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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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防雷设施验收规范-气象局防雷办2010-03-21 19:45第一节一般规定

1.1 新建防雷工程防雷设施竣工验收应在防雷检测、验收部门的参与下,由建设单位主持,施工、监理等单位参加共同进行。

1.2 防雷设施验收包括下列部分

1、防直击雷的防雷装置部分(包括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

2、等电位联结(包括建筑物外屋面金属物、高层均压环、各种入户管道、电力线和信息线路外皮的等电位连接、室内各种金属管道、电梯、步行梯、各层等电位箱、电源箱的等电位联结)

3、供电系统及低压配电保护(包括供电方式、电器预留接地、SPD电涌保护器)

4、屏蔽装置(包括各种屏蔽网、屏蔽室)

1.3 防雷设施验收前,建设单位应向气象监督机构提交验收申请报告,并附下列文件:

1、设计说明和防雷设计图纸(1基础防雷平面图、2屋面防雷平面图、3立面图、4四置图、5高层均压环设置图、6防雷施工大样图、7总配电图、8 SPD安装系统图)

2、施工阶段修改防雷设计的修改图纸及说明

3、隐蔽工程的图纸及施工验收记录。

4、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测量记录单。

5、安装避雷器的系统安装图。

1.4 防雷设施验收原则:被检防雷设施应与设计一致并符合技术规范的要求。已装防雷装置所用材料、安装位置、焊接面、整体布局与设计图纸要求相符,如有修改应有修改图纸和说明,其修改部分应达到技术规范的要求。

1.5 防雷系统中所使用的防雷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产品的规格、型号、技术参数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二节建设工程防雷设施技术要求和指标

2.1 基础接地技术要求和指标

基础接地分为人工接地和自然基础接地两种。

2.1.1人工接地装置是指非利用建筑物基础桩地梁,而用角钢、扁钢或专用成品制作件,

人工布设的接地装置。

接地电阻Ri: 按不同防雷类别应分别符合下列指标。

第一类和第二类防雷建筑物:Ri≤10Ω;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Ri≤30Ω。

2.1.2 自然基础接地装置是指利用建筑物钢筋混凝土基础、桩、地梁内钢筋作为接地的装置。

接地装置应做成环形接地

接地体电阻值:自然接地体的接地电阻Ri≤1Ω(综合信息类)或4Ω(普通类);

土壤电阻率:按用接地电阻测试仪测量的实测值。

预留电气接地:地表面上建筑物首层基础距地面0.3m~1.8m之间,用≥Ф12mm镀锌圆钢从接地的柱主筋焊接引出预留电气接地,引出长度>0.2m。

2.2 引下线技术要求和指标

引下线分为明装引下线和暗装引下线(用主筋作引下线)。

2.2.1明装引下线的技术要求和指标:

材料规格:引下线应采用圆钢(优先采用)或扁钢,圆钢其直径不应小于Ф8mm,扁钢截面积不应小于48mm2,其厚度不应小于4mm;并采取防腐措施。烟囱引下线采用圆钢时,直径≥Ф12 mm,采用扁钢时,截面积≥100mm2,厚度≥4mm;消防梯可作为引下线。

安装位置: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独立避雷针的杆塔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少于两根,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或对称布置,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周长小于25米且高度低于40m时可只设一根引下线;在易受机械损坏和人身接触的地方,从地上1.7m处至地下0.3m处,应采取暗敷或改为塑料管防护措施。

断接卡:采用多根引下线时,宜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m至1.8m之间设断接卡。

金属物或电气线路与防雷地不相连时,与引下线之间空气距离:

第一类防雷建筑物:

地上部分:当hx<5Ri时,Sаl≥0.4(Ri+0.1hx);

当hx≥5Ri时,Sаl≥0.1(Ri+hx);

地下部分:Sel≥0.4Ri≥3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

地上部分:当lx<5Ri时,Sа3≥0.3Kc(Ri+0.1lx);

