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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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标准化管理部编码-[99968T-6889628-J68568-1689N]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

XXXX党支部委员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北京市基层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程序的确定等工作,由本届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三、经钜大党委批准,本次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3名。

四、选举采用差额、无记名投票方式。

支部委员会委员被选举人4名,本支部每位有选举权的党员最多可选3名。

五、在选票上,被选举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对于选票上的被选举人,选举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也可另选他人。

同意的,在其姓名下方空格处画“○”,不同意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画“×”的被选举人姓名下方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七、本支部党员除有特殊原因需请假外,都应参加会议。

因故不能出席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被选举人按选举人意志代为填写。

八、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正式选举前,会议主持人报告应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

九、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最后几名被选举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在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中再次投票选举,得赞成票多者当选。

十一、有被选举权的非候选人,所得赞成票数符合当选票数,即为当选人。

十二、如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缺额进行补充选举。

按20%的差额,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人数半数的被选举人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补选候选人名额,补选候选人以得赞成票多少排序;如遇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相等不能确定谁为补选候选人时,这几名票数相等者均作为补选候选人。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2016年8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经局党委研究批准,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天津市xxx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

本次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支部委员会委员实行差额选举方式,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征求各党小组意见后提出候选人名单,经局党委同意后提交党员大会选举。

提交本次大会的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共6名。

支部委员会的书记采取等额选举方式,由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第一次会议选举产生。

四、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直接差额选举的方式。

参加大会选举的有选举权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大会选举。

(因离退休党员中存在行动不便或长期在外等原因,经党委批准,不列入应到数内)。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数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 1 -半数方可当选。

如遇到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到赞成票多少为序取足应选名额。

如遇到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应就得票相等的候选人重新投票选举确定,得赞成票多的当选。

五、选票一律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位置要端正。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

如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不赞成,在规定区域内划“×”,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选票后边空格内填上另选人姓名,并在规定区域内划“○”。

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未到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会场设票箱1个,先由监票人、计票人投票,然后由到会党员依次投票。

七、大会设监票人1名,监票人在本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具体组织实施选举,并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名,经大会举手表决通过。

中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共XXXXX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最新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最新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范文(通用3篇)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大会由支部书记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新一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5名,候选人6名。

五、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差额比例为20%。

六、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因故不能参加选举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七、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画“○”;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栏下方空格内打“×”;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八、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参加选举人数必须超过应参加选举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含五分之四),方可选举有效。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获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不得在得票未过半的候选人中按得票多少补足,可在得赞成票未超过半数的正式候选人中重新进行选举,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已进行两次选举均未选出的,不再进行第三次选举。

九、大会工作人员在党员中产生。

计票、监票工作人员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经全体党员通过,并在上届支部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工作。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

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三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精选(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制定本次党员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由中共xxxx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xxx主持。

二、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的选举,由上届委员会根据所属多数党员的意见,提出候选人多于应选人数的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报上级党组织审查同意后,提交党员酝酿讨论,并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x党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

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关于“委员候选人按多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提出的规定,本次大会支委委员候选人3名,差额1名。

四、大会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采用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

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

五、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正在受留党察看以上处分的除外)均有选举权、被选举权、表决权。

六、参加选举的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可以投弃权票,也可以另选他人。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x如弃权,不划任何符号;如另选他人,在候选人姓名后边的空格内将另选人姓名填上,并在姓名上方的空格内划一个o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无效。

选举所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重新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以得票多少为序,依次取足应选名额;如果最后几名候选人得赞成票数超过半数且票数相等不能确定谁当选时,在票数相等的候选人中重新投票选举,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可以在未超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选举。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机关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市直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工作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在“公推”的基础上,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支部党员大会的选举工作,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三、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设委员3名,其中书记1名、委员2名。

四、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4名(其中差额1名),名单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五、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由本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根据民主推荐的结果,报“中心”机关党委研究同意后,在“中心”范围内进行张榜公示。

六、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经公示无异议之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正式选举。

七、支部党员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党员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选举收回的选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多于应选名额时,按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选举。

获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的被选举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的名额,在未当选的被选举人中重新投票选举。

八、新一届机关党支部委员会的正式选举实行一张选票、一次选举,当场计票并报告计票结果。

九、选票须用钢笔或圆珠笔填写。

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在“另选人姓名”栏下方的空格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无效。

大学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供参考)

大学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供参考)

××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新一届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本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机关党委批准,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应选×名,差额×名。

