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用耗材管理规定精编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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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卫生部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药品生产企业和医用耗材经营企业。

第三条医用耗材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规范操作;(二)安全第一,质量至上;(三)科学合理,节约使用;(四)责任明确,奖惩分明。

第二章医用耗材的分类与分级第四条医用耗材分为以下类别:(一)普通医用耗材:如棉球、纱布、胶布等;(二)高值医用耗材:如心脏支架、人工关节、吻合器等;(三)植入性医用耗材:如心脏瓣膜、血管内支架等;(四)其他医用耗材。

第五条医用耗材根据风险程度分为以下等级:(一)高风险医用耗材:如心脏支架、人工关节等;(二)中风险医用耗材:如吻合器、血管内支架等;(三)低风险医用耗材:如棉球、纱布、胶布等。

第三章医用耗材的采购与验收第六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七条医用耗材采购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二)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三)有良好的售后服务体系。

第八条医用耗材验收应严格按照采购合同、产品说明书、国家标准等进行,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

第四章医用耗材的使用与管理第九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理使用,避免浪费;(二)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三)注意个人防护,防止交叉感染。

第十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进行登记,包括耗材名称、规格、数量、使用科室、使用时间等信息。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的报废应严格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确保医疗质量和患者安全。

第五章医用耗材的储存与运输第十二条医用耗材的储存应满足以下条件:(一)仓库环境符合要求,温度、湿度适宜;(二)储存区域划分明确,分类存放;(三)定期检查库存,确保库存准确。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的运输应采用适宜的包装和运输工具,确保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第六章医用耗材的信息管理与监督第十四条医用耗材信息管理应实现电子化、信息化,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可追溯。

普通医用耗材管理规章制度

普通医用耗材管理规章制度

普通医用耗材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对普通医用耗材的管理,维护医疗秩序,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内所有临床科室和医疗部门对普通医用耗材的管理。

第三条普通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敷料、手术器械、注射器、导管、尿袋、输液器等。

第四条医院应当建立完善的普通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规范操作流程,确保耗材使用合理,防止浪费。

第五条医用耗材管理工作应当遵循“节约、优化、安全、便捷”的原则。

第六条医院应当配备专门负责普通医用耗材管理的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工作效率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购买管理第七条医院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和预算情况,进行合理的普通医用耗材采购计划。

第八条采购部门应当根据需求对供应商进行评估,选择信誉良好、产品质量可靠的供应商。

第九条采购部门应当按照医院的采购程序,开展招标、比价等采购活动,确保采购程序合规。

第十条采购部门应当及时更新采购目录和价格清单,保证医用耗材的供应和价格透明。

第十一条医院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记录供应商的基本信息、合作情况等,进行定期评估和管理。

第三章入库管理第十二条采购部门应当及时将购买的普通医用耗材送至库房,由库房管理员进行入库登记。

第十三条库房管理员应当按照耗材的种类、规格进行分类存放,保证库房整洁、干净。

第十四条库房管理员应当定期进行库存盘点,确保库存数量准确,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五条医院应当建立普通医用耗材领用制度,明确领用程序和权限,防止盗窃和浪费。

第十六条科室负责人应当根据临床需求向库房提出耗材领用申请,由库房管理员审核后发放。

第十七条科室负责人应当对领用的耗材进行登记和核对,确保耗材使用合理。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八条科室负责人应当对领用的耗材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避免浪费和过度使用。

第十九条科室应当建立耗材库存台账,记录每种耗材的库存数量和使用情况,实行先进先出原则。

第二十条科室应当定期对库存进行清点,发现异常及时调整,保证库存充足。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管理,促进医用耗材合理使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医用耗材管理办法(试行)》(国卫医发〔2019〕4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经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使用次数有限的消耗性医疗器械,包括一次性及可重复使用医用耗材。

第三条门诊部作为医用耗材管理部门,负责医用耗材的遴选、采购、验收、存储、发放等日常管理工作;医务科负责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监测、评价等专业技术服务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条从事医用耗材管理相关工作的人员,应当具备与管理工作相适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

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人员,应当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传染病病人、病原携带者和疑似传染病病人,在治愈前或者在排除传染病嫌疑前,不得从事直接接触医用耗材的工作。

第二章机构管理第五条医院设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院长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主任,医务科科长、门诊部主任任副主任,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成员为:临床科室科主任和护士长、护理部主任、医技科主任、设备科科长、院感科科长、财务科科长、医保科科长组成。

第六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医用耗材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审核制定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二)建立医用耗材遴选制度,审核科室或部门提出的新购入医用耗材、调整医用耗材品种或者供应企业等申请,制订本院的医用耗材供应目录(以下简称供应目录);(三)推动医用耗材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订与实施,监测、评估本院医用耗材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使用医用耗材;(四)分析、评估医用耗材使用的不良反应、医用耗材质量安全事件,并提供咨询与指导;(五)监督、指导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六)负责对医用耗材的临床使用进行监测,对重点医用耗材进行监控;(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医用耗材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教育培训,向患者宣传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知识;(八)与医用耗材管理相关的其他重要事项。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一)采购管理
1. 医院医用耗材一律由采购中心根据《医院物资采购管理制度》进行统一采购,各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2. 医用耗材原则上都在市采购中心招标范围内采购,凡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未在招标范围、又无其他产品可替代的耗材时,均需由使用科室提出书面申请报主管副院长或院长审批签字,再报市采购中心补办相关手续后方可采购。

3. 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与供应商签定“产品质量及产品销售承诺书”,并接受市卫生局和药品监督管理局的监督。

(二)验收管理
1. 医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应具有国家药监局颁布的《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

