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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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享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享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享产权房申请条件
共享产权房是指购房人与政府或企业等机构共同持有一定比例的房产权,并且购房人
可以通过缴纳一定的租金或利息来获得房屋使用权。

申请共享产权房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购房资格: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购买共享产权房的申请人应当符合购房资格要求,包括年龄、婚姻状况、户籍等。

2.购房人需是无房户:购买共享产权房的申请人应当是无房户,不能拥有其他房产,
且在限购区域内未购买过其他房产。

3.有稳定的收入来源:申请人应当有稳定的收入来源,能够按时缴纳租金或利息,具
备承担共享产权房资金负担的能力。

4.有良好的信用记录:申请人应当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没有逾期还款、欠款等不良记录。

5.符合住房需求:申请人应当符合住房需求,且所申请的共享产权房能够满足其家庭
的居住需求。

6.遵守共享产权房的使用规定:申请人应当遵守共享产权房的使用规定,不得将房屋
出租、转让或以任何形式转让房屋所有权。

7.其他要求:具体申请条件根据当地政策规定而异,申请人需仔细阅读当地政策规定,确认是否符合条件后方可申请。

总之,申请共享产权房需要符合一系列条件,同时需注意申请时需要提交相关的材料
资料,按照政策规定进行申请才能获得审核通过。

2024年杭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

2024年杭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

2024年杭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政策近年来,杭州市不断探索创新,积极推动住房制度改革,为解决居民住房问题做出了积极努力。

2024年,杭州市将继续推行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引导和激励人才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人居环境,助力杭州成为更具吸引力的人才之城。

一、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背景和意义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杭州市住房供需矛盾日益突出,楼市价格居高不下,普通居民购房压力大、难以负担等情况普遍存在。

作为杭州市的标志性住房政策,共有产权住房旨在解决人民群众住房问题,实现住房资源的合理配置,保障城市建设与人民群众利益的统一。

共有产权住房政策旨在引导合理利用土地和住房资源,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合作,将住房产权分为私有产权和公有产权两部分,让住房市场能够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居民。

在这种政策下,人们可以以较低的价格购买到住房,并分享住房升值所带来的收益。

这对于满足人们的居住需求、提高人们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二、2024年杭州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的主要举措1.扩大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供应规模2024年,杭州市将继续加大人才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建设力度,通过增加住房市场供应,缓解人们的购房压力。

市政府将会加大对公共设施建设的投入,确保人才共有产权住房小区配套设施的完善,提供高品质的居住环境。

2.明确人才认定的标准和范围为了保证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实施效果,杭州市将对人才的认定标准和范围进行明确。

人才认定将以居住证、就业情况、学历、职称等为主要依据,有针对性地吸引各类人才落户杭州,推动杭州市人才队伍的优化和产业结构的升级。

3.推动人才共有产权住房与产业发展的深度融合杭州市将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企业将人才共有产权住房纳入到企业人才激励机制中,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

通过与企业的合作,共同扶持人才,使人才能够更好地发挥作用,推动产业的发展和杭州经济的繁荣。

4.完善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管理和监督机制为了保证人才共有产权住房政策的顺利实施,杭州市将完善政策管理和监督机制。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摘要:让我们来解下保障性住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国家规定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保障性住房申请1. 每一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只能申请购买或者租赁一套保障性住房,或者选择申请货币补贴。

已婚居民应当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住房保障。

2.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租赁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家庭成员中至少一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租赁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提出申请时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享受住房保障;(六)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请廉租住房的,除具备上述(一)、(三)、(四)、(五)、(六)条件之外,还需提供市民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文件。

本条例所称自有住房,包括已经合法登记的住房和虽未登记但有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以所有人或者共有人的名义拥有的住房。

本条例所称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

3.住房困难家庭或者单身居民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家庭申请的,其全部家庭成员应当具有本市户籍。

