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儿科疾病诊治原则(1)教学讲义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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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土地所有权还表现出一些与其他财产 所有权不同的特征:土地所有权是物权;土 地所有权是一种完全的权利。土地所有权具 有垄断性。
三、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分类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制,即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一 种是国家土地所有权,一种是集体 土地所有权。
(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 (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必须进行所有权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被处分。 (4)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 (5)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性和相对性。①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性。一是,集体土地 的用途受到限制。二是,国家也管理集体土地。 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相对性。
(二)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1、占有。2、使用。3、收益。4、处分:
土地的处分权能是土地所有权的核心, 只有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最终的处分权。 虽然土地所有权人有完全的土地处分权 能,但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政处分权 能,不得任意处分土地,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法律法规。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限制性。 3、土地所有权有追及力。 4、权属的稳定性。 5、权能的分离性。
六、哪些土地是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 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具体来说,包括:1、城市市 区的土地;2、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3、农 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依法没收、征购、收 归为国有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 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 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 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 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 有的土地。除此以外的,就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
七、哪些土地是集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按主要用途分类,集体土地包括村民宅 基地、乡镇村办企业用地、乡镇村办事 业用地、承包经营土地。
正确理解法律的这一规定应注意两点: 第一,并不是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那些依照法律规定已经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不能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在国有公路上设关卡收取所谓“土地使 用费”之类的行为是违法的。第二,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虽然由农民个人或家庭 使用,但其所有权仍然是集体的。那种把宅 基地当作私人财产,并作为祖业遗产由私人 继承的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是指因一 定的原因而导致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不再 享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两种情形:1、非正 常原因导致的终止,如土地灭失导致的 土地使用权自然终止;2、因国家公益 事业建设需要而按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回 土地使用权而导致的强行终止。具体来 说,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形。
四、心理治疗原则 五、伦理原则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的含义及其四项权能
(一)土地所有权的定义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 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做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 涉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土 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土地所有 权,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1、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 改造,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而终止土 地使用权;
2、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年限届满,土地使 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而终止土 地使用权;
3、因土地灭失,土地使用权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 土地使用权;
4、因人民法院或地方政府部门依法作出收回土地 使用权的判决、裁决或决定生效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1)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按土地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责令交 还国有土地。
二、饮食治疗原则
❖ 1、乳品 ❖ 2、一般膳食 ❖ 3、特殊膳食 ❖ 4、检查前饮食 ❖ 5、禁食
三、药物治疗原则
❖ (一)小儿药物治疗的特点 1.药物在组织内地分布因年龄而异 2.小儿对药物的反应因年龄而异 3.肝脏解毒功能不足 4.肾脏排泄功能不足 5.先天遗传因素
三、药物治疗原则
❖ (二)药物选择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 权的权利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土地 所有权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是确定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 的经济制度的基础。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对属 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 上的表现。
1.抗生素 2.肾上腺皮质激素 3.退热药 4.镇静止惊药 5.镇咳止喘药 6.止泻药与泻药 7.母乳用药 8.新生儿、早产儿用药
三、药物治疗原则
❖ (三)给药方法 1.口服法 2.注射法 3.外用药 4.其他方法
三、药物治疗原则
❖ (四)药物剂量计算 1.按体重计算 2.按体表面积计算 3.按年龄计算 4.从成人剂量折算
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 的,即国家。
(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
国家的强制性。
(4)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 确认,不进行国家土地所有权登记。
(5)国家土地所有权可以与土地使用权 分离。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儿科疾病诊治原则(1)
第一节 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
❖ 病史采集和记录 ❖ 体格检查
2
病史采集和记录
1.一般内容 2.主诉 3.现病史 4.个人史 5.既往史 6.家族史 7.传染病接触史
一、护理原则
❖ 1、细致 的临床观察 ❖ 2、合理的病室安排 ❖ 3、规律的病房生活 ❖ 4、预防医源性疾病
三、我国土地所有权的分类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制,即土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一 种是国家土地所有权,一种是集体 土地所有权。
(1)权利主体为各个农业劳动集体。 (2)集体土地所有权确认必须进行所有权登记。 (3)集体土地所有权不能被处分。 (4)集体土地所有权也可以与土地使用权分离。 (5)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性和相对性。①
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不完全性。一是,集体土地 的用途受到限制。二是,国家也管理集体土地。 ②集体土地所有权的相对性。
(二)土地所有权的四项权能
1、占有。2、使用。3、收益。4、处分:
土地的处分权能是土地所有权的核心, 只有土地所有权人享有最终的处分权。 虽然土地所有权人有完全的土地处分权 能,但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行政处分权 能,不得任意处分土地,必须严格执行 国家法律法规。
二、土地所有权的特征
1、主体的特定性。 2、交易的限制性。 3、土地所有权有追及力。 4、权属的稳定性。 5、权能的分离性。
六、哪些土地是国有土地?