2. 验收医用耗材时,必须查看每箱货物:(1)产品的内外包装应完好无损;(2)有产品检验合格证;(3)包装标识应符合国家标准;(4)进口产品应有中文标识。

(三)使用管理
1. 严禁各科室使用未经采购中心采购的医用耗材。

2. 开展新项目所邀请外院专家随带的医用耗材,事先须提供完整的证件、报价等交采购中心审批、议价后报请院领导批准方能使用。

3. 医用耗材应满足临床需求,当有少量积压时,临床应根据需要尽量配合使用,防止浪费。

如有质量问题及时报采购中心或有关职能部门,按有关程序办理。

(四)发放管理
1. 医用耗材必须根据要求定点储存,实行按需领用。

避免积压、浪费、流失。

2. 各类医用耗材由采购中心、统一调配,部分一次性耗材由消毒供应中心调配,原则上效期近者先用。

某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某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保障医院医用耗材供应的安全、及时和有效,提高医院医用耗材的使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临床科室和相关部门的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医用耗材包括但不限于医疗器械、一次性耗材、保健品、医用材料等,具体由医务部门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

第四条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合法、经济实惠、科学合理的原则。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五条采购单位应按照医院的采购管理制度要求,凭有效的采购合同及相关手续,向指定供应商采购医用耗材。

采购合同应明确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交货期限等内容。

第六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档案管理制度,包括医用耗材信息、采购合同、发票等信息的归档及存档工作。

第七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验收制度,严格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验收。

验收时应查验医用耗材的质量、数量、附件情况,并及时填写验收记录。

如发现质量问题或货物与合同不符,应当及时向供应商提出异议,妥善处理。

第八条采购单位应当建立医用耗材库存管理制度,根据医用耗材的用途和规模合理确定库存量,做到库存保持合理水平,避免过剩和缺货。

第三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当由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资格的医务人员操作或监护,严格按照医院相关规定和标准使用医用耗材,保证患者安全。

第十条医用耗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领用登记制度,对领取的医用耗材进行登记,并及时更新库存台账。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使用记录制度,对使用的医用耗材进行记录,包括患者基本信息、使用的医用耗材名称、规格、数量等。

第十二条医用耗材使用单位应当合理安排医用耗材的存放和保管,分类存放,保持干燥、通风、无异味的环境,避免受潮、受污染和过期。

第四章管理监督第十三条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应当由医院设立的医用耗材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确保各环节的规范运作。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保证医疗机构的正常运行,维护患者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用耗材包括医疗器械、医疗耗材和其他相关产品。

第三条医用耗材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机构提供安全、有效、合理、经济的医疗服务,防止因医用耗材不合理使用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和患者伤害。

第四条医用耗材管理遵循科学、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

第五条医用耗材管理涉及医疗机构各个职能部门和人员,各部门和人员应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履行各自的职责。

第二章采购第六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保证采购结果的物有所值。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责任,规范采购行为。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根据实际需要,制定医用耗材采购计划,并报经管制部门审核批准后进行采购。

第九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遵循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充分考虑质量、价格、供货能力等因素,保证采购的医用耗材符合质量要求,并具有竞争力的价格。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与供货商签订合同,明确产品、数量、价格、交货时间、责任等事项,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签字确认。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质量检验,提供检验结果和评价并及时处理。

第三章使用第十三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符合医疗服务的需要,严格按照产品使用说明、操作规范和相关要求使用。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领用登记制度,明确领用人、领用数量和归还条件,并建立领用和归还的记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医用耗材的质量控制,定期对所使用的医用耗材进行质量检验,并及时处理检验结果不合格的产品。

第十六条医用耗材的存放、保管应符合相关的管理要求,保证产品的完整性和质量安全。

第四章管理第十七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的档案管理制度,对采购、使用和维修等环节进行档案记录,并依法保存相关资料。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台账,记录医用耗材的进货、出库、退货、结存等情况,确保账实相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模板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模板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模板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提高医用耗材的利用效率和风险控制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医用耗材是指医疗机构用于诊断、治疗、护理和预防疾病的各类耗材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医用纱布、口罩、手术器械、注射器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医疗机构内所有部门和人员对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合理、规范、高效、安全地管理医用耗材,保证医疗机构的工作正常进行。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管理专门机构,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配送、使用和管理。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用耗材的科学管理和信息化建设,提高医用耗材的使用效益和管理水平。

第二章采购第八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进行,确保采购合法、合规、合理。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临床需要和药物使用评审制度,科学制定医用耗材采购计划。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由专业人员组成的采购评审小组,按照程序审核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询价、招标等程序。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确保医用耗材的采购合同明确、规范,保证医用耗材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的采购档案,做好采购合同、发票等材料的保存工作。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法进行医用耗材的验收,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数量相符。

第三章使用第十四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当按照临床需要和医疗规范进行,不得超出临床需要或滥用医用耗材。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领用制度,明确医用耗材的使用人员和使用过程。

第十六条医用耗材的使用过程应当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保证医用耗材的正确使用和安全。

第十七条医用耗材的使用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和问题,确保医用耗材的有效使用和管理。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的使用记录,做好医用耗材的追溯工作。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保证患者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内所有与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相关的工作及人员。

第三条医疗机构应当根据本制度制定配套的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

第二章医用耗材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的医用耗材采购管理制度,明确采购程序和程序,保证采购质量和价格合理。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耗材采购台账,定期更新,做到明细清晰,数量准确。

第六条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采购程序,合规进行招投标,保证采购的合法合规。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供应商档案,定期进行审查和评估,建立供应商信用评价机制。

第三章医用耗材使用管理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使用台账,登记耗材的种类、规格、数量及使用情况。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使用,不得使用过期或损坏的耗材。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完善的耗材库房管理制度,做好耗材的保管和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医用耗材的监测和跟踪,定期进行耗材清点和盘点。

第四章医用耗材管理报备第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管理报备制度,对重大耗材使用或损坏情况及时报备上级主管部门。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事故报告制度,对发生的医用耗材事故及时报告,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第五章医用耗材管理评估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用耗材管理评估制度,定期对医用耗材采购、使用和管理进行评估。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耗材管理评估结果进行分析,寻找问题,并及时整改和改进。

