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检验系微生物实验室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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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

微生物室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规范微生物室的管理,确保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健康安全,提高实验室工作效率和科学研究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管理规定(一)实验室安全1.遵守《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微生物实验室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取得卫生许可证方可进行实验。

2.实验室从业人员需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效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岗。

3.建立严格的实验室耗材进货查验制度,禁止采购无健康许可证、无商品标签或过期的实验材料。

4.设立专门的物品储存区域,不同类型的实验材料要分类存放,做到先进先出,防止过期变质。

5.实验操作前要对实验材料的质量进行严格检查,不符合规定要求的材料不得进行实验操作。

6.实验操作过程中应确保实验器皿、培养基、试剂、标本等的有效隔离,避免交叉污染。

7.实验操作后应及时清理工作台面、废弃物和实验器具,保持实验室清洁整洁。

8.实验室必须定期进行消毒和通风,保持室内空气质量良好。

(二)生物安全管理1.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和实验动物的管理。

2.实验室从业人员必须佩戴符合要求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程序处理生物材料。

3.实验室内应设置相应的生物安全柜和防护设备,确保实验操作的安全性。

4.实验室内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生物实验,禁止将实验室内的生物材料带出实验室。

5.生物实验结束后,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处理实验产生的废弃物和污染物,防止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三、安全检查(一)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二)对实验室耗材、设备和防护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转和有效性。

(三)对实验室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健康状况。

四、附则本制度由实验室主管负责解释和执行,确保实验室的安全与卫生。

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完善。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

医院微生物室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一、总则为了保障医院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保障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维护医院的正常运转,特制定本实验室安全保卫制度及措施。

二、安全保卫制度1. 实验室管理人员必须对实验室内的所有设备、试剂、药品进行定期检查,确保设备正常运转,试剂药品储存安全。

2. 实验室每天开放工作前,必须由专人进行消毒处理,确保实验室环境清洁卫生。

3. 实验室工作人员须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口罩等,避免接触有害物质。

4. 实验室内一切实验操作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不能擅自操作,以免发生意外。

5. 实验室内不得饮食,不得携带随身物品,以免造成交叉污染。

6. 实验室内严禁打闹嬉戏,必须保持安静,确保实验操作顺利进行。

7. 实验室内严禁吸烟,禁止使用明火等易燃物品,确保实验室内无火灾隐患。

8. 实验室内不得擅自接触尖锐物品,如针头、刀片等,避免刺伤事故。

9. 实验室内如发生应急事件,必须按照应急处理流程进行处理,不得擅自处理。

10. 实验室管理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三、安全保卫措施1. 设立安全检查岗位,对进入实验室的人员进行身份核实和物品检查,确保不存在安全隐患。

2. 实验室内安装监控摄像头,对实验室工作进行实时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3. 实验室内设立安全监督岗位,对实验室工作人员的操作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操作规范。

4. 实验室内设置紧急报警按钮,一旦发生紧急事件,即可快速报警求助,保障实验室安全。

5. 实验室定期进行安全演练,模拟紧急事件处理情况,提高实验室工作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6. 实验室内安装安全门禁系统,对实验室的进出口进行限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可以进入实验室。

7. 实验室内设立安全巡查岗位,对实验室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巡查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处理。

8. 实验室内设立急救应急物资储备点,确保出现伤害或意外时,能够及时进行急救处理。

微生物检测规章制度

微生物检测规章制度

微生物检测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食品安全,维护公共卫生,规范微生物检测工作,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对食品、环境及其他物品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微生物检测是指通过对食品、环境及其他物品中的微生物进行检测,发现并确认其中是否存在危害人体健康或质量安全的微生物。

第四条微生物检测工作应遵循客观、公正、科学、准确的原则,确保检测结果真实可靠。

第五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有合法资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章制度的规定。

第六条对微生物检测工作中的不符合情况,应当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由主管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执行情况,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第二章微生物检测要求第八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遵守检测原则,严格按照检测标准和方法进行检测。

第九条微生物检测应具备以下要求:(一)检测设备和仪器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并定期维护保养;(二)检测人员应具备相关从业资格,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保证检测操作符合标准;(三)样品采集、保存、运输等过程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避免污染或损坏;(四)检测过程中应注意消毒防护,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条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检测记录,包括检测项目、检测时间、检测结果等内容,并保存相关资料备查。

第十一条微生物检测结果应当及时向委托单位或相关部门报告,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对于发现微生物污染的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加以控制和处理,并报告有关部门。

第三章监督检查和处理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进行微生物检测的单位和个人进行监督检查,检查内容包括设备设施、检测操作、记录保存等方面。

第十四条对于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应当根据情节轻重进行处理,包括警告、罚款、撤销资质等措施。

