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山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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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保障教学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的需要,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二条学院教务处负责教学档案的总体管理工作,包括档案的分类、整理、归档、借阅、维护等。

第三条各教学部门负责本部门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教学档案管理人应是本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委派的人员。

第四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对本职工作的档案管理工作负有直接责任。

第五条教师提交教学档案的时间为每学期结束后的五个工作日内。

第六条教学档案应安全保管,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正式授权,不得查阅和使用档案。

第七条教学档案管理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将涉及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保密处理。

第八条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守档案管理的基本原则,包括真实性原则、完整性原则、时效性原则和安全性原则。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分类与整理第九条教学档案按照课程和学生进行分类。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以下步骤进行:1.对教学档案进行初步排序,按课程或学生分类;2.检查档案中的文件是否完整;3.对档案进行编号和归档,确保档案的顺序和完整性。

第十一条教学档案需定期清点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及时更新和归档。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归档与借阅第十二条教学档案应当按照标准的档案柜进行归档。

第十三条教学档案的借阅申请应事先填写借阅申请表,经主管人员审批后方可借阅。

第十四条教学档案借阅期限为借阅日起一个月,逾期需申请延期,经审批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十五条教学档案借阅人离职、调离、退休时,应及时归还档案。

第十六条教学档案在借阅页上需填写借阅人、借阅时间等信息,确保借阅记录真实可查。

第五章教学档案的维护与销毁第十七条教学档案需定期进行维护工作,包括清洁、防潮、防鼠咬等。

第十八条教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发现问题及时修复和维护。

第十九条教学档案可能造成泄密风险的,应采取相应措施,包括加密、单独存放等。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工作的基础性文件,它包括了教师的教学思路、教学方案、教学设计、教学活动效果等一系列教学过程中的记录和反馈。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对教师的教学工作至关重要,下面将从制度的意义、内容、管理流程等方面具体介绍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1.规范教学工作: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可以使教师在教学工作中有一个清晰的工作流程,可以帮助教师规范自己的教学思路和教学行为,提高教学的规范性和有效性。

2.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通过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反馈,教师可以及时了解和分析自己的教学成果和不足,准确评估自己的教学水平,从而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支持教学研究和教学:教学档案是教师教学工作的记录和反馈,可以为教师的教学研究和教学提供重要的资料和参考,促进教学的创新和进步。

1.教学设计: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方面的设计。

2.教学实施:包括教学过程中的教学活动、教学反馈等方面的记录。

3.教学评估:包括学生学习情况的评估、教学效果的评估等方面的分析和评价。

4.教学改进:包括教学过程中的问题和改进措施等方面的总结和反思。

1.制定:学校或教育机构应该制定相应的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教师的教学档案管理要求和流程。

2.落实:通过培训和宣传,将教学档案管理制度落实到教师的日常工作中,确保教师了解相关制度并按照规定要求进行教学档案的管理。

3.建档:教师在每一次教学过程中都应该按照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要求建立相应的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设计、教学记录、教学反馈等内容。

4.归档:当一次教学过程结束后,教师应该将相应的教学档案进行整理和归档,以便今后查询和使用。

5.利用:教师和教育管理部门可以根据教学档案进行教师的教学评估和教学研究,为教师的教学改进和职称评定提供参考。

6.保密:教学档案涉及到教师的敏感信息,应该严格保密,只能由教师本人或有关教育管理部门使用。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是促进教育教学质量提高的重要手段,可以帮助教师规范教学工作,提高教学水平,同时也可以为教学研究和教学提供重要的支持和参考。

韩山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韩山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档案管理规定

韩山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档案管理规定为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保证课程建设具有历史的继承性,规范和完善学校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课程教学档案建立原则课程教学档案的建立必须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原则。

1. 完整性:即所有关于课程的教学内容全部归档;2. 真实性:即课程的教学档案应是该学期真实教学情况的记载;3. 准确性:即教学内容及相关信息应准确无误。

二、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凡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课(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专业课(含专业、学科基础课)等课程均要建立课程教学档案。

三、课程档案保存内容及期限1. “课程中心”以及“课程资源中心”相关资源的更新与建设情况(须提供“课程资源中心”的网址,该课程其它网址)。

2. 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

对具有独立课程编码的实验课程必须制定教学大纲;对理论课程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的课程,教学大纲必须包含理论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两个部分,实验教学大纲按照学校实验教学大纲模板制定,并与理论教学大纲合并成一个整体作为课程大纲。

3. 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信息,含教师各阶段职称、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学任务和教学日历等,学期教学考核,学期课程教学反思(近5年)。

4. 课程教案或讲义、课件(近3年)。

5. 课程教研教改活动有关资料(包括集体备课、试讲、听课等记录、照片、视频,课程教学反思,电子资料必须放在3中的网络课程中)(近3年)。

6. 课程立项建设有关材料(包括各级精品课程、精品开放课程、精品教材等项目的立项申报书、立项通知、中期检查、题书、开题论证材料等)(近3年)。

7. 课程成绩有关材料(包括平时成绩评定办法、作业、学生考勤登记表、学生考试成绩表、考试质量分析等材料)(近3年)。

8. 考试大纲以及试卷集或者试题库(含近5年考试试卷)。

9. 课程组成员进修、参加会议情况。

10. 其他有关课程建设材料。

注:对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中心”开设课程的,以上2-10中的材料可以是电子版但必须放在课程资源中心该网络课程中,否则请采用纸质材料存档。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是指学院内部对教学活动的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教学档案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可查阅性,为学院的教学质量提供支持和保障。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
1. 教学档案的建立和管理:规定教师在开设课程时应建立教学档案,包括教学计划、教材、课程设计、教学大纲等。