第六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补充、修改或废止,由医疗机构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并报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十七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医疗机构管理部门将视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者开除等处理。

第十八条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所有。

以上为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特此制定。

医疗机构管理部门日期:2022年10月1日以上为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该制度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以确保医疗服务质量和患者安全。

医用耗材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医用耗材相关管理规章制度

医用耗材相关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提高医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患者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医院内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医用耗材的管理应遵循“需要实行,用多少买多少,用好用实”的原则,杜绝浪费。

第二章医用耗材采购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程序应包括明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招投标、签订合同、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按照采购程序进行采购,不得擅自变更采购计划或违规采购。

第六条采购人员应当严格履行资金管理要求,确保采购资金使用规范。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当对所采购的医用耗材进行跟踪管理,确保采购的物品符合医院的需求。

第三章医用耗材使用第八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按照医疗程序进行,使用人员应熟悉医用耗材的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

第九条使用人员应当按照标准操作程序正确使用医用耗材,杜绝随意更改或违规使用。

第十条使用人员应当对医用耗材进行定期检查,确保使用的物品完好无损。

第十一条使用人员应当及时报告医用耗材的损坏或过期情况,做好记录和处置工作。

第四章医用耗材管理第十二条医用耗材管理应建立台账,记录医用耗材的种类、数量、品牌、用途等信息,并及时更新。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应按照购进日期和失效日期进行分类存放,保持清洁干燥,防止污染和受损。

第十四条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医用耗材进行清点和盘点,确保库存清晰准确。

第十五条医用耗材管理部门应建立领用登记制度,使用人员领用医用耗材时应签字确认,并做好领用记录。

第五章备件管理第十六条医用耗材备件应按照备件清单进行统一管理,备件清单应包括备件名称、规格、库存数量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用耗材备件的采购和使用应按照相应程序进行,备件采购应及时补充,库存充足。

第十八条医用耗材备件应按照规定的存放位置存放,防止受潮、污染和损坏。

第六章废弃物处理第十九条废弃的医用耗材应按照医院相关规定进行分类、包装和处理,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污染和伤害。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五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模板模版(五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模板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管理,保证医用耗材的安全、有效、合理使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包括医疗机构所有使用医用耗材的科室。

第三条医用耗材指的是用于医疗诊疗活动中的各类物品,包括但不限于医用器械、耗材、消耗品以及其他支持性物品。

第四条医用耗材管理的目标是确保医疗机构对医用耗材的合理需求预测、采购、储存、分发、报废等环节的规范管理,为医疗工作提供支持。

第五条医用耗材管理应遵循经济、安全、有效、合理的原则,以满足临床工作需要和患者的安全需要为基础。

第二章医用耗材的分类管理第六条医用耗材按用途和功能可分为以下几类:(一)基础设备耗材:应用于各类基础设备、仪器的配套耗材,包括扣置钳、电极等;(二)一次性医用材料:使用后需立即处理的、无法重复使用的医用耗材,如注射器、手术刀片等;(三)耐用医用材料:经消毒和清洁处理可以多次使用,如手术器械等;(四)化学试剂:用于临床化验和研究的各类试剂;(五)生物材料:用于临床诊断和治疗的各类生物材料,如血液、尿液等。

第七条医用耗材管理应根据不同类别的耗材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各类耗材的管理规范和合理使用。

第三章医用耗材的需求预测与采购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制定耗材采购计划,并按照所需量和时间节点进行合理安排。

第九条耗材采购计划应有科学的依据,结合医疗工作的实际需要、患者的需求以及预算限额等因素进行预测和决策。

第十条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招标、比价等方式选择供应商。

第十一条采购部门应根据耗材的实际需求量和品质要求,与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按时履行。

第四章医用耗材的仓库管理与发放第十二条医用耗材的仓库管理应设立专门的仓库,负责对所有耗材的储存和管理。

第十三条仓库应具备良好的卫生条件和储存设备,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

第十四条仓库的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资质和工作经验,熟悉医用耗材的特点和储存要求。

