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池的容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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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应急池的公式

应急预案应急池的公式

标题: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解析与应用一、应急预案应急池的背景随着工业生产的发展,企业突发环境事件的风险日益增加。

为了应对此类事件,企业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其中设置应急池。

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设计标准等都需要依据一定的公式进行计算。

二、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解析1. 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应急池容量计算公式如下:C = (Q1 + Q2 + Q3) × t × K其中:C - 应急池容量(m³)Q1 - 事故废水排放量(m³/h)Q2 - 事故消防用水量(m³/h)Q3 - 事故状态下事故排水量(m³/h)t - 事故持续时间(h)K - 安全系数,一般取1.2~1.52. 应急池设计标准应急池设计标准应遵循以下原则:(1)满足事故状态下废水收集、处理、排放的要求;(2)确保应急池在事故状态下不会发生溢流、渗漏等事故;(3)应急池的设计应考虑到当地环境、地质、水文等条件;(4)应急池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3. 应急池容积核算应急池容积核算可参考以下规范文件:(1)《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2)《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3)《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4)《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三、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的应用1. 应急池设计: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利用应急预案应急池公式计算出应急池容量,并依据相关规范进行设计。

2. 应急演练:企业定期进行应急演练,检验应急池的运行效果,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启动应急池,降低污染风险。

3. 应急物资储备:企业根据应急池容量,储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如吸附剂、中和剂等,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及时进行处理。

4. 应急预案修订:根据应急演练和事故发生情况,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确保应急池设计合理、有效。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容量

一、引言事故应急池作为应急预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容量的大小直接关系到事故发生时应急处理的效果和应急救援的效率。

为确保事故应急池能够满足实际需求,本文将详细介绍事故应急池容量的计算方法,为应急预案的编制提供参考。

二、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原则1. 最大容积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满足最大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保在事故发生时,池内容量足以容纳泄漏或溢出的物料。

2. 消防用水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3. 降雨量原则:事故应急池容量应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以避免池内水位过高,影响应急处理。

三、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方法1. 计算最大容积:根据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确定事故应急池所需的最小容量。

2. 计算消防用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结合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需求,计算事故应急池所需容量。

3. 计算降雨量:首先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然后根据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算降雨厚度,最后将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相乘,得到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

4. 综合计算:将最大容积、消防用水量和降雨量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得到事故应急池的有效容积。

四、事故应急池容量计算示例假设某企业生产车间内有一台物料贮罐,最大物料贮量为1000立方米;根据消防规范,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为500立方米;该地区年均降雨量为1000毫米,年均降雨天数为150天,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汇水面积为2000平方米。

1. 计算最大容积:事故应急池最小容量为1000立方米。

2. 计算消防用水量:事故应急池容量需满足500立方米。

3. 计算降雨量:降雨厚度为1000/150=6.67毫米,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为2000×6.67=13340立方米。

4. 综合计算:事故应急池有效容积为1000+500+13340-(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知识分享

事故应急池计算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预案事故水池估算

应急预案事故水池估算

一、背景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种事故可能随时发生,如火灾、爆炸、泄漏等,这些事故可能对人员和环境造成严重危害。

为了有效应对这些事故,企业需要制定应急预案,并在其中设置事故水池,以便在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物质进行稀释、储存和处理。

本估算旨在为企业提供事故水池的估算方法,以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

二、事故水池估算方法1. 事故物质估算首先,需要了解事故物质的种类、数量、物理化学性质等信息。

根据事故物质的特性,确定其危害等级和事故发生时的最大泄漏量。

2. 事故水池容量估算事故水池容量应根据以下因素进行估算:(1)事故物质的最大泄漏量:根据事故物质的特性,确定其最大泄漏量,如液体物质的泄漏量可用体积计算,气体物质可用体积或质量计算。

