了承包商的身上;增大了承包商的风险;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增加了承包商的人员以及设备的维护费用;并且增加了工程的责任时间;24个月的缺陷责任期是业主大大的减少了责任;也使业主获得了一定的时间;减少了维修的费用;所以承包商应该和业主协商;或者在报价上抬高报价;毕竟业主把属于他的风险转移到了自己的身上;抬高报价是一种方式;如果能降低风险;最好还是与业主协商;缩短缺陷责任期的期限;这也是对业主降低成本的一种考虑..1.5 Currency of Contract附录内容:Vietnam Dong VND风险分析:本工程一切支付款额适用的货币都是越南盾;对于这种货币承包商必须了解它的汇率的变动;向当地银行或者国际的其他金融机构了解它的涨幅变动率;越南盾汇率的变化将会影响承包商利润的大小;所以既然工程的货币形式已经确定;那么承包商就必须做好货币汇率变化的预测;以免损害自己的利益;增大子自己的风险..1.6 Governing Law附录内容:The Laws of Vietnam风险分析:本工程合同适用的法律基础都是越南的有关法律;承包商必须认真学习越南的有关法律;了解越南法律对于国外承包的工程那些约束或者限制;不至于使自己因为违反当地的有关法律而迫使停工或者延误工期;造成不必要的索赔;承包商在国外承包工程要认真遵守国外的法律;例如工人的正常工作时间;休息日的有关规定;以便于提前做好准备;不至于施工时感到被动..1.7 Ruling language附录内容:English风险分析:本工程以及本合同适用的语言均是英语;但是在工程的图纸上标注的是英语和越南语;对于中国的承包商来说;这两种语言都是陌生的;但是国际通用的是英语;所以要求在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等阶段;承包商必须派出最有经验;精通英语的承包商人员;要做到能与业主或者工程师进行有效的沟通;对于这条投标函附录来说;业主和承包商都是平等的;风险也是平等的;需要的就是双方都必须熟悉的掌握英语交流;符合合同的规定..1.8 Language for communications附录内容:English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已经明确说明沟通的语言是英语;所以对于任何一方都是公平的;风险也是相同的;不管是承包商还是业主;都必须遵守合同的规定;认真履行自己的义务..1.9 Time for access to the Site风险分析:在合同条款2.1中规定了承包商进入现场的权利;如果业主在投标附录中有明确的说明;则按照投标附录的说明执行;如果没有说明则按照条款8.3执行;由于业主的原因造成工程的延误或者费用的增加;按照合同条款2.1执行;而且业主负责一切损失..1.10 Amount of Performance Security附录内容:10% the Accepted Contract Amount; in the currencies andproportions in which the Contract Price is payable. Validity shall be from 14 days after receiving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until the date of issue of the Performance Certificate.风险分析:对于承包商提交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本合同是合同价格的10%;但是在新版FIDIC合同中规定的是中标函的5%;这也就是说;本工程的履约保证金的金额比较大;对于承包商的风险比较大;也不利于承包商的资金安排;履约保证金是业主要求承包商为保证其履行合同的提交的款额;履约保证金过多意味着承包商把自己过多的钱给了业主;业主反过来就可以利用承包商的钱为自己谋求了利益;所以作为承包商而言;应该与业主进行有效的沟通;尽可能降低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以降低自己的资金风险..在附录的本条款中还规定了如下内容:“Validity shall be from 14 days after receiving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 until the date of issue of the Performance Certificate”;也就是说履约保函的有效期是在收到中标函14天后到颁发履约证书为止;这与新版FIDIC合同的规定是一样的;对于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都是相同的;承包商和业主都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不得违背合同条款的有关规定..1.11 Contractor’s Re presentative附录内容:Details to be submitted to the Engineer for approval within 01 day after signing the Letter of Acceptance.风险分析:承包商在签订中标函后一天内必须把承包商人员及代表的详细情况提交工程师进行审批;所以承包商必须按照合同的规定及时的进行提交;如果延误了就是承包商的责任;承包商必须承担责任;所以说这是承包商的风险;承包商必须很好的把握时间;以最大程度的降低自己的风险..1.12 Normal working hours附录内容:24 hours each day; 7 days per week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本条的规定中;业主明确的指出了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天24个小时;一个星期7天;很明显;这条合同规定的内容是不人道的;无论是国外还是国内;每天的工作时间都不可能是24小时;而且也不可能没有休息日;所以;承包商必须跟业主进行协商;24小时的工作时间是几班倒;还是有加班费;对于法律规定的节假日如何进行工作也必须进行详细的说明;此外;对于劳动力是全部雇佣本地劳动力;还是从承包商的国家雇佣都必须说明;中国对于劳动时间是有明确规定的;如果是当地的劳动力;承包商就必须很了解当地的法律法规对工作时间的规定;以免对工程造成影响..也就是说;业主在某一方面把风险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必须明确的和业主进行沟通;把原本属于业主的风险;最小化的转移到自己的身上;总的来说;合同中对于这条的规定是很不人道的;承包商必须就这个问题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调..1.13 Submission of Programme附录内容:Within 14 days after receiving Letter of Acceptance ; the programme shall be in Primavera or MS Project.风险分析:对于项目有关的程序编制应该在收到中标函后的14天内提交;此外无论是承包商还是业主或者工程师都必须用Primavera or MS Project;以便于在交代工作的时候能够顺利的交接;如果任何一方没有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当工程出现延误等问题时;所有的责任都由该方承担;所以承包商应该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在此条款中;业主和承包商的风险都是平等的..1.14 Delay damages for the Works附录内容:0.1% of Accepted Contract Price per calendar days; in the currencies and proportions in which the Contract Price is payable.风险分析:在本条中规定;承包商因为自己的原因使工程延误时;每天支付的延误费用是中标价格的0.1%;货币是合同中规定的货币种类;而且此类的费用没有上限;也就是说承包商延误一天就是合同价格的0.1%;延误100天也是合同价格的0.1%;所以承包商尽量不要延误工程;业主把风险都转移给了承包商;承包商在施工的时候必须认真的了解工程所在国的情况;包括气候、劳动力以及宗教等能够影响工程进度的因素;尽量不延误工程的进度;要不然承包商损失的就会很多;工程的延误直接就影响到了承包商的盈利;如果承包商想要盈利;就必须在施工的进度上不能延误;在本条款看来;承包商的风险远远高于业主的风险;当然承包商也可以跟业主协商;或者把这个因素考虑到投标报价中;以提高报价来弥补自己的在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1.15 Maximum amount of delay damages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投标附录中规定的工程延误费用的支付是没有上限的;也就是说无论承包商延误多少天;延误费用都是每天支付合同价格的0.1%;所以承包商不能过多的延误;假设有上限的话;超过一定的天数达到规定的上限;在延误多少天也就不再支付延误费用;但是超过合同中规定的一定天数;业主就有权终止合同;所以承包商应该知道自己的延误上限;但是作为承包商尽量还是不要延误工程的进度;承包商为的是得到钱;业主为的是得到工程;双方都是有各自的目的;没有延误上限的话;对于承包商而言风险比较大;如果有上限的话;对于业主而言;风险比较大..1.16 Percentage for adjustment of Provisional Sums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本投标函附录中规定;暂定金额的调整是按照合同条款13.5b中规定的进行调整;也就是实际的调整利率进行调整;但是如果合同中没有规定;则是按照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执行;而本投标函附录有没有调整;所以说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的话;那么暂定金是不可以调整的;那么对于承包商而言;也就增大了一定的风险..1.17 Adjustment for changes in Cost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根据投标函附录和本合同的条款13.8的规定;任何成本的变化都不予调整;所有成本造价的上升或者下降都已经包括在合同总价中;而且所有的工程变更的决定或者调整都由工程师决定;同时所有的工程变更都必须包含在合同价款中;这也就把承包商的风险增大了;工程中任何的成本造价的调整都不予批准;而且变更都是由工程师决定或者批准的;对于承包商而言;工程的成本不给于调整;对于承包商的资金有一些限制;不利于承包商的资金安排;承包商应该与业主进行协商;争取可以得到一些关于工程成本变动的调整..1.18 Total advance payment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本合同中的条款14.2中说到业主应该支付预付款;但是前提是在头便函附录中没有约束;在本投标函附录中;明确说到没有工程预付款;那么承包商就不能在业主这里得到工程的预付款;业主也就没有义务为承包商提供预付款;那么对于工程而言;工程的启动资金就只有承包商自己承担了;这就需要承包商有很大的财力支持;所以说本工程合同对于承包商的风险很大;承包商在业主那里得到的利益就很少;承包商需要承担的经济风险就很大;如果融资的话;利息都需要自己支付;不能在业主那里得到预付款的支持;承包商在控制工程的过程中就只能靠自己了;所以说这条条款也是不利于承包商的..1.19 