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三篇)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一、组织架构1. 文联协会由协会主席团和各部门组成。
2. 协会主席团由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由会员投票选举产生。
3. 各部门由部长和成员组成,由协会主席团任命产生。
4. 协会成员为全部报名加入协会并经过审核通过的学生。
二、会费管理1. 协会会员需缴纳一定的会费,由协会财务部门进行管理。
2. 会费收缴时间为每学期开始前一周,逾期不交者将被取消协会会籍。
3. 协会财务部门需定期公布会费的使用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三、活动组织1. 协会主席团负责组织并安排协会的各项活动,如文化沙龙、公益活动等。
2. 各部门负责协助主席团进行相关活动的具体组织和实施。
3. 活动计划应提前制定并在协会内部广泛宣传,接受会员意见和建议。
四、职责分工1. 协会主席负责整体协调和管理协会的工作,具有决策权和终审权。
2. 各部门负责完成协会分工中的具体任务和工作,按照协会主席团的安排行事。
3. 协会成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工作,共同推动协会的发展和活动的顺利进行。
五、管理制度1. 协会按照《协会章程》和本制度办法进行管理。
2. 协会成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本制度办法的规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校规校纪。
3. 对于违反规定的成员,将按照协会章程和本制度办法进行相应惩处,包括警告、罚款、暂停会籍或开除会籍等。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联协会的管理行为,保障会员权益,提升协会整体效能,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联协会是指xxx(协会名称)。
第三条文联协会的宗旨是xxxx(具体宗旨),遵循xxxx(具体原则)。
第四条文联协会的任务是xxxx(具体任务)。
第五条文联协会的管理范围包括xxxx(具体范围)。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文联协会的全体会员,包括xxxx(具体会员类别)。
第二章会员权益与义务第七条会员享有xxxx(具体权益)。
第八条会员有义务xxxx(具体义务)。
第九条会员应积极参与文联协会的活动,共同维护和发展协会。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模版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文联协会的组织架构、会员管理、活动规范等方面的工作,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二条文联协会的组织架构包括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其他各部门的部长和成员。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三条文联协会的会员分为普通会员和理事会会员两种,会员以个人自愿加入文联协会为准。
第四条普通会员的加入条件为:1.对文化艺术事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2.具备卓越的创作能力或研究能力;3.遵守文联协会的规章制度;4.年满18周岁。
第五条理事会会员的加入条件为:1.在普通会员的基础上,通过投票表决选举产生;2.理事会会员人数不得超过协会会员总数的1/3;3.理事会会员的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一次。
第四章活动规范第六条文联协会的活动包括讲座、展览、演出、比赛等形式。
第七条文联协会组织活动时应当遵守以下原则:1.活动内容具有创新性和艺术性;2.活动时间、地点等信息提前公布;3.活动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4.以理事会会员为主导的活动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决策;5.活动应当注重宣传和推广,吸引更多的参与者。
第五章经费管理第八条文联协会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会员的会费、捐赠和赞助等方式。
第九条文联协会应当进行公开透明的财务管理,接受会员的监督和审计。
第十条经费使用必须遵守合理、节约、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用于个人私用或超出预算的支出。
第六章规章制度第十一条文联协会的规章制度包括本办法和其他补充性规章制度。
第十二条规章制度的修改必须经过理事会的讨论和表决,经过协会会长签署后正式生效。
第七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办法的解释权归文联协会所有。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为《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该办法旨在为文联协会的组织管理、会员管理、活动规范等方面提供明确的制度规范,以保证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一、背景和目的县文联文艺家协会是县级文联的下属机构,旨在团结和组织县内的文艺工作者,促进文艺创作水平的提高,推动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
为了规范协会的管理,保证协会能够有效地履行其职能和使命,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会员资格与入会流程1. 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荣誉会员两类,正式会员由县文联推荐,具体要求包括:具备一定的文艺创作实力、具备良好的社会声誉、愿意积极参与协会的活动等;2. 入会流程包括:申请入会、受理申请、审核、公示、正式入会;入会审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确保入会者符合资格要求。
三、协会组织结构和职责1. 协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长等职务,由协会会员中互选产生;主席负责协会的整体工作,副主席负责协助主席工作,秘书长负责行政管理;2. 协会设立创作研究组、活动组、宣传推广组等工作组,负责各项具体的工作任务;3. 协会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文艺创作活动、开展文艺交流、发布文艺作品、组织文艺作品展览等,通过这些活动宣传和推广优秀的文艺作品,提高县内文艺创作水平。
四、协会活动的安排和管理1. 协会的活动包括定期例会、座谈会、创作交流会等,这些活动旨在增进协会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合作;2. 协会的活动应提前安排,并及时通知各会员;对于不能参加活动的会员,可以适当安排其他形式的交流;3. 协会的活动资金由县文联提供,具体使用和管理应按规定进行,必须做到公开透明、合理使用。
五、协会会费的收缴和使用1. 协会会员应按时缴纳会费,会费标准由协会会员大会制定;2. 会费的使用应用于协会的各项活动,如文艺创作经费、展览经费等;对于会费的使用情况应进行定期的公示和报告,确保资金的透明使用。
