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长垣县涉以租代征数百亩地倒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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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长政〔2018〕10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长政〔2018〕10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打赢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长政〔2018〕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土壤是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保护好土壤环境事关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事关生态文明和美丽长垣建设。

当前,全县土壤环境质量状态总体良好,但部分地区土壤中个别因子超标,农业面源污染问题日益显现,关闭搬迁企业用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加大,土壤污染问题已成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之一。

为加强土壤污染管控与修复,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尽快夯实土壤环境保护基础,完成省下达的土壤污染防治目标任务,现就打赢我县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耕地保护和建设用地中污染地块治理为重点,全面落实国务院《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河南省清洁土壤行动计划》和《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7〕142号)的各项任务,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强化土壤污染的管控和修复,着力解决突出土壤环境问题,促进土壤资源永续利用,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进一步发展。

二、基本原则(一)预防为主、保护优先。

针对我县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状况良好的现状,优先保护好未污染土壤,采取严格保护措施预防其受到污染;强化污染源头预防,严控污染土壤增量,管好未污染土壤存量,确保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52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52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实施方案的通知长政办〔2018〕52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长垣县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19日长垣县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实施方案为进一步加快推进全县农业产业扶贫上水平、求实效,充分发挥农业产业发展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中的支撑作用,依据《河南省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豫办〔2016〕27号)、《新乡市产业扶持脱贫实施方案》(新办〔2016〕39号)、《新乡市支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脱贫实施方案》(新脱指〔2017〕35号)、《做好支持贫困户种植优质强筋小麦脱贫工作的补充通知》(新脱指办〔2017〕10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针对全县2016年以来未脱贫以及脱贫不脱政策的贫困户,特制定2018年至2019年关于打好农业产业扶贫硬仗的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通过有序引导土地流转、支持带贫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鼓励贫困户自主创业等措施,大力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植(含林果、苗木花卉等)、畜禽规模养殖等项目,带动我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致富。

二、扶持政策(一)支持贫困户土地流转奖补1.奖补对象:流转土地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耕种的建档立卡贫困户。

2.奖补标准:(1)对流出土地给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涉农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养大户)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由县财政给予每年每亩200元的奖补。

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反面典型案例

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反面典型案例

土地征收是指政府依法对农村集体土地进行征用,目的是为了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推动农村产业升级,改善农村生活环境。

然而,在实际的土地征收过程中,由于一些原因,一些反面典型案例也在不同程度上出现。

下面我们将对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反面典型案例进行讨论和分析。

1. 滥用权力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政府官员或与地方政府合作的开发商滥用职权,采取强制手段强行征收土地,甚至对农民进行恐吓威逼,导致一些农民在不愿意的情况下失去了土地。

滥用权力导致了土地征收程序的不合法、不公正,对农民合法权益造成了严重损害,也损害了政府在民众心目中的形象,加剧了社会矛盾和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2. 补偿不合理在一些地方,土地征收政府在对农民的土地进行补偿时,采取的是低于市场价的方式,这就导致了农民在失去土地后,无法得到合理的经济补偿,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水平。

另外,在一些地方政府对土地征收补偿的政策执行不到位,导致了补偿金的拖欠和不公正分配,严重影响了农民的利益,增加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3. 无偿占地在一些地区,一些开发商或政府部门为了推进某些项目,对农民的土地进行了无偿占用,这种做法导致了农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严重侵害。

无偿占地的现象在一些地区普遍存在,造成了农民利益受损,也加深了农民对政府和开发商的不信任,导致了社会的不稳定。

4. 农民安置问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没有合理安置征地农民,导致了一些农民失去了土地后无法维持正常的生活,造成了一些社会安定问题。

农民安置问题的存在加深了农村和城市之间的差距,加剧了社会矛盾,同时也对政府形象造成了损害。

5. 法律裁决难题在土地征收过程中,一些农民对政府的土地征收行为提出异议,要求进行法律裁决,然而由于一些原因,使得法律裁决难以得到公正、合理的结果。

法律裁决难题的存在造成了对土地征收程序的合法性存疑,加剧了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存在。

土地征收过程中出现的反面典型案例主要包括滥用权力、补偿不合理、无偿占地、农民安置问题和法律裁决难题等。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长垣探索”

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长垣探索”

六月的中原大地,正值麦收季节。

金黄的麦田里,不停奔波的收割机,贪婪地将整片整片的麦子“收入囊中”。

望着饱满的麦粒,农户们高兴得合不拢嘴,浑身上下都洋溢着收获的兴奋和喜悦。

王喜和今年62岁,家住长垣县常村镇大后村。

对他来说,今年除了麦收,还有更让人高兴的事儿。

前不久,经村组协商同意,他将家里的2亩地拿出来“入股”,通过调整入市让企业使用,1亩地每年能得到4700元的分红。

“入股的2亩地,除去村集体的收益,每年不管旱涝都能得到两三千元。

家里剩下的6亩地,一年少说也能打1万多斤粮食,那就是1万多元。

一年下来,光地里的收入,就有近2万元。

”王喜和掰着手指头,高兴地给记者算着账。

王喜和得到的分红,得益于长垣县正在实施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

自2015年2月被确定为全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33个试点地区以来,长垣县的改革之路已悄然走过了3个年头。