(2)稀释倍数:根据事故物质的危害等级和稀释要求,确定稀释倍数。

一般稀释倍数为10-100倍。

(3)安全系数:考虑到事故发生时可能存在泄漏、挥发等因素,设置安全系数,一般取1.2-1.5。

(4)事故水池的形状和尺寸:根据现场条件和事故物质特性,确定事故水池的形状和尺寸。

根据以上因素,事故水池容量估算公式如下:事故水池容量 = 事故物质最大泄漏量× 稀释倍数× 安全系数3. 事故水池容积估算事故水池容积应满足以下要求:(1)能够容纳事故物质的最大泄漏量。

(2)保证事故物质在事故水池中的均匀分布。

(3)方便事故物质的收集和处理。

事故水池容积估算公式如下:事故水池容积 = 事故水池面积× 事故水池深度三、注意事项1. 事故水池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

2. 事故水池的位置应远离人员密集区域和居民区,避免对周边环境和人员造成危害。

3. 事故水池应配备必要的监测、报警和排水设施,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

4. 定期对事故水池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四、结论通过对事故水池的估算,企业可以更好地了解事故发生时所需的事故水池容量和容积,为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理提供有力保障。

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

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

一、事故池容积确定的原则1. 预防为主、安全第一: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以预防事故为主,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事故物质,降低事故对环境和人员的安全风险。

2. 综合考虑: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综合考虑企业生产规模、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有害物质种类、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

3. 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遵循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如《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169-2018)、《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等。

二、事故池容积计算方法1. 根据最大物料贮量计算:首先,应确定企业生产过程中最大物料贮量,包括设备、贮罐等。

然后,根据物料性质和事故发生概率,计算所需的事故池容积。

2. 根据消防水量计算:在火灾事故中,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以及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计算消防水量,再根据消防水量确定事故池容积。

3. 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在事故发生期间,可能伴有降雨,导致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入。

计算混入事故废水系统的雨水量,并作为事故池容积的考虑因素。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在计算事故池容积时,应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

三、事故池容积确定注意事项1. 事故池容积应满足事故发生时对事故物质的储存需求,同时考虑事故物质的稀释、降解等因素。

2. 事故池容积应满足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处理能力,确保事故废水得到有效处理。

3. 事故池容积的确定应考虑事故发生概率、事故影响范围等因素,确保事故池的合理布局。

4. 事故池的设计和建设应遵循相关法规和标准,确保事故池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5. 事故池的维护和管理应定期进行,确保事故池的运行状态良好。

总之,在应急预案中,事故池容积的确定是保障企业及环境安全的重要环节。

桥面排水及应急缓冲池容积计算

桥面排水及应急缓冲池容积计算

桥面排水及应急缓冲池容积计算摘要:通过对惠东县环城西路市政工程,西枝江大桥桥面雨水和桥头两端设置应急缓冲池为例分析,并进行具体计算。

关键词:桥面排水;应急缓冲池一、概述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为防止桥面发生危险品事故造成水环境污染,按规定应对跨越Ⅱ类水的桥梁[1]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梁径流进行处理。

造成水环境污染:主要是危险品运输过程中存在的污染风险隐患,往往与交通事故率有关,为此,在运输污染的风险评价中,主要进行由于交通事故而引起的环境污染风险分析。

营运期车辆在路段造成危险的因素,应包括运输有毒有害液体、油类的特种车辆在路段发生爆炸、翻车或泄漏的事件。

二、工程概况西枝江大桥是新建项目,该桥位于惠东县环城西路市政工程(产业大道至省道S356段)中心里程K5+187.5处,线位距离惠东西枝江水利枢纽约460m处跨越西枝江。

主桥采用变截面预应力砼连续刚构,跨越西枝江全长625米,桥宽39m。

引桥方案采用现浇预应力砼连续箱梁,北引桥跨越防洪堤及规划沿江北路,布跨组合为34+36+34+(23+3×30)+3x30m,南引桥跨越防洪堤及规划滨江路,布跨组合为3×30+34+36+34m。

横断面单幅布置为:2.25m人行道+2.5m非机动车道+0.25m钢防撞栏+0.5m路缘带(含安全带)+2x3.5+2x3.25m行车道+0.25m路缘带+0.5m中央隔离栏。