第十五条对于严重违规行为,主管部门有权采取停业整顿、暂停资质等更严厉的惩罚措施。

第十六条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行为,主管部门应当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法律责任。

检验科微生物室

检验科微生物室
微生物室通过监测和鉴定病原菌,有助于及时发现和控制感染的传 播,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健康。
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的指导
微生物室的药敏试验结果可以为临床医生提供抗菌药物选择的参考 ,有助于减少抗菌药物的滥用和耐药性的产生。
微生物室的历史与发展
历史回顾
微生物室的历史可以追溯到20世纪初,随着医学微生物学的不断发展,微生物 室的功能和职责也不断完善。
检验科微生物室
汇报人:可编辑
2024-01-11
目录
Contents
• 微生物室概述 • 微生物室设备与器材 • 微生物室工作流程 • 微生物室常见检测项目 • 微生物室质量控制与管理 • 微生物室案例分享
01 微生物室概述
微生物室的定义与功能
定义
微生物室是医院检验科下属的一个专业实验室,主要负责临 床微生物的分离、培养、鉴定和药敏试验等工作,以指导临 床合理选用抗菌药物,控制感染的发生和传播。
统进行耐药性检测。
监测结果显示,医院内常见 病原菌对多种抗生素的耐药 率较高,如大肠埃希菌对青 霉素和头孢菌素的耐药率超
过50%。
该监测项目及时发现并控制 了医院内细菌耐药性的传播 ,为临床医生提供了有效的 抗生素选择指导,提高了治
疗效果。
案例二:某食品企业食品安全检测项目介绍
检测目的
确保食品企业生产的 食品符合国家食品安 全标准,保障消费者 健康。
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 、维修和校准,保证 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使 用效果。
检测方法与标准操作规程
1
选择合适的检测方法,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和 可靠性。
2
制定标准操作规程,规范实验操作,提高检测质 量。
3
对操作规程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以适应新的检 测需求和技术发展。

微生物实验室设计

微生物实验室设计

一、微生物实验室设计微生物实验室由准备室、洗涤室、灭菌室、无菌室、恒温培养室和普通实验室六部分组成。

这些房间的共同特点是地板和墙壁的质地光滑坚硬,仪器和设备的陈设简洁,便于打扫卫生。

二、微生物实验室基本要求(一)准备室准备室用于配制培养基和样品处理等。

室内设有试剂柜、存放器具或材料的专柜、实验台、电炉、冰箱和上下水道、电源等。

(二)洗涤室洗涤室用于洗刷器皿等。

由于使用过的器皿已被微生物污染,有时还会存在病原微生物。

因此,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最好设置洗涤室。

室内应备有加热器、蒸锅,洗刷器皿用的盆、桶等,还应有各种瓶刷、去污粉、肥皂、洗衣粉等。

(三)灭菌室灭菌室主要用于培养基的灭菌和各种器具的灭菌,室内应备有高压蒸汽灭菌器、烘箱等灭菌设备及设施。

(四)无菌室无菌室也称接种室,是系统接种、纯化菌种等无菌操作的专用实验室。

在微生物工作中,菌种的接种移植是一项主要操作,这项操作的特点就是要保证菌种纯种,防止杂菌的污染。

在一般环境的空气中,由于存在许多尘埃和杂菌,很易造成污染,对接种工作干扰很大。

1. 无菌室的设置无菌室应根据既经济又科学的原则来设置。

其基本要求有以下几点:(1)无菌室应有内、外两间,内间是无菌室,外间是缓冲室。

房间容积不宜过大,以便于空气灭菌。

最小内间面积2×2.5=5m2,外间面积1×2=2m2,高以2.5m以下为宜,都应有天花板。

(2)内间应当设拉门,以减少空气的波动,门应设在离工作台最远的位置上;外间的门最好也用拉门,要设在距内间最远的位置上。

(3)在分隔内间与外间的墙壁或“隔扇”上,应开一个小窗,作接种过程中必要的内外传递物品的通道,以减少人员进出内间的次数,降低污染程度。

小窗宽60cm、高40cm、厚30cm,内外都挂对拉的窗扇。

(4)无菌室容积小而严密,使用一段时间后,室内温度很高,故应设置通气窗。

通气窗应设在内室进门处的顶棚上(即离工作台最远的位置),最好为双层结构,外层为百叶窗,内层可用抽板式窗扇。

WS 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WS 233-2002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卫生部发布《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的通告《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以下简称《准则》)卫生行业标准已于2003年8月1日实施。

该《准则》规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及其基本要求。

贯彻实施该《准则》,对于各级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鉴于医疗机构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实际状况以及生物安全要求的特殊性,我部决定,医疗机构推迟两年执行《准则》。

