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首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包括独立性、客观性、职业行为准则等。
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于被审计单位的地位,自主决策、独立执行,不受干扰。
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工作应坚持客观、中立的原则,以事实为依据,不受任何个人或利益团体的影响。
职业行为准则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诚信、保密、勤奋等职业道德规范。
其次,内部审计的职责与范围主要包括评价与改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与治理、业务与流程效率等方面。
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被审计单位的风险管理体系进行评价,发现、评估和改善风险控制措施。
同时,还应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与治理体系,包括制度设计、管理执行、信息系统、内部报告等方面。
此外,还应对公司的业务流程进行评价,优化业务流程,提高业务效率。
总之,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内部审计职能在履行其职责时应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它包括一系列基本原则、职责与范围、内控环境建设以及审计活动的实施。
这些准则的制定和遵守,有助于提高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客观性和专业性,确保内部审计的有效性和可靠性。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导言:一、内部审计组织的责任1.内部审计组织应对组织的控制环境、风险管理和治理进行评估。
2.内部审计组织应通过评估内控体系的有效性,帮助管理层识别和应对风险。
4.内部审计组织应确保其资源和能力适应组织的需求。
二、内部审计组织的独立性1.内部审计组织应独立于受审计对象的业务和运营管理。
2.内部审计组织应向组织的最高管理层或监督机构直接汇报,免受不当压力或影响。
3.内部审计组织应制定和实施独立性保障措施,避免利益冲突。
三、内部审计组织的机构设置1.内部审计组织应由管理层或最高管理层设立,具有通过审核的职员。
2.内部审计组织应制定和实施组织结构、人员配备和培训计划等政策和措施。
3.内部审计组织应建立适当的纪检监察机构,监督审计活动的符合准则。
四、内部审计组织的工作流程1.内部审计组织应制定全面的内审计划,并确保内审计划与组织的风险管理和控制目标一致。
2.内部审计组织应采用适当的审计方法和技术,确保审计活动的客观性和有效性。
3.内部审计组织应开展内部控制评估,包括内部控制效益评估、流程审计和信息技术审计等。
4.内部审计组织应编制并及时提交审计报告,向管理层提供改进建议并跟踪执行情况。
5.内部审计组织应建立和实施质量保证措施,评估和提升审计活动的质量和效果。
五、内部审计组织的监管指南1.审计监督部门应建立相应的监管机制,对内部审计组织的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
2.审计监督部门应与内部审计组织开展有效的沟通,了解审计进展、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3.审计监督部门应及时披露审计结果和建议,促进对内部审计工作的认同和改进。
总结: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24版)为内部审计组织的运作提供了明确的指导。
它要求内部审计组织独立、客观地评估组织的控制环境、风险管理和治理,并向管理层提供改进的建议。
它还强调了内部审计组织的独立性、机构设置和工作流程,以及审计监督部门对内部审计工作的监管指南。
遵循这些准则,可以使内部审计在组织中发挥更大的作用,提高组织的风险控制和治理水平。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佚名
【期刊名称】《中国内部审计》
【年(卷),期】2005(000)001
【摘要】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根据《内
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总页数】3页(P70-72)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
【相关文献】
1.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的通知 [J],
2.基于审计准则框架下的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构建及方法 [J], 陈建青
3.审计准则框架下的人民银行内部审计质量控制体系构建及方法 [J],
4.关于完善我国内部审计准则的思考\r——从内部审计定义、具体准则角度 [J],
马艺菡
5.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关于印发《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和十个具体准则的通知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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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部审计准则(附目录)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4)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4)第一章总则 (4)第二章一般准则 (4)第三章作业准则 (5)第四章报告准则 (5)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 (5)第六章附则 (5)内部审计具体准则 (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 号——审计计划 (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 号——审计通知书 (7)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 号——审计证据 (8)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 号——审计工作底稿 (9)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 号——内部控制审计 (10)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 (1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7 号——审计报告 (1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8 号——后续审计 (15)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9 号——内部审计督导 (1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1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 (17)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 (18)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20)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21)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 (23)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 (2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2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 (28)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30)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 (3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的控制自我评估法 (3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的独立性与客观性 (35)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 (37)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39)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 (41)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 (44)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率性审计 (46)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号—信息系统审计 (48)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 (51)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1号――建设项目内部审计 (55)第一章总则 (55)第二章投资立项审计 (55)第三章设计(勘察)管理审计 (56)第四章招投标审计 (58)第五章合同管理审计 (59)第六章设备和材料采购审计 (61)第七章工程管理审计 (62)第八章工程造价审计 (63)第九章竣工验收审计 (64)第十章财务管理审计 (65)第十一章后评价审计 (66)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2号――物资采购审计 (67)第一章总则 (67)第二章物资采购前期审计 (67)第三章物资采购过程审计 (72)第四章物资采购后续审计 (76)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第3号——审计报告 (77)第一章总则 (77)第二章审计报告的构成要素 (78)第三章审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79)第四章审计报告的基本格式 (80)第五章审计报告编制的程序和方法 (82)第六章审计报告的复核、发送和保存 (83)第七章附则 (84)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制定的其他规定。