Number and timing of instalments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本投标函附录中规定是没有预付款的;那么也就不涉及预付款分期付款的数额和时间了;如承包商想要获得预付款的支持;一种是向业主提出申请;进行协商;另一种是在合同中其他项目中添加该款项;但是必须能在业主那里说的过去;业主能够接受;那样才能在业主那里得到更多的资金支持;从而减少承包商自己的资金压力..1.20 Currencies and proportions附录内容:100% in VND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到本工程用到的所有货币都是越南盾;作为承包商来说就必须了解越南盾与人民币的汇率转换的变化情况;要时时注意越南盾的汇率变化;因为工程的工期是32个月;工期比较长;越南盾的变化可能性比较大;所以承包商应该向世界银行或者有威望的金融机构了解以往越南盾的汇率变化;以便于在投标报价的时候可以提高报价;降低自己的风险;避免损失过多而影响自己的利润..1.21 Start and amortization Repayment of advance payment附录内容:Not风险分析:在本工程中没有预付款;所以也就涉及不到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支付比例的问题;该条款对于承包商没有任何意义..1.22 Percentage of retention附录内容:10% of the Interim Payment风险分析:本投标函附录规定;保留金的百分比是中期支付款额的10%;在新版的FIDIC合同中;保留金的百分比一般是合同价格的5%;在本工程中保留金的比例是中期支付款额的10%;对于承包商而言;就要比较两者的大小;如果本合同的规定百分比大于新版FIDIC合同的规定比例;那么承包商的风险也就增大了;合同中规定;当工程师已经颁发了整个工程的接收证书时;工程师应开具证书将保留金的前一半支付给承包商..如果颁发的接收证书只是限于一个区段或工程的一部分;则应就相应百分比的保留金开具证书并给予支付..一般当收到支付证书后;保留金就会返还给承包商一半;在本工程中由于承包商支付的保留金的比例较大;那么也就给承包商的资金安排带来了困难;不但是前期的准备资金;就是在工程结束后;承包商仍然会有一半的保留金被扣押在业主的手里;如果其中支付的比例较大;承包商被业主扣留的保留金的数额也就会很大;这显然不利于承包商;损害了承包商的利益;承包商应该与业主协商;双方可以各自做一下让步;已达到双赢的目的;如果本合同规定的款额小于等于新版FIDIC合同的规定款额;对于承包商而言就不存在风险或者很小的风险..1.23 Limit of retention money附录内容:5 % of the Accepted Contract Amount风险分析:在这里规定了保留金的上限;保留金的款额是合同价格的5%;这与新版FIDIC合同的规定是一样的;承包商没有什么风险;对于双方都是比较合理的;双方都能做到合理的安排资金的使用情况..1.24 Interim Payments附录内容:In accordance with the Conditions of Contract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说明;工程的期中支付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合同中对于期中支付的规定如下:承包商应按工程师批准的格式在每个月末之后向工程师提交一式六份报表;详细说明承包商认为自己有权得到的款额;同时提交各证明文件;包括根据第4.21款进度报告;提交当月进度情况的详细报告;在证明文件中;对于已完工程的估算价值应该根据条款12以及投标函附录中对于价格调整的规定进行估算;这一条款与新版FIDIC合同比较相似;承包商没有什么风险;对于承包商和业主都是比较公平的;如果现实的工程与理论估计的有所不一样的时候;承包商与业主可以再就实际情况进行商谈..1.25 Schedule of Payments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和本工程的合同中;都已经明确的支出支付报表是不被应用的;也就是说承包商进行支付申请时不需要用支付报表;那么承包商应该向工程师或者业主提供已完工程的估算单;向业主提出支付申请;并且这些都是以后竣工结算的证据;支付证据也应该一式六份;同时提交给业主和工程师一份;以便于更快的进行结算;作为承包商来说;承包商需要的就是对于工程款的支付;所以提供工程完工的证据是承包商必须做到的..1.26 Plant and Materials intended for the works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到用于永久工程的永久材料和设备不被提供;那么在合同中的条款14.5Plant and Materials intended for the Works中所提到的一切情况也就不适用了;承包商不能够得到这部分的支持;对于自己压力就比较大;就需要承包商自己解决;或者与业主协商;为自己获得一点材料或者设备的支持..1.27 Minimum amount of Interim Payment Certificates附录内容:Not Applicable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到;中期支付的款额是没有最小值的;这与一般的合同不相同;一般都会有最小的支付款额;在这里分析可能是有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的资金很充足;并且很方便;承包商在任何时候提出支付申请;只要符合工程合同的要求;工程师同意后就能够进行支付;另一种情况是业主没有提供给承包商预付款;那么对于承包商的中期支付的款额可能就比较大;每次支付的时间可能比较长;那么支付的款额肯定就比较大;也就不涉及中期支付款最小值的问题了;从这两种情况来看;承包商的利益都比较大;无论是哪一种情况承包商都能很快的获得应该支付的款额;可能第二种情况需要完成的工程量大一些;时间长一些;但是还是倾向于承包商的利益..1.28 Payment附录内容:28 Calendar days from the receipt of the Original Certificate and Tax Invoice from Contractor.风险分析:投标函附录中规定;业主应该在收到承包商提供的支付证据和所交税后的收据后的28天内向承包商支付工程款额;这相比之下;业主的支付时间还是很短的;支付比较快;这对于承包商而言是比较有利的;在完工后的28天内就能得到业主支付的款额;对于承包商后期的工程施工提供了资金;也能够为业主节省了一些不必要的麻烦;毕竟承包商要得到的是钱;业主要得到的是工程;双方相互之间只有互相理解;互行方便;工程肯定会顺利的进行的..1.29 Payment of Retention附录内容:50% First moiety of retention will be paid after 14 days of issuance of Taking Over Certificate under clause 10.2 50% Second moiety of retention will be paid after 56 days of issuance of Performance Certificate.风险分析:在本投标附录中规定到;保留金的第一个50%是在颁发了竣工证书后的14天内支付给承包商;保留金的第二个50%实在颁发了履约保函后的56内支付给承包商;这个与新版的FIDIC合同是一样的;承包商和业主都不存在风险;机会都是平等的;总的来说;业主对于保留金的支付还是比较合理;比较人道的;不会影响承包商的利益..1.30 Final Payment附录内容:Within 56 days after the Engineer has verified the FinalStatement and within 28 days issued the Final Payment Certificate.风险分析:投标附录中规定的是;在工程师已经批准最终竣工报表后的56天或者颁发最终支付证书后的28天内;业主应该向承包商结算最终支付款额;进行工程的决算;同时在颁发履约证书56天内;承包商应向工程师提交按其批准的格式编制的最终报表草案一式六份;并附证明文件..最终支付是业主和承包商进行最后的工程结算的时候;业主和承包商都应该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自己应该得到该项工程款或自己不应该支付该项工程款;如果有异议可以进行协商;仲裁或者诉讼;但是不建议进行仲裁和诉讼;能协商解决的最好双方协商解决;以便于尽快的解决工程的所有问题;做到互不耽误..1.31 Insuring Party附录内容:All risks and Third Party Liability -Employer in joint name Contractor’s Plant and Equipment –Contractor Contractor’s Personnel and Statutory Worker Compensation Insurance - Contractor.风险分析:在投标附录中规定;所有风险和第三方责任险由业主负责;承包商设备设施由承包商投保;承包商人员和工程劳动力由承包商投保;在此条款看来;承包商需要承担的风险比较多;需要投保的设施和人员比较多;但是承包商必须这么做;因为这些都是跟承包商利益相关的;业主的责任是第三方责任险;业主也同样有责任;所以;在保险这一方面;双方都有着各自的责任;都不能拒绝执行;在工程中;保险是在工程事故发生后能够为各方减少压力;解决事情的一个途径;如果工程的任何风险都有保险公司参与;我想工程的进展肯定会比现在的状况要好;所以工程上的所有保险都是有利于投保方的;工程的每一个参与方都应该积极的参与;尽量避免自己的损失..1.32 Minimum limit of indemnity for third party liability附录内容:VND 48;000;000;000 per occurrence; with the number of occurrence unlimited.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第三方责任险的发生一次的最小保险额是48;000;000;000越南盾;现在来看;相当于人民币17;000;000元;而且发生的次数没有限制;也就是说每发生一次;就要进行赔偿;这对于投保第三方责任险的投保人来说;减少了工程发生事故后对自身的压力;保险公司就能很快的解决这样的事情;避免了自己不必要的麻烦;当然;不发生事故是最好的;投保就是为了防止发生事故;到时让自己为难;有了保险公司或者第三方的参与;在工程上有些事情就会变得很好解决..1.33 Settlement of dispute附录内容:In accordance with the Rules and Regulations of the Relevant Competent Court in Vietnam under the Laws of Vi etnam. The place of adjudication shall be in Vietnam.风险分析:在投标函附录中规定;双方最终解决问题的地方是越南的法院;而且在合同中规定;如果存在DAB;根据条款20.4有关规定;工程师可以扮演DAB组织里的一名成员;如果业主要替换工程师;那么业主必须向DAB提供自己关于替换工程师的详细意见..在本工程合同中;争端的最终解决方案是越南地方法院解决;这就给工程的争端带来了一定的困难;可能一个问题的解决就会需要很长的时间;如果业主和承包商都不是很着急;都在慢慢解决;一再的拖延;势必会。