家庭成员的户籍因就学、服兵役迁出本市的,在就学、服兵役期间视为具有本市户籍;单身居民申请的,应当具有本市户籍;(二)家庭人均年收入或者单身居民年收入在申请受理日之前连续两年均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收入线标准;(三)家庭财产总额或者单身居民个人财产总额不超过本市规定的购买保障性住房的财产限额;(四)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无任何形式的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五)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在申请受理日之前三年内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转让过住宅建设用地或者自有住房;(六)家庭成员或者单身居民未在本市和国内其他地区购买过具有保障性质或者其他政策优惠性质的住房,但作为家庭成员的子女在单独组成家庭或者达到规定的年龄条件后申请购买保障性住房的除外;(七)市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须知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须知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须知一、共有产权保障房(经济适用住房)申请家庭的条件同时符合下列标准的本市城镇居民家庭,可以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即经济适用住房,下同):1、家庭成员之间具有法定的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且共同生活;2、家庭成员在本市实际居住,具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4、3人及以上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6万元(含6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5万元(含15万元);2人及以下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2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7.2万元(含7.2万元)、人均财产低于18万元(含18万元); 5、家庭成员在提出申请前5年内未发生过住房出售行为和赠与行为,但家庭成员之间住房赠与行为除外。

同时符合上述标准,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单身人士(包括未婚、丧偶、或者离婚满3年的人士),男性年满30周岁、女性年满28周岁,可以单独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

二、推选申请人和申请受理点1、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

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2、单身人士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本人为申请人。

3、共同申请人或者单身申请人应当在规定的申请期内,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窗口提出申请,如实填报申请表,作出书面诚信承诺,提交申请材料。

三、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要提交的材料1、共同申请人、单身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对象”)以及申请对象户口所在地其他家庭成员本人签名的共有产权保障房申请表。

2、申请对象或者其他同住人(指除申请对象之外,其他参与住房面积核查或经济状况核定的人员,下同)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申请对象或者其他同住人的户口簿、上海市居住证等户籍或居住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人才共有产权房新政申请条件流程

人才共有产权房新政申请条件流程

题目:人才共有产权房新政申请条件流程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人才共有产权房越来越受到关注和重视。

为了帮助人才更好地了解和申请共有产权房,下面将详细介绍人才共有产权房新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

一、申请条件1. 人才类型符合城市规划部门明确的人才类型,例如高层次人才、急需紧缺人才、青年创业人才等。

2. 户口信息要求申请人需符合当地城市规划部门对户口信息要求,通常要求在该城市有连续稳定的缴纳社会保险或纳税情况。

3. 芳龄条件一般情况下,人才共有产权房的申请者芳龄需在18岁至60岁之间。

4. 家庭收入家庭月收入需符合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不得超过最高标准。

5. 房产情况家庭无住房或者住房不超过当地政府规定的面积,没有在该城市购买房产或享受相关政策。

6. 申请资格认定申请人需进行资格认定,获得城市规划部门的认定证明。

二、申请流程1. 了解政策在申请前,需仔细了解所在城市对人才共有产权房政策的具体要求和流程。

2. 准备材料准备申请所需的各项材料,如唯一识别信息、户口本、婚姻证明、收入证明、社保缴纳证明等。

3. 沟通如对政策不清楚或有疑问,可前往当地城市规划部门或相关政府部门沟通。

4. 申请填报填写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表,并准备好相关资料进行递交。

5. 审核政府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资格认定。

6. 公示符合条件的申请者进行公示,公示期内如无异议即可进入后续流程。

7. 中签通过摇号或者其他形式进行选房,中签后需按时完成相关手续。

8. 签约购房中签后,申请人需与相关开发商签署购房合同,并办理过户手续。

9. 缴纳款项按照规定的款项,按时缴纳购房款项。

10. 办理入住手续完成购房手续后,即可办理入住手续,享受人才共有产权房相关政策。

以上即是人才共有产权房新政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希望能为需要申请人才共有产权房的人士提供帮助。

申请人在申请前务必要仔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符合条件后再进行申请,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政府及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才了解和受益于人才共有产权房政策。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