四、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的产生,由本届支部委员会在组织支部党员酝酿提名和讨论推荐的基础上,提出预备人选名单,征求党支部和党员意见,报机关党委批复同意后,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并进行选举。

五、选举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数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

候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六、进行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七、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所列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应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其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因故不能到会的代表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八、选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圆珠笔、墨水笔填写,符号要准确,位置要端正,字迹要清楚,不要随意涂改,字迹或符号无法辨认的部分不计票。

九、选举设监票人×名,计票人×名,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监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计票人由本届支部委员会指定。

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票人、计票人。

十、计票结束后,候选人得赞成票情况由监票人按选票上的排列顺序向大会报告;当选人名单以姓氏笔画为序,由主持人向大会宣布。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

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有关规定,中共广州市国营汽车集装箱运输公司委员会第一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支部委员会负责。

二、大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

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实行差额选举。

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委员会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产生,实行等额选举(不设支委会的支部,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员大会等额选举产生)。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预备名单,由上届支部委员会提出,提交党员充分酝酿,最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四、本届党支部委员会应选委员 3 名,候选人 4 名。

五、每一名正式党员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受留党察看处分的党员在留党察看期间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预备党员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因故不能出席会议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投票。

六、党员对于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反对票,可以另选他人,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画“O”;投反对票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空格内打“×”;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空格内写上你要选的那个人的姓名,并在上方空格内画“O”;弃权的不作任何符号。

七、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党员到会人数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超过应选名额的为废票。

选票不按规定填写或模糊无法辨认的作为废票。

收回的选票少于或等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候选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的人数的半数始得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的当选;如遇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候选人进行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果当选人数少于应选名额,不足名额是否再进行选举,由上届支部委员会研究提出并根据多数党员意见决定。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附件25: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一、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工作上一届支委负责。

二、经××公司党委批准同意,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由4人组成,分别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各1名。

三、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直接采用差额选举办法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选举产生。

按照差额数不低于应选名额20%的规定,提出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新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人(含差额×人)。

四、中国共产党××公司××党支部根据多数党员意愿,提出新一届支委候选人预备人员名单,报请××公司党委审查同意后,作为新一届党支部委员候选人正式名单,提交大会选举。

五、出席本次大会的正式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者除外)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六、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人数超过应到会党员人数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七、选举时一次发放选票,一次投票,一次计票,一次宣布选举结果。

八、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赞成的,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O”,不赞成的就划“×”。

如另选他人,在选票的空格栏内写上自己要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划上“O”,只写姓名不划“O”的无效。

在候选人上方标号格内不画任何符号的视为弃权。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选票一律用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填写,符号要正确,字迹要清楚。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

范文-05:党支部委员会换届选举的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例文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二、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直接采取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人数的差额选举办法进行正式选举产生。

选举的组织工作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负责。

三、经党委批准,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由×人组成,根据委员会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20%的规定,确定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党员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竟见确定。

四、选举设监计票人×名,其中监票人×名,计票人员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监票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提出建议名单,交党员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计票人员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指定。

委员候选人不得担任监计票人。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4/5,会议有效。

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投票人数,选举有效;多于投票人数,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选票上的候选人以姓氏笔画为序排列,每个有选举权的党员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可以投不赞成票,也可以弃权。

投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即在其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另选他人时,在画“×”的候选人姓名正下方相应的方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面的方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也不得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七、画写选票要选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钢笔或签字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字迹要清楚。

画写全部模糊不清,无法辨认的,全票无效;画写部分模糊不清,可以辨认的部分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无效。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草案)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订本选举办法(草案)。

二、本次大会选举产生中共云县残联新一届支部委员会委员5名,选举由党总支(支部)部委员会主持。

三、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严格执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党性强、能力强、改革意识强、服务意识强、带头致富能力强,热心公益、奉公守法、公道正派,品行良好、有较高群众威信。

必须不折不扣坚持“三严三实”要求,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有以下情形的,不能担任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一是被判处管制以上刑罚,执行完毕未满5年的;二是涉黑涉恶受处理未满5年的;三是正被纪检、司法机关立案查处的;四是换届期间直接或间接拉票贿选和干扰破坏选举的,被有关部门查证的;五是不能正常履行职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

四、按照上级党委的规定,中共云县残联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名单,在党员或支委委员推荐以及党委考察,并经公示后,报党委批复为预备人选,提交党员大会表决并确定为正式候选人,再进行正式选举。

五、大会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和差额选举的办法进行,按照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人数为应选名额20%的要求,提出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候选人6名,其中差额1名。