在此期间,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针对医疗机构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点对《准则》进行适当的补充完善,另行下发。

特此通告。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各级实验室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为最低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保健、科研机构。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4925—2001 实验动物环境及设施GB/T 16803—1997 采暖、通风、空调、净化设备术语GB 50073—2001 洁净厂房设计规范JGJ 71—1990 洁净室施工及验收规范3.定义本标准采用下列定义3.1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biosafety protection for laboratories实验室工作人员所处理的实验对象含有致病的微生物及其毒素时,通过在实验室设计建造、使用个体防护设置、严格遵从标准化的工作及操作程序和规程等方面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受实验对象侵染,确保周围环境有受其污染。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细菌鉴定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细菌鉴定操作规程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细菌鉴定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细菌鉴定标准操作规程。

2.适用范围
革兰阴性菌、革兰阳性菌等。

3.职责
检验人员严格执行本程序。

4.程序
4.1 观察菌落大小、颜色、气味、溶血、形态特征等,观
察内容应记录在《细菌鉴定流程表》。

4.2 涂片,革兰染色,观察染色性及细菌形态、大小和排列,球菌、杆菌或螺形菌等,观察内容记录在《细菌鉴定流程表》。

4.3 初步生化反应根据菌落特征和涂片结果选择初步生化反应,如氧化酶、触酶、凝固酶(玻片法)等。

4.4 制定细菌鉴定方案
4.4.1 仪器鉴定方案(以VITEK2为例)
革兰阴性杆菌:选择GN卡(阴性菌鉴定卡)。

革兰阳性球菌:选择GP卡(阳性菌鉴定卡)。

酵母菌:选择YST卡(酵母菌鉴定卡)。

需氧芽孢杆菌:选择BBL卡(需氧芽孢杆菌卡)。

4.4.2 手工细菌鉴定法
氧化酶阳性革兰阴性杆菌,选择非发酵鉴定生化反应组合:葡萄糖O/F、木糖、麦芽糖、硝酸盐、动力、七叶苷等生化反应。

氧化酶阴性革兰阴性杆菌,选择肠杆菌科细菌鉴定生化反应组合:触酶、硝酸盐、葡萄糖O/F、动力、乳糖、VP、吲哚、甲基红、枸橼酸盐、精氨酸、鸟氨酸、赖氨酸等生化反应。

疑不动杆菌氧化酶阴性革兰阴性杆菌,选择非发酵鉴定生化反应组合。

革兰阳性球菌,选择革兰阳性球菌鉴定生化反应组合:触酶、葡萄糖O/F、胆汁七叶苷、蔗糖、木糖、甘露醇、硝酸盐、脲酶等。

医院检验微生物作业指导书

医院检验微生物作业指导书

1.目的规范微生物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确保临床报告的质量。

2.适用范围微生物实验室的所有检验项目。

3.职责实验室检验人员均需熟知并遵守本程序。

4.程序4.1分析前质量控制4.1.1检验申请单:临床医生应按照《微生物检验项目申请程序》申请临床微生物检测口头申请追加样本检验项目,必须在样本有效期内申请.并补正式的检验申请单。

4.1.2生成微生物检验标本标签:护士应在核对医嘱患者信息和检验申请信息后,按照《微生物检验标本条形码程序》生成申请单和微生物检验项目标签,并将微生物检验项目标签正确张贴于标本容器上。

4.1.3样本采集手册:实验室应制订样本采集手册,指导正确采集和处理样本。

4.1.4样本采集和运输:样本采集人员应按照《采样前患者识别程序》确认患者,按照《标本采集、运送、保存程序》采集样本,并在规定的时间和温度范围内,使用指定的运输培养基,安全运送到微生物室。

4.1.5样本的接收:样本接收人员应严格按照《标本接收、标识及信息录人程序》《标本拒收程序》对样本接收或拒收,并记录。

4.1.6微生物检验标本信息输人:微生物实验室接种岗位检验人员严格按照相关的微生物标本检验信息输,人程序录人,核对患者信息和标本信息等资料。

4.1.7样本储存:微生物实验室接种岗位检验人员按照相关的微生物标本检验前储存程序正确铺存未能及时处理的标本,已经检验的样本应在保证其性质稳定的条件下,将样本以适当的方式保留到规定时间内,以便能在出具结果报告后可以复查,成做补无检食。