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供应实施细则(政策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规范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审核、轮候供应等工作,根据《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制订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开展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审核、轮候供应等相关工作。

第二章申请和审核第三条(共同申请人)本市户籍家庭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全体成员为共同申请人。

共同申请人应当共同生活,并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主要包括具有下列关系的人员:(一)配偶(结婚需满1年);(二)父母、子女与祖父母、外祖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与父母双亡的孙子女、外孙子女;(三)兄、姐与父母双亡的未成年弟、妹。

下列人员的申请,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一)配偶应当一同申请;(二)年满70周岁的老人(孤老除外)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对其承担法定赡养义务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三)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其父母一同申请,父母双亡的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四)父母离婚后,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死亡、另一方不愿与子女一同申请的,未成年子女以及不得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成年单身子女应当与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者扶养关系的家庭成员一同申请;(五)离婚人士,需离婚满3年,方可申请共有产权保障住房。

非本市户籍人员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提出申请,全体家庭成员为共同申请人,包括以下人员:(一)配偶;(二)配偶与未婚子女;(三)丧偶单身与未婚子女。

共同申请人应当书面推举一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员作为申请人代表。

申请人代表办理申请、选房等事项的行为,视同共同申请人的行为。

第四条(申请时间、申请地)街道(乡镇)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应当在街道(乡镇)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设立窗口,受理本街道(乡镇)范围内城镇居民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申请。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
保障房认定标准因地区而异,但通常包括收入、户籍、家庭人口和住房状况等方面。

具体来看:
1. 收入水平: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的总收入需低于当地规定的中低收入线或低收入线。

2. 户籍要求:申请人通常需要在申请地有合法稳定的居住证明或户籍。

3. 家庭人口:家庭成员数量也是考量因素之一,不同城市对于家庭人口的定义和计算方式可能有所不同。

4. 住房状况:无自有住房或者现有住房面积低于一定标准的家庭可能会被优先考虑。

5. 资产情况:家庭总资产也需要符合一定的限制,如金融资产、不动产等。

此外,对于建设单位而言,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需要符合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适用标准,并通过联合验收纳入工程建设质量安全监管。

改建或改造非居住存量房屋时,必须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并鼓励投保工程质量潜在缺陷保险。

运营单位还需加强维护,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应急预警及处置机制。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申请条件和流程可能会根据当地的政策规定有所不同,因此建议向当地的住房管理部门咨询最新的保障房认定标准和申请程序。

公共住房建设标准

公共住房建设标准

公共住房建设标准
公共住房建设标准是指政府和相关部门为改善城市居住环境,促进城
市人口合理流动,增加住房保障供给而制定的规范和标准。

具体包括以下
内容:
1.建筑设计标准:建筑风格、建筑高度、绿化要求、采光通风等方面
的规定。

2.房屋面积标准:根据不同人群的需求,规定不同的面积标准,如低
收入家庭、公务员、老年人等。

3.房屋配置标准:规定房屋内必须配备的设施和家具,如厨房、卫生间、空调、家具等。

4.标准设备标准:规定公共住房内公共设施的配置标准,如电梯、消
防设备、通讯设备等。

5.安全标准:规定公共住房的安全标准,如防火、防盗、安全通道等。

6.环保标准:规定公共住房内采用的环保材料、设备等标准,如太阳能、节能灯、水循环等。

公共住房建设标准的制定,旨在提高公共住房的质量和使用效益,让
更多的困难家庭和低收入人群能够享受到优质的住房。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

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6.03.16•【字号】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施行日期】2016.05.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产权管理正文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已经2016年2月29日市政府第10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5月1日起施行。

市长杨雄2016年3月16日上海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2016年3月16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了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改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符合国家住房保障有关规定,由政府提供政策优惠,按照有关标准建设,限定套型面积和销售价格,限制使用范围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面向本市符合规定条件的城镇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供应的保障性住房。