其间,在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在国土资源部、国家土地督察济南局和省国土资源厅的指导下,长垣县先行先试,稳妥推进,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 “试验田”上播下良种、精耕细作,已结出了诸多可复制、能推广、利修法的改革“硕果”。

按照中央统一部署,长垣县承担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两大试点工作。

截至目前,该县共有21宗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面积20.73公顷,成交总额为3789.9万元,农村集体收益3312.2万元,政府收取调节金477.68万元,为入市试点提供了全域化样本;推进征地试点地块19宗57.33公顷,在缩小征地范围、规范征地程序、完善合理补偿和多元保障等方面作了积极探索。

特别关注文l本刊记者 刘鹏飞 图l长垣县国土资源局提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长垣探索”长垣为改革出台的一系列配套文件改革之初,长垣县就十分重视制度建设和政策设计。

先后出台的21个政策性文件,内容涵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两大试点工作,从入市地块界定、出让方式、工作流程、征地程序、风险评估等方面都做了详细规定,为长垣的改革指明了“路径”。

长垣县土地流转现状及发展对策

长垣县土地流转现状及发展对策

长垣县土地流转现状及发展对策摘要长垣县土地流转走在新乡市前列,通过分析长垣县土地流转现状及发展经验,找出制约其土地流转的因素,并提出能促进长垣县及其他地区土地流转的发展对策。

关键词土地流转;现状;发展对策;河南长垣长垣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东临黄河,县域面积1 051 km2,耕地5.73万hm2,人口84万人,辖10镇4乡4个办事处、1个省级产业集聚区、600个行政村,是国家卫生县城、全国文明县城,2011年被确定为河南省10个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试点之一。

近年来,随着长垣县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农村改革的深化,农村人口逐步向城镇转移,农村劳动力外出务工人数逐渐增多,农村土地已呈现出经营粗放、低效运作的趋势,甚至出现了抛荒现象。

针对这种情况,长垣县按照“自愿、依法、有偿”的原则,采取“政府引导、法人投资、企业经营、产业化开发”的模式,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加快流转,推动了农业结构调整,促进了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1 长垣县土地流转现状1.1 农村土地流转基本情况长垣县辖18个乡(镇),农村土地流转面积为1.7万hm2,占全县耕地总面积的29.7%。

其中,转包2 173.33 hm2,租赁1.42万hm2,互换106.67 hm2,代耕代种260.00 hm2。

涉及农户4.86万户,占农户总数的27%。

涉农企业流转土地约占全县流转面积的80%。

其中,宏力高科技农业有限公司866.67 hm2,亿隆高效农林开发有限公司646.67 hm2,新乡市长远实业集团公司733.33 hm2,河南豫牛乳业有限公司400 hm2,长垣县富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结合王家潭生态公园开发承租133.33 hm2用于苗木绿化,河南富田畜牧养殖有限公司养殖及银杏种植达66.67 hm2,河南省果林有限公司用于冬枣种植73.33 hm2。

租期在20~25年,租金除长远集团租赁恼里镇200.00 hm2按每年6 000元/ hm2(因为滩区地质差)外,其他都按每年7.5 t/hm2小麦的市场价格算。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问题与对策——以河南省长垣县为例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中的问题与对策——以河南省长垣县为例

摘要:本文通过对长垣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的研究,发现存在所有权主体虚位、运行机制不健全、权益分配不合理以及农民保障等问题,并提出了制定完善的法律法规、创新分配制度、建立长效的农民权益保护机制、做好合理的城乡规划等建议。

关键词: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长垣县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的人地矛盾越来越突出,主要表现为地价上涨,城市土地供应不足。

与此同时,由于政策原因,一些农村却存在着大量闲置、未有效开发的建设用地。

如何突破法律障碍,有效的利用这些土地变得十分重要。

为此,国家开始进行33个地区的试点工作,为集体建设用地的入市找到途径。

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试点地区有15个,基本上都已经成功进行了土地入市工作。

本文以河南省长恒县为例,通过对长恒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情况的分析,总结出相关问题,并提出了改进建议。

1长垣县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现状1.1入市数量不断增加。

从2016年8月19日,长垣县成功出让第一宗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开始,截至目前长垣县一共出让地块22宗,还有11宗208亩土地正在走入市程序,预计将很快上市。