4.2分析中质量控制4.2.1试剂的质量控制4.2.1.1所有试剂用于检测标本前,必须做质控以验证试剂性能并记录质控结果,只有质控合格才可使用(表2-1-1)。

质控应遵循以下原则。

4.2.1.1.1使用中的染色剂(革兰染色、特殊染色和荧光染色),至少每周(若检测频率小于每周1次,则实验当日)用已知阳性和阴性(适用时)的质控菌株检测。

4.2.1.2平行试验:新批号试剂使用前须用老试利或参考材料平行试验。

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

微生物实验室的安全操作规程1 实验室安全1.1 微生物实验室的生物安全性1.2 科室安全文档(a)生物危害防护:实际操作规程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19489-2004。

2004-01-05发布,2004-10-01实施。

)(b)实验室安全: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行业标准WS 233-2002。

2002-12-03发布,2003-08-01实施。

)1.3 应用:以上的操作规程应用于微生物科室的所有部门。

工作人员或访问人员必须遵守各项规定。

1.4 关于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任何新规定或现行规定的修改案必须通知负责科室安全的人员及相关人员,他们将建议科室主任考虑实施。

1.5 生物性危害1.5.1 与各种操作有关的生物危害水平取决于:a.处理的传染性物质的本身:按照传染性物质对个人和社区和潜在危险性以及经空气传播的可能性,其划分成不同等级。

所采用的等级划分详见”《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原则和措施(见《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b.使用的设备和设施:处理不同等级的传染性物质的要求在”实验室安全”中已规定。

这些符合要求的设备都要承担重要临床工作,科室负责人必须保证中应污染物水平。

c.培训,特别是员工的安全性培训和安全性经验积累。

所有员工应该接受一定训练,能安全处理任何实验室可能碰到的物质,避免将实验不能处理或规定之外的传染性物质暴露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在实验室,即使暴露事故发生也要会正确处理。

1.5.2 传染性物质的分类1.5.2.1分类系统生物危害防护:〔见1.2 (a)〕,根据生物因子对个体和群体的危害程度将其分为4级,危害等级Ⅳ最具危害性。

1.5.2.2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4a.危险群/生物安全水平:1——对健康成人无致病性,对社区无危害性。

通常一般微生物操作就足够,不需特殊安全设备,工作的附近要有洗手设施。

医院检验科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程序

医院检验科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程序

医院检验科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程序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管理程序 (10)微生物检验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管理程序 (12)微生物检验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管理程序 (13)微生物检验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程序 (19)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试剂管理程序 (22)微生物检验实验室质量改进程序 (24)4.5.1 记录检验全过程必要的信息,如标本接收、细菌鉴定流程表、检验结果审核等。

参见《记录管理程序》。

4.5.2 结果报告应包括检验结果、结果解释等。

参见《结果报告程序》。

4.6对标本质量进行评估。

参见《标本接收、标识程序》、《样本拒收程序》。

4.7仪器质量管理4.7.1 仪器在安装时及常规使用中应满足检验所需的质量标准,并具有达标的证明文件。

4.7.2 每种仪器具有唯一性标识。

4.7.3 要求保留每种仪器影响检验性能的相关记录。

4.7.4 要求制定仪器的标准操作规程。

经培训考核通过并经实验室授权的工作人员方可操作仪器。

操作者应可以方便取阅仪器标准操作规程及仪器维护信息。

4.7.5 按制造商的要求监测并记录仪器的运行情况,定期进行校准。

4.7.6 要求制定定期维护、保养得计划,维持仪器的安全工作状态。

4.7.7 一旦发现仪器故障,应停止使用,清楚标记后妥善存放至其被修复。

在仪器投入使用、修理或退役之前对其去污染。

4.7.8 如果仪器脱离实验室未被直接控制,或已被修理、维护过,该仪器在实验室重新使用之前,应经校准、验证或检测表明其达到规定的可接受标准后方可使用。

详情参见《仪器管理程序》。

4.8 试剂的质量管理4.8.1 严格监测自配培养基的质量并做好记录。

4.8.2 商品化培养基应严格验收,并保存质控合格证明文件。

4.8.3 所有试剂(包括染液和抗血清)应有标签,用阴、阳对照质控,合理保存,在有效期内使用并做好记录。

参见《试剂管理程序》。

4.9 样本的质量控制,参见《标本采集、运送程序》。

4.10 检验过程的质量控制4.10.1 细菌的分离和鉴定根据检验目的选择培养基,选择病原菌进行鉴定。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模版一、总则本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实验室安全,保护实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实验室操作行为,营造安全、健康、和谐的实验环境。

遵守本制度是实验室人员的基本义务和责任,任何人不得违反。

二、实验室的安全责任和义务1. 实验室主任和实验人员均应全面负责实验室安全工作,确保实验室正常运行,并根据实验室实际情况制定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2. 实验室主任负责全面管理实验室工作,包括安排实验人员的工作任务、培训实验人员的安全常识和操作技术等。