第三条(管理职责)市人民政府设立市住房保障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政策、规划和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

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

区(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供应、使用、退出以及监督管理等工作。

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

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申请受理、资格审核以及相关监督管理工作。

本市发展改革、规划国土、财政、民政、公安、税务、金融、国资、审计、统计、经济信息化以及监察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住房保障实施机构)市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区(县)住房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分别明确相应机构(以下称“住房保障实施机构”),承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事务性工作,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予以保障。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8号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的通知杭政办函〔2021〕58号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21年11月26日杭州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管理办法为健全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完善保障性住房供应体系,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和管理,保障市民住房基本需求,制定本办法。

一、总则(一)本办法所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是指由政府提供政策,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限定面积、销售价格、使用和处分权利,面向符合条件的市区户籍和稳定就业的非市区户籍家庭供应,实行政府与购房家庭按份共有产权的保障性住房。

(二)本办法适用于市区范围内共有产权保障住房规划、建设、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活动。

(三)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建设和管理实行政府主导、市级统筹、统一规划、分级建设的基本原则。

(四)购买共有产权保障住房享有与购买商品住房同等的公共服务权益。

(五)市政府成立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策、规划和计划等重大事项的决策和协调,负责指定市属国有企业作为市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政府份额的代持机构。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是共有产权保障住房建设和管理工作的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政策制定、组织实施、监督指导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市级共有产权保障住房的供应、使用、退出及监督管理等工作,负责会同市发改、财政等部门拟定共有产权保障住房销售基准价格、产权份额。

保障房建设标准

保障房建设标准

保障房建设标准
保障房建设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建设用地:按照政府规定,在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中划定用于保障性住房的土地,建立保障房项目。

2.建筑面积:按照规定,建筑面积不得超过政府规定的限制。

3.房屋结构:按照国家规定,保障房应采用结构简单、安全可靠的建筑结构,同时其设计、施工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4.房屋面积:单个住房建筑的套内建筑面积不应小于国家规定的最低面积标准。

5.公共设施:保障房项目内应当建有配套的公共设施,包括室内和室外公共空间、绿化和交通设施等。

6.功能配套:按照保障房的设计和定位,建立相应的功能配套,例如儿童活动场所、商业设施和社区医疗服务设施等。

7.考虑易用性:保障房的设计应考虑到居民的实际需要,建筑布局、空间设计应易于居民活动、生活。

总体而言,保障房建设标准应遵循政府的有关规定,设计保障房时应以保障居民基本住房需求为出发点,同时应该注重房屋的实用性、安全性和舒适性。

杭州共有产权申请条件

杭州共有产权申请条件

杭州共有产权申请条件
杭州市共有产权住房是指由政府出资建设、面向符合条件的家庭销售的住房。

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家庭在购买时只需支付住房总价的一部分,成为该住房的共有人,并享有该住房的使用权、收益权和转让权。

申请条件如下:
1.符合杭州市户籍条件,即在杭州市有合法稳定住所和未被列为限制购房人员的家庭。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30平方米。

3.家庭年收入不超过杭州市规定标准,具体标准根据杭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公布的文件而定。

4.已在杭州市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满2年。

5.家庭不存在其他住房性质的房屋。

6.家庭成员在过去2年内没有申请过其他共有产权住房。

以上是申请共有产权住房的基本条件,具体要求请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

申请时需提供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和资料,并按照要求填写申请表。

申请后,将按照政府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核和摇号,符合条件的家庭将有机会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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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建设标准

公租房建设标准

公租房建设标准
公租房建设标准是指在政府部门出资或在政府指导下,为解决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而建设的住房项目所需遵循的建设标准。

这些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筑设计标准:公租房项目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
有关建筑法规的规定,建筑结构稳固,安全可靠。