六、协会奖励和惩罚制度1. 协会设立优秀创作奖、优秀表演奖等奖励,对于在文艺创作、演出方面表现突出的会员予以嘉奖;2. 对于违反协会规章制度的会员,可给予批评教育、罚款或暂停会员资格等处罚,严重违规者可予以开除会籍;3. 协会的奖励和惩罚应确保公正、公平,遵循相关的程序和规定进行。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文(二篇)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联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的运行效率,加强成员的团结与沟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文联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文联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组织,旨在促进文学艺术的发展与交流,提升会员的创作水平和社会影响力。
第四条文联协会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遵循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会员的主体作用。
第五条文联协会的工作重点是开展艺术创作交流活动、举办展览和出版相关刊物等,提升协会的影响力。
第六条文联协会的组织形式是委员会制,由会长、副会长、部门负责人和普通会员组成。
第七条任何会员都有权不受歧视地参与协会的相关活动,享受相应的权益和福利。
第八条文联协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交纳的会费、赞助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九条文联协会成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对协会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文联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是会员大会,由全体会员组成。
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听取工作报告、审议决议事项。
第十一条文联协会设立秘书处,由会长直接领导,负责日常事务的协调和处理。
第十二条文联协会设立综合部、文艺部、宣传部、出版部等工作部门,负责具体的组织工作。
第十三条文联协会设立专业委员会,按照不同艺术门类划分,由协会会员自愿组成,负责相关艺术创作交流活动的组织和管理。
第十四条文联协会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协会的艺术创作和交流活动,基金使用应经会员大会或者理事会的决议。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五条会员的资格准入由协会秘书处负责审核,并报会长批准。
第十六条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普通会员,正式会员享有参与协会重大决策的权利,普通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日常活动的权利。
第十七条会员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参与协会的活动并为协会的发展作出贡献。
第十八条会员有权提出对协会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协会应当认真对待并予以及时回应。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的会员,经秘书处核实后,可以采取警告、暂停会籍等措施进行处理。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本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文联协会的组织架构、管理体制,提高文联协会的管理水平,进一步发挥文联协会的作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联协会是由文艺工作者、文艺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联系、团结、服务广大文艺工作者和文艺爱好者的桥梁和纽带。
第三条文联协会遵循民主、平等、公正、公开的原则,自愿参加,自愿退出,民主管理,依法运作。
第四条文联协会遵循自治、自律原则,独立开展活动,遵守法律、法规、政策,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利益。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五条文联协会的组织架构分为联合会、分会和基层组织三个层级。
第六条联合会是文联协会的最高组织机构,由全体会员按照一人一票原则选举产生。
联合会职责包括:制定重要事项决策、选举和更换联合会领导班子、设立专业分会等。
第七条分会是文联协会的中级组织机构,分会由会员自行组织,负责本地区的日常管理和活动组织。
第八条基层组织是文联协会的基础组织机构,由会员自行组织,负责基层会员的联系、交流和服务工作。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九条申请加入文联协会的个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1. 热爱文艺事业。
2. 具备一定的文艺才能或创作潜质。
3. 遵守法律、法规,无不良记录。
第十条申请加入文联协会的个人应提交以下材料:1. 个人简历及相关作品。
2. 推荐信或相关单位推荐材料。
3. 个人身份证明和照片。
第十一条文联协会会员的权利:1. 参与文联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决策。
2. 提出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事务的讨论和决策。
3. 参与文联协会组织的各类培训、交流活动。
4. 享受文联协会提供的优惠政策和服务。
第十二条文联协会会员的义务:1. 遵守文联协会章程和规章制度。
2. 积极参与文艺创作和活动,并具备一定的创作或表演水平。
3. 维护文联协会的声誉和形象,不得损害他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4. 缴纳会费,按照规定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和义务。
第四章组织管理第十三条文联协会设立常务理事会和具体部门。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模版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的组织和运行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日常管理活动,包括会员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工作职责、决策程序、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规定。
第三条协会遵循民主、公平、公正、透明的原则,维护会员权益,促进文化艺术事业的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目标是凝聚全县文艺家的力量,提供切实有效的服务和支持,推动文艺创作、文艺普及和文艺交流。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五条协会会员分为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两类。
第六条个人会员是县内从事艺术创作、演出、教学等相关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关资格和经验,并符合协会会员资格条件。
第七条团体会员是县内从事文艺工作的团体或单位,包括文化艺术机构、专业艺团、艺术团体等。
第八条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的申请、审核、审批及退会程序由协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九条协会设立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等职务,具体设置由协会根据需要确定。