3. 实验室主任有权对实验室内发现的安全隐患进行整改,责令相关人员停止操作并作出相应处理。

4. 实验室人员有义务按照实验室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操作,发现安全隐患或问题应及时上报实验室主任,并按照要求采取相应的措施。

三、实验室安全措施1. 实验室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保持清晰可见。

2. 实验室工作人员应佩戴适当的防护用品,如实验手套、防护眼镜等。

3. 实验室内应配备应急设备和安全器材,如紧急淋浴器、灭火器等。

这些设备和器材应保持良好状态,定期检查并进行维护。

4. 实验室内不得存放有害、易燃、易爆的物质,不得存放不符合实验要求的药品和试剂。

5. 实验室内应保持整洁和清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工作。

6. 实验室内不得进行未经批准的实验项目,不得越权操作。

四、实验室事故处理1. 任何实验室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确保事故不扩大,并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安全。

2. 实验室主任必须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和处理。

3. 受伤人员必须及时就医,实验室主任要积极协助受伤人员处理相关事宜。

五、实验室安全培训1. 实验室主任应对实验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实验室安全操作、事故应急处理、防护用品的使用等。

2. 新员工应在进入实验室之前接受安全培训,并通过相应的考试。

3. 实验人员应定期进行安全知识的复习和培训,始终保持安全意识。

六、违规处理1. 对于安全管理制度的违规行为,实验室主任将依据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停职、辞退等。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微生物实验室安全是实验室管理的重中之重,不仅关系到实验室人员的生命安全,还关系到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实验室的声誉。

因此,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面将从实验室进出管理、实验操作管理、实验室设备管理、废弃物处理管理、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几方面,详细介绍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验室进出管理1. 实验室人员管理(1)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必须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帽子、口罩、手套等,并且严禁随意离开实验室。

(2)实验室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关资质证书,才能进入实验室进行操作。

(3)实验室人员之间必须相互配合,不得私自更换实验器材或实验样品。

2. 实验室设备管理(1)实验室的门禁系统必须保持正常运行,每一个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需要进行刷卡认证,并要保证卡片的使用合法性。

(2)实验室设备的使用必须符合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必要时需要进行设备的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设备的检测。

二、实验操作管理1. 实验操作规程(1)实验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实验操作,切勿违反操作步骤或者将个人行为带入实验中。

(2)实验室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意识,严禁进行超出实验室安全范围的操作,如直接接触有毒物质或高压气体等。

2. 实验物品管理(1)实验室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存放实验物品,避免物品的交叉污染。

(2)实验室人员在使用完实验物品后,必须及时归还或者妥善处置,如废弃实验物品需要进行分类存储。

三、实验室设备管理1. 设备维护保养(1)实验室设备必须按照要求进行日常的维护保养,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设备的维护保养必须由专人负责,并及时记录维护保养的情况。

2. 设备检测与校准(1)实验室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测与校准,以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设备检测与校准必须由具备专业知识和资质的人员进行。

四、废弃物处理管理1. 废弃物分类(1)实验室废弃物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分类存储,分为有害废弃物、可回收物品和普通垃圾等进行处理。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室内质控要求_百度文库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室内质控要求_百度文库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室内质控要求药物敏感试验的精确度与准确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 如细菌的接种量, 试验稳定性, 培养基的质量和操作员的熟练程度等。

培养基批号改变或质量差,及抗菌药物纸片在实验室操作和贮存过程中活性下降或失效是常见的影响因素。

1. 药敏试验质控按美国 CLSI/NCCLS规定, (1质控菌株应按标准方法与临床标本种分离菌同步进行药敏试验。

(2更换药物或培养基时必须用相应质控菌株测试; (3所有质控菌株在实行常规监控 (一周一次质控前应连续监测 30天。

对每种药、每种菌, 30次试验种失控结果不能超过 3个。

如果 30天监控结果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可转为一周一次质控的方法。

只要抑菌环直径超出可接收范围都必须校正。

当失控原因不明时,可用相应质控菌株连续监测 5天;每种菌对质控中每种抗菌药物同时测试 5个抑菌环,如果结果全部达到可接收范围,可恢复一周一次质控。

2. 其它室内质控试验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细菌室参考美国 CLIA88及 NCCLS 规定,并根据国情制定了药敏试验质量控制要求,三级医院类和二级医院类要求有所不同,规定如下:1. 每个工作日必做质控(阴性对照及阳性对照 :过氧化氢酶,凝固酶,氧化酶, ?-内酰胺酶。