该桥桥面排水设计属于立体交叉排水。

三、桥面雨水工程设计东江河流段水质保护目标为Ⅱ类;西枝江是东江河流段主要支流,应在桥梁上设置桥面径流水收集系统,并在桥梁两侧设置沉淀池,对发生污染事故后的桥面径流进行收集处理,以确保饮用水安全。

1.桥面横断面图1.桥面水力计算依据《公路排水设计规范(JTG/T D33-2012)》[2]第4.2.1条第4点:“设置拦水带汇集路表水时,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的设计积水宽度不得超过右侧车道外边缘”,并用浅三角形过水断面验算最不利因素。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本项目事故水池容积计算如下:
V总=(V1+V2-V3)max+V4+V5
注: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V1——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储罐,本环评取值5000m3。

V2——在生产装置区或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临近设备或贮罐(最少三个)的喷淋水量。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074-2002)消防给水计算,发生火灾时最大消防水量为3600m³。

V3——围堰及管道容积,本次评价只考虑围堰容积,取值为5023m3。

V4——发生事故时仍须进入进入该系统的生产废水量,本环评取值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雨水量,V5=10q·f。

q——降雨强度,按项目所在地的实际统计值计算,取12mm。

f——必须进入事故水池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取0.6165ha。

经计算V5为74m3。

通过以上基础数据计算,本项目事故水池的容积为:
V总=(V1+V2-V3)max+V4+V5
=(5000+3600-5023)+0+74
=3651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 总=(V1+V2+V 雨水)max —V3式中:(V什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卅);V i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卅)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 总二(V 1+V 2 — V 3) max +V 4+V 5注:(V 1+V 2-V 3) max 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 置分别计算(V 1+V 2-V 3 )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 l :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 的物料量,m3;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 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 :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3;V 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 m3;V 4 :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 V 5 :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 其中 V 5=10qF ;q ――降雨强度,mm ,按平均日降雨量; q=q n /n;q n --- 年平均降雨量, mm ;n ――年平均降雨日数;F ——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 2、举例说明-事故污水量计算表1项目各场所事故水量装置物料量按m3;m3;hm 2。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事故水池计算
根据《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本项目事故水池容积计算如下:
V总=(V1+V2-V3)max+V4+V5
注:计算应急事故废水量时,装置区或贮罐区事故不作同时发生考虑,取其中的最大值。

V1——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或储罐,本环评取值5000m3。

V2——在生产装置区或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时的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临近设备或贮罐(最少三个)的喷淋水量。

根据《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074-2002)消防给水计算,发生火灾时最大消防水量为3600m³。

V3——围堰及管道容积,本次评价只考虑围堰容积,取值为5023m3。

V4——发生事故时仍须进入进入该系统的生产废水量,本环评取值0。

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系统的雨水量,V5=10q·f。

q——降雨强度,按项目所在地的实际统计值计算,取12mm。

f——必须进入事故水池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取0.6165ha。

经计算V5为74m3。

通过以上基础数据计算,本项目事故水池的容积为:
V总=(V1+V2-V3)max+V4+V5
=(5000+3600-5023)+0+74
=3651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V1+V2-V3)max+V4+V5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油品储运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

油品储运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

2021 June第油品储运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付鑫宇中国石化润滑油有限公司滨海分公司作者简介:付鑫宇,本科,学士,助理工程师,现主要从事工程建设总图、给排水、消防及施工管理工作。

E-mail:fuxy.lube@sinopec.com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9]43号《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要求和国家标准GB/T 50483—2019《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火灾发生时事故状态下的事故排水需要收集,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

结合某油品储运项目总平面布局,排雨水系统现状,以重力自流排放为原则拟建设应急事故水池作为事故排水的储存设施。

应急事故水池是目前化工行业应对突发泄漏事故和避免污染物外排的主要设施,其作用主要为收集基础油罐区及界区内的事故污水(含消防水)和初期污染雨水。

润滑油项目A 2019年通过可研批复,拟建立润滑油生产装置、冷却液生产装置及基础油储运设施配套的厂内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

