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精编版
稻谷国家标准[详]
《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03-28发布,从2009-07-01开始实施。《稻谷》(GB1350-2009)与原标准相比调整了整精米率要求,按照不同等级设置不同的整精米率指标;规范了整精米率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定了等外级;增加了判定规则和标签标识要求。具体质量指标见表1-2。
≤1.0
≤2.0
≤5.0
正常
2
≥79.0
≥58.0
3
≥77.0
≥55.0
4
≥75.0
≥52.0
5
≥73.0
≥49.0
等外
<73.0
—
注:“—”为不要求。
≥47.0
3
≥75.0
≥44.0
4
≥73.0
≥41.0
5
≥71.0
≥38.0
等外
<71.0
—
注:“—”为不要求。
3.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2。
表2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含量%
水分含量%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1
≥81.0
≥61.0
≤1.0
≤14.5
质量要求
1.各类稻谷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3等为中等。
2.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1。
表1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含量%
水分含量%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
色泽、气味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稻谷国家标准.pdf
《稻谷》新的国家标准
《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03-28发布,从2009-07-01开始实施。
《稻谷》(GB1350-2009)与原标准相比调整了整精米率要求,按照不同等级设置不同的整精米率指标;规范了整精米率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定了等外级;增加了判定规则和标签标识要求。
具体质量指标见表1-2。
质量要求
1.各类稻谷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3等为中等。
2.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
等
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含量% 水分含量%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色泽、气味1
≥79.0≥50.0≤1.0≤13.5≤1.0≤2.0≤5.0正常2
≥77.0≥47.03
≥75.0≥44.04
≥73.0≥41.05
≥71.0≥38.0等
外<71.0 —
注:“—”为不要求。
3.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2。
表2 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含量% 水分含量%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色泽、气味1
≥81.0≥61.0≤1.0≤14.5≤1.0≤2.0≤5.0正常2
≥79.0≥58.03
≥77.0≥55.04
≥75.0≥52.05
≥73.0≥49.0等
外<73.0 —
注:“—”为不要求。
稻谷国家标准
《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03-28发布,从2009-07-01开始实施。《稻谷》(GB1350-2009)与原标准相比调整了整精米率要求,按照不同等级设置不同的整精米率指标;规范了整精米率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定了等外级;增加了判定规则和标签标识要求。具体质量指标见表1-2。
≤1.0
≤2.0
≤5.0
正常
2
≥79.0
≥58.0
3
≥77.0
≥55.0
4
≥75.0
≥52.0
5
≥73.0
≥49.0
等外
<73.0
—
注:“—”为不要求。
≥47.0
3
≥75.0
≥44.0
4
≥73.0
≥41.0
5≥71.0≥38.0来自等外<71.0
—
注:“—”为不要求。
3.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2。
表2 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含量%
水分含量%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1
≥81.0
≥61.0
≤1.0
≤14.5
质量要求
1.各类稻谷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3等为中等。
2.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
等级
出糙率%
整精米率%
杂质含量%
水分含量%
黄粒米含量%
谷外糙米含量%
互混率
%
色泽、气味
1
≥79.0
GB 1350
前 言GB 1350—1986《稻谷》发布实施12年来,对我国稻谷的生产和流通起了重要作用,但随着稻谷品种的不断改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标准中的一些指标已不相适应,需对其加以修订。
新增内容:——质量要求增加“整精米率”和“谷外糙米”指标。
主要修订内容:——将原分类修改为五类,即: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
——粳稻谷、粳糯稻谷出糙率统一为一个标准,中等质量为不低于77.0%,不再划分一、二、三类地区。
——将“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13.5%,与早籼稻谷相同。
