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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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档案归档细则1010

竣工档案归档细则1010

北方联合电力XX公司和林发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和林发电厂工程部档案室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和林发电厂工程部竣工档案归档细则批准:审核:编制:和林发电厂工程部关于《竣工档案归档细则》的通知各参建单位:为了使工程竣工档案文件材料能顺利移交归档,保证工程档案的齐全、完整、准确、系统,按照《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X》及《火电建设项目文件收集及档案整理规X(DL/T 241-2012)》、《火电机组达标投产考核标准(2006年版)》及相关规定》的要求参照北方电力XX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编制了竣工档案归档细则,并以细则为准。

工程部档案室二零一四年七月二十二日和林发电厂工程部“工程竣工档案归档”实施细则1 竣工档案归档内容及要求1.1 竣工档案的表式及书写规定1.1.1 监理文件的表式采用监理现行《监理规X》中监理工作的基本表式。

1.1.2 火力发电厂基建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和分项工程的划分,质量验评表的格式和内容、一般表式的格式和内容,均按电力行业有关标准执行。

质量评定表必须使用《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01.5-2009-2013)》的现行表式,不足部分经监理单位、建设单位认可后使用。

1.1.3竣工档案用纸统一为标准A4(210mm×297mm)幅面70克以上白色中性书写纸;施工技术记录、表格外框的标准格式白边上下左右分别为25mm、15mm、25mm、15mm,表格较大时,上边距和左边距误差必须保证3mm以内,下边距和右边距误差可在5mm左右。

例1表格中的以下空白例2表格中的空白栏用“/”1.1.4 确认标示中的“□”审查后在框内统一打√、不使用●▲。

1.1.5竣工档案的书写要求:正文部分可用激光打印机打印,打印效果应清晰,不可使用复印件,质量评定表上的复(核)查意见,核定等级及签名、日期必须使用碳素墨水书写,书写字迹应清晰易辨认,签名应是亲笔签全名并带日期,不能用盖章或打印代替。

竣工档案收集及编制归档实施细则及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收集及编制归档实施细则及编制要求

竣工档案收集及编制归档实施细则及编制要求一、前言竣工档案是反映工程建设全过程的重要文化遗产,也是建筑工程建成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竣工档案的编制和收集对于提高工程质量、强化安全管理、保障历史资料保存等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用。

因此,本文从竣工档案的收集、编制和归档实施角度进行详细介绍。

二、竣工档案收集1、竣工档案的组成要素竣工档案是工程建设活动中最重要的记录,它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全过程,并记录了工程建设的各个方面的信息。

竣工档案一般由以下三个主要组成要素组成:(1) 工程信息和资料。

这是竣工档案最重要的组成部分,它包括所有与工程有关的信息,如工程成本、规划和设计、施工计划、材料、技术和设备的报告、记录和证明等,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的解决方法和对工程建设的影响。

(2) 图纸和照片。

它是建筑工程建成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记录工程成果和建筑工程质量的有效手段。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建筑结构和设备的图纸、照片、设计方案、工程指导书、变更单等。

(3) 其他档案资料。

它是竣工档案补充内容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施工过程的备忘录、施工方案文件、施工日志、收支情况等。

2、竣工档案收集的范围竣工档案的收集应包括所有与工程建设相关的信息,包括工程建设的背景和目标、规划和设计方案、施工计划、材料和设备等方面的信息,以及有关人员在工程建设中的作用和职责、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等方面的信息。

此外,还应收集工程建设过程中所用的各种规范和标准,以便在必要时进行查询。

3、竣工档案的收集方法竣工档案的收集方法有多种,具体取决于所需记录的信息类型和收集环节的特殊情况。

一般情况下,竣工档案的收集可以采取以下两种方法:(1) 口头记录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一些不重要的事项。

记录人员通过询问工程建设相关人员或自己观察,并口头记录下来,并记录在笔记本等手写工具上,之后整理成报告或文件。

(2) 书面记录法。

这种方法适用于记录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如工程规划和设计、工程变更和施工计划等。

工程档案的编制及管理方案

工程档案的编制及管理方案

工程档案的编制及管理方案一、前言工程档案是记录工程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材料、施工质量、进度、资料交流等各方面内容的重要文件,具有重要的历史、技术、管理和法律价值。

工程档案的编制及管理对于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和合法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编制及管理工程档案是工程建设监管和质量保证的必要手段。

本方案旨在明确工程档案的编制及管理要求,规范工程档案的存储和使用流程,保障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安全性。

二、工程档案的编制1. 编制范围工程档案的编制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工程立项资料、施工方案、设计文件、质量检测记录、施工日志、验收报告、竣工验收资料等。

企业和项目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建设工程数据管理的规定和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将相关的工程档案资料编制齐全、内容完整。

2. 编制责任企业和项目单位应当根据工程建设的实际情况,指定专人负责工程档案的编制工作,明确工程档案编制的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编制责任主体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确保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3. 编制流程工程档案的编制流程应当合理、规范,包括以下主要步骤:(1)收集资料:收集工程建设各个阶段的相关资料,包括工程立项资料、设计文件、施工方案、施工日志、质量检测记录、验收报告等。

