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
3.委托研究
3、1
其她部门或单位进行得研究、检测等工作,就是否有委托证明材料。委托证明材料反映得委托单位、时间、项目及方案等就是否与申报资料记载一致。被委托机构出具得报告书或图谱就是否为加盖其公章得原件。对被委托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证其研究条件与研究情况。
2.3.1临床试验得原始记录,如执行方案、病例报告表(CRF)、采血记录、接种记录、观察记录、受试者日记卡等保存完整;核查任何一项不完整、不真实得数据。
2。3.2核查CRF记录得临床试验过程(如访视点、接种时间、采血点、观察时间等)与执行方案得一致性;核查任何一项不一致、不真实得数据。
2。3.3*核查CRF中得检查数据与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内镜室(LIS、PACS等信息系统)/等检查数据一致;核实任何一项不一致/不能溯源得数据。
4.其她
4、1*
出现下列情况,视为拒绝或逃避检查:
4。1。1拖延、限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得,或者限制检查时间得;
4。1。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与检查相关得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得;
4.1.3以声称相关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得;
2.3。4核查CRF中得数据与信息与住院病历(HIS)中入组、知情同意、用药医嘱、访视、病情记录等关联性记录;核实完全不能关联得受试者临床试验得实际过程。
2.3.5核查门诊受试者得CRF中入组、访视、病情记录等信息与门诊病历(研究病历)得关联性(必要时,可通过医院HIS系统核查门诊就诊信息)。
2.3。6受试者用药应有原始记录,如受试者日记卡或医嘱或原始病历(住院/门诊/研究病历)等;核查记录得完整性(用药时间、用药量等)及其原始性。
临床试验的现场启动考察(SIV)要点
临床试验的现场启动考察(SIV)要点1.研究团队介绍:SIV应首先包括一个研究团队介绍,包括主要研究人员、研究协调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重点了解每个成员的经验和背景,以确保团队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2.试验方案和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审核试验方案以确保站点对于研究设计、纳入标准、终点评估和研究程序等方面有清晰的了解。
同时,确认站点已经获得相应的伦理委员会批准文件,以确保研究符合伦理道德要求。
3.调查员培训:确认主要调查员和研究团队成员已经接受必要的培训,并了解其对于试验药物/治疗方案的理解和操作技能。
此外,还可以为调查员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支持,以确保他们能够准确地进行数据收集和纪录试验相关信息。
4.试验药物管理和配送:核查站点是否具备适当的设施和设备来储存试验药物和保证其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同时,了解试验药物的配送流程和记录,以确保一个有效的药物配送系统能够及时提供给试验对象。
5.监测和记录:了解研究员如何保留试验数据和相关记录,并确保他们知道如何配合监测员进行监测访视和确认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6.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报告:确认站点了解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定义和报告要求,并了解他们的报告程序和时间表。
7.试验对象识别和纳入:确认站点具备足够的招募和纳入试验对象的能力和资源,并核查纳入标准的应用、记录和审查过程。
8.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活动:了解站点已经制定并实施了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计划,包括对数据收集、存储和报告的监控和复核过程。
9.知情同意和试验资料完整性:审查站点的知情同意程序和材料,以确保试验对象能够充分理解试验内容、风险和利益,并明确同意参与试验。
10.试验制度和监管:确认站点了解并遵循试验制度和监管要求,包括试验及资料保存期限、试验相关文件和记录的保管和文档管理流程。
除了上述的要点,SIV还应该包括站点访问安排、文件审核和留存、试验设备检查、试验物资储存检查等其他细节。
SIV的目标是确保站点准备充分,以便能够按照研究计划和法规要求顺利实施临床试验。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
1.试验人员资质核查:核查试验人员的职业背景和相关工作经验,确
保其具备开展临床试验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2.试验设施核查:核查试验所使用的设施是否符合试验要求,包括试
验室设备、临床试验中心的设施、药物和设备的存储条件等。
3.试验程序核查:核查试验方案、病例选择标准、随机分配过程等试
验程序的合规性,以及试验是否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
4.试验数据核查:核查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一致性,并确保
数据收集和记录的过程符合试验方案的要求。
5.试验药物管理核查:核查试验药物的购买、存储、分发和使用等过
程是否符合监管要求,以确保试验药物的质量和安全性。
6.试验安全性核查:核查试验期间有无不良事件和严重不良事件的报告,并评估试验备案和监测机制的有效性。
7.参与者知情同意核查:核查试验参与者是否已经知情同意参与试验,并评估知情同意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8.试验监督核查:核查试验监督机构和实施监督的流程,确保试验监
督的有效性和独立性。