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组织内部的一种独立客观的监督和评价活动,它通过审查和评价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来促进组织目标的实现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设置应考虑组织的性质、规模、内部治理结构及相关规定,并配备一定数量具有执业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有效的质量控制制度,并积极了解、参与组织的内部控制建设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必要的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职业道德规范,并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内部审计业务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的决策与执行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强的人际交往技能,能恰当地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充分考虑重要性与审计风险的问题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合理安排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审计前,应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内部审计通知书,并做好必要的审计准备工作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深入调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采用抽样审计等方法,对其经营活动及内部控制的适当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测试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性复核等方法,获取充分、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应积极利用计算机进行辅助审计在计算机信息系统下进行审计,不应改变审计计划确定的目标和范围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证据,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第四章报告准则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出具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的编制应当以经过核实的审计证据为依据,做到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第十八条审计报告应说明审计目的、范围,提出结论和建议,并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第十九条审计报告应声明内部审计是按照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规定实施,若存在未遵循该准则的情形,审计报告应对其作出解释和说明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审计报告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进行后续审计促进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纠正措施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第二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确定年度审计工作目标,制定年度审计计划,编制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第二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审计工作手册,以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建立内部激励约束制度,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监督、考核,评价其工作业绩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在组织适当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七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号——审计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编制审计计划,保证及时、有效地执行审计业务,提高审计效率,根据《中国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一段时期的审计工作任务或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事先规划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三个层次: (一)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的审计任务所作的事先规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二) 项目审计计划是对具体审计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所作的综合安排; (三) 审计方案是对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程序及其时间等所作出的详细安排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组织的性质、规模、审计业务的复杂程度等因素决定审计计划层次的繁简第五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在下年度开始前编制完成,并报组织适当管理层批准,以指导内部审计机构下年度的工作;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应在审计实施前编制完成,并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实施内部审计活动在计划执行过程中,若有必要,应按规定的程序对计划进行修改和补充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定期检查审计计划的执行情况第三章年度审计计划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负责年度审计计划的制定工作第九条年度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内部审计年度工作目标;需要执行的具体审计项目及其先后顺序;各审计项目所分配的审计资源;后续审计的必要安排第十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时,应当考虑组织风险、管理需要和审计资源,以确定具体审计项目第十一条在制定年度审计计划前,应了解以下情况,以评价各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组织的发展目标及年度工作重点;严重影响相关经营活动的法规、政策、计划和合同;相关内部控制的质量;相关经营活动的复杂性及其近期变化;相关人员的能力、品质及其岗位的近期变动;其他与项目有关的重要情况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风险程度规划审计项目执行的先后顺序第十三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根据审计项目的性质、复杂性及时间限制,合理安排所需的审计资源第四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和时间安排,选派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工作第十五条在具体实施审计项目前,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充分了解被审计单位的以下情况,以制定项目审计计划:经营活动概况;内部控制的设计及运行情况;财务、会计资料;重要的合同、协议及会议记录;上次审计的结论、建议以及后续审计的执行情况;上次外部审计的审计意见;其他与项目审计计划有关的重要情况第十六条项目审计计划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审计目的和审计范围;重要性和审计风险的评估;审计小组构成和审计时间的分配;对专家和外部审计工作结果的利用;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七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应根据项目审计计划制定审计方案第十八条审计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具体审计目的;具体审计方法和程序;预定的执行人及执行日期;其他有关内容第十九条审计项目负责人可以根据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规模、业务复杂程度及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确定项目审计计划和审计方案内容的繁简程度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颁布并负责解释第二十一条本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号——审计通知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发送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通知书,