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af958cf29ea81c758f5f61fb7360b4c2e3f2ac9.png)
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9.12•【字号】鄂教职成办[2014]4号•【施行日期】2014.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学位管理与研究生教育正文湖北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办〔2014〕4号)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高校中专部: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司函【2013】68号)、《省教育厅关于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籍管理和资助工作的通知》(鄂教职成【2011】16号)和《教育部关于做好全国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管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的通知》(教职成函【2014】6号)精神,为做好2014年秋季全省中等职业学校新生学籍注册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各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申请注册学生学籍时,应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省、市招办的录取手续,高中毕业生和往届初中毕业生需提供省、市招办的录取手续和学生毕业证、身份证(户口本)原件”的要求,对申请注册材料进行审查。
新生报到就读后,各中职学校要逐班、逐人进行核查。
二、各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要成立新生学籍核查小组,在学籍注册前对所属学校申报材料进行检查,重点检查专业开办资质、联合办学及教学点设置的相关文件,要审查各类班次的教学计划,并负责逐校、逐班、逐人进行清点核查,核查结果由核查小组人员签名并形成纸质文字记录。
三、坚持“唯一学籍”制度。
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不得申报和注册双重学籍。
普通高中在籍学生不能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综合高中学生不能同时注册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已注册技工学校学籍的学生,不能再注册其他中等职业学校学籍。
严禁“挂靠学籍”。
四、严格涉农专业管理。
涉农专业要严格按照教育部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专业目录》确定,学校开办涉农专业的,必须具备相应的设施设备和师资条件,同时提交涉农专业教学计划和招生计划数,报市州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工作总结(二篇)
![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工作总结(二篇)](https://img.taocdn.com/s3/m/5da12be31b37f111f18583d049649b6649d70976.png)
2024年“金秋助学”活动工作总结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2024年的“金秋助学”活动已经圆满结束,经过我们全体成员的共同努力,活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
在这里,我代表组织委员会向所有参与活动的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本次“金秋助学”活动始于8月,为期两个月。
我们的活动目标是帮助贫困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并为他们提供更好的教育条件。
在活动期间,我们广泛募集善款和物资,与学校和社会机构合作,确保每位贫困学生都能得到帮助和关爱。
活动中,我们采取了多种方式开展救助工作。
首先,我们在各个企事业单位设立募捐箱,向员工和市民发出倡议,鼓励他们慷慨解囊,捐款助学。
其次,我们与多家商家合作,举办义卖活动,将所得善款全部用于助学事业。
同时,我们还开展了爱心义卖和募捐活动,通过组织义卖会,募捐款项,在社区内筹集了大量物资,为贫困学生提供生活必需品。
除了募款外,我们还组织了志愿者团队,前往贫困地区开展实地助学活动。
志愿者们给学生们上课辅导、讲授学习方法,并帮助学生提高学业成绩。
此外,我们还组织了心理辅导活动,关注贫困学生的心理健康,给予他们精神慰藉和支持。
通过我们的努力,今年“金秋助学”活动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我们共计筹集善款500万元,捐赠物资价值200万元。
我们共有100名志愿者前往贫困地区,帮助近1000名贫困学生。
此外,我们还举行了一系列公益讲座,增强了社会对贫困学生的关注和关心。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本次活动存在的不足之处。
首先,由于时间和人力资源的不足,我们无法给每一位贫困学生提供帮助。
其次,活动宣传方面还需要加强,许多市民对活动的了解仍然不够深入。
最后,活动过程中有个别捐款和物资流失的情况,这需要我们进一步加强物资管理和监督。
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继续努力,不断改进活动方式和方法,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覆盖范围。
我们将加强宣传工作,让更多人了解“金秋助学”活动,激发社会力量的参与和支持。
同时,我们将建立健全物资管理和流转制度,确保善款和物资用于贫困学生事业。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报告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执行情况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0b0993fcc9d376eeaeaad1f34693daef5ef7136c.png)
某某某省教育厅、某某某市教育局、某某某县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贫困生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于20某某年11月顺利完成了20某某年秋季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20某某年春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也已于本月初发放完成,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根本情况我校在20某某年11月以银行卡发放的方式顺利完成了20某某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本次资助我校在校学生531人,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233人,占在校生的43.9%,每生每学期应资助750元,每生每学期实际发放资助750元,合计17.475万元。
我校20某某年春季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已于本月初全部下发到贫困学生手中,本次资助我校在校学生496人,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169人,占在校生的34.1%,每生每学期应资助750元,每生每学期实际发放资助750元,合计12.675万元。
二、国家助学金的发放过程〔1〕严格审核受助学生资格。
根据县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文件要求,我校首先成立了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监督小组。
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处室领导为成员。
