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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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资管理制度范文(3篇)

固资管理制度范文(3篇)

固资管理制度范文以下是一个固资管理制度的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资产投资管理第二条公司对固定资产的投资实行计划、审批、执行、监督和考核的管理制度。

第三条公司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制定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并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实施。

第四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明确项目的立项、研究、评审、审查、批准、实施和验收等程序和责任制。

第五条公司对固定资产的采购、租赁、处置和报废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确保优质、合规的资产投资。

第三章资产领用和使用第六条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领用、调拨、入账、检验、验收、使用和维护等工作。

第七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的领用申请制度,确保资产领用的合理性和适用性。

第八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使用登记制度,对各类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确保资产的使用情况清楚、明确。

第九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的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资产进行检查、保养、维修和更新,确保资产的正常运转和延长使用寿命。

第四章资产盘点和清查第十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盘点制度,对公司所有固定资产进行定期盘点,确保资产的实物与账面相符。

第十一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清查制度,对资产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清查,确保资产的合理使用和防止盗窃等不当行为。

第五章资产处置和报废第十二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处置制度,规定固定资产变卖、报废和转让的程序和条件,确保处置资产的公平、公开。

第十三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报废制度,对经济使用寿命结束或因损坏、无法修复等原因,需要报废的资产进行处理。

第六章监督和考核第十四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监督制度,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防止违规操作和资产损失。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固定资产管理考核制度,对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益和管理绩效进行评估和考核,对不符合要求的进行整改和奖惩。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对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公司所有。

第十七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具体执行细则由公司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制定。

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集团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一、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主要的生产工具和经济载体,对企业的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保证固定资产的有效投资和管理提供了规范化的指导,可以使企业在固定资产投资方面更加科学、有效地组织和管理,提高资产的使用效率和经济效益。

二、目的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的管理,优化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降低固定资产运营成本,确保固定资产的安全,维护集团有限公司的经济利益,制定本制度。

三、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包括固定资产的建设、采购、维修、报废等环节。

四、总则1. 固定资产的投资应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方向和经营计划,确保投资的合理性和经济效益。

2. 固定资产采购应采用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法,选择具有合法资质和良好信誉的供应商进行合理的竞争。

3. 固定资产的建设和采购均应编制可行性报告,经公司领导审议并批准后,方可实施,并严格按照批准文号执行。

4. 固定资产建设和采购,应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做到合法合规。

5. 固定资产应明确归属,并建立健全的台账和档案管理制度,以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和完整性。

6. 固定资产应按照规定进行台账清理和账务处理,及时确定固定资产的净值。

7. 固定资产使用过程中,应按照规定进行设备的保养和维修,保障设备的正常运行。

8.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按照规定程序进行,严格控制报废标准和程序,确保报废的合理性和合规性。

9. 固定资产的报废应编制详细的报废清单,经公司领导或委员会审定后,方可报送相关部门进行审批和处理。

五、具体管理要求1. 固定资产的建设和采购管理(1)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公司领导审议后决定实施。

(2)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性质,确定采购方式,实行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进行采购。

(3)采购活动应符合公司的采购计划和采购管理办法的规定,并以采购合同为依据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一、背景和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指企业为增加生产能力、改善生产条件、扩大经营规模等目的,通过投资购置固定资产的行为。

为了规范和统一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提高投资效益和项目执行的质量,制定本规定。

二、适合范围本规定适合于我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各类项目。

三、项目申报和立项1. 项目申报:各部门、分公司或者项目单位要根据实际需求,编制项目申报书,包括项目名称、建设内容、投资估算、预期效益等,并提供相关的技术、经济、环境评估报告。

2. 项目评审:由公司设立专门的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申报进行评审,并根据项目的重要性和投资规模进行分类审批。

3. 项目立项:经项目评审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由公司领导批准项目立项,并签署立项文件,明确项目的目标、任务、责任人和预算。

四、项目实施和管理1. 项目计划:项目经理根据项目立项文件,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的工期、进度、资源需求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单位通报。

2. 项目组织:项目经理根据项目计划,组织项目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工作任务,并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

3. 项目采购:项目经理根据项目需求,编制采购计划,进行供应商的选择、招标、评审等工作,并确保采购过程的公正、公平和合规。

4. 项目施工:项目经理负责监督和管理项目的施工过程,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并及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和风险。

5. 项目验收:项目完成后,由项目经理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技术、质量和安全要求。

6. 项目资金管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使用,并及时报告项目的资金情况。

7. 项目文档管理:项目经理负责项目文档的归档和管理,包括项目计划、合同、报告等,确保项目信息的完整和可追溯。

五、项目监督和评估1. 项目监督:公司设立项目监督部门,负责对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内容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最大限度地降低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保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重大投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并购、合资、合作、资产购置、长期股权投资等。

三、管理原则1. 合规性原则:所有投资活动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2. 风险控制原则:在投资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评估投资风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3. 经济效益原则:投资项目应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

4. 决策透明原则:投资决策过程应公开透明,接受监督。

四、投资决策程序1. 项目提案:相关部门或管理层提出投资项目建议,并进行初步调研。

2. 可行性分析:财务部门和战略发展部门对项目进行全面的财务和市场可行性分析。

3. 风险评估:风险管理部对投资项目进行风险评估,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

4. 决策审议:投资委员会对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必要时可邀请外部专家参与评审。

5. 最终批准:根据投资委员会的审议结果,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做出最终投资决策。

五、责任与权限1. 投资委员会负责投资项目的评审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2.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负责最终的投资决策和批准。

3. 高级管理层负责执行投资决策,并组织实施投资项目。

4. 财务部门负责投资项目的财务监控和效益分析。

5. 风险管理部负责投资项目的风险监控和管理。

六、监督与考核1. 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进行审计,并向董事会报告。

2. 投资项目的进展情况应定期向股东和相关利益方披露。

3. 对于投资效果不佳的项目,应进行责任追究和整改。

七、附则本制度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实施,由公司管理层负责解释。

如有需要,可根据公司发展和外部环境的变化进行修订。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投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重大投资行为,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防范投资风险,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的重大投资活动。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是指对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投资项目,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一)投资额达到公司上一年度净资产的5%以上或超过5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二)投资额虽然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属于公司主营业务领域,对公司战略发展具有重要影响的项目;(三)涉及公司对外担保、委托理财、股权转让等可能对公司资产、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项目。