9.试验结果报告核查:核查试验结果的报告准确和完整性,确认试验
结果是否与试验目标和设计一致。
10.试验文件和记录核查:核查试验过程中的文件和记录,包括试验
方案、数据收集表、知情同意书等,确保其存在并符合要求。
在进行临床试验现场核查时,应根据试验类型和监管标准的要求,制
定详细的核查计划,并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核查。
核查结果应详细记录,并及时进行整改和改进措施。
通过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可以提高试验的质
量和可信度,保护试验参与者的权益,促进临床试验的科学发展。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场检查的类型和要点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场检查的类型和要点
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场检查通常由国家药监局或其授权的机构进行,旨在确保临床试验的合规性和数据的可靠性。
以下是一般情况下,我国药物临床试验机构现场检查的类型和要点:
1.试验机构现场审核:对临床试验机构的设施、设备和人员
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法规和规范要求。
•要点包括:试验机构的资质和许可证件、试验场所的适用性、设备的完好性和校准情况、相关人员的资质和培训记
录等。
2.试验操作的现场监查:对临床试验的具体操作过程进行监
查,确保试验操作符合规定和协议要求。
•要点包括:试验操作人员的资质和授权、试验过程的合规性、试验数据的完整性和一致性、试验中使用的药物和设
备的管理等。
3.数据的现场核查:对试验数据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准确
性和可靠性。
•要点包括:试验数据的收集和记录方式、数据的核对和验证、数据的存储和保护、数据源文件的完整性等。
4.文件的现场审查:对试验相关文件进行审查,确保试验记
录和报告的完整性和合规性。
•要点包括:试验计划和方案的制定和执行情况、同意知情同意书和伦理委员会的审查、试验文件和报告的归档和检
索等。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类别和阶段的临床试验可能有不同的检查要点和需求。
该列表仅为一般性的指导,具体的现场检查内容可能根据试验特点和相关政策法规的变化而有所调整。
此外,临床试验机构应积极参与现场检查,配合审查人员的工作,并及时整改和改进存在的问题,以确保试验的合规性和数据的准确性。
现场核查10点要求
1.受试者筛选、入组和剔除情况,受试者入选和排除标准的符合情
况,抽查核实受试者参加临床试验情况。
2.核对锁定的数据库与原始数据一致性,统计分析及总结报告数据
与原始记录及数据库一致性。
3.临床试验方案违背例数、剔除例数、SAE例数、医院HIS系统等中
的受试者就诊信息,用药及检查化验的临床过程情况。
4.药物和对照药的批号、购进、检验、运输、保存、返还与销毁以
及相关票据、记录、留样情况。
5.各有关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的主要职责落实情况,合规情况。
6.第一个签知情同意书时间、最后一例受试者最后一次随访时间。
7.合同金额,包括受试者补偿等全部临床部分。
8.筛选成功率情况,本中心有效性情况与统计报告之间对比情况。
9.机构PI对项目执行情况,开展项目前培训情况,机构在试验中质
控开展情况。
10.检测设备3Q认证情况。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2015年第228号)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序号现场核查要点一、Ⅱ、Ⅲ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通用内容1.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含各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职责落实)1.1*临床试验单位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与合规性:1.1.1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院内进行(含具有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批件),落实临床试验条件是否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1.1.2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1.1.3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1.2伦理审查批件及记录的原始性及完整性:1.2.1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1.2.2委员表决票及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1.3临床试验合同经费必须覆盖临床试验所有开支(含检测、受试者营养/交通费补贴、研究者观察费等)。
1.4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原则、方案及合同承担相应职责的文件和记录(如合同或方案中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及监查、稽查相关记录等)。
2.临床试验部分(以研究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关注点)2.1受试者的筛选/入组相关数据链的完整性:2.1.1*申报资料的总结报告中筛选、入选和完成临床试验的例数与分中心小结表及实际临床试验例数一致,若不一致须追查例数修改的环节。
2.1.2*方案执行的入选、排除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如实记录体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的溯源:2.3.1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如执行方案、病例报告表(CRF )、采血记录、接种记录、观察记录、受试者日记卡等保存完整;核查任何一项不完整、不真实的数据。