要求学院设置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或负责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和归档工作。

2. 教学档案的归类和归档:对教学档案进行分类,例如按照学期、学科、教师等进行归类,确保教学档案的组织结构清晰。

同时,规定教学档案的归档期限和归档方式,确保档案的安全性和可保存性。

3. 教学档案的查阅和利用:规定学院教师、学生和管理人员可以查阅和利用教学档案,提供相应的申请和审批流程。

同时,对于涉及个人隐私和敏感信息的教学档案,应进行保密处理。

4. 教学档案的评估和审查:学院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评估和审查,检查教学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同时,对于教学档案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

5. 教学档案的保存和销毁:规定教学档案的保存期限和保存方式,包括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的保存。

同时,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教学档案,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提高教学工作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加强对教学活动的监督和评估,为学院的教学改革和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提高教学档案的利用率,依据《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院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院教学档案是学院开展教学活动、管理教学事务的重要依据,是学院教育教学成果的重要载体。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1.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2. 教师备课教案、课堂笔记、教学反思等教学资料;3. 学生作业、试卷、论文等教学成果;4. 教学研究、教学改革、教学评价等方面的材料;5. 教学设备、教材、教学场所等教学资源信息。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整理要求:1. 按照时间顺序、学科类别、教师姓名等要素进行分类;2. 每份档案材料应标注档号、卷号、件号等信息;3. 档案材料应装订整齐,封面、目录清晰,便于查阅。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教学档案的保管:1. 设立专门的档案室,配备必要的档案柜、保险柜等设施;2. 档案室应保持清洁、通风、防潮、防火、防盗;3. 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利用:1. 教学档案的查阅需经过学院主管领导批准;2. 查阅者应遵守档案保管规定,不得擅自复制、摘录、损毁档案;3. 查阅者需填写查阅登记表,明确查阅目的、时间、范围等。

第四章教学档案的销毁第八条教学档案的销毁:1. 档案销毁需经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2. 档案销毁前,应进行核对、鉴定,确保销毁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3. 档案销毁后,应做好销毁记录,并妥善保管。

第五章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学院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院将进一步加强教学档案管理,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为学院的教学工作提供有力支持。

韩字[2004]12号 - 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韩字[2004]12号 - 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

韩山师范学院校外二级学院和办学点教学管理暂行规定(2004年第19次院长办公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校外二级学院和办学点的教学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人才培养的基本规格和质量,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校外二级学院和办学点教学管理的意见》(粤教高[20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校外二级学院和办学点教学管理的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校外二级学院和办学点的教学管理须认真执行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教高[1998]33号)文件和韩山师范学院《教务规程》等教育部、省教育厅和院本部的教学管理章程和有关规定。

教学管理的基本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管理、教学组织运行管理、教学质量监控和评价管理、教学基本建设管理等。

校外二级学院和办学点要围绕这些方面开展教学管理工作。

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三条教学计划是保证教育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和基本规格要求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和管理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主要依据,也是对教育教学质量监控与评价的基础性文件。

第四条制订教学计划要遵循: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

各有关单位应做好教学计划制定、修订工作,并按规定的时间报院本部审核同意后形成正式文件(印制装订成册)。

第五条各专业教学目标的确定必须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等法规和教育方针,依据国家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校实际,体现全面发展并形成自己的特色。

第六条教学计划一经确定须保持相对稳定。

对于审定后的教学计划所列各门课程、教学环节、学时、开课学期、考核方式等均不得随意改动。

在执行过程中确需调整变动的,应在每学期开学前一周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报院本部审批后方能执行。

第七条要建立教学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制度。

检查制度是稳定教学运行、监督计划实施、总结教学经验、探索教学改革策略、进行教学质量监控、最终提高教学质量的有力保证。

第一章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提高教学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的定义教学档案是指在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包括但不限于教学计划、教案、教学大纲、课程教材、学生作业、教师评语、教学评估报告、教学成果等。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的原则1. 集中统一管理原则:学校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由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统一保管、整理、归档和利用。

2. 依法管理原则:教学档案管理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确保教学档案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3. 完整性原则:教学档案应全面、真实、系统地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全过程。

4. 安全性原则:确保教学档案的物理安全和信息安全,防止丢失、损毁、泄露。

第四条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教学档案的收集:各教学单位应按照教学档案的定义和范围,及时、全面地收集教学档案。

2. 教学档案的整理:收集到的教学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编目,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 教学档案的归档:整理好的教学档案应按照归档要求,定期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保管与利用1. 教学档案的保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按照档案保管要求,对教学档案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安全。

2. 教学档案的利用:学校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档案查阅、复制、借阅等程序进行。

第六条教学档案的鉴定与销毁1. 教学档案的鉴定: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教学档案进行鉴定,对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予以销毁。

2. 教学档案的销毁:销毁教学档案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

第七条教学档案的管理责任1. 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教学档案的统一管理、整理、归档、保管和利用。

