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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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高考体检代码

辽宁省高考体检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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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5.0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飞行技术,航海技术,消防工程,刑事科学技术,侦察。

专科专业:海洋船舶驾驶及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如民航空中交通管制)。

25:裸眼视力任何一眼低于4.8者,不能录取的专业:轮机工程,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

专科专业: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等。

26: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

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04:屈光不正<近视or远视,下同>不宜就读:海洋技术.海洋科学.测控技术与仪器,核工程与核技术,生物医学工程.服装设计与工程,飞行器制造工程.专科专业:与以上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06:不宜就读:工学.农学.医学.法学各专业.及应用物理学.应用化学.生物科技.地质学/生态学.环境科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生物科学.应用心理学等专业。

高考体检专业受限,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查询

高考体检专业受限,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查询

高考体检专业受限,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查询高考体检这一环很容易考生和家长所忽略,仅仅认为考的好分数线就一定能上到自己理想的学校,但是每年有很多考生因此没有被录取的例子也是比比皆是。

出国留学网高考频道专家结合多年的高考经验,为您解读高考体检要求及案例。

在大量的落榜案例中,有一类考生落榜原因非常鲜明,就一个:体检受限!这些考生中,要么因为视力达不到相关录取专业要求,要么就是患有相关疾病,明显未达到《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相关要求。

高考体检专业受限裸眼视力单眼矫正到4.8且镜片度数大于四百度的,可能将要与生物、医药类专业及环境类专业无缘。

公安院校标准:男性考生体重不低于50公斤;女性考生体重不低于45公斤;身体匀称。

军队、武警院校标准: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

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标准体重=身长-110.裸眼视力单眼低于4.8者,将无法报考体育相关专业。

对身高有限制的院校或专业:一般是军事院校、公安院校、飞行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外交学院、体育类专业等。

患有比较严重的疾病如:传染病、精神病、心脏病、血液病等,暂不宜报考各类普通高等学校。

这部分考生首先应治疗疾病,将来再报考高校。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Ⅱ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经济学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农业经济管理类、图书档案学类各专业。

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高考体检受限条款1开头为体检不合格,2开头为体检受限,3开头为体检合格。

其中有一个落榜考生的例子值得大家警惕,她的名字叫郑欣,她是个多才多艺的女孩子,学过美术,练过舞蹈,高考最大的愿望就是考进中华女子学院,毕业之后当一名幼儿教师。

2013年高考时,她考了582分,高出二本批次控制线足足50分。

劳社部发[2007]1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社部发[2007]16号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

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认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

按照1992年全国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传染病防治法》将乙肝列为乙类传染病,国家制定了控制乙肝的五年防治规划。

由于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乙肝病毒传播,因此国家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在对劳动者开展体检过程中要注意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三、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和健康权益(一)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乙肝病毒携带者指的是感染了乙肝病毒,但却没有肝炎症状和体征,肝功能等各项检查均正常的人群。

经了解,中国人口中,乙肝病毒携带者人数还是比较多的,占了大约有10%的比例,即大约有1.3亿的人是乙肝病毒携带者。

面对这庞大的基数,在对待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问题上,国家出台了相关的保护政策。

1、就业体检取消乙肝项目检测2010年,国家卫生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该通知上明确规定: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另外,该通知还规定了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2、加强企业合同管理,消除就业歧视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地的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企业劳动用工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工作,维护劳动者的合法就业权利,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3、加大宣传,营造公正的和谐就业环境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卫生部门要加强实现公平就业的舆论宣传工作,引导用人单位正确认识乙肝疾病和传播途径。

要指导用人单位树立公平就业的观念,消除就业歧视现象。

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有什么注意事项虽然说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与健康的正常人一样生活以及工作,但因为乙肝病毒携带者体内携带的乙肝病毒在一定情况下也具有传染性,因此乙肝病毒携带者就业也有一定的注意事项。

1、选择职业上要注意根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在就业、招聘中大部分岗位都可以应聘,除少数特殊岗位会受到限制,如不能从事献血、保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理发师、游泳教练、食品加工员、食品售卖员、厨师、超市的服务员等职业。

2、就业期间要注意在找工作以及就业期间,乙肝病毒携带者也要定期到医院检查,了解病情的发展变化,有针对性地及时进行治疗。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

卫生部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已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的说明
2010年2月10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由行业主管部门向卫生部提出研究报告和书面申请,经卫生部核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检测。