六、大会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有选举权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

有下列五种情形的党员,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患有精神病或因其他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愿的;自费出国半年以上的;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拘留或服刑的;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作调动,处派锻炼、蹲点、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按规定应转走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走的(党委批准,并经党员大会通过的其他情形)。

投票结束后,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

多于发出和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一半,始得当选。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年月日)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有关规定,制定本选举办法。

一、****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大会选举产生。

二、经****委员会(以下简****党委)同意,**支部委员会由5人组成。

三、**支部委员(以下简称支部委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采取直接差额选举产生。

按照候选人人数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规定,支部委员候选人6名(含差额1名)。

支部委员候选人由上届党支部委员会在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基础上提出预备名单,经****党委审查同意后,交XX党支部大会酝酿讨论,然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

四、出席本次大会的党员都有选举权,支部全体党员都有被选举权。

五、选举时,实到会有选举权人数超过应到会有选举权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六、选举选票为《**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选票上的候选人按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七、出席本次会议的党员,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同意、不同意、弃权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不画任何符号的,为弃权。

投不赞成票的可以另选他人,如另选他人,请在另选人栏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下方的空格栏内画“○”,不画“○”的视为无效;弃权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的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因故未出席大会的党员,不能委托他人代为填写选票。

八、选举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有效;多于发出的选票数,选举无效,应重新选举。

九、被选举人获得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党员人数的半数当选。

当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则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名额为止。

如遇得赞成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就票数相等的被选举人重新投票,得票多的当选。

如当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对不足名额可另行选举。

另行选举时,候选人按20%的差额,从未当选人员中以得赞成票多少为序确定。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1

党支部换届选举办法和选票1

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办法(草案)根据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制定本届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

一、经上级党组织批准,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各一名,由支部全体会议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书记主持。

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二、本次选举的选票按姓氏笔画顺序排列党支部委员候选人名单。

在选举中支部委员得赞成票从多至少列前三位的且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人数的半数为当选。

如遇特殊情况,无法确定谁当选时,则将得票相同的候选人再次组织党员进行选举,重新计票,得赞成票多者且超过实到会人数半数的当选。

三、对选票上的支部委员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不赞成票或弃权票。

如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如不赞成,在其姓名上方的小方格内画一个“X”;如弃权,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一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有效,多于应选人数的选票无效作废。

本次选举所收回的票数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有效;收回的票数多于发出的选票,投票无效,需重新进行选举。

四、选票一律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选举人不能写选票的,可由本人委托非候选人按选举人的意志代写。

五、推选的监票人负责监督选举中的一切事宜,投票完毕,由监票人监督核计票数,并报告计票情况。

选举结果由会议主持者宣布。

中共XXX党支部委员会201X 年X 月X 日中国共产党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换届选举选票(候选人共计4名,其中差额1名,按姓氏笔划为序)说明1、中国共产党XXXXX党支部委员会委员应选名额3名,候选人4名,其中差额1名,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3名为有效票,超过3名为无效票。

2、对候选人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3、对候选人不赞成的,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如另选他人,可将另选人的姓名写在选票下排姓名空格内,并在其姓名上方标号格内画“○”号。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

党支部支部书记、委员选举程序和办法一、选举程序1.提出候选人名单组织委员会在党员大会前,向全党员征集并收集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提名建议,提出候选人名单,并通过各种渠道进行公示。

2.党员大会召开党员大会,宣布候选人名单,并由主持人告知选举制度、选举程序、选举规则等相关事项。

根据候选人情况,依照发言顺序,每位候选人发表3分钟自我介绍和报告思路。

3.现场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学习小组抽取2名党员作为监票人,监督现场投票情况,统计票数。

4.计票由监票人负责收集、计票,并向主持人报告计票结果。

5.公布选举结果选举结果由主持人公布,被选举为党支部委员的候选人一律向党员表示感谢。

6.报备将选举结果报送上级党委备案。

二、选举办法1.选举原则选举应当遵循民主、公开、平等、竞争、公正的原则。

2.选举标准按照党员的思想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三个方面进行评估,并赋予不同的分值权重。

3.提名候选人条件(1) 必须是该党支部的正式党员;(2) 具备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决策的能力;(3) 具备扎实的专业理论知识和较为丰富的工作经验;(4) 在任期间严格遵守党的纪律,为党工作作出突出贡献;(5) 得到全体党员的信任和支持。