第十条协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和协调。
第十一条协会根据需要可以设立专门的创作、演出、宣传等工作组,协助协会开展相关工作。
第十二条协会会长负责全面领导协会工作,副会长协助会长工作,秘书长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四章工作职责第十三条协会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一、组织和开展文艺创作活动,鼓励和支持会员的文艺创作和艺术实践。
二、组织和参与文艺演出、展览、比赛等活动,提升会员的艺术水平和影响力。
三、开展文艺培训、讲座、研讨等活动,提高会员的艺术素养和创作能力。
四、开展文艺普及工作,推动艺术教育和普及活动的开展。
五、开展文艺交流、合作和对外交流活动,增加会员之间的沟通和合作机会。
六、维护会员合法权益,促进文艺产业的发展,推动文化艺术事业的繁荣。
第五章决策程序第十四条协会的决策程序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会长负责召集会议,会议由协会决策人员参与,需符合相关程序和要求。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以下是关于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的详细描述:一、组织管理篇1.文艺家协会的组织架构由主席团、常务理事会、秘书处和各个专业委员会组成。
2.主席团由理事长、副理事长和秘书长组成,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3.常务理事会由主席团成员和各专业委员会主任组成,负责制订和执行协会的重要决策。
4.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文件归档、会务组织和信息发布等。
二、会员管理篇1.文艺家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候补会员。
正式会员通过申请并经评审通过后成为协会会员,候补会员通过申请并具备条件后待定。
2.正式会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可以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组织工作。
候补会员则具备参与协会活动的资格。
3.会员需每年按时缴纳会费,并参加协会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三、活动管理篇1.协会定期组织文艺创作活动、演出展览和文化交流等。
每年至少举办一次大型文艺演出。
2.协会将定期组织会员进行培训和学习,以提高他们的艺术水平和专业技能。
3.协会还将定期组织各类文化交流活动,与其他地区的文艺协会和文化机构建立联系,促进文化交流与合作。
四、评奖管理篇1.协会将定期举办各类文艺评奖活动,鼓励会员创作优秀作品。
2.评奖活动将设立多个奖项,包括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等各个艺术类别的奖项。
3.评奖过程将公开、公正,评委由专业人士和协会成员组成。
五、宣传管理篇1.协会将积极宣传会员的优秀作品和文艺成果,通过各类媒体进行推广。
2.协会将建立官方网站和社交媒体账号,定期发布协会相关信息和会员作品。
3.协会还将组织文化推广活动,向社会公众普及艺术知识和文化传统。
以上是对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的详细描述,包括组织管理、会员管理、活动管理、评奖管理和宣传管理等方面。
这些制度的实施将能够有效提升协会的组织能力和影响力,促进艺术创作和文化交流的发展。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模版(二篇)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管理,提高协会的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全体会员,包括艺术家、文艺理论工作者、文艺评论员等。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核心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便捷、高效。
第四条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是一个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旨在促进文艺工作者之间的交流合作,提高文艺创作水平,推动文艺事业的繁荣发展。
第五条协会会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秉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守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共同维护协会的利益和声誉。
第六条协会会员应当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履行协会给予的职责和任务,对协会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七条协会会员的加入须经过协会的审批通过,符合以下条件的个人可以申请成为协会会员:(一)对文艺事业有浓厚的兴趣和热情;(二)在文艺领域有一定的创作、评论、理论成果;(三)有良好的品德和职业操守;(四)愿意遵守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
第八条加入协会的会员须按照协会规定的程序和材料报名,并缴纳相应的会费。
协会有权根据自身需要和实际情况,制定不同会员的会费标准和交费方式。
第九条协会会员在加入协会后,应当履行以下权利和义务:(一)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享受协会提供的各项服务;(二)有权参与协会的管理和决策,对协会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有权享受协会的优惠政策和资源优势;(四)有义务遵守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参与协会的各项工作,共同维护协会的利益和声誉。
第十条协会会员如有以下情况之一的,可以被取消会员资格:(一)严重违反协会的章程、规章制度;(二)妨害协会的正常工作秩序;(三)未缴纳会费或拖欠会费超过半年;(四)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行为。
第三章:组织管理第十一条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设有理事会和秘书处。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协会会员选举产生,任期5年,可连选连任。
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协会会员大会:由所有协会会员组成,负责制定协会工作发展方针、选举协会理事会成员及对重大事项进行决策等。
2.协会理事会:由协会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是协会的决策机构,负责制定协会的重要政策、负责日常管理工作、推动协会的发展等。
3.协会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和数名副主席组成,负责领导和管理协会的工作,统筹协会的各项活动,并代表协会与外界进行合作和沟通。
4.协会秘书处:负责协会的行政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文件管理、财务管理、会务组织等。
二、会员管理1.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应具备相应的文艺专业素质和创作能力,对文艺事业有较高的追求和热爱,拥护协会章程,并遵守协会的各项规章制度。
2.会员选拔:协会通过招募、推荐等方式选拔会员,遵循公正、公开和公平的原则进行,确保会员的专业性和质量。