第十五条医用耗材的发放应按照医疗工作的需要进行合理调配,确保及时供应,避免物品浪费和过期。

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采购管理全院医疗、科研所用的医用耗材、器械统一由医学装备科审核证件、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销或试用,若违反规定,医学装备科将不办理入库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一采购范围医学装备科负责各种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各类医疗小器械的采购;二申请与审批1、凡临床科室需要的医用新耗材,应由科室负责人与医学装备科沟通后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用耗材购置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由医学装备科组织专家讨论通过后,统一购买;2、凡属于政府集中招标目录内的品种必须在目录中选用,若因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必备的材料而中标目录无可替代的产品,申请科室负责人需填写荆门市医疗单位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申购表,详细说明使用理由,由医学装备科审核,提交设备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招标采购;3、医学装备科审核通过的申购单报设备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临床使用试用,并填写医用耗材临床试用情况反馈表,医学装备科收集整理后作为是否采购的依据;4、所申购医用新耗材原则上由申请科室负责使用,逾期不能用完造成材料积压、资金浪费者,由该科室负责赔偿;5、医用耗材由保管员根据库存提交月计划,每月25日前报医学装备科审批后采购;6、检验试剂由使用科室按计划每月两次填写检验试剂计划表,报医学装备科审批后执行;三采购根据材料、器械使用量以及是否属于集中招标目录内,采取集中招标目录选用、院内议价、院内招标等多种形式采购;保证进货渠道规范、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采购必须按以下原则进行:1.对于列入集中招标医用耗材中标目录的品种,须在我院以候选产品为基础,根据集中招标医用材料选用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的品名、规格中采购;2.对于通过审批的新入院耗材的品规,如已在集中招标医用耗材候选目录,则必须按程序在候选目录中选用;3.未集中招标的专用耗材由医学装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与供货商谈判确定,谈判参照省内三甲医院采购价进行,谈判结果做好记录,并按程序上报备案后采购;4.所有耗材采购活动由医学装备科组织、负责,申购科室协助,违反规定自购耗材不予办理入库手续;5.所有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均须提供有关资质文件备案,资质文件有效期及时检查、更新,确保各种资质文件真实有效;严禁购置无经营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产品注册证、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二、入库验收1.保管员与采购员对采购回的医用耗材要凭审批单、发票或随货同行单及时办理验收;医用材料验收进库时,须仔细核对品种规格、价格数量、有无损坏、注册证号、批号、检验合格证等信息并登记,对于一次性无菌医用材料还要查看并登记灭菌合格标识灭菌有效期,进口产品要有中文标识;2.凡无审批单、价格异常和验收不合格的医用耗材,保管员应拒绝入库;对于无审批单、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科长汇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医用耗材,保管员要督促采购员及时办理退换货事宜;3.任何供应商不得将产品直接送入使用科室,非经医学装备科验收的耗材不准予办理入库手续;因无储备条件或急诊使用而直接进入使用科室的医用材料,医学装备科要下科室验收;4.医用耗材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登记入库,并将发票、入库单转交财务科;三、出库领用1.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管理,并告知医学装备科确认,非领用人一概不能领取;2.材料、器械入库后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领取;3.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4.科室领用人须由材料会计开具领用出库单并由库管员发放,库管员按材料会计开具的出库单认真清点医用耗材并发放,科室领用人签字备账;5.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领用科室,一联交材料会计,一联交库管员作为出库依据;四、库房管理1.仓库内应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仓库应有相应设施,做好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等“七防”工作;2.根据医用耗材的类别、性质、用途等属性实行分类存放;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应按要求储存;库管员每天定时对库房进行巡查,发现温湿度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并做好记录;3.库管员定期对在库房医用耗材进行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对过期、失效、变质、霉烂不合格物品,应当立即封存登记;4.根据医用耗材在库的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5.库存医用耗材应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物品不得混放;6.定期盘存,做到账物相符;7.对需库存的医用耗材按用量及时提出补充计划,不积压、不断货;8.积极听取各类医用耗材的质量反馈信息,对于医护人员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科长汇报;五、科室管理1.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医学装备科确认的医用材料,亦不得将本院的医用材料私自给外院或个人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2.凡属一次性医用耗材必须按规定确保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处理,严禁反复使用;3.各临床、医技科室对所领取的耗材必须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并检查有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耗材;凡科室申请采购的耗材造成的过期、浪费由申请人负责;六、医用耗材的退库、报废1.如有使用科室医用耗材退库,必须在产品失效期前三个月提出,并且与库管员有交接手续;2.对淘汰或报废的各类医用耗材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报批处理;。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六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尊敬的领导:为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规范医用耗材的采购、库存和使用,提高医疗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医疗费用,特制定本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以期达到有效管理与合理使用的目的。

本制度适用于本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

一、总则1. 本医用耗材管理制度的制定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以及本医疗卫生机构的实际情况。

2. 本制度的执行主体为医疗卫生机构的管理层,具体实施人员为医疗卫生机构的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医务人员。

3. 本制度的宗旨是为了规范医用耗材的管理,优化医疗资源的配置,提高医疗服务质量。

4. 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医务人员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规定执行,不得违反本制度的规定。

5. 医疗卫生机构要定期对本制度进行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二、采购管理1. 采购需求的确定(1)医疗卫生机构各部门应按照各自的工作需要和科学的医疗服务需求,制定医用耗材的采购计划。

(2)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计划应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时间和数量,确保供应的及时性和充足性。

(3)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计划应符合相关的财政预算和采购监管规定。

2. 供应商的选择(1)医疗卫生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选择合法合规的供应商进行医用耗材的采购,并确保供应商具备相应的经营和生产资质。

(2)医疗卫生机构应充分考察和评估供应商的产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的能力和信誉,选择最具竞争力的供应商。

(3)医疗卫生机构与供应商之间的采购合同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责任和违约责任等内容。

3. 采购程序的执行(1)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程序应按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执行,确保采购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程序包括需求确认、招标采购、评标、合同签订等环节,各环节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采购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医疗卫生机构的采购过程应及时记录和归档,有关采购文件和资料要妥善保存,以备日后的审计和监督。

医用耗材的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的管理制度

医用耗材的管理制度
为保证医疗安全,进一步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的发生,加强对我院医用耗材的管理,特做如下规定:
一、根据卫生部《消毒管理办法》规定,“医疗用品是指医疗保健、卫生防疫机构诊断、治疗用的需要销毁的医疗用品,包括:一次性注射器、输液(血)器等常用卫材、专科耗材、高值耗材及其它需要消毒的医疗用品等。


二、管理组织
由分管院长负责药剂科对医院的一次性使用的医疗用品进行管理。

医院设有医院感控科,保证各环节的工作落实到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并能保证各项工作接受反馈、监督、检查。

三、工作职责
1、根据本单位需求情况制定采购计划,并负责统一购置。

2、购入产品必须查验“三证”,并留存“三证”备案。

(1)“一次性医疗用品卫生许可证”
(2)“一次性医疗用品合格证”
(3)生产厂当地医药公司和省、直辖市卫生厅(局)联合颁发的“推售员证”
3、一次性医疗用品的存放和保管,必须严格按无菌物品的存放要求,并详细登记每次入库产品的批号。

4、在验收、入库、贮存、出库等环节上,要严格把关,发现质量问题,要及时上报。

医院_医用耗材_管理制度

医院_医用耗材_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用耗材管理,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提高医院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医用耗材的采购、验收、储存、使用、报废等环节。

第三条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需要,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第二章采购管理第四条医用耗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实行集中招标采购。