(2)整理归档:对收集到的资料进行整理和归档,确保资料的内容准确、排版整齐、格式规范。

(3)审核验收:对整理归档后的工程档案资料进行审核和验收,确保工程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

(4)存储备份:将审核验收通过的工程档案资料按照规定的存储标准进行归档存储,并做好备份工作,以防止工程档案资料的丢失、损坏或篡改。

4. 编制标准工程档案的编制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标准进行,并把握真实、全面、规范的原则,确保工程档案的内容和格式符合要求。

同时,对于工程档案中的重要信息应当进行加密和保护,以防止信息的泄漏和滥用。

三、工程档案的管理1. 管理机构企业和项目单位应当建立专门的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并配备专业的工程档案管理人员,负责工程档案的管理和保管工作。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归档与移交管理细则一、总则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交付使用的重要环节,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是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重要环节。

本细则旨在规范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与移交管理工作,确保建设工程真实、完整、准确地反映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

二、归档管理1.归档责任建设单位应当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归档工作。

归档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归档管理法规和要求。

2.归档程序(1)收集资料:建设单位应根据建设工程规模和性质,确定应收集的验收资料范围,并建立相应的信息登记表。

项目部门应按照统一的资料收集标准收集相关资料,并对资料进行分类整理。

(3)编制档案目录:归档专人应按照归档资料的类别和属性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的查找和利用的便捷性。

(5)存放保管:建设单位应为归档资料设立安全、保密的存放场所,并制定相应的存放管理制度,对档案进行定期的检查和维护。

三、移交管理1.移交责任建设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移交工作。

移交专人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资格,并定期接受培训,了解最新的移交管理法规和要求。

2.移交程序(1)初步移交:工程的初步移交应在验收合格后的10个工作日内进行,由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提交初步移交资料清单。

移交资料清单应包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工程量清单、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等相关资料。

(2)验收移交:建设单位应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移交。

验收移交程序包括资料清单核对、实物交接和移交记录等内容。

移交方应提供防止文件遗失、损坏和涂改的保护措施,确保移交的资料的安全性和完整性。

四、档案的查找与利用1.查找方式建设单位应建立档案管理系统,提供方便快捷的查找方式。

归档专人应每年对档案目录进行一次更新,并进行索引和编号,以方便查找。

2.利用方式归档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资料可以在合适的时候进行利用,如工程维护、追溯工程质量和施工情况等。

建设单位应规定档案利用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设工程档案管理,确保建设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效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各阶段。

第三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管理,保障档案安全;(二)全面收集,确保档案完整;(三)规范整理,提高档案质量;(四)科学利用,发挥档案效益。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四条建设单位应负责建设工程档案的全面管理,具体职责如下:(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档案管理计划;(二)确定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三)督促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归档建设工程档案;(四)组织建设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和保管。

第五条施工单位应负责施工阶段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施工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六条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应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建设工程档案,具体职责如下:(一)按照规定收集、整理和归档勘察、设计、监理过程中的各类档案;(二)对收集的档案进行整理、分类、编目;(三)按照规定时间向建设单位移交建设工程档案。

第七条建设工程档案管理机构和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熟悉档案管理法律法规和业务知识;(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三)具备一定的档案管理经验。

第三章档案收集与整理第八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收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收集各类档案应涵盖工程建设全过程;(二)真实性:收集的档案应真实反映工程建设实际情况;(三)完整性:收集的档案应完整无缺。

第九条建设工程档案的整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分类清晰:按照档案内容、性质、形式等进行分类;(二)编目规范:编制档案目录,确保档案检索方便;(三)装订整齐:档案装订应整齐美观,便于保管和利用。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批准:审核:编制:二零一五年·十一月目录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1编制目的本规范明确了基本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的建立、整理、审查、移交等过程,旨在保证各种地上地下建筑物、构筑物和设备安装、调试等环节质量记录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系统性,以及案卷质量和质量责任的可追溯性,促进项目文件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参与兴和热电厂2×350MW直接空冷供热机组工程建设的设备制造单位、施工单位、勘测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调试单位等移交的设计、施工、建筑、安装、调试等工程项目文件的管理及建设单位工程建设过程中形成的项目文件归档管理工作。

3竣工文件的编制及整理3.1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项目施工及设计完成后,参建单位应依工程实际情况及合同要求,对收集、积累的文件按照建设单位《竣工文件编制及工程档案整理规范》要求进行编制。

3.1.1竣工文件的完整性要求凡是反映工程项目的各种职能活动形成的具有查考和利用价值的文件,均应收集归档。

3.1.2竣工文件的准确性要求(1)竣工文件必须做到文实一致,图实相符,真实地反映项目竣工时的实际情况和建设过程。

技术数据准确可靠,签字手续完备。

(2)竣工文件的文字、符号、计量单位应符合国家标准或国际标准。

(3)竣工文件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整洁,手续完备。

3.1.3竣工文件的系统性要求竣工文件应遵照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保持工程项目文件之间的历史联系和科技文件材料的成套性特点进行整理,使之系统化。