粳稻谷、粳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14.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B 1350—1986。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粮食局、广东省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局成都粮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余敦年、王志明、刘光亚、管景诚、王杏娟。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PaddyGB 1350—1999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
2 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在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B/T 5490—1985 粮食、油料及植物脂检验 一般规则GB 5491—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扦样、分样法GB/T 5492—1985 粮食、油料检验 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B/T 5493—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类型及互混检验法GB/T 5494—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B/T 5495—1985 粮食、油料检验 稻谷出糙率检验法GB/T 5496—1985 粮食、油料检验 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497—1985 粮食、油料检验 水分测定法3 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大米)GB1354-2009精讲精编版
大米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大米的术语和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以及对包装、标签、储存和运输的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以稻谷、糙米或半成品大米为原料加工的食用商品大米,不适用于特种大米、专用大米、特殊品种大米以及加入了添加剂的大米。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350稻谷GB 2715粮食卫生标准GB/T 5009.36粮食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5490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B 5491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5492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5493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GB/T5494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5496 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497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5502 粮油检验米类加工精度检验GB/T5503粮食、油料检验碎米检验法GB 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7718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 14881 食品企业通用卫生规范GB/T 15682粮油检验稻谷、大米蒸煮食用品质感官评价方法GB/T 15683 大米直链淀粉含量的测定GB/T 17109粮食销售包装GB/T 17891优质稻谷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加工精度milling degree加工后米胚残留以及米粒表面和背沟残留皮层的程度。
以国家制定的加工精度标准样品对照检验。
在制定加工精度标准样品时,应参照下述文字规定:一级:背沟无皮,或有皮不成线,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90%以上。
二级:背沟有皮,米胚和粒面皮层去净的占85%以上。
三级:背沟有皮,粒面皮层残留不超过五分之一的占80%以上。
稻谷-最新国标
稻谷1 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稻谷的术语和定义、分类及分型、质量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签标识以及包装、储存和运输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的商品稻谷。
本文件不适用于本文件分类规定以外的特殊品种稻谷。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354 大米GB 5009.3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T 5490 粮油检验一般规则GB/T 5491 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B/T 5492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色泽、气味、口味鉴定GB/T 5493 粮油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GB/T 5494 粮油检验粮食、油料的杂质、不完善粒检验GB/T 5496 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B/T 5497 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GB/T 21719 稻谷整精米率检验法GB/T 35881 粮油检验稻谷黄粒米含量测定图像分析法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籼稻谷 long-grain nonglutinous paddy籼型非糯性稻的果实,糙米及米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米质粘性较小胀性较大。