第二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四条重大投资项目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决策:(一)项目提出:子公司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市场需求,提出重大投资项目建议,并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

(二)可行性研究: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组织相关部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市场分析、风险评估、投资回报预测等。

(三)审议决策: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可行性研究结论,对重大投资项目进行审议,形成投资决策。

(四)上报审批:公司将投资决策报告报送公司董事会审批。

(五)组织实施:董事会批准后,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组织实施,子公司负责具体执行。

第三章投资风险控制第五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投资风险可控。

(一)风险评估: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风险评估,明确风险因素、风险程度和风险应对措施。

(二)风险预警:投资决策委员会和董事会应密切关注投资项目的风险变化,及时采取预警措施。

(三)风险监控:公司投资发展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监控,确保风险得到有效控制。

第四章投资效益考核第六条公司建立健全投资效益考核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定期考核。

(一)考核内容:包括投资回报率、项目实施进度、风险控制情况等。

(二)考核方式: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对投资项目进行综合评价。

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制度范本

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制度范本

重大投资事项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程序,确保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透明性,有效防范投资风险,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重大投资事项,是指公司一次性投资金额超过人民币五百万元的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重大投资决策行为。

第二章投资决策程序第四条重大投资事项应当经过以下决策程序:(一)由公司总裁或者指定的负责人组织相关部门对投资项目进行初步调研和评估,形成调研报告。

(二)将调研报告提交给公司董事会,由董事会进行审查和讨论,并形成董事会决议。

(三)将董事会决议提交给公司股东大会,由股东大会进行审议和表决,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投资项目。

第五条投资决策应当依据以下原则进行:(一)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二)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规划;(三)充分评估投资项目的风险和收益,确保投资安全性和回报率;(四)遵循决策程序,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规性。

第三章投资项目管理第六条对于已通过投资决策的重大投资项目,公司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团队,负责项目的实施、监控和风险管理。

第七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制定详细的投资项目计划,包括项目目标、实施步骤、时间节点、资源需求等,并报公司总裁审批。

第八条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定期向公司总裁或者指定的负责人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如有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汇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投资风险控制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投资风险评估和控制机制,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第十条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如有风险警示或者异常情况,项目管理团队应当立即启动风险控制措施,并向公司总裁或者指定的负责人报告。

第五章投资信息披露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重大投资事项的信息,包括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投资金额、投资目的、投资期限、预期收益等。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对于涉及股票发行、交易的重大投资事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信息披露。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范本)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项目资金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投资项目的执行,有效监督投资项目执行人员的行为,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对外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的跟踪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及人员的岗位职责(一)投资项目组执行人员负责按照项目执行计划书的规范开展投资项目。

(二)对外投资项目实施后,公司投资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全程跟踪,并对投资效果进行评价。

(三)公司监事会、审计部行使对外投资活动的监督检查权。

第二章投资项目跟踪管理第四条跟踪管理的事项公司投资部对项目的建设进度、资金投入、使用效果、运作情况、收益情况等进行全面的跟踪管理,并定期向总经理和董事会提交书面报告,具体需跟踪管理的事项如下。

(一)投资业务相关人员的设置情况。

重点检查由一人同时担任两项以上不相容职务的现象。

(二)投资授权批准制度的执行情况。

重点检查对外投资业务的授权批准手续,越权审批行为(三)投资计划的合法性。

重点检查非法对外投资的现象。

(四)投资活动的批准文件,合同、协议等相关法律文件的保管情况。

(五)投资项目核算情况。

重点检查原始凭证的真实、合法、准确、完整,会计科目与会计棋牌(六)投资资金使用情况。

重点检查使用资金的用途和预算,使用过程中的现象。

(七)投资资产的保管情况。

重点检查账实不符的现象。

(八)投资处置情况。

重点检查投资处置的批准程序、过程。

第五条投资前的跟踪对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取得投资业务审批权限及审批程序批准后实施,投资部门及其他部门应定期将投资的环境状况、风险和收益状况,以书面的形式上报公司财务部门,随时掌握资金的保值增值情况,股票、基金、债券及期货投资的财务管理按公司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六条投资过程中的跟踪(一)公司审计、财务部门按工作规定进行核查审计,可聘请社会审计机构查阅财务决算资料。

(二)如果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新情况,公司投资部应在此情况出现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汇报,经理应立即会同有关专业人员和职能部门对此情况进行讨论和分析,并报董事会审批。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方案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方案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绩效管理方案(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加强公司项目管理,理顺项目绩效管理流程,明确项目绩效管理流程中各环节的责任,促进项目的顺利有序开展,提升项目整体绩效,保证项目建设高效率、高质量完成,尽快实现经济效益,特制定本方案。

第二条原则1、以服务于项目建设工作为导向项目绩效管理方案中制度、流程、表单的设计,以服务于项目建设工作的有序、高效推进为导向。

2、项目评价以结果为主、阶段为辅项目整体评价以整体结果为主、各阶段评价为辅,项目各阶段评价以阶段性结果为主、各阶段评价为辅。

3、公平、公正、公开项目整体、各阶段的评价结果应公平、公正、公开。

第三条适用范围本方案适用于清苑分公司二车间技术改造项目、清苑分公司蓄电池产业升级项目、年产500万只高性能密封型免维护铅酸蓄电池建设项目等三个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2、项目全过程管理为四阶段:策划与决策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为了保证此项工作的稳妥有序推进,此方案中的项目实施评价阶段暂定为项目的实施阶段和竣工验收阶段。