2.3.2核查CRF 记录的临床试验过程(如访视点、接种时间、采血点、观察时间等)与执行方案的一致性;核查任何一项不一致、不真实的数据。
2.3.3*核查CRF 中的检查数据与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内镜室(LIS 、PACS 等信息系统)/等检查数据一致;核实任何一项不一致/不能溯源的数据。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说明
2.4.4*CRF中发生的SAE处理和报告记录,与原始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研究病历〕、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瞒填的例数。
2.5
试验用药品/疫苗的管理过程与记录:
2.5.1*试验用药品/疫苗的来源和药检具有合法性〔参比制剂的合法来源证明为药检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4.1.1拖延、限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
4.1.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规定时间未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
4.1.3以声称相关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
4.1.4拒绝或者限制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
1.1.2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1.1.3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视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1.2
伦理审查批件与记录的原始性与完整性:
1.2.1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1.2.2委员表决票与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1.3
临床试验合同经费必须覆盖临床试验所有开支〔含检测、受试者营养/交通费补贴、研究者观察费等〕。
5.3
生物样本的管理轨迹可溯源:
5.3.1*生物样本有接收、入库、存放的原始记录,且记录完整〔含样本标识、数量、来源、转运方式和条件、到达日期和到达时样本状态等信息〕
5.3.2贮存的生物样本有领取、存入的原始记录。
5.3.3在规定期限,该项目保存的生物样本留样与其原始记录;核查留存生物样本的实际数量与记录的原始性。
5.7*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
分析测试图谱的可溯源性:
5.4.1*图谱上的文件编码/测试样本编码与受试者生物样本编码的 对应关系能够追溯;核实和记录不可追溯的环节。
5.4.2所有纸质图谱包含完整的信息(进样时间、峰高/峰面积、血 药浓度等);核实和记录不完整的信息。
5.4.3*核查未知样本、方法学验证样本及随行标准曲线、QC样本的图谱,并在源计算机溯源,核对其与工作站电子图谱的一致性;记 录检查数量以及不一致和不可溯源的数量。
5.4.4*核查未知样本、随行标曲、QC样本图谱其进样/采集时间与 文件编码顺序、试验时间顺序的对应一致性;追踪和记录所有不一 致的数据。
5.4.5*纸质图谱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性,记录不一致数量。
5.5*
核查并记录影响Cmax、AUC等BE评价数据手动积分。
5.6
复测生物样本应有复测数量、复测原因、采用数据的说明。
6.1.5核对总结报告例数与锁定数据库的一致性。
学习的目的是增长知识,提高能力,相信一分耕耘一分收获,
努力就一定可以获得应有的回报)
6.1.2*锁定数据库的入组、完成例数与实际发生的入组、完成例数 对应一致;核实和记录不一致的例数。
6.1.3*核查锁定数据库与CRF和原始病历记录的主要疗效指标及安全性指标一致性(如有修改需进一步核查疑问表的修改记录);记录 检查例数和擅自修改的数据。
6.1.4核对统计报告例数与锁定数据库的一致性。
2.2.2所有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内容完整、规范(含研究者电话号码, 签署日期等)。
2.2.3知情同意签署时间不得早于伦理批准时间,记录违规例数。
2.2.4*知情同意书按规定由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必要 时,多方核实受试者参加该项试验的实际情况) 。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2.2.3知情同意签署时间不得早于伦理批准时间,记录违规例数。
2.2.4*知情同意书按规定由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必要时,多方核实受试者参加该项试验的实际情况)。
2.3
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的溯源:
2.3.4核查CRF中的数据和信息与住院病历(HIS)中入组、知情同意、用药医嘱、访视、病情记录等关联性记录;核实完全不能关联的受试者临床试验的实际过程。
2.3.5核查门诊受试者的CRF中入组、访视、病情记录等信息与门诊病历(研究病历)的关联性(必要时,可通过医院HIS系统核查门诊就诊信息)。
2.3.6受试者用药应有原始记录,如受试者日记卡或医嘱或原始病历(住院/门诊/研究病历)等;核查记录的完整性(用药时间、用药量等)及其原始性。
5.5*
核查并记录影响Cmax、AUC等BE评价数据手动积分。
5.6
复测生物样本应有复测数量、复测原因、采用数据的说明。
5.7*
血药浓度/药代动力学/生物等效性的分析计算数据及结果在相应的软件上可重现,且与总结报告一致。