籼稻谷根据收获期不同,分为早籼稻谷和晚籼稻谷。
3.1.1早籼稻谷 early long-grain nonglutinous paddy生长期较短、收获期较早(一般在7月中下旬收获)的籼稻谷,一般米粒腹白较大,角质部分较少。
根据粒型不同,分为长粒型和中短粒型早籼稻谷。
3.1.2晚籼稻谷 late long-grain nonglutinous paddy生长期较长、收获期较晚(一般在9月中下旬至11月上中旬收获)的籼稻谷,一般米粒腹白较小或无腹白,角质部分较多。
根据粒型不同,分为长粒型和中短粒型晚籼稻谷。
稻谷国标三等粮标准
稻谷国标三等粮标准稻谷国标三等粮是指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对稻谷进行评定和分类的一种等级。
这个等级是在保证稻谷质量的基础上,根据一定的标准和要求进行划分的。
以下是对稻谷国标三等粮标准的详细解释。
1.外观要求稻谷国标三等粮在外观方面有一定的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色泽:稻谷应具有光亮、均匀的黄白色或米黄色。
不同品种的稻谷颜色可能会有所差异,但整体上要保持一致性和均匀性。
-杂质:稻谷中不应含有过多的杂质,如土壤、石子、杂草种子等。
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杂质含量较低,以确保稻谷的纯净度和质量。
-破碎:稻谷不应出现过多的破碎颗粒,破碎率要在一定范围内控制。
过高的破碎率可能会影响稻谷的加工和储存性能。
2.内部品质稻谷国标三等粮的内部品质也有一定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含水量:稻谷的含水量是衡量稻谷干燥程度和保存性能的重要指标。
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其含水量在一定范围内,以确保稻谷的储存稳定性。
-整精米率:整精米率是衡量稻谷加工效果和米粒完整程度的指标。
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整精米率在一定范围内,以保证稻谷的食用质量。
-垩白度:垩白度是衡量稻谷米粒外观颜色的指标,也是稻谷的重要品质之一。
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垩白度达到一定标准,以确保米饭色泽鲜白、口感好。
-黄粒率:黄粒率是指稻谷中具有黄色颜色的米粒所占比例。
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黄粒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以保持稻谷的品质。
3.其他指标除了外观和内部品质要求外,稻谷国标三等粮还有一些其他的指标和要求:-杂质含量: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杂质含量不超过一定范围,以保证稻谷的纯净度。
-不完善粒率:不完善粒率是指稻谷中具有破损、发芽、霉变等不良状态的米粒所占比例。
稻谷国标三等粮要求不完善粒率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总之,稻谷国标三等粮是根据中国国家标准对稻谷进行评定和分类的一种等级。
它对稻谷的外观、内部品质以及其他指标都有一定的要求和限制。
通过这样的评定和分类,可以确保稻谷的质量和食用安全性,同时也为消费者提供了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稻谷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优质稻谷
附录 C
(标准的附录)
粒型长宽比检验方法
C1 仪器用具
C1.1 测量板(平面板上粘贴黑色平绒布);
C1.2 直尺;
C1.3 镊子。
C2 测量方法
C2.1 随机数取完整无损的精米(精度为国家标准一等)10 粒,平放于测量板
上,按照头对头、尾对尾,不重叠、不留隙的方式,紧靠直尺摆成一行,读出长
度。双试验误差不超过 0.5mm,求其平均值即为精米长度。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 1999-11-01 批准 施
2000-04-01 实
GB/T 17891—1999
即时测量米胶在试管内流动的长度(mm)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 7mm,取 其平均值,即为检验结果。
附录 B
(标准的附录)
食味品质试验方法
B1 用具
B1.1 蒸饭锅;
B1.2 带盖铝盒(60mL 以上);
2000-04-01 实
5.2 定级
以整精米率、垩白度、直链淀粉含量、食味品质为定级指标,应达到表 1
规定;不完善粒、异品种粒、黄粒米、杂质、水分、色泽、气味按 GB 1350 规定
执行;其余指标,如有两项以上指标不合格但不低于下一个等级指标的降一级定
等;任何一项指标达不到要求时,不能作为优质稻谷。
5.3 各类稻谷中的谷外糙米限度为 2.0%。
GB/T 17891—1999
前言
为了适应我国粮食流通体制的改革,为商品稻谷收购及市场流通过程中按质 论价提供依据,促进稻谷种植结构的调整,有必要制定优质稻谷国家标准。
本标准是在 GB 1350-1999《稻谷》基础上制定的,增加了优质稻谷的特性 指标。
本标准的附录 A、附录 B、附录 C 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 湖北省粮食局、江西省粮食局、中国水稻研究所、湖南省粮食局、江苏省粮食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熊宁、邓永、罗玉坤、李友根、李春 华。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PaddyUDC 633.18GB 1350-86代替GB 1350-78本标准适用于收购、销售、调拨、储存、加工和出口的商品稻谷。