第五条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应严格按照国家《招标投标法》和《政府采购法》规定的程序和原则进行。

第六条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开标、评标及有关事项的安排。

第七条医用耗材招标领导小组应根据临床医疗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遴选医用耗材院内招标采购的具体品种。

第八条医用耗材采购申请由各科室填写申请表,提出所需器材的技术参数、质量要求,但不得规定品牌。

第三章验收管理第九条医用耗材验收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要求进行。

第十条验收部门对医用耗材的内外包装、检验合格证明、包装标识、进口产品中文标识等进行查验。

第十一条验收部门对医用耗材进行抽样检验,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

第四章储存管理第十二条医用耗材储存应按照分类、分区、分架、分柜的原则进行。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储存环境应满足温度、湿度、通风等要求。

第十四条医用耗材储存应定期检查,确保储存环境安全、卫生。

第五章使用管理第十五条医用耗材使用应遵循合理、规范、安全、经济的原则。

第十六条医用耗材使用前,医务人员应核对药品名称、规格、数量等信息。

第十七条医用耗材使用过程中,医务人员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第十八条医用耗材使用后,医务人员应将剩余医用耗材及时归位,确保医疗废物分类处理。

第六章报废管理第十九条医用耗材报废应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二十条医用耗材报废前,应进行清点、核对,确保报废医用耗材数量准确。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3篇)

医用耗材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用耗材的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医疗耗材的采购、使用及库存管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

第二章质量管理第三条医用耗材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具有合格证书,并具备良好的质量记录。

第四条医用耗材的选购、入库、出库和使用过程中,应注意保证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防止质量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质量跟踪制度,对医用耗材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纠正发现的问题。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根据临床需要和质量要求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医用耗材能够满足临床诊疗需要。

第七条医疗机构采购医用耗材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性原则,采购程序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供应商档案,对供应商进行评价和管理,确保供应商的质量和信誉。

第九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采购计划,合理安排采购数量和时间,避免废品过多和库存过高的问题。

第十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按照医疗机构的采购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

第四章库存管理第十一条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用耗材的入库、出库和库存管理制度,确保医用耗材的使用和管理是科学的、规范的。

第十二条医用耗材的入库应按照采购合同的要求进行,同时对入库的医用耗材进行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十三条医用耗材的出库应根据临床需要,按照相关手续和要求进行,同时做好出库记录和归档。

第十四条医用耗材的库存管理应合理安排,做到库存量适当,避免过多或过少的问题。

第十五条医用耗材的库存管理应定期盘点和清点,确保库存准确无误,防止库存丢失或过期。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六条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应建立监督机制,确保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和执行。

第十七条监督机构应定期对医疗机构的医用耗材管理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八条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用耗材管理人员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其管理水平和质量意识。

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范本

医用耗材使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备案凭证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试剂、器械和用于临床医疗需要,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

第三条医用耗材的使用管理应遵循合法、合规、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医用耗材的质量和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四条成立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负责医用耗材的采购、使用、监管等工作。

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由医务部、护理部、设备科、院感科、财务科、监察审计室、临床医疗专家等人员组成。

第五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职责:(一)制定和完善医用耗材管理制度和流程;(二)审核科室新增医用耗材申请报告,并确定准入品种;(三)分析、论证本院医用耗材使用情况,并提出淘汰品种;(四)监督、检查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处理医用耗材使用中的问题;(五)组织医用耗材的培训和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章采购管理第六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选择具有合法资质的生产企业或供应商。

第七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医药耗材采购政策,优先选择国家或地方医药耗材采购平台上的产品。

第八条医用耗材的采购应进行招标或谈判,确保采购过程的合法性和医用耗材的质量。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九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合理、安全的原则,确保患者的安全和医疗质量。

第十条科室应根据临床需求提出医用耗材的申购申请,并填写申购表格,提交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审批。

第十一条医用耗材的验收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对医用耗材的质量进行审核。

第十二条医用耗材的使用应进行登记管理,记录医用耗材的名称、规格、数量、使用日期等信息,确保医用耗材的可追溯性。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用耗材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对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规定精编版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规定精编版

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规定精编版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如东县第三人民医院医用高值耗材管理办法为加强对高值耗材采购、保管、发放、使用、效果评价、不良事件报告等环节的控制,鼓励临床合理使用高值耗材,形成高值医用耗材从准入直至临床安全使用的可追溯性全过程综合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医用高值耗材管理范围1)医用高值耗材定义:指直接作用于人体、对安全性有严格要求、生产使用必须严格控制、价值相对较高的消耗型医用器械。

2)医用高值耗材类别:心脏介入类、外周血管介入类、神经内科介入类、电生理类、心外科类、骨科材料及器械类、人工器官、消化材料类、眼科材料类(人工晶体等)、神经外科类(硬脑膜、钛网等)、胃肠外科类(吻合器等)等。

二、高值耗材申购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以满足临床要求、保证质量为前提,选择技术先进、价格优惠、注重服务、讲究信誉的产品和供应商,最大限度地维护医院和患者利益。

1、高值耗材采购申请1)通用高值耗材申请实行手术室、介入导管室二级库房管理,二级库房预存一定量的基数,临床使用时到手术室、介入导管室请领,手术室、介入导管室根据消耗基数批量申请。

2)择期、跟台高值耗材申请使用科室单一申请,手术确定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申请。

3)急症高值耗材申请4)急症可由器材设备管理处按程序实施紧急采购。

2、采购流程1)手术医生手术前3-7天向器材设备管理处提出购置申请,同时填写《济南市中心医院一次性医用高值耗材申请表》,列明该产品的需求原因、临床用途及与同类产品的比较优势,并由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提交医务处。