三、Ⅱ、Ⅲ期临床试验数据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专有内容
6.Ⅱ、Ⅲ期临床试验/疫苗临床试验部分(以数据库的真实性为重点)
1.4
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原则、方案及合同承担相应职责的文件和记录(如合同或方案中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及监查、稽查相关记录等)。
2.临床试验部分(以研究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关注点)
2.1
受试者的筛选/入组相关数据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的完整性:
2.1.1*申报资料的总结报告中筛选、入选和完成临床试验的例数与分中心小结表及实际临床试验例数一致,若不一致须追查例数修改的环节。
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要点和判定原则
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要点和判定原则当今世界上,药品的临床试验是非常重要的环节,它能够验证药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保障患者的权益和安全。
而在临床试验中,GCP (Good Clinical Practice)是一种国际上被广泛接受的伦理和科学质量标准,用于保障试验受试者的权益,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而在GCP药品临床试验的现场核查中,总结出了一些要点和判定原则,本文将对此进行深入地探讨和分析。
要点一:试验设施和试验负责人员的资质和管理在GCP药品临床试验的现场核查中,首先要对试验设施的资质和试验负责人员的管理进行全面的考察。
试验设施需要具备专业的实验室设备和条件,并且对实验员进行系统的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其有能力和资质进行试验。
试验负责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学术背景和丰富的临床试验管理经验,能够保证试验的科学性和严谨性。
要点二:试验过程的合规性和完整性在现场核查中,还需要对试验过程的合规性和完整性进行全面评估。
试验过程应当符合GCP的相关要求,并且试验记录应当真实、完整,并能够追溯所有的试验活动。
试验过程中的试验设备、试验药品的储存和使用,以及试验过程中的数据收集和管理等方面都需要得到精确的记录和管理。
要点三: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是GCP药品临床试验的核心要点之一。
在现场核查中,需要对试验受试者的招募、知情同意、补偿政策、安全监测和试验终止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查。
试验机构需要确保对受试者进行全面的知情告知,并且在整个试验过程中保护其权益和安全。
要点四: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是判断一个临床试验是否成功的关键因素之一。
在现场核查中,需要对试验数据的收集、管理和分析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
试验数据应当真实可靠,并且能够支持试验结论的科学性和可信度。
在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过程中,以上的要点和判定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它们能够有效地保障试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进而保障试验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以及药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相关流程及核查问题汇总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相关流程及核查问题汇总临床试验的现场核查是确保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下面将介绍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相关流程,并列举一些常见的核查问题及其解决方法供参考。
一、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流程:1. 召集现场核查小组:由临床研究员、数据管理人员、监察员等组成核查小组,负责具体的核查工作。
2. 制定核查计划:根据试验的特点和目标,制定详细的核查计划,明确核查的内容、对象和时间节点。
3. 进行试验现场的实地核查:核查小组对试验现场进行现场访谈和观察,了解试验过程、数据采集和记录的具体情况。
4. 核查试验数据的准确性:核查小组通过详细查阅原始记录、电子数据和试验报告等方式,对试验数据的收集和记录过程进行核实。
5. 核查试验过程的合规性:核查小组对试验过程中的各项操作是否符合试验方案和合规性要求进行核查,包括试验药物的使用、试验者的资质、伦理委员会的审批等。
6. 记录核查结果:核查小组将核查结果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存在的问题、核查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修正措施的实施情况。
7. 提出修正建议:核查小组根据核查结果,提出相应的修正建议,帮助试验团队及时改进和完善试验过程,以提高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8. 完成核查报告:核查小组根据核查结果和修正建议,编写核查报告,对核查的全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阅和批准。
二、常见的临床试验现场核查问题及解决方法参考:1. 数据收集和记录过程的不规范:核查小组发现数据收集和记录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的情况,可以提醒试验人员及时进行调整和改进,并根据具体问题提供相应的培训和指导。