本文参考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相关规范,介绍了项目A 应急事故水池容积设计的计算过程,并指出了事故水池容积设计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项目A 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9]43号要求,及项目A 实际情况,分别对事故发生时物料泄漏容量、消防用水容量、污染污水容量及发生事本文介绍了某油品储运项目应急事故水池容积的计算过程,指出了事故水池容积设计在应用中应注意的问题。

服务区Service Station9090三期912021 June故时生产废水容量进行计算。

确定事故废水最大容量[1]。

事故废水最大容量计算公式如下[2]:V 事故水池 = (V 1+V 2-V 3)max +V 雨+V 4 V 1应为厂区内各生产装置的最大化学品容量、储罐区最大一个储罐的化学品容量,选择容量最大值,确定V 1值。

项目A 储罐类型有4 000 m 3、1 500 m 3及1 000 m3三种储罐,物料存放有效罐容应为4 000 m 3×0.9=3 600 m 3。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核算

事故应急xx容积核算根据(闽环保应急〔2013〕17号)《福建省环保厅关于规范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设置事故应急池及其配套设施(雨水、污水切换阀门等),正常情况下,雨水可通过雨水排放口直接排放,当厂区发生事故时,应切换雨水、污水阀门,使事故废水(包括消防废水和降雨量)得到收集,经妥善处理后方可排放。

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事故应急池宜采取地下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在雨水排放口处设置事故废水截流井,再通过泵将事故废水抽至厂区事故应急池中。

事故应急池容积及事故废水截流井计算过程如下:(一)事故应急xx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V事故xx V1V2V雨max V3式中:(V1+V2+V雨)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V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3,V雨=10q*Ft;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1)事故状态下物料量(V1):企业锅炉房中无废液储罐,则事故状态下的物料量V1为0m3。

(2)消防用水量(V2):一次灭火消防最大用水量建筑为乙类车间,消防用水量为40L/s(其中室外30L/s,室内10L/s),火灾延续时间为2h,则最大消防用水量V2为288m3。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计算

事故应急池容积计算一、《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国标法”对一般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的建设项目,其应急事故水池容量应按下式计算:V总=(V1+V2+V雨水)max-V3式中:(V1+V2+V雨水)max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3);V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V2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用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3),可根据GB50016、GB50160、GB50074等有关规定确定;V雨水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应根据GB50014有关规定确定;V3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3)之和。

二、中石化“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规定的计算方法:简称“石化导则法”当厂区发生燃烧、爆炸事故,在消防过程将产生大量消防废水,部分未燃烧液体将混入消防废水中,根据中国石化建标(2006)第43号《关于印发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的通知》的要求,企业应设置能够储存事故排水的存储设施,储存设施包括事故池、事故罐、防火堤内或围堰内区域等。

1、事故污水量计算=(V1+V2-V3)max+V4+V5事故水量计算公式:V总注:(V1+V2-V3)max是指对收集系统范围内不同罐组或装置分别计算(V1+V2-V3)的值,取其中最大值。

其中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注:储存相同物料的罐组按一个最大储罐计,装置物料量按存留最大物料量的一台反应器或中间储罐计。

V2:发生事故的储罐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其中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 n/n;q n——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m2。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应急预案事故应急池大小

事故应急池是应急预案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其主要目的是为了应对可能发生的各类事故,如火灾、泄漏、爆炸等,通过设置一定规模的应急池,能够及时收集和储存事故中产生的有害物质,降低事故危害,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二、事故应急池大小计算方法1. 考虑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首先,要确定企业内最大容积的一台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

这是因为,在发生事故时,该设备或贮罐可能会产生大量有害物质,需要应急池进行储存。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统计企业内各类设备或贮罐的物料贮量,找出最大值。