2. 各教学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负总责。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学校教育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提高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逐步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管理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并为今后考核教学档案工作提供依据,特制订本管理条例。

一、教学档案由教务科统一管理,力求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便于利用和查阅。

教学档案是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归档的主要内容包括教学计划、教学管理制度、管理人员岗位责任、教学质量考核标准、历次评估上报评审材料、教学检查工作记录、教学文件材料、学科与实训室建设材料、学籍管理材料、课堂教学与实践管理材料、毕业生验印材料、教材等方面材料、实习报告、优秀教学成果材料、学生考试情况记录等档案内容分类编号,分类收放。

教学类档案档号=年度号+教学档案分类号+案卷号。

二、努力实现教学档案工作从经验管理向科学管理转变,分散管理向集中统一管理转变,手工管理向现代化管理转变,能用电子文档的尽量用计算机管理,逐步建立教学档案数据库编制教学类档案案卷级、文件级著录卡,作为手工检索卡和计算机采集卡使用。

三、归档的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必须对学校和社会当前与长远具有参考价值和凭证作用,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活动的全过程,保证完整、准确、系统,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遵循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有机联系,符合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活动的成套性特点。

四、每年新学年开始后,由分管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向教学秘书布置形成积累教学文件材料的任务。

五、档案员按文件材料分类表分别积累教学文件材料,并定期进行整理,由分管档案管理工作的科室负责人随时了解、督促、检查、指导档案员做好文件材料的积累工作。

六、归档的教学文件材料必须字迹工整,格式统一,签字手续完备。

教学档案管理文件一般归档一份,重要的教学文件(论文、专著、优秀教材等)除原稿外,根据实际情况,酌加副本。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保障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和有效利用,提高教学档案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的重要历史记录,是反映学校教育教学水平、教学成果的重要依据。

学校应高度重视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第三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教学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分类管理原则:根据档案的性质、内容、用途等进行分类管理,便于查找和利用。

(三)及时归档原则:教学档案应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结束后及时归档。

(四)保密原则: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教学档案,应严格保密。

第二章教学档案的范围和内容第四条教学档案的范围包括:(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教学文件材料;(二)课程建设、教学改革、教学成果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三)教师教学、科研、培训等方面的文件材料;(四)学生学籍、成绩、毕业论文、实习实训等方面的文件材料;(五)学校教学管理、教学质量监控等方面的文件材料。

第五条教学档案的内容包括:(一)文字材料:包括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课程建设方案、教学改革方案、教学成果申报材料等;(二)图表材料:包括教学进度表、课程设置表、教学质量监控图表等;(三)声像材料:包括教学活动录像、教学成果展示、教师培训等声像资料;(四)电子材料:包括教学课件、教学文档、学生作业等电子文件。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第六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负责教学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二)指导、监督各学院、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三)负责教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四)提供教学档案的查阅、利用服务。

第七条各学院、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建立健全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二)及时收集、整理、归档教学档案;(三)定期向学校档案管理部门移交教学档案;(四)配合学校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的鉴定、销毁工作。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规范教学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充分发挥教学档案在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各项工作中的作用,特制定本细则。

二、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学校所有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三、教学档案的定义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在教学、教研以及其他各项教学活动中直接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电子载体材料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四、教学档案的分类1. 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学进度表等教学文件档案;2. 教师教案、教学笔记、教学案例等教学活动档案;3. 学生作业、试卷、毕业论文等学生学业档案;4. 教学成果、科研成果、教学改革成果等教学研究档案;5. 教学设施、设备、教学资源等教学条件档案。

五、教学档案的管理职责1. 学校设立教学档案室,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2. 教学档案室主任负责教学档案工作的全面领导;3. 教学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教学档案管理工作。

六、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1. 收集:教学档案的收集应遵循全面、准确、及时的原则,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性;2. 整理:教学档案的整理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目、归档;3. 归档:教学档案的归档应按照档案归档时间、类别、编号等进行归档。

七、教学档案的保管1. 教学档案的保管应遵循安全、保密、规范的原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2. 教学档案室应配备专业的存档设备,确保档案的存放环境适宜;3. 教学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档案的保密性。

八、教学档案的利用1. 教学档案的利用应遵循合法、合规、方便、高效的原则;2. 教学档案的查阅、复制、借阅等应办理相关手续,确保档案的保密性;3. 教学档案的利用应服务于教学管理、教学活动、教学研究等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九、教学档案的销毁1. 教学档案的销毁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2. 教学档案的销毁应报请学校领导批准,并做好销毁记录。

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

师范学院学生档案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档案管理工作,做好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工作,实现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维护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

依据《档案法》、《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学院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归档,要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着重收集反映学生在校期间的政治思想、品德作风、学识水平等内容的文件材料,并进行规范化管理,使之有效地为和社会选拔人才服务。

第三条我校学生档案材料形成部门和管理部门,必须认真贯彻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组织人事等工作的政策、规定。