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特点

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特点

fidic合同条件的基本特点以下是 9 条关于“fidic 合同条件的基本特点”:1. fidic 合同那可是相当公平合理呀!就好比分蛋糕,每个人都能得到自己应得的那份,不会偏袒任何一方。

比如在一个工程项目里,甲方和乙方的权益都被明确规定,谁也别想占便宜!2. 它还具有通用性呢!就像一把万能钥匙,可以打开各种不同类型项目的大门。

不管是修公路还是建大楼,fidic 合同都能适用,厉害吧!比如说不管是在国内还是国外的项目中,都可以用它来规范双方的权利义务呀!3. fidic 合同非常注重风险分配哦!就好像踢足球,要把每个位置上的责任分得清清楚,这样大家才知道该怎么踢好这场比赛。

比如对于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都明确规定了由谁来承担,多棒呀!4. 它的程序性很强啊!简直就像一套精确的舞步,每一步都有特定的顺序和要求。

拿项目实施过程来说,每个环节都要按照规定的程序走,可不能乱来哟!5. fidic 合同很重视经验和专业知识呢!这不就像医生看病,没有丰富的经验和专业能力怎么行?在合同实施中,专业人士的经验能够保证一切顺利进行呀!比如那些经验丰富的工程师在处理合同事务时就得心应手啦!6. 它对争端解决也有很明确的规定哟!好比是有了一个专门处理矛盾的法官,让纠纷能迅速得到解决。