3.1.4竣工图的编制要求(1)无论是变更还是没有变更的施工图,都要重新编制竣工图,并且在图标中采用“竣工图阶段”标识,图号将其中设计阶段代字“S”改为“Z”,并逐张加盖“竣工图章”。

(2)竣工图应按《电力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DL/T5229)要求编制竣工图总说明及分册说明。

总说明编制内容应包括:竣工图的编制原则、各专业竣工图卷册目录及其他需要说明的编制情况;分册编制说明内容应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对应图号、变更依据提供单位等。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细则

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细则为了进一步推进档案工作现代化发展,提高企业档案业务管理水平,使档案工作更好地为企业管理服务,根据《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浦东新区档案局制定了报送浦东新区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城档中心)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编制规则,请遵照执行。

一、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所有报送至**新区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的建设工程竣工档案。

二、编号方式建设单位竣工档案室编档号由:建设单位代号、分类号和案卷顺序号组成。

1、建设单位代号指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的代号。

建设单位代号一般由建设单位主要名称中取第一、第二个字的第一个字母,再添加区别相同(相似)名称的顺序号组成,如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代号为ZX1,上海中芯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单位的代号则为ZX2。

建设单位代号由建设单位向城档中心申请给定(见附件1)。

2、分类号指按统一的分类规则划分本单位全部档案后所给定的类别号,由各级类目代号(代字)组成。

各级类目代号(代字)之间用“·”间隔号隔开。

档案分类的类目代号统一用阿拉伯数字标识。

根据国家档案局印发的《工业企业档案分类试行规则》,结合新区竣工档案实际情况,现将竣工档案类目分至三级。

一级类目为竣工档案,用阿拉伯数字“6”表示。

二级类目按使用性质分为:工民建类和市政类,分别用“1”、“2”表示。

三级类目以项目为单位编流水号,用“1”、“2”……表示。

即一般情况下竣工档案的分类号为:6·1·X或6·2·X。

3、案卷顺序号指档案按一定分类、顺序排列后的流水号。

统一采用阿拉伯数字标识,在最低类目下从“1”开始顺序编号。

例:上海中星(集团)有限公司第一个市政类工程项目竣工档案第一卷编号如下:ZX1 —6 ·2 ·1—1附件2:建设单位代号审批表注:本表一式二份,建设单位、浦东新区城建档案信息管理中心各执一份。

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

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一、引言档案管理工程是指在工程项目结项后,对所有涉及项目的文件、资料进行整理、归档和管理的工作。

竣工档案编制细则是指制定出竣工档案编制的具体规范和步骤,以确保竣工档案的质量和完整性。

本文将详细介绍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的相关内容。

二、竣工档案编制的目的竣工档案编制的目的在于记录和保存工程项目的所有相关信息、资料和文件,以备查阅和管理。

竣工档案的编制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档案的完整性和可靠性,以便后续的使用和查询。

三、竣工档案编制细则3.1 档案管理工程责任人员1.项目经理负责竣工档案编制工作的总体管理和协调。

2.档案管理员负责具体的档案整理、编制和归档工作。

3.各项目组成员配合完成相关文件的整理和提供必要信息。

3.2 竣工档案编制流程1.收集项目相关文件和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资料、项目进展情况等。

2.对收集到的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建立档案目录和编号体系。

3.清点档案数量和完整性,确保所有文件均已归档。

4.编制竣工档案册,包括项目概况、关键节点、设计施工情况、质量安全情况等内容。

5.对档案进行质量检查和备份,确保档案的可靠性和永久保存性。

6.最终完成竣工档案的归档和管理工作。

3.3 竣工档案编制的注意事项1.档案编制应按照统一规范和标准进行,保证档案的一致性和规范性。

2.档案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档案的正确性和完整性。

3.档案管理工程应与相关部门进行协作,提供必要的支持和资源。

4.竣工档案的管理应建立相应的档案管理制度和档案查询机制,以便后续的使用和维护。

四、结论竣工档案编制是档案管理工程中重要的一环,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信息安全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本文所述的竣工档案编制细则,可以有效规范和管理竣工档案的编制工作,提高档案管理工作的效率和质量。

以上就是关于档案管理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的详细介绍,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提高档案资料的保存质量和利用效能,根据《档案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是指在工程项目完成后形成的所有有价值的档案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图及竣工文件等。

第四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真实性:档案资料必须真实、完整、准确。

2. 保密性:保护档案资料的机密性,严禁泄露。

3. 完整性:保存档案资料应保持完整,不得遗漏或篡改。

4. 安全性:严格控制档案资料的存放和传递,确保安全。

5. 便捷性:确保档案资料的检索和利用便捷。

6. 持续性:档案资料管理工作要持续进行,保证档案资料的长期保存。

第二章档案资料分类和归档第五条工程竣工档案资料应按照主体和内容进行分类,包括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工程合同、质量验收报告等。

