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团员管理制度内容
团员管理制度内容第一条为了加强组织团员的管理,提高团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章》的规定,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员管理制度适用于团员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员是共产主义青年团最基本的组织成员,有义务维护团的荣誉和利益,听从团的组织和领导。
第四条团员应当遵守团的章程和制度,服从团的决定,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第五条团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团员自治、团小组管理、团支部管理、团委领导的原则。
第六条团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证团员享有平等的权利。
第七条团员管理应当坚持严格规范、严格管理和严格考核的原则,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保证团员的质量。
第二章团员的条件和权利第八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青年,可以成为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一)年满十四周岁以上党的灵魂主管部门和共青团铁杆支持者的带动下本着共产党的新时代组建青年团支部。
(二)年满十四周岁并在学生中组建本团支部。
主要对象为以公办文盲为主而并在未来十年学习和创新的经费补给费。
(三)热爱本国战友会群众凝聚核心价值观主张体现为好的青少年和少年宫少年儿童(四)工人、农民、学生和士兵等劳动者、劳动模范和向马克思列宁主义事业报效的人,年满十四周岁和其他在中山的光阴先进分子(五)其他符合入团条件的人为其他帮派统管或人类社会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的青年。
第九条团员有下列权利:(一)参加团的民主管理,有权参加团员大会和团员小组会议,有权选举和受选举。
(二)参加团的活动,有权参加各种形式的活动,展示个人才华。
(三)享有教育和培训的机会,有权参加团的培训和学习活动。
(四)享有团的组织关怀,有权得到团组织的关注和帮助。
(五)享有团的服务,有权享受团提供的服务。
第十条团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维护团的荣誉和利益,保护团的形象。
(二)遵守团的章程和制度,服从团的决定,执行团的任务。
(三)积极参加团的活动,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
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加强大学团员队伍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制度遵循团的宗旨和原则,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保障大学团员权益,弘扬青年正气,加强团员队伍建设。
第三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核心地位,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大学团员成长,坚持以德育为根本,以明确学习、实践、帮扶等具体任务。
第四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应当根据大学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定期进行评估和调整,确保教育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教育体系第五条大学团员教育工作体现分类指导,分级负责的原则,按照学生年级和不同类别设置团员教育课程,实行全员参与的方式,保障团员全面发展。
第六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分为入团教育、团章教育、志愿者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等多个方面,具体实施由学校有关部门负责。
第七条大学团员教育工作应当注重实践能力的培养,鼓励学生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志愿服务以及创新创业项目,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八条大学团员领导班子应当发挥带头作用,严格要求自己的学习和发展,不断提升领导水平和管理能力,确保教育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章工作机制第九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工作机制,包括人员配置、教育资金、专职辅导员等配备,确保教育工作顺利推进。
第十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考核机制,对各项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推动工作的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信息统计机制,及时收集各种教育信息,分析研究学生需求,为工作提供依据。
第十二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宣传机制,增强青年团员的凝聚力和向心力,营造积极向上的教育氛围。
第四章具体措施第十三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教育体系,制定教育计划、课程设置、素质培养等方面的具体措施,保障团员教育质量。
第十四条大学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质量评估机制,评估各类教育工作的效果,及时调整教育方针和政策,提高团员教育的实效性。
团员管理制度团章
团员管理制度团章第一条团员管理制度团章是为了规范团员行为,加强团队凝聚力和团队管理而制定的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员管理制度团章适用于团队所有团员,包括入团申请人员和已入团团员。
第三条团员管理制度团章的内容包括入团条件、入团程序、出团程序、团费管理、团员权利和义务等。
第四条团员管理制度团章的解释权归团队办公室所有。
第二章入团条件第五条申请加入团队的人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团队精神;2. 年龄在18-35岁之间;3.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4. 愿意服从团队的管理和安排。
第六条申请加入团队的人员需填写入团申请表,经团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方可加入团队。
第七条入团申请人员需进行入团宣誓,并正式成为团员。
第三章入团程序第八条入团申请人员经团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需向团队缴纳入团费用,并领取团队的团员证。
第九条入团申请人员须参加团队组织的入团仪式,并接受团队的规章制度教育。
第四章出团程序第十条团员如有不遵守团队规章制度或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经团队办公室决定,可被开除出团。
第五章团费管理第十一条团员需按时交纳团费,团费用途由团队办公室统一管理和使用。
第十二条团队将定期公布团队财务状况及团费使用情况,接受团员监督。
第六章团员权利和义务第十三条团员有权参与团队活动,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享受团队的各项福利待遇。
第十四条团员有义务遵守团队的规章制度,保护团队的合法权益,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第十五条团员有义务积极配合团队成员,共同完成团队任务和目标。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团员管理制度团章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须经团队办公室批准。