设专人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学生资助工作监督小组由工会主席任组长,成员由工会、团委、学生会等部门主要成员,家长代表组成。
在班级成立相应的班级评审小组和监督小组。
班级评审小组由班主任、班委会成员组成。
班级监督小组由团支部成员、家长代表、学生代表组成。
在班级和校内公开政策和名额,组织学生填写申请表。
根据学生本人申请、提交的各项证明材料及班主任对学生家庭情况的了解,通过班级初评班级公示无异议,初步确立受助学生,学校审核再公示无异议后,初步确立受助学生,上报县教科局进行资格审核。
三、存在问题及应对措施1、随着高中助学金资助面的不断加大,我们的工作面临着更加严峻的挑战。
尤其是春季学期资助文件下发偏晚,导致毕业班的资助工作不易开展,2、对贫困生的评审没有明确的标准,难以准确把握。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8044c793c0c708a1284ac850ad02de80d4d80637.png)
2024年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与目标近年来,我国中学教育取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在教育资源分配不均、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等问题仍然存在。
为了保障中学生接受优质教育的权利,提高教育公平,2024年国家决定继续实行中学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中学学业。
本方案的目标是确保助学金的公正、公平发放,加强监管,提高政策执行效力。
二、资金来源与分配1. 资金来源:中央财政拨款、地方财政拨款、社会捐赠、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等多渠道资金。
2. 资金分配:(1)中央财政拨款:依据国家教育部门的要求,按照教育资源的地域分布、中学生口径和家庭经济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2)地方财政拨款:地方政府根据各地实际情况,结合中央财政拨款进行分配,确保资金合理利用和公平分配。
(3)社会捐赠:鼓励各界爱心人士、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助学事业,通过开展募捐活动,筹集资金用于中学国家助学金。
(4)国有企事业单位自筹:国有企事业单位可以自愿自筹一部分资金,用于中学国家助学金。
三、申请条件与评定标准1. 申请条件:(1)家庭经济困难:申请人家庭经济状况应符合国家教育部门制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标准。
(2)诚信守法: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应诚实、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
(3)学习成绩:申请人应具备一定的学习能力和表现,达到一定的学习成绩要求。
(4)无其他资助:申请人家庭无其他形式的资助或奖励。
2. 评定标准:(1)综合评价:根据申请人的家庭经济困难程度、学习能力、学习成绩等方面进行综合评定。
(2)分级评定:根据申请人的综合评价结果,将申请人分为一、二、三级,分别享受不同档次的助学金资助。
四、申请与发放程序1. 申请程序:(1)申请材料准备:学生及其家庭准备申请表、家庭经济情况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
(2)学校审核:学校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填写评定表格。
(3)县级教育部门审核:县级教育部门负责审核学校提交的评定表格,确保评定结果公正准确。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e57fa7f2360cba1aa811da33.png)
高中生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关于XX省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和市县相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完善国家资助政策体系,巩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规模提升办学水平,切实解决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资助面按上级文件规定为上年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10%确定,低保户学生,每学生1250元,其他类型的贫困生每学生600元,按学期发放),特订此方案:
一、加强领导,严格管理,成立学校助学管理机构:
组长:林XX
副组长:吴XX
成员:白XX、各班主任。
二、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对象资格认定、流程和名额:
、学校在教工会上组织学习相关文件,在全校高中部宣传发动,然后由学生自行申请;
2、贫困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由该生所在村委审核盖公章;
3、学校助学管理机构和学校行政共同审核全校各级各班上送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困难情况,确定受政府资助学
生;
4、总名额131名(主管部门按文件要求所分配名额):高一级:34人;高二级:44人;高三级:53人。
三、公示我校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名单,接受全校师生的监督。
、各班公示,师生代表签名;
2、学校公示栏公示。
四、各班班主任找已提出申请而又未被确定为资助对象的学生谈心,说明情况,并鼓励这些学生继续努力学习。
XX中学
XX、10、24。
学生资助工作整改措施
![学生资助工作整改措施](https://img.taocdn.com/s3/m/39db7ea880eb6294dc886c41.png)
学生资助工作整改措施第一,增加学习的紧迫感,时刻提醒自己是一名大三学生,要把学习始终放在第一位,努力学习,争取更大的进步。
在学习上不能有一点马虎,树立良好正确的钻研精神,遇到问题先自己积极思考,如果还不懂,马上找有关老师提问,在第一时间里把问题解决,把不懂的知识变成懂的知识,把一知半解的知识变成滚瓜烂熟的知识,怀着一种刨根问底的学习精神。
培养积极的进取心,扩展自己的知识面,从现在树立活到老学到老的学习精神。
第二,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建设,提高自己的觉悟,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胡锦涛提出的六个坚持,认真贯彻“八大坚持,八大反对”和两个务必。
切实提高理论知识。
多关心党的相关知识,多看党刊党报,多上党建网,为了落实这点,我还特意在中共在线社区注册了会员,参与其中的活动,多了解党的知识,渐渐提高自己的本领。
第三,坚定切记我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仔细阅读马克思主义哲学一书中人民群众一节,切实达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境界。
周围同学遇到了困难,无论大事小事,都义无返顾地尽自己最大的努力去帮助他们。
多为他人考虑,多为别人着想,人民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个人的利益放在第二位。
多关心同学,多帮助同学,与他们一同进步。
第四,该批评的时候就要有根据地严厉批评,有一说一,发扬“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优良作风。
只有同志确实存在错误和缺点,就要毫无保留地指出,并帮助他改正。
要认识到现在把错误指出来就是帮助他向一名优秀共产党员更靠近一步,就是给党建添了一块砖,加了一片瓦,如果隐瞒错误,就是纵容他向错误道路上一条道走到黑,就是给党建抹黑,增加阻力。
在对自己的问题上,做到先进性从我做起,为自己一个正确的定位,真正从里到外了解自己,挖掘自身的错误,从小错误到大错误一个一个改正。
增强自身修养,端正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
第五,全面改正自己在生活作风上的不良现象,从本质上找原因。
明确自己是一名学生党员的特殊身份,从寝室卫生做起各方面严格要求自己,各方面起带头作用,体现出一名党员的先进性。
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三篇)