第二章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第四条项目绩效管理体系由以下部分组成:1、绩效管理依据公司批准下发的项目任务书是绩效管理的依据,其包含项目建设总体目标和项目总体进度计划、费用计划、质量计划。

2、绩效评价周期划分绩效评价周期划分通常依据项目规模以月或以季作为绩效管理的基本单位;3、阶段绩效总结和评价月度以项目团队总结自评为主,季度以外部评价为主。

4、项目总体绩效目标评价以通过整体验收为主要标准。

第三章评价对象和评价内容第五条评价对象项目绩效评价的对象为项目经理或项目负责人。

1、项目经理:以公司正式任命的项目经理为准。

2、项目负责人:以公司正式任命的项目负责人为准。

第六条评价内容项目绩效评价以业绩和能力为导向,主要包括:1、项目整体目标:项目整体目标(交付成果质量达标率、完成时间进度达标率、成本预算费用比率)完成情况;2、项目阶段目标:项目阶段(以季度为评价阶段)目标达成情况;3、项目经理或负责人评价,具体包括:(1)工作业绩评价:项目各阶段中所承担的工作任务的完成情况,主要包括进度完成情况、费用预算执行情况、质量完成情况等。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高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重大固定资产投资的项目。

三、定义1.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指投资金额大于X万元的固定资产项目。

2.项目发起人:指提出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公司内部部门或员工。

3.项目经理:指被委派负责具体项目实施和管理工作的人员。

4.项目评审委员会:指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对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

四、项目立项流程1.项目发起人提出项目建议书,并提交给公司高级管理层。

2.公司高级管理层组织召开项目评审委员会,对项目建议书进行评审。

3.评审结果分为三种情况:通过、择期再评审、不通过。

4.评审通过的项目,由公司高级管理层指定项目经理,并明确项目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

5.评审择期再评审的项目,项目发起人需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建议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再次提交评审。

6.评审不通过的项目,终止立项流程。

五、项目实施与管理1.项目立项后,项目经理负责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人和时间节点。

2.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团队,分配任务并进行跟踪和督导。

3.项目经理负责监督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的达成情况,并及时报告上级。

4.项目经理负责与相关外部合作伙伴进行协调和沟通,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

5.项目经理负责编制项目进展报告,每月向公司高级管理层进行汇报。

六、项目评估和风险控制1.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定期进行评估,对项目目标、范围、时间和预算等进行核实和调整,并报告给公司高级管理层。

2.项目评估应包括项目进度、质量和成本等指标的评估,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修正和调整。