3.会员权益:协会会员享有参与决策、参加培训、展示作品、参加活动、申请资助等权益,同时享有个人隐私和合法权益的保护。
4.会员义务:协会会员应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遵守协会的规章制度,维护协会的形象和荣誉,为协会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三、管理制度1.协会章程:制定协会的宗旨、任务、组织形式、会员权利义务等基本规范,作为协会运作的基础和依据。
2.业务规程:制定协会各项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标准,包括会务管理、财务管理、文件管理等,确保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财务管理: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协会的经济活动,真实、准确、完整地记录和管理财务信息,保障协会财务的安全和稳定。
4.会议制度:规定协会各级组织的会议形式、召开频次、议事程序等,保证各级组织能够及时汇报工作、讨论问题、做出决策。
5.运营管理:建立协会的日常运营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管理、绩效考核、奖惩机制等,确保协会的运营效率和稳定性。
四、监督评估1.内部监督:通过开展内部检查、评估和交流,确保协会各级组织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工作符合协会的发展目标,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组织管理,提升文艺创作水平,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所有会员,根据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是由县级文联组织的文艺工作者自愿组成的学术、创作和研究团体,旨在加强会员间的交流合作,推动文艺创作和研究的深入发展。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推动县级文艺工作,举办各类文艺活动,组织编撰文艺作品,开展文艺理论研究和文艺交流,培养和选拔文艺人才,促进县级文艺队伍的整体素质提升。
第五条协会应本着公平、公正原则,充分发挥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充分尊重和保证会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会员第六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会员包括创作人员和研究人员,由县级文联严谨组织申请和审核。
第七条会员要履行协会章程,遵守协会的规定,参加协会的各项活动,积极参与创作和研究工作。
第八条会员有权利利用协会平台展示自己的创作成果,组织和参加各类文艺活动。
第九条会员有义务以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协会的团结和声誉,不得损害协会的利益和形象。
第十条会员有权利通过协会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
第三章组织第十一条协会由会员大会、委员会和秘书处组成。
第十二条会员大会是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职责包括制定重要决策,选举产生协会的领导机构,审议和批准协会的工作报告和计划等。
第十三条委员会是协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具体工作,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副主席负责协会内务管理工作,包括会员管理、活动组织等。
第十五条秘书处负责协会的日常事务管理和文稿整理工作。
第四章活动第十六条协会应根据会员的需求,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如创作研讨会、比赛评选、展览演出等。
第十七条协会可以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成员观摩学习、交流互动等活动,促进会员间的创作水平提升。
第五章资金第十八条协会的经费主要由县级文联拨款,也可以通过其他渠道筹集。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协会会员申请:文艺家可以向协会提交会员申请,通过审核后成为协会会员。
2. 会费缴纳:协会会员需要按规定缴纳会费,作为协会的经费来源。
3. 组织结构:协会设立主席团、常务理事会等组织结构,明确各个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力。
4. 职责分工:协会对不同的职能部门和职位进行明确的职责分工,确保协会工作的高效运作。
5. 会员权益:协会保障会员的权益,包括参加协会组织的活动、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政策等。
6. 协会活动:协会定期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包括演出、展览、讲座等,吸引更多的文艺家参与其中。
7. 协会表彰:协会设立表彰机制,对协会会员在文艺创作、活动组织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
8. 违规处理:对于违反协会制度规定的会员,协会有权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
9. 组织纪律:协会会员需遵守协会的组织纪律,如按时参加会议、听从指挥等。
10. 协会的解散和改组:协会可以根据需要进行解散和改组,需要经过多数会员投票通过。
以上是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的一般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规定和完善。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管理制度模板,具体内容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组织管理,提高协会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是县级文联所属的文艺工作者自愿组成的行业性团体,是文艺工作者在县级文联领导下的群众性、自愿性的工作组织。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服务文艺事业的发展,弘扬优秀文化传统,推动文艺工作创新,为县级文联的指导性和服务性工作提供支持和保障。
第四条协会的任务是组织文艺工作者开展学术交流、合作创作、文化推广等活动,提升文艺工作者的艺术水平和综合素质,推动县级文联的各项工作。
第五条协会的领导机构是协会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秘书处和相关工作委员会。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六条满足以下条件的文艺工作者可以申请加入协会成为会员:具备合法的从事文艺工作的资格;服从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愿意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取得协会推荐或认可。
第七条会员享有参与协会活动、使用协会资源、获得协会服务的权利。
第八条会员要按时交纳会费,并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第九条会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县级文联和协会的章程和规定,不得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第十条会员有违反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的行为,经协会理事会审查后,可以给予警告、记过、警告期、暂停会籍或除名等处理。