![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2791c23f24c52cc58bd63186bceb19e8b9f6ec12.png)
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计划____年度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县教育局的正确领导下,以____以及____为指针,落实____,全面____国家和省对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通过奖、助、勤、补等形式开展资助工作,确保每一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都能够顺利完成学业,为学生创建营造和谐稳定的校园环境。
一、加大力度,认真做好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充分体现了党和国家对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是一项极好的利民政策,是全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
我们要通过各种渠道,运用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切实抓好宣传工作,使广大师生员工人人皆知国家以及学校的资助政策体系,个个熟悉资助程序与办法,确保我校学生资助工作顺利有序地开展。
(一)要利用入学通知、校园广播、宣传板、橱窗等方式,宣传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及学校____各项政策具体的实施办法。
在入学教育中组织各班新生进行专门的学习。
(二)在学校墙报上宣传学校各项资助政策及工作动态,并开展经常性的交流,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随时接受师生对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监督。
通过宣传,正确引导舆论导向,形成良好的舆论氛围。
倡导师生关心弱势群体,引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信心、克服困难,积极乐观地学习和生活。
二、完善制度,规范程序,确保学生资助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开展(一)为了保证国家各项资助政策和措施的____执行,确保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开展,本学年将在总结上一学年资助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突出各项制度的可操作性,增强制度的指导性,确保资助工作有规可依、有章可循。
(二)紧紧抓住学生资助的贫困认定环节,规范认定程序,坚持班级民主评议、班主任初审认定、学生资助管理办公室复审,校内公示,确定贫困的认定程序。
加强认定过程的规范管理,进一步细化经济困难学生贫困认定办法,规范认定程序,建立经济困难学生档案库,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开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中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中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db91d54d03020740be1e650e52ea551811a6c951.png)
XXXX中学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做好我校202X年秋季国家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为顺利开展我校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特设立睢县高级中学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领导小组,由学生资助中心组织实施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对象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我校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高1—3年级学生。
三'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及名额分配1、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学年2000元,根据家庭贫困情况分别认定为一二三档,资助标准分别2500,2000, 1500o建档立卡、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农村特困救助学生全部享受助学金,原则上享受最高档, 其它经济困难学生享受标准参照第四条第二款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类型界定。
2、名额分配:根据各年级在校实有学籍实有人数乘25%即得享有人数指标(具体数字以各年级部公布为准)。
四、享受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基本条件1、申请助学金的基本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 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思想品质优良,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检朴。
2、优先认定条件及类型(一)第一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2)残疾学生;3)孤儿或福利机构监护的学生;4)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5)重点优抚对象子女;6)五保户;7)患艾滋病学生;8)因水灾造成经济困难。
(二)第二种类型为以下几种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1)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2)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3)家庭子女中有两名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4)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5)监护缺失处于困境。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注意事项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注意事项](https://img.taocdn.com/s3/m/fc808a8f02d276a200292ec4.png)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注意事项
一、原则上2014年春季学期享受过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本学期应该享受,但存在转学、流失、违纪等情况,因此高二、高三的可以在上学期的基础上作出小范围的更换。
2014年春季过录表已上传至教师QQ群及班主任群,请各班下载修改,删除其他班级内容,本班需修改的修改,修改后将文件名改为班级名称上传至班主任群(群号:124315297)。
二、高一年级各班确定名额后必须在群共享中下载2014年秋季国家助学金过录表,完成过录表各项内容的填写,做好后将文件名改为班级名称上传至班主任群(群号:124315297)。
三、各班需召开主题班会确定名额,并如实填写《师宗县第中学年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班级评选记录(高年级))。
四、确定名额后,获得助学金的同学需根据家庭实际情况填写申请表,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贫困证明、残疾证、低保证、下岗证等)。