(2)根据物料性质,确定其在事故中的最大泄漏量。

通常情况下,最大泄漏量是物料贮量的1%至10%。

(3)将最大泄漏量作为应急池需要储存的物料量。

2. 考虑火灾时的消防水量根据GB50974消防供水设计规范,火灾时的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或泡沫液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根据火灾时的消防用水量,确定应急池需要储存的消防水量。

(2)根据邻近设备或贮罐的喷淋冷却水量,确定应急池需要储存的冷却水量。

3. 考虑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事故期间,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降雨量也是一个重要因素。

具体计算方法如下:(1)确定事故废水收集系统(或管网)的雨水汇水面积。

(2)根据雨天平均日降雨量,计算降雨厚度。

(3)将汇水面积与降雨厚度相乘,得到混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量。

4. 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将以上三项之和减去相关围堰、环沟、管道等可以暂存事故废水的设施的有效容积,即可得到应急事故水池的有效容积。

三、注意事项1. 应急事故水池的有效容积应留有一定的余地,以应对突发事件。

2. 应急事故水池的设计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确保其安全可靠。

3. 应急事故水池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应加强,确保其正常使用。

4. 在设置应急事故水池时,应充分考虑企业的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其位置、规模等。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设置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设置指南

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设置指南一、总则。

1. 目的。

- 为规范突发环境事件环境应急水池的设置,提高企业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能力,有效防控因事故废水排放可能引发的环境风险,特制定本指南。

2. 适用范围。

- 本指南适用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并产生事故废水的工业企业,包括化工、石化、制药、印染、电镀等行业企业。

二、应急水池容量计算。

1. 通用计算方法。

- 应急水池容量应根据事故废水最大产生量和可能进入应急水池的降雨量等因素确定。

- 计算公式:V=(V_1 + V_2 - V_3)_max+V_4+V_5- 其中:- V_1为最大一个容量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3)。

对于储存相同物料的多个设备(装置)或贮罐,应按其中最大一个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计算。

- V_3为事故发生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3)。

- V_4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应急水池的降雨量(m^3),V_4 = q× F× t,其中q为降雨强度(mm),可根据当地降雨统计资料确定;F为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m^2);t为降雨历时(h),一般取1 - 2h。

- V_5为应急水池的安全余量(m^3),一般取应急水池有效容积的10% - 20%。

2. 特殊情况考虑。

- 对于某些生产工艺复杂、物料种类多且反应过程中可能产生多种中间产物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V_1进行修正,考虑可能同时泄漏的多种物料的总量。

- 当企业存在多个防火分区且消防用水系统相互独立时,V_2应分别计算每个防火分区的消防用水量,并取最大值。

三、应急水池位置选择。

1. 靠近风险源。

- 应急水池应尽可能靠近可能产生事故废水的生产装置、贮罐区等风险源,以便于事故废水能够快速收集,减少废水在地面的流淌距离,降低污染扩散的风险。

2. 地势较低处。

- 选择地势相对较低的位置,利用重力流实现事故废水的自流收集。

但要注意防止周边雨水或地下水倒灌进入应急水池。

应急池计算

应急池计算

室外消防用水设计量引用数据建筑物室外消防栓设计流量(L/s)针对项目存在消防污水可能造成重大污染事故,建设单位在厂区内设置一个事故应急池,事故期间将消防产生的污水排入该应急池内暂时存放,以防止事故处理产生的直接污水流入外环境中造成水体污染。