2. 每周必做质控:各类染色。

3. 需用时,带阳性对照做的项目:杆菌肽, ONPG , X 、 V 因子(二级医院类不要求。

4. 药敏试验质控:三级医院类跟药敏试验每日做,二级医院类每周做一次。

3.微生物自动系统质控自动或半自动系统试剂, 当新仪器启用时、新批号试剂启用时、结果出现问题时都需要做质控,按照厂家说明书指定的标准菌株做相应试剂的质控。

特别当新仪器启用时,操作不熟练不稳定,质控的频率应增加。

4、质控菌株的保存1. 使用中的质控菌应贮存在胰大豆琼脂 (非苛养菌或营养丰富的巧克力琼脂斜面 (苛养菌 , 4-8℃保存,每周传代一次。

2. 长期贮存,可用 5%小牛血清肉汤, 10%胰大豆肉汤, 10%-15%甘油,脱纤维羊血或脱脂牛奶,于 -20℃甚至更低温度保存。

微生物检测室规章制度

微生物检测室规章制度

微生物检测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微生物检测室的管理,保障检测质量与准确性,保护员工和公众健康,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微生物检测室是依法设立的独立实验室,负责进行微生物检测与分析工作。

检测室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规章制度。

第三条检测室的管理单位应当保障检测室的正常运转,提供必要的设备、场地、人员及经费支持。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系检测室内部管理制度,所有员工必须遵守并执行,不得擅自修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检测室设有主任一人,副主任一人,技术人员若干名,实验员与实习生。

第六条主任负责整个检测室的管理,副主任协助主任工作,技术人员负责具体的检测与分析工作,实验员与实习生协助技术人员工作。

第七条检测室设立检测质量管理小组,负责检测质量的管理与控制。

第八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记录系统,对检测数据、实验记录等进行保存和备份。

第三章工作流程第九条检测室接受委托单位的检测任务,制定检测计划,安排具体的检测人员负责工作。

第十条检测室应当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使用标准化的操作程序进行检测工作。

第十一条检测室应当对检测所用试剂、设备及环境进行定期检查,确保检测准确性。

第十二条检测室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及时汇总、分析与报告,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与可靠性。

第四章管理要求第十三条检测室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与实验室设备的安全。

第十四条检测室应当进行定期的职业健康检测,确保员工的健康状况。

第十五条检测室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员工的技术水平与服务意识。

第十六条检测室应当保护客户的隐私,严格保密委托单位的检测信息。

第五章处罚与奖励第十七条对不遵守规章制度的员工,检测室可以采取警告、记过、停职等处罚措施。

第十八条对表现突出的员工,检测室可以给予奖励与表彰,并提高相应的工资待遇。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对检测室所有员工适用。

第二十条对本规章制度的修改与解释,由检测室主任负责,并报检测室管理单位审批。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

微生物实验室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实验室管理,确保实验室安全运行和实验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微生物实验研究的实验室,包括生物技术研究单位、医学院校实验室等。

第三条实验室应设立专门的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实验室的日常管理和监督。

管理机构应由具有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专业人员组成。

第二章实验室安全管理第四条实验室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建立健全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实验室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

第五条实验室应制定实验室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实验室使用规定、实验操作流程、应急处理程序等内容。

第六条实验室应定期对安全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

第三章实验室人员管理第七条实验室应建立健全的人员管理制度,包括人员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八条实验室应对实验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体检,确保实验人员身体健康并避免实验操作中的意外伤害。

第九条实验室应对实验人员进行日常的安全培训和教育,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四章实验室实验管理第十条实验室应对实验项目进行合理规划和布局,确保实验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实验记录和数据管理制度,确保实验记录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第十二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实验室环境和设备的清洁和消毒,保持实验环境的清洁和卫生。

第五章实验室废物管理第十三条实验室废物应按照相关法规和规范要求进行分类、包装、储存和处理,确保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保。

第十四条实验室应建立废物管理台账,记录实验废物的产生、处理和处置情况。

第六章其他第十五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环境检测和评估,确保实验室的环境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第十六条实验室应定期进行对外交流和合作,促进实验室的技术交流和研究合作。

第十七条实验室应不断完善和提高实验室管理制度,保持实验室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实验室管理机构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微生物实验室要求

微生物实验室要求

微生物检验实验室操作技术要求第一节实验室管理制度一、实验室管理制度1.实验室应制定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药品管理、使用制度,玻璃器皿管理,使用制度,并根据安全制度和环境条件的要求,本室工作人员应严格掌握,认真执行。

2.进入实验室必须穿工作服,进入无菌室换无菌衣、帽、鞋,戴好口罩,非实验室人员不得进入实验室,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实验室内物品摆放整齐,试剂定期检查并有明晰标签,仪器定期检查、保养、检修, 严禁在冰箱内存放和加工私人食品。