征地方面,已完成首批19宗860亩征地地块试验,为后期入市打下了基础,预计未来土地入市数量还会不断增加。

1.2土地用途多为工业用地。

已出让的22宗地块中,工业用地有14块,占总交易量的63%;商业用地7块,占总交易量的31%;商住混合用地1块。

另外,使用期限也有相应的规定:住宅用地为70年,工业用地为50年,商业用地为40年。

所有的地块做到用途可管可控,按照一定的规划进行建设,在建设标准上,需要达到一定的建筑密度、容积率、绿化率、建筑高度。

工业用地投资强度不低于233万元/亩,产出效益不低于350万元/亩。

建设项目在开工之前还要进行环保评估,并且禁止用来经营重污染企业。

1.3出让方式多样。

在出让的22宗土地中,有9宗地块为协议出让,占总交易量的40.9%,7宗地块为挂牌出让,占总交易量的31.8%,5宗地块为协议租赁,占总交易量的22.7%,1宗土地为协议作价出资,占总交易量的4.5%。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9〕10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9〕10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9〕10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长垣县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办法》已经县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月25日长垣县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建立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保障社会公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关于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4〕7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按照统筹推进长垣县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的总体要求,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增加农村集体成员的财产性收入;处理好分配与积累的关系,确保分配水平的可持续性;强化监管措施,发挥内部体制机制作用,推进民主管理和制度建设。

第三条在确保农民和农民集体收益均有增加的基础上,实现区片内、用途和类型的三平衡。

即:同一区片内,土地征收后不论用作何种用途,被征地农民获得的土地增值收益相等;区片内部入市后不论是何种用途,通过收取调节金保证农民收益大致相等;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和土地征收农民所获得的收益大致相等。

尽量缩小区域之间农民集体收益差异。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长垣县行政区域内的乡、村、组三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由县财政、国土和社保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第二章分配平衡第五条建立以农民利益为核心的土地征收增值收益分配机制,让被征地农民和农民集体充分分享土地征收增值收益。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8〕45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8〕45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的通知长政办〔2018〕45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长垣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5日长垣县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中发〔2017〕4号)和《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耕地保护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2号)的文件精神,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最严格的节约用地制度,守住耕地保护红线,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建立健全县级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度,切实加强全县耕地保护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对县政府依据《长垣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本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负责,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行政正职为第一责任人,每年签订年度耕地保护责任书。

第三条国土部门下达的全县行政区域内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进行分解,确定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责任目标。

第四条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遵循客观公正,突出重点、奖惩并重的原则,年度自查、期中抽查和期末考核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综合评价方法,结果采用评分制,满分为100分(考核检查基本评价指标见附表),并根据实际情况需要适时进行调整完善。

第五条考核采取自查、抽查与核查相结合的方式。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6.16•【字号】长政办〔2018〕46号•【施行日期】2018.0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本医疗保险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长政办〔2018〕4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长垣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已经县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6月16日长垣县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实施方案(试行)为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发展,妥善解决城镇化进程中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问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土资源厅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意见的通知》(豫政办〔2014〕1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统筹推进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总体要求,通过对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给予补贴,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补偿机制,促进被征地农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和土地增值收益,保障其长远生计。

(二)基本原则。

1.先保后征。

先落实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后实施征地。

2.谁征地谁保障。

由征地政府足额安排补贴资金,个人按照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规定缴费,权利与义务相对应,保障水平与经济发展相适应。

3.制度统一。

在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框架内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问题,不改变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现有规定。

4.可持续、能转移。

被征地农民的基本养老保险补贴,能够按照现有政策随着养老保险关系实现转移接续和制度衔接。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长政办〔2018〕81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长政办〔2018〕81号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长垣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的通知长政办〔2018〕81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长垣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已经县政府第2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10月22日长垣县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若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明晰集体土地产权关系,全力推进我县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加强农村产权制度建设,保护不动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6号)、《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2016〕第63号)、《中共河南省委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豫发〔2018〕1号)、《河南省农村房屋不动产登记权籍调查技术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宅基地制度改革国家试点的相关制度,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范围:全县除滩区迁建的搬迁村、列入整村拆迁改造范围的村庄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村庄,申请办理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适用于本规定。

农村集体入市土地不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分为集中登记和日常登记两个阶段。

集中登记是指由政府为主导,国土部门具体承担,统一开展房地一体权籍调查,实施不动产登记;日常登记是在完成集中登记基础上,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开展日常登记业务。

第二章集中登记第四条集中登记由县国土资源局负责组织实施,实行边测量、边发证的工作方法。

宅基地“三权分置”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长垣县试点的调查

宅基地“三权分置”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长垣县试点的调查

村乡科技XIANGCUN KEJI8XIANGCUN KEJI 2019年2月(上)宅基地“三权分置”影响因素分析——基于长垣县试点的调查乔亚楠尹玉翠张琪(河南工业大学经济贸易学院,河南郑州450000)[摘要]做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工作是破解“三农”问题的关键。