同时,建筑设计还应考虑到公租房住户的实际需求,如室内空间布局、采光通风等。

2. 绿化环境标准:公租房项目应设置相应的绿化带和景观设施,打造舒适、美丽的居住环境。

3. 设施配套标准:公租房项目应当配备完备的基础设施和公共
服务设施,如电梯、消防设施、垃圾处理设施、配套商业设施等。

4. 质量监管标准:公租房项目的建设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
关住房建设的质量标准进行,建设单位应负责项目建设的监理和验收。

5. 使用权管理标准:公租房项目使用权的管理应严格按照国家
有关法规进行,确保住户的使用权合法、合规、稳定。

以上是公租房建设标准的基本内容,不同地区和不同项目的标准可能存在差异,但总体来说,公租房建设标准旨在为低收入群体提供优质、稳定的住房服务,改善其居住条件,缓解住房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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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

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

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杭州共有产权房是指由政府出资或补贴的住房项目,旨在满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的安居需求。

而人才认定标准,是指在共有产权房政策中,对购房人员的资格条件和评定标准。

在这篇文章中,将深入探讨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的深度和广度,为读者全面展现这一政策的意义和实施方法。

一、什么是共有产权房?1.1 共有产权房的概念和意义共有产权房是政府为解决城市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而推出的一项住房制度。

其特点是政府、企业和购房人员共同分担房屋建设成本,购房人员以较低的价格购买房屋,并在一定年限后将房屋的部分或全部产权转让给政府或开发企业。

1.2 共有产权房的实施现状和效果通过共有产权房政策,杭州市已经为众多中低收入家庭提供了稳定的住房资源,有效缓解了城市住房压力,促进了城市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

二、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2.1 人才认定标准的意义和目的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旨在促进城市高端人才的吸引和留用,通过对购房人员进行特定条件的认定,使得这些优秀人才能够以更优惠的条件购买共有产权房,同时也为城市发展和社会建设注入了更多创新力量。

2.2 人才认定标准的具体条件和要求(1)学历条件:应届毕业研究生、高校优秀应届本科生等;(2)技能条件:获得国家级技能大师、高级工程师、注册建筑师等专业技术职称的人员;(3)工作条件:具有一定工作年限和在特定行业中具备一定地位和成就的职业人员等。

2.3 人才认定标准的落实和效果通过实施人才认定标准,杭州市成功吸引了一大批高端人才前来工作和生活,为城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增添了更多活力。

三、个人观点和理解作为我个人对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的观点和理解,我认为这一政策的出台对于城市发展和高端人才的吸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设置具体的认定标准和条件,可以更加公正地对待不同领域的优秀人才,使得这些人才能够享受到应有的优惠政策,进而更好地为城市的繁荣和社会的和谐做出贡献。

总结回顾在本文中,我们全面地探讨了杭州共有产权房人才认定标准的深度和广度。

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拱墅区人才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及流程
1、项目公示
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

2、网上申请
网上申购期间内,申请家庭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

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3、联网审核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

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4、摇号名单公示
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应按照职住平衡、家庭人口等因素进行优先次序分组,确定摇号家庭名单,并在其官方网站面向社会公示。

5、摇号配售
对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进行公开摇号,确定选房顺序。

摇号结果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和销售现场公示3天。

6、顺序选房
提前5个工作日,在销售现场和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发布选房公告。

申请家庭按照摇号确定的顺序选房,家庭放弃选房的,由后续家庭依次递补。

7、购房确认
开发建设单位核对申请材料,符合条件的申请家庭签字确认《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报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复核。