经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由卫生部向社会公布。

军队、武警、公安特警的体检工作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目前,经卫生部核准的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不得从事的职业和可以开展相关检测的行业有:
1.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公务员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乙肝病原携带者,特警职位,不合格。


2.根据《卫生部关于民航空勤人员体检鉴定乙肝检测调整意见的复函》要求,民航招收飞行学生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可以保留体检鉴定乙肝项目检测。

3.血站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员工。

根据《卫生部关于修订<血站质量管理规范>“8〃4”条的通知》(卫医政发…2010‟69号)要求,血站应“建立员工健康档案。

对从事采血、血液成分制备、供血等业务工作的
员工,应当每年进行一次经血传播病原体感染情况的检测。

对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体阴性者,征求本人意见后,应当免费进行乙型肝炎病毒疫苗接种。

”。

高考体检指导意见有调整

高考体检指导意见有调整
一是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项的第六款即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从教育部门了解到,今年高考体检指导意见进行了调整。
一是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中第二项的第六款,即乙型肝炎 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 业的限制。二是对于转氨酶(ALT)测定值正常的考生,不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验,只有转氨酶(ALT)不正 常的考生,才进行异性肝炎表面抗原检验,以便确诊该考生是否为“慢

被录取了,体检项目里有乙肝检查,携带者的我该怎么办

被录取了,体检项目里有乙肝检查,携带者的我该怎么办

被录取了,体检项目里有乙肝检查,携带者的我该怎么办杭州一位网友在后台私信,说:上周面试一份工作,电话通知我被录取了。

然后发邮件让我先做个体检。

我看到体检通知里有乙肝检测。

我是乙肝携带者,肝功能正常。

我不明白公司为什么会有这么不合理的要求。

不是禁止查岗吗?这份工作对我来说非常重要。

我不想让所有人都知道。

我现在该怎么办?看到你回答了很多关于乙肝入境的问题,能给我指路就非常感谢了!!对于携带者来说,在体检中遇到这种问题真的很头疼。

2010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联合下发通知,取消招生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依法维护乙肝病毒携带者在招生就业中的权利。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对HBV携带者的歧视仍然存在。

我们来总结一下乙肝的主要形式:口头通知或邮件通知:体检中,体检项目明确要求乙肝,体检医院可选择公立,体检人员只要能提供乙肝检查表即可报考。

当公司指定医院或体检中心时,你会在注册表格时要求体检者自愿同意。

这种公司和医院有推卸责任的感觉。

万一体检者有什么争议,就说我同意自愿体检,公司单位不会把它作为录取条件。

还有就是那种做的比较隐蔽的。

不清楚体检和采血要检查哪些项目。

静脉采血和生化项目做完了,桌上没有乙肝项目。

体检报告做完后,直接发给公司。

我看不出有哪些项目是错的。

过几天人事会通知你公司的物品有变动,暂时不需要这么多人。

总之,婉言拒绝!!那么遇到入职查乙肝的该怎么应对:第一,保留好相关病历和相关凭证。

如果公司对乙肝问题不服,你可以向有关部门反映或者举报。

拿到相应的赔偿后,不要再去这家公司了。

即使公司同意你的聘用,你以后也会被排除在外。

第二,查乙肝公司违规可以求助。

百度搜索海纳体检。

上述网站上有很多关于乙肝体检的案例。

只要你做隐蔽,没人会发现。

工资待遇令人满意,不想失去这样的工作只能选择这个。

大家都知道!!网友平陆为自己喊冤,意思是没办法隐瞒。

毕竟对乙肝的歧视太强烈了。

我同意这一点,大多数歧视往往是出于无知。

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聘,如何合法合理说“不”?

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聘,如何合法合理说“不”?