第十七条对于本团章未尽事宜,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需经团队办公室批准。
团员管理制度团章如上,特此制定,希望各位团员共同遵守,共同努力,共同发展,为团队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班级团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
班级团员管理规章制度内容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班级团员的行为,促进班级团结和进步,加强班级团队建设,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特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全体班级团员,包括团支部委员会成员、班干部和普通团员。
第三条班级团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团章规定,维护班级团队的形象和声誉。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经班级团支部审议通过后生效,遵守本规章制度是每个班级团员的责任和义务。
第五条班级团员应当积极参与班级团队活动,服从团支部的领导和安排,为班级团队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第二章班级团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六条班级团员有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包括言论自由、参与集体讨论决策的权利等。
第七条班级团员应当有团结协作的精神,积极参加团队活动,不得利用团队资源谋取私利。
第八条班干部应当带头执行团章规定,模范遵守班级团员管理规章制度,维护班级团队的正常秩序。
第九条班级团员有发表意见和建议的权利,可以通过适当的渠道向团支部提出本人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条班级团员应当维护班级团队的形象和声誉,不得有损班级团队的利益和利益。
第三章班级团员的行为规范第十一条班级团员在集体活动中应当遵守纪律,服从管理,不得有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班级团员在个人行为中应当遵守公序良俗,不得从事违法活动和有损团队形象的行为。
第十三条班级团员应当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学校的管理规定和纪律。
第十四条班级团员应当遵守团章规定,不得有有危害团队利益和团队形象的行为。
第十五条班级团员在与他人沟通交流时,应当尊重对方,保持礼貌,不得有侵犯他人权益的行为。
第四章班级团员的奖惩制度第十六条对于表现突出的班级团员,团支部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包括表彰奖章、发放奖金等。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班级团员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团支部可以给予相应的惩罚,包括批评教育、警告、纪律处分等。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反班级团员管理规章制度的行为,团支部有权进行严肃处理,包括取消班级团员资格、通报学校等。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
从严治团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素质,确保团组织作用的发挥,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从严治团工作制度是指团组织对团员进行严格管理、严格教育、严格监督、严格纪律,以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条从严治团工作制度适用于全国各级共青团组织及其团员。
二、团员管理第四条团员管理要坚持原则,公平公正,注重实效。
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档案,实行团员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团员信息。
第五条团员加入团组织必须具备政治觉悟高、道德品质好、学习能力较强、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等条件。
团组织要严格团员发展程序,做好团员的选拔工作。
第六条团组织要定期对团员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觉悟、组织观念、纪律意识、学习成绩、社会实践等方面。
对考核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督促其改进;对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的团员,团组织应予以除名。
三、团员教育第七条团员教育要注重政治理论教育、团组织知识教育、道德品质教育、专业知识教育等方面。
团组织要定期组织团员学习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不断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
第八条团组织要积极开展团组织活动,通过组织生活会、主题团日、社会实践等形式,丰富团员的业余生活,提高团员的组织观念。
第九条团组织要加强团员的道德品质教育,培养团员具有良好的道德情操和行为习惯。
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团员道德品质评议活动,对优秀团员进行表彰,对不良行为进行批评教育。
四、团员监督第十条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监督制度,加强对团员的监督。
团员要自觉接受团组织的监督,如实向团组织报告个人情况,积极参加团组织活动。
第十一条团组织要定期开展团员民主评议活动,广泛听取团员意见,加强对团员的监督。
对团员的不良行为,团组织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违反纪律的团员,团组织应予以除名。
五、团员纪律第十二条团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团组织纪律,自觉维护团组织的声誉和形象。
学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1. 前言本文档旨在规范学校团员的教育管理制度,以提升团员的思想素质和综合能力,培养他们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接班人。
2. 教育目标通过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达到以下目标:- 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意识;- 强化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 培养团员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培养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服务意识;3. 管理机构学校团委是负责学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主要机构,具体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制定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组织和实施团员教育活动;- 监督团员的研究和行为;- 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和支持。