2018年,全国33个土地改革试点新增宅基地改革任务,进行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探索。

河南省长垣县被确定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以来,始终坚持大胆创新、稳中求进的改革方针,为中部地区提供了诸多可借鉴的经验成果,对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具有积极意义。

为此,本文针对当地改革推行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收集数据并进行因子分析,深度探察中部平原区宅基地改革的阻力因素,探讨提供宅基地流转新思路及政策改良新方案。

[关键词]宅基地;三权分置;土地改革;乡村振兴[中图分类号]F321.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7909(2019)04-08-3经济体制的深化改革以及城乡结构的不断调整,使农村宅基地问题日渐突出。

宅基地规划利用不合理、一户多宅现象频出,同时闲置严重、产权纠纷多、旧村改造难度大等难题都亟待解决。

如何合理有效地推进宅基地改革,激发宅基地使用更大价值为民生谋福利已成为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当务之急[1]。

1宅基地“三权分置”概述土地问题是“三农”问题的核心。

在宅基地改革的探索过程中,涌现出不少新方法。

宅基地作为集体建设用地是不能参与入市的。

但是,“三权分置”模式的探索将更有可能实现宅基地以租赁住房的形式入市,其核心就在于使用权的放活,但改革仍坚持基本底线——集体所有性质不变[2]。

通过宅基地“三权分置”可以明晰土地权属关系,依法建设使用宅基地,使集体、个人的利益都得到有效保障。

同时,土地资源的整合和统一规划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体制转型,加快农业现代化转型速度。

资源的高效配置不仅提高了土地产出率,而且提高了劳动生产率,进一步加快了农业产业融合发展,推动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的实施[3]。

长垣拆迁工作总结汇报

长垣拆迁工作总结汇报

长垣拆迁工作总结汇报尊敬的领导、各位同事:大家好!我是长垣拆迁工作组的一员,非常荣幸能够在这里向大家汇报我们所做的拆迁工作。

经过几个月来的努力,我们圆满完成了拆迁任务,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接下来我将对我们的工作进行总结汇报。

一、任务完成情况本次拆迁任务是针对长垣市中心区域的城中村进行的,总共涉及到约2000户居民和200家企业的拆迁工作。

通过我们的努力,拆迁任务已经全部完成,实现了“零容忍、零犹豫、零拖延”的目标。

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与居民和企业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协商出了合理的拆迁补偿方案,确保了大家的利益得到妥善安置。

二、拆迁方案的制定在拆迁工作开展之前,我们组织了一系列的调研和评估工作,对城中村的现状进行了详细的了解。

在制定拆迁方案时,我们充分考虑了居民的心理和利益,确保他们能够在拆迁后有一个更好的居住环境。

同时,我们也与相关部门进行了充分的协商和沟通,确保拆迁过程的合法合规。

三、拆迁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在拆迁过程中,我们也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问题。

首先,由于拆迁任务较为庞大,我们在人力和物力上存在一定的短缺,工作进展受到了一些限制。

其次,部分居民对拆迁方案有所异议,导致了谈判和协商的困难。

最后,拆迁过程中,有一些企业存在违规建设和违规拆迁的情况,给我们的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扰。

四、成果和反思经过我们的努力,拆迁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首先,所有居民和企业的拆迁工作已经完成,确保了他们的权益得到了保障。

其次,拆迁过程中我们进行了妥善安置,为居民提供了更好的居住环境。

最后,我们坚持依法办事,确保了整个拆迁过程的合法合规。

在这个过程中,我们也深刻反思了我们的问题和不足之处。

首先,我们需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和沟通,提高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其次,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对居民和企业的沟通和协商,更好地解决他们的问题和需求。

最后,我们需要加强对拆迁工作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自身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总之,长垣拆迁工作是一项重要的工作,也是一项复杂的工作。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垣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垣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垣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12.18•【字号】豫政土〔2011〕1197号•【施行日期】2011.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乡建设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长垣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征收土地的批复豫政土〔2011〕1197号长垣县人民政府:《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长垣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增减挂钩征收土地的请示》(长政文〔2011〕154号)收悉。

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同意长垣县征收蒲西办事处等4个办事处(镇)孙小张村等12个村集体耕地29.1210公顷、其他农用地0.2171公顷,共计29.3381公顷(其中耕地29.1210公顷),作为你县2011年度第一批城乡挂钩试点项目建新区用地。

同意你县国土资源局拟订的征收土地方案。

二、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力措施,提高已补充29.1210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县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做好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工作,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单位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

征地补偿安置不到位,社会保障资金和措施不落实的不得使用土地。

四、你县国土资源部门要对征收土地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并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落实情况报省国土资源厅。

五、你县要严格按照国家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规定用途和供地方式、节约集约用地标准进行供地,并将供地情况经你县国土资源部门报省国土资源厅备案。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八日附件。

