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XXX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核,详细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按照医务科请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分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使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XXX审核,详细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使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XXX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XXX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三、实施与管理(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使用申报羁系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羁系,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分,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1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1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医院实施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和评估,以保障医疗质量和患者的安全。
根据XXX《医疗
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和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相关规定,制定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一、新技术、新项目评估
各科室应对新技术、新项目进行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确保完善。
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分析,定期总结病历,检索文献、查阅资料,并写出总结评估分析报告,上报医务科备案。
二、限制性医疗技术评估
对已开展或计划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的科室,必须按照相应的限制性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进行评估分析,并填写《限制性医疗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自我评估表》上报医务科。
每年进行一次评估。
三、成立评估专家组
医院应成立医疗技术评估小组和新技术新项目评估专家组。
评估专家组由学术管理委员会成员担任,及时组织小组成员开展评估分析工作,总结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持续整改方案。
四、评估内容和流程
评估内容包括医疗技术综合实力、配套设备设施、人员资质、风险控制能力及相应的风险应对方案等方面,得出综合的评估结果,判断是否符合开展该项技术的条件。
科室评估后,医务科审查报医院学术管理委员会审批,如符合条件的,同意准入临床应用;新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同意上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待备案确认后,可以准入应用;已开展限制性医疗技术的符合规范的同意其继续开展,不符合规范的暂停开展,责令进行整改,待整改合格后再次进行评估,评估合格的方能继续开展。
医院医疗技术评估与更新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评估与更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规章制度的订立目的和依据1.为加强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提升医疗服务质量,维护患者安全,订立本制度。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卫生部门相关规定以及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第二条适用范围1.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科室和临床技术部门。
2.医院医疗技术评估与更新工作由医院质控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医疗技术评估第三条医疗技术评估范围1.本医院全部临床治疗设备、医学影像设备、检验设备以及其他与医疗技术相关的设备和仪器均纳入评估范围。
2.医疗技术评估应保证对全部科室和临床技术部门的设备进行全面评估。
第四条医疗技术评估周期1.全部设备在投入使用之后,应进行首次评估。
2.首次评估合格的设备,应按年度进行定期评估。
3.突发性事件或设备显现质量问题时,应立刻进行应急评估。
第五条医疗技术评估内容1.设备的功能稳定性和准确性的评估。
2.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的评估。
3.设备的维护和修理保养和运行管理情况的评估。
4.设备的人员培训和使用情况的评估。
5.设备的环境适应性和卫生情形的评估。
6.设备的文档管理和信息系统的评估。
第六条医疗技术评估程序1.确定评估负责人和评估小构成员,由医院质控部门布置人员参加评估工作。
2.订立评估量划,包含评估的时间、范围、方法和具体流程。
3.完成评估工作,认真记录评估结果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改进建议。
4.依据评估结果,订立相应的整改措施,并确保及时执行。
5.定期对评估结果进行汇总、分析和报告,供应给医务委员会和相关科室。
第三章医疗技术更新第七条医疗技术更新的目的1.随着医学科技的不绝进步,医院应不绝更新医疗技术设备,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2.医疗技术更新旨在满足患者需求、提高医疗质量、提升医院声誉。
第八条医疗技术更新的原则1.依据临床实践需要和医学科技进展,合理进行技术更新。
2.优先选择成熟、可靠的医疗技术设备,并考虑其使用本钱和维护费用。
3.在技术更新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对现有设备的利用情况和新设备的适应性。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霸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三、实施与管理(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监管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监管,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医院医疗技术质量,确保医疗行为的安全、有效和规范,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医疗技术的科室,包含但不限于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等。
第三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目标是保障医疗技术的安全、规范和高质量,提高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评估内容和标准第四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临床诊疗、手术操作、医疗器械使用和维护等方面。