4. 教育内容和形式团员教育内容应根据团员的年龄段、意愿和需求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包括但不限于:- 政治理论研究:加强团员的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政治素质;- 组织纪律教育:加强对团员组织纪律和团章程的教育,增强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 实践锻炼:组织团员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实践经验和能力;- 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团员的心理健康,提供相应的心理辅导和支持。
教育形式可以采取讲座、讨论会、实地考察等多种形式,灵活多样以适应团员的需求。
5. 教育评估和奖惩针对团员的教育效果,学校团委将进行定期评估,根据团员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
奖励措施可以包括表彰、奖金等,处罚措施可以包括警告、降级等,具体实施细则另行制定。
6. 教育资源支持学校将提供必要的教育资源支持团员教育,包括但不限于:- 教育经费的保障;- 教育设施的建设和改善;- 教育师资的培养和培训。
7. 后记本制度将不断完善和优化,以适应学校团员教育的需求和发展。
学校团委将密切关注团员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升教育管理水平,为团员成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和保障。
学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学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为加强对学校团员的教育管理,维护学校团员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学校团员的行为,完善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团员的全面发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全体学校各级各类团组织的成员和团员工作人员。
第三条教育目标学校团员教育的目标是:培养团员爱国、励志、创新、和谐的精神风貌,提高其思想道德素质、自我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增强其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促进其健康成长与全面发展。
第二章内容第四条教育方式以培训、讲座、座谈等形式进行团员教育,组织开展体育、文化、社会实践等团员活动,并定期开展团员理论及时评选活动。
第五条教育内容1. 团章、团规、团徽、团旗等基本知识;2. 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精神;3. 民主、法治、科学、文明的意识;4. 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基本常识;5. 思维能力、创新意识、沟通技巧、团队协作等能力的培养;6. 社会实践、志愿服务、文化艺术、科技创新等方面的技能和兴趣培养。
第六条评选奖项评选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优秀团队等奖项,鼓励和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团组织的建设和活动。
第三章责任第七条团组织各级团组织负责组织开展团员教育和活动,并做好记录工作。
第八条团员学校团员应当配合团组织做好团员教育和活动工作,认真参加各项团员教育和团队活动。
第九条团员工作人员团员工作人员应当认真负责地执行本制度,并做好团员教育和活动工作的组织与记录。
第四章管理第十条监督学校团委对团员教育和活动工作进行监督,对不符合要求的团员进行教育和整改。
第十一条纪律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学校团员,应当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处分,或者给予相应的教育和整改。
第十二条审核本制度的解释权和修订权归学校团委所有。
对于本制度所涉及的问题,学校团委有权审核并做出最终解释。
学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即日起实施。
制度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归学校团委所有。
团员的教育管理制度
团员的教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员教育管理,提高团员们的思想政治素质,推动团组织的发展,特制定本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团员,各级团组织负责执行。
第三条团员教育管理制度遵循团章、团规定、团纪律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依法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针对性强,注重培养团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注重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第五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坚持全员参与的原则,各级团组织要为团员的学习、培训、交流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机会。
第六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注重激励激励机制的建立,鼓励团员们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活动。
第七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注重与其他党派、团体和社会组织的交流合作,加强团员的综合素质培养。
第八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中要注重宣传和普及团章、团规定、团纪律,增强团员的组织纪律观念。
第九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加强对团员的政治思想教育,营造良好的团组织氛围。
第十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积极推动团员的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团员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二章团员入团教育第十一条团员入团教育是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基础性工作,要求各级团组织重点关注入团团员的思想教育。
第十二条团员入团教育要以团章、团规定、团纪律为基础,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团员的入团宣誓、入团誓词、团组织构成等内容的培训。
第十三条团员入团教育要注重团员的团性观念培养,引导团员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和组织观念。
第十四条团员入团教育要加强对团员的党的知识教育,增强团员的党性观念和对共产主义事业的认同。
第十五条团员入团教育要注重培养团员的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引导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和志愿服务。
第十六条团员入团教育要注重对团员的纪律教育,建立团员的纪律观念和自觉遵守团规定、团纪律的意识。
第十七条团员入团教育要注重对团员的思想教育,引导团员正确对待自身发展和团组织发展的关系。
第十八条团员入团教育要注重对团员的团干部能力培养,推动团员的成长和团组织的发展。
中学团员的管理制度