长垣县亦工亦农问题共18页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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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魏庄镇大付寨村62岁的傅连喜老人说, 他1973年退伍回乡后是村民兵营副营长,带 头响应县里号召来到煤矿工作。结果煤矿破产 回来后,自己不仅一身伤病,而且也没有土地。 媳妇整天嘟囔他:“地没地,钱没钱,白养你 了!”
• 傅连喜说,去年9月县里给他转了城镇户 口,可转了还不如不转呢!为啥?到现在还没 有入上城镇养老保险。
就像吃家常便饭,他们经常累得头晕眼花,腰酸腿痛。
结果有十几人命丧黄泉,有数十人因公致残,很多人积
劳成疾。

1982年3月,煤矿因资源枯竭破产。企业破产
后,他们就失去了工作,返回家乡,回家之后才知道,
早在1978年农村已经实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耕地
已经分田到户,村里已经没有剩余土地分给这些返乡人
员。

2009年10月,一同返乡的煤矿工人推选赵德玉、
滑连之、郑洪选、王俊杰、王庆海等5人代表大家向县
领导集中反映情况。为此,他们曾多次到国家信访局、 省信访局、县委、县政府上访。

2019年3月份,长垣县政府县长武胜军接待了他
们,并承诺解决他们的养老问题。在县委、县政府的重
视下,经过县农业局与乡政府调查落实,1974年到长
煤矿倒闭无奈返乡
• 记者走访一些曾在长垣县煤矿工作的老人了解到,19 69年长垣县委响应党中央大办“五小”企业的号召, 在鹤壁市建立了性质为城镇企业的长垣县煤矿。197 4年7月左右,县里从当时的各个人民公社抽调了26 0名精壮青年到煤矿当采煤工人。

据介绍,当时不仅井下安全生产条件恶劣,而且每
天要工作10个小时左右。为了完成生产任务,加班加点
• “我们都反映快30年了,去年县政府和有 关部门刚把我们确认为城镇户籍,可是不知道 为啥,却又参加不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 险了?”

关于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调研报告

关于建立农村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的调研报告□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党委书记、局长 王志勇投入资金65亿元;累计建成社区住宅278万平方米,入住农户28000户;累计腾退、拆除农村宅基地(含村内、村边空闲地、旧砖瓦窑厂、旧工厂)10500亩,其中复垦9000余亩。

二、工作开展情况1.坚持高起点规划和高标准建设,引导群众拆除腾退旧宅。

在社区规划方面,突出长垣文化特色、历史底蕴,聘请专业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了103个新农村社区详细建设规划,设计了颇具地方文化特色的民居方案,各社区可自行选择建筑模式和建设方式;在社区建设方面,每个社区的水、电、路、暖、绿化均按城市社置换土地收益基金,统筹用于城镇开发建设。

其余85%的节余用地指标可置换到城区或产业集聚区,统筹用于城镇开发和建设。

采取以上措施,既有力缓解了用地矛盾和压力,又有效解决了城镇开发建设的用地难题。

4.坚持群众利益至上,探索多种宅基地拆除腾退方式。

始终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妥善解决宅基地退出农户的切实利益和长远生计问题,确保其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主要分为三种退出方式:一是空心村或村周边地拆除复垦,主要对已批划为宅基地、部分地块已建房或有其他构筑物的土地进行整治复垦。

拆旧前,拟拆迁群众与乡镇政府或村委会计投入3.8亿元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乡镇累计投入引导资金3.8亿元,用于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补助农户建房等。

二是实行土地收益反哺政策。

通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对拆旧复垦节余用地指标产生的土地出让收益,统筹用于社区基础设施建设、群众建房补助。

三是实行项目资金打捆使用政策。

整合各类支农、惠农资金打捆使用,共整合各类涉农资金6.5亿元,农村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236万元集中投向社区建设,提高了资金的聚合使用效益。

四是实行多渠道融资政策。

组建长垣县新农村建设投资公司融资2.6亿元,协调银行为农户建房贷款2000万元。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批而未用土地加快供应相关问题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批而未用土地加快供应相关问题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批而未用土地加快供应相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垣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30•【字号】长政办〔2018〕44号•【施行日期】2018.05.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批而未用土地加快供应相关问题的通知长政办〔2018〕4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我县2007年—2017年农转征项目用地共获省政府批复27109.34亩,经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监测监管系统供地18779.42亩,剩余8329.93亩系统显示未供。

其中2007年—2012年农转征12940.20亩,已供11013.24亩,供地率85.11%;2013年—2017年农转征14169.15亩,已供7766.17亩,供地率54.81%。

按照省政府要求,我县2007年—2012年农转征用地6月底供地率要达到90%以上,需再供632.77亩;9月底达到95%,需再供647亩;12月底达到100%,需再供647亩。