3.项目风险控制措施应根据项目特点和风险程度进行制定和执行,确保项目的稳定和安全。

七、项目验收和总结1.项目完成后,项目经理负责组织项目验收工作,并与相关部门确认项目交付情况。

2.项目验收结果分为三种情况:合格、不合格、待整改。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加强和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确保预期投资目标的实现,特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范围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其中所明确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投资项目,是指在内的等单位进行的基建、技改、技措和更新项目;二、投资项目组织管理及分工第三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定经公司党政联席会通过的投资项目方案和投资计划,包括投资规模、资金预算与来源渠道;第四条公司设主管领导主管投资项目工作,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董事长担任;部是投资项目管理机构,投资项目实施实行业主负责制,以业主为主根据需要成立项目组,项目组组长由各子分公司、民营、合资和股份制企业主要领导担任,具体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第五条投资项目合同签订由公司法人代表签字;第六条部作为投资项目管理机构,其主要职责是:1、负责起草编制投资项目计划;2、组织论证各单位上报的单项投资项目一揽子投资计划,形成统一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同意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通过,公司董事会审批;3、按月季将拟招投标项目计划上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4、根据批准的月季招投标计划,召集评标人员、组织招投标工作,将招投标情况及部意见,书面报公司主管领导,供领导决策参考;5、对所有当月季招投标项目情况汇总,上报公司主管领导;6、根据项目组长提议,负责拟定各项目组成员名单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7、组织落实招投标前期准备工作,组织实施招投标工作;8、负责办理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手续,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9、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检查考核;组织协调整体项目的竣工验收和固定资产转固等工作;10、负责投资项目资料包括:招投标资料、施工、竣工等资料管理工作以及设计、勘测、论证、监理、施工、供应、合同、技术协议、请示报告、批件等资料的归类建档工作;11、负责投资项目结算的审核;12、定期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项目建设的各种统计报表;第七条部门主要职责是:1、负责投资项目资金管理,建立投资项目独立财会核算体系;2、负责办理政府部门批准的扶持资金和银行的贷款等有关手续,用于项目建设,筹集自有资金,确保建设资金落实到位;3、负责完成投资项目资金的融资、贷款和项目实施资金付款工作,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规范;4、负责编制投资项目财务报表;5、配合由各级政府职能部门、银行和集团公司组织的投资项目资金财务审计、检查工作;第八条项目组作为单项工程实施的具体组织者和管理者,对项目实施负责,其主要职责是:1、前期准备阶段:⑴编制项目申请报告,上报部;⑵组织编制已批准项目的实施一揽子计划,包括实现目标、投资内容、资金计划、进度计划和实施方案含组织措施、技术措施、合同措施、安全措施、质量控制、工期保证措施、阶段性资金使用计划等,并明确招投标、议标的具体内容,部审定后由部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和董事会审核、公司主管领导批准;⑶编制并上报开工申请审批报告;详见附件5,开工审批报告由各水暖、电气专业审核;⑷财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资金落实情况的报告;⑸编制需公开招标的各单项投资项目明细、标的、工作范围、招标技术文件含技术要求及参数、质量要求、交货及完工日期等;2、实施阶段:⑴组织完成投资项目实施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召开项目组会议,对实施过程出现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⑵编制投资项目月度、季度、年度进度报表和资金使用情况申请详见附件6,上报部;⑶根据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办理资金支付的申请有关手续;⑷组织完成投资项目的调试、投产,收集、整理投产过程的各种测试数据;⑸汇集、整理投资项目竣工验收资料,组织完成投资项目的单项验收;⑹收集整理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有关资料,编制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报告和财务决算报告;⑺办理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填写竣工验收单详见附件7-1、7-2办理固定资产转固移交手续,填写转固单详见附件8-1、8-2,上报部和部及管理部门备案;⑻在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的一个月内,编制并上报部投资项目总结报告;三、投资项目申请和论证第九条投资项目申请:由项目组针对所承担产品的生产纲领和工艺要求及发展规划向部递交项目建议书;项目建议书包含对产品市场的初步调查、产品定位、生产规模、投资内容、投资规模和要实现的经济指标;第十条项目论证1、项目论证由部负责,部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初步论证,对于重大项目聘请有关专家和设计研究部门共同参与进行论证,形成书面意见报请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后提交公司党政联席会和董事会审核;2、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董事会审议,审议通过后形成决议,经公司法人代表签发批准后,成立项目组进入项目招投标实施阶段;四、项目招投标第十一条投资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由部或专门招投标单位负责组织;第十二条凡符合招标规定投资额在5万元及5万元以上的投资项目,由部组织实施;5万元以下的项目原则上也应采用招投标方式,不能招标时按比质、比价原则进行议标,由部负责组织、项目组签署意见、部部长签字,经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核批审批表见附件3;属于应委托中介机构进行招标的项目由部办理有关手续;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未经招标或比质、比价审批即组织投资项目的实施;第十三条招投标程序1、项目组将投资项目中需进行招标的单项工程明细、标的、工作范围、招标技术文件等资料上报部,部汇总、整理后,部部长审核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2、投资项目招投标前期准备由部负责组织,负责项目招投标文件编制,审查各投标单位的资质情况及上报的各类资料,组织完成投资项目的招标准备工作;3、评标组人员的确定:由公司主管领导确定;4、招投标实施工作由部或专业招投标单位负责组织实施;5、定标:由部部长和项目组长将招标情况及建议汇报公司主管领导,由公司主管领导召集相关人员确定并正式批准,批件由部保存;6、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由部向中标单位签发中标通知单,部向项目组移交招标的有关资料;7、招投标项目的相关资料由部统一管理;8、根据招投标情况请示报告批件,各项目组负责与中标单位起草设备供货、工程施工技术合同,由部审核后按规定办理签订整体合同的后续事宜;五、项目实施第十四条项目投资计划经党政联席会和公司董事会批准后,由公司主管领导与与项目组组长签订投资项目责任任务书附件1;通过层层把关,责任落实到人,以确保投资项目建设、生产纲领和经济效益等目标的实现;第十五条部负责整体项目实施的全过程管理,组织协调各项目组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对工程的进度、质量、安全进行检查督促;对工程建设过程中出现的重大变更进行审核,报项目组组长、公司主管领导决策;第十六条项目组对部负责,具体负责单项投资项目的实施,包括对施工现场、工程进度、施工安全、工程质量、建设工期、不同单位之间的协调等对项目实施全过程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第十七条部和项目组对投资项目实施过程的监督、协调,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的项目例会制;六、资金审批支付第十八条根据公司党政联席会及董事会审定的项目建设方案和投资计划使用资金;1、项目组应根据董事会和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公司主管领导审定的投资项目进度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视项目进展阶段落实并提出合理使用资金申请,资金审批需按规定程序,由部填写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见附件2-1,项目组组长签字,经部部长、财务负责人审核签字、公司主管领导审批;2、部依据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的批示进行投资项目有关款项的支付,资金支付需按规定程序,由部按照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的批示按投资项目付款表附件2-2办理请款手续,项目组组长、部部长签字、财务负责人签批后支付资金;3、凡是资金支付额度达到或超过合同价款的80%时,合同方必须出具全额发票,否则,财务部门有权拒付;4、凡是属于投资项目实施阶段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进入建设成本的各项费用,按财务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七、项目的竣工验收、审计、转固、资料管理第十九条项目竣工验收1、投资项目竣工后,项目组应向部提出竣工验收申请;由部负责组织单项工程的竣工验收;2、各项目组整理、汇总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办理竣工验收手续;并将有关资料报部备案;3、整体项目竣工后,部负责与相关部门协商竣工验收的有关事宜,并牵头组织完成投资项目的总体竣工验收工作;第二十条项目竣工审计1、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根据需要由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对投资项目进行竣工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2、整体项目竣工验收后,根据需要由部组织进行竣工审计;第二十一条固定资产转固项目总体验收结束后,部组织有关部门办理固定资产转固手续完毕;将相关资料移交部及管理部门;第二十二条:资料管理:投资项目所有资料由部资料室统一管理;资料领取:外来资料由部统一接收管理,各项目组从部领取,并办理相关手续;施工资料、竣工验收资料由项目组整理汇总,竣工验收后移交部资料室存档;八考评第二十三条在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项目组应编制投资项目总结报告,上报部;第二十四条项目建成投产半年后,由部组织按照投资项目责任任务书的各项指标进行考评,并依据投资项目考评奖惩办法附件4,对投资项目的工程质量和经济效益目标进行测评,提出奖罚意见,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同意后提交党政联席会批准,对项目工作组及有关人员实施奖罚;九附则第二十五条本规定由部负责解释;第二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公司文件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附件2-1投资项目资金支付审批表金额单位:万元经办人: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部留存备案,第二联为财务支出依据;附件2-2投资项目付款表金额单位:万元经办人: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部留存备案,第二联为财务支出依据;附件3议标项目审批表金额单位:万元经办人:年月日注:本表一式两联,第一联由部留存备案,第二联为项目组留存备案;附件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责任任务书项目名称项目组公司主管领导年月日制根据山西省重点技术改造项目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和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的要求,为确保技术改造项目能够按照批准的改造内容、工期和技术经济指标,按时建成投产,达产、达效,提高技改项目实施的成功率,特签定本责任书;主要内容如下:一、项目概况及改造目标见下表:金额单位:万元二、任务根据项目初步设计、投资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的要求,完成如下项目内容:1、设备包括采购、安装调试、配套实施等;2、建筑工程包括项目报批、施工设计、竣工验收等;3、其他相关人员培训、商检等内容及需要说明的事项三、责任为确保项目按期竣工投产,实现预期的生产纲领和经济效益,各责任单位要明确各自职责,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各方职责如下:1、投资项目组主要职责:严格按照投资计划批准的投资规模、投资内容、资金落实等,组织项目实施;按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规定要求,合理使用资金;制定项目实施阶段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按照确定的合理工期完成项目实施,保证项目按期竣工;按期上报各有关报表;按照项目确定的技术水平,合理安排组织生产,实现预期经济效益;配合完成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2、公司领导主要职责:负责项目前期工作,审批项目资金来源;负责审批项目实施阶段投资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监督检查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过程和项目进度,协调解决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对重大问题进行裁决;负责组织项目整体验收、竣工审计和考核评定;审定项目实际经济效益;本责任书一式三份,双方负责人签字后生效,各责任方要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密切配合,精心组织,确保项目目标的实现;对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项目失误或不能实现目标,要追究有关单位责任;对于目标全部完成的项目,将按照固定资产项目考评奖惩办法的规定,给予奖励;附件4:制造基地建设项目考评奖惩办法一、考评组织及程序:项目建成投产半年内,由部组织有关部门及专业技术人员,按照签定的责任书及有关规定、技术资料标准及项目的实际工作情况,对投资项目进行评价、考核,并将结果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经党政联席会批准后实施奖惩;二、考评奖惩办法1、奖惩依据:项目初步设计、投资计划及项目实施方案等有关文件;项目考评组的考评报告及公司党政联席会研究通过的批示意见;签定的项目责任书;2、奖惩原则:根据奖惩依据,评价、考核结果,以全部完成项目内容目标为前提,视项目投资、工期、达产达效、质量等责任目标完成情况对项目组长及项目组进行一次性奖惩;项目目标未全部达到者,只罚不奖;、投资责任奖惩: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投资额度,项目内容全部达到目标,视项目投资规模,对项目组长和项目组按节余超额投资的2-6%进行奖励处罚,其中对项目组组长的奖励处罚占总奖励处罚金额的30%;、项目工期责任奖惩:项目工期每提前拖后半个月,按项目总投资额的%对项目组组长进行奖励处罚;、达产达效责任奖惩:项目投产后,按期达到达不到设计能力并达产达效,按项目总投资额的%对项目组长进行奖励处罚;没有直接经济效益的项目,按设计能力要求或投产运行效果进行综合考核评价;、安全质量目标处罚:项目工程要求全部合格,优良率达到80%以上,并在建设期间无重大安全事故;若达不到或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对项目组长和项目组按总投资额的%进行处罚;、项目组组长应对项目组成员依据具体承担责任情况,提出奖励处罚意见,经部公司分管领导审核后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后执行;、凡在项目实施和管理中,因人为原因造成投资超支、装备水平下降、工期延误、质量低劣、发生人身设备事故和违法违纪、收受回扣等行为时,对项目组长及项目组成员视情节处罚—2万元,并按党纪国法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处理,给予免职或辞退;三、其他:1、对项目组长实行项目建设质量责任终身追究制度;2、奖励资金在项目建设单位管理费中支出;罚款交到部,纳入投资项目奖励资金统一使用;四、本办法由部负责解释;五、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生效;附件5投资项目开工审批表经办人:年月日说明:空格不够填写,可附表说明;附件6投资项目资金使用申报表经办人:年月日附件7-1内部竣工验收单附件8-1固定资产交接证明书填制日期:年月日字第号附件8-2机器设备固定资产交接证明书填制日期:年月日字第号。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篇: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有限责任公司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一、总则第一条固定资产投资是企业一项重大的经济活动,投资结果的成败,关系到企业的生存和发展。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是用货币表现的以建造或购置形成固定资产(递延资产、无形资产)的资本性投入,包括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以及科研开发项目(不包括单纯或零星购置设备及生产项目××万元以下投资)。