1 分类1.1 根据稻谷的粒形和粒质分为三类:1.1.1 籼稻谷:籼型非糯性稻谷。
稻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
按其粒质和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1.1.1.1 早籼稻谷:米粒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1.1.1.2 晚籼稻谷:米粒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1.1.2 粳稻谷:粳型非糯性稻谷。
稻粒一般呈椭圆形。
按其粒质和收获季节分为以下两种:1.1.2.1 早粳稻谷:米粒腹白较大,硬质颗粒较少。
1.1.2.2 晚粳稻谷:米粒腹白较小,硬质颗粒较多。
1.1.3 糯稻谷:糯性稻谷,按其粒形和粒质分为以下两种:1.1.3.1 籼糯稻谷:籼型糯性稻谷。
稻粒一般呈长椭圆形或细长形,米粒呈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1.1.3.2 粳糯稻谷:粳型糯性稻谷。
稻粒一般呈椭圆形,米粒呈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1.2 各类稻谷中混有其他类稻谷(包括籼糯、粳糯互混)的允许限度为5.0%。
1.3 稻谷中的名贵品种、杂交品种、中熟稻谷和陆稻谷以及其他特殊品种,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另订标准或按质量分别归属。
2 质量标准2.1 各类稻谷按出糙率分等。
等级指标及其他质量指标见表1及表2。
2.1.1 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1。
2.1.2早粳稻谷、晚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2。
注:一类地区:江苏、浙江、上海、安徽、福建、江西、四川、贵洲、云南、湖南、湖北、广东、广西、北京、天津十五个省、市、区。
二类地区:山东、山西、河南、河北、辽宁、陕西、宁夏七个省、区。
三地区:黑龙江、吉林、内蒙、新疆四个省、区。
2.2 各类稻谷以三等为中等标准,低于五等的为等外稻谷。
2.3 实行全项目增减价的出糙率基础指标,在三等指标增加1.0%。
稻谷国家标准.doc
《稻谷》新的国家标准《稻谷》国家标准(GB1350-2009)由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2009-03-28 发布,从2009-07-01 开始实施。
《稻谷》(GB1350-2009)与原标准相比调整了整精米率要求,按照不同等级设置不同的整精米率指标;规范了整精米率检验方法和检验仪器;设定了等外级;增加了判定规则和标签标识要求。
具体质量指标见表1-2。
质量要求1.各类稻谷以出糙率为定等指标, 3 等为中等。
2.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1。
表1 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籼糯稻谷质量指标等级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黄粒米含量%谷外糙米含量%互混率%色泽、气味1 ≥79.0 ≥50.02 ≥77.0 ≥47.03 ≥75.0 ≥44.04 ≥73.0 ≥41.0 ≤ 1.0 ≤13.5 ≤ 1.0 ≤ 2.0 ≤ 5.0 正常5 ≥71.0 ≥38.0等外<71.0—注:“—”为不要求。
3.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见表2。
表2 粳稻谷、粳糯稻谷质量指标等级出糙率%整精米率%杂质含量%水分含量%黄粒米含量%谷外糙米含量%互混率%色泽、气味1 ≥81.0 ≥61.02 ≥79.0 ≥58.03 ≥77.0 ≥55.04 ≥75.0 ≥52.0 ≤ 1.0 ≤14.5 ≤ 1.0 ≤ 2.0 ≤ 5.0 正常5 ≥73.0 ≥49.0等外<73.0—注:“—”为不要求。
稻谷质量及储存品质检验
稻谷质量及储存品质检验一、稻谷质量检验流程二、质量检验执行标准:《稻谷》GB 1350——1999。
(一)混合、分样按GB/T 5491—1985执行。
(二)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2008执行。
注意事项:1.环境应符合GB/T10220、GB/T22505的规定,实验室应符合GB/T13868的规定。
2.试验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避免阳光直射,应在散射光线条件下操作。
3.检验者色觉、嗅觉应正常,检验前严禁吸烟、喝酒和使用化妆品等。
人员搭配应合理,对于色泽、气味不正常的样品,至少应经5人以上检验确认。
若仍无法确认,按GB/T20569-2006中B.4的规定进行最后确认。
(三)水分检验按GB/T 5497—1985执行。
注意事项:1.水分检验按GB/T 5497—1985中规定的105℃恒质法执行,也可以用130℃定温定时法检验,但当检验结果超过本次查库规定的判定标准时,应用105℃恒质法确认。
2.样品粉碎应使用测水用水分磨,每份样品粉碎前应将磨膛清理干净。
样品粉碎过程中磨膛温度明显高于室温时,应停止粉碎,待温度降至室温继续操作。
粉碎细度应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称量时应用角匙将样品充分混合均匀。
3.称量前应将天平调平,称量时应将样品放置于天平托盘中心,天平门应关闭,称量过程中应避免震动,天平、干燥器中的变色硅胶保持蓝色。
4.选用的烘箱温度均匀性应满足要求。
烘盒应围绕烘箱中心位置摆放,一般每次不超过8-10个烘盒并放置在上一层为宜,防止异物掉入烘盒。
送取烘盒后应立即关闭烘箱门,放入烘盒后5分钟内将烘箱温度升至所需温度。
5.称样量应尽量一致,烘盒规格应一致。
(四)杂质检验 按GB/T 5494—2008执行。
1.杂质: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它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1)筛下物:通过直径2.0mm 圆孔筛的物质。