对乙肝病毒携带者应聘,如何合法合理说“不”?作者:来源:《职业》2008年第01期【上期案例回放】D 经理是一家销售企业的招聘主管。

根据企业需要,确定了招聘大量食品和电器销售人员的计划。

正当招聘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D 经理却碰到了一个难题。

现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和《就业促进法》相继出台,增强了对乙肝病毒携带者的就业权利的保护。

那么企业在招聘中,对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前来应聘的,如何才能不构成歧视呢?和HR 同仁一交流,发现大家在这个问题上也都有点不清不楚,存在这样那样的困惑。

(案例提供:读者刘先生)【本期专家解读】解答提供:中国工伤损害赔偿网北京义社劳动咨询中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

但是,经医学鉴定传染病病原携带者在治愈前或者排除传染嫌疑前,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

对该条“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传染病扩散的工作”散见于多个规范性文件中,主要规定包括:1.《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01 修订)第五十一条规定,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人员,必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

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的,不得从事直接接触药品的工作。

2.《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患有《条例》第七条规定的疾病卫生管理标准:(一)病毒性肝炎肝炎患者经系统治疗后基本痊愈(主要症状消失,肝区无明显压痛及肿大,肝功能正常,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阴性)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患者肝功能恢复正常,但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需经六个月观察无恶化,可恢复原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若e抗原阳性,不得从事理发美容业、公共浴室业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3.《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第七条公共场所直接为顾客服务的人员,持有" 健康合格证" 方能从事本职工作。

高考体检标准

高考体检标准

高考体检标准高考体检标准高考升学网高考体检频道主要发布一些关于高考考生体检的相关知识,报考高考体检项目、高考体检标准、高考提交专业受限、高考体检注意事项等相关知识。

以下是店铺整理的高考体检标准,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高考体检主要检查七个方面的项目,它们是:(1)眼科。

包括视力、色觉、眼病。

(2)内科。

包括血压、发育情况、心脏及血管、呼吸系统、精神神经系统、腹部脏器等。

(3)外科。

包括身高、体重、皮肤、面部、颈部、脊柱、四肢、关节等。

(4)耳鼻喉科。

包括听力、嗅觉、耳鼻咽喉等。

(5)口腔科。

包括唇腭、口吃、牙齿等。

(6)胸部透视。

(7)肝功能检查。

仅包括转氨酶等。

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以下是高考体检标准,希望能帮助到广大考生:师范标准(1)五官端正,面部无明显缺陷(如唇裂、斜颈、各种疤痕等)(2)无口吃(3)无各种残疾(4)身高一般要求女生不低于155cm,男生不低于160厘米国际关系身体条件除须达到教育部和卫生部联合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有关规定外,还需符合下列条件:(1)男生身高170cm以上,体重50kg以上;女生身高160cm以上,体重45kg以上,体型匀称;(2)左右眼裸眼视力4.3以上(报考英语专业、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专业和信息应用专业的考生,左右眼裸眼视力4.8以上),无色盲、色弱、斜视、对眼等眼疾;(3)听觉、嗅觉正常,无影响外语学习的听力系统和发音系统疾病,无口吃;(4)心脏、血液、肝功能正常,无甲肝、乙肝和澳抗阳性;无严重急慢性疾病,无传染病和精神疾患等;(5)五官端正,面部及身体暴露部位无明显特征和缺陷,无鸡胸,无腋臭,无严重静脉曲张,无明显八字步、罗圈腿,无平足、跛足,无斜肩、纹身、少白头、驼背,无各种残疾,本人及直系血亲无精神病史。

空乘标准一般条件①应具有良好的心理品质和社会适应能力,身体状况可以满足空中服务工作需要。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
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按照《食品安全法》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的要求,现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涉及乙肝检查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中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限制。

二、取消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继续保留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简称转氨酶)检测作为体检项目。

如果受检者转氨酶正常,不得进行乙肝项目检测;如果转氨酶异常,可进一步明确诊断。

三、研究生招生对学生的入学身体检查,严格按上述规定执行。

四、请各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据此规范入学体检表格内容。

五、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将本通知转发至本地区所有普通高等学校和研究生招生单位。

六、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视力差不宜报的专业

视力差不宜报的专业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一、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可以不予录取1.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2.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3.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4.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5.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6.结核病除下列情况外可以不予录取。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二、患有下列疾病者,学校有关专业可不予录取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哪些工作.