比如当甲乙双方有争议时,就知道该按照什么流程去解决,多高效呀!7. fidic 合同有着很强的适应性呀!就如同变形金刚,可以根据不同的情况变形应对。

在各种复杂多变的环境中,它总能找到合适的方式来保障各方利益,太牛了吧!像遇到特殊情况时,它就能灵活调整相关条款呢!8. 它对质量要求超严格的呢!简直像个严厉的老师,不允许任何一点马虎。

想想看,要是工程质量不过关,那怎么能行呢!比如对工程质量的标准设定得高高的,必须做到最好才行呀!9. fidic 合同能保障合同的延续性呢!就好像接力赛跑,一棒接一棒稳稳当当。

不管项目进行多久,它都能确保合同一直在有效地发挥作用,这可太重要啦!比如一个长期的项目中,fidic 合同能让各方始终遵循规则行事。

fidic施工合同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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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IDIC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commonly known as the "Red Book")是由国际工程承包商协会(FIDIC)出版的一套标准合同条件,广泛应用于国际建筑工程领域。

该合同条件旨在为雇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提供一个公平、合理的风险分配框架,以确保工程的顺利实施。

本文将简要介绍FIDIC施工合同的主要内容,以帮助读者更好地了解这一国际建筑工程领域的标准合同模式。

一、合同 partiesFIDIC施工合同涉及三个主要当事人:雇主(Employer)、承包商(Contractor)和工程师(Engineer)。

雇主是工程项目的业主,承包商是承担工程实施责任的乙方,工程师则负责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

二、合同形式和内容FIDIC施工合同采用书面形式,主要包括以下几个部分:1. 合同协议:明确雇主、承包商和工程师之间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2. 合同条件:包括一般条件、特殊条件和附加条件,共12部分,涵盖了工程实施过程中的各个方面,如工程范围、工期、质量、造价、材料和设备供应、付款和结算等。

3. 合同附录:包括工程图纸、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是合同执行的重要依据。

4. 合同格式:包括合同报价表、履约保证、支付证书等。

三、合同履行过程1. 合同生效:自合同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承包商义务:按照雇主提供的设计图纸、技术规范和工程量清单,完成工程实施。

3. 工程师职责:监督工程进度、质量和技术规范的执行,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的变更、索赔等问题。

4. 雇主责任:按时支付工程进度款、履约保证金等,协调并提供施工所需的外部条件。

5. 合同变更: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需按照合同规定的程序进行变更。

6. 索赔处理:合同各方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或损失,可依据合同条款提出索赔。

fidic条款 责任上限

fidic条款 责任上限

fidic条款责任上限FIDIC(国际基础设施协会)是国际上公认的工程承包合同的标准之一,被广泛应用于全球各类工程项目中。

在FIDIC的合同条款中,责任上限是一个重要的规定,它对于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的责任分配起着关键作用。

责任上限是指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的最高责任承担额度。

一般而言,责任上限的设定是为了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也是对风险的一种有效管理。

在FIDIC的合同条款中,责任上限通常是以金额的形式进行规定。

合同一旦签订,双方必须按照责任上限来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责任上限的设定不是随意的,而是经过双方充分协商和权衡各自利益后确定的。

一般来说,责任上限的设定应综合考虑以下因素:工程的规模和复杂程度、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合同风险等。

根据FIDIC的条款,责任上限一般是以合同总价的一定比例来确定的,通常为合同总价的10%至20%。

责任上限的设定对于工程承包商和业主来说都具有重要意义。

对于工程承包商而言,责任上限可以限制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因责任问题而承担的风险和损失,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

同时,责任上限也可以促使工程承包商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以避免责任上限被触发。

对于业主而言,责任上限可以确保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出现问题时,能够获得一定的赔偿,从而保护其合法权益。

然而,责任上限并不意味着承包商可以完全摆脱责任。

根据FIDIC 的条款,一旦发生严重的违约行为,例如故意疏忽或重大错误,承包商仍然需要承担超过责任上限的额外责任。

因此,责任上限只是对一般情况下责任承担的限制,并不能免除承包商的全部责任。

在实际操作中,为了进一步保护自身利益,工程承包商通常会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

责任保险可以为承包商提供额外的保障,一旦责任上限被触发,保险公司将承担超过责任上限的赔偿责任。

这不仅可以减轻承包商的负担,还可以提高项目的可控性和可靠性。

责任上限在FIDIC的合同条款中起着重要的作用。

它是对工程承包商和业主之间责任分配的一种合理规定,有助于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

FIDIC合同条件-案例分析什么是FIDIC合同条件?FIDIC合同条件是指国际工程承包商协会(FIDIC)制定的适用于国际工程承包的标准合同条件。

FIDIC合同条件被广泛应用于国际工程建设领域,涵盖了工程设计、建造、运营等方方面面,旨在保护各方的权益,并规范工程承包的行为。

FIDIC合同分为经典合同、银色合同、黄色合同、红色合同等多种版本,每个版本规定了不同的合同条款和约定。

因此,在合同签订前,各方需要对不同的合同条件进行比较和分析,以确定适用的版本。

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FIDIC合同条件的主要特点如下:1.平衡性原则。

FIDIC合同条件倡导各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实现平衡的利益关系,确保工程承包和设计的公正合理。

2.风险分配。

FIDIC合同条件将工程承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风险进行分配,包括工期、质量、款项等方面,以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3.合同文本的完整性。

FIDIC合同条件的合同文本包括了一切有关工程承包过程中相关的条款和规定,从而避免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纠纷和争议。

FIDIC合同条件的典型案例案例一:雅加达莲花林公寓项目雅加达莲花林公寓项目是印尼一座豪华公寓项目,总投资额达2500万美元。

该项目采用了银色合同作为工程承包的基础,并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对工程设计、建造、验收、运营等环节进行了全面监督和管理。

在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各方严格按照FIDIC合同条件的要求,对工程承包的各个环节进行了详细的规划和监控,最终保证了工程的高质量、高规格和高效率完成。

案例二:印度恒河公路改造项目印度恒河公路改造项目是一项基础设施改造项目,旨在提高当地交通道路的质量和流通效率。

该项目采用了红色合同作为工程承包的基础,并依据FIDIC合同条件的规定,对工程承包的各个环节进行了一系列监督和管理。

该项目的实施过程中,包括承包商、业主及设计师等各方,都遵循了FIDIC合同条件制定的明确规定,最终实现了优质、高效的工程成果。

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管理

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管理

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管理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历来是业主和承包商最为关注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直至最终的争议解决。

而合理地分配风险,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的原则,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一直追求的目标。