五、高二、高三新增加人员、高一全部人员需交身份证复印件办资助卡,身份证必须在有效期内,过期的到公安局打零时身份证。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通知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da4b14abe43a580216fc700abb68a98271feacd0.png)
关于建立普通高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政策的通知关于做好2022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各普通高中:为做好我区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现就本学期高中资助工作安排如下:一、高中助学金的资助对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全区公、民办高中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二、高中助学金的来源、资助标准和用途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由中省与地方共同出资设立,具体由中、省、区按8:1:1的比例分担。
助学金资助标准平均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资助额度按学生贫困程度分两个档次: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
国家助学金主要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住宿费及生活费开支。
三、高中助学金资助程序1.提前告知。
学校要认真开展“学生资助宣传月”活动,通过公告栏、班级群、主题班会、微信、电话等多种方式宣传,同时,要重点向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等重点保障人群及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及家长精准宣传资助政策,解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家长的后顾之忧。
通过发放《调查问卷》、大家访等形式组织开展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摸底调查,了解学生家庭状况,建立贫困学生数据库。
2.学生申请。
申请学生自愿如实填写《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并向学校提出认定申请。
学生应当对所填申请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班级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陕西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暨国家教育资助申请表》或“陕西省教育精准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下发的贫困家庭相关信息数据综合认定,并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
建档立卡脱贫户(2016年后脱贫)学生全部纳入资助范围,并享受特困等级。
其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由班级评议小组组织召开班级民主评议会。
通过查看学生申请理由、家访等方式进行民主评议,对每名学生作出客观公正的评议,评议出“拟推荐贫困生”名单,并根据实际情况划分特别困难和一般困难等级。
国家励志、助学金工作通知
![国家励志、助学金工作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6cd6f8ac767f5acfa0c7cda6.png)
2014年国家励志、助学金工作通知湖北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各二级学院:湖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已经给我校下达2014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助学金指标,我校评审工作方案已经确定,请你们认真组织开展2013-2014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和2014-201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
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评定对象和评审要求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条件:我院2012级、2013级全日制普通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符合以下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模范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秀;(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6)同等条件下,获本专业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优先。
今年已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学生不得再申报国家励志奖学金。
有以下情况者,取消励志奖学金参评资格:1、无故不按时交纳学费者;2、上一学年考试、考查和实习实训课程有不及格科目者;3、受纪律处分者;4、综合素质考核排名在班级内超出20﹪者;5、在评奖过程中无理取闹者。
国家助学金申请条件:思想进步、学习勤奋、生活俭朴、遵纪守法,经认定为我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专科在读学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除上述基本条件外,申请一等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应是特困生(C 类);申请二等国家助学金的同学原则上应是特困生和困难生(C类或B 类)。
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
在评审过程中,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奖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通知》(鄂教助【2009】5号)和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认真组织开展评审工作,要建立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各二级学院评审工作组要组织专人对本院拟上报学生材料进行逐一审核,经二级学院领导集体研究通过后上报。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e937cee8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b8969fa.png)
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各项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学生资助资金的合理安排、规范发放,切实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根据《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XX省教育厅、XX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通知》、《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暂行管理办法〉的通知》等文件规定,按照“个人申请,学校申报,部门联审,国库支付,银行打卡,专户发放”的资助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本办法所称资助资金,主要是指由国家、省、市安排的用于资助符合资助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的资金,包括普通高校奖助学金、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园补助金以及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等专项资金。