2)医务处从医疗角度对项目开展可行性进行论证审批。

3)器材设备管理处收集产品信息,审核产品、供应商资质,报分管院长审批。

4)济南市卫生局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执行招标结果;济南市卫生局未统一招标采购的高值耗材品种,根据临床科室提出的购置申请,组织手术医生、使用科室负责人和审计、财务、纪检监察按高值耗材采购遵循原则进行议价谈判,执行谈判结果。

医院医用耗材(试剂)管理规定

医院医用耗材(试剂)管理规定

医用耗材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 - 1 -第二章职责 .............................. - 2 -第三章目录管理 .............................. - 3 -第四章采购管理 .............................. - 4 -第五章价格管理 .............................. - 6 -第六章供应管理 .............................. - 6 -第七章使用管理 ............................. - 7 -第八章信息化管理 ........................... - 9 -第九章监督管理 ............................. - 10 -第十章附则 ............................. - 11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医用耗材(试剂)管理工作,根据《医用耗材管理使用专项整治检查验收细则》等相关细则,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是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工作的基本依据。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用于疾病诊断、治疗、预防、康复等的消耗性材料,经各级人民政府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注册或备案的消耗性医疗器械以及归属医用耗材管理的医用气体、体外诊断试剂、消毒类产品、义齿、假肢、矫形支具以及视力矫正器具等耗材。

第四条本规定所称医用耗材管理,是指以病人为中心,以医学科学为基础,对医用耗材的采购、储存、使用、追溯、监测、评价、监督等全过程进行有效组织实施与管理,以促进临床科学、合理使用医用耗材的专业技术服务和相关的医用耗材管理工作,是医疗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五条医用耗材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统一计划、属地采购、合理使用、依法监管、确保安全的基本原则。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院医用耗材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医院医用耗材管理办法一、总则(一)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切实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办法》(暂行)、《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器械集中采购管理的通知》(卫规财发〔2007〕208号)、《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等国家和省有关管理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所称医用耗材,是指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消”字号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用消耗品和试剂,用于临床医疗(诊断、治疗、教学、科研)需要,由国家规定其范围的消耗性材料和小型器械。

(三)严格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建立健全医用耗材管理机制。

成立由设备科、护理部和价格科组成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为业务科室提供服务、指导、监督、管理,以保障全院医用耗材的正常使用,并向院药械管理委员会负责。

设备科负责每月汇总院属各业务科室医用耗材申购、领用总量,为科室成本核算、效益分析、院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并根据医院相关医用耗材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申领、使用情况进行监管;护理部根据国家相关管理规定对全院医用耗材的安全、合理使用情况进行指导;价格科按照《贵州省医疗服务价格管理》的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全院医用耗材的加价管理,为业务科室提供价格服务。

各业务科室应积极配合院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工作,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管理。

(四)根据国家医用耗材管理规范,对医用耗材实行分类管理。

其中,对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及其它临床使用中有其特殊性的三类管理医用器械耗材,编制医用器械耗材申购、领用表册,施行全程重点管理。

根据相关标准要求,特殊耗材品种包括:⑴介入治疗类医用材料(如导引导管、支架、导丝、球囊、动脉鞘、压力泵等)及心脏起搏器等;⑵体内植入材料;⑶血液透析器;⑷其他单价在500元以上的一次性使用医用耗材。

(五)医院采购的医用耗材必须是卫生部、贵州省集中招标中标的产品,不在集中采购目录内但确需使用的,医用耗材管理小组应当组织专家严格论证后,按照医用耗材采购规定进行采购。