4.选举期限按照党组织工作规定,每届党委领导班子的任期为3年,支部委员、书记的任期与之同步。

5.选举结果的效力选举结果经过组织程序并备案后方可生效。

6.选举监督党员大会的监督由党员代表和选举组委员会共同行使,有权制止违反选举原则和程序的行为。

简要注释如下:1、选举程序:从提出候选人名单到公布选举结果的具体步骤,确保选举程序合法公正。

2、选举办法:确定选举的基本原则、标准和条件,规范选举行为。

3、选举监督:落实选举中的监督措施,确保选举过程公开透明、充分竞争。

法律名词及注释:1、选举原则:选举应当遵循的基本原则和道德规范,包括民主、公开、平等、竞争、公正等。

2、选举标准:评价候选人条件的具体标准,可以从思想政治品质、工作能力和业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

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选举办法(草案)(2012年4月7日)一、参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件(暂行)》等党内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新一届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由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选举工作由中国共产党本届委员会负责组织。

三、选举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委员候选人按照姓氏笔画为序排列。

四、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1名,副书记1名,实行等额选举;委员5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委员候选人的差额,按照应选人数的20%比例规定,委员候选人6名(含书记1名、副书记1名),差额1名。

五、中国共产党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和委员候选人建议名单,由各党支部、党员和广大干部职工提名推荐,中国共产党本届支部委员会根据推荐情况确定出候选人初步人选;通过公示,确定出候选人预备人选,并报请县直机关工委批复后,确定正式候选人,提交党员大会进行选举。

六、本次大会选举为两张选票,即: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委员选票和中国共产党环保局支部委员会书记、副书记选票。

七、在正式选举时,参加选举的正式党员必须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方可进行选举。

八、本次换届选举采用“两推一选”方式进行,即候选人由党员和群众共同推荐确定,经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组织委员,再由新当选委员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九、填写选票时,对选票上的候选人,可投赞成票或不赞成票,也可以投弃权票或另选他人。

赞成的在其姓名右方空格内画“О”,不赞成的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如另选他人时,请在候选人相应的空格内写上另选他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方的空格内画“О”。

九、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人数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人数的为无效票。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十、选举设1个票箱,投票顺序是:首先监票人、总计票人投票,接着其他党员依次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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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办法(草案)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和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制定本次大会的选举办法。

一、本次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会,选举工作由镇党委确定的召集人主持。

本次大会选举综合行政执法局党支部委员4名。

二、党支部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名单,根据所辖党员的意见提出,报党委审查同意,党员大会酝酿讨论后,根据多数党员的意见确定候选人,提交大会进行选举。

三、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直接差额选举。

党支部委员候选人的差额不少于应选人数的百分之二十,党支部委员候选人5名,应选4名,差额1名。

四、选票上的候选人按照姓氏笔划为序排列。

五、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党员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收回的选票等于或少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有效;收回的选票多于发出的选票,选举无效,应重新进行选举。

六、出席本次党员大会的正式党员有选举权,有权对每位候选人表示赞成、不赞成或弃权。

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不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弃权的,不画任何符号。

投不赞成票的方可另选他人,另选他人的在空格内写上另选人姓名,并在另选人姓名上方的空格内画“〇”。

另选他
人数不得超过投不赞成票的人数。

投弃权票的,不能另选他人。

每张选票所选人数等于或少于应选名额的为有效票,多于应选名额的为无效票。

划写选票要用钢笔或圆珠笔,符号要准确,笔迹要清楚。

完全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全票无效;部分书写模糊无法辨认的选票,可辨认的部分为有效,无法辨认的部分为无效。

七、候选人得到的赞成票超过实到会代表人数的半数,方可当选。

如果得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少为序,至取足应选名额为止;如遇至取足应选名额的赞成票相等,且超过实到会选举人数的半数,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就得赞成票数相等的候选人重新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如果得赞成票超过半数的候选人少于应选名额时,可就不足的名额在未过半数的候选人中重新进行差额选举,以得赞成票超过半数且得赞成票多的为当选。

八、选举设监票人2人,其中总监票人1人。

总监票人和监票人对选举全过程进行监督。

监票人从不是候选人的党员中推选,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需经大会通过。

大会设计票人2名,计票人需经大会通过。

计票人在监票人的监督下进行工作。

九、计票结束后,总监票人以得票多少为序,票数相等的按姓氏笔画排列,向大会报告选举计票结果;大会主持人以姓氏笔划为序,向大会宣布当选的党支部委员。

十、选举办法未尽事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
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以及有关规定研究处理。

十一、本选举办法经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通过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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