第三条本制度的基本宗旨:按基本建设基本规律,提高固定资产的经济效益;责、权、利相结合,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分工协调,责权明确,自我约束与监督机制相结合;综合管理和专业管理相结合。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企业)。

二、项目申报第五条凡是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集团公司的发展规划、为提高公司产品质量、降低产品消耗、调整产品结构,保证公司长期稳定生产和发展,有利于改善职工生活条件,符合公司科研开发发展方向,有利于提高集团公司经济效益的项目,需公司进行投资(贷款)的均可提出申报。

第六条项目申报应具有符合规范的项目建议书和申请报告,有项目负责人和单位负责人签字。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的责任是对项目建议书和报告中提供的实际情况、工艺技术方案、申报投资、经济评价等负责。

权利是参与该项目有关 1活动,申报该项目成果,获得有关规定的奖励。

三、项目审查第八条预审职责:对申报的项目建议书进行规范性、政策性调查预审。

初审职责:对申请报告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进行报告内容的真实性,所提供的工艺技术方案的可行性,提出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所能达到的水平,以及投资额的水准等进行初步审查,并综合写出初评意见,承担相应的责任。

初审的意见是决定是否开展下一步工作的依据。

评审职责:对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按工艺、设备、仪表、土建、经济等分专业进行技术经济审查,各专业均应提出审查意见,在分专业意见的基础上,写出综合评审意见,并承担各专业责任。

投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投资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投资公司固定资产的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有子公司、分支机构的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规定标准以上的,并在使用过程中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等。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购置、使用、维护、保养、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固定资产的使用和维护,并定期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报告资产使用情况。

第六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财务核算和监督。

第三章购置与验收第七条固定资产购置应遵循以下原则:1.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标准;3. 优先采购国产设备,支持民族品牌;4. 合理选择供应商,确保设备质量。

第八条固定资产购置需经以下程序:1. 需求部门提出购置申请;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分析;3. 公司领导审批;4. 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招标或询价;5. 签订采购合同;6. 验收合格后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第九条固定资产投入使用后,各部门应加强日常管理,确保设备安全、高效运行。