二、资助对象1、资助资金资助对象为本市范围内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已取得正式学籍的全日制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和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籍在读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以及公、民办普惠性幼儿园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2、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主要资助本市籍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且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3、其他符合有关政策、规定需要资助的学生。
下列对象不得享受专项资金资助:1、以成人教育大专班、本科班名义招收的学生;2、虽注册为全日制学籍但未能按全日制要求参加学习、实习的学生;3、非全日制中等学历教育的学生;4、各种形式的短训班、提高班学生;5、个别高等学校招收且注册学籍的“预科生”;6、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非寄宿生;7、未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举办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8、其他违反相关政策、规定的学生。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 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d916c34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e8.png)
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已变更),银行•【公布日期】2012.07.19•【文号】银发[2012]182号•【施行日期】2012.07.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监管工作的通知(银发[2012]182号)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各分行、营业管理部、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副省级城市中心支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财政厅、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为规范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与管理工作,拟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以下简称高中资助卡)。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高中资助卡项目内容(一)高中资助卡的性质及发卡银行。
高中资助卡是面向享受国家助学金政策待遇的普通高中学生发行的、用于国家助学金发放的借记卡。
高中资助卡使用专用发卡银行标识代码,卡面式样统一设计,并印有“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卡”字样,从2012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
高中资助卡发卡银行暂定为: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
高中资助卡由各发卡银行制作。
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须严格按照《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和《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要求,统一通过高中资助卡发放,不得以实物或服务等形式,抵顶或扣减国家助学金。
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范文(2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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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学生资助工作总结范文____年度我校学生资助工作在市教育局和学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全面贯彻国家和省对普通高中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各项资助政策,顺利完成了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各项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一、基本情况____年我校学生____余人,春季享受助学金学生人数____人,占学生人数____%,享受助学金额达____万元,其中国家助学金____万元,学校励志生减免学费____万,滋蕙计划助学金____万元,特困生生活补助____万。
秋季享受助学金学生人数____人,占在校生____%,享受助学金额达____万元,其中国家助学金____万元,学校励志生减免学费____万,高校新生入学资助金____万元。
(一)____年中央公益金滋蕙计划助学金发放工作____年中央公益金濨蕙计划,我校共有黄明惠等____名同学获得____万元的资助。
学校资助办于____年元月____日举行了助学金发放仪式,用现金方式发放到学生个人手中。
(二)____年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我校资助工作严格按照大冶市教育局资助中心的安排,及时、足额把____年春季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____人,金额____万元,发放到位。
在整个助学金资助了发放过程中,学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完成春季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
(三)____年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工作按照教育局工作安排,____年____月,我校启动了____年度国家开发银行毕业生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共为____名毕业生办理了生源地贷款申请工作。
(四)____年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工作根据大冶市教育局关于普通高中贫困生助学金发放管理工作相关文件的要求,我校于____年____月底顺利完成了____年高中高校新生入学资助的各项工作。
我校毕业生共有____名学生获得高校新生入学资助,其中省内____名,省外____名,资助金额____万元。
(五)____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评审工作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于____月初已经下达《关于做好____年秋季学期普通高国家助学金初评工作的通知》,我校享受国家助学金学生人数达____人,金额达____万元。