FIDIC合同一直都在不断地完善和追求“将每一个风险都分配给能够更容易控制它、承受它、处理它的一方”的风险分担原则。

本文将着重就FIDIC1999年版红、银皮书的不同适用范围、合同中风险条款的不同约定展开对比分析,力求展现FIDIC针对施工合同和EPC合同的不同特点而设计的不同风险分担机制,同时对EPC合同项下的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红皮书与银皮书的不同适用范围红皮书的全称为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construction),主要适用于传统工程承包模式。

此类工程项目通常是由业主在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所有工程设计后,针对项目施工工作组织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

因此,此类合同项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较为单纯,而业主则因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具有更强的主导权,承担合同项下的主要风险。

银皮书的全称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EPC/TurnkeyProject),主要适用于以EPC/交钥匙为基础的基础设施项目或其它开发项目。

在此类项目中,承包商通常从设计到最终调度全面负责,业主则直接接收最终产品,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占据主导地位,承担合同项下的主要风险。

两类合同中风险条款的不同约定基于上述两类合同所适用的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红皮书和银皮书在合同条款的编制和设计中所采用的风险分担机制有着明显的不同,其中,银皮书中的风险分担严重向承包商倾斜,这点集中体现在二者在合同风险条款中的不同约定。

一、不同的价格模式由于红皮书适用于传统的施工承包工程,业主对项目设计负责,因此也就承担因工程量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造价调整的相应风险。

FIDIC合同条件-17风险与职责

FIDIC合同条件-17风险与职责
险。
应对策略的选择
应根据风险的性质和项 目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 的应对策略,并进行动
态调整。
职责的分配和转移
职责的分配
在FIDIC合同条件下,业主和承包商各 自承担一定的职责,这些职责在合同 条款中明确规定。
职责的转移
在某些情况下,业主和承包商之间的 职责需要进行转移,这需要得到双方 的同意并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详细描述
某国际工程项目在施工过程中遇到了多种风险与职责争议,如工程变更、工期延误和费用索赔等。通 过友好协商、第三方调解和仲裁等方式,项目各方最终妥善解决了争议,避免了法律诉讼和损失的扩 大。
案例三
总结词
FIDIC合同条件为工程项目提供了规范化 的合同管理框架
VS
详细描述
某项目采用了FIDIC合同条件进行合同管 理,通过明确的合同条款和规范的操作流 程,有效地减少了风险与职责的争议。同 时,FIDIC合同条件还为项目各方提供了 公平、透明的合同管理框架,促进了项目 的顺利实施和成功完成。
公平性
FIDIC合同条件充分考虑了业主、 承包商、工程师各方的利益,力求 实现公平、公正的交易。
透明度
FIDIC合同条件的条款明确、详细, 操作性强,有利于保障各方的知情 权和监督权。
FIDIC合同条件的演变
FIDIC合同条件自1957年首次发布以来,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
最新版本为FIDIC合同条件第17版,于2017年发布,对原版本进行了较大的修改 和更新,以适应国际工程市场的变化和发展。
03
风险与职责分配
风险的定义和分类
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指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 对工程进度、成本和质量造成不 利影响的因素或事件。
风险的分类

一级建造之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

一级建造之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

一级建造之FIDIC合同下的风险分担国际工程承包合同中的风险分担历来是业主和承包商最为关注的问题,它直接影响到工程的投标报价、项目实施,直至最终的争议解决。

而合理地分配风险,最大限度地体现公平的原则,是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一直追求的目标。

FIDIC合同一直都在不断地完善和追求“将每一个风险都分配给能够更容易控制它、承受它、处理它的一方”的风险分担原则。

本文将着重就FIDIC1999年版红、银皮书的不同适用范围、合同中风险条款的不同约定展开对比分析,力求展现FIDIC针对施工合同和EPC合同的不同特点而设计的不同风险分担机制,同时对EPC合同项下的风险防范提出建议。

红皮书与银皮书的不同适用范围红皮书的全称为施工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construction),主要适用于传统工程承包模式。

此类工程项目通常是由业主在委托设计单位完成所有工程设计后,针对项目施工工作组织招标,选择施工承包商。

因此,此类合同项下,承包商的工作范围较为单纯,而业主则因对整个项目的实施具有更强的主导权,承担合同项下的主要风险。

银皮书的全称为设计=采购=施工/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ConditionsofcontractforEPC/TurnkeyProject),主要适用于以EPC/交钥匙为基础的基础设施项目或其它开发项目。

在此类项目中,承包商通常从设计到最终调度全面负责,业主|考试大|则直接接收最终产品,承包商在项目实施中占据主导地位,承担合同项下的主要风险。

两类合同中风险条款的不同约定基于上述两类合同所适用的工程项目的不同特点,红皮书和银皮书在合同条款的编制和设计中所采用的风险分担机制有着明显的不同,其中,银皮书中的风险分担严重向承包商倾斜,这点集中体现在二者在合同风险条款中的不同约定。

一、不同的价格模式由于红皮书适用于传统的施工承包工程,业主对项目设计负责,因此也就承担因工程量变化所引起的工程造价调整的相应风险。

FIDIC 红皮书与银皮书的风险分配比较

FIDIC 红皮书与银皮书的风险分配比较

FIDIC 红皮书与银皮书的风险分配比较2003-09-30 08:55随着西部大开发的逐步深入和奥运场馆建设的推进 , 国际招标在我国被大量采用。

如何订立国际建筑合同的问题逐渐凸显出来。

在这方面 , 比较安全和便捷的方法是采用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于 1999 年颁布的新版建筑合同样本。

其中 , 红皮书和银皮书是最为常用的两部。

但值得注意的是 , 由于适用情况不同 , 二者对风险的分配有着较大的差别。

本文试图对这种差别进行分析 , 并探究其合理性 , 以进一步推动国内对这两部工程合同样本的了解和选用。

红皮书与银皮书是 FIDIC 于 1999 年 9 月发布的样本工程合同“彩虹系列”中两部的简称 , 另外两本简称为“黄皮书”和“绿皮书”。

红皮书的全称为“建造合同样本”(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Construction , 银皮书的全称为“EPC/ 交钥匙合同样本”(Conditions of Contract for EPC/Turnkey Project) 。

这两种样本合同主要适用于建筑工程承包。

根据 FIDIC 的建议 , 红皮书主要适用于发包方提供设计方案、工程师代表承包方具体监督指导、承包方主要负责施工和某些局部设计等任务的情况;而银皮书则适用于承包方负责从勘探、设计、到施工的“一揽子”承包方案。

由于适用的基本情况不同 , 两部样本合同在内容上存在着很大的差异 , 其中风险分配是主要差别点之一。

一、风险分配在建筑承包项目中 , 合同各方可能会遇到各种各样的风险 , 例如不可抗力、政策变化、施工人员的过失、施工环境欠佳或选址不当 , 甚至是天气的意外突变。