第五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规和标准,并结合医院实际情况订立。
其中包含以下几个方面的评估指标:1. 临床诊疗:•临床路径和诊疗方案的订立和执行情况;•临床诊疗流程是否规范;•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和有效性等。
2. 手术操作:•手术前、手术中和手术后的操作流程是否符合规范;•手术安全、手术风险掌控和手术并发症等。
3. 医疗器械使用和维护:•医疗器械的选用和使用是否规范;•医疗器械的日常维护和定期检测情况;•医疗器械的质量管理和安全使用等。
第六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具体指标、评分标准和评估周期由医务部门订立,并报请医院管理层批准。
第七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结果将纳入医院绩效考评体系,作为医务人员职称晋升和绩效考核的紧要依据。
第三章评估组织和程序第八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由医务部门负责组织和实施,设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
第九条医疗技术质量评估构成员应由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构成,其人员由医务部门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配。
第十条医院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的程序包含以下几个步骤:1. 预评估: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依据评估周期,提前向科室负责人发放评估指标清单,科室负责人应按要求准备相关料子。
2. 评估实施: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依据预评估料子和评估指标,进行现场评估,并记录评估过程和结果。
3. 结果反馈:医疗技术质量评估组应依据评估结果,向科室负责人反馈评估看法和建议,汇总评估报告,并报送医务部门。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霸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控制制度
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度目的】为了提高医院医疗技术质量水平,确保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安全有效、科学合理,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的全部医疗技术工作和相关人员。
第三条【定义】1.医疗技术:指医院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眼科、口腔科等各专业的临床技术和治疗操作。
2.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指对医疗技术操作进行评估、检查、监控,保证医疗技术质量符合规范要求并进行相应的掌控。
第二章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基本原则第四条【科学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基于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标准,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第五条【规范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遵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第六条【全面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掩盖整个医疗过程,包含医疗技术操作前、中、后的各个环节。
第七条【动态性原则】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应不绝更新和完善,及时调整和修正医疗技术操作规范,以适应医疗技术的发展和变动。
第三章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组织机构和职责第八条【医院质控委员会】1.本医院设立医院质控委员会,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和协调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工作。
2.医院质控委员会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构成,委员会主任由院长担负。
第九条【质控办公室】1.医院设立质控办公室,具体负责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质控办公室负责撰写医疗技术操作规范,订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条【科室质控人员】1.各科室设立质控小组,由科室负责人指定负责人员构成。
2.科室质控人员负责监督和管理本科室的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工作。
第四章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掌控的具体工作要求第十一条【医疗技术操作规范】1.质控办公室依据国家和行业相关规定,订立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包含手术操作规范、检验操作规范、诊断操作规范等。
2.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应明确操作步骤、操作方法、操作要求等,确保医疗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医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技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工作遵循科学、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医疗技术安全、有效、合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开展的所有医疗技术项目。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医院成立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负责全院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工作。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医务部门,负责日常事务。
第五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医疗技术监督评价计划和方案;(二)组织医疗技术监督评价活动;(三)对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经济性评估;(四)对医疗技术开展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五)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六)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七)其他有关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工作。