收集归档工作受有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和监督。

第二章收集范围第四条毕业生归档材料主要内容(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生档案;(2)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由教育部制订、XX省教育厅统印制);(3)毕业生就业通知书;(4)入(团)材料,加入民主派材料;(5)奖学金登记表;(6)在校期间奖励、表彰等决定;(7)学生学籍表;(8)新生入学体检表和毕业体检表;(9)学生成绩档案表;(10)参与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材料;(11)毕业生自传;(12)本科毕业生申请授予学士学位审批表;(13)师范类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4)毕业论文评审表;(15)其他可供组织参考的有保存价值的材料。

第三章档案管理及职责第五条学校各相关部门应建立健全学生档案材料归档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第六条学生档案自入校至毕业离校期间由各学院专人具体负责管理,同时接受学生处、教务处、招生与就业指导中心的监督、指导。

第七条各学院在新生入学时要认真审核其档案内所有材料,审核合格后入档案室;对于档案材料不齐全的应要求其回生源地招生办补齐材料。

第八条各学院应掌握形成学生人事档案材料的信息,建立联系制度,及时向学校有关部门收集新形成的学生人事档案材料。

第九条各学院要按照学校毕业生档案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将有关材料整理,为学生毕业时具备完整的毕业生档案打好基础。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4篇)

学院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是教学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档案管理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管理规范化程度。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教学管理部门、各级教学部门教学档案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教学档案管理体制1、教学档案分为学院、系部、教研室(实验室)三级管理,教务处为一级管理,系部为二级管理,教研室(实验室)为三级管理。

2、各单位要有一名领导分管教学档案工作,各级管理应配备一名兼职档案人员具体承担档案管理工作,统一管理本系部、教研室(实验室)的教学文件材料。

二、教学档案建档范围1、院级建档范围:(1)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指令性、指导性文件,计划、规定及各种规章制度、办法等。

(2)教学综合性文件材料:本部门制定的各种教学管理制度、规定、办法、条例;教师与实验人员基本情况及工作量;教学工作的各种统计表等。

(3)教学过程性文件材料: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各类课程表,教师任课安排;有关专业设置、规划、建设、评估、教改方案、总结;各系各专业教材(含自编教材)使用目录,教材征订单、教材帐、卡、清单;各门课程的试题(卷)库、试卷等。

(4)教学研究性文件材料:有关教学、考试方法手段改革的研讨、经验、计划、总结;教学改革项目立项、验收资料;优秀教学成果奖评定的有关材料等。

(5)教学质量监控文件材料:教学信息反馈材料;教学质量分析、总结;教学检查,教学纪律、教学调度的有关材料等。

(6)实践教学文件材料:实验(训)教学大纲、计划、课表、实验指导书;实习计划、大纲、实习指导书、实习讲义,院外实习协议书;课程设计、毕业设计的题目、计划;实验(训)室及实习基地建设规划、论证、评估;各实践教学环节的总结和各类统计表等。

(7)学籍管理文件材料:有关学生名册、成绩、学籍及有关变更材料等。

2、系级建档范围:(1)上级与本系部有关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等。

(2)本系部制定的各种文件、计划、规定、办法、总结及统计报表、人员考核等。

(3)可参照院级建档范围分类归档的有关材料。

师范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制度

师范毕业生的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师范毕业生档案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普通高等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师范毕业生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保管、利用等工作。

第三条师范毕业生档案是反映毕业生在校期间学习、工作、思想、品德等方面情况的重要凭证,是学校、用人单位和社会各界了解毕业生的重要依据。

第二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四条档案收集:师范毕业生档案收集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毕业生录取通知书、入学登记表、学籍卡等入学材料;2. 学业成绩单、课程成绩表、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等学习材料;3. 体检表、奖惩记录、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等荣誉材料;4. 推荐表、就业协议书、就业报到证等就业材料;5. 其他与毕业生有关的重要材料。

第五条档案整理:师范毕业生档案整理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按照以下要求进行:1. 按照档案类别、时间顺序进行排列;2. 使用统一格式的档案盒,标注档案名称、编号、页数等;3. 对档案内容进行分类、归档,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4. 对破损、褪色、字迹模糊的档案进行修复和保护。

第三章档案保管与利用第六条档案保管:师范毕业生档案保管工作由学校档案室负责,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

1. 档案室应配备专门的档案柜,确保档案的存放安全;2. 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检查档案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3. 档案室应建立健全档案借阅制度,规范借阅手续,确保档案的借阅安全。

第七条档案利用:师范毕业生档案利用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为毕业生提供档案查询、复印等服务;2. 为用人单位提供毕业生档案查询、核实等服务;3. 为学校内部管理、教学、科研等工作提供档案支持。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八条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确保档案工作的顺利进行。

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教学管理档案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目的为加强教学管理,规范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提高教学档案的管理水平,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包括教师个人档案、课程档案、考试档案、学生档案等。

三、档案管理制度1. 档案收集与整理(1)各教学部门按照规定时间,收集相关教学档案,包括纸质档案和电子档案。

(2)收集到的档案应按照档案分类标准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2. 档案归档(1)各教学部门在收集整理档案后,将档案按照规定时间报送至档案室。

(2)档案室对报送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3. 档案保管(1)档案室应配备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设施,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4. 档案查阅与借阅(1)查阅档案需填写查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查阅。

(2)借阅档案需填写借阅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借阅。

(3)查阅、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相关规定,爱护档案。

5.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2)销毁档案前,应将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确保档案的完整。