4.各种器材应建立请领消耗记录,贵重仪器有使用记录,破损遗失应填写报告;药品、器材、菌种不经批准不得擅自外借和转让,更不得私自拿出,应严格执行《菌种保管制度》。

5.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进餐、会客、喧哗,实验室内不得带入私人物品,离开实验室前认真检查水、电、暖气、门窗,对于有毒、有害、易燃、污染、腐蚀的物品和废弃物品应按有关要求执行。

6.科、室负责人督促本制度严格执行,根据情况给于奖惩,出现问题立即报告,造成病原扩散等责任事故者,应视情节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二、仪器配备、管理使用制度1.食品微生物实验室应具备下列仪器:培养箱、高压锅、普通冰箱、低温冰箱、厌氧培养设备、显微镜、离心机、超净台、振荡器、普通天平、千分之一天平、烤箱、冷冻干燥设备、匀质器、恒温水浴箱、菌落计数器、生化培养箱,电位pH计、高速离心机。

2.实验室所使用的仪器、容器应符合标准要求,保证准确可靠,凡计量器具须经计量部门检定合格方能使用。

3.实验室仪器安放合理,贵重仪器有专人保管,建立仪器档案,并备有操作方法,保养、维修、说明书及使用登记本,做到经常维护、保养和检查,精密仪器不得随意移动,若有损坏需要修理时,不得私自拆动、应写出报告、通知管理人员,经科室负责人同意填报修理申请、送仪器维修部门。

4.各种仪器(冰箱、温箱除外),使用完毕后要立即切断电源,旋钮复原归位,待仔细检查后,方可离去。

5.一切仪器设备未经设备管理人员同意,不得外借,使用后按登记本的内容进行登记。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

《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通告卫通[2003]14号《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准则》(WS233-2002,以下简称《准则》)卫生行业标准已于2003年8月1日实施。

该《准则》规定了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生物安全防护的基本原则、实验室的分级及其基本要求。

贯彻实施该《准则》,对于各级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建设和规范化管理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鉴于医疗机构微生物和生物医学实验室的实际状况以及生物安全要求的特殊性,我部决定,医疗机构推迟两年执行《准则》。

在此期间,我部将组织有关专家,针对医疗机构微生物和生物安全实验室的特点对《准则》进行适当的补充完善,另行下发。

特此通告。

二00三年八月十九日近年来,随着先进仪器的普及应用和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我国的近年来,随着先进仪器的普及应用和技术人员素质的提高,我国的检验医学事业有了飞速的发展,如何加强检验科管理是进一步提高我国检验医学水平的首要问题,全面管理体系的建立是保证质量,提高检测水平的关键,检验科管理的需要,也是实际的需要。

全面质量管理体系的概念对于检验科来说,主要工作是为临床诊断和治疗提供实验数据,其最终成果主要是体现在检测报告上。

能否向临床提供高质量(准确、可靠、及时)的化验报告,得到患者和临床的信赖与认可,是检验科学建设的核心问题。

为了满足临床医护人员对检验报告的质量要求,仅仅靠对实验标本本身的控制是不够的。

因为影响检验结果的因素很多,诸如,医护人员对项目的了解,标本采取过程各环节控制仪器设备、仪器设施是符合实验要求,量质溯源,样品管理,检验方法,人员素质等多种因素,为了保证实验报告的质量,必须对影响因素进行全面控制。

控制范围应涉及标本检验的全过程,也就是以体系的概念去分析、研究上述质量形成中各项要素(包括直接的与间接的因素)的互相联系和相互制约的关系,以整体优化的要求处理好各项质量活动的协调和配合。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室内质控要求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室内质控要求

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关于临床微生物实验室室内质控要求药物敏感试验的精确度与准确度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如细菌的接种量,试验稳定性,培养基的质量和操作员的熟练程度等。

培养基批号改变或质量差,及抗菌药物纸片在实验室操作和贮存过程中活性下降或失效是常见的影响因素。

1. 药敏试验质控按美国CLSI/NCCLS规定,(1)质控菌株应按标准方法与临床标本种分离菌同步进行药敏试验。

(2)更换药物或培养基时必须用相应质控菌株测试;(3)所有质控菌株在实行常规监控(一周一次质控)前应连续监测30天。

对每种药、每种菌,30次试验种失控结果不能超过3个。

如果30天监控结果完全符合上述要求,可转为一周一次质控的方法。

只要抑菌环直径超出可接收范围都必须校正。

当失控原因不明时,可用相应质控菌株连续监测5天;每种菌对质控中每种抗菌药物同时测试5个抑菌环,如果结果全部达到可接收范围,可恢复一周一次质控。

2. 其它室内质控试验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细菌室参考美国CLIA88及NCCLS规定,并根据国情制定了药敏试验质量控制要求,三级医院类和二级医院类要求有所不同,规定如下:1.每个工作日必做质控(阴性对照及阳性对照):过氧化氢酶,凝固酶,氧化酶,?-内酰胺酶。