第六条档案资料的分类应根据档案管理的规范和需要进行,确保各类档案资料被准确分类并归档。

第七条档案资料的归档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1. 确定档案资料的分类。

2. 制定档案目录和档案清单。

3. 对档案资料进行编号和归档。

4. 建立档案资料的存档库。

第八条档案资料的存档库应设置相应的保护措施,包括防火、防水、防盗等设施,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第九条档案资料应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进行定期检查和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第十条对于存放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档案资料,应根据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分类处理,包括永久保存、销毁或转移等。

第三章档案资料的利用和借阅第十一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遵循以下原则:1. 保护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2. 依法依规进行档案资料的利用。

3. 公开透明,确保档案资料的公开和透明。

第十二条档案资料的利用应经过审核和批准,确保利用的合法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档案资料的借阅应符合以下程序:1. 提出借阅申请并说明借阅目的。

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

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档案管理及竣工资料编制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项目从筹划到工程竣工验收各环节中形成的应归档储存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的文件资料的积存、整理及归档工作,使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项目文件资料标准化、规范化,在施工中应做好各方面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做到工程完工后能及时提交各类竣工文件及竣工图表,确保归档文件资料的完整、及时、准确,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档案法》、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文件材料立卷归档管理办法》及《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项目施工中的任何文件资料务必使用计算机处理,并及时进行签字。

文件与资料的接收要认真办理签收手续,发放须明确发放范围,建立严格的签收登记制度,妥善保管或者处理签收的各类文件资料,如无签收记录而使文件资料遗失均由申报方负责。

第三条档案管理工作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指挥部、监理单位、承包人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平常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立卷、保管工作。

第四条档案管理原则:统一领导、统一管理、实行档案管理责任制。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其管理第五条昆明绕城公路西北段建设指挥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负责项目档案统一领导与管理。

第六条指挥部设置专职档案管理员归属办公室领导,负责档案的集中统一管理;工程处、合同处、监管稽查处、物资处、征迁安保处指定一名兼职档案管理员,负责其职责范围内的档案收集、鉴定、整理、归档、补遗与保管未完工程(项目)的档案。

重要档案原件送档案室保管,处室日常使用复印件备查。

第七条建立借阅制度。

各部门临时保管的档案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借阅;从档案管理室借阅的由办公室负责人批准后借阅。

(附:档案借阅登记表)第八条凡是已完工程、项目及形成完整资料的档案,应移交档案管理室统一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与监理单位务必建立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责任制,将档案管理工作纳入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与合同管理制,并建立与工程档案工作任务相习惯的管理机构,配备档案工作人员,制定管理制度,明确各单位对公路工程项目文件材料形成、积存、整理归档的职责,并采取相应操纵措施,确保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安全。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

档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强化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的规范性与有效性,依据《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及公司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项目档案作为企业档案的核心组成部分,不仅是企业建设经验的积淀与宝贵的技术资源,更是项目稽查、审计、验收及后评价的重要依据。

它承担着维护企业资产安全与权益的重要职责,为项目的建设管理、竣工验收、生产运行及后续维修改造提供坚实的信息支持,承载着历史与现实的双重使命。

第二章档案的组织与管理第三条项目经理部需严格履行档案管理职责,确保项目各阶段档案资料的全面收集与及时整理。

第四条遵循统一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项目经理部应设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档案工作的分管领导及职能部门的职责分工。

通过定期召开档案专题会议,及时掌握档案工作进展,有效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配备专用的资料存储场所,采用符合标准的装具与资料录入设备,并确保资料员持有“档案人员岗位培训证”,以保障档案管理工作的专业性与连续性。

在人员变动时,应迅速调配并做好交接工作。

第六条资料员需积极参与工程例会,根据工程进度督促相关部门整理施工资料,确保施工单位的工程资料收集齐全并分类管理。

同时,负责收集项目施工与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类文件资料,并在项目竣工后按规定向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档案部门移交档案。

第七条建立健全档案及内业资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制度,遵循“分级管理、科学收集、统一归口、定向移交”的原则,实现“三纳入”、“四参加”、“四同步”。

1、分级管理:明确档案形成部门、项目经理部及各子公司档案室的职责,确保文件资料或档案得到有效管理。

2、科学收集:依据施工合同或业主、档案部门提供的标准、法规,全面收集建设项目过程中的各类有价值文件资料。

3、统一归口、定向移交:参建单位将文件资料统一集中到项目经理部,再由项目经理部向项目投资者(业主)、地方档案部门及集团公司(子公司)档案部门移交。

档案管理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

档案管理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

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试行)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建设管理指挥部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根据省道307线西昌川兴至昭觉县城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凉山州交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委托管理单位四川省交通运输厅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以下简称“交通设计院”)的管理协议,为了确保完成省道307线内业资料管理有序,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工作的及时性和完整性,特制定本办法。