中学团员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团员的管理,规范团员的行为,培养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思想,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中学团员管理制度适用于中学的团员、团干和团支部,遵守团员管理制度是每位团员的基本义务。
第三条中学团员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团结、奉献、进步。
第四条中学团员管理制度遵循党的团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学校的正常秩序,为学生创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第五条中学团员管理工作由学校团委会具体负责,学校团委会下设各团支部,每个团支部设立团干部,团干部是团员管理的具体责任人。
第六条中学团员管理制度的遵守由学校团委会、团支部和团干部共同监督,对违反本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学校规定予以处理。
第七条中学团员管理制度的修订须经学校团委会审议通过,并报校领导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章团员的条件和权利第八条中学团员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有团结、奉献、进取的精神风貌;(三)品学兼优,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第九条中学团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与学校团员活动,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二)提出对学校和团委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三)享有团员证,参与团员活动和团的照料。
第三章团员的义务和责任第十条中学团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和责任:(一)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爱护学校财产;(二)维护学校团结稳定,并积极参与团员活动;(三)关心集体荣誉,团结同学,不争斗,不打架;(四)遵守团务纪律,听从团干部的管理和安排;(五)参加团组织的集中教育和考核。
第四章团干部的选举和管理第十一条中学团干部的产生应当有择优选取原则,经过学校团委会统一安排。
第十二条团支部应当定期举行团干部选举会议,依法选举产生团支部各级团干部。
第十三条团干部在任期内应当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团员管理制度,维护学校团员的合法权益;(二)组织团员活动,提升团员思想素质,增强团队凝聚力;(三)及时上报学校团委会工作情况,接受学校的监督和考核。
团员管理制度 规章
团员管理制度规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员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激发团员们的工作热情和创造力,制定本团员管理制度。
第二条团员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入团团员,包括团支书、团委委员、团员和青年团员。
第三条团员应当遵守团章、团纪、团规,恪守团员义务,发扬团员精神,维护团的形象。
第四条团员应当认真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积极参加团组织的各项活动,身体力行地践行团员的职责。
第五条团员因私下行为影响团组织形象,损害团组织利益或违反团章、团纪、团规,应当接受团组织的批评和教育,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团员选拔第六条团员的选拔应当符合《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选拔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
第七条团员的选拔应当建立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选拔机制,选拔标准应当合理明确,选拔过程应当公示,选拔结果应当公开。
第八条团员的选拔主要由团支部负责组织实施,选拔程序应当经过团支部会议讨论通过。
第九条团员的选拔应当经过团组织的审核,并报上级团组织备案。
第十条完成团员选拔任务的团支部应当向上级团组织提交相关材料,如答卷、评议表、入党志愿书等。
第三章团员教育第十一条团员教育是团组织工作的重要内容,是团员成长和成才的基础。
第十二条团员教育应当注重团员思想政治引导和道德品质培养,注重团员的理论学习和实践锻炼。
第十三条团员教育应当结合团员的实际需求和团组织的工作任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如讲座、研讨会、读书会、实践活动等。
第十四条团员教育应当着重培养团员的组织观念、责任意识和团队精神,激发团员的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
第十五条团员教育应当倡导团员互助互学,促进团员之间的团结友爱和合作共赢。
第四章团员考核第十六条团员考核是评价团员工作表现和团组织建设成效的重要手段。
第十七条团员考核应当建立科学、客观、公正的考核机制,考核标准应当合理明确,考核程序应当公开透明。
第十八条团员考核主要由团支部负责组织实施,考核结果应当经过团支部会议讨论通过。
第十九条团员考核应当注重团员的工作业绩、党性修养和团队协作能力,注重团员的整体素质和综合表现。
团员管理制度 团章
团员管理制度团章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团员管理工作,促进团组织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团章制度,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团员管理工作,涉及团员的组织、管理、权利、义务和保障等相关事宜。
第三条团员应当按照本制度规定的要求,恪尽团员义务,积极履行团员权利,维护团的团结统一。
第四条团员管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团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团员的全面成长。
第二章团员资格第五条申请入团的个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必要的政治素质,热爱祖国,愿意为祖国的繁荣富强而努力奋斗;(二)遵守团章和团的其他有关规定,自愿入团,并接受团的教育管理;(三)具有一定的组织和组织能力;(四)在本单位内,从事思想政治和业务工作两年以上,并有一定的成绩;(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第六条团员应当在取得团员资格之日起三个月内,向原单位团委提出申请,由原单位团委审核通过后,报所在地区团委备案。
第七条团员因各种原因出现资格不符情况,原则上由原单位团委会议讨论通过,经所在地区团委审批后,作出相应处理。
第八条团员如因违反团章规定,被原单位团委会议开除团籍或被所在地区团委撤消团员资格者,可自原则处分之日起,一年内不得重新申请入团。
第九条团员如因毁谤、诽谤、赌博、盗窃等行为被国家机关给予治安处罚或者被判刑罚者,从刑满或者治安处罚期间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不得重新申请入团。
第十条团员需要延长研究生毕业学习时间,或者因其他特殊原因暂时离开学校一年以上者,须向原单位团委报告,经所在地区团委批准,可以保留团员资格,期满后,返校即可继续恢复团员资格。
第三章团员权益第十一条团员享有下列权益:(一)参加团的教育和培训;(二)参加团的组织生活和活动;(三)在规定的条件下,享有团的各项奖励和表彰;(四)能够接受团章和团的有关规定的教育和管理;(五)提出批评和建议,并接受团组织的教育和规劝;(六)参加团的讨论、决定,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第十二条团员应当在积极履行团员义务的前提下,享有上述权益,不得因性别、种族、宗教信仰、社会、经济地位、文化程度、政治身份、老幼和残疾等差异,在申请入团、参加团组织生活和活动、接受教育管理等方面受到歧视。