(2)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有机杂质:无使用价值的稻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最新国家粮油质量标准1、稻谷(GB1350-2009):⑴整精米率指标按1-5等级分别为:籼稻:≥50%、≥47%、≥44%、≥41%、≥38%粳稻:≥61%、≥58%、≥55%、≥47%、≥44%⑵等外级:出糙率低于5等的稻谷⑶标签标识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产地(县)、收获时间,为稻谷产品溯源提供根据和方便。
2、玉米(GB1353-2009)⑴按1-5等容重指标分别为:≥720g/L、≥685g/L、≥650g/L、≥620g/L、≥590g/L等外级:<590 g/L⑵5个等级可以兼顾我国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以及主产区丰年、平年和歉年的玉米质量,同时各等级也能够与各主要玉米生产国家要求相一致。
⑶不完善粒按1-5级分别为:≤4%、≤6%、≤8%、≤10%、≤15%⑷对于水分>18%的玉米,须将水分降到18%以下,待玉米样品冷却至室温后再测定容重。
⑸标识要求。
3、大豆(GB1352-2009)⑴高油大豆按粗脂肪含量(干基)指标分为1-3等分别为:≥22%、≥21%、≥20%,低于20%的大豆不作为高油大豆,其它质量指标与普通大豆3等相同。
⑵高蛋白大豆按蛋白质含量(干基)指标分为1-3等分别为:≥44%、≥42%、≥40%,低于40%的不作为高蛋白大豆,其他指标与普通大豆2等相同。
⑶普通大豆定等指标使用完整率代替纯粮率进行定等,质量等级仍为1-5级分别为:≥95%、≥90%、≥85%、≥80%、≥75%,⑷新标准取消东北黄大豆与一般黄大豆分类,根据种皮与子叶颜色将大豆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颜色大豆、混合大豆等,并要求黄大豆、青大豆和黑大豆中同类型大豆不低于95%,不符合要求的归为混合大豆。
⑸我国新标准中首次对损伤粒单独进行要求,1-5等损伤粒分别要求≤1%、≤2%、≤3%、≤5%、≤8%,其中热损伤粒分别为:≤%、≤%、≤%、≤1%、≤3%。
4、小麦:⑴修改了小麦分类检验方法,将感官检验改为仪器化检验,建立了中国小麦硬度分类评价体系,规定硬度指数大于等于60的为硬麦,小于等于45的为软麦,介于两者之间的为混合麦。
稻谷质量及储存品质检验
稻谷质量及储存品质检验一、稻谷质量检验流程二、质量检验执行标准:《稻谷》GB 1350——1999。
(一)混合、分样按GB/T 5491—1985执行。
(二)色泽、气味检验按GB/T 5492—2008执行。
注意事项:1.环境应符合GB/T10220、GB/T22505的规定,实验室应符合GB/T13868的规定。
2.试验室应保持通风良好,无异味,避免阳光直射,应在散射光线条件下操作。
3.检验者色觉、嗅觉应正常,检验前严禁吸烟、喝酒和使用化妆品等。
人员搭配应合理,对于色泽、气味不正常的样品,至少应经5人以上检验确认。
若仍无法确认,按GB/T20569-2006中B.4的规定进行最后确认。
(三)水分检验按GB/T 5497—1985执行。
注意事项:1.水分检验按GB/T 5497—1985中规定的105℃恒质法执行,也可以用130℃定温定时法检验,但当检验结果超过本次查库规定的判定标准时,应用105℃恒质法确认。
2.样品粉碎应使用测水用水分磨,每份样品粉碎前应将磨膛清理干净。
样品粉碎过程中磨膛温度明显高于室温时,应停止粉碎,待温度降至室温继续操作。
粉碎细度应达到标准规定的要求。
称量时应用角匙将样品充分混合均匀。
3.称量前应将天平调平,称量时应将样品放置于天平托盘中心,天平门应关闭,称量过程中应避免震动,天平、干燥器中的变色硅胶保持蓝色。
4.选用的烘箱温度均匀性应满足要求。
烘盒应围绕烘箱中心位置摆放,一般每次不超过8-10个烘盒并放置在上一层为宜,防止异物掉入烘盒。
送取烘盒后应立即关闭烘箱门,放入烘盒后5分钟内将烘箱温度升至所需温度。
5.称样量应尽量一致,烘盒规格应一致。
(四)杂质检验 按GB/T 5494—2008执行。
1.杂质: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它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1)筛下物:通过直径2.0mm 圆孔筛的物质。
(2)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3)有机杂质:无使用价值的稻谷粒、异种粮粒及其他有机物质。
最新国家粮油质量标准 (2)
.最新国家粮油质量标准1、稻谷(GB1350-2009):⑴整精米率指标按1-5等级分别为:籼稻:≥50%、≥47%、≥44%、≥41%、≥38%粳稻:≥61%、≥58%、≥55%、≥47%、≥44%⑵等外级:出糙率低于5等的稻谷⑶标签标识要求:在包装物上或随行文件中注明产品的名称、类别、产地(县)、收获时间,为稻谷产品溯源提供根据和方便。
2、玉米(GB1353-2009)⑴按1-5等容重指标分别为:≥720g/L、≥685g/L、≥650g/L、≥620g/L、≥590g/L等外级:<590 g/L⑵5个等级可以兼顾我国东北地区和华北地区,以及主产区丰年、平年和歉年的玉米质量,同时各等级也能够与各主要玉米生产国家要求相一致。
⑶不完善粒按1-5级分别为:≤4%、≤6%、≤8%、≤10%、≤15%⑷对于水分>18%的玉米,须将水分降到18%以下,待玉米样品冷却至室温后再测定容重。
⑸标识要求。
3、大豆(GB1352-2009)⑴高油大豆按粗脂肪含量(干基)指标分为1-3等分别为:≥22%、≥21%、≥20%,低于20%的大豆不作为高油大豆,其它质量指标与普通大豆3等相同。
⑵高蛋白大豆按蛋白质含量(干基)指标分为1-3等分别为:≥44%、≥42%、≥40%,低于40%的不作为高蛋白大豆,其他指标与普通大豆2等相同。
⑶普通大豆定等指标使用完整率代替纯粮率进行定等,质量等级仍为1-5级分别为:≥95%、≥90%、≥85%、≥80%、≥75%,⑷新标准取消东北黄大豆与一般黄大豆分类,根据种皮与子叶颜色将大豆分为:黄大豆、青大豆、黑大豆、其他颜色大豆、混合大豆等,并要求黄大豆、青大豆和黑大豆中同类型大豆不低于95%,不符合要求的归为混合大豆。