四、档案管理流程1. 档案收集(1)各教学部门在学期结束前,收集整理相关教学档案。

(2)档案收集完成后,报送至档案室。

2. 档案整理(1)档案室对报送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

(2)根据档案分类标准,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整理。

3. 档案归档(1)档案整理完成后,报送至档案室。

(2)档案室对归档的档案进行验收,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4. 档案保管(1)档案室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确保档案的完好。

(2)档案室工作人员应做好档案的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工作。

5. 档案查阅与借阅(1)查阅、借阅档案需填写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2)查阅、借阅档案时,应遵守档案室的相关规定,爱护档案。

6. 档案销毁(1)档案销毁需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经批准后方可销毁。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文档管理规定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文档管理规定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文档管理规定教学文档管理是教学管理的一个重要方面,搞好教学文档管理对教学资料积累、规范教学、改进教学、提高教学质量和管理水平、探索教学管理规律有着重要意义。

教学文档材料主要有原始材料、统计材料和总结材料三种类型,教学文档材料主要以文字、图表、音像为主。

教学文档管理可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归档教学文档建设主要是把学校教学管理各个层次的教学活动、教学实践、教学研究和教学管理中形成的,已经结束或告一段落,具有保存价值的教学文件按照要求收集,系统整理,及时归档。

在收集整理材料时,必须做到真实、准确、原始、全面,即原始材料有原件,统计材料要准确,总结材料要全面。

文字材料外的材料应在目录中注明媒体类型, 如照片档案应有附加说明, 注明时间、地点、人物、内容;电子档案资料(录音、录像、光盘)也应有附加说明,包含内容、录音(像)时间、容量等。

二、归档内容1. 课务档案:每学期开课计划;教学计划执行情况表;教学计划调整呈报表;每学期课程表;教学进度表;任课教师情况统计表(含高级职称教师为本科生开课情况);调、停课申请表;其他。

2. 考务档案:各课程期末考试卷(含评分标准)和考试安排表;学生考卷及试卷分析表;试卷(试题)库;大学英语应用能力A、B考试、四、六级考试、计算机等级考试、英语专业四、八级考试等通过情况;普通话水平测试通过情况;免修、补修、提前修申请表;缓考记录、修改成绩记录;补考、重修、缺考、缓考成绩;学生补考、重修、缓考名单;其他。

3. 学籍档案:原始成绩册(分课程班级成绩册);学生学籍登记表;学生名册;学生转专业、学籍异动情况;学生毕业资格、学位资格审查表;其他。

4. 师范类学生教育实习档案:院系实习计划;实习生、院系指导教师(带队教师)名单和分布学校;教育实习手册(包括实习生教育实习教案、班主任工作、教育调查、成绩评价、个人总结等);教育实习成绩册;院系实习总结;实习基地使用及建设情况;其他。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

韩山师范学院教学计划管理规程教学计划是学校保证教学质量和人才培养规格的重要文件,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确定教学编制的基本依据。

为确保教学计划的严肃性,不断提高我院教学计划的科学性、合理性,为培养适应21世纪需要的创新人才奠定坚实基础,依据教育部颁发的《高等学校教学管理要点》的有关要求,特制订本规程。

第二章教学计划的制定第一条制订教学计划应遵循如下基本原则: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原则;理论和实际相结合的原则;注重知识、能力、素质协调发展和共同提高的原则;遵循教育规律的原则;因材施教的原则;整体优化的原则。

第二条各专业教学目标的确定,必须遵循教育法、高等教育法、国家教育方针和“面向现代、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指导思想,按照教育部制定的人才培养目标,结合学院实际情况,体现综合性原则,形成自身特色。

第三条各专业教学计划制定的程序一般为:学院教务处提出制定教学计划的原则意见及要求;各教学系进行广泛调查社会、经济和科技发展对人才的要求,论证专业培养目标后,主持制订教学计划,各系主任为教学计划制订主要负责人;经系务会讨论、教务处初审、专家审核、学院教学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并报主管院长批准后下发执行。

第四条课程体系建设是制定教学计划的核心部分。

课程设置应科学规定本专业的主干课程,促进文理渗透、开放整合,科学设置课程模块,促进整体优化。

课程体系的建设应有利于培养目标的实现;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有利于我院专业特色的形成;应根据专业课程和知识结构确定课程顺序。

课程设置要严格控制总学时,努力保证学生的自学时间。

第五条教学计划的内容包括:(一)专业培训目标、基本要求和专业方向。

(2)多年的学习。

(三)课程设置(含课程性质、类型、学时或学分分配、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实践环节安排、主要课程等)。

(四)教学进度的统筹安排。

(五)课程简介,包括:课程编码、主要内容、选用教材与参考书目、教学方式说明、考核方式等。

(六)必要的说明(包括各种课程的比例、必修课安排、学分制或学年制等)。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教学档案管理制度教学档案管理制度1一、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教师业务档案的收集、归档和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师业务档案,更好地利用业务档案全面、动态地掌握教师教育教学情况,发挥业务档案在教师考核、晋升、奖惩方面的作用,特制定本管理实施办法。

第二条教师业务档案是教师业务水平、工作能力和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的真实记录,是教师文化程度、业务能力和工作表现的全面反映。

