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制度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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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制度研究支付机构特别是从事网络支付业务的支付机构通常采用将客户备付金存放在商业银行。实行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以前,支付机构挪用备付金风险较高,一些支付机构违反备付金跨行划转管理规定变相行使跨行清算职能;在备付金存管监管方面,备付金银行缺乏备付金存管监督的独立性,人民银行缺乏对支付机构备付金存管动态监管,且难以对支付机构异地备付金账户实施有效监管。
基于此中国人民银行对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实行集中存管,并通过非银行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平台对支付机构发起的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实行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以后,在备付金账户管理方面,提出应在实践经验足够充分时制定有关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的行政规章,对备付金账户管理问题作出明确规定,同时废止《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
针对现行立法未对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资金使用问题作出规定,提出应在将来制定的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相关立法中对支付机构使用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资金问题予以明确。在备付金存管监管方面,现行立法未明确规定备付金银行能否履行备付金存管监督职能、人民银行如何监管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活动,提出应在支付机构备付金集中存管相关立法中予以明确。
在支付机构网络支付网联清算机制方面,针对网联平台业务范围不明确的问题,提出在修订支付机构网络支付清算相关立法时明确网联平台是否应对支付机构受理的现行立法所规定的各类型网络支付业务以及新型支付方式提供资金清算服务,并界定涉及银行账户的网络支付业务;对网联平台是否对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开展的网络支付业务、跨境支付业务提供资金清算服务作出规定。针对现行规定违反国民待遇原则,建议允许国际银行卡组织在进入我国银行卡支付清算市
场后为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提供资金清算服务以符合国民待遇原则问题。
针对网联平台对于支付业务、支付技术相关数据信息采集技术不够完备,建议建立网联平台数据采集和分析系统采集、存储交易数据并开展网联平台大数据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