⑸我国新标准中首次对损伤粒单独进行要求,1-5等损伤粒分别要求≤1%、≤2%、≤3%、≤5%、≤8%,其中热损伤粒分别为:≤0.2%、≤0.2%、≤0.5%、≤1%、≤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稻谷GB 安全储藏和品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1999前言G B1350-1986《稻谷》实施发布12年以来,对我国稻谷的生产和流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稻谷品种的不断改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标准中的一些指标已不适应,需对其加以修订。
新增内容:——质量要求增加“整精米率”和“谷外糙米”指标。
主要修订内容:——将原分类修改为五类,即: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粳糯稻谷、籼糯稻谷。
——粳稻谷、粳糯稻谷出糙率统一为一个标准,中等质量为不低于77.0%,不再划分一、二、三类地区。
——将“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13.5%,与早籼稻谷相同,粳稻谷、粳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14.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 B1350—1986。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粮食局、广东省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成都粮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余敦明、王志明、刘光亚、管景诚、王杏娟。
稻谷G B1350—199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T5490―1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 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 B/T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 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G B/T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 B/T5495―1985粮食、油料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法G B/T5496―1985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 B/T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1999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1999
佚名
【期刊名称】《河南农业》
【年(卷),期】2005(000)007
【摘要】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总页数】1页(P20)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S511-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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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稻谷霉菌的分离鉴定及其对稻谷品质的影响研究 [J], 李娜;周红丽;张兵;周涛;任剑豪;宗平;吴卫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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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精编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1999前言G B1350-1986《稻谷》实施发布12年以来,对我国稻谷的生产和流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稻谷品种的不断改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标准中的一些指标已不适应,需对其加以修订。
新增内容:——质量要求增加“整精米率”和“谷外糙米”指标。
主要修订内容:——将原分类修改为五类,即: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粳糯稻谷、籼糯稻谷。
——粳稻谷、粳糯稻谷出糙率统一为一个标准,中等质量为不低于77.0%,不再划分一、二、三类地区。
——将“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13.5%,与早籼稻谷相同,粳稻谷、粳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14.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 B1350—1986。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粮食局、广东省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成都粮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余敦明、王志明、刘光亚、管景诚、王杏娟。
稻谷G B1350—1999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