2013年—2017年农转征用地6月底供地率要达到60%以上,需再供735.38亩;9月底达到70%以上,需再供1416.91亩以上;至12月底要达到75%,再供708.46亩。

至年底共需供应土地4787.52亩。

针对上述供地要求,有关推进措施和要求通知如下:一、责任分工和时限要求(一)各乡(镇)、街道办事处1.负责做好未征地块的土地征收工作。

对2012年(含)前批准征收的,6月10日前完成应征收总面积的70%以上,6月25日前完成85%以上,6月底前全部完成;对2012年后批准征收的,6月10日前完成应征收总面积的30%以上,6月底前达到50%以上,7月底前达到70%以上,8月底前全部完成。

(国土局配合责任科室:征地事务所)2.负责对已建项目应办理挂牌手续的用地人做好思想工作,提前准备好资金,确保及时摘牌。

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垣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垣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垣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长垣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8.07.16•【字号】长政文〔2018〕247号•【施行日期】2018.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扶贫、救灾、慈善正文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垣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长政文〔2018〕247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有关部门:《长垣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县政府第23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垣县人民政府2018年7月16日长垣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使用管理办法(试行)根据《新乡市脱贫攻坚工作指挥部关于开展“百企帮百村五个一”活动广泛开展社会组织参与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新脱指〔2018〕11号)文件精神,动员社会力量履行社会责任,为我县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参与扶贫开发,奉献爱心,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对象(一)政府支持;(二)全县民营企业及企业家;(三)各行业协会、商会会员单位、民间社会团体组织成员单位;(四)社会各界爱心人士。

二、捐赠原则实行广泛动员,坚持自觉自愿原则。

三、捐赠资金接收单位长垣县扶贫开发办公室(以下简称“扶贫办”)为全县扶贫捐赠资金接收单位,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组织成员单位和爱心人士捐赠资金,统一通过银行汇缴,汇缴资金凭证由捐赠单位(爱心人士)统一交县扶贫办,企业捐赠由县扶贫办协调县慈善总会接受,由县慈善总会开据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享受国家税收优惠政策。

四、捐赠资金的使用和监督捐赠资金使用,主要用于全县贫困村或贫困任务较重的行政村公共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贫困户(含享受政策的脱贫户)生产生活条件改善、教育扶贫、健康扶贫及扶贫项目资金周转等。

定向捐赠的原则上应当按照帮扶单位或者捐助者的意愿使用,及时向帮扶单位或者捐助者反馈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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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长垣县涉以租代征数百亩地倒手赚百倍差价-;今年6月,河南省长垣县部分小微企业主和农民向中国青年报反映,该县以综合整治铸造锻打行业为名,在芦岗乡规划建设再制造产业园区,强行租用农民耕地,并强卖土地给企业,强制全县铸造锻打企业搬迁。

中国青年报记者近日多次前往长垣县调查采访,发现作为该县重点项目的再制造产业园数百亩土地涉嫌以租代征,当地政府从农民手里以每亩每年1300元左右的价格租用土地,倒手就以每亩11.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企业。

长垣县国土资源局近日已下发责令停止国土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但建设仍在进行中。

如果不搬迁,就强令拆除长垣县政府在没有国家批文的情况下,以借用土地指标的形式,在黄河滩区划出400亩耕地,要求全县铸造锻打企业从7月31日到10月31日,无条件搬迁进去,土地以每亩11.8万元的价格强卖给企业,而这400亩耕地,是政府以租赁的方式从当地百姓手里强行征用的。

老百姓也是怨声载道,敢怒不敢言。

长垣县一些铸造锻打企业主向本报反映情况时这样写道。

长垣县位于河南省东北部,属新乡市,有中国起重机械之乡等美誉。

起重机械制造业也带动了铸造锻打等相关配套产业的迅猛发展。

目前,长垣县已发展了铸造锻打企业160多家,不少人抓住机会发家致富,改变了命运。

今年以来,长垣县称根据省有关文件精神和《河南省铸造行业准入条件》的有关规定,决定对全县辖区内铸造和锻打行业进行综合整治。

该县为此还成立了长垣县整合提升铸造锻打行业工作领导小组,下发了一系列红头文件。

让铸造锻打企业主不安的是,长垣县对铸造锻打企业的整合提升,最基本的要求是企业必须搬迁到县里规划建设的再制造产业园,否则必须停产。

6月6日晚上,魏庄镇政府办公室工作人员打电话通知我,让第二天上午8点半到县政府综合楼开会,关于铸造锻打企业搬迁的事。

某锻打企业负责人王强回忆说,第二天参加会议的大概有80人,出席的还有县领导,芦岗乡政府也有领导参加。

会上念了三个文件,阐述了铸造锻打行业的缺陷和不足,还有落后和环保问题。

王强说,但会议谈的主要是卖地,说每亩优惠到11.8万元。

县长在会上说,芦岗再制造产业园区用地按照国家标准是每亩16.8万元,现在优惠下调到最低每亩11.8万元。

锻打企业主张军告诉记者,如果不搬迁,就强令拆除,如果搬到外县他就不管了。

记者在长垣县人民政府网站上查阅到,该网6月7日发布的《我县召开整合提升铸造锻打行业工作会议》写道:会上,县长武胜军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和乡(镇、办事处)要利用好再制造产业园这个产业发展载体,严格落实行业准入政策,鼓励企业重组,积极探索行业整合提升的新途径和新办法,更好地实现行业整合,形成规模效益,提高市场竞争力,推动我县铸造锻打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