高中学校管理团员制度范本
高中学校管理团员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高中学校团员管理,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推动学校团组织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高中学校团员管理要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贯彻团的方针政策,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全体学生,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一代青年。
第三条高中学校团员管理要注重团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团员的创造力、生命力,充分发挥团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学校的发展和进步贡献力量。
二、团员发展与教育第四条团员发展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注重团员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学习成绩。
发展程序包括:申请、推荐、审查、考核、批准、宣誓等。
第五条团员教育要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团员意识教育、团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等,提高团员的政治觉悟、道德品质、文化素养和团员意识。
三、团员组织管理与活动开展第六条团组织要建立健全团员档案,定期进行团员信息更新,确保团员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第七条团组织要定期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会议,组织团员参加团的活动,发挥团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八条团组织要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如主题团日、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培养团员的团队协作精神、社会责任感和创新创业能力。
四、团员考核与奖惩第九条团员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公平的原则,全面评价团员的表现,考核内容包括:政治觉悟、道德品质、学习成绩、团组织工作、社会实践等。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团员,团组织要给予表彰和奖励,如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等。
对违反团纪团规的团员,团组织要进行批评教育,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五、团组织建设与工作保障第十一条团组织要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要加强团干队伍建设,选拔优秀团员担任团干部,提高团干部的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十二条团组织要密切联系广大团员,关心团员的成长和发展,为团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第十三条团组织要积极争取学校领导的支持和有关部门的配合,为团组织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
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建立
团员教育管理制度建立一、制度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团员教育管理制度日益受到重视。
作为新时代的团员教育工作者,如何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团员教育管理制度,是我们需要思考和探讨的重要问题。
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不仅可以规范团员的行为和思想,提高团员素质,更能促进团员的全面发展,使团队更加团结和稳固。
二、制度目的1.建立团员教育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团员的行为和言论,提高团员的思想道德素质,促进团员的成长和发展。
2.制度目的是为了促进团员积极参与团队活动,提高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实现团队的共同目标。
三、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内容1.团员入团标准:明确团员入团标准,包括年龄、思想品德、身体素质等方面的要求。
2.团员培训规划:制定团员培训规划,明确培训内容、方式和时间,促进团员的学习和成长。
3.团员考核评价:建立团员考核评价机制,对团员的表现进行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制定改进方案。
4.团员奖惩机制:建立团员奖惩机制,对团员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激励团员积极参与团队活动。
5.团员活动组织:组织团员参加各类教育活动,提高团员的综合素质和实践能力。
6.团员管理信息化:建立团员管理信息化系统,实现团员信息的统一采集、存储和管理,提高团员管理的效率和质量。
7.团员心理辅导:为团员提供心理辅导和帮助,关注团员的心理健康和成长需求。
8.团员党建工作:加强团员党建工作,引导团员积极参与党组织建设,提高团员的思想认同和组织归属感。
四、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实施方法1.建立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推动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2.加强对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团员的认识和理解,使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3.建立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不断完善团员教育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调整和改进,确保制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五、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意义1.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的建立,有利于提升团员的思想品德和综合素质,增强团员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大学共青团管理制度范文3篇
大学共青团管理制度范文3篇要保持党的先进性,培养优秀党员,做好对大学共青团成员的管理很重要,团委需要制定并实施相应的管理制度。
店铺为你带来了大学共青团管理制度范文,一起来看看吧。
大学共青团管理制度范文篇一一、团员的教育和管理1、建立健全团员管理制度,各支部根据实际情况有具体的考核措施。
2、使用团员证、转接关系,限定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组织关系,如果团员证遗失,要说明原因,及时到团委补办。
3、团员的奖励与处分载入个人档案。
4、做好推优工作,为党输送合格人才。
5、支部组织生活、团课及团的一切活动必须严格考勤,并做好记载。
6、支委对连续6个月不过组织生活,不交团费,不做分配工作的团员,要及时上报团委,及时做出处理。
7、支委对违反校规、校纪、受到学校处分的团员,要召开支委会,讨论处分方案,给予团内处分,并报团委备案。