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用耗材管理规定

医用耗材管理规定On February 12, 2022, investing in oneself is the best way.医疗设备、医用耗材出入库管理制度购置规定:1、使用科室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包括所需产品型号、产地、技术参数和申请购置的设备经济效益预测;2、使用科室申请后,中心召集医疗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可行性论证后,由药械科进行市场调查,报招标小组,采取公开、公正、公平的招标形式,选购性能良好价格适宜的仪器设备;验收规定:1、设备到货后中心领导、药械科、档案室、使用科室等有关科室到场;2、开箱验收设备时各种资料要齐全,否则不予签验收单;3、设备安装调试必须由供方派熟练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现场调试、培训;4、设备随机资料应收集整理归档;管理规定:1、货到验收合格后办理出入库手续,由财务科负责固定资产帐、后勤保障部负责辅助帐及使用科室卡片帐同时帐、登记;2、使用科室应选派责任心强、技术熟练的同志,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3、不能使用的设备由本科室提出书面请示,经后勤保障部核实转到财务报废库,每半年进行一次清查上报院领导批示后,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4、因工作需要医疗设备需要长期调整,应及时通知财务科开调拨单、药械科更改帐卡和科室之间相互验收后方可调整;5、设备不经院领导同意,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私自外借、拆卸、维修;6、各科设备原则上不能外借,如工作需要在正常工作期间由后勤保障部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下班后由总值班协调办理互借手续;互借期间,借方收入除上交中心外,双方各得50%;7、设备效益分析每月一次单机分析,每季一次汇总分析,及时上报院领导;8、固定资产每年盘点一次,做到帐物相符;科室各种医疗设备管理保养规定:1、设备到位后,由后勤保障部会同相关人员安装、验收、调试、培训后办理手续,交使用科室,进行正常运行;2、科室应有专人负责保管、养护;3、设备应建立操作规程、使用和养护记录;各种设备操作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后,才能上岗操作;凡实习生、进修人员不得单独操作,严禁非医技人员使用;4、设备用毕,及时复原,擦拭干净,保持清洁,定期由专人进行保养,记录运行情况;5、设备如有异常和故障立即停机,及时报告科室领导及药械科进行维修;非专职维修人员不得擅自拆修;6、如有违犯操作规程,造成设备损坏者,追查当事人责任;7、上班时接通电源,下班完毕切断电源,下班关好门窗并落锁,严防丢失和被盗;仪器设备维修规定:1、定期巡视临床各科,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设备发生故障如需维修时,各科应填写维修申请单后,报告后勤保障部由维修人员及时维修并做好维修记录,保证设备完好率;2、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药械科维修人员协助,严禁带故障和超负荷使用和运转;3、仪器损坏需要修理者,可按规定将维修申请逐项填写清楚,轻便仪器送后勤部维修室修理;不宜搬动者,将申请单报后勤部,由后勤部维修人员签收并注明修复日期,按时交付使用;4、各科室使用的设备,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大型设备购置程序:在中心整体规划的前提下,由科室提出书面报告,阐明设备购置依据、相关技术、费用预测、效益分析等,后勤保障部寻价后报设备论证评估委员会,按领导集体重大问题议事规则办理;同意购买时,后勤保障部负责召集证件齐全的合法经营企业或生产企业对所购设备进行投标,院内论证评估委员会进行论证、洽谈、议标采购;中心整体规划→科室书面报告→后勤保障部寻价→上报→论证→院领导集体研究决定→议标采购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购进程序;各科室所需物品要报计划,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需要更换的由后勤保障部及相关科室同意后报主管院长审批,批准后方可进行购买;需增加的器械由主管科室领导批示后,再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进行购买;一、更换:各科室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药械科核查→相关科室确认→主管院长审批→院长审批→优质低价采购→交旧领新办理相关手续;二、增加:各科室填写“中心购置器械申请表”→主管科室同意→主管院长审批→院长批准→优质低价采购→办理出入库手续;医用耗材管理制度:一、医用耗材指中心临床、医技科室用于病人治病所需的材料,包括一次性卫生材料、一般卫生材料、化验试剂、胶片、低值易耗品、设备耗材等;二、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和安阳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凡属中心临床、医技科室所需的医用耗材,均由后勤保障部统一采购安阳市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种,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三、各临床、医技科室本着节约为主的原则按需申请领取医用耗材、低值易耗品,领取要以旧领新旧品收到待报废库,每半年按程序统一处理,新增的低值易耗品,使用科室申请,科主任签字后,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勤保障部方可采购、发放、执行;四、医用耗材由各科护士长每月30日前填写计划申请单,主任审查签字后报库管,交采购汇总,后勤保障部复核,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库管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等;五、药品会计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依照各科计划申报表开具出库单;科室每月上旬定期负责领取,领取人须两人签字后凭出库单由保管发放;六、临床所需特殊医用植入和介入的耗材要提前申请,医生详细填写申请单,科主任签字,由药械科审核,交主管院长批准后,从中标品种中采购、使用;七、中心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医用耗材的采购、管理、使用、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使用;八、医用购销过程的财务结算,原则上一律银行转帐;九、如有违反本文规定,按消毒管理办法、武汉市医用耗材、检验试剂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员工手册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医疗器械、低值易耗品管理制度:一、各科室因工作需要增加或更换低值易耗品时应写出书面申请,报相应科室审核,科总务汇总上报主管院长、院长批准后,统一采购、供应、调配、管理;二、凡购入的器械和低值易耗品必须证照齐全,符合规定,按程序办理出入库手续;三、器械、易耗品按性质分类由专人保管,注意通风、防潮,防止损坏丢失;四、失去效能的器械由使用科室提出报告,按程序办理报废手续,旧品收到报废库,半年统一处理;五、维修人员坚持巡视临床,有问题及时解决;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及耗材管理制度:一、中心各科室须严格执行消毒管理办法,所用一次性无菌用品及高耗材、检验试剂必须由管理部门统一采购集中招标品种,不得以任何借口、任何理由采购使用非中标品;各使用科室不得自行采购;二、加强管理、规范程序、严格索证、存档,按期签定合同,保证产品质量,确保临床使用定全可靠;三、中心各科室所用品种要计划采购,每月30日前上报到库管,由库管统计交采购员汇总,报后勤保障部、院感办复核,由主管院长批准后实施采购;四、药库必须认真按规定进行质量验收,逐项填写相关的入库验收登记表,并查验产品质检报告、每种产品的检验合格证、生产日期、消毒灭菌日期及产品失效期,进口一次性无菌医疗用品应有中文标识;五、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1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物品发至使用科室;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留样、取样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并报中心感染管理科、后勤保障部;八、中心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逐级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退换货处理;七、一次性使用无菌用品使用后,须进行消毒、毁形并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禁止重复回流市场;八、中心感染管理科应履行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采购、管理和回收处理的监督检查,对不合格和不规范的品种有权禁止购入;九、临床科室使用植入和介入的高耗材,应及时填写申请表,后勤保障部从集中招标品种中以低价采购,使用科室有特殊要求时应详细填写申请单;十、科室使用前应检查小包装有无破损、失效、产品有无不洁净等;十一、中心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用并及时逐级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退换货处理;一次性医疗用品入库验收制度:一、医疗用品货到后,由仓库保管员通知中心感染科、采购员共同到场核对验收;二、详细填写入库验收单,对品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生产企业许可证号、卫生许可证号、备案凭证号、有效期等进行认真核对填写;三、检查供货单位随货同行所带的证件、检验报告是否齐全有效,检验报告中所填批号是否与实物一致,每季上交所有证件存档备案;四、检查大、中、小包装的标识是否按规定注明,内外包装的标识是否一致;五、如发现不合格产品或证件不全做退货处理;消毒药械的管理制度:一、中心感染管理科负责对全院使用的消毒灭菌药械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对全院消毒灭菌药械的购入、储存和使用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对存在问题及时上报中心感染管理委员会;二、中心必须采购市统一招标品种,任何个人、任何科室不得私自购进非中标品种;三、采购部门应根据临床需要和中心感染管理委员会对消毒灭菌器械选购的审定意见进行采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查验必要证件,监督进货产品质量,并按规定逐项登记验收;四、储存应阴凉、干燥、通风,发出应做到先进先出,避免失效变质;五、使用部门应准确掌握消毒药械的使用范围、方法、注意事项,掌握消毒灭菌药剂的使用浓度、配制方法、更换时间、影响消毒灭菌效果的因素等,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中心感染科予以解决;浈江区东河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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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耗材管理规定精编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为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我院医用耗材的管理,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管理
全院医疗、科研所用的医用耗材、器械统一由医学装备科审核证件、组织采购、供应和管理,其他科室和个人不得自购、自销或试用,若违反规定,医学装备科将不办理入库手续,由此产生的所有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一)采购范围
医学装备科负责各种医用耗材、检验试剂、各类医疗小器械的采购。