第三条教师业务档案管理工作是师资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教师考核、职务聘任、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二、建立业务档案的范围第四条凡我院担任教学任务的教师、实验实训人员、行政兼课人员均在建档之列。

三、业务档案的内容第五条教师业务档案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个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学位、毕业学校和专业、职称、政治面貌等个人信息。

2.教学及相关工作记录包括各学期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公开课、教学(含实验实训)改革、教材更新、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社会实践、社团指导教师等相关材料;参与教研活动记录、学期教学工作总结、学生测评分数和意见等;每学期课程标准、授课计划、教学工作考核情况等。

3.教研和科研工作记录包括教师参加学术教研会议和学术活动、学术任职等情况的鉴定材料;教师参加的教科研项目、课题的立项和结题评审有关材料;已完成的教科研课题、项目等反映教师业务研究的材料;科研成果包括教师出版的专著、合著、译著、科技报告、资料汇编,单独或合作编写的各种教材,以及在各级各类刊物上发表的论文等。

4.进修和培训情况记录包括教师国内外进修(业务进修、学位进修、实践进修)、访问、考察、研讨、培训等情况的记录、鉴定及总结材料,进修成绩、进修或培训的证书复印件、学历证明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及专业实践或培训情况证明材料等。

5.教师奖惩情况记录包括教师在业务方面取得的工作奖励、鉴定、评语等据实记载(证书复印件);各种教学和科研方面获奖证书或批文复印件等材料;失职事故受到的`惩处记录;学生对教师教学情况的反映资料等。

学校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务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教务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提高教务档案的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学校档案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务档案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教务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历史记录,是学校管理、教学、科研、评估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教务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确保教务档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二)集中统一原则:教务档案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连续性。

(三)规范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教务档案管理制度,规范档案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工作。

(四)安全保密原则:加强教务档案的安全保卫工作,确保档案的机密性和完整性。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是教务档案管理的责任主体,负责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教务处负责教务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提供利用等工作。

第七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产生的教务档案负有管理责任,应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

第八条教师和学生应按照规定向教务处提交教务档案。

第三章教务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教务档案的收集范围包括:(一)招生录取、学籍管理、课程设置、教学计划、教学大纲、考试安排等教学文件;(二)教师、学生的基本情况、成绩、论文、著作、专利等个人档案;(三)教务工作计划、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制度、规定等行政管理档案;(四)其他与教务工作相关的档案。

第十条教务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及时性:各部门应按照规定及时向教务处提交教务档案;(二)完整性:教务档案应包括所有相关文件和资料,确保档案的完整性;(三)准确性:教务档案应确保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第十一条教务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要求:(一)分类整理:按照档案的性质、内容、时间等分类整理,确保档案的有序性;(二)编目登记:对每份档案进行编号、登记,建立档案目录;(三)归档保存:按照档案的保管期限和规定进行归档保存。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4篇)

教务档案管理制度为了加强教师的教学业务管理,更好地掌握和了解教师业务水平方面的情况,以促进教师队伍的建设,学校应建立教师的业务档案,并加强档案管理。

一、教师业务档案的内容____个人学历及工作简历。

2.承担教学任务及工作量登记表。

3.教师撰写学术论文登记表,教师承担工程任务及科研项目登记表,教师编写教学资料、讲义登记表。

4.教师进修、自学情况登记表5.有关职称评定与提升的申报审批表。

6.有关外语水平考核的成绩记录。

7.其他有关教师业务档案的资料。

二、教师业务档案的管理1.凡我院专职教师、实训教师一律建立教学业务档案,本人应积极配合,及时填写有关登记表,并提供有关资料,以保证教师业务档案的完整性。

2.教师业务档案应由专门部门管理,应由专人负责搜集、整理、登记。

3.教师业务档案,应设专人保管,概不借出,若需查阅需经教务处长同意后方可。

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一、学籍卡片与学习成绩档案的建立与管理1、学生入学时正确填写学籍卡片,以班为单位交教务科。

2、学籍管理员检查学籍卡片基本信息是否完整,并补充齐全。

3、学籍卡片以班为单位顺号装订成册,作为文书档案保管使用。

4、学籍管理员根据学籍卡片将学生基本信息录入计算机建立学生信息库,作为微机档案保管使用。

5、学生在校期间,学籍管理员对学籍卡片与学生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及时填(录)入更动的信息。

6、学籍管理员为学生建立学习成绩档案。

学习成绩档案分班级成绩档案与个人成绩档案。

认真采编和核对有关信息,及时统计报到注册学生数;每学期要认真核对学生报到注册情况,并进行统计。

按班级分发学生证、学分证,成绩单等,按程序及时补办因遗失的学生证、学分证等。

7、以任课教师原始成绩单为资料源建立班级成绩档案。

项目包括:1、班级学生名册;2、每学期开设课程;3、每学期任课教师的原始成绩单;4、每学期补考课程的原始成绩单。

班级成绩档案按学期顺序装订成册,作为文书档案保管使用。

班级成绩档案应同时输入计算机建立微机档案。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学档案的管理工作,确保教学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和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三条学校教学档案是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重要记录,是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和教学评估的重要依据。

第四条学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统一管理原则;(二)全面系统原则;(三)安全保密原则;(四)科学利用原则。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学校档案管理部门是教学档案管理的责任部门,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

第六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教学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保密意识;(三)具备较强的责任心和服务意识。