(一)目的为加强省道307线建设管理指挥部负责管理的省道307线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工程建设项目文件的形成、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统一工程档案的验收标准,确保工程文件的真实、完整、准确、系统的归档,实现工程项目如期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档案的按时移交;充分发挥工程档案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中的作用,实现标准化、规范化管理,顺利通过工程档案验收,并为工程审计及“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创造条件;根据国家有关工程档案管理的规程、规范和标准等,并结合省道307线建设项目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公路工程档案是指公路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三)本细则规定了各参建单位在工程文件的形成、编制、收集、整理和归档过程中的职责、收集归档范围、质量要求、竣工文件的编制要求以及工程文件的整理、归档以及工程档案的验收移交等要求。

(四)本细则适用于省道307线项目从初步设计图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之日止的建设全过程活动过程中工程文件的形成、编制、收集、整理、归档和档案整理及竣工档案验收等。

二依据(一)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通运输部2004年第3号令)(二)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F80/1-2004,JTGF80/2-2004)(三)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工质量鉴定工作规定(试行)》的通知》(厅质监字[2008]16号文转发)(四)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交公路发[2010]65号)(五)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令2007年第1号)(六)四川省交通运输厅《转发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交通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办法>、<交通建设项目档案专项验收办法>、<交通档案进馆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川交函[2007]857号)(七)四川省交通运输厅、四川省档案局《关于发布〈四川省交通重点建设项目竣工文件编制及档案整理规范〉的通知》(川交办[2002]245号)(八)《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三名词解释(一)项目文件指项目在立项审批、招投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及竣(交)工验收全过程中形成的文字、图表、声像等形式的以纸制、胶片、磁介、光介等载体形式存在的全部文件,包括前期文件、施工文件、监理文件、竣工图文件、竣(交)工验收文件等。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

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实施细则一、前言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是工程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工程建设过程中必须要做好的一环。

在建设工程完成后,竣工文件与工程档案记录了建设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也是重要的历史资料和重要证明文件。

本文将介绍竣工文件编制与工程档案整理的实施细则。

二、竣工文件的种类竣工文件是指建设工程竣工后需要编制的文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种:(一)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备案表是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由建设单位向地方政府有关部门提交的文件,备案表中应包含有关各方单位和相关人员的签字,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二)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竣工图纸和竣工报告是竣工后必须要编制的文件,竣工图纸应当记录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等;竣工报告应当记录建设工程实施的具体情况,包括方案设计的修改、施工质量情况、材料采购和供应等重要信息。

(三)竣工质量检验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竣工质量检验报告和竣工验收报告是竣工后自检和验收的重要文件,记录了建设工程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检验方法和结果等关键信息。

(四)竣工决算书竣工决算书是建设工程竣工后编制的决算文件,应当反映建设工程的实际情况,包括资金使用过程、支出情况、材料采购过程、工人人员用工等,是关键的财务文件之一。

三、工程档案的整理工程档案是建设工程过程中各个阶段的文件、资料、图纸和记录的集合。

建设单位应当把工程实施过程中产生的重要资料和记录整理成工程档案,包括以下几种内容:(一)工程初始资料工程初始资料包括土地、用地、用水、用气、用电等各种基础条件的资料,以及方案、预算、施工图、招投标等文件。

(二)施工过程资料施工过程资料应当包括施工记录、施工实测数据、检验记录等文件。

(三)工程质量资料工程质量资料应当包括工程质量检验报告、竣工验收报告、工程各项指标的测试记录等文件。

(四)检验验收资料检验验收资料应当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图纸、竣工报告等文件。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一、引言工程项目档案管理是工程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后期运营维护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档旨在制定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以规范和指导项目中各相关方在档案管理方面的行为,确保项目档案的完整性、准确性和长期可用性。

二、目的制定本细则的目的是为了: 1. 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流程和要求; 2. 确保工程项目档案的准确性和长期保存; 3. 提高工程项目档案管理的效率和水平; 4.为后续的项目运营和维护提供可靠的资料支持。

三、管理要求1. 档案管理责任1.1 项目经理负责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并指派专人负责具体执行。

1.2 每位项目参与方应承担对项目档案管理的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积极配合、及时提交资料等。

2. 档案管理流程2.1 工程项目档案应按照标准化的命名规则进行分类存储。

文档应具有清晰的版本管理。

2.2 档案管理应采用电子化方式进行,确保档案的安全和便捷查阅。

3. 档案管理内容3.1 工程项目档案应包括项目立项文件、设计文件、施工实施文件、检测验收文件等,确保项目各阶段的关键信息都能够找到。

3.2 所有档案的编制和整理应遵循相关规范,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4. 档案管理控制4.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应设立权限控制机制,确保档案的访问和修改受到限制。

4.2 项目档案应定期进行备份,以防止数据丢失或损坏。

四、执行要求1. 指导原则1.1 本细则中未明确规定的事项,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合理处理。