总体而言 , 这些风险可以分为两类 :一类是“人为”风险:即由于合同各方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引起的风险;另一类风险是由超出合同各方控制的外力所造成的 , 包括自然风险和政策法规风险。

以下笔者将从这两个方面分别对 1999 FIDIC 红皮书与银皮书的风险分配体系进行讨论。

浅述FIDIC翠皮书中地质风险的分担机制

浅述FIDIC翠皮书中地质风险的分担机制

浅述FIDIC翠皮书中地质风险的分担机制地下工程最大的风险通常是地质风险。

随着国际工程由政府主导向私人投资主导转变,许多私人投资项目业主或者对FIDIC合同条件进行大篇幅修改,或者彻底放弃使用FIDIC合同条件,量身定制一套新的合同条件,把地质风险完全分配给承包商承担。

承包商迫于业绩压力等原因,在未对地质条件进行充分勘探的情况下承诺承担地质风险,导致项目工期严重延误、承包商严重亏损的案例频繁发生。

FIDIC1999版银皮书特别说明它不适用于存在大量地下工程的建设项目。

而在FIDIC 红皮书和黄皮书中,虽然地质风险被分配给了业主,规定业主承担有经验的承包商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不能合理预见的不利地质条件的风险。

但是,由于合同条件对不可遇见的地质风险的定义仅做出了原则性的规定,并没有提供可测量的指标,存在较大的解释空间。

FIDIC于2019年颁发翠皮书,为界定不利地质条件以及评估不利地质条件对工期和费用的影响制定了管理工具和评估机制,使得地质风险的管理更具有可操作性。

FIDIC翠皮书主要内容一、风险分配原则业主在准备其招标文件时有评估地下条件的条件和可能性,所以将与投标书递交之前预期不一致的地下条件风险分配给业主承担;承包商在地下工程施工方面有经验,所以在给定的地下条件下,施工进度延误和成本增加的风险分配给承包商承担。

二、地质基线报告地质基线报告(以下简称“GBR”)用于描述工程的地下物质条件,作为开挖和衬砌工程施工的基础,它的内容包括地下工程的岩土特性,业主建议的各相应岩土条件下的开挖和衬砌方法,岩土对这些开挖支护方法的应力变化等。

GBR也规定了合同双方在地质风险的分配方法。

GBR应作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而不仅仅是作为承包商的参考文件,且其优先级要高于通用合同条件。

三、明确界定什么样的地下条件为“不可预见”GBR被定义为确定合同双方关于地下条件风险分配的唯一依据,通过上述内容,GBR 进而约定了风险分配的界线,即GBR已经描述的地下条件应被定性为承包商可预见的,GBR没有描述的地下条件被定性为承包商不可遇见。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7-19风险管理知识讲解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7-19风险管理知识讲解

17条风险和责任风险:即不确定因素不等于危险:带来不利的后果时才称为危险。

风险分担是合同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虽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17.1 保障1、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的保障:1)人身伤害:任何人员的身体伤害、疾病或死亡——承包商负责,无论承包商是否有过失(除非是由业主人员造成的)。

2)财产损失:承包商承担由于承包商过失或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工程本身),无论承包商是否有过失(除非是由业主人员造成的)。

问:非承包商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有谁承担?2、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障:1)人身:业主人员渎职、恶意行为或违约造成了人员伤亡,发生疾病。

2)财产:第三方财产,18.3款第三方责任中不承保的内容。

17.2 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1、从开工到颁发接收证书为止,承包商负责:工程、货物、承包商文件(除业主风险所致)。

2、颁发接收证书后,承包商负责:1)由于他的之后的行为导致的损害;2)由于他之前的原因引起的。

3、颁发接收证书后,工程的照管责任转移给业主,承包商的文件应在承包商的照管之下。

4、接收证书上记载工程是在该日期若干天之前移交,责任转移是在签发接收证书之日。

17.3业主的风险FIDIC坚持的风险分担原则是:(风险控制性原则)哪一方能控制风险,哪一方承担,若双方均不能控制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如: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方面的风险、施工工艺及操作方法及工程照管方面的风险——承包商;价格与支付方面的风险、工程变更的风险、通货膨胀的风险、法律法规变动使成本增加的风险——业主;哪些属于“不可抗力”的异常事件或情况——业主。

(a):战争不限于工程所在国:如欧洲发生战争造成准备要到中国施工的施工设备有损失,由业主承担。

(b):“恐怖活动”:工程所在国、(c):暴乱、骚乱的两个条件:工程所在国;非承包商雇员引起。

(d):不包括承包商为实施工程自行适用饿情况,主要是指意外事故可能给承包商带来的影响。

(“军火”“爆炸性材料”为新加内容)(e)没有地理限制。

FIDIC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风险应对措施

FIDIC合同条件下指定分包风险应对措施
3 分包 商指 定程 序及 承包 商的 合理反 对权 利
如果 承包商有合理的理 由拒绝 与指定分包商签 订分包合 同时 , 工程师会提名另外一名承包商不反对 的指定分包商 , 从主合 同中省略掉该分包工作并将其
交 由一个 独立 的承包 商 完成 。但业 主会 面 临承包 商 的 索赔 , 与指 定分包 商谈 判 ,寻求 一个 对 承包 商有 利 的
分包合 同条件 ; 在征得承包商同意后 , 按照指定分包 商接 受 的条 款 , 除承包 商 就此 指定 分 包 可能 承 担 的 免 任何责任 ; 通过合同条件第 5 款发 出变更令 , 1 直接指 令承包商完成工作或业主 自身安排货物供应 , 这样业 主也存在索赔风险。同时 , 在主合同下规定的某些承 包商义务 , 指定分包商会不合理地坚持免除其 中的一
低 、 量最 优 的设计 方 案或 一些 其 他对 业 主有 益 的报 质
有就这种指定分包提 出或强调其反对意见 , 承包商的
反对 权利 可能 会受 到较 多 限制 。
价、 设计相结合的方案。一般指定分包商都具备可予 证实的良好履约记录、 与业主具有长期 的合作关系或 业主希望使用该分包商拥有 的专利技术。另外 , 业主 通过指定分包可以减少采购时间。 一些专业分包商的 工 作往 往需 要 较进度 计 划 给定 时 间要 长 的准 备 时间 , 为此要求在选定承包商之前开始此类准备工作。 而指 定分包的规定容许在承包商进场前先选定分包商 , 以 保证 工作 的延 续性 。
些 义务 。
如果某工作或供应为暂定金项下规定的项 目, 则 实施该工作或提供该服务的某分包商可能成为指定 分包商。 指定分包商可以是业主或工程师“ 指定” “ 、选 定 ” “ 准” 或 批 的分包 商 。土 木工 程 施工 合 同条件 承认