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在实施审计前,通知被审计单位或个人接受审计的书面文件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审计通知书的编制与发送第四条审计通知书应包括以下基本内容:被审计单位及审计项目名称;审计目的及审计范围;审计时间;被审计单位提供的具体资料和其他必要的协助;审计小组名单;内部审计机构及其负责人的签章和签发日期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根据经过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编制审计通知书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送达审计通知书特殊审计业务可在实施审计时送达第七条审计通知书主送被审计单位,可抄送组织内部相关部门涉及组织内个人责任的审计项目,应抄送被审计者本人第三章附则第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九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3号——审计证据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证据的获取及处理,保证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证据,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审计活动中,通过实施审计程序所获取的,用以证实审计事项,做出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审计证据包括下列几种:(一)书面证据; (二)实物证据; (三)视听电子证据; (四)口头证据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应当具备充分性、相关性、可靠性 (一)充分性是证据数量足以证实审计事项作出审计结论和建议;(二)相关性是指证据和审计目标相关联所反映的内容能够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 (三)可靠性是指证据能够反映审计事项的客观现实第六条审计项目的各级复核人应在各自责任范围内对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予以复核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获取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下列基本因素: (一)适当的抽样方法;(二)合理的审计风险水平证据的充分性与审计风险水平密切相关可以接受的审计风险水平越低所需证据的数量就越多;(三)成本与效率的合理程度获取审计证据应考虑证据成本与证据效益的对比但对于重要审计事项,不应将审计成本的高低作为减少必要审计程序的理由;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程度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从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判断具体审计事项的重要行,以做出获取审计证据的决策第三章审计证据的获取与处理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下列方法获取审计证据:审核;观察;监盘;函证;计算;分析性复核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名称,来源,内容,时间等应清晰、完整地记录在工作底稿中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可聘请其他专业机构或人士对审计项目的某些特殊问题进行鉴定,以鉴定结论作为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对引用该证据的可靠性负责第十一条对于被审计单位存在有异议的审计证据,内部审计人员应作进一步核实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获取的审计证据,如有必要,应当由证据提供者签名或盖章如果证据提供者拒绝,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注明原因和日期,该证据依然可作为支持审计结论和建议的依据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作好审计证据的分类,筛选和汇总,保证已获取审计证据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第十四条在评价审计证据时,应当考虑证据之间的相互印证及证据来源的可靠程度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六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4号——审计工作底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和使用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工作底稿,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是联系审计证据和审计结论的桥梁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以达到以下目的:为形成审计报告提供依据;说明审计目标的实现程度;为评价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实现程度;证实内部审计机构及人员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为以后的审计工作提供参考;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第五条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结论明确,客观反映项目审计计划与审计方案的制定及实施情况,并包括与形成审计结论和建议有关的所有重要事项第六条审计工作底稿的形式可以是纸质、磁带、磁盘、胶片或其他有效的信息载体无纸化的工作底稿应制作备份第七条审计工作底稿主要包括以下记录:内部审计通知书、项目审计计划、审计方案及其调整的记录;审计程序执行过程的结果的记录;获取的各种类型审计证据的记录;其他与审计事项有关的记录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审计工作底稿的分级复核制度,明确规定各级复核的要求和责任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对审计工作底稿的复核负完全责任第三章审计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复核第九条审计工作底稿应载明下列事项;被审计单位的名称;审计事项及其期间或截止日期;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记录;审计结论;执行人员姓名、执行日期;复核人员姓名、复核日期和复核意见;索引号及页次;审计标识与其他符号及其说明等第十条审计工作底稿中可使用各种审计标识,但应注明含义并保持前后一致第十一条审计工作底稿就注明索引编号和顺序编号相关工作底稿之间如存在勾稽关系应予以清晰反映,相互引用时应交叉注明索引编号第十二条审计工作底稿和复核应由内部审计机构中比工作底稿编制人员职位更高或具有丰富经验的人担任第十三条在审计工作中,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工作底稿的现场复核第十四条如果发现审计工作底稿存在问题,复核人员应在复核意见中加以说明,并要求相关人员补充或重编工作底稿第四章审计工作底稿的整理与使用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及时对审计工作底稿进行分类整理,按相关法规的要求归档、管理和使用第十六条审计工作底稿归组织所有,由内部审计机构或组织内部有关部门保管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建立工作底稿保密制度如果内部审计机构以外的组织或个人要求查阅工作底稿,必须由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或其主管领导批准但法院、检察院和其他有权部门依法进行查阅的除外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第十九条本准则自XX年x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5号——内部控制审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审查与评价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控制,是指组织内部为实现经营目标,保护资产安全完整,保证遵循国家法律法规,提高组织运营的效率及效果,而采取的各种政策和程序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控制审计的目的是合理地保证组织实现以下目标: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组织内部规章制度;信息的真实、可靠;资产的安全、完整;完整经济有效地使用资源;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第五条内部控制包括控制环境、风险管理、控制活动、信息与沟通、监督等五个要素第六条控制环境主要包括以下内容:经济性质和经营理念;管理层的经营理念;管理层倡导的组织文化;法人治理结构;各项职责政策及其执行人力资源政策及其执行第七条风险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识别影响组织目标实现的各类风险;建立风险管理机制第八条控制活动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所有经营活动应有适当的授权;不相容职务应当分离;有效控制凭证和记录的真实性;资产和记录的接近限制;独立的业务审核第九条信息与沟通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及时、准确、完整地记录所有信息;保证管理信息系统的有序运行;保证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第十条监督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内部审计机构实施的独立监督;管理层对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第十一条