1.2 档案管理执行中遇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项目经理汇报并商讨解决方案。

2. 督导检查2.1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将定期进行督导检查,对执行情况进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2.2 对于未按规定执行档案管理工作的单位或个人,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五、总结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和规范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确保档案的安全、完整和可靠性,为项目后续的运营和维护提供重要支持。

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

工程资料及档案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中国水电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土建二标项目经理部档案文件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统一工程档案文件的编制标准,确保档案文件完整、准确、规范、及时移交归档,根据XXX颁发的《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2001)、XXX印发的《四川省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技术管理规定》(XXX[2006]158号)、XXX印发的《四川省重大建设项目档案管理制度》(川档发〔2008〕45号)、XXX印发的《成都轨道交通有限公司建设分公司竣工文件编制移交管理暂行制度》,结合中国水电成都地铁四号线二期工程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竣工文件系指在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形成的、如实反映施工过程和工程实体状况的,具有保存利用价值的各种文件材料、图纸、照片、录音、录像、光盘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工程办理部归口办理轨道项目档案文件编制移交工作。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水电成都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土建2标项目经理部。

第二章文件管理制度第五条文件的分类:文件分受控文件和非分受控文件两类。

1、受控文件:word文档可自由复制编辑(1)管理体系文件:管理手册(除因投标送给顾客以及其它用途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包括管理制度、管理制度、管理规定等);(2)合同文件:施工合同、分包文件、供货合同等;(3)技术文件:施工组织设计、项目质量计划、职业健康安全办理方案、环境办理方案、专项技术步伐等;(4)外来文件:包括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程、规范、标准、设计文件、设计变更、招标文书、顾客提供的图纸、图样等)。

(5)其他文件:包括公司其他与一体化管理体系有关的管理文件及上级下发的文件;2、除以上受控文件外,其他为非受控文件。

第六条文件的标识1、各部分负责编制各自利用的“受控文件清单”,并由部分负责人审核,文件和资料办理员负责掌握。

2、受控文件一般加盖“受控”印章;规程、规范、图纸、技术资料可采用其它的适当方式进行标识。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措施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措施

工程竣工档案资料的整理及管理措施1、竣工资料编制的主要措施(1)项目经理部技术负责人组织相关人员按有关规定和公司《施工档案管理办法》进行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汇总组卷工作。

(2)在进场前,项目经理组织项目经理部人员学习和掌握国家、天津市有关工程竣工档案资料收集整理的规定的规范。

(3)施工技术资料随施工进度及时汇集整理。

(4)按施工技术文件、施工材料质量保证文件、施工管理文件、设计变更依据文件等四个方面,落实收集计划、编制收集情况登记表,明确责任人。

2、工程资料管理要求(1)工程资料随施工进度同步编制、签认和汇集整理,确保资料真实、有效、完整和齐全,并同工程主体同步验收。

(2)做好分包单位的资料收集工作。

(3)做好甲方、监理方、设计方有关文件的收到和发放工作,并保留原件存档。

(4)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情况,工程资料的收集与工程进度同步进行,保存有关原始资料。

(5)根据建设单位需要,随时拍摄有关工程照片或录像。

(6)施工过程中穿插绘制工程竣工文件,如收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签证、编制全套竣工图,并根据建设单位需要,收集拍摄建筑有关照片、录像。

(7)严格按竣工文件资料、竣工图以及重要的工程声像档案和本工程所涉及的工程资料的整理和编制要求工作。

(8)全部施工技术资料要在竣工后,按合同要求规定的时间和份数,移交给总包单位。

3、各类资料管理流程4、施工过程中的档案资料的收集(1)做好甲方、设计、监理有关文件的收到和发放工作,并保留原件存档。

(2)根据施工进度和施工情况,联系有关部门收集有关原始资料。

(3)所有资料必须符合要求,做到齐全。

(4)根据建设单位需要,随时拍摄有关工程照片或录像。

5、施工过程后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1)根据竣工资料收集整理办法,作好归档、整理工作。

(2)施工中、施工后阶段穿插绘制工程竣工文件,如收集工程竣工报告、工程决算签证、编制全套竣工图,并根据建设单位需要,收集拍摄建筑有关照片、录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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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工程竣工档案编制细则1.总则为了加强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工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确保工程的竣工档案完整、准确、系统的移交,使其在工程建设、设备试运行以及试生产运行、维修和技术改造中充分发挥作用。

依照有关国家、行业的标准,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在实施细则中明确了竣工材料的编制范围,编制责任单位、编制要求、以及验收和移交等相关问题,以求工程竣工材料最终符合达标有关要求。

2.依据性文件《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2000)《国家重大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要求与档案整理规范》(DA/T28-2002)《火电企业档案分类表6—9大类(修订本)》(2002年)国家电力公司总文档[2002]29号《达标投产实施细则》—2012年国电武汉燃料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定》(GB/T 50328-2001)主要用于移交城建档案作参考《火力发电厂工程竣工图文件编制规定》电力部电建[1996]666号(修订本)《照片档案管理规范(修订本)》 GB/T11821-200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 GB/T18894-2002《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 DA/T15-1995《项目建设档案管理登记表》[1997]15号《档案交接文据格式》GB/T13968-92《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建设项目(工程)档案验收办法》《企业档案管理规范》档发(2002)5号《国有企业文件材料归档办法》档发(2004)4号3.编制原则3.1 各有关单位应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工程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编制、保管和移交工作。