复核通过的选房家庭可签订购房合同。

保障房 标准

保障房 标准

保障房标准
一、建设用地
1.保障房建设用地应为国有土地,且应符合城市规划,土地使用合法合规。

2.保障房建设用地应满足相关环保要求,远离污染源,保证居住环境质量。

二、建筑面积
1.保障房建筑面积应符合相关规定,根据家庭人数和结构,提供适宜的居住
空间。

2.保障房建筑面积应包括卧室、起居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基本生活
空间。

三、房屋结构
1.保障房结构应安全牢固,满足抗震、抗风等要求。

2.保障房结构应采用经济适用的建筑材料和工艺,确保房屋的耐久性和使用
寿命。

四、房屋面积
1.保障房房屋面积应符合政策规定,根据家庭人数和结构,提供适宜的居住
面积。

2.保障房房屋面积应合理分配,满足基本生活需求,不浪费公共空间。

五、房屋质量
1.保障房房屋质量应符合相关标准,采用合格的建筑材料和设备。

2.保障房房屋质量应经过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确保居住安全和质量。

六、房屋布局
1.保障房房屋布局应合理舒适,满足居住生活需求。

2.保障房房屋布局应注重通风、采光、隔音等性能,提高居住舒适度。

七、房屋环境和周边设施
1.保障房周边设施应完善,包括教育、医疗、交通、购物等公共服务设施。

2.保障房周边环境应良好,有适宜的绿化和休闲空间,营造宜居的生活氛围。

北京市申请保障房的条件

北京市申请保障房的条件

北京市申请保障房的条件一、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取得本市城镇户籍时间满3年,且年满18周岁,申请家庭应当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委会同相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住房价格等因素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确定,报市政府批准后,每年向社会公布一次。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但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经济适用住房政策或已作为其他家庭的成员参与经济适用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拥有的私有住房。

申请家庭现有2处或2处以上住房的,住房面积应合并计算。

(五)家庭收入是指家庭成员的全部收入总和,包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各类保险金及其他劳动收入、储蓄存款利息等。

(六)家庭资产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的房产、汽车、现金和有价证券、投资(含股份)、存款、借出款等。

二、申请购买限价商品住房的家庭应符合以下条件:(一)申请人须具有本市户口,申请家庭应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单身家庭提出申请的,申请人须年满30周岁。

市政府有关部门可根据限价商品住房供需情况,对单身申请人年龄实行动态管理。

(二)申请家庭人均住房面积、家庭收入、家庭资产须符合规定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城八区的上述标准由市建设部门会同市有关部门根据本市居民收入、居住水平和住房价格等因素组织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远郊区县的上述标准由区县政府结合实际情况确定,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

(三)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其配偶、子女、父母等。

(四)家庭住房是指全部家庭成员名下承租的公有住房和所拥有的私有住房。

普通人应该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呢?

普通人应该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呢?

普通人应该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呢?如何申请公租房及条件1、社保方面。

申请人参加本市社会保险(养老保障或者医疗保险,两者有一项即可)累计缴费三年以上(在2018年6月1日后补缴的社会保险的时候不纳入累计缴费时间内)。

2、家庭收入限制标准。

单身人士月收入不高于2000元,2人家庭月收入不高于3000元,超过2人的家庭人均月收入不高于1500元。

市政府将根据经济发展水平、人均可支配收入、物价指数等因素的变化定期调整,并向社会公布。

3、居住面积。

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3平方米的,并且本市的家庭。

4、年龄方面。

申请人公租房的人员必需年满18周岁,否则不得申请公租房。

申请流程为:1、申请家庭或申请人携带相关的资料前往户籍所在地的住建部提出申请;2、资料齐全,工作人员会受理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审核;资料不齐全的,登记人员当场告知,补齐资料后受理资料并审核;3、审核完成后,是否符合条件申请公租房;4、符合条件后则进行轮候,在不同城市公租房申请流程有一些区别。

公租房和廉租房的区别是什么?两者目的不同:廉租房解决城市中低经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而建的普通住宅,有社会公共福利和住房社会保障性质;公租房是由政府政策支持,限定户型面积、供应对象和租金标准的公共租赁住房。

申请对象不同:廉租房的申请对象仅限于本市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而公租房的申请对象不受区域和户籍限制,如本市中等偏下人群,新就业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国家对公租房的政策国家公租房政策公租房就是公共租赁房,属于政府的一种补贴性政策住宅。

共租赁房是对住房困难人群的过渡性的解决方案,旨在为不属于低收入人群但住房困难的人员,提供住房帮助。

公租房政策之申请条件:住建部公布《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

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但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应在本地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