2. 实验操作与试验方案不符:核查小组发现实验操作与试验方案不符的情况,可以要求试验人员解释原因,并提出相应的修改和调整建议,确保试验过程的合规性。
3. 数据采集和记录的不完整:核查小组发现数据采集和记录的不完整情况,可以与数据管理人员协商确认相关数据的获取和记录方式,并提出相应的补充措施。
IVD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
IVD临床试验现场检查要点IVD临床试验是指用于诊断病情和预测治疗效果的体外诊断试剂和设备的临床试验。
在进行IVD临床试验时,现场检查是确保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准确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从试验人员、试验样本、试剂和设备等方面介绍IVD临床试验现场检查的要点。
一、试验人员:1.试验人员的资质:核查试验人员的专业背景、经验和资格认证。
确保试验人员具备相关的医学或生物学背景,并通过了相应的培训和认证。
2.试验人员的数量和配备:确认试验人员的数量是否足够,并确定每个试验人员的具体职责。
确保试验人员之间的工作分工明确,以避免工作重叠或遗漏。
3.试验人员的培训记录:核查试验人员的培训记录,确认他们是否接受了必要的培训,并了解他们对试验操作的理解和掌握情况。
必要时,可要求试验人员进行操作演示,以检验其技术操作能力。
二、试验样本:1.样本采集和保存:检查样本采集的操作规范是否符合相关的标准和要求。
确认样本采集容器的质量和适用性,并核实样本的保存条件是否符合试验要求。
2.样本标识和记录:检查样本标识的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标识上的信息与样本信息记录相匹配。
确认样本的记录方式是否规范,包括采样时间、采样者、样本编号等信息。
3.样本运输和接收:了解样本的运输方式和温度控制措施,确保样本在运输过程中的稳定性。
在样本接收环节,检查样本的数量和完整性,核实样本接收记录的准确性。
三、试剂和设备:1.试剂和设备的质量:检查试剂和设备的质量认证证书,确认其是否符合相关的国家和行业标准。
核实试剂和设备的存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以保证其在试验过程中的有效性和稳定性。
2.试剂和设备的使用:检查试剂和设备的使用说明书,了解使用方式和操作流程,确保试验操作符合要求。
查看试剂和设备使用记录,核实其使用情况和频率。
3.试剂和设备的维护和校准:了解试剂和设备的维护计划和校准周期,核查相应的记录和证明文件。
确保试剂和设备的维护和校准工作得到充分的关注和执行。
最新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附件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3. 委托研究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的研究、检测等工作,是否有委托证明材料。
委托证3.1明材料反映的委托单位、时间、项目及方案等是否与申报资料记载一致。
被委托机构出具的报告书或图谱是否为加盖其公章的原件。
对被委托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证其研究条件和研究情况。
4. 其他4.1* 出现下列情况,视为拒绝或逃避检查:4.1.1拖延、限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4.1.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4.1.3以声称相关人员不在,故意停止经营等方式欺骗、误导、逃避检查的;4.1.4拒绝或者限制拍摄、复印、抽样等取证工作的;4.1.5其他不配合检查的情形。
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专有内容5. BE、PK生物样本检测部分(检测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重点)5.1 具备与试验项目相适应实验室检测设备与条件:5.1.1分析测试的关键实验设备、仪器应有相关维护记录。
5.1.2*遵循《药物I期临床试验管理指导原则》(试行),2011年12月2日以后的试验项目须开启源计算机(采集原始数据的计算机)和工作站的稽查系统。
5.2 生物样本检测实验过程记录的真实完整性:5.2.1生物样本检测实验须有完整的原始记录(包括实验单位、人员、日期、条件及实验结果等);核实记录的完整和原始性。
5.2.2* 生物样本分析方法学确证的原始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
5.2.3* 核查血药浓度数据与对应标准曲线计算的一致性;现场重新计算用以核实试验数据的真实性。
5.3 生物样本的管理轨迹可溯源:5.3.1*生物样本有接收、入库、存放的原始记录,且记录完整(含样本标识、数量、来源、转运方式和条件、到达日期和到达时样本状态等信息)5.3.2 贮存的生物样本有领取、存入的原始记录。
5.3.3 在规定期限内,该项目保存的生物样本留样及其原始记录;核查留存生物样本的实际数量及记录的原始性。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一、试验方案核查1.核查试验方案是否符合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版本。
注释: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试验方案是药物临床试验的基础,确保试验符合伦理和法律规定,保护受试者权益。
2.核查试验方案中的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是否一致。
注释:入选标准和排除标准是筛选受试者的依据,核查其一致性可以确保数据的可比性和有效性。
3.核查试验方案中的随访和观察指标是否明确。
注释:随访和观察指标是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关键指标,核查其明确性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二、受试者选取核查1.核查受试者的纳入和排除标准是否符合试验方案要求。