第七条教学档案管理工作人员的职责:(一)负责教学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二)负责制定教学档案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三)负责教学档案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四)负责教学档案的保密和安全工作;(五)负责解答教学档案查询、利用等相关问题。

第八条各部门、各教学单位应积极配合档案管理部门做好教学档案管理工作,具体职责如下:(一)负责收集、整理、报送本部门、本单位的各类教学档案;(二)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教学档案进行分类、归档;(三)负责对教学档案的保管、利用和销毁等工作进行监督;(四)负责对本部门、本单位的教学档案进行保密和安全工作。

第三章教学档案的收集与整理第九条教学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二)真实性原则;(三)及时性原则;(四)完整性原则。

第十条教学档案的收集范围:(一)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教案等教学文件;(二)学生学籍、成绩、毕业证书等学生档案;(三)教师职务、职称、业务培训等教师档案;(四)学校教育教学改革、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资料;(五)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学生社团活动等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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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山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档案管理规定为提高课程建设水平,保证课程建设具有历史的继承性,规范和完善学校教学运行管理工作,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一、课程教学档案建立原则课程教学档案的建立必须坚持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的原则。

1. 完整性:即所有关于课程的教学内容全部归档;2. 真实性:即课程的教学档案应是该学期真实教学情况的记载;3. 准确性:即教学内容及相关信息应准确无误。

二、课程教学档案归档范围凡列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通识教育课(含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专业课(含专业、学科基础课)等课程均要建立课程教学档案。

三、课程档案保存内容及期限1. “课程中心”以及“课程资源中心”相关资源的更新与建设情况(须提供“课程资源中心”的网址,该课程其它网址)。

2. 课程(含理论课、实验课)教学大纲,模板见附件1。

对具有独立课程编码的实验课程必须制定教学大纲;对理论课程设计实验教学内容的课程,教学大纲必须包含理论教学大纲和实验教学大纲两个部分,实验教学大纲按照学校实验教学大纲模板制定,并与理论教学大纲合并成一个整体作为课程大纲。

3. 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信息,含教师各阶段职称、各层次学历/学位证书,教学任务和教学日历等,学期教学考核,学期课程教学反思(近5年)。

4. 课程教案或讲义、课件(近3年)。

5. 课程教研教改活动有关资料(包括集体备课、试讲、听课等记录、照片、视频,课程教学反思,电子资料必须放在3中的网络课程中)(近3年)。

6. 课程立项建设有关材料(包括各级精品课程、精品开放课程、精品教材等项目的立项申报书、立项通知、中期检查、题书、开题论证材料等)(近3年)。

7. 课程成绩有关材料(包括平时成绩评定办法、作业、学生考勤登记表、学生考试成绩表、考试质量分析等材料)(近3年)。

8. 考试大纲以及试卷集或者试题库(含近5年考试试卷)。

9. 课程组成员进修、参加会议情况。

10. 其他有关课程建设材料。

注:对在学校网络教学平台“课程资源中心”开设课程的,以上2-10中的材料可以是电子版但必须放在课程资源中心该网络课程中,否则请采用纸质材料存档。

四、课程档案管理及要求1. 课程教学档案建设是教学基本建设的重要内容。

课程教学档案由开课单位负责建设,分管教学工作的开课单位领导负责组织本单位课程教学档案的管理,课程负责人负责本门课程教学档案的建设、管理、充实与更新等相关工作,课程负责人负责召集任课教师进行课程教学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以及更新等工作,任课教师必须提供课程教学档案建设所需的相关资料。

2. 对采用纸质材料保存的课程档案,必须设立独立的档案盒存放课程教学档案,分门别类整理,分卷、编码、装袋、归档。

课程教学档案编号由各开课单位自行编制。

五、课程档案建设的检查与验收课程档案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开课单位每学期均要对课程档案进行充实、整理和更新。

学校教学管理部门每学期定期对各开课单位上一学期课程档案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课程档案建设工作开展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鼓励,推广先进经验;对存在问题的课程限期查找原因,并限期整改,甚至更换课程负责人。

六、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七、其它说明:本规定所指的一门课程为学校“课程中心”具有独立课程编码的课程。

附件: 课程教学档案封面、目录清单、课程负责人信息表、任课教师信息表、课程组成员参加会议统计表、教学大纲模板、考核大纲模板韩山师范学院课程教学档案学院名称:课程名称:韩山师范学院教务处制目录清单1.网络课程建设情况及课程网址2.课程教学大纲3.课程负责人及任课教师信息4.课程教案或讲义、课件5.课程教研教改活动有关资料6.课程立项建设有关材料7.课程成绩有关材料8.考试大纲、试卷库9.课程组成员进修、参加会议情况。

10.其他有关课程建设材料课程负责人信息课程组成员20 -20 学年度参加会议(培训)统计表韩山师范学院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格式xx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参与人:审定人:)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总学时:学分:适用专业:先修课程: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二、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第一章xxx 学时(一)教学要求(二)教学内容1、xxx2、xxx3、xxx(三)本章重难点三、课程学时分配四、教学方法五、考核办法及成绩评定附:理论课程教学大纲有关问题解释:一、先修课程先修课程指为完成本课程学习应先行修习的课程。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课程性质包括通识课,分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等;目的与任务是指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着重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并概括本课程的指导思想,提出本课程的任务。