当lx≥5Ri时,Sа3≥0.075Kc(Ri+lx);

地下部分:Se2≥0.3kcRi>2m;

第三类:当1x<5Ri时,Sа3≥0.2Kc(Ri+0.1lx);

当lx≥5Ri时,Sа3≥0.05Kc(Ri+lx);

hx-被保护物高度;lx-引下线计算点距地面长度。

引下线布设间距:第一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12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18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的间距≤25m。

接地电阻:第一、二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值Ri≤10Ω;第三类防雷建筑物每根引下线接地电阻值Ri≤30Ω。

2.2.2 暗装引下线(利用建筑物柱筋作引下线)检测技术要求和指标:

安装位置:引下线沿建筑物四周外墙柱筋布设,第一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12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18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引下线间距≤25m。

短路环:要求作防雷引下线的柱筋,每层至少有一个箍筋与主筋相焊接。

引下线数:每一类防雷建筑物的独立避雷针的杆塔处至少设一根引下线;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少于两根;利用柱主筋数不少于两条;引下线越多,安全度越高。

电气预留接地:检查首层及各层是否按设计要求预留电气接地,要求距地板面约0.3米处,用Ф12 mm镀锌圆钢与用作接地的柱筋焊接引出,引出长度>0.2m。

引下线连接:检查连接质量,柱筋引下线选定对角的两条主筋,从承台、地梁至天面与避雷带连接,单面焊长度≥12d,双面焊长度≥6d,且焊接平滑。

钢筋表面积:利用基础内钢筋网为接地体时,在距地面0.5 m以下,每根引下线所连接的钢筋表面积总和应满足:S≥4.24(1.89)kc2。

断接卡:当采用基础接地时,可不设断接卡,但应在室内外适当地点设若干个连接板,供测量和做等电位连接用。当采用人工接地体时,应在各引下线距地面0.3m以上处设接地体连接板,并有明显标志,如涂红等。

2.3 均压环(防侧击雷)技术要求和指标

当钢筋混凝土结构或钢结构的建筑物很高(第一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30m;第二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45m;第三类防雷建筑物高度h≥60m)时,应装设均压环;当钢筋混凝土建筑物内的钢筋具有贯通性连接(焊接)且上部与接闪器焊接,又与引下线可焊接情况下,横向钢筋可作为均压环。

材料规格:钢筋或圆钢仅为一根时,直径应≥Ф10mm;利用混凝土构件内有箍筋连接的钢筋,其截面积总和不应小于Ф10mm钢筋的截面积。

环与主筋连接:检查有无均压环,有无与用作引下线的柱主筋全部连接。且该高度及以上外墙的栏杆、门、窗及大金属物有无与防雷装置相连。

门、窗与环过渡电阻:检测门、窗与环的电气通路情况,要求其过渡电阻R∽≤0.03Ω。(R∽=均压环与门、窗间电阻值)

与竖直金属管连接:检查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及金属物与环的连接情况,要求可靠焊接,其顶端和底端与防雷装置可靠连接。

环间间距:需安装两个以上均压环时,环间间距不大于12m,一般为6m。

环间连接:与所有引下线、竖直敷设的金属管道、金属门窗等金属件可靠焊接。

敷设方式: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从大于或等于30m起,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所有引下线焊接。第二、三类防雷建筑物从45m、60m起,可利用建筑物本身的钢构架、钢筋体及其它金属,将窗框架、栏杆、表面金属装饰物等较大的金属物连接到建筑物钢构架、钢筋体并进行接地,一般可不设专门接闪器。

2.4 避雷网技术要求和指标

材料规格:采用圆钢,明敷直径D≥Ф8 mm,暗敷直径D≥Ф10 mm。

网格规格:第一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5m×5m或4m×6m;

第二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10m×10m或8m×12m;

第三类防雷建筑物不大于20m×20m或16m×24m。

平屋面的建筑物,当其宽度不大于20米时,可仅沿周边敷设一圈避雷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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