二、团的组织生活。
1、各支部每月组织生活不少于两次,形式内容有记载,并上报团委。
2、组织生活的内容:A、对团员进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形势任务教育。
B、学习党、团基本知识。
C、讨论团的工作。
D、在团内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E、开展社交、演讲、文体等系列活动。
F、支委请老师讲解具有针对性问题的团课。
三、有计划、保质保量发展新团员。
1、对积极争取进步的青年,团支委应培养和考察,并给他们提供锻炼的机会和委派专人帮助。
2、认真掌握入团条件,团支部对于进步青年的表现要定期向团委汇报,待条件成熟时就进行发展。
四、团费收缴。
1、团委规定每月5日前,各支部将当月团费交到团委。
2、组织委员负责团费存根保存备查。
大学共青团管理制度范文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重庆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社团”)是由重庆大学学生依据兴趣爱好自愿组成,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的学生组织。
学生会、研究生会不属此范围。
第二条社团应根据社团创办程序在学校登记注册,并具有完善的章程。
社团实行申请成立,学期注册,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三条社团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及有关规定,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社会秩序和民族的安定团结,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与安定和谐的校园氛围。
团员班级管理制度
团员班级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团员班级管理,促进学风建设,营造和谐的学习氛围,加强团员班级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所有班级的团员班级管理工作。
第三条团员班级管理工作要坚持以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和学生身心健康为中心,紧密联系学校教育教学基本任务,由学校团委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团员班级管理工作的任务是:1.开展班级党团活动,丰富学生课余文体活动,增强班级团结协作能力。
2.组织班级团员调查、心理辅导工作,关心团员身心健康和学业发展。
3.组织开展班级党团活动,营造和谐、温馨、团结的班级氛围。
4.加强班级青年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激发团员爱国爱校爱队的情感,使团员关心祖国、关心社会。
5.做好入团团员的关心和指导工作,增强团员的荣誉感、责任感。
第二章班级团委第五条每个班级设立班级团委,班团委成员由班级全体团员组成,班级团委成员的人数应符合班级团员总数10%的比例。
第六条班级团委成员由班主任教师和学生自我推荐候选人,班级全体团员投票选举产生,团委成员任期1个学年。
第七条班级团委委员必须具备如下条件:1.政治素质过硬,热爱祖国,热爱集体,品行端正。
2.自觉遵守班级规章制度,服从组织、关心同学,热心集体,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3.自觉学习相关党团章程和法律法规,能正确处理班级同学之间的关系,不搞个人英雄主义,做到公正为人。
第八条班级团委委员任期内,若违反党团章程和学校纪律规定,对班级和团员造成不良影响,将被撤销班级团委委员资格并作出相应处罚。
第九条班级团委成员分工明确,具体包括团委书记、组织书记、宣传委员、活动委员等。
第十条班级团委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班级团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班级团委会议,研究解决班级团员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第十一条班级团委负责组织班级各项团日活动,积极协助班级班主任做好班级团员管理工作,组织、引导和监督全体团员学习党团章程和团规。
第十二条班级团委负责班级团员组织管理、开展心理辅导工作、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等。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
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公布日期】2020.12.17•【文号】中青发〔2020〕13号•【施行日期】2020.12.17•【效力等级】团体规定•【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群团工作正文共青团中央关于印发《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的通知中青发〔2020〕13号共青团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委,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组织局群团处,全国铁道团委,全国民航团委,中央和国家机关团工委,中央金融团工委,中央企业团工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团委: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团中央书记处会议研究并审议批准了《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
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共青团中央2020年12月17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试行)(2020年11月17日共青团中央书记处会议审议批准,2020年12月17日共青团中央发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保持和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和有关团内制度规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团员教育管理是团的建设基础性经常性工作。
团组织应当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引导团员在实践中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履行义务,正确行使权利,珍惜团员身份,提高自身素质,切实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体现先进性。
第三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坚持教育、管理、监督、服务相结合,努力建设有信仰、讲政治、重品德、守纪律、肯奉献、争先锋的团员队伍,源源不断为党输送新鲜血液。
团员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
团员教育管理规章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团员教育管理工作,促进团员的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共青团团章》和团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宗旨是培养团员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培养团员的组织观念和纪律意识,引导团员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促进团员身心健康成长。
第三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应坚持以团员为中心,注重因人施教,因地制宜,综合利用各种教育资源,切实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综合素养。