FIDIC合同与ICE合同

FIDIC合同与ICE合同

FIDIC合同与ICE合同一、引言本协议旨在比较和对比FIDIC合同(国际工程承包合同)和ICE合同(英国工程承包协会合同)之间的差异和相似之处。

本协议将涵盖合同的基本结构、合同条款、风险分配、索赔和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二、合同结构1. FIDIC合同结构FIDIC合同由20个章节组成,包括合同条件、规范、合同附录、合同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2. ICE合同结构ICE合同由12个部分组成,包括合同条件、规范、合同附录、合同索赔和争议解决等内容。

三、合同条款1. FIDIC合同条款FIDIC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的定义、合同的目的和范围、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支付、合同变更等内容。

2. ICE合同条款ICE合同条款包括合同的定义、合同的目的和范围、工程设计、工程施工、工程支付、合同变更等内容。

四、风险分配1. FIDIC合同的风险分配FIDIC合同采用了相对平衡的风险分配原则,承包商和业主在合同中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2. ICE合同的风险分配ICE合同也采用了相对平衡的风险分配原则,承包商和业主在合同中承担了相应的责任和风险。

五、索赔1. FIDIC合同的索赔FIDIC合同对索赔的处理较为详细,包括索赔的提出、索赔的审核、索赔的支付等流程。

2. ICE合同的索赔ICE合同对索赔的处理也较为详细,包括索赔的提出、索赔的审核、索赔的支付等流程。

六、争议解决1. FIDIC合同的争议解决FIDIC合同提供了争议解决的机制,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等方式。

2. ICE合同的争议解决ICE合同也提供了争议解决的机制,包括协商解决、仲裁解决等方式。

七、总结综上所述,FIDIC合同和ICE合同在合同结构、合同条款、风险分配、索赔和争议解决等方面有许多相似之处。

两者都采用了相对平衡的风险分配原则,并提供了详细的索赔和争议解决机制。

然而,具体的差异还需根据具体的合同条款进行分析和比较。

在实际应用中,根据项目需求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选择适合的合同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至关重要。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

fidic各类合同范本比较FIDIC 各类合同范本比较一、《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红皮书通常适用于大型复杂的工程项目,业主负责设计工作,承包商按照业主提供的设计进行施工。

其特点包括:1. 风险分担较为均衡:业主和承包商在风险分担方面相对平衡,既考虑了业主对项目的整体把控需求,也保障了承包商在一定条件下的合理权益。

2. 详细的条款规定:涵盖了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各个环节,对工程进度、质量、变更、索赔等都有详尽的规定。

3. 强调工程师的作用:工程师在合同管理中扮演重要角色,负责监督工程进展、处理争议等。

二、《生产设备和设计—施工合同条件》(黄皮书)黄皮书适用于由承包商负责设计和生产设备供应以及施工安装的项目。

与红皮书相比:1. 承包商承担更多设计责任:承包商在设计方面拥有更大的自主权和责任,需要保证设计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风险分配有所不同:由于承包商承担了部分设计工作,相应的风险也更多地向承包商倾斜。

3. 注重设备性能:对生产设备的性能和质量要求有明确的规定和检验标准。

三、《设计采购施工(EPC)/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银皮书)银皮书主要适用于以总价合同为基础的 EPC 交钥匙项目。

其显著特点有:1. 承包商承担绝大部分风险:几乎涵盖了项目的所有风险,包括设计风险、自然风险等,业主的风险相对较小。

2. 业主介入较少: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业主一般只提出功能性要求,不过多干预具体的实施过程。

3. 强调最终成果:重点关注项目最终交付的成果是否满足合同约定的性能标准。

四、《简明合同格式》(绿皮书)1. 条款简洁明了:简化了合同管理的流程和要求,以适应小型项目的快速实施。

2. 灵活性较高:可以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进行灵活调整和补充。

3. 成本相对较低:在合同管理和执行方面的成本较低,适合预算有限的项目。

FIDIC 的不同合同范本在适用范围、风险分担、设计责任、业主介入程度等方面存在差异。

在实际应用中,项目参与方应根据项目的特点、规模、复杂程度以及双方的意愿和能力,选择最合适的合同范本,以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和各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7-19风险管理知识讲解

FIDIC合同条款解读-17-19风险管理知识讲解

17条风险和责任风险:即不确定因素不等于危险:带来不利的后果时才称为危险。

风险分担是合同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虽承包商的投标报价和工程实施都会产生很大影响。

17.1 保障1、承包商应向业主提供的保障:1)人身伤害:任何人员的身体伤害、疾病或死亡——承包商负责,无论承包商是否有过失(除非是由业主人员造成的)。

2)财产损失:承包商承担由于承包商过失或违约造成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工程本身),无论承包商是否有过失(除非是由业主人员造成的)。

问:非承包商过失造成的财产损失有谁承担?2、业主向承包商提供的保障:1)人身:业主人员渎职、恶意行为或违约造成了人员伤亡,发生疾病。

2)财产:第三方财产,18.3款第三方责任中不承保的内容。

17.2 承包商对工程的照管1、从开工到颁发接收证书为止,承包商负责:工程、货物、承包商文件(除业主风险所致)。

2、颁发接收证书后,承包商负责:1)由于他的之后的行为导致的损害;2)由于他之前的原因引起的。

3、颁发接收证书后,工程的照管责任转移给业主,承包商的文件应在承包商的照管之下。

4、接收证书上记载工程是在该日期若干天之前移交,责任转移是在签发接收证书之日。

17.3业主的风险FIDIC坚持的风险分担原则是:(风险控制性原则)哪一方能控制风险,哪一方承担,若双方均不能控制的风险由业主承担。

如:工程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方面的风险、施工工艺及操作方法及工程照管方面的风险——承包商;价格与支付方面的风险、工程变更的风险、通货膨胀的风险、法律法规变动使成本增加的风险——业主;哪些属于“不可抗力”的异常事件或情况——业主。