第十条固定资产维护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负责,定期进行保养,确保设备性能良好。

第十一条发生固定资产故障,应及时上报,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维修或更换。

第五章盘点与报废第十二条公司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固定资产盘点,确保资产账实相符。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达到以下条件之一的,应予以报废:1. 因技术落后、性能不满足生产要求;2. 因损坏、老化无法修复;3. 因设备改造或更新换代;4. 因其他原因确需报废的。

第十四条报废固定资产需经以下程序:1. 使用部门提出报废申请;2. 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进行技术鉴定;3. 公司领导审批;4. 办理报废手续,并进行资产处置。

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制度

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制度

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管理,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和工程项目的管理水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会计制度》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与监督,所有涉及公司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项目的员工,均应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固定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土地、房屋、设备、交通工具、电脑及其他相关设备等,重大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新建、改扩建、重大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四条公司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项目的管理应遵循经济合理、科学规划、严格监督、有效利用的原则,确保资产安全、项目质量和企业效益。

第五条公司设立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统筹公司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制定相关规章制度,并对全公司的固定资产及重大工程项目进行审核、验收和监督。

第二章固定资产管理第六条公司固定资产应根据资产类别、用途等设立分类账户,确保固定资产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七条公司固定资产的采购应严格按照采购标准和程序进行,经过评审、审批后方可购置,所有固定资产采购应有相应的采购合同、发票等相关文件。

第八条公司固定资产的领用、使用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不得私自领用、使用固定资产,已领用的固定资产应做好日常维护保养工作。

第九条公司固定资产的盘点应定期进行,确保资产数量与账簿记录一致,如有发现资产遗失、破损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处理。

第十条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应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报废的固定资产需经过评估、审批后方可处理,处置的固定资产应有相应的处置合同、证明等相关文件。

第三章重大工程管理第十一条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应提前进行规划、设计、论证等工作,确保项目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第十二条公司重大工程项目应按照相关法规和标准进行招标、评审、施工等程序,严禁违规行为的发生。

第十三条公司重大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安全生产,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和工程质量。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加强固定资产的投资管理,合理利用和保护固定资产,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投资预算管理1. 投资预算的编制(1)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编制应综合考虑企业发展规划、国家产业政策和市场需求等因素,结合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要求,按照年度进行编制。

(2)投资预算编制应当制定详细的固定资产类别、规模、种类、数量、用途和预计投资额,并明确资金来源和使用计划等内容。

2. 投资预算的审核和批准(1)投资预算的编制由财务部门牵头,各部门按照企业发展规划和业务需求提出固定资产投资计划。

(2)财务部门负责对投资计划进行审核和汇总,提交企业领导层审定。

审定后的投资计划作为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由企业领导层批准。

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1. 投资项目的立项程序(1)企业各部门应当根据企业的经营需求和发展规划,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申请,包括项目名称、概要、预算、实施方案等内容。

(2)立项申请应当按照企业内部规定的程序逐级审批,最终由企业领导层审定。

2. 投资项目的实施管理(1)投资项目实施前,应当编制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投资计划,并确定项目负责人和管理团队。

(2)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当加强项目进度和成本的控制,确保项目按时完成、质量优良。

(3)投资项目管理团队应当做好项目跟踪和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和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3. 投资项目的验收和结算(1)投资项目完成后,应当进行全面的验收,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效果,质量合格。

(2)完成验收后,应当编制项目结算报告,对项目的投资和成效进行评估,最终结算结果应当与投资预算进行比对,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四章固定资产管理1. 固定资产清查管理(1)企业应当建立固定资产档案和台账,对企业所有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和管理。

(2)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对固定资产的数量、价值、使用情况等进行核实和更新。

2. 固定资产使用管理(1)企业应当制定明确的固定资产使用管理制度,规范固定资产的使用权限和流转流程。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1. 引言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是指为规范和管理固定资产投资活动,确保资金有效配置、提高资产使用效益,保护企业财产安全的一套管理规定。

本制度的目的是在企业内部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明确投资决策的程序和职责,确保企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涉及到固定资产投资的部门和人员。

3. 制度内容3.1 固定资产投资的审批程序1. 提出申请相关部门或人员向上级领导提出固定资产投资申请,包括投资金额、项目背景、预期效益等必要信息。

2. 评估分析上级领导要求相关部门或人员进行项目的评估分析,包括市场调研、收益预测、风险分析等。

3. 决策会议由公司领导组织相关人员召开决策会议,对投资项目进行评审和决策。

4. 投资批准获得决策会议批准的投资项目,由公司领导签署批准文件,明确投资金额和投资条件。

3.2 固定资产投资的管理职责1. 投资计划编制负责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计划,包括项目选择、预算编制等。

2. 项目立项管理负责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管理,包括项目可行性研究、合同签订等。

3. 项目执行监督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4. 投资效益评估负责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效益进行评估和分析,并提出改进意见。

3.3 资产管理和维护1. 资产登记和管理建立资产登记制度,及时记录和管理固定资产的基本信息,包括购买日期、购买价格、使用部门等。

2. 资产折旧和清理按照相关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核算,并定期进行资产清理和检查。

3. 资产维护和维修建立固定资产维护和维修制度,保证资产的正常运行和寿命。

3.4 资产报废处理1. 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接收到相关部门或人员的报废申请后,进行初步审核。

2. 审批程序经过资产管理部门初步审核后,报废申请需经过上级领导审批。

3. 资产报废经过上级领导批准后,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处理,包括清理、销毁或出售等。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三)组织编制并上报公司项目投资计划;根据批复下达投资计划,负责对各单位编制、并上报的项目年度投资预算进行审查;(四)负责组成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落实,(五)负责对纳入国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上报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投资效果进行组织评价,并指导、检查、考核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六)负责向上级和地方政府申报有关项目,负责研究投资政策,争取外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负责项目建设中法律事务及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与上级和地方政府对口业务部门的统一联系、协调、沟通;第七条公司本部重点项目,由公司负责管理;各子公司重点项目,公司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4.doc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4.doc