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并使之有效运行是组织高级管理层的责任内部控制目标的实现有赖于组织所有人员的参与第十二条内部控制是对组织目标实现的相对保证由于人为错误、串通舞弊、超越制度、环境变化及成本效益原则等因素的影响,内部控制可能无法发挥其应有作用第三章内部控制的审查与评价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以评价被审计单位的控制环境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经营活动的复杂程序;管理权限的集中程度;管理行为守则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管理层对逾越既定控制程度的态度;组织文化的内容及组织成员对此的理解与认同;法人治理结构的健全性和有效性;组织各阶层人员的知识与技能;组织结构和职责划分的合理性;重要岗位人员的权责相称程度及其胜任能力;员工聘用程度及培训制度;员工业绩考核与激励机制第十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组织风险管理机制的健全性和有效性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可能引发风险的内外因素;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预计带来的后果;对抗风险的能力;风险管理的具体方法及效果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控制活动的适当性、合法性、有效性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控制活动建立的适当性;控制活动对风险的识别和规避;控制活动对组织目标实现的作用;控制活动执行的有效性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实施适当的审查程序,评价组织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其审查重点为程序,评价组织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其审查重点为以下内容:获取财务信息、非财务信息的能力;信息处理的及时性和适当性;信息传递渠道的便捷与畅通;管理信息系统的安全可靠性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对内部控制做出评价时,应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内部审计人员首先应判断组织已有标准的适当性如果认为已有标准不合适,应向适当管理层报告;如果管理层没有制定合适的标准,内部审计人员可以基于组织利益最大化的原则选择适当的评价标准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在评价内部控制时,按照项目的性质和需要,既可以对全部控制要素进行评价,也可以只对部分控制要素进行评价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采用文字叙述、调查问卷、流程图等方法对内部控制进行描述和评价,并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中第四章内部控制审计的报告第二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向组织的适当管理层报告内部控制的审计结果审计报告应说明审查和评价内部控制的目的、范围、审计结论、审计决定及对改善内部控制的建议并应当包括被审计单位的反馈意见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必要时进行内部控制的后续审计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解释第二十三条本准则自XX年x 月x日起施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6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协助组织预防、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明确相关责任,降低组织风险,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第二条本准则所称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采用欺骗等违法块规手段,损害或谋取组织经济利益,同时可能为个人带来不正当利益的行为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种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组织管理层应对舞弊行为的发生承担责任建立、健全并有效实施控制,预防、发现及纠正舞弊行为是组织管理层的主要责任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合理关注组织内部可能发生的舞弊行为,以协助组织管理层预防、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应在以下几个方面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具有预防、识别、检查舞弊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警惕相关方面可能存在的舞弊风险;根据被审计事项的重要性、复杂性以及审计的成本效益性,合理关注和检查可能存在的舞弊行为;运用适当的审计职业判断,确定审计范围和审计程序,以发现、检查和报告舞弊行为;发现舞弊迹象时,应及时向适当管理层报告,提出进一步检查的建议第七条内部审计并非专为检查舞弊而进行即使审计人员以应有的职业谨慎执行了必要的审计程序,也不能保证发现所有的舞弊行为第八条损害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外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使用组织经济利益遭受损害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行为;收受贿赂或回扣;将正常情况下可以使组织获利的交易事项转移给他人;贪污、挪用、盗窃组织资财;使组织为虚假的交易事项支付款项;故意隐瞒、错报交易事项;泄露组织的商业秘密;其他损害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行为第九条谋取组织经济利益的舞弊,是指组织内部人员为使组织获得不当经济利益而其自身也可能获得相关利益,采用欺骗等违法违规手段,损害国家和其他组织或个人利益的不正当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此类舞弊;支付贿赂或回扣;。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原创版】目录一、内部审计准则概述1.1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1.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类2.1 内部控制审计2.2 绩效审计2.3 信息系统审计2.4 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2.5 经济责任审计三、内部审计准则的实施与意义3.1 规范审计行为3.2 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3.3 保证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正文一、内部审计准则概述内部审计准则是中国内部审计工作规范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三个层次组成。
1.1 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1.2 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是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人员在具体审计工作中提供操作性指导。
其中包括内部控制审计、绩效审计、信息系统审计、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经济责任审计等具体审计业务。
1.3 内部审计实务指南内部审计实务指南是对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的进一步细化和拓展,为内部审计人员提供更具体的操作指南和参考范例。
二、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类2.1 内部控制审计内部控制审计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对组织内部控制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进行的审查和评价活动,旨在为组织提供合理保证,确保组织目标的实现。
2.2 绩效审计绩效审计主要评价组织的运营效果和效率,包括对组织战略目标的实现程度、资源利用效率、运营效果等方面进行评估,以帮助组织提高绩效。
2.3 信息系统审计信息系统审计是对组织的信息系统进行审查和评价,以评估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完整性和安全性,确保信息系统能够为组织提供准确、及时、可靠的信息支持。
2.4 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是内部审计的一项重要职责,旨在发现和揭露组织内部的舞弊行为,保护组织的合法权益。
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2019)
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2019)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行为,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是指组织及其内部审计机构将业务委托给本组织外部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而实施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