事故污水应急池容积大小确定如下: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应急事故水池应根据发生事故的设备容量、事故时消防用水量及可能进入应急事故池的降水量等因素综合考虑;根据《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事故池有效容积 V 总:V 总=(V1+V2-V3)max+V4+V5V1:收集系统范围内发生事故的一个罐组或一套装置的物料量,m³;V2:发生事故的储存物料容器、区域或装置的消防水量,m³;V3:发生事故时可以转输到其他储存或处理设施的物料量,m³;V4:发生事故时仍必须进入该收集系统的生产废水量,m³;V5: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收集系统的降雨量,m³V2=∑Q消t消 Q消—发生事故的储存物料容器、区域或装置的同时使用的消防设施给水流量,m³/ht消—消防设施对应的设计消防历时,h根据消防水量的计算,本公司最大厂房为3146㎡,室外消防栓用水量20L/s(3000<V ≤5000),火灾延续时间为3小时,在火灾在延续时间内,消防水量为:20*60*60*3+10*60*60*3=324m³V3:雨水管道:50*0.32*3.14*50%=70.65m³V5=10qFq—降雨强度,mm;按平均日降雨量q=qa/nqa—年平均降雨量,mmn—年平均降雨日数F—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ha根据消防废水量的计算,火灾事故对象设为生产车间,根据年平均降雨量为1694.1mm,年平均降雨日数为200日,必须进入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雨水汇水面积(0.3146ha)按计算,得降雨量约为26.6m³根据上所得:V总=(216+108)-70.65+26.6=279.95m³因此,建设单位应设置应急事故池,建议容积不应低于280m³.在考虑发生突发环境事件会产生的事故废水和消防废水,保证废水不外流污染环境,厂区建有容积280m³事故废水应急池,满足本项目事故水池容积的要求。

环境应急预案②企业必须建设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

环境应急预案②企业必须建设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

环境应急预案②企业必须建设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在做应急预案时必须要做应急池吗?应急池核算按什么标准?1、参照《企业突发环境事件风险分级方法》(HJ941-2018),企业事故废水收集措施最好需同时满足以下要求:(1 )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水池、事故存液池或清净废水排放缓冲池等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并根据相关设计规范、下游环境风险受体敏感程度和易发生极端天气情况,设计事故排水收集设施的容量,且(2)要确保事故排水收集设施在事故状态下能顺利收集泄漏物和消防水,日常保持足够的事故排水缓冲容量;且(3)通过协议单位或自建管线,能将所收集废水送至厂区内污水处理设施处理。

2、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规定:“化工建设项目应设置应急事故水池”。

一般来讲,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都应按照规范设置应急事故池等废水收集措施。

3、应急池容积核算可以参考《水体污染防控紧急措施设计导则》([2016]43号)、《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19)、《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13)、《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50160-2008)等规范文件。

从以上法律法规等文件可以看出,对于可能发生突发环境事件的企业事业单位应配套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国家的要求是明确的。

您所提的“事故应急池”是事故废水收集和应急储存设施的俗称。

企业可以参考《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 69-2018)以及《石油化工企业给水排水系统设计规范》(SH 3015)等,结合自身特点进行设计、建设、管理。

一、《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HJ69-2018)二、《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石油库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有效容量设置要求如下:库区内应设置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系统。

收集系统可由罐组防火堤、罐组周围路堤式消防车道与防火堤之间的低洼地带、雨水收集系统、漏油及事故污水收集池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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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池根据《化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计规范》(GB50483-2009)和《事故状态下水体污染的预防与控制技术要求》(Q/SY1190-2009)中的相关规定设置。

事故池主要用于区内发生事故或火灾时,控制、收集和存放污染事故水(包括污染雨水)及污染消防水。

污染事故水及污染消防水通过雨水的管道收集,污染事故水和消防废水分开存放。

事故应急水池容量按下式计算:
()3max 21V V V V V -++=雨事故池
V 雨=10qF
q=q a /n
式中:(V 1+V 2+V 雨)max ——为应急事故废水最大计算量,m 3;
V 1 ——为最大一个容器的设备(装置)或贮罐的物料贮存量,m 3;
V 2 ——为在装置区或贮罐区一旦发生火灾爆炸及泄漏时的最大消防水量,包括扑灭火灾所需用水量和保护邻近设备或贮罐(最少3个)的喷淋水量,m 3;
V 雨——为发生事故时可能进入该废水收集系统的当地的最大降雨量,m 3; V 3 ——为事故废水收集系统的装置或罐区围堰、防火堤内净空容量(m 3)与事故废水导排管道容量(m 3)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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