注释:受试者的纳入和排除标准是筛选受试者的依据,核查其符合性可以确保受试者的代表性和试验数据的可靠性。
2.核查受试者的知情同意书是否签署并完整。
注释:受试者知情同意书是保障受试者权益的重要文件,核查其是否完整可以确保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和参与试验的自愿性。
三、试验过程核查1.核查试验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2.核查试验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和药物使用情况是否记录。
注释:不良事件和药物使用情况是评估药物安全性的重要指标,核查其记录情况可以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核查试验过程中的随访和观察情况是否按照试验方案进行。
注释:随访和观察情况是评估药物疗效和安全性的指标,核查其按照试验方案进行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四、数据管理核查1.核查数据采集工具和数据库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注释:数据采集工具和数据库是记录试验数据的工具,核查其完整性和正确性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核查数据录入和数据质控的情况。
注释:数据录入和数据质控是确保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的关键环节,核查其情况可以确保数据的可靠性和可信度。
五、试验报告核查1.核查试验报告的完整性和规范性。
注释:试验报告是对试验结果的总结和分析,核查其完整性和规范性可以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2.核查试验报告中的数据分析是否合理。
注释:试验报告中的数据分析是对试验数据的关键解读,核查其合理性可以确保数据分析的可信度和符合要求。
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要点和判定原则
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要点和判定原则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要点和判定原则在药品的研发过程中,临床试验是一个至关重要的环节。
而在临床试验过程中,为了保障试验的安全性和科学性,需要进行现场核查,以确保试验过程的符合国际通用的Good Clinical Practice(GCP)标准。
本文将介绍GCP药品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要点和判定原则,并提供个人观点与理解。
1. 试验资质核查1.1. 研究机构资质试验的科学性和可靠性与试验机构的资质直接相关。
在现场核查时,应核实试验机构是否拥有符合GCP标准的资质证书,如机构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试验人员的资格和培训记录等。
1.2. 研究人员资质试验研究人员的专业背景和经验对试验的质量和可信度具有重要影响。
核查时,应确认研究人员的资格认证、专业职称、相关论文发表等,以评估其在该领域的专业水平和研究能力。
2. 试验方案核查2.1. 试验设计合理性核查试验方案时,应关注试验设计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包括试验目的明确、研究对象选择和分组方法、样本量计算和统计分析计划等。
如果试验方案存在缺陷或不合理之处,将影响试验结果的可信度和解读。
2.2. 试验操作规范试验操作规范是保证试验过程的科学性和严谨性的重要依据。
核查过程中,应重点关注试验实施过程中的重要环节,如试验药物管理、数据采集和记录、不良事件报告等,以确保试验操作符合GCP标准。
3. 试验数据核查3.1. 数据真实性试验数据的真实性是保证试验结果可靠性的基础。
在核查数据时,应关注数据的收集、记录和存储过程,尤其是数据源的可追溯性和可验证性。
通过核实试验记录与其他资料的一致性,以及数据的合理性和完整性,来评估试验数据的真实性。
3.2. 数据监测数据监测是试验过程中重要的监察环节,旨在保证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核查时,应重点关注数据监测计划的制定与执行情况,监控措施的实施和效果,以及违规数据的处理等。
通过数据监测的有效与否,可以评估试验数据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相关流程及核查问题汇总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相关流程及核查问题汇总1.引言临床试验是新药研发过程中至关重要的一环,而临床试验现场核查则是保证临床试验数据可靠性的重要环节。
本文将深入探讨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相关流程和核查可能遇到的问题,以期能够全面了解这个重要的环节。
2.临床试验现场核查流程临床试验现场核查是指监管机构或者独立第三方机构对临床试验中心的试验数据、试验药品管理、病例资料完整性等进行的全面检查。
其核查流程一般包括以下几个环节:(1)准备阶段:核查机构确定核查计划和目标,通知临床试验中心参与核查,准备核查所需文件和资料。
(2)实地核查:核查人员到临床试验中心实地进行核查,包括对试验药品管理情况、受试者病例资料完整性等进行检查和核实。
(3)数据比对:核查人员将现场核查获取的数据与临床试验中心提交的数据进行比对,确保数据的一致性和准确性。
(4)报告撰写:核查人员根据核查结果撰写核查报告,记录核查发现的问题和建议。
3.核查可能遇到的问题在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过程中,常常会遇到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试验数据造假:有些临床试验中心为了追求试验结果,可能会对试验数据进行篡改或造假,这是严重违反科学道德和法规的行为。
(2)试验药品管理不当:包括试验药品存储条件不符合要求、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准确性。