每一章的教学目标指学生通过学习本章后,着重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三、教学基本要求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写明课程的教学基本和要求。

“了解”:是指学生应能辨认的科学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理解”:是指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能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掌握”:是指学生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事例加以运用,包括分析和综合。

四、教学内容按相当于教材编写大纲中的章节目三个层次详细编写本课程的教学基本内容。

五、教学方法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实验法、练习法、陶冶法、探究法等等。

六、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说明本课程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占比,平时考核及期末考核的形式(考勤、作业、实验、开卷、闭卷等)。

七、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教学参考书指为完成本课程学习可供选用的教材及参考书。

需注明著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多本教参用带方括号的序号标明顺序。

八、字体标题:宋体加粗,小四。

内容:宋体、小四韩山师范学院实验课程教学大纲编写格式Xx实验教学大纲(执笔人:参与人:审定人:)实验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学时数:学分数:适用专业:一、本实验课的目的、意义二、实验课主要目标三、主要实验内容及学时分配实验一:xxx x学时实验二:xxx x学时四、实验成绩考核办法五、实验教材、参考资料附:实验课程教学大纲有关问题解释:一、实验名称名称一般为“×××××实验”二、实验课主要目标一般是,通过实验课教学,加深理解和巩固某方面的理论知识,使学生熟练地掌握某种基本操作技能和基本研究方法,提高学生的观察、动手、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养成科学、严谨、事实求是的科学态度,以及创新意识。

三、实验成绩考核办法说明平时考核(出勤、实验报告等)以及期末考核的成绩构成及考核办法。

四、实验类型“实验类型”指演示性、验证性、综合性和设计性实验的类别划分。

演示性实验:是指为便于学生对客观事物的认识,以直观演示的形式,使学生了解其事物的形态结构和相互关系、变化过程及其规律的教学过程。

验证性实验:以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掌握实验方法与技能为目的,验证课堂所讲某一原理、理论或结论,以学生为具体实验操作主体,通过现象衍变观察、数据记录、计算、分析直至得出被验证的原理、理论或结论的实验过程。

综合性实验:是指实验内容涉及本课程的综合知识或与本课程相关课程知识的实验。

设计性实验:是指给定实验目的、要求和实验条件,由学生自行设计实验方案并加以实现的实验。

五、实验要求指各实验项目对学生要求,可分为必修、限修、选修三种形式。

六、字体标题:宋体加粗,小四。

内容:宋体、小四。

韩山师范学院理论与实验共存课程教学大纲格式xx课程教学大纲(执笔人:参与人:审定人:)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总学时:学分:适用专业:先修课程: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二、教学内容及基本要求理论教学部分第一章xxx 学时(一)教学要求(二)教学内容1、xxx2、xxx3、xxx(三)本章重难点实验(实训)教学部分三、课程学时分配四、教学方法五、考核办法及成绩评定附:理论与实验共存课程教学大纲有关问题解释:一、先修课程先修课程指为完成本课程学习应先行修习的课程。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课程性质包括通识课,分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等;目的与任务是指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着重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并概括本课程的指导思想,提出本课程的任务。

每一章的教学目标指学生通过学习本章后,着重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三、教学基本要求按“了解”“理解”“掌握”三个层次写明课程的教学基本和要求。

“了解”:是指学生应能辨认的科学事实、概念、原则、术语,知道事物的分类、过程及变化倾向,包括必要的记忆;“理解”:是指学生能用自己的语言把学过的知识加以叙述、解释、归纳,并能把某一事实或概念分解为若干部分,指出它们之间的内在联系或与其他事物的相互关系;“掌握”:是指学生能根据不同情况对某些概念、定律、原理、方法等在正确理解的基础上结合事例加以运用,包括分析和综合。

四、教学内容按相当于教材编写大纲中的章节目三个层次详细编写本课程的教学基本内容。

五、教学方法教学方法:讲授法、讨论法、实验法、练习法、陶冶法、探究法等等。

六、考核及成绩评定办法说明本课程平时成绩及期末成绩占比,平时考核及期末考核的形式(考勤、作业、实验、开卷、闭卷等)。

七、教材及教学参考书教学参考书指为完成本课程学习可供选用的教材及参考书。

需注明著者书名版本出版地出版者,出版年。

多本教参用带方括号的序号标明顺序。

八、字体标题:宋体加粗,小四。

内容:宋体、小四《******》课程考核大纲(执笔人:参与人:审定人:)课程名称:课程编码:课程性质:总学时:学分:适用专业:先修课程:一、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二、课程内容三、各章主要考核内容及考核要求第一章考核知识点:考试要求:●了解:●基本掌握:第二章考核知识点:考核要求:●理解:●掌握:四、大纲说明附:课程考核大纲有关问题解释:一、先修课程先修课程指为完成本课程学习应先行修习的课程。

二、课程的性质、目的与任务课程性质包括通识课,分通识必修课、通识选修课、专业课(学科、专业基础课)等;目的与任务是指学生通过学习该课程后,着重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本课程在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地位及作用,并概括本课程的指导思想,提出本课程的任务。

每一章的教学目标指学生通过学习本章后,着重应掌握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在知识、能力和素质等方面应达到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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