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4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三)组织编制并上报公司项目投资计划;根据批复下达投资计划,负责对各单位编制、并上报的项目年度投资预算进行审查;(四)负责组成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落实,(五)负责对纳入国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上报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投资效果进行组织评价,并指导、检查、考核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六)负责向上级和地方政府申报有关项目,负责研究投资政策,争取外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负责项目建设中法律事务及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与上级和地方政府对口业务部门的统一联系、协调、沟通;第七条公司本部重点项目,由公司负责管理;各子公司重点项目,公司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范文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范文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固定资产投资管理,提高资产利用效率,维护国有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

第三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应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公认的原则,确保资产投资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第四条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工作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固定资产投资的规划、决策、实施、监督等方面的事项。

第六条本单位的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应当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符合相关政策和规定。

第二章固定资产投资规划第七条每年初,本单位应根据业务需要和发展规划,制定固定资产投资规划。

第八条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应包括以下内容:(一)投资的项目名称和数量;(二)投资的资金来源及结构;(三)投资的建设工期和计划;(四)投资的预期收益和效益评估;(五)投资的风险分析和控制措施;(六)其他相关事项。

第九条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第十条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规划,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按照规定进行实施。

第三章固定资产投资决策第十一条各部门提出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应按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定的程序进行决策。

第十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应符合以下原则:(一)项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二)资金的安全和稳定性;(三)风险的可控性和可预见性;(四)效益的最大化和经济合理性;(五)其他相关原则。

第十三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决策应由资产管理部门组织,经过严格的论证和审核,并报领导审批。

第十四条审批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产管理部门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并制定实施方案。

第十五条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一)项目的范围和内容;(二)项目的工期和计划;(三)项目的投资预算和资金计划;(四)项目的风险评估和控制措施;(五)其他相关事项。

第十六条投资项目的实施方案应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审批。

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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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制度模板一、总则1. 目的:为规范固定资产投资行为,提高投资效益,保障公司资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投资活动。

3. 管理原则:固定资产投资应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合法性原则。

二、投资决策1. 投资项目提出:各部门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提出固定资产投资需求。

2. 可行性分析:财务部门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财务分析,评估投资回报率和风险。

3. 决策审批:投资项目需经公司管理层审批,重大投资项目还需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预算管理1. 投资预算:财务部门根据审批通过的投资项目编制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

2. 预算调整: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四、采购与合同管理1. 采购计划:根据投资预算制定采购计划,并进行市场调研。

2. 招标投标:对达到一定金额的固定资产采购应实行公开招标。

3. 合同签订: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技术规格、价格、交付时间等条款。

五、资产管理1. 资产登记:固定资产购置后,应及时进行登记,建立资产卡片。

2. 资产使用:固定资产应由专人负责管理,确保合理使用和维护。

3. 资产折旧:按照国家相关财务制度规定,对固定资产进行折旧。

六、监督检查1. 定期检查: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检查,确保项目按计划执行。

2. 异常处理: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损失扩大。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对本制度的修改和补充,应经公司管理层审议通过。

请注意,这只是一个模板,具体内容需要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在实施前,应进行详细的财务和法律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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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精品文档下载【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落实管理责任,提高投资效率和投资收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能力,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本部、控股子公司的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均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重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需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公司和各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通过各种筹资方式,以货币资金、实物资产以及无形资产等形式所进行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即为建造、购买或更新经营性和非经营性建(构)筑物、仪器、设备、运输工具等所进行的项目投资。

以上所称项目不包括正常生产经营中的技改、安改、更新、零购、零星土建、技术创新等项目和科研项目(生产经营中自行决策项目的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第四条公司按照制度规范、决策科学、风险防范机制健全、管理责任落实到位的原则,对公司(包括各子公司)的项目规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和后评价实行全过程管理。

公司项目建设均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符合国家节能、环保及其他产业政策,符合集团和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二)有利于提高公司整体资源效率和优化产业结构,民品项目投资收益率不低于同行业的平均收益率;(三)突出核心业务,提高核心竞争能力,技术先进可靠;(四)项目投资规模与实际能力相适应;(五)符合公司有关管理规定以及项目投资决策程序。

第二章项目管理体制第五条公司设立项目管理委员会,负责对项目投资、项目申报、建设进度等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审议。

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有关决策建议草案。

第六条企业管理部是项目管理的职能部门,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建立公司项目管理体系和各项规章制度,并组织落实;(二)配合参与项目的竣工验收、后评价等工作;(三)组织编制并上报公司项目投资计划;根据批复下达投资计划,负责对各单位编制、并上报的项目年度投资预算进行审查;(四)负责组成公司各部门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过程的监督、检查,督促项目实施单位完成整改,并对整改情况和整改效果进行落实,(五)负责对纳入国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工作,对年度固定资产投资预算的编制、上报情况、投资计划执行情况和投资效果进行组织评价,并指导、检查、考核公司项目建设管理情况;(六)负责向上级和地方政府申报有关项目,负责研究投资政策,争取外部项目建设资金支持,负责项目建设中法律事务及风险评估工作,负责与上级和地方政府对口业务部门的统一联系、协调、沟通;第七条公司本部重点项目,由公司负责管理;各子公司重点项目,公司采用分级管理的方式进行管理。

公司按照集团的要求,承担管理责任,并履行对各子公司的管理职责;各子公司按照公司要求,承担直接管理责任,并履行对本单位项目的管理职责。

项目建设实施单位(以下简称各单位)应建立项目管理机构,配置技术及管理人员,建立健全的项目管理制度,制订工作程序和工作流程。

各单位在编制项目管理制度时,应认真学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集团及公司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制度应包括项目管理的组织机构及职责、各项工作的内部控制程序和工作流程等内容。