2.每周必做质控:各类染色。

3.需用时,带阳性对照做的项目:杆菌肽,ONPG,X、V因子(二级医院类不要求)。

4.药敏试验质控:三级医院类跟药敏试验每日做,二级医院类每周做一次。

3.微生物自动系统质控自动或半自动系统试剂,当新仪器启用时、新批号试剂启用时、结果出现问题时都需要做质控,按照厂家说明书指定的标准菌株做相应试剂的质控。

特别当新仪器启用时,操作不熟练不稳定,质控的频率应增加。

4、质控菌株的保存1.使用中的质控菌应贮存在胰大豆琼脂(非苛养菌)或营养丰富的巧克力琼脂斜面(苛养菌),4-8℃保存,每周传代一次。

2.长期贮存,可用5%小牛血清肉汤,10%胰大豆肉汤,10%-15%甘油,脱纤维羊血或脱脂牛奶,于-20℃甚至更低温度保存。

微生物科室规章制度

微生物科室规章制度

微生物科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微生物科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微生物科室所有员工,具体操作细则由科室负责人和管理人员制定。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遵循合法合规、公平公正、透明高效的原则,严格执行,不得私自修改和违规操作。

第四条微生物科室员工应当遵守本规章制度,熟悉并执行相关规定,如有违反将受到相应处罚。

第二章岗位职责第五条微生物科室负责人:负责整个科室的管理和运营,对员工的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保障科室正常运转。

第六条微生物科室技术人员:负责微生物学实验的操作和数据的分析,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第七条微生物科室管理员:负责科室的文档管理、设备维护和安全保障,协助负责人管理科室日常事务。

第八条微生物科室实习生:按照指导老师的要求,参与实验操作并学习相关知识和技能。

第三章工作原则第九条勤勉尽责:微生物科室员工应当以极大的责任心、主动性和积极性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条严谨细致:微生物学实验要求操作严谨,数据细致,不得出现马虎和敷衍现象。

第十一条安全第一:微生物科室在实验操作中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工作安全。

第十二条合作共赢:微生物科室员工之间要相互合作,相互支持,共同完成科室的工作目标。

第十三条信息保密:微生物科室员工要妥善保管实验数据和文档资料,不得泄露给外部人员。

第四章试验操作第十四条微生物学实验需要提前做好准备工作,准确测量样品,准确配置试剂和介质。

第十五条实验操作过程中要注意操作规程,保持洁净,避免交叉污染。

第十六条实验结果应当详细记录,包括样品信息、试验条件、实验数据等,确保数据准确可靠。

第十七条实验结束后,需及时清理实验台面和设备,做好记录并及时上交相关部门。

第五章设备维护第十八条微生物科室的实验设备需经常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第十九条使用设备时要仔细查阅操作说明书,正确操作设备,避免设备损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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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检验系微生物实验室规则
在进行微生物学实验时,需时刻牢记实验的对象是病原微生物,任何疏忽都可能导致严重的后果,不仅自身有可能招致感染,且有可能将病原微生物传给他人。

因此进人实验室时必须遵守下列规则。

(1)进入实验室时必须穿白大衣,离室时脱下反折,白大衣要经常清洗消毒。

(2)每次实验时必须要用肥皂洗手,必要时用消毒药水泡手。

(3)书包、衣物等勿带人实验室,必要的文具、实验指导、笔记等带入后,应放在指定的地点。

(4)每次实验后均用消毒药水擦洗工作台面,并用紫外线灯照射过夜。

(5)实验室内不准吃东西、喝饮料和吸烟,不可把任何东西放入口中,也不要用手抚摸头、面等部位。

(6)进入实验室后要保持安静,禁止高声谈话,不准打闹嬉笑。

(7)必须按照老师指定的方法,小心地处理传染性材料、培养物和污染的物质,要正确地使用存放污染器材的各种消毒容器。

(8)接种环使用前后必须进行烧灼灭菌。

(9)必须小心地避免任何有菌材料的溅出,若不慎污染了工作台、手、眼、衣服和地面等处,应立即报告老师,以便及时作适当处理。

(10)培养物和传染性材料须放在工作台的安全部位,尽可能保持台面的清洁整洁。

(11)爱护公物,合理使用实验材料,如不慎损坏了某些器具,应及时报告老师,听候处理。

(12)实验完毕后清理台面,将需培养的标本及时放入培养箱。

关闭水、电、煤气和门窗后离开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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