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首创《离婚证明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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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法院首创《离婚证明书》- 南京法院首创《证明书》保护人群隐私

很多去法院打官司离婚的市民,可能都遇到过这样的尴尬:法院下了离婚判决书,但却不能在民政部门换取离婚证,于是乎,在需要提供婚姻状况证明时,离婚判决书被当作离婚证使用;可是,判决书中记满了人生中一段不愉快、也不光彩的情感经历,暴露在外人面前,简直就是隐私大揭底,个人的尊严和体面都无从谈起!

昨天(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传来消息,从即日起,南京两级法院可为离婚案件当事人出具《离婚证明书》,这是一份简版的离婚判决书,载明夫妻双方已离婚,且判决书已生效。毫无疑问,对于诉讼离婚的市民来说,他们的隐私权将得到有效的保护。

A. 网络问政问来的话题

2010年10月9日,网名sheerybai 的一位市民,在《南京网络问政》论坛上发帖称:不久前,她与前夫在法院打了离婚官司,之后收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判决书中内容非常详细,涉及很

多隐私。在办理购房等手续时都需要出示离婚判决书,感到非常不方便。

这位女市民询问,能否在离婚判决后以判决书换取离婚证?当然,这件事不可能由法院一个部门解决,希望本着执政为民的态度,加以关注和解决。她写道。

B.看到离婚判决书女友弃他而去

其实,类似的尴尬远不止发生在sheerybai 一人身上。36岁的高先生离婚已经3年多,前年年底经熟人介绍,他结识了28岁的吴小姐。两人交往半年,感觉不错,于是开始论及婚嫁。去年5月,吴小姐在河西看中了一套三居室的房子,高先生不敢怠慢,忙张罗起买房的事。

河西的房子都不便宜,高先生需要申请贷款来完成置业。根据银行规定,有过婚史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离婚证或离婚判决书,以证明自己的婚姻状况。高先生觉得尴尬,自己曾有婚外恋,为此,前妻上法院和他离婚,当时,他极力挽回濒临破碎的婚姻,在法庭上承认自己有过外遇,并恳求妻子原谅。这一切都被记录在了判决书中。但银行向来是按程序办事,因此,离婚判决书不得不出示。

在办理贷款手续的那一天,吴小姐也在场,并细看了他的既往婚史,一脸失望的神情。吴小姐改口,说房子的事可以缓缓,不久便提出分手,弃他而去。

C.民政、法院没法兼容判决书换领不了离婚证

据介绍,夫妻离婚一般可以走两种途径,一种是去民政部门登记离婚,另一种是上法院诉讼离婚。在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上,夫妻双方若达成一致,就可以选择前者,若产生争议,则选择后者打官司。

然而,与民政部门颁发的离婚证上只写双方自愿离婚,准予登记不同,法院民事判决书的格式为原告诉称、被告辩称、法院查明三个部分。夫妻双方离婚的原因,比如一方有婚外情或性生活不和谐等等,双方感情破裂的原因、过程,都一览无余。此外,双方有多少财产,如何分割,子女由谁抚养,都会一一写明。拿这样的文书去证明个人婚姻状况,实在像被扒光了衣服一样!高先生尴尬地打了个比方。

于是,有高先生、sheerybai 一类经历的人,都提出了用离婚判决书到民政部门换领离婚证的想法,但是民政部门表示无法操作。

我们跟法院是两个系统,两种离婚登记形式都是法律认可的,昨日下午,记者与南京市民政局福利事务处的一位负责人取得了联系。这位负责人介绍,就目前而言,换领还没办法协调,民政局和法院属于两个部门,信息还没共享,系统也没兼容。

D.南京法院国内首发简版《离婚证明书》

既然民政部门说了不,那么,还有没有办法能够化解这一尴尬呢?法院可不可以拓展审判职能,积极回应老百姓的需求呢?南京中院经过一番探讨,结果是给力的。

南京中院副院长潘科明介绍,通过一系列的调研、汇报、沟通,该院决定在全国首发简版《离婚证明书》,这也是法院在合理划分公共领域与私人生活、保障公民在法律规范内自由生活的一种尝试。

E.一次开一张申领时必须说明用途

当然,简版的《离婚证明书》并非想开就开,当事人必须向法院说明申请文书的用途。比如,需要出国,或者需要贷款,

当事人先提供前期的材料,由法院进行全面审查,确认用途必须正当、合法,此后,由原来承办该离婚案件的法官予以办理,若这位法官已经调离此岗位,可以由审判庭庭长指定专人办理,南京中院民一庭崔民法官介绍,办理时间在一周以内,《离婚证明书》一式两份,正本交给申请人,副本由法院附卷留存,证明书复印件无效,上面留了承办法官的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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