第三章理事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十一条理事会是协会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协会会员代表选举产生,设主席、副主席和理事。
第十二条理事会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方针、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预算,审议重要事项并做出决策。
第十三条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由主席召集,出席会议的理事会成员达到半数以上才能开会。
第十四条理事会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理事投票表决,多数通过。
第十五条理事会每届任期为三年,协会成立初选举第一届理事会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四章秘书处和特定工作委员会的组织和职责第十六条秘书处是协会的日常运行管理机构,由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组织协会的各项活动和工作。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三篇)
文联协会管理制度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文学联合会(以下简称“文联协会”)的管理,促进会员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文联协会的影响力和声誉,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文联协会是由创作、传媒等相关行业的文学爱好者自愿组成的社团组织,依法注册并获得合法资格的非营利性民间组织,秉承独立自主、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遵循法律法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第三条文联协会的宗旨是:加强会员间的沟通与合作,提升文学创作水平,推动文学事业的繁荣发展,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
第四条文联协会的任务是:组织定期的文学创作活动和比赛,举办学术讲座和研讨会,出版文学作品集和期刊,组织文学交流考察活动,为会员提供交流合作的平台等。
第五条文联协会的基本原则是:多样性原则、公正公平原则、协作共赢原则、开放包容原则、争取会员利益原则。
第六条文联协会实行会员制,会员间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会员包括正式会员和特别会员,根据会员的实际情况和表现,可以设立荣誉会员和理事会会员。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七条文联协会设立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秘书长、财务长、常务理事和理事组成,理事会是文联协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修改、解释文联协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选举产生会长、副会长等重要职务。
第八条文联协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负责日常管理工作,秘书处具体部门包括:会员发展部、创作交流部、学术研究部、出版编辑部、活动策划部等。
第九条文联协会设立监事会,由监事组成,其职责是监督、检查文联协会的财务管理、资金使用情况和活动执行情况等,并对理事会和秘书处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意见。
第十条文联协会设立审查委员会,由审查委员组成,其职责是审核入会申请和会员申请退出的申请书,维护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团结性。
第三章会员权益和义务第十一条正式会员享有以下权益:1. 参与文联协会组织的各类活动,包括创作、学术交流、出版等。
2. 参与文联协会组织的比赛、评奖活动,有机会获得奖金和荣誉。
3. 参加文联协会举办的培训和讲座,提升创作技巧和知识水平。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一、总则1、县文联文艺家协会是县文联直属的团体会员组织,是各艺术门类、学科领域选聘入会的县级文艺工作者资格证明。
2、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任务是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县委、县政府关于文艺工作的决策部署,继承和发扬我县文化艺术的传统和现代成就,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文化价值观,组织和开展文艺创作、表演、研究、教育和推广工作,推动整个县文艺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3、县文联文艺家协会实行党的领导下的群众路线,坚持艺术创作的自由探索和开放理念,加强作品的质量管理和服务保障,使之成为我县文艺事业的发展中坚力量。
二、组织机构1、县文联文艺家协会设置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理事、秘书等机构,主席为县文联领导亲自担任。
2、主席、副主席、常务理事分别由县文联、县文化、县广电新闻传媒办、县教育和各艺术门类的专业负责人和知名艺术家担任,共同负责协会的全局工作,主席全权负责日常工作。
3、协会于每年的年度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新一届领导班子,每届任期4年。
在任期内如有必要更改文艺家协会领导人员,需先向县文联报告并经过县文联同意后,方可实施。
4、县文联派专人协助文艺家协会开展工作,并向县文联领导汇报协会工作情况。
三、会员管理1、县级文艺工作者在申请加入县文联文艺家协会前必须先入党或有党员介绍,有较高的文艺创作或研究水平,审批通过后方可入会。
2、会员应当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国家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积极参加协会活动,积极参与政府和社会的文艺活动,维护文艺界的声誉和形象。
3、会员不得利用协会名义搞拉票、拉购、拉保险等商业、经济、金融活动,不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投机取巧的进取心理。
4、协会有权对会员的作品进行审核、鉴定和推荐,并对入会前、在协会成员中违反协会章程、侵犯著作权等行为的人员进行处理和开除会籍,严禁欺压羞愧、打压人才和门派政治。
5、会员有权对协会进行监督和建议,对协会的工作进行批评和建设性的意见。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规范和加强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管理工作,提升协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促进县文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架构1.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由会长、副会长、常务理事、理事、秘书处等组成,总共不少于9人。
2. 会长由协会会员推选产生,副会长由会决会产生,常务理事、理事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3. 秘书处由秘书一人负责,秘书由会长任命兼职或者聘请专职。
4. 协会设立办公室,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执行。