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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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4.04.21•【字号】教资助〔2014〕306号•【施行日期】2014.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4〕306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教育局,各省属中等职业学校:2012年秋季学期以来,国家和我省有关部门下发了一系列有关中职资助工作的文件,就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做好资助工作提出了意见和要求。
各地和中等职业学校按要求认真落实中职资助政策,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推动了中等职业教育的发展。
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仍有个别地方未按我省有关要求,对中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工作实行有效监管;个别中等职业学校存在工作不及时、管理不到位的现象。
为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落实全省学生资助工作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规范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管理工作通知如下:一、明确责任,确保资助工作扎实推进为落实“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中职资助工作基本原则,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责任,确保中职资助工作的健康开展。
一是进一步明确中职资助工作的责任主体。
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第一责任人。
各中职学校要切实负起应尽的责任,加强资助工作管理,安排专人负责并保持相对稳定。
学校的资助工作要合乎规程、资料齐全,报送的有关资助数据和报表均经校长认真审核签字。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承担起学生资助监管的责任,不得以财政、审计、纪检等部门的监督代替日常监管工作。
要加强培训,提高资助人员的政治业务素质。
各级学生资助部门要按照《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改革委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扩大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政策范围进一步完善国家助学金制度的意见》(豫财教〔2012〕360号,以下简称《意见》)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学生资助管理工作的通知》(教资助〔2012〕696号)的要求做好监管工作。
岑溪市第二中学2014秋小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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岑溪市第二中学2014年秋学期国家助学金资助工作总结根据岑溪市资助办公室《关于2014年秋季学期高中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于12月30日前顺利完成了2014年秋季学期高中国家助学金的发放工作。
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基本情况我校从9月下旬开始按照资助办给的《附件-3 201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金分配表(附件1)》文件分配总额给各班级下发资助指标,到9月下旬将资助银行卡发放到学生手中,历时两个多月,顺利完成了2014年秋季学期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
我校2014年秋季享受高中国家助学金学生1124人,其中562人获一档,资助资金为1000元,562人获二档资助资金为500元,总计84.3万元,截止12月16日,已全部发放到位。
二、实施过程1. 学校下发指标我校秋学期在籍在校生共3686人,根据我校实际情况,我们确定了各班级贫困生受助学生人数,其中高一学生336人,高二级学生311人,高三级学生477人,合计1124人。
受助学生名额分配于11月上旬确定并下达到各年级。
2.宣传贯彻文件精神班主任通过班会向全体学生公布资助信息,包括资助政策,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让具备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出具有关证件或证明,并组织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情况调查表》、《高中学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岑溪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相关表格,并要求贫困学生在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盖章证明。
3.资格认定学校成立由学校领导、有关科室负责人、年级组长、班主任等参加的评审小组,按照有关政策和标准进行评审,初步确定资助名单。
所有获资助学生都从已建立贫困生档案学生中产生。
4.公示与上报学校将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
对公示后无异议的学生,学生组织填写《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填写《广西普通高中助学金受助学生汇总表》上报市资助办建立贫困学生档案。
5.发放助学金助学金以银行卡形式发放。
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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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财政部,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24.10.25•【文号】财教〔2024〕181号•【施行日期】2024.10.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关于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24〕181号有关中央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育局、教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教育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完善覆盖全学段学生资助体系,调整高等教育阶段和高中阶段国家奖助学金政策。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增加高等教育阶段国家奖学金名额,提高奖助学金标准(一)增加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提高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6万名增加到12万名,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
(二)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
从2024年起,将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励标准由每生每年5000元提高到6000元。
(三)提高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
从2024年秋季学期起,将本专科生(含预科生,不含退役士兵学生)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500—5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
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专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由每生每年3300元提高到3700元。