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下列因素,对内部审计业务实施外包:(一)内部审计机构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工作目标要求;(二)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特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三)聘请中介机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四)其他因素。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需要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的,应当确定外包的具体项目,并经过组织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业务外包通常包括业务全部外包和业务部分外包两种形式:(一)业务全部外包,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将一个或多个审计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并由中介机构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二)业务部分外包,是指一个审计项目中,内部审计机构将部分业务委托给中介机构实施,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情况利用中介机构的业务成果,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
第七条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的关键环节一般包括:选择中介机构、签订业务外包合同(业务约定书)、审计项目外包的质量控制、评价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等。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三章选择中介机构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外包业务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标准,遴选一定数量的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确定纳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二)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资质;(三)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四)拥有良好的职业声誉。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是指我国内部审计机构为执行其职能而制定的规章、文件和法规,它们规定了内部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准则。
根据《审计法》和各类行业准则,审计工作应遵循的准则包括:独立性原则、客观性原则、尊重原始记录原则、责任原则、可行性原则、适当性原则、及时性原则等。
独立性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保持独立性,不受外部干扰,以便客观地评估有关审计对象的运营情况和财务状况。
客观性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客观、公正地进行审计,不受任何外部干扰,确保审计结果的真实性、公正性和可靠性。
尊重原始记录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尊重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更改、抹除或伪造原始记录,以保证审计结果的可靠性。
责任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完成审计任务,为客户提供有效的审计服务。
可行性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以及客户的审计要求,确定审计方案,使审计工作更加高效。
适当性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为其量身定制审计方案,以及确保审计方案的适用性。
及时性原则要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及时完成审计任务,及时发现问题,及时向客户提出审计意见。
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
附件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行为,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是指组织及其内部审计机构将业务委托给本组织外部具有一定资质的中介机构,而实施的相关管理活动。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
接受委托的中介机构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遵守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除涉密事项外,内部审计机构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考虑下列因素,对内部审计业务实施外包:(一)内部审计机构现有的资源无法满足工作目标要求;(二)内部审计人员缺乏特定的专业知识或技能;(三)聘请中介机构符合成本效益原则;(四)其他因素。
— 1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需要将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给中介机构实施的,应当确定外包的具体项目,并经过组织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业务外包通常包括业务全部外包和业务部分外包两种形式:(一)业务全部外包,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将一个或多个审计项目委托中介机构实施,并由中介机构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二)业务部分外包,是指一个审计项目中,内部审计机构将部分业务委托给中介机构实施,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情况利用中介机构的业务成果,编制审计项目的审计报告。
第七条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的关键环节一般包括:选择中介机构、签订业务外包合同(业务约定书)、审计项目外包的质量控制、评价中介机构的工作质量等。
第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中介机构开展的受托业务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评价,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第三章选择中介机构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外包业务的要求,通过一定的方式,按照一定的标准,遴选一定数量的中介机构,建立中介机构备选库。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确定纳入备选库的中介机构时,应当重点考虑以下条件:(一)依法设立,合法经营,无违法、违规记录;(二)具备国家承认的相应专业资质;(三)从业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四)拥有良好的职业声誉。
2019年29个内部审计准则.doc(word文档良心出品)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1 号——审计计划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2 号——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3 号——审计证据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4 号——审计工作底稿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5 号——内部控制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6 号——舞弊的预防、检查与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7 号——审计报告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8 号——后续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9 号——内部审计督导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 10 号——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1号——结果沟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2号——遵循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3号——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4号——利用外部专家服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5号——分析性复核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6号——风险管理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7号――重要性与审计风险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8号——审计抽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19号――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0号──人际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1号──内部审计控制自我评估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2号──内部审计独立性与客观性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3号──内部审计机构与董事会或最高管理层的关系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4号──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5号──经济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6号──效果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7号──效益性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8 号—信息系统审计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第29 号——内部审计人员后续教育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本序言旨在说明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目标、体系、约束力、适用范围、制定与发布程序、修订和解释权。