三、会员管理1. 协会会员分为创作类会员、研究类会员、表演类会员等。
会员由会员申请,经理事会审查合格后入会。
2. 会员享有参与协会事务和决策的权利,有提出建议和意见的权利,有参加各类文艺活动的机会。
3. 会员应遵守协会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4. 协会对会员行为违反章程和规程或者损害协会利益的,有权进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留党察看等。
四、财务管理1. 协会设立财务部,负责协会收支管理和财务核算。
2. 协会应建立规范的财务制度,保障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3. 协会的收支必须按照预算和审批程序进行,不得随意挪用协会资金。
4. 协会应定期进行财务审计,确保财务的透明和合规。
五、活动组织与管理1. 协会可以组织各类文艺活动,包括演出、展览、比赛、培训等。
2. 协会应制定详细的活动方案,并邀请相关专家和学者进行指导。
3. 活动的筹备工作需要提前安排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4. 活动的落实和执行应有专人负责,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六、奖励与评选1. 协会设立奖励制度,对在县级以上文艺比赛、展览中获奖的会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协会设立评选制度,对在文艺创作和研究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会员进行评选。
3. 奖励和评选的程序应公开、公正、透明,遵循公认的评选标准和程序。
七、改革与发展1. 协会应建立健全的改革与发展机制,及时研究和解决协会发展中的问题和困难。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范本(二篇)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组织管理,推动文艺事业的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是县文联的下设机构,是由具有文艺才华和艺术水平的文艺家自愿组成的群众性艺术组织。
协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坚持群众路线,坚决执行为人民服务的宗旨。
第三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任务是:团结凝聚广大文艺家,深入开展艺术创作,传承和弘扬中华民族优秀的文化遗产,增强文艺人才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推动文艺作品创作和演出,为县域文化事业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团结协作、务实高效、公正公开、严肃纪律、依法管理。
第五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必须积极支持县文联的工作,保持联系交流和共同发展的关系,按照县文联的要求做好工作。
第六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依法登记,具备法人资格,开展民间文艺活动,接受县文联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七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工作时间和地点是全体成员常住或工作所在地,成立协会领导小组,开展协会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八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财务管理按照当地财政管理部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会员管理第九条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会员是县文联会员中自愿加入协会的文艺家,按照实行自愿、公开、平等、竞选的原则进行。
第十条自愿加入文艺家协会的会员需具备以下条件:(一)热爱文艺事业,具有一定的文艺造诣,取得一定的文艺成就;(二)有较高的艺术修养和职业道德,服从文艺家协会的决策和管理;(三)认同和遵守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四)在县文联文艺活动中发挥积极的作用。
第十一条加入文艺家协会的会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有权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参与协会的决策和管理;(二)有权提出意见、建议和批评,保障表达权和知情权;(三)有权接受协会的培训、指导和评价;(四)有权获得协会发放的荣誉和奖励。
第十二条文艺家协会会员的义务包括:(一)遵守法律法规,尊重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不得损害协会和文化事业的声誉;(二)认真履行协会的决策和工作任务,积极参与协会的培训和活动;(三)保护和维护协会的合法权益,维护协会的团结纪律;(四)接受协会对艺术成果进行评价,辅导和指导,并积极完善个人创作。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范本(2篇)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范本一、协会宗旨本协会旨在团结和引导广大文艺工作者,推动县级文艺事业的繁荣与发展,促进县级文艺创作的提高和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繁荣。
二、协会组织1. 主席团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和副主席组成,负责组织、领导协会的各项工作,召集和主持协会会议。
2. 分支机构协会设立文艺创作、文艺调研、文艺培训、文艺发展等分支机构,分别负责协会相关领域的工作。
三、协会会员1. 会员资格1.1 具备艺术才能和较高的文化素养。
1.2 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1.3 接受协会章程和工作安排,并缴纳会费。
2. 会员权益2.1 参加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2.2 获得协会的优惠政策和资助。
2.3 参与评选表彰和荣誉称号的推荐。
2.4 获得协会提供的艺术培训和交流机会。
3. 会员义务3.1 遵守协会章程和相关规定。
3.2 积极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3 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形象。
3.4 定期缴纳会费。
四、协会活动1. 会议协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大会,由主席团组织,会员大会是协会的决策机构。
2. 艺术创作协会组织或推荐会员参与具有县级影响力的文艺创作活动,鼓励会员创作优秀作品。
3. 学术研讨协会定期组织学术研讨会、座谈会等活动,促进会员之间的交流与学习。
4. 文艺展览协会组织文艺作品的展览活动,展示会员们的创作成果,推动县级文艺事业的发展。
5. 艺术培训协会组织会员进行艺术培训,提升会员的艺术修养和创作水平。
六、协会经费1. 协会经费由会员会费、赞助费、捐赠款等组成。
2. 经费用于协会活动的组织、宣传、奖励等方面。
3. 协会经费由财务部门管理,实行明细账目全面公开、逐项审计的原则。
七、协会纪律1. 会员违反协会章程或有损协会形象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包括警告、撤销会员资格等处理措施。
2. 协会会员有权利向协会投诉,协会将视情况组织处理。