(二)申请与审批
1、凡临床科室需要的医用新耗材,应由科室负责人与医学装备科沟通后提出书面申请,填写《医用耗材购置申请表》,说明申请理由。

由医学装备科组织专家讨论通过后,统一购买。

2、凡属于政府集中招标目录内的品种必须在目录中选用,若因开展新技术新业务必备的材料而中标目录无可替代的产品,申请科室负责人需填写《荆门市医疗单位医用材料、医疗器械申购表》,详细说明使用理由,由医学装备科审核,提交设备分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报上级部门备案招标采购。

3、医学装备科审核通过的申购单报设备分管领导同意后进行临床使用(试用),并填写《医用耗材临床试用情况反馈表》,医学装备科收集整理后作为是否采购的依据。

4、所申购医用新耗材原则上由申请科室负责使用,逾期不能用完造成材料积压、资金浪费者,由该科室负责赔偿。

5、医用耗材由保管员根据库存提交月计划,每月25日前报医学装备科审批后采购。

6、检验试剂由使用科室按计划(每月两次)填写《检验试剂计划表》,报医学装备科审批后执行。

(三)采购
根据材料、器械使用量以及是否属于集中招标目录内,采取集中招标目录选用、院内议价、院内招标等多种形式采购。

保证进货渠道规范、采购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在确保质量的前提下努力降低成本,采购必须按以下原则进行:
1.对于列入集中招标医用耗材中标目录的品种,须在我院以候选产品为基础,根据《集中招标医用材料选用管理制度》,在签订合同的品名、规格中采购。

2.对于通过审批的新入院耗材的品规,如已在集中招标医用耗材候选目录,则必须按程序在候选目录中选用。

3.未集中招标的专用耗材由医学装备科与使用科室共同与供货商谈判确定,谈判参照省内三甲医院采购价进行,谈判结果做好记录,并按程序上报备案后采购。

4.所有耗材采购活动由医学装备科组织、负责,申购科室协助,违反规定自购耗材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5.所有进入我院使用的医用耗材均须提供有关资质文件备案,资质文件有效期及时检查、更新,确保各种资质文件真实有效。

严禁购置无经营(生产)许可证、无营业执照、无产品注册证、无卫生许可证的产品。

二、入库验收
1.保管员与采购员对采购回的医用耗材要凭审批单、发票或随货同行单及时办理验收。

医用材料验收进库时,须仔细核对品种规格、价格数量、有无损坏、注册证号、批号、检验合格证等信息并登记,对于一次性无菌医用材料还要查看并登记灭菌合格标识灭菌有效期,进口产品要有中文标识。

2.凡无审批单、价格异常和验收不合格的医用耗材,保管员应拒绝入库。

对于无审批单、价格异常的情况要及时向科长汇报,对于验收不合格的医用耗材,保管员要督促采购员及时办理退换货事宜。

3.任何供应商不得将产品直接送入使用科室,非经医学装备科验收的耗材不准予办理入库手续。

因无储备条件或急诊使用而直接进入使用科室的医用材料,医学装备科要下科室验收。

4.医用耗材验收合格后,要及时登记入库,并将发票、入库单转交财务科。

三、出库领用
1.各临床、医技科室要安排专人负责医用耗材的领用管理,并告知医学装备科确认,非领用人一概不能领取。

2.材料、器械入库后要及时通知有关科室领取。

3.出库必须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

4.科室领用人须由材料会计开具领用出库单并由库管员发放,库管员按材料会计开具的出库单认真清点医用耗材并发放,科室领用人签字备账。

5.出库单一式三联,一联交领用科室,一联交材料会计,一联交库管员作为出库依据。

四、库房管理
1.仓库内应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

仓库应有相应设施,做好防尘、防潮、防鼠、防虫、防火、防盗、防霉变等“七防”工作。

2.根据医用耗材的类别、性质、用途等属性实行分类存放。

对有特殊储存要求的,应按要求储存。

库管员每天定时对库房进行巡查,发现温湿度异常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调节,并做好记录。

3.库管员定期对在库(房)医用耗材进行检查并做好养护记录。

对过期、失效、变质、霉烂不合格物品,应当立即封存登记。

4.根据医用耗材在库的质量状态实行色标管理。

5.库存医用耗材应按批号及有效期远近依序存放,不同批号物品不得混放。

6.定期盘存,做到账物相符。

7.对需库存的医用耗材按用量及时提出补充计划,不积压、不断货。

8.积极听取各类医用耗材的质量反馈信息,对于医护人员反映的产品质量问题要及时向科长汇报。

五、科室管理
1.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擅自使用未经医学装备科确认的医用材料,亦不得将本院的医用材料私自给外院或个人使用,否则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

2.凡属一次性医用耗材必须按规定确保一次性使用,用后销毁处理,严禁反复使用。

3.各临床、医技科室对所领取的耗材必须建立专用账册,定期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并检查有效期,严禁使用过期耗材。

凡科室申请采购的耗材造成的过期、浪费由申请人负责。

六、医用耗材的退库、报废
1.如有使用科室医用耗材退库,必须在产品失效期前三个月提出,并且与库管员有交接手续。

2.对淘汰或报废的各类医用耗材按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并报批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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