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制定依据与目标(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制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目标:l.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内部审计工作,实现内部审计的制度化、规范化和职业化。
《中国新内部审计准则》解读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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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准则的使用范围
[条文] 第三条 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 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 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解读] 扩大了审计主体的范围,旧准则表述为适用于各类组 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新准则》增加了适用范围。“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 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表 明,除内审机构和内审人员外,还有两类不属内部审计的人员, 如:聘请委托中介机构及社会审计人员、其他临时参与内审业 务的人员,在履行职责期间也应遵守《基本准则》。
[解读] (1)老准则: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在考虑组织风险、管 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基础上,制定审计计划,对审计工作做出 合理安排。
(2)《新准则》文字上作了适当修改; (3)《新准则》第十条、第十二条两次提到“组织风险”问 题,由此可能,内部审计的开展要充分重视和考虑“组织风 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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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项目审计方案
(三)准则讨论修改阶段
2012年8月,准则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准则修订稿初稿进行讨 论,对初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2012年10-11月,对准则体系结构、 内容6 再次进行了调整,于2013年1月形成了准则征求意见稿。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
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的基本原则
(1)符合法律法规:内部审计必须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2)公平和客观:内部审计人员必须在审计过程中,以公平和客观的态度,对待所有相关方。
(3)专业素养: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恰当的专业素养,尤其要求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审计理论和技术等。
(4)有效合规: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遵循合理的管理程序,确保审计实施的有效性和合规性。
(5)责任实施:内部审计的实施必须有责任,接受审计单位应负责确保审计准则的实施和实施的有效性,遵守审计准则的要求。
二.内部审计准则的主要要求
1.审计范围: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和内容要结合公司特点制定审计计划;
2.审计目的:旨在确保资产、财务资料及管理程序均处于有效和合法状态;
3.审计程序:审计人员应根据审计工作的范围和要求,编制审计程序并严格遵守;
4.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对审计结果进行总结和详细说明,以供审计单位及上级管理部门参考;
5.审计发现:若审计过程中发现重大缺陷或损失,应即刻报告;。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是指国家审计署根据具体行业和领域的特点,制定的与内部审计有关的具体要求和规定。
具体准则分为行政机关内部审计准则、事业单位内部审计准则、企业内部审计准则等,以覆盖不同类型、不同行业的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总体而言,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重点强调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内部审计应独立于被审计部门,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性。
2.内部审计的全面性和综合性:内部审计应对被审计部门的各个方面进行全面审计,确保审计结果的综合性。
3.内部审计的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应关注组织的风险管理,对风险进行评估和监控。
4.内部审计的法律合规性:内部审计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审计准则的规定,确保审计工作的合法合规。
5.内部审计的责任和职权:内部审计应明确各级审计机构的职责和职权,确保审计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6.内部审计的信息保护和机密性:内部审计应保护审计工作的信息安全和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此外,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还对内部审计的组织架构、审计计划和程序、审计报告和跟踪检查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和规定。
总结起来,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及具体准则是一套致力于规范内部审计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它对内部审计的独立性、全面性、风险管理、法律合规性、责任职权、信息保护等方面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内部审计工作提供了重要的指导和参考。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 1411 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应用指南(2019年3月29日修订)一、内部审计的定义(参见本准则第十二条)1. 内部审计的目标和范围通常包括旨在评价和改进被审计单位的治理、风险管理、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而实施的鉴证和咨询活动,例如:(1)与公司治理有关的活动内部审计可能评估被审计单位的治理流程是否能够实现下列方面的目标:道德和价值观,绩效管理和问责机制,向组织内的适当范围传达风险和控制信息,以及治理层、注册会计师、内部审计人员和管理层之间的有效沟通。
(2)与风险管理有关的活动①内部审计可能有助于被审计单位识别和评价面临的重大风险,改善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包括财务报告过程的有效性);②内部审计可能实施程序,以有助于被审计单位发现舞弊情形。
(3)与内部控制有关的活动①评价内部控制。
内部审计可能承担复核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的运行以及对内部控制提出改进建议等方面的特定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内部审计为内部控制提供鉴证。
例如,内部审计可能计划并实施测试或其他程序,为管理层和治理层就内部控制的设计、执行和运行有效性提供鉴证,包括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
②检查财务和经营信息。
内部审计可能被要求复核用以识别、确认、计量、分类和报告财务和经营信息的方法,并针对个别事项实施专门调查,包括对交易、账户余额和程序进行详细测试。
③复核经营活动。
内部审计可能被要求复核被审计单位经营活动(包括非财务活动)的经济性、效率和效果。
④复核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
内部审计可能被要求复核被审计单位对法律法规、其他外部要求以及管理层政策、指令和其他内部要求的遵守情况。
2.与内部审计类似的活动可能由被审计单位内部拥有其他名称的部门实施。
内部审计工作也可能部分或全部外包给第三方服务提供者。
无论执行内部审计的部门名称如何,内部审计工作是否由被审计单位或由第三方服务提供者执行,都不是注册会计师判断是否利用内部审计工作的唯一决定因素。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准则