原则上谁承包、谁负责,竣工时向项目公司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完整的、准确的、全部更改到位的竣工档案。

3.2 工程施工阶段是工程竣工材料形成和积累的关键阶段。

由监理单位牵头,组织工程各有关单位,认真、及时地做好记录、收集、整理和检查工作。

在完成每个单项、单位工程后,承包单位应及时组织编制竣工材料,做到竣工材料与工程建设同步检查、验收。

竣工材料包括竣工图、竣工文字材料以及声像材料,各承包单位负责最终按承包合同的要求向项目公司移交竣工档案,其中一份必须为原件,并要交一套电子光盘,电子(CAD)图纸以及各类目录(案卷目录、卷内目录)的电子版(文档要用微软Office文档做,图形用AutoCADR14做)。

3.3 对“原件”、“正本”、“副本”的定义①所有手写和激光打印的表式、文字、数据材料,经签字、加盖单位图章后,称为“原件”。

②手写和打印的表式、文字、数据材料,经签字后的复印件,在加盖单位图章后,称为“正本”。

③所有正本的“复印件”,称为“副本”。

3.4 电子光盘的内容:除外委试验报告、材质证明文件等、其它组成竣工档案的材料均应按纸质档案内容及排列顺序刻录成光盘。

其中档案材料中签字、书写意见等可打印,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3.5 归档的竣工档案材料,须经监理单位、质监站、项目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专工、档案管理部门审核签字,符合竣工档案编制要求后再进行装订,并办理正式审核移交手续。

4.竣工文件材料的编制要求和范围4.1 竣工文件材料编制要求4.1.1 归档的竣工文件必须内容完整、排列系统、数据准确、图文清晰、规格统一、签字盖章手续完备、日期完整(年代写4位数)、份数要求为二套。

4.1.2 文字材料、各种记录表格、试验检验记录均采用A4(210×297mm)规格的80克以上复印纸。

图幅大于A4的图表或图纸,应折叠成A4幅面(图幅应按GB/T10609.3要求统一折叠);小于A4幅面的要粘贴在A4复印纸上(比较小的贴在白纸中间,也可以粘贴两张或以上的小幅资料。

要居中粘贴,四个页边距要相等),粘贴时采用防虫性的不干胶。

4.1.3 正本要求全部为原件,副本也用原件归档(如果仅有一份原件在正本里,副本则可用激光复印件)。

外委试验报告、材质证件等材料,如施工单位只有复印件,供货单位应在复印件上加盖公章。

4.1.4 为推进工程档案的现代化管理步伐,工程档案的一切标准化表格及验收数据允许打印(验评等级及验评意见必须手写),表格必须是国家推行的最新表格且是激光打印件,不允许用复印表格。

4.1.5 书写材料必须用能长期保存的毛笔、碳素或蓝黑墨水的钢笔、签字笔书写。

原件不允许涂改,个别确实需要更改的应在该字上面化“-”,然后在旁边写上更改内容,并在更改处签名。

4.1.6 凡为易褪色材料(如复写纸、热敏纸等)形成的并需要永久和长期保存的文件,应附一份激光复印件。

调试措施、方案和报告及试验曲线等均应为油印件或激光打印机打印件,不能用复印件或普通色带打印件。

4.1.7 多方需要的土建、理化检验及无探伤报告、中间交接签证等类型材料,应填写多份,如果条件限制,其表格与检验结果可以复印,但复印件必须清晰,然后签名和加盖检测中心红章形成原件。

4.1.8工程概况、施工总结等材料要求编写规范、内容齐全,应包括简介、工程范围、设计与设备主要特点、主要尺寸、主要工程量、主要施工方案(包括质量控制和安全措施)、开、竣工日期、造价及总结、上级质监站检查评价、施工大事记等。

要有编写、审核、批准人员签名,要注明编制单位和编制日期。

4.1.9 材质证明应编制分项目录,主要材质证明必须齐全、其试验、检验材料应与合格证一一对应,不得分离。

4.1.10 施工技术记录及验评表格式符合部颁《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

部分电力系统没有的表式则根据合同规定的施工和验评标准,由施工单位提出其本行业的表式,经公司审核,规范表式的纸张格式后方可使用。

4.1.11 质量检验评定表分部分项的顺序应一一对应,一个分布应对应下属若干分项,再下一个分部,而且还应与“火电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标准”规定的顺序一一对应,同时其填写数据应具体,不得出现“符合自检”等字样,签字不得以印章代替,也不得他人代签。