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三、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 的工作
•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七条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的人员,必 须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从事化妆品的生产活动。
凡患有手癣、指甲癣、手部湿疹、发生于手部的银屑病或者鳞屑、
渗出性皮肤病以及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 等传染病的人员,不得直接从事化妆品生产活动。
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
二、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的工作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第二十六条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 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工作经
营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
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 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
五、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有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 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 临床医学等相关的职业。

以上是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的工作有哪些的解答。虽然以上 工作对于乙肝病毒携带者有限制,但是还是有很多工作是可供乙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肝病毒携带者选择的。所以,乙肝病毒携带者无需灰心,保持乐 观的心态积极面对生活才是最重要的!
乙肝病毒携带者不 能从事哪些工作
• 虽然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不能歧视乙肝患者就业, 但是因为乙肝确实是传染性特别强的疾病,为 了公众的健康着想,有些行业是乙肝病毒携带 者不能从事的。那么,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 事的工作有哪些?
一、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从事饮水、饮食、 整容、保育等职业
•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十九条从事饮水、 饮食、整容、保育等易使传染病扩散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按照

人社部发[2010]12号!

人社部发[2010]12号!

人社部发[2010]12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教育局、卫生局:近年来,国家对保障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含入幼儿园、托儿所,下同)、就业权利问题高度重视,就业促进法、教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明确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以是传染病病原携带者为由拒绝录用;受教育者在入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依法享有平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传染病病原携带者。

2007年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下发《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要求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但目前仍有不少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入学、就业体检时违规进行乙肝病毒血清学项目检查,并把检查结果作为入学、录用的条件;一些地方行政机关监督检查不到位,违法追究不落实,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受限制现象仍时有发生。

为进一步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公平入学、就业权利,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进一步明确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

各级各类教育机构、用人单位在公民入学、就业体检中,不得要求开展乙肝项目检测(即乙肝病毒感染标志物检测,包括乙肝病毒表面抗原、乙肝病毒表面抗体、乙肝病毒e抗原、乙肝病毒e抗体、乙肝病毒核心抗体和乙肝病毒脱氧核糖核苷酸检测等,俗称“乙肝五项”和hbv-dna检测等,下同),不得要求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报告,也不得询问是否为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高考体检查出乙肝还能上大学吗

高考体检查出乙肝还能上大学吗

高考体检查出乙肝还能上大学吗每一个参加高考的考生在考试之前还需要进行高考体检。

那么,高考考生在体检查出乙肝还能上大学吗?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相关介绍,仅供高考考生参考。

高考体检查出乙肝能上大学吗高考体检查出乙肝还可以上大学。

1、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文件)的规定,考生在体检过程中,如果有某些地方不合格,就不能报考相应类型的大学,比如近视眼不能报考航空院校、军事院校。

但可以报考其他普通学校。

2、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第一大项,第5小项的规定: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乙肝不属于肝功能不正常者。

高考体检检查出乙肝有何影响一、高考之前需要进行体检,体检结果乙肝病毒携带者可以参加高考,但是专业要受到限制,比如不能报考学前教育、飞行技术、航海技术、面点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二、慢性乙肝患者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毒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学校可以不予录取。

慢性乙肝患者肝功能不正常才算不合格,而且需要传染病医院明确诊断,体检医生才能诊断为慢性肝炎患者。

三、乙肝病毒携带者不能报考军队、武警以及公安类学校。

高考体检前注意事项注意各县市区招生办公布的体检日程安排,了解体检时的工作流程和注意事项,做好体检前的准备工作,按时参加体检。

因病或因其他原因不能按时参加体检的,须提前向老师或县市区招生办说明,由县市区招生办与体检医院协商后另行安排时间进行体检。

体检前,注意饮食,不吃辛辣、油腻和不易消化的食物,不饮酒,避免做剧烈运动;注意休息,保证良好的睡眠,防止感冒,尽量不要服用药物、保健品,因为它们可能引起转氨酶增高等症状,影响体检结果。

转氨酶正常的考生,不影响录取。

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II度(色盲)等疾病不是通过锻炼和治疗能够改变的。

有此类情况的考生也不必烦恼。

填报志愿时避开限报的专业,选择适合自己的专业,这样既能够保证正常学习,又能够避免毕业后选择工作的麻烦。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布日期】2010.03.08•【文号】人社厅发[2010]22号•【施行日期】2010.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厅发〔2010〕2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为贯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以下简称《通知》)的要求,切实做好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认真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

解决好乙肝病毒携带者入学、就业受限制问题,是坚持以人为本、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客观要求,有利于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推动社会公平就业。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通知》和三部门政策解读稿(附后),深刻领会《通知》精神,全面掌握《通知》要求,充分认识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的重要意义。