内部审计准则是指各类企业、各级政府机关以及其他单位的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工作时所应遵循的原则,是衡量内部审计工作质量的尺度和准绳,对于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促进内部审计理论与实务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从内审工作的实际来看,一般情况是审计组实施审计后,均向派出者一一内部审计机构提交审计报告,审计报告一般是经过审计组集体讨论并由审计组长签字定稿的。
中国的内部审计准则体系
《中国内部审计准则序言》规定,中国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由以下三个层次组成:
1.内部审计基本准则(以下简称基本准则)。
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基本规范,是制定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实务指南的基本依据。
2.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以下简称具体准则)。
具体准则是依据基本准则制定的,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循的具体规范。
3.内部审计实务指南(以下简称实务指南)。
实务指南是依据基本准则、具本准则制定的,为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提供的具有可操作性的指导意见。
内部审计准则体系中的三个不同层次,具有不同的约束力和权威性。
基本准则,是内部审计准则体系的第一层次,是内部审计准则的总纲,具有最高的权威性和法定约束力。
基本准则、具体准则是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进行内部审计的执业规范,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遵照执行。
具体准则的权威性虽低于基本准则,但要高于实务指南,并有法定约束力;而实务指南是给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提供操作性的指导意见,不具有法定约束力和强制性,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时应当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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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内部审计准则(2019版)2019年6月1日目录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 (1)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5)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 (9)第21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通知书 (13)第21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证据 (15)第21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工作底稿 (18)第21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结果沟通 (21)第21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报告 (23)第21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后续审计 (26)第21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抽样 (28)第21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分析程序 (33)第22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控制审计 (37)第22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绩效审计 (43)第22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信息系统审计 (48)第22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56)第23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机构的管理 (61)第2302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关系.67 第2303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与外部审计的协调 (71)第2304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利用外部专家服务 (73)第2305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人际关系 (76)第2306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质量控制 (80)第2307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评价外部审计工作质量 (84)第2308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档案工作 (88)第2309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内部审计业务外包管理 (95)第1101号——内部审计基本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工作,保证内部审计质量,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的责任,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内部审计,是一种独立、客观的确认和咨询活动,它通过运用系统、规范的方法,审查和评价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以促进组织完善治理、增加价值和实现目标。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准则第四条组织应当设置与其目标、性质、规模、治理结构等相适应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具有相应资格的内部审计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的目标、职责和权限等内容应当在组织的内部审计章程中明确规定。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独立性和客观性,不得负责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决策与执行。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并通过后续教育加以保持和提高。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履行保密义务,对于实施内部审计业务中所获取的信息保密。
第三章作业准则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全面关注组织风险,以风险为基础组织实施内部审计业务。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充分运用重要性原则,考虑差异或者缺陷的性质、数量等因素,合理确定重要性水平。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组织的风险状况、管理需要及审计资源的配置情况,编制年度审计计划。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根据年度审计计划确定的审计项目,编制项目审计方案。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审计三日前,向被审计单位或者被审计人员送达审计通知书,做好审计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深入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情况,审查和评价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关注信息系统对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影响。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关注被审计单位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中的舞弊风险,对舞弊行为进行检查和报告。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可以运用审核、观察、监盘、访谈、调查、函证、计算和分析程序等方法,获取相关、可靠和充分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审计结论、意见和建议。
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记录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获取的审计证据,以及作出的审计结论。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以适当方式提供咨询服务,改善组织的业务活动、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第四章报告准则第二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后,及时出具审计报告。
第二十一条审计报告应当客观、完整、清晰,具有建设性并体现重要性原则。
第二十二条审计报告应当包括审计概况、审计依据、审计发现、审计结论、审计意见和审计建议。
第二十三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是否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声明。