4.1.12竣工文件材料编制时,应按专业、系统划分,按单位工程组成卷。

4.1.14竣工资料的归档范围见(“竣工资料编制范围”)。

4.2 竣工图的编制要求4.2.1 设计院负责设计范围内竣工图的编制。

竣工图的编制以设计院施工图为基础,并依据设计院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联系单等设计变更记录,工程承包单位、调试单位和建设单位的工作联系单和设计更改的有关文件及现场施工、验收记录和调试记录为依据。

4.2.2 控制设备经过安装调试后,调试单位应编制与现场相符的控制系统(包括控制逻辑图、控制接线图等)竣工图,并加盖竣工章。

4.2.3 设计院设计范围以外的工程,由承包单位编制竣工图,监理组织审核,监理单位不负责的工程,由项目公司责任专工负责审核。

4.2.4 竣工图应完整、准确、清晰、规范、修改到位,真实反映项目竣工验收时的实际情况。

4.2.5 没有修改的施工图用作竣工图时,应由竣工图编制单位直接在图纸上加盖竣工图章,位置在图纸标题栏的上方空白处。

4.2.6 一般性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变更,可在原图上更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2.7 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项目等重大改变及图面变更面积超过35%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

重绘图按原图编号,末尾加注“竣”字,或在新图图标内注明“竣工阶级”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4.2.8 竣工图图幅应按GB/T 10609.3要求统一折叠。

4.2.9 竣工图编制单位应编制“竣工图编制总说明”,在总说明中应叙述竣工图的编制原则以及各专业的竣工图卷册目录。

对每册修改图纸,宜编制分册说明。

内容包括:修改内容、修改原因、提供修改资料单位等。

4.2.10 设计院编制竣工图遵循电力部[1996]666号文的规定办理。

4.3竣工图的更改方法4.3.1 文字、数字更改一般是杠改;线条更改一般是划改;局部图形更改可以圈出更改部位,在原图空白处重新绘制。

4.3.2 利用施工图更改,应在更改处注明更改依据文件的名称、日期、编号和条款号。

4.3.3 无法在图纸上表达清楚的,应在标题栏上方或左边用文字说明。

4.3.4 图上各种引出说明应与图框平行,引出线不交叉,不遮盖其他线条。

4.3.5 有关施工技术要求或材料明细表等有文字更改的,应在修改变更处进行杠改,当更改内容较多时,可采用注记说明。

4.3.6 新增加的文字说明,应在其涉及的竣工图上作相应的添加和变更。

4.4 竣工图章的使用4.4.1 竣工图章尺寸为60mm×80mm。

4.4.2 所有竣工图应由编制单位逐张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竣工图章中的内容填写应齐全、清楚,不得代签。

4.4.3 竣工图章应使用红色印泥。

盖在标题栏附近空白处。

4.5 竣工图的审核4.5.1 竣工图完成后,监理单位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编制单位检查其竣工图编制情况,发现不准确或短缺时要及时修改或补齐。

监理不参与审核的竣工图,负责专工和质检站应督促和协助竣工图的编制。

4.5.2 竣工图内容应与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洽商、材料变更、施工及质检记录相符合。

4.5.3 竣工图按单位工程、装置或专业编制,并配有详细编制说明和目录。

4.5.4 一张更改通知单涉及多图的,如果图纸不在同一卷册的,应将复印件附在有关卷册中,且在备考表中说明。

4.5.5 竣工图套数:项目竣工图一般为三套。

由建设单位向生产(使用)单位移交;建设项目主管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需要接收的,按主管机关的要求办理。

按照FIDIC《设计一建造与交钥匙工程合同条件》建设的项目,竣工图套数按合同条件的规定提交。

在大中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重点建设项目,根据《城市建设档案归属与流向暂行办法》第五条的规定,另编制一份与城市建设、规划及其管理有关的主要建筑物及综合管线竣工图,向城建档案馆移交。

4.6 工程变更资料的编制要求4.6.1 工程变更资料由各有关施工、调试等单位根据合同范围负责编制。

4.6.2 所有已实施的工程变更设计文件,必须列入工程变更资料,包括:设计变更申请单、设计变更通知单、工程技术联系单、材料代用单等。

4.6.3 所有工程变更资料,编制单位应负责向项目公司移交二份,其中至少一份原件,并交一套电子光盘。

4.6.4 工程变更资料按单位工程划分,以表格形式列清单,内容包括:(1)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目录,见表一。

(2)单位变更资料目录表,见表二。

内容包括:①变更文件编号;②变更文件提出单位及日期;③变更文件设计施工图图号及版本;④变更文件执行状况。

表一:单位工程施工图(变更)目录表二:工程变更资料目录表4.7 声像材料声像材料包括照片、底片、磁盘、光盘、录音录像带,凡是在项目建设、施工中形成,与项目有关的声像、实物档案均应同时按国家有关规定整理归档。

工程照片材料编制要求:要有简短、完整、明了的文字说明,每张照片文字说明包括事由、时间、地点、人物、背景、职务、摄像者等七要素,一般不超过2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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