(四)增加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名额。
从2024年起,将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奖励名额由每年4.5万名增加到9万名,其中:硕士生由3.5万名增加到7万名,博士生由1万名增加到2万名。
(五)提高研究生学业奖学金支持标准。
从2025年起,提高中央高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中央财政支持标准,其中:硕士生由每生每年8000元提高到10000元,博士生由每生每年10000元提高到12000元。
财教〔2010〕46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教〔2010〕461号-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f9203bc689eb172ded63b709.png)
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教〔2010〕461号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直属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教育厅(教委、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教育局: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财政部、教育部制定了《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财政部教育部二○一○年十一月三日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0〕356号),为加强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确保资助工作顺利实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普通高中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高中学校和完全中学的高中部。
第三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的资助对象为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四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资助面约占全国普通高中在校生总数的20%。
财政部、教育部根据生源情况、平均生活费用等因素综合确定各省份资助面。
其中: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
各地可结合实际,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
第五条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
地方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所需资金由中央与地方财政按比例分担。
中央部门所属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政策,与所在地区同步实施,所需经费按照现行经费渠道予以保障。
第六条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费用开支,具体标准由各地结合实际在1000元-3000元范围内确定,可以分为2-3档。
第七条国家助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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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申报发放工作的通知
各普通高中学校:
根据《湖南省财政厅、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建立普通高中学校经济困难学生国家资助制度的意见》和岳市财预【2014】19号文件精神,为认真做好2014年秋季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报和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必须是普通高中学校在校且有正式学籍的家庭困难学生。
二、资助标准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期750元。
各校可结合实际在500元-1500元范围内确定。
三、资助人数
资助面占各校在校学生总数的20%。
四、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力度。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一项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的重要工作,是党和政府的一项惠民政策。
各学校要通
过多种形式加强宣传,使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让广大学生知晓受助的权利,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强化组织领导。
各校要制定切实可行的资助工作方案,迅速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小组。
实行校长负责制,建立专门机构,确定专职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3.规范操作程序。
按照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规范申请、评审和发放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以下工作:
⑴宣传发动,组织学生填写《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⑵学校受理学生申请,对申请对象进行资格审查,组织评定受助名单;
⑶学校将评定的资助名单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⑷学校根据经公示后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报《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附公示照片),于1 0月25日前将报区资助中心审核。
4.各高中学校按区资助中心审核认定的名单足额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
学校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并在收到资金或预算指标5个工作日内,将国家助学金直接划入学生银行储蓄卡,发放给受助学生,并履行好签领手续。
为学生办理银
行卡时,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扣除。
5.加强资助档案管理。
各高中学校要建立学生资助专门档案,将学生申请表、证明材料、受理结果、资金收支凭证、学生签领手续和工作情况资料分年度建档备查。
6.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主动接受审计、纪检监察等部门的检查,形成社会监督机制,保证高中国家助学金发放工作规范有序进行,做到专款专用。
对弄虚作假或挤占、挪用、滞留国家助学金等违纪违规行为,要严肃追究有关直接责任人和相关领导的责任。
7.请各高中学校于11月10日前将享受高中助学金的学生信息按要求上传到湖南省学生资助管理系统中。
君山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2014年9月22日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
附件1: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学校名称:
附件2:湖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受助学生名单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