我们正常经营的企业为啥非得搬迁呢?也不影响城市规划,目前都在政府划定的工业区内。

一锻打企业负责人高杰说,我们现在的厂子离县城10多公里,新建的再制造产业园也是离县城10多公里啊!记者了解到,目前该县的铸造锻打企业均分布在各个乡镇,多数离县城10公里左右,较近的也有5公里。

政府完全可以就地改造啊!政府应该指导,可以淘汰旧工艺、旧设备。

王强说,其实企业为了生存也会主动改造。

7月下旬,张军等七八个企业主一起去找县委组织部长张秀田反映情况,张部长说影响总体规划,本届政府有超前的眼光。

交钱买地就可以暂时继续在原址生产为了做好铸造锻打企业的整合提升,长垣县今年先后出台了多个文件,其中长政文〔2012〕227号文件《长垣县人民政府关于关停县域内违法铸造锻打企业的通知》有这样几条规定没有在再制造产业园选址建厂、证照不齐全、不缴税,产能低、停产或半停产的铸造锻打企业,2012年7月31日前一律依法予以关停。

证照不齐全的铸造锻打企业,2012年7月31日前在再制造产业园选址建厂的,其原厂及其所兼并企业可暂时生产,但2012年10月31日前原厂及其所兼并企业依法予以关停。

证照齐全的铸造锻打企业,已在再制造产业园选址建厂的,其原厂可暂时生产,再制造产业园形成产能后,依法对原厂予以关停;没有在再制造产业园选址建厂的,一旦再制造产业园产能达到全县制造装备业的发展需求,依法予以关停。

对2012年7月31日后进驻再制造产业园的县域内企业不再享受再制造产业园的相关优惠政策。

河南长垣县涉以租代征数百亩地倒手赚百倍差价-韩庙村村支书王相田8月21日告诉记者,再制造产业园占用该村土地300来亩,一组150来亩,二组80来亩,三组40来亩。

租地都是20年,签有合同,合同都交给乡政府了,还要公证呢!王相田说,合同从去年年底春节前就开始签了,过了年签的多,3月才全部签完合同。

一式三份合同都在芦岗乡政府押着呢!对于记者提出的村民没见更没签合同的质疑,王相田说:租谁的地谁签,村干部一律不准代签,合同村民都摁指印了。

但记者在该村调查时,询问了一组和二组的10多个村民,他们都表示没见过合同,更没签合同。

就今年才开始,哪一季都得给钱。

王相田说,钱都打卡上了,一家一卡,粮食直补折。

王相田的妻子表示,他们家一共六七亩地,占了4亩多地,剩下的地打粮食还够吃。

她说,占地后有村民剩下几分地,有的剩1亩地,有的剩二三亩地,多少都剩了点儿地。

王相田说,有的农民不愿意种地,还说叫俺的地换给你们吧!相比三青观村,韩庙村的农民还算是幸运的,毕竟他们的地被租用后已经拿到了租金。

而三青观村的农民,去年收秋后土地被占用,到现在撂荒在那,却一分钱的租金还没拿到。

三青观村前任村支书许文志告诉记者,签完合同才能给钱,现在合同还没签完。

对于是否都让村民亲自签合同的提问,三青观村支两委宋秘书坦陈,有的村民都不认字,没法亲自签合同,因此合同都是由村干部代签。

但合同都让村民自己摁手印。

在三青观村支两委办公室,记者查阅了几十份已签名的合同,发现许多合同的笔迹都相似,村民签字日期均为2012年6月30日,证实了宋秘书所说由村干部代签的说法。

企业主担心跟着政府犯法王强告诉记者,据他了解,已经有20家左右的企业缴纳或者预交了买地款,而且都是锻打企业。

有知情人告诉记者,伟业建筑的王胜伟交了90多万元买了7亩多地,南浦的支现雨、李相勤预交了40万元买10亩地,社鑫机械的王雪昌预交8万元,王景良预交10万元等。

已有14个厂下了地基,都是钢结构的。

王强说,除了卖地,园区还卖厂房车间,有的人在建厂房,从中牟利。

反正钱交上了,不买厂房也得买,否则土地预交款就没了。

高杰说。

有人愿意交钱买地,但多数企业主却是顾虑重重,担心跟着政府犯法。

国家对土地的保护力度越来越大,对违法占地惩处越来越严厉,县乡政府将租地变为卖地,在土地使用指标没有到位的情况下,对卖给企业新厂址的土地证也只是口头承诺,在土地买卖的条件不成熟的情况下,企业怎么能不担心违法占地的变故?到时候,企业该如何自处?王强忧心忡忡地说。