第六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办公室的主要职责:(一)组织实施医疗技术监督评价计划和方案;(二)收集、整理、分析医疗技术相关信息;(三)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追踪调查和处理;(四)对医疗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五)其他有关医疗技术监督评价日常工作。
第三章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内容第七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内容主要包括:(一)医疗技术开展的合法性;(二)医疗技术适应症、禁忌症的掌握;(三)医疗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四)医疗技术风险控制;(五)医疗技术效果评估;(六)医疗技术收费合规性;(七)医疗技术资料档案管理;(八)其他需要监督评价的内容。
第四章医疗技术监督评价程序第八条医疗技术监督评价程序:(一)科室自查:科室对本科室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二)医院普查:医院定期对全院医疗技术进行普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专项检查:根据需要对特定医疗技术进行专项检查;(四)追踪调查:对医疗技术问题进行追踪调查,查明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五)总结反馈:对医疗技术监督评价结果进行总结,反馈给相关科室,督促整改。
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范本
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确保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医疗机构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评估论证工作。
第三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工作应当坚持科学、严谨、公开、公正的原则,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明确评估论证的组织机构、工作程序、责任人和工作要求。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成立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由医务科、临床科室、医学工程科、护理部、财务科等相关人员组成。
第六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的主要职责:(一)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评估论证工作;(二)制定医疗技术评估论证方案和评估指标体系;(三)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四)提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决策建议;(五)监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实施情况。
三、评估论证程序第七条医疗机构拟开展新的医疗技术,应当提前向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提交申请,并提供相关资料。
第八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应当对提交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合格后,组织专家进行评估论证。
第九条评估论证专家应当具有相关专业背景和临床经验,人数不得少于5人。
第十条评估论证应当采取会议形式进行,评估论证专家应当认真审查资料,提出评估意见。
第十一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应当根据专家评估意见,综合考虑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经济性等因素,作出是否同意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决策。
第十二条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组织应当将评估论证结果书面通知申请科室,并定期对已开展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情况进行跟踪评估。
四、监督管理第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将医疗技术评估论证结果纳入医疗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监督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定期对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以适应医疗技术发展的需要。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并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论证制度一、总则1. 目的: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经济和适宜性,促进医疗技术合理应用。
2. 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医疗机构内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的评估论证。
3. 基本原则:坚持科学、客观、公正、透明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1. 成立医疗技术评估委员会,由医疗、护理、药学、管理等专业人员组成。
2.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三、评估内容1. 技术安全性:评估医疗技术对患者的安全性。
2. 技术有效性:评估医疗技术的治疗效果。
3. 技术经济性:评估医疗技术的成本效益。
4. 技术适宜性:评估医疗技术是否符合当前医疗条件和患者需求。
四、评估程序1. 申请:由技术实施部门提出评估申请。
2. 初步审查:委员会办公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3. 专家评审:组织专家对技术进行专业评审。
4. 现场考察:必要时,委员会组织现场考察。
5. 综合评估:委员会根据评审意见和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6. 结果公示:评估结果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决策建议:向管理层提供决策建议。
五、评估标准1. 技术成熟度:评估技术是否成熟,是否有广泛的临床应用基础。
2. 临床需求:评估技术是否满足当前临床治疗需求。
3. 风险控制:评估技术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及控制措施。
4. 伦理审查:评估技术是否符合伦理规范。
六、评估结果处理1. 批准:符合评估标准的技术,予以批准实施。
2. 暂缓:需要进一步研究或改进的技术,暂缓实施。
3. 不批准:不符合评估标准的技术,不予批准。
七、监督管理1. 定期评估:对已批准的技术进行定期评估,确保持续符合标准。
2. 问题处理:对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技术调整或停止。
3. 信息反馈:建立信息反馈机制,收集临床使用中的意见和建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疗技术评估委员会负责解释。
3. 本制度的修改和完善由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