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工作责任制,确保把《通知》要求落到实处。

各服务窗口单位要组织开展专门培训,准确了解《通知》内容、要求和意义,以便全面做好相关服务工作。

二、把握重点,采取切实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一)抓紧做好政策清理工作。

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抓紧开展有关政策清理工作,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相关文件的废止或修订,并依据职责,积极配合做好地方行政性法规清理工作。

(二)加强对人力资源市场、用人单位的监督管理。

国家对乙肝甲肝患者就业的要求

国家对乙肝甲肝患者就业的要求

国家对乙肝甲肝患者就业的要求
国家对乙肝甲肝患者就业的要求是保障其就业权益,禁止歧视,但也需要考虑其对公共卫生和他人健康的影响。

根据具体国家的政策和立法,可能会有以下要求:
1. 不得因患有乙肝甲肝而拒绝雇佣或解雇患者。

禁止在招聘、录用和职业晋升等方面对乙肝甲肝患者进行歧视。

2. 对食品、医疗、托儿所、教育等行业从业人员可能有特殊规定。

例如,在食品行业从业人员应进行乙肝病毒标志物检测,并持证上岗。

3. 部分岗位可能有特殊要求,例如对乙肝病毒标志物的抗体检测结果需要满足特定标准,以确保其在特定环境下工作的安全性。

4. 在特殊情况下,例如患者存在严重的传染风险或工作条件不适宜患者进行工作的情况下,可能会限制其就业。

这种限制必须经过权威的医学评估和合法的程序,确保是出于对公众安全和患者自身健康的考虑。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要求和政策会根据各国和地区的法律体系和疾病防控状况有所不同。

因此,在了解国家、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基础上,乙肝甲肝患者或雇主应咨询当地的卫生部门或相关机构,以确保遵守和了解相关政策和要求。

[整理]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

[整理]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

[整理]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高考体检专业受限代码体检受限代码体检受限名称11 严重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经手术治愈,或房室间隔缺损分流量少,动脉导管未闭返流血量少,经二级以上医院专科检查确定无需手术者除外)、心肌病、高血压病。

12 重症支气管扩张、哮喘,恶性肿瘤、慢性肾炎、尿毒症。

13 严重的血液、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风湿性疾病。

14 重症或难治性癫痫或其他神经系统疾病;严重精神病未治愈、精神活性物质滥用和依赖。

15 慢性肝炎病人并且肝功能不正常者(肝炎病原携带者但肝功能正常者除外)。

16 (1)原发型肺结核、浸润性肺结核已硬结稳定;结核型胸膜炎已治愈或治愈后遗有胸膜肥厚者;(2)一切肺外结核(肾结核、骨结核、腹膜结核等等)、血行性播散型肺结核治愈后一年以上未复发,经二级以上医院(或结核病防治所)专科检查无变化者;(3)淋巴腺结核已临床治愈无症状者。

21 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药学类、生物科学类、公安技术类、地质学类各专业,医学类各专业;生物工程、生物医学工程、动物医学、动物科学、野生动物与自然保护区管理、心理学、应用心理学、生态学、侦察学、特种能源工程与烟火技术、考古学、海洋科学、海洋技术、轮机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轻化工程、林产化工、农学、园艺、植物保护、茶学、林学、园林、蚕学、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海洋渔业科学与技术、材料化学、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体育教育、运动训练、运动人体科学、民族传统体育各专业。

22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美术学、绘画、艺术设计、摄影、动画、博物馆学、应用物理学、天文学、地理科学、应用气象学、材料物理、矿物加工工程、资源勘探工程、冶金工程、无机非金属材料工程、交通运输、油气储运工程等专业。

专科专业与以上专业相同或相近专业。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7.05.18•【文号】劳社部发[2007]16号•【施行日期】2007.05.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就业促进正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利的意见(劳社部发[2007]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局),卫生厅(局):当前,由于公众对乙型病毒性肝炎(以下简称“乙肝”)存在认识上的误区,造成侵害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就业权益的事件时有发生,社会反映强烈。

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合法就业权利,促进公平就业,现就有关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科学认识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我国是乙肝高流行地区,每年报告乙肝新发病例近100万。

按照1992年全国肝炎血清流行病学调查结果推算,全国约有1.2亿人是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虽被乙肝病毒感染,也具有传染性,但肝功能在正常范围,肝组织无明显损伤,不表现临床症状,在日常工作、社会活动中不会对周围人群构成威胁。