第四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是基层团组织的基本职责之一,各级团委要切实加强对团员教育管理工作的领导和指导,保证工作的有序开展。
第五条各级团委要制定团员教育管理工作年度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按照计划有序开展工作,确保取得实效。
第二章团员入团管理第六条团员入团管理工作应严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员标准》的规定执行,确保入团程序合法、公正。
第七条团员入团申请人必须是符合团员标准的青年,经本团支部党务工作部门提交团支部同意后,经团委审核通过,方可报县(市、区)团委备案登记。
第八条团员入团申请人需提供个人简历和入团志愿书,并接受团委组织的入团面谈。
第九条团员入团申请人需经县级团委组织批准后,方可进行入团宣誓仪式。
第十条团员入团后,团员义务分别为:爱国主义教育、团章教育、思想政治教育、组织纪律教育等。
第三章团员教育管理第十一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坚持全员参与原则,各级团组织要发挥团干部的模范作用,带头参与团员教育活动。
第十二条团员教育管理活动应结合团员实际需求,组织针对性较强的教育活动,如参观革命纪念馆、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等。
第十三条团员教育管理活动要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及时总结教育活动效果,纠正不足,不断提高教育管理水平。
第十四条团员教育管理工作要注重随时随地的教育,在平时的日常工作中,对团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引导团员正确树立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第四章团员奖惩管理第十五条对于团员的表现优秀者,应给予适当的表彰,如团员先进个人、优秀团员等荣誉称号,并在日常工作中给予关心和照顾。
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制度内容范文
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制度内容范文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团员老师的行为,营造和谐团队氛围,提高学校教学教育质量,制定本《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团员老师,包括教务处、教学部、及普通教师。
第三条团员老师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严守纪律,忠诚教育事业,模范带头。
第四条学校通过健全团员老师岗位责任、教学管理和绩效评定等制度,使团员老师能够发挥自身优势,提供优质的教育教学服务。
第二章入团与退团第五条团员老师入团应具备正式教师资格,从事教育教学工作满一年,并且经过团委会的推荐和学校党委的审批通过,方可入团。
第六条团员老师退团应向团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在一个月前提交相关材料,经团委会审查同意后予以退团。
第三章岗位责任第七条团员老师应聚焦教学质量,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熟悉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并依据学校的教学大纲、教材和教学要求,承担相应的教学任务。
第八条团员老师应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度,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理论水平,严格遵守教学纪律,做到课前备课、课上讲解、课后复习。
第九条团员老师应积极参加教学培训和学术研讨,提高教学水平,争取专业资格和职称晋升。
第四章教学管理第十条学校团委会负责制定教学管理规定并监督执行,包括教学计划、教材选用、课程评价等。
第十一条学校教务处负责组织团员老师的教学评估工作,对教师的教学态度、教学方法和教学效果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指导和培训。
第十二条团员老师应按时完成学校安排的各项教学任务,并保证教学质量和教学进度。
第十三条团员老师要注重学生的课堂纪律和行为规范,保持良好的师生关系,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章绩效评定第十四条团员老师绩效评定分为定性评定和定量评定两个方面。
第十五条定性评定主要包括教学效果、教学质量和教学态度等方面的评估,由学校教务处和团委会联合评定。
第十六条定量评定主要以学生评价和学校教学质量指标为依据,对团员老师的教学水平进行评估。
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企业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组织育人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与时俱进潮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向。
企业团组织教育的基本任务及制度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三、团员青年学习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五、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六、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七、全面加强团队建设,增强全团带队的责任意识,履行好全团带队的职责,以团建带队建,以队建服务团建,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在企业青年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努力提高青年团员各方面素质。
八、为了切实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团章》针对团员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九、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其基本目的和要求是: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坚持团内各项制度,强化团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团员要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享受团员权利。
十一、团员要按时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团费,接受团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十二、团支部每季度对团员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免于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团支部要落实专人联系,定期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并向他们传达团内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制度范本
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工作,保障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教学风气,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校所有团员老师管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教师招聘、职责分工、考核奖惩等方面。