医疗技术质量监测与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质量监测与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提高医院的医疗技术质量水平,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和利益,订立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全部涉及医疗技术的科室和人员,包含医生、护士、试验室技术人员、医学影像技术人员等。
第三条定义1.医疗技术:指医院内全部与诊疗、治疗、检查等医疗工作相关的技术要求和操作流程。
2.质量监测与评估:指对医疗技术和相关服务进行系统性的监测、评估和反馈,以保证医疗技术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第二章质量监测第四条建立监测体系1.医院将建立医疗技术质量监测体系,监测范围包含医疗技术的应用情况、操作流程和相关服务的质量。
2.监测指标包含但不限于医疗技术操作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医院设备是否正常运行、医疗技术的效果和安全性等。
第五条定期监测1.医院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监测,以确保医疗技术的稳定性和有效性。
2.监测结果将依据科室和个人进行分类整理,并及时反馈给相关人员。
第六条不定期监测1.医院将不定期进行随机抽查,对医疗技术进行监测,以发现问题和改进不足之处。
2.抽查结果将由监测组进行评估,并向相关负责人和科室负责人报告。
第七条不良事件监测1.医院将建立不良事件监测系统,对医疗技术操作中的意外事件进行监测和分析。
2.不良事件监测结果将用于改进医疗技术操作流程和培训措施。
第三章质量评估第八条设立评估委员会1.医院将设立医疗技术质量评估委员会,并由院长亲自担负委员长。
2.评估委员会成员由医院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构成。
第九条定期评估1.评估委员会将定期进行医疗技术质量评估。
2.评估范围包含医疗技术质量的整体水平、科室和个人的表现等。
第十条评估方法1.评估委员会将订立评估方法和标准,包含文献查阅、目测评估、操作技能评估等。
2.评估结果将以评分和建议的形式进行汇总和反馈。
第十一条效果评估1.医院将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以确保医疗技术质量的连续提高。
2.评估结果将作为医疗技术质量改进和培训的参考依据。
医疗技术动态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动态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提高医疗质量和保障医疗安全,我院按照《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医令〔2018〕1号)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办公厅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33号)的要求,制定了医疗技术动态评估制度。
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卫医令〔2018〕1号),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禁止类技术,包括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存在重大伦理问题、已经被临床淘汰、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第二类是限制类技术,又分为国家类限制类技术和省级限制类技术。
这类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需要消耗稀缺资源;涉及重大伦理风险;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
第三类医疗技术指除禁止类技术和限制类技术以外的技术。
审核评估程序方面,禁止类技术是禁止临床应用的。
对于限制类技术,申请科室负责人要对照相应的技术管理规范上报并提交开展的限制类技术名称和所具备的条件及有关评估材料、开展此项技术的人员资质证明材料。
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申报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评估,必要时邀请技术负责人进行答辩。
医务科按照限制类技术备案要求,备齐材料,上报省卫健委备案。
审核备案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材料存档。
除禁止类技术和限制类技术以外的技术,申请科室负责人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请表。
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报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和伦理委员会,对该技术的技术能力和安全保障能力进行论证、评估、审核。
审核结果反馈给科室。
在实施和管理方面,医院将根据医疗技术动态评估制度,加强医疗技术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
重问题的技术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有关部门,确保患者安全。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动态评估制度1.目的: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工作,保证医疗技术安全、有效、经济和符合伦理,根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国家卫生健康委令第 1 号)、《关于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监管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8〕933 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指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已经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主要为本院正在开展的限制类技术,以及本院已立项的新技术和新项目。
3.定义:1.1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是指评估主体独立、客观、公正、科学的运用合理、规范的程序和方法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事中、事后进行的综合性评价活动(“事前评估”本院称为“论证”,详见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论证制度》3.2 限制类技术,是指禁止类技术目录以外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需要重点加强管理的医疗技术,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严格管理:(1)技术难度大、风险高,对医疗机构的服务能力、人员水平有较高专业要求,需要设置限定条件的;(2)需要消耗稀缺资源的;(3)涉及重大伦理风险的;(4)存在不合理临床应用,需要重点管理的。
4.内容:4.1 评估对象及内容4.1.1 评估对象:限制类技术(已备案)、新技术和新项目(已立项)、其他常规医疗技术:主要技术人员、设备设施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生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超过合理范围时。
4.1.2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该项医疗技术的患者评估(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应用效果和患者生存质量、不良反应、死亡、医疗事故)、环境评估和设备设施评估等。