乙肝病毒主要有血液、母婴垂直(分娩和围产期)和性接触三种传播途径,不会通过呼吸道和消化道传染,一般接触也不会造成乙肝病毒的传播。

《传染病防治法》将乙肝列为乙类传染病,国家制定了控制乙肝的五年防治规划。

由于接种乙肝疫苗可以有效预防乙肝病毒传播,因此国家采取免疫预防为主、防治兼顾的综合措施,优先保护新生儿和重点人群。

二、促进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实现公平就业(一)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就业权利。

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易使乙肝扩散的工作外,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者携带乙肝表面抗原为理由拒绝招用或者辞退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二)严格规范用人单位的招、用工体检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的隐私权。

用人单位在招、用工过程中,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将肝功能检查项目作为体检标准,但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卫生部规定禁止从事的工作外,不得强行将乙肝病毒血清学指标作为体检标准。

乙肝携带部队文职体检要求

乙肝携带部队文职体检要求

乙肝携带部队文职体检要求
随着社会科技的快速发展,近年来对于乙肝携带者的管理方法呈现出逐步成熟的态势。

其中,对于乙肝携带者在文职招聘体检方面的要求尤为严格。

下面从几个方面来阐述乙肝携带部队文职体检要求。

一、血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
血清乙肝表面抗原检测是最基本的乙肝检测方法,用于检测是否有携带乙肝病毒。

在乙肝携带部队文职招聘中,该项检测是必须的。

如果体检结果为阳性,即携带乙肝病毒,则不符合文职招聘的要求。

二、血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Anti-HBs)
血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通常用于检测是否通过乙肝疫苗注射获得了对乙肝抗体的免疫保护。

在乙肝携带部队文职招聘中,若体检结果为阴性,则需要通过疫苗注射来获得免疫保护,从而达到合格标准。

三、肝功检测
肝功检测是检测肝部疾病的一种方法。

肝脏是人体的一个重要器官,而乙肝病毒能够在肝脏中繁殖,导致肝脏破坏。

因此,在乙肝携带部队文职招聘中,需要对肝部进行一系列的检查,排除肝部疾病的可能性。

四、核苷酸检测
核苷酸检测是对病毒的直接检测方法,通过检测核苷酸序列是否存在来确定病毒存在与否。

在乙肝携带部队文职招聘中,该项检测一般在其它检测结果出现异常时才会进行,以确定是否为携带者。

综上所述,乙肝携带部队文职体检要求十分严格,主要包括血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血清乙肝表面抗体检测(Anti-HBs)、肝功检测和核苷酸检测。

这些检测项目有助于筛查乙肝携带者并排除携带者对其他人和部队的可能危害,保障国防和人民健康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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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能录取的专业:
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等。

专科专业:面点工艺、西餐工艺、烹饪与营养、烹饪工艺、食品科学与工程等。

一般学校对乙肝学生是不能有歧视的,只要你自律,自强,自尊,自爱,自信,大学生活一定会十分美好的.
搜集了一些以前的相关资料,可能会有所帮助.
北京林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录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北京中医药大学:建议肝功能异常和澳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药类专业;护理学专业限招女生,报考学生须备有肝功能化验单。

江南大学:建议有肝炎等传染病及病史的考生不要报考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的生物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南京农业大学:旅游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求考生作肝功能检查,澳抗阳性者不得报考以上专业。

华中科技大学: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检验肝功能及澳抗。

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武汉理工大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二专业限招男生,要求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

北京大学医学部:要求报考考生必须检验肝功能及澳抗,建议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不要填报医学类专业。

考生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澳抗检查合格化验单。

国际关系学院: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正常,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报考考生无慢性疾病(慢性肝炎、HbsAg阳性不能报考)。

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要求报考考生澳抗阴性;交通运输专业限招男生,要求肝功能正常。

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正常,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中国防卫科技学院:对转氨酶高、澳抗阳性者一律不予录取。

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

天津商学院:澳抗阳性的考生不能报考生物工程类及旅游管理类专业。

太原理工大学:对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大三阳者不予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表面抗原单项阳性者除外。

山西医科大学:所有专业对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予录取。

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澳抗阳性、肝功能不正常者不能报考临床相关专业。

沈阳药科大学:所有专业均不录取澳抗阳性者。

东北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不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澳抗阳性者。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同此规定。