2引用标准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T5490―1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G 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G B/T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G 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G B/T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G B/T5495―1985粮食、油料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法G B/T5496―1985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G B/T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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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稻谷GB1350(安全储藏和品质)—1999
前言
G B1350-1986《稻谷》实施发布12年以来,对我国稻谷的生产和流通起了重要的作用,但随着稻谷品种的不断改进和市场经济的发展,原标准中的一些指标已不适应,需对其加以修订。
新增内容:
——质量要求增加“整精米率”和“谷外糙米”指标。
主要修订内容:
——将原分类修改为五类,即:早籼稻谷、晚籼稻谷、粳稻谷、粳糯稻谷、籼糯稻谷。
——粳稻谷、粳糯稻谷出糙率统一为一个标准,中等质量为不低于77.0%,不再划分一、二、三类地区。
——将“晚籼稻谷”、“籼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
13.5%,与早籼稻谷相同,粳稻谷、粳糯稻谷水分修订为不超过
14.5%。
本标准的附录A是标准的附录。
本标准从实施之日起,代替G B1350—1986。
本标准由国家粮食储备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提出。
本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国家粮食储备局标准质量管理办公室;参加起草单位:湖北省粮食局、广东省粮食局、上海市粮食局、国家粮食储备成都粮科所。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瑞明、龙伶俐、余敦明、王志明、刘光亚、管景诚、王杏娟。
稻谷G B1350—1999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稻谷的有关定义、分类、质量要求、检验方法及包装、运输、贮存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收购、贮存、运输、加工、销售的商品稻谷。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所有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标准的各方应探讨使用下列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
G B/T5490―1985粮食、油料及植物油脂检验一般规则
G B5491―1985粮食、油料检验扦样、分样法
G B/T5492―1985粮食、油料检验色泽、气味、口味鉴定法
G B/T5493―1985粮食、油料检验类型及互混检验法
G B/T5494―1985粮食、油料检验杂质、不完善粒检验法
G B/T5495―1985粮食、油料检验稻谷出糙率检验法
G B/T5496―1985粮食、油料检验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法
G B/T5497―1985粮食、油料检验水分测定法
3定义
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
3.1早籼稻谷
生长期较短、收获期较早的籼稻谷,一般米粒腹白较大,角质粒较少。
3.2晚籼稻谷
生长期较长、收获期较晚的籼稻谷,一般米粒腹白较小或无腹白,角质粒较多。
3.3粳稻谷
粳型非糯性稻谷的果实,籽粒一般呈椭圆形,米质粘性较大胀性较小。
3.4籼糯稻谷
籼型糯性稻的果实,糙米一般呈长椭圆形和细长形,米粒呈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3.5粳糯稻谷
粳型糯性稻的果实,糙米一般呈椭圆形,米粒呈乳白色,不透明,也有呈半透明状(俗称阴糯),粘性大。
3.6出糙率
净稻谷脱壳后的糙米(其中不完善粒折半计算)占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3.7整精米
糙米碾磨成精度为国家标准一等大米时,米粒产生破碎,其中长度仍达到完整精米粒平均长度的五分之四以上(含五分之
四)的米粒。
3.8整精米率
整精米占净稻谷试样质量的百分率。
3.9不完善粒
包括下列尚有食用价值的颗粒:
3.9.1未熟粒:籽粒未成熟不饱满,米粒外观全部为粉质的颗粒。
3.9.2虫蚀粒:被虫蛀蚀并伤及胚乳的颗粒。
3.9.3病斑粒:糙米胚或胚乳有病斑的颗粒。
3.9.4生芽粒:芽或幼根已突出稻壳,或检验糙米芽或幼根已突破种皮的颗粒。
3.9.5霉变粒:稻谷生霉,去壳后糙米胚或胚乳变色或变质的颗粒。
3.10谷外糙米
稻谷由于机械损伤等原因形成的糙米粒。
3.11杂质
除本种粮粒以外的其他物质,包括下列几种:
3.11.1筛下物:通过直径 2.0m m圆孔筛的物质。
3.11.2无机杂质:泥土、砂石、砖瓦块及其他无机物质。
6.7黄粒米及裂纹粒检验按G B/T5496执行。
6.8水分测定按G B/T5497执行。
6.9谷外糙米检验按G B/T5494―1985中 1.5进行检验,拣出糙米粒,称量,计算。
6.10整精米率检验按附录A执行。
7包装、运输和贮存
包装、运输和贮存按国家有标准和规定执行。
附录A
(标准的附录)
整精米率检验方法
A1仪器和用具
A1.1天平,感量0.01g;
A1.2实验室用砻谷机、碾米机;
A1.3谷物选筛。
A2操作方法
称取净稻谷试样(W0),经脱壳后称量糙米总量(W1),然后从中称取一定量的糙米(W2),用实验碾米机磨成国家标准一等大米的精度,除去糠粉,再拣出整精米粒,称重(W3)。
A3结果计算
式中:H——整精米率;
W0——稻谷试样质量,g;
W1——糙米总质量,g;
W2——实验碾米机的最佳碾磨质量,g;
W3——整精米粒质量,g。
双试验结果允许差不超过 1.0%,求其平均值即为检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