第三条学校团员老师管理应坚持以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为指导,不断完善管理制度,提高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为学校的教育教学事业健康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保障。
第四条学校团员老师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提倡职业道德规范,充分认识到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特殊性,不得有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条学校团员老师应当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术和教研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研究能力,为学校的教育事业做出积极贡献。
第六条学校团员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的管理,不得有违背学校规定的行为。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的上级管理部门,学校团员老师应当严格遵守制度。
第二章团员老师的选拔与聘用第八条学校对团员老师的选拔与聘用,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确保选聘的教师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
第九条学校在选拔团员老师时,要注重教育教学能力和实际工作验收情况,不能因为个人关系或其他非原则性因素而考虑。
第十条学校要建立健全的选拔机制,严格程序,公开透明,避免因个人原因造成不公平的现象。
第十一条学校必须对拟聘用的团员老师进行严格审查,要求其提供必要的资格证明和身份材料,确保其符合国家法律规定的职业资格条件,不存在不良记录。
第十二条学校要严格落实教师工作岗位职责,规范分工,确保教师在教学工作中能够胜任自己的工作内容,发挥应有的教育教学水平。
第十三条学校对新聘用的团员老师要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其能够熟悉学校的具体工作环境和工作要求。
第十四条学校要提高团员老师的社会地位和待遇,增加教师的获得感和满足感,鼓励团员老师积极投入到教育教学工作中去。
第三章团员老师的职责和权利第十五条团员老师具有以下基本职责和权利:(一)认真备课,准时上课,保证教学质量;(二)加强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不得有违规违纪行为;(四)愿意接受学校的教学指导和管理,积极参加教学活动和教研活动;(五)享有个人评定和晋升的权利,接受工资和其他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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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员教育管理制度
企业团员教育管理制度目的为加强组织育人能力,深入开展学习型团组织创建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坚定理想信念,树立与时俱进潮流相适应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和行为方向。
企业团组织教育的基本任务及制度一、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二、执行党和团组织的指示和决议,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充分发挥团员的模范作用,团结带领青年积极投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为三个文明建设作贡献。
三、团员青年学习前辈,继承党的优良传统,发扬社会主义道德风尚,树立与改革开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新观念,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
四、反映团员青年的思想、要求,维护他们的权益,关心他们的学习、工作、生活和休息,开展文化、娱乐、体育活动。
五、健全团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监督团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团员的权利不受侵犯,表彰先进,执行团的纪律。
六、对团员进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发现和培养青年中的优秀人才,推荐他们进入更重要的生产和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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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全面加强团队建设,增强全团带队的责任意识,履行好全团带队的职责,以团建带队建,以队建服务团建,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在企业青年中的吸引力、凝聚力和影响力,努力提高青年团员各方面素质。
八、为了切实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使之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依据《团章》针对团员的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九、加强对团员的教育管理,其基本目的和要求是:
严格团的组织生活,坚持团内各项制度,强化团员的意识,继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十、团员要按照团章规定履行团员义务,享受团员权利。
十一、团员要按时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按期交纳团费,接受团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任务。
十二、团支部每季度对团员情况进行一次分析,对免于参加组织生活的团员,团支部要落实专人联系,定期家访,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一些困难,并向他们传达团内重要文件精神和主要活动情况,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注:
本制度在试行中需继续修改和完善,不断总结并健全适合社区团员特点的教育管理制度。
团员组织管理制度一、团员必须编入所在社区的团组织,按时参加团的各项活动,接受团的教育管理,努力完成团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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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团的组织活动不定时组织活动,但会提前安排活动内容,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团员要积极参加支部活动发挥团员先锋模范作用。
三、要建立签到制度。
团员每次参加活动,都要签到,因病、因事不能参加组织生活,都要提前口头式书面向团支部请假。
如当时来不及请假,事后要补假,凡不请假的,团支部要查明原因,连续两次无故不到者,要进行批评。
四、建立登门家访制度。
对外出或者有病的,支部要指定专人与之联系,到家里探望,向他们传达团内文件通报团工委和社区党总支工作要求,听取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帮助解决一些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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