办法明确,公共租赁住房可以通过新建、改建、收购、长期租赁等多种方式筹集,可以由政府投资,也可以由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社会力量投资。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收入标准

北京共有产权房申请收入标准

共有产权房申请收入标准
共有产权房申请收入标准在不同地区和不同政策下可能会有所不同,以下是一些常见的情况:
1.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通常不得超
过一定数额(如3倍于当地最高限价)。

2.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通常不得超过一定数额。

3.家庭人均财产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财产标准,通常不得超过
一定数额。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入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差异。

在实际申请共有产权房时,还需要根据当地要求进行资格审核和收入评估。

同时,对于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可以根据相关政策享受优惠措施,如减免部分购房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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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共有产权保障房,如果您还不了解,律伴网小编来为您一一讲解。

一、什么叫共有产权保障房?
共有产权指一家房地产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权利主体,即共有人,在实践中又有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之分。

前者是指共有人分别按自己所拥有的份额的大小,对共有房地产享有一定的利益,并承担相应的义务;后者是指两个以上权利人对全部共有的房地产享受同等的权利,并承担相等的义务。

共有产权保障房只不过房子是政府造的而已。

二、共有产权保障房准入标准是什么?
共有产权保障房对户口年限的要求。

原标准规定,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具有上海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区(县)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5年。

此次大幅放宽共有产权保障房的户口年限要求,具体标准为:申请家庭成员具有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3年,且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2年(即申请时户口落在本处住房连续满2年)。

共有产权保障房对收入和财产限额的要求。

3人以上申请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调整为6万元(月均5000元)、人均财产限额调整为15万元。

对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收入和财产限额的上浮系数由10%调整为20%,即2人及以下家庭的人均年可支配收入限额为7.2万元(月均6000元),人均财产限额为18万元。

有关部门提醒市民注意,家庭的收入和财产情况不仅关系到申请资格,也关系到购房支付能力。

从全市面上推开情况看,市民在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时,应当充分估量家庭的经济承受能力、贷款申请资格、原住房置换等实际条件,做到量力而行。

暂时无力购买共有产权保障房的,可选择廉租住房或公共租赁住房等其它住房保障渠道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共有产权保障房规定单身人士年龄。

原标准规定,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无论男女,均需年满30周岁。

据市民反映,男女在国家规定的晚婚年龄和居民平均初婚年龄上有所差异,在单身申请年龄上也应有所体现,这些意见具有合理性,因此对女性单身申请人士年龄适当放宽,使政策更加人性化,具体标准为:单身人士单独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男性须年满30周岁、女性须年满28周岁。

三、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需要提供材料?
申请共有产权保障房提交材料要按保障房的种类来分:
申请市区廉租住房实物配租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或持有总工会核发的《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私房的提供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部门鉴证的《房屋租赁合同》;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原件、复印件;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5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社区受理申报材料对原件验证,并在上报的复印件上盖章确认;
⑤申请对象为孤、老、病、残、急需救助等情况的应同时提供疾病诊断材料、残疾证等有关证明。

申请市区经济适用住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家庭成员身份证及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②低保、特困家庭出具《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原件、复印件或《本市市区特困居民证》原件、复印件;
③租住公房的由单位出具住房情况证明或直管公房租赁证原件、复印件。

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人均不足18平方米的家庭应出具房屋产权证的原件、复印件;
④城市拆迁家庭提供拆迁协议原件、复印件。

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正在征求意见,待修改后并报政府审定后出台。

《本市区公共租赁住房建设管理实施办法》对申请市区公共租赁住房需提供材料作了明确的规定。

申请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需提供的材料:
①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房源具体房号通知函件或批复意见复印件;
②填写齐全的本市区中低价位商品房准购审批表;
③本市房屋拆迁协议书(产权调换)原件;
④申购人(被拆迁人)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拆迁人或拆迁实施单位盖章);
⑤其他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文章来源:律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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