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对肝功能检查呈阳性者不予录取。

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不录取HAA阳性者。

南京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

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专业限招男生,不录取澳抗阳性者。

杭州商学院: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肝功能正常和澳抗阴性。

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技术管理专业不录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建议肝功能不正常、澳抗阳性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不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澳抗阳性者。

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要求报考考生无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

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不录取HAA阳性者。

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不录取乙肝患者。

广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不录取澳抗阳性者。

参考资料:部分引自网易教育频道
乙肝病毒携带者可正常工作学习《全国病毒性肝炎防治方案》规定,乙肝病毒携带者除不能献血及从事直接入口的食品和保育员工作外,可以照常工作。

根据教育部要求,高考考生均应进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和转氨酶检查。

若检验结果为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但转氨酶正常者,按体检标准规定可以报考,但有受限制专业。

受限制专业为:学前教育、航海技术、飞行技术、专科烹饪工艺、仪器科学与工程专业。

0009北京林业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不录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0010北京中医药大学:建议肝功能异常和澳抗(乙肝病毒表面抗原)阳性者慎报医药类专业;护理学专业限招女生,报考学生须备有肝功能化验单。

0036江南大学:建议有肝炎等传染病及病史的考生不要报考生命科学与技术基地班的生物工程、制药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

0037南京农业大学:旅游管理、生物工程、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求考生作肝功能检查,澳抗阳性者不得报考以上专业。

0069华中科技大学:报考医学类专业的考生必须检验肝功能及澳抗。

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的考生不宜就读医学类专业。

0070武汉理工大学:航海技术、轮机工程二专业限招男生,要求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

0077北京大学医学部:要求报考考生必须检验肝功能及澳抗,建议肝功能异常或澳抗阳性者不要填报医学类专业。

考生高考档案中应有肝功能及澳抗检查合格化验单。

0309国际关系学院: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正常,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0327中国刑事警察学院: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化验指标必须在正常范围内,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0335上海海关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报考考生无慢性疾病(慢性肝炎、HbsAg阳性不能报考)。

0355中国民用航空飞行学院:要求报考考生澳抗阴性;交通运输专业限招男生,要求肝功能正常。

0375南京森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正常,无甲肝、乙肝、澳抗阳性。

0393中国防卫科技学院:对转氨酶高、澳抗阳性者一律不予录取。

1161北京经济技术职业学院:肝炎病原携带者不能报考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

1210天津商学院:澳抗阳性的考生不能报考生物工程类及旅游管理类专业。

1405太原理工大学:对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大三阳者不予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表面抗原单项阳性者除外。

1407山西医科大学:所有专业对于慢性肝炎病人且肝功能不正常者不予录取。

2117中国医科大学临床医药学院:澳抗阳性、肝功能不正常者不能报考临床相关专业。

2121沈阳药科大学:所有专业均不录取澳抗阳性者。

2126东北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不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澳抗阳性者。

东北财经大学津桥商学院同此规定。

2222吉林粮食高等专科学校:对肝功能检查呈阳性者不予录取。

3119上海旅游高等专科学校:不录取HAA阳性者。

3231南京财经大学:旅游管理专业和食品质量与安全专业要求考生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

3260南通航运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船舶驾驶、海洋船舶轮机管理专业限招男生,不录取澳抗阳性者。

3315杭州商学院:报考食品科学与工程专业的考生必须肝功能正常和澳抗阴性。

3352浙江交通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技术管理专业不录取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

3621江西医学院上饶分院:建议肝功能不正常、澳抗阳性者不要报考医学类专业。

4268武汉航海职业技术学院:海洋船舶驾驶专业和轮机管理专业不录取肝炎病原携带者或澳抗阳性者。

4351长沙民政职业技术学院:要求报考考生无乙肝等传染性疾病。

4428广州航海高等专科学校:要求报考考生肝功能正常,澳抗阴性。

4452广东白云职业技术学院:酒店管理专业不录取HAA阳性者。

4463广东农工商职业技术学院:旅游与酒店管理专业不录取乙肝患者。

4513广西师范学院:学前教育专业、旅游管理专业不录取澳抗阳性者。

(说明:由于在川招生院校“招生章程尚未收集齐全,此处仅列出已到院校,每所院校前的4位数字为该校在川招生代码。


其他院校对乙肝患者考生的要求及各院校对考生的其它特殊要求,请考生注意查阅5月份将在《2004年普通高校招生报考资讯》(大型彩色画册)中集中公布的“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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