八、附则本制度自协会会员大会通过后生效,并由主席团负责解释和修订。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以下是一份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的组织管理,弘扬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促进文艺事业的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是在县文联领导下组织的文艺家群众性组织,是县文联的重要组成部分。
第三条协会的宗旨是:团结和组织全县广大文艺家,积极开展文艺创作、演出、培训等活动,推动文艺繁荣,服务于大众和社会。
第四条协会的工作原则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为行动指南,坚持社会主义文艺方向,关注群众需求,推动创作创新,加强内部合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五条协会设主席团、常务委员会、理事会、秘书处等组织机构,各机构之间协调一致,相互配合,共同负责协会事务的运作。
具体机构的职责和成员组成由协会章程详细规定。
第六条主席团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组成,主席团是协会的决策机构和执行机构,负责协会的日常工作。
第七条常务委员会由协会主席、副主席、秘书处书记等组成,负责决定协会重大事务,并组织实施。
第八条理事会是协会的议事机构,由正式会员组成,负责制定协会工作计划、审议重要事项,并监督执行。
第九条秘书处是协会的具体工作部门,负责日常的协会事务处理、文件资料管理、会员入会及退出的组织工作等。
第三章会员管理第十条协会会员分为正式会员和入会会员两类。
第十一条正式会员应符合以下条件:1.在文艺创作、演出、研究等方面有一定成就和影响力;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3.认同协会的宗旨和原则。
第十二条入会会员是对文艺事业有兴趣的人员,可以向协会申请入会,经过审核通过后可成为入会会员。
第十三条会员享有以下权利:1.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2.参与协会的决策讨论;3.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和服务。
第十四条会员有以下义务:1.遵守协会章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2.积极参与协会的各项活动;3.维护协会的声誉和利益。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协会设立专门的财务部门,负责协会的财务事务管理和会费的收支。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模版
xx年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模版1. 引言文联文艺家协会作为XX县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推动文艺创作、引领文化发展的重要责任。
为了规范和加强协会的管理工作,制定本管理制度,以确保协会的正常运行和健康发展。
2. 组织架构2.1 主席团主席团是协会的决策和执行机构,由协会主席、副主席和秘书长组成。
主席团负责制定协会的工作计划、组织各项活动,并监督和评估协会的工作成效。
2.2 分支机构协会设立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等多个分支机构,负责相关领域的艺术创作和推广工作。
每个分支机构设立主席和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协会工作在相应领域的组织和协调。
2.3 会员大会协会设立会员大会,由所有会员组成,是协会的决策机构。
会员大会在协会重大事项上具有决策权,包括选举主席团成员、审议协会章程修改、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等。
3. 会员资格及权益3.1 会员资格协会会员分为创作会员和推广会员,任何具有文学、音乐、舞蹈、戏剧等方面专业资质或表演经验的个人均可申请成为会员。
3.2 会员权益会员享有参与协会组织的各项活动的权益,包括参与创作、演出、培训以及享受协会提供的优惠政策等。
4. 工作机制4.1 工作计划每年协会主席团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包括协会的各项活动、目标和计划。
工作计划应包括具体时间安排、负责人和工作任务等。
4.2 例会制度主席团每月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月工作、分析问题、讨论并制定下月工作计划。
例会应当有具体的议题和议程,并记录会议纪要。
5. 绩效考核5.1 考核指标协会应制定相应的绩效考核指标,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来制定考核标准。
5.2 考核方法协会可采用定期评估、工作报告汇总和会员调查等方式进行绩效考核,评选先进个人和单位,并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6. 强化内部沟通6.1 信息发布协会应建立健全的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向会员发布协会的通知、工作动态和相关政策。
6.2 沟通交流协会应鼓励会员之间的交流和互动,组织座谈会、讲座等形式的活动,提供相互学习和交流的机会。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1日期:20 年月日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县文联对各文艺家协会的指导和管理,使协会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根据文联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各协会的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原则(一)协会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扶持推出文艺精品力作,促进我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二)要遵循文艺工作的规律,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面向会员、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创新协会工作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要维护协会利益,不断建立完善协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行业自律职能。
(三)协会建设要出人才、出精品,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丰富的活动内容,有基本的经费保障。
二、组织管理(一)县作家、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音乐家、舞蹈家、民间文艺家七个协会是县文联的团体会员。
县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和指导部门,对各协会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能。
3(二)协会换届选举。
由县文联推荐协会理事会候选人,并以文联名义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然后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按照协会章程组织选举。
协会增补副主席,秘书长由协会理事会提名候选人,书面上报县文联。
(三)各协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协会主席、秘书长根据工作情况,拟定会议议程和内容,由协会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