(a):战争不限于工程所在国:如欧洲发生战争造成准备要到中国施工的施工设备有损失,由业主承担。

(b):“恐怖活动”:工程所在国、(c):暴乱、骚乱的两个条件:工程所在国;非承包商雇员引起。

(d):不包括承包商为实施工程自行适用饿情况,主要是指意外事故可能给承包商带来的影响。

(“军火”“爆炸性材料”为新加内容)(e)没有地理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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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不同的私法管辖区
❖ 案例:
在丹麦公司一案中,当事人双方在合同中明 确约定:“仲裁应当按照印度1940年仲裁法或对 该法的任何修订的程序进行……仲裁程序在英 国伦敦进行。”
尽管双方当事人就仲裁程序应适用的法律作 了明确的规定,但后来在当事人就仲裁程序应 当适用的法律发生争议提交法院认定时,英国 法院仍然认为,双方当事人既然选择在伦敦仲 裁,就是选择了英国法律作为仲裁程序适用的 法律。
问题三:近因原则、远因原则
❖ 近因原则 ▪ 世界上每天都会发生无数个事件。每一事件都 伴随着一条或数条原因链,又称之“事件链”。 ▪ “每一个事件都是它前面的事件链或事件网的结 果,但是用贝肯法官(Bacon)的话来说:‘如果要法 律考虑原因的原因,以及它们相互之间的作用,那 就无止境了;所以它只要考虑直接的原因就够了’, 这个直接的或有效的原因,不一定在时间上离事 件最近就称为近因(Proximate Cause)。”
合同风险分担
1
风险的定义
2
风险测量
3
风险管理
4
风险分担与风险管理
5
红皮书中的风险分担
6
保障与保险
1、“风险”的定义
❖ 风险(risk)
▪ 某一被定义的风险因素发生的概率或频率与其 后果影响大小的综合。
▪ 风险因素:一件产品、系统或设备在其寿命周 期中可能发生能对人、财产或环境产生潜在的 损害或经济损失的一种情形。
问题四: BIM 案例
❖ 苏州星海生活广场 ▪ 该工程地处苏州市域CBD核心位置,总面积5.5 万平方千米,地下三层,以地铁轨道分为南北 爱两个区。本工程要做到与地铁进行无缝衔接、 同步设计、同步施工的地下空间开发任务。工 程具有结构复杂、设计工序专业多、立体交互 作业多等特点。 ▪ BIM技术在苏州星海生活广场工程中的应用
问题二:纽约公约
❖ 原文表述: 仲裁裁决的执行通常意味着要在财产所在
的司法管辖区采取某些法律程序,而财产所在 地一般不是仲裁地。一个主要问题是,财产所 位于的国家是否承认与执行国外裁决的1958年 纽约公约(the 1958 New York Convention)或某 其他条约的签字国。另一问题即是执行地的法 律体系及相关规定。
问题三:近因原则、远因原则
❖ 近因原则 ▪ 在我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保险纠纷案件 若干问题的解释(征求意见稿)》第十九条规 定了“人民法院对保险人提出的其赔偿责任限于 以承保风险为近因造成损失的主张应当支持。 近因是指造成承保损失起决定性、有效性的原 因。
问题三:近因原则、远因原则
❖ 近因原则
▪ R=P X C
▪ 风险因素或收益趋势 后果 后果评估
引发源
事件
2、风险测量
❖ 风险因素划分四类:(英国标准4778号)
▪ 可忽略、课控制或比较轻、严重、灾难性
❖ 风险因素的数据表达
损失类别
风险因素发生后果
0
无损失
1
造成少量干扰的小损失
3
当事人可以承担的中等损失
5
大损失
6
可能达到过去类似项目最大损失的额度
问题二:纽约公约
❖ 纽约公约
纽约公约即是《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 公约》于1958年6月10日在纽约召开的联合国国 际商业仲裁会议上签署的。它处理的是外国仲 裁裁决的承认和仲裁条件的执行问题。
该公约第三条强制规定:“各缔约国应承认 仲裁裁决具有拘束力,并依援引裁决地之程序 规则及下列各条所载条件执行之。承认或执行 适用本公约之仲裁裁决时,不得较承认或执行 内国仲裁裁决附加过苛之条件或征收过多之费 用。”
▪ 近因原则的里程碑案例是英国 Leyland Shipping Co.Ltd.v.Norwich Union Fire Insurance Society td.一案。1915 年 1 月 30 日,Leyland公司一艘货船“艾卡丽亚号”(Ikaria) 被德国潜艇的鱼雷击中后严重受损,被拖到法 国勒哈佛尔港,港口当局担心该船沉没后会妨 碍码头的使用,于是该船在港口当局的命令下 停靠在港口防波堤外,在风浪的作用下该船于 同年2月2日沉没。Leyland公司索赔遭拒后诉至 法院。
7
严重性超过以前任何事故
10 灾难性损失—全损
项目费用的百 分比
0~0.09 0.1~0.99
1~4 10~19 20~40 41~50 81~100
2、风险测量
❖ 风险发生的概率
发生的概 率
0 0.3 0.5 0.7 1.0
事件/风险因素
确定不会发生任何损失 发生的概率很小 发生于不发生的机会均等 发生的概率很大 肯定发生
❖ 风险分担的4个标准: ▪ 过错标准 ▪ 预见性标准 ▪ 管理性标准 ▪ 激励性标准
一周总结
L/O/G/O
Contents
1
遗留问题
2
合同风险分担
1、遗留问题
问题一
• 不同的 私法管 辖区
问题二
• 纽约公 约
问题三
• 近因原 则、远 因原则
问题四
• BIM 案 例
问题五 • 败诉方
问题一:不同的私法管辖区
❖ 司法管辖区的明确 ➢ 合同适用的法律、程序适用的法律、争端 实体适用的法律; ➢ 程序的内涵包括证据的范围、法院协助以 及某些情况下的限制性原则等; ➢ 对于程序,仲裁是受仲裁举行地的司法当 局的法律所管辖;
问题三:近因原则、远因原则
❖ 近因原则
▪ 审理此案的英国上议院大法官 Lord-Shaw 认为, 导致船舶沉没的原因包括鱼雷击中和海浪冲击, 但船舶在鱼雷击中后始终没有脱离危险,因此, 船舶沉没的近因是鱼雷击中而不是海浪冲击。 他认为,近因不是指时间上的接近,真正的近 因是指效果上的接近,是导致承保损失的真正 有效原因。近因所表示的是对结果产生作用最 有效的因素。如果各种因素或原因同时存在, 要选择一个作为近因,必须选择可以将损失归 因于那个具有现实性、决定性和有效性的原因。
▪ 此处发生的概率值合同期内发生的次数
▪ 有公式可知,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和发生的 概率共同决定风险的大小
3、风险管理
4、风险分担与风险管理
❖Jesse B. Grove 先生认为: ▪ 最优风险分担的最终目的是能够促进项目按时 完工,不超预算,保证质量,也就是使所花费 的资金获得最大价值。业主的目标是降低某一 风险给项目带来的总成本,而不是一方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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