《土地管理法》第八条规定:“城 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 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 体所有;宅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国有土地,具体来说,包括:1、城市市 区的土地;2、国家依法征收的土地;3、农 村和城市郊区中已经被依法没收、征购、收 归为国有的土地;4、依法不属于集体所有的 林地、草地、荒地、滩涂及其他土地;5、农 村集体经济组织全部成员转为城镇居民的, 原属于其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6、因国家组 织移民、自然灾害等原因,农民成建制地集 体迁移后不再使用的原属于迁移农民集体所 有的土地。除此以外的,就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土地。
七、哪些土地是集体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地?
我国宪法和《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 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宅基 地和自留地、自留山,也属于集体所有。 按主要用途分类,集体土地包括村民宅 基地、乡镇村办企业用地、乡镇村办事 业用地、承包经营土地。
正确理解法律的这一规定应注意两点: 第一,并不是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都 属于农民集体所有,那些依照法律规定已经 属于国家所有的土地,不能属于农民集体所 有,在国有公路上设关卡收取所谓“土地使 用费”之类的行为是违法的。第二,宅基地 和自留地、自留山,虽然由农民个人或家庭 使用,但其所有权仍然是集体的。那种把宅 基地当作私人财产,并作为祖业遗产由私人 继承的做法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八、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
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终止,是指因一 定的原因而导致土地使用权人实际不再 享有土地使用权。我国现行法律规定, 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两种情形:1、非正 常原因导致的终止,如土地灭失导致的 土地使用权自然终止;2、因国家公益 事业建设需要而按法定条件和程序收回 土地使用权而导致的强行终止。具体来 说,土地使用权终止有以下几种情形。
四、心理治疗原则 五、伦理原则
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
一、土地所有权的含义及其四项权能
(一)土地所有权的定义 土地所有权是土地所有制在法律上的体现,
是指土地所有者依法对土地实行占有、使用、 收益和依照国家法律做出处分并排除他人干 涉的权利。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 即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即土 地所有权有两种形式,一种是国家土地所有 权,一种是集体土地所有权。
1、因公共利益的需要或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 改造,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土地使用权而终止土 地使用权;
2、因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年限届满,土地使 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批准,而终止土 地使用权;
3、因土地灭失,土地使用权合同无法履行而终止 土地使用权;
4、因人民法院或地方政府部门依法作出收回土地 使用权的判决、裁决或决定生效而终止土地使用权: (1)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进行房地产开发的, 满2年未动工开发的,可以无偿收回土地使用权; (2)不按批准用途使用国有土地的,由县级以上 人民政府国土部门按土地违法行为处罚程序责令交 还国有土地。
二、饮食治疗原则
❖ 1、乳品 ❖ 2、一般膳食 ❖ 3、特殊膳食 ❖ 4、检查前饮食 ❖ 5、禁食
三、药物治疗原则
❖ (一)小儿药物治疗的特点 1.药物在组织内地分布因年龄而异 2.小儿对药物的反应因年龄而异 3.肝脏解毒功能不足 4.肾脏排泄功能不足 5.先天遗传因素
三、药物治疗原则
❖ (二)药物选择
国家土地所有权是指国家作为土地所有 权的权利主体依法对国家所有的土地享有的 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国家土地 所有权是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重要内容, 是确定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经济占主导地位 的经济制度的基础。
集体土地所有权是指劳动群众集体对属 于其所有的土地依法享有的占有、使用、收 益和处分的权利,是土地集体所有制在法律 上的表现。
1.抗生素 2.肾上腺皮质激素 3.退热药 4.镇静止惊药 5.镇咳止喘药 6.止泻药与泻药 7.母乳用药 8.新生儿、早产儿用药
三、药物治疗原则
❖ (三)给药方法 1.口服法 2.注射法 3.外用药 4.其他方法
三、药物治疗原则
❖ (四)药物剂量计算 1.按体重计算 2.按体表面积计算 3.按年龄计算 4.从成人剂量折算
四、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1)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权利主体是唯一 的,即国家。
(2)国家土地所有权客体广泛。 (3)国家土地所有权的取得方式上带有
国家的强制性。
(4)国家土地所有权直接以法律的形式 确认,不进行国家土地所有权登记。
(5)国家土地所有权可以与土地使用权 分离。
五、集体土地所有权的法律特征
儿科疾病诊治原则(1)
第一节 病史采集和体格检查
❖ 病史采集和记录 ❖ 体格检查
2
病史采集和记录
1.一般内容 2.主诉 3.现病史 4.个人史 5.既往史 6.家族史 7.传染病接触史
一、护理原则
❖ 1、细致 的临床观察 ❖ 2、合理的病室安排 ❖ 3、规律的病房生活 ❖ 4、预防医源性疾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