县文联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四)各协会每年年终向县文联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各协会主办和联办的业务活动,提前两周报县文联办公室备案,县文联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协调。
(五)文联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每年要定期召开协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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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县文联文艺家协会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县文联对各文艺家协会的指导和管理,使协会活动逐步走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轨道,切实发挥协会的职能作用,根据文联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各协会的职能职责,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原则
(一)协会工作要坚持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方向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方针,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努力培养造就德艺双馨的文艺人才,扶持推出文艺精品力作,促进我县文艺事业繁荣发展。
(二)要遵循文艺工作的规律,结合协会工作的实际,面向会员、面向社会、面向市场,创新协会工作组织形式、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
要维护协会利益,不断建立完善协会自我管理、自我规范、自我发展的行业自律职能。
(三)协会建设要出人才、出精品,要有健全的组织机构,有丰富的活动内容,有基本的经费保障。
二、组织管理
(一)县作家、书法家、美术家、摄影家、音乐家、舞蹈家、民间文艺家七个协会是县文联的团体会员。
县文联是各协会的业务主管和指导部门,对各协会履行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的职能。
(二)协会换届选举。
由县文联推荐协会理事会候选人,并以文联名义向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介绍候选人的有关情况,说明推荐理由,然后由协会会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按照协会章程组织选举。
协会增补副主席,秘书长由协会理事会提名候选人,书面上报县文联。
(三)各协会理事会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由协会主席、秘书长根据工作情况,拟定会议议程和内容,由协会秘书长做好会议记录。
县文联相关人员可以列席会议。
(四)各协会每年年终向县文联办公室提交年度工作总结和下年度工作计划。
各协会主办和联办的业务活动,提前两周报县文联办公室备案,县文联本着统筹安排的原则进行协调。
(五)文联要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为协会开展工作提供保障,努力为协会工作创造良好条件。
每年要定期召开协
会工作会议,听取各协会汇报,研究有关情况,协调有关事宜,落实有关任务,。
三、活动管理
(一)各协会履行组织会员开展学习讨论、学术交流、采风创作、人才培训、理论研究、举办活动、文艺评奖、书刊出版、对外交流和对会员的权益保障等职能。
(二)各协会举办活动要树立品牌意识,使其真正成为推动文艺发展的有力杠杆、联系会员的有效方式、扩大影响的有效途径。
各协会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2次。
(三)各协会要积极组织会员参加省州有权威性的展览、演出、比赛和评奖活动,做到多参演、多参展、多参赛,积极推出人才和作品,成绩突出者和有特殊贡献者县文联给予奖励。
(四)各协会要加强与县内外相关文艺家协会的联系沟通,相互学习,加强合作。
要以多种形式和有效途径加强对各协会的联系,互通信息,交流经验,进一步扩大协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四、会员管理
(一)各协会发展会员,按照协会章程的规定执行。
会员入会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会员登记表,经协会理事会审批,报县文联备案。
发展会员在注重数量的同时,要保证质量。
(二)交纳会费是会员应尽的义务,要组织会员按期交纳会费,会费为100元/五年,会费由各协会秘书长收取后交文联财务统一管理。
(三)各协会要积极向省州文艺家协会推荐优秀的会员入会。
上级协会批准后,报文联办公室备案。
(四)各协会领导班子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服务意识,履行服务职能,全心全意为会员服务,传递党和政府对文艺家的关怀,及时反映会员的意见和要求,保护会员的合法权益,帮助会员解决创作中的难题,使广大会员更加激情地投入到创作中去。
(五)各协会要坚持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既要做好会员的培训与提高工作,促进优秀的文艺作品、文艺人才更多更快地涌现;又要做好大众性、社会性的文艺普及与推广工作,为发展文艺事业打牢基础和积蓄后备力量。
五、财务管理
(一)各协会不单独设立帐户,各协会的活动费用,由各协会争取资金、收取的会费和县文联补助资金组成,费用支出由协会主席和秘书长共同签字后生效。
(二)各协会开展工作、举办活动通过个人的努力争取到的社会赞助款,可以按10%提成给个人作为业务联系协调经费使用。
协会争取的社会赞助款由各协会管理,资金用于协会活动开展,由秘书长负责资金使用情况记录。
(三)各协会财务收支要严格遵守有关财务法律、法规和县文联的有关财务制度、规定。
要把协会经费用于发展事业和服务会员上;厉行节约,认真理财;要充分发挥各自专业优势,开展服务创收活动。
(四)协会经费收支情况,在协会总结时,由协会秘书长向协会理事会汇报。
六、档案管理
(一)《会员登记表》由各协会负责保管,要按照会员登记表的编号顺序建立档案。
省级以上会员的资料上报县文联办公室,输入县文联文艺人才库。
(二)各协会业务档案由各协会负责保管。
协会秘书长负责收集整理开展各项活动档案资料和会员个人文艺成就档案资料,起草协会大事记和有关业务工作文件,办理会员入会手续,统计文艺创作成果,报送协会工作信息,年终负责整理装订协会工作档案和会员档案。
(三)各协会自主管理协会印章和证件,对协会印章的使用进行登记记录。
协会印章使用须经协会主席或秘书长批准。
七、考评管理
(一)每年年终县文联要对各协会在组织开展文艺活动、培养文艺人才、组织文艺创作、队伍建设、完成县文联交办的任务等方面进行全方位的考核,最终考核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
其中优秀的比例不超过团体会员的30%,对考核为优秀的协会给予表彰。
(二)免职。
协会主席团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县文联将通过有关程序免去其协会相关领导职务:
1、协会年度考核连续两年不合格,协会工作停滞、队伍涣散、协会理事会不能发挥作用,协会主要负责人负有领
导责任的;
2、不履行职责、不完成工作任务、不参与协会工作、不热心为会员服务、在会员中有较大负面影响的;
3、因工作易地调动的。
(三)辞职。
分为自愿辞职和责令辞职。
1、自愿辞职,协会理事会成员因个人或者其他原因,自行提出辞去现任协会领导职务。
2、责令辞职,县文联根据协会理事会成员在任职期间的表现,经考评认定其不再适合担任现职,通过一定的程序令其辞去协会领导职务,拒不辞职的予以免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