如存在未遵循内部审计准则的情形,应当在审计报告中作出解释和说明。
第五章内部管理准则第二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接受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领导和监督,并保持与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及时、高效的沟通。
第二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合理、有效的组织结构,多层级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实行集中管理或者分级管理。
第二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内部审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结合本组织的实际情况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手册,指导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对内部审计质量实施有效控制,建立指导、监督、分级复核和内部审计质量评估制度,并接受内部审计质量外部评估。
第二十八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编制中长期审计规划、年度审计计划、本机构人力资源计划和财务预算。
第二十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建立激励约束机制,对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评价和奖惩。
第三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的支持和监督下,做好与外部审计的协调工作。
第三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对内部审计机构管理的适当性和有效性负主要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准则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本准则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1201号——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行为,维护内部审计职业声誉,根据《审计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是内部审计人员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中应当具有的职业品德、应当遵守的职业纪律和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的总称。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遵守本规范,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组织利益和内部审计职业声誉。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内部审计人员在从事内部审计活动时,应当保持诚信正直。
第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客观性原则,公正、不偏不倚地作出审计职业判断。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并提高专业胜任能力,按照规定参加后续教育。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原则,按照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信息。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违反本规范要求的,组织应当批评教育,也可以视情节给予一定的处分。
第三章诚信正直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诚实、守信,不应有下列行为:(一)歪曲事实;(二)隐瞒审计发现的问题;(三)进行缺少证据支持的判断;(四)做误导性的或者含糊的陈述。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廉洁、正直,不应有下列行为:(一)利用职权谋取私利;(二)屈从于外部压力,违反原则。
第四章客观性第十一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实事求是,不得由于偏见、利益冲突而影响职业判断。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前,应当采取下列步骤对客观性进行评估:(一)识别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二)评估可能影响客观性因素的严重程度;(三)向审计项目负责人或者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报告客观性受损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十三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识别下列可能影响客观性的因素:(一)审计本人曾经参与过的业务活动;(二)与被审计单位存在直接利益关系;(三)与被审计单位存在长期合作关系;(四)与被审计单位管理层有密切的私人关系;(五)遭受来自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压力;(六)内部审计范围受到限制;(七)其他。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应当采取下列措施保障内部审计的客观性:(一)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准;(二)选派适当的内部审计人员参加审计项目,并进行适当分工;(三)采用工作轮换的方式安排审计项目及审计组;(四)建立适当、有效的激励机制;(五)制定并实施系统、有效的内部审计质量控制制度、程序和方法;(六)当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受到严重影响,且无法采取适当措施降低影响时,停止实施有关业务,并及时向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报告。
第五章专业胜任能力第十五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下列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职业技能和实践经验:(一)审计、会计、财务、税务、经济、金融、统计、管理、内部控制、风险管理、法律和信息技术等专业知识,以及与组织业务活动相关的专业知识;(二)语言文字表达、问题分析、审计技术应用、人际沟通、组织管理等职业技能;(三)必要的实践经验及相关职业经历。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通过后续教育和职业实践等途径,了解、学习和掌握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技术方法和审计实务的发展变化,保持和提升专业胜任能力。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应当保持职业谨慎,合理运用职业判断。
第六章保密第十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对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所获取的信息保密,非因有效授权、法律规定或其他合法事由不得披露。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在社会交往中,应当履行保密义务,警惕非故意泄密的可能性。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利用其在实施内部审计业务时获取的信息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者以有悖于法律法规、组织规定及职业道德的方式使用信息。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范由中国内部审计协会发布并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规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2101号内部审计具体准则——审计计划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审计计划的编制与执行,保证有计划、有重点地开展审计业务,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内部审计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所称审计计划,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内部审计人员为完成审计业务,达到预期的审计目的,对审计工作或者具体审计项目作出的安排。
第三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类组织的内部审计机构、内部审计人员及其从事的内部审计活动。
其他组织或者人员接受委托、聘用,承办或者参与内部审计业务,也应当遵守本准则。
第二章一般原则第四条审计计划一般包括年度审计计划和项目审计方案。
年度审计计划是对年度预期要完成的审计任务所作的工作安排,是组织年度工作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
项目审计方案是对实施具体审计项目所需要的审计内容、审计程序、人员分工、审计时间等作出的安排。
第五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在本年度编制下年度审计计划,并报经组织董事会或者最高管理层批准;审计项目负责人应当在审计项目实施前编制项目审计方案,并报经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批准。
第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应当根据批准后的审计计划组织开展内部审计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