(3)病例资料不全:临床试验需要收集受试者的病例资料,若这些资料不全或者存在造假现象,将严重影响试验结果的可信度。
4.个人观点和总结临床试验现场核查是确保临床试验数据可靠性的重要环节,而核查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也需要引起我们的重视。
为了保证临床试验的科学性和可信度,我们需要加强对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重视,建立健全的监管机制和制度,防范各种可能影响试验结果的问题。
只有在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规范的前提下,我们才能够取得真实、可信的试验结果,推动医药领域的发展和进步。
在本文中,我们详细介绍了临床试验现场核查的流程和可能遇到的问题,通过深入分析,希望可以让读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这一重要环节。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 ppt课件
2.6 临床试验的生物样本采集、保存、运送与交接记 录:
血样采集时间与计划时间的变化与总结报告一致
• 3.委托研究 • 4.其他 • 5.BE、PK生物样本检测部分(
)
一般不涉及,但是仪器设备等有条件也应检查
• 6.Ⅱ、Ⅲ期临床试验/疫苗临床试验部分(以数据 库的真实性为重点)——
2.2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与试验过程的真实完整性: 完整(时间),笔迹
出现研究者非医生的情况,尽量避免
2.3 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的溯 源:
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规范修改)
化验数据溯源
2.4 CRF中违背方案和严重不良事件(SAE)例数等关 键数据:
违背方案 合并用药 SAE
2.5 试验用药品/疫苗的管理过程与记录: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培训
医学及项目管理部2016年第一季度 谭琳
目录
壹 临床核查相关动态 贰 GCP申办方职责 叁 临床核查工作程序 肆 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伍 舒肝下阶段工作要点 陆
一 药物临床核查相关动态
三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核查工作程序
根据2016年3月30日食药总局关于印发药物临床试验 数据核查工作程序(暂行)的通知(食药监药化管 〔2016〕34号),现场核查工作主要检查临床数据的 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 第八条
四 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 1.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通用内容)
临床批件(完整性为关注 点)(通用内容)
2.1 受试者的筛选/入组相关数据链的完整性
入组条件是否符合方案 受试者信息完整,真实 研究病例与CRF表
核查原始数据、统计分析和总结报告与锁定的数 据库一致性
临床试验现场核查要点说明
2.1.3*受试者代码鉴认表或筛选、体检等原始记录涵盖受试者身份鉴别信息(如、住院号/门诊就诊号、号、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由此核查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真实性。
2.1.4对受试者的相关医学判断和处理必须由本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执行并记录,核查医护人员执业许可证及其参与临床试验的实际情况。
2.1.5受试者在方案规定的时间不得重复参加临床试验。
2.2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与试验过程的真实完整性:
2.2.1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数量与总结报告中的筛选和入选病例数一致。
2.2.2所有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容完整、规(含研究者,签署日期等)。
2.2.3知情同意签署时间不得早于伦理批准时间,记录违规例数。
2.2.4*知情同意书按规定由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必要时,多方核实受试者参加该项试验的实际情况)。
2.3
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的溯源:
2.3.1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如执行方案、病例报告表(CRF)、采血记录、接种记录、观察记录、受试者日记卡等保存完整;核查任何一项不完整、不真实的数据。
2.4.3CRF中偏离和/或违背方案相关记录和处理与实际发生例数(门诊/住院病历)及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例数。
2.4.4*CRF中发生的SAE处理和报告记录,与原始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研究病历)、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瞒填的例数。
2.5
试验用药品/疫苗的管理过程与记录:
2.5.1*试验用药品/疫苗的来源和药检具有合法性(参比制剂的合法来源证明为药检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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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
序号
现场核查要点
一、Ⅱ、Ⅲ期临床试验、人体生物等效性(BE)/人体药代动力学(PK)试验、疫苗临床试验数据现场核查要点——通用内容
1.临床试验条件与合规性(含各方在临床试验项目中职责落实)