4.2 评估方法及标准4.2.1.评估标准4.2.1.1 国家限制类技术评估标准,采用最新版《国家限制类技术临床应用管理规范》及其临床应用质量控制指标,以及相关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标准;4.2.1.2 新技术和新项目类技术、常规医疗技术评估标准,采用相应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标准、质控指标等。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与依据1.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检验医院医疗技术的合理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安全。
2.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医院内部管理制度进行订立和实施。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医院内进行的医疗技术评估工作,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设备、试剂、手术工具以及相关软件等。
第三条定义1.医疗技术评估:对医院内使用的医疗技术进行综合评价,评估其合理性和安全性。
2.医疗技术评估报告:对医疗技术评估结果的书面总结和分析。
3.医疗技术评估组:由医院内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医务人员构成的评估团队。
4.相关人员:包含但不限于医院管理人员、医疗技术人员以及患者和家属。
第二章医疗技术评估流程第四条评估构成员确实定1.评估构成员由医院相关职能部门提名,并经医院领导批准后确定。
2.评估构成员应具备相关医疗技术背景和经验,且应以多学科的方式构成。
第五条评估工作的组织与引导1.评估工作由医院内设立的医疗技术评估办公室负责组织和引导。
2.评估工作应与医院内其他相关部门进行紧密搭配和协调。
第六条评估流程1.评估组依据需要订立评估量划,并向医院领导报告。
2.评估组对医疗技术进行现场调查、数据收集、设备检测、使用情况分析等工作。
3.评估组供应医疗技术评估报告,报告内容包含评估结果、问题发现和改进建议等。
4.医院领导及相关部门依据评估报告,采取相应措施,改进医疗技术使用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5.评估组对改进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跟踪和评估,并向医院领导汇报。
第七条相关人员的参加医院领导、医疗技术人员、患者及其家属等相关人员应乐观参加医疗技术评估工作。
第三章评估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医疗技术的准入评估1.医院引进新的医疗技术前,应进行准入评估。
2.准入评估应由评估组全面检查医疗技术的性能、安全性、适应症和使用方法等,并供应评估报告。
3.准入评估报告应由相关部门进行审核,并在准入的医疗技术使用前获得批准。
第九条医疗技术的日常评估1.医院应定期对已经引进并投入使用的医疗技术进行日常评估。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
一、医院开展的所有医疗技术项目均常规纳入动态评估,以确保全院医疗技术项目安全有效实施,最大限度的提高医疗质量,降低医疗风险。
二、医院开展的所有医疗技术分为:常规医疗技术项目及新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两大类。
常规医疗技术项目原则上在发现问题时进行评估,新开展的医疗技术项目原则上在项目实施的第一年每半年评估一次,两次评估均合格,次年纳入常规医疗技术项目管理。
三、评估由各科室医疗技术管理小组进行。
评估意见报送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审定。
四、新技术和新项目类技术、常规医疗技术评估准备,采用相应的临床诊疗指南、临床技术操作规范、标准、质控标准等。
五、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接受该项医疗技术的患者评估(适应症和禁忌症,临床应用效果和患者生存质量、不良反应、死亡、医疗事故)、环境评估和设备设施评估等。
六、评估结果分为:继续开展、有待改善、暂时中止、实终止施、重开准备和重新开展。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完整版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霸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评估制度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二)第二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创新医疗技术应用评估制度
创新医疗技术应用评估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医院内创新医疗技术的引入和应用,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权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医院全部临床部门和相关科室。
第三条创新医疗技术包含但不限于新药、新器械、新疗法、新诊断技术等。
第四条创新医疗技术应用评估的目的是评估新技术对患者疗效、安全性、经济性等方面的影响,为医院决策供应科学依据。
第二章评估管理机构第五条本制度设立医院创新医疗技术应用评估委员会(以下简称“评估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任命会长,由相关临床专家、研究人员、药学专家等构成。
第六条评估委员会负责订立创新医疗技术应用评估的具体方案和标准,组织评估活动,提出评估看法和建议。
第七条评估委员会依据需要可以设立分支机构或专家咨询小组,以便开展具体的评估工作。
第三章评估流程第八条评估流程包含技术申报、初步评估、试验研究、前期临床应用、终期评估等阶段。
第九条技术申报阶段,技术供应者向评估委员会供应相关技术资料,包含技术原理、临床试验数据、安全性评估等。
第十条初步评估阶段,评估委员会对技术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具备进一步评估的条件,并向技术供应者反馈初步看法。
第十一条试验研究阶段,评估委员会与技术供应者共同设计并开展相关试验研究,取得更多的数据和信息。
第十二条前期临床应用阶段,经过试验研究阶段的验证,评估委员会同意技术在医院内进行临床应用,并监测其效果和安全性。
第十三条终期评估阶段,评估委员会依据前期临床应用的结果,全面评估技术的疗效、安全性和经济性,并提出评估结论和建议。
第四章评估标准第十四条评估委员会订立评估标准,包含疗效评估、安全性评估、经济性评估等。
第十五条疗效评估重要包含临床疗效、患者满意度等指标,评估委员会可依据具体情况确定评估指标和评估方法。
第十六条安全性评估重要包含技术应用过程中的不良事件、副作用等,评估委员会将严格监测相关安全性指标。
第十七条经济性评估重要包含技术的本钱效益、资源利用情况等,评估委员会将评估技术对医院的经济效益和可连续发展的影响。
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监控制度
医疗技术质量评估与监掌控度1. 简介本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技术的质量,提升医院服务水平和患者治疗效果。
通过评估医疗技术的质量和进行监控,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
2. 目标•确保医疗技术操作准确、安全、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要求;•提升医疗技术水平,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患者满意度;•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改进,降低医疗事故风险。
3. 质量评估3.1. 设备质量评估3.1.1. 质量评估的内容•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的运行情形和性能,确保设备