各单位应将项目管理制度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

第八条各子公司负责本单位项目的论证、筹资、实施、经营、偿债和取得收益,按照本单位决策程序进行内部决策,并履行以下管理职责:(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及公司有关项目管理规定,制定本单位项目管理制度,规范投资决策程序;(二)根据公司中长期发展规划纲要,编制本单位5年期经营发展规划建议草案,提出本单位投资发展方向、投资发展目标和项目规划建议;(三)负责提出本单位项目决策意见,并按照本单位内部决策程序执行公司的决定;(四)在得到公司的授权后,负责投资项目的实施,并承担项目二级法人责任;(五)负责对本单位所投资项目的管理,保证投资安全和取得投资收益。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按照公司有关规定和本单位章程确立项目投资决策机构,负责本单位项目投资的各项决策。

子公司董事会应为本单位项目投资决策机构。

第十条各单位项目投资和项目年度投资预算,应当履行内部决策程序,需经子公司项目投资决策机构审议并提出决策意见。

第十一条各单位投资项目均应当进行可行性论证。

除公司已经确定的战略性投资以外,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资项目,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咨询单位进行可行性研究,并由本单位法律顾问参与决策和进行相关法律咨询。

第三章项目预算与投资计划第十二条公司对项目年度投资实行预算管理,各单位的年度投资预算必须严格按照经批准的预算执行。

第十三条公司企业管理部组织各单位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并下达经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根据经公司下达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编制年度项目实施计划,并报公司企业管理部备案,作为项目建设、考核的主要依据。

各单位在编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和年度项目实施计划时,应根据项目可研批复的建设周期和项目特点合理安排并及时修正,对于涉及投资规模、主要进度节点、招投标方案等重大事项调整的,应当及时报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负责上报至上级主管部门。

第四章项目前期管理第十五条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制和报批(一)公司本部项目建议书由公司科技质量部组织各单位编制或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项目建议书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各子公司可自行编制或委托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编制。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标选定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根据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三)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内容应按照经过批复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进行必要的补充、完善和修改,但涉及到以下变更内容的,应重新按决策程序组织报请批准。

1、调整项目建设目标或建设纲领;2、增加投资规模及外汇使用额度;3、除面积丈量原因外,增加项目购地面积;4、调增、调减设备,或改变设备使用功能、降低设备的性能指标;5、调增、调减新建或改造建筑面积(实际测量面积与图纸计算面积之间的误差在国家规定的合理误差范围内的除外),或改变主要单体建筑的用途。

6、改变项目建设地址或者涉及安全重大事项;7、改变投资者、投资比例及投资方式。

(四)本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公司科技质量部组织审查,并按照评审意见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补充和完善。

(五)公司在收到子公司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正式申请文件(已履行投资决策程序)后,公司科技质量部组织初审,在初审的基础上决定是否退回或退回修改。

(五)经审查通过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按照公司投资决策程序进行审批。

(六)公司科技质量部负责上报通过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各单位配合上级完成所需的评估、评审等工作。

第十六条项目前期工作已完成并符合有关开工条件的,由各单位向公司提出开工和年度投资申请,经审批列入年度计划的方可开工建设。

第五章项目实施管理第十七条初步设计的编制和报批(一)初步设计由各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标选定有资格的设计、咨询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的内容和深度应达到国家有关规定的要求。

(二)公司各项目实施单位负责上报项目初步设计,组织各单位配合上级完成所需的评审等工作,并及时将批复文件转发各单位。

第十八条除由公司直接管理的项目,其他项目由各单位负责实施阶段的管理工作。

第十九条各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项目法人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成并履行职责。

第二十条各单位项目安全管理按“谁主管,谁负责”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认真落实项目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及监理单位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批准的初步设计或可研报告组织项目实施,若需要进行方案调整,应按照程序及时报公司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委托或通过招标方式选定有资格的设计单位,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进行施工图设计。

若需要进行方案调整,应按照程序及时报公司企业管理部,由企业管理部向初步设计审批部门申请批准。

第二十三条项目实施过程中有关经济活动必须由各单位与有关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规定签订合同,并严格履行。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按照可研批复的招标方案及集团招投标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机电设备及仪器的采购、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单位的确定。

第二十五条建筑安装工程必须实行工程监理制,各单位通过委托或招标方式选定由资格的单位承担工程监理。

第二十六条公司对重点项目实行稽查制度。

适时对项目实施进行检查、监督,加强项目管理;项目法人对项目的实施进行自我监控,同时接受集团等有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并按照有关要求及时上报项目进展情况等信息。

第六章项目资金管理第二十七条项目资金中使用中央财政预算内资金或其它国拨资金的,由公司按照年度计划向上级提出拨款申请,待资金到位后向各单位拨付。

使用自筹资金的,各单位应按照投资计划的要求,积极筹措、及时到位。

第二十八条各单位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基本建设项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基本建设项目财务管理的有关规定,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制度,按照规定设置独立的财务管理机构或指定专人负责项目的财务工作,并按规定报送项目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第二十九条项目资金管理严格按照公司下发的《建设项目财务管理及会计核算办法》执行。

第三十条项目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有关项目审计的规定接受审计机关的审计,包括项目过程、竣工决算、项目的重大变化(如概算调整、项目法人的变更等),如有必要,公司也可安排进行内部审计。

第三十一条公司将对各单位的资金使用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对截留、挤占、挪用资金的单位,有权停拨、缓拨资金并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第七章招投标管理第三十二条项目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与工程建设有关的设备、材料等物资采购,在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的招标方案中明确应当招标的,以及达到下列规模标准之一的,均应进行招标。

(一)土建、安装等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含2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二)设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单项合同或单台(套)估算价在100万元(含100万元)人民币或10万美元以上的;(三)勘察、设计、监理等服务项目,单项合同估算价在50万元(含5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四)单项合同或单台设备估算价低于本条(一)、(二)款标准,但项目中同类物项合同估算价之和达到上述标准;(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对于项目的前期咨询研究、工程勘察与设计、全过程施工监理的服务采购;成套设备、非标设备的货物采购,必须在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中以邀请方式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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