1.1*
临床试验单位承担药物临床试验的条件与合规性:
1.1.1临床试验须在具有药物临床试验机构资格的医院内进行(含具有一次性临床试验机构资格认定的批件),落实临床试验条件是否支持试验项目实际的实施过程。
1.4
申办者/合同研究组织(CRO)按照药物临床试验管理规范(GCP)原则、方案及合同承担相应职责的文件和记录(如合同或方案中规定的项目质量管理责任及监查、稽查相关记录等)。
2.临床试验部分(以研究数据的真实完整性为关注点)
2.1
受试者的筛选/入组相关数据链的完整性:
2.1.1*申报资料的总结报告中筛选、入选和完成临床试验的例数与分中心小结表及实际临床试验例数一致,若不一致须追查例数修改的环节。
4.其他
4.1*
出现下列情况,视为拒绝或逃避检查:
4.1.1拖延、限制、拒绝检查人员进入被检查场所或者区域的,或者限制检查时间的;
4.1.2无正当理由不提供或者规定时间内未提供与检查相关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电子数据等材料的;
2.3.1临床试验的原始记录,如执行方案、病例报告表(CRF)、采血记录、接种记录、观察记录、受试者日记卡等保存完整;核查任何一项不完整、不真实的数据。
2.3.2核查CRF记录的临床试验过程(如访视点、接种时间、采血点、观察时间等)与执行方案的一致性;核查任何一项不一致、不真实的数据。
2.3.3*核查CRF中的检查数据与检验科、影像科、心电图室、内镜室(LIS、PACS等信息系统)/等检查数据一致;核实任何一项不一致/不能溯源的数据。
2.5.4试验用药品/疫苗运输和储存过程中的温度均符合要求。
2.5.5试验用药品/疫苗批号与药检报告、总结报告等资料一致。
2.6
临床试验的生物样本采集、保存、运送与交接记录:
2.6.1*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保存、转运过程的各环节均有原始记录;追溯各环节记录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2.6.2血样采集时间与计划时间的变化与总结报告一致。
2.3.4核查CRF中的数据和信息与住院病历(HIS)中入组、知情同意、用药医嘱、访视、病情记录等关联性记录;核实完全不能关联的受试者临床试验的实际过程。
2.3.5核查门诊受试者的CRF中入组、访视、病情记录等信息与门诊病历(研病历)的关联性(必要时,可通过医院HIS系统核查门诊就诊信息)。
2.3.6受试者用药应有原始记录,如受试者日记卡或医嘱或原始病历(住院/门诊/研究病历)等;核查记录的完整性(用药时间、用药量等)及其原始性。
2.1.4对受试者的相关医学判断和处理必须由本机构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执行并记录,核查医护人员执业许可证及其参与临床试验的实际情况。
2.1.5受试者在方案规定的时间内不得重复参加临床试验。
2.2
知情同意书的签署与试验过程的真实完整性:
2.2.1已签署的知情同意书数量与总结报告中的筛选和入选病例数一致。
2.6.3根据化学药品性质需进行特殊处理的生物样本采集、预处理应在方案中有规定,且原始记录与方案要求一致。
3.委托研究
3.1
其他部门或单位进行的研究、检测等工作,是否有委托证明材料。委托证明材料反映的委托单位、时间、项目及方案等是否与申报资料记载一致。被委托机构出具的报告书或图谱是否为加盖其公章的原件。对被委托机构进行现场核查,以确证其研究条件和研究情况。
1.1.2具有合法的《药物临床试验批件》。
1.1.3核对项目开始实施时间与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时间相符性。
1.2
伦理审查批件及记录的原始性及完整性:
1.2.1有出席伦理审查会议的签到表和委员讨论的原始记录。
1.2.2委员表决票及审查结论保存完整且与伦理审批件一致。
1.3
临床试验合同经费必须覆盖临床试验所有开支(含检测、受试者营养/交通费补贴、研究者观察费等)。
2.5
试验用药品/疫苗的管理过程与记录:
2.5.1*试验用药品/疫苗的来源和药检具有合法性(参比制剂的合法来源证明为药检报告、药品说明书等)。
2.5.2*试验用药品/疫苗的接收、保存、发放、使用和回收有原始记录;核实原始记录各环节的完整性和原始性。
2.5.3*试验用药品/疫苗接收、保存、发放、使用、回收原始记录的数量一致,核实并记录各环节数量的误差。
2.3.7* CRF/研究病历中的临床检查数据与总结报告一致(2.3.3款继续核查);落实任何一项不一致数据发生的原由。
2.3.8核查CRF的不良事件(AE)的记录及判断与原始病历/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AE例数。
2.4
CRF中违背方案和严重不良事件(SAE)例数等关键数据:
2.4.1核查CRF中合并用药记录与门诊/住院病历记载是否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合并用药例数;若一致则核实其与总结报告是否一致。
2.1.2*方案执行的入选、排除标准符合技术规范(如实记录体检、血尿常规、血生化、心电图等详细内容),其筛选成功率为多少?(含有证据的初筛受试者例数)。
2.1.3*受试者代码鉴认表或筛选、体检等原始记录涵盖受试者身份鉴别信息(如姓名、住院号/门诊就诊号、身份证号、联系地址和联系方式等),由此核查参加临床试验受试者的真实性。
2.2.2所有知情同意书签署的内容完整、规范(含研究者电话号码,签署日期等)。
2.2.3知情同意签署时间不得早于伦理批准时间,记录违规例数。
2.2.4*知情同意书按规定由受试者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签署(必要时,多方核实受试者参加该项试验的实际情况)。
2.3
临床试验过程记录及临床检查、化验等数据的溯源:
2.4.2核查CRF中违背方案的合并禁用药的记录与门诊/住院病历记载是否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合并方案禁用药的例数;若一致则核实其与总结报告是否一致。
2.4.3CRF中偏离和/或违背方案相关记录和处理与实际发生例数(门诊/住院病历)及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漏填的例数。
2.4.4*CRF中发生的SAE处理和报告记录,与原始病历(住院病历、门诊/研究病历)、总结报告一致;核实并记录瞒填的例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