高杰也说:政府租地再卖,没有批文,还说会给土地证,这不是政府违法让企业也跟着违法吗?记者见到了某锻打企业主缴纳买地款的收款收据,上面写着:今收到人民币几十万元,摘由: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择地款,单位盖章为芦岗乡再制造产业园建设管理办公室,经收人签字为杨洁,盖章为夏鹏远印。

记者多方了解,证实杨洁为芦岗乡会计,夏鹏远为芦岗乡人民政府乡长。

乡长承认确实没有批文2012年9月4日上午,在芦岗乡政府会议室,乡长夏鹏远接受了中国青年报记者的采访。

夏鹏远告诉记者,从去年9月收秋后开始租用土地,当时是为了发展晚秋黄梨种植,由江河农业公司出面承租,共租用三青观、东河集和韩庙三村土地1600亩,是作为高效农业种植来发展的。

结果一整年任何东西没种,原因是去年遭遇50年一遇的内涝,县农业结构调整任务很紧一直到11月底水都没下去。

夏鹏远说,到今年元月,县里有个政策,想整合提升小铸造小冶炼行业。

夏鹏远分析说,铸造锻打行业都分布在村庄里,污染、扰民,产能不高,产品质量也不是很好。

乡里得到消息后,传统的农业乡刚好可以提升配套,对经济发展也是大转折。

夏鹏远说,从1月开始规划,乡里想搞一个再制造产业园,由郑州的一个设计公司做的规划,目的是承接起重机配套的上游产品。

规划是960亩,一期实施200亩,选址在离村庄六七百米比较空旷的地方。

我年也没过,跑了几天选址。

夏鹏远告诉记者。

夏鹏远说,选址确定以后出现两个矛盾,一是与江河农业公司的矛盾,二是用地性质矛盾,不是工业用地。

书记乡长一起与农业公司老总谈,让地;第二是做土地调整规划,挂钩规划,实现占补平衡。

夏鹏远说。

河南长垣县涉以租代征数百亩地倒手赚百倍差价-现在省政府常务会议还没下批文,在没有下批文前,赔青苗损失。

夏鹏远坦陈,县里的态度是,干事可以,在土地方面绝不可以违规,不可以违规建设。

乡里已经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确实没有批文,有侥幸心理,觉得批文该下了,抢先一步。

夏鹏远告诉记者,昨天县国土局下达了处罚通知书,要求停止建设等待批文。

夏鹏远也承认:工业用地咋能租?一直在等批文,协议一直没形成,批文没下来,租地显然不行。

村支书说有4家不同意租地的。

对于具体租地亩数的提问,夏鹏远答复记者:刚开始说400亩,先报了200亩,下半年报第二批200亩,总体规划分好几年实施。

夏鹏远告诉记者,县政府资产会上定的是每亩11.8万元,评估地价,全县正常工业用地价每亩16.8万元,县里为了扶持这个产业,才优惠到这个价格。

记者提出查看与江河农业公司的租地合同、乡政府与村民的租地协议和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的处罚通知书等,夏鹏远安排人查找,但终因各种理由,记者直到下午下班也没有从芦岗乡政府拿到需要查看的文本资料。

夏鹏远表示,针对现状接下来将采取几条措施:一是接受县国土局监察大队的处罚,立即停建;二是对群众的补偿,9月15日以前全部到位,弥补损失;三是对敲诈企业欺压群众的行为,如果有,由综治办和司法部门介入,全面妥善处理。

国土资源局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但施工仍继续8月21日,记者以买地企业主的身份询问长垣县国土资源局某科室工作人员,再制造产业园是否能办下来土地合法手续时,这位工作人员称:再制造产业园是县里的重点项目,听领导的意思,领导让办,就能办下来证。

在长垣县国土资源局审批科,记者询问再制造产业园区的用地是否有合法手续,该科室工作人员称:上周三已上报省国土资源厅审批了,材料刚报走。

几经周折,记者在该局规划科终于见到了一个表格:长垣县2012第三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建新区用地项目。

这份材料显示,长垣县国土资源局8月中旬刚刚上报河南省国土资源厅审批的有韩庙村和东河集村的3块地,没有三青观村的土地。

这批上报的城乡增减挂钩项目用地共计11.9883公顷,换算一下,还不到180亩地。

8月21日下午,记者到长垣县国土资源局监察大队反映情况。

队长李蒲军称没有接到群众反映芦岗再制造产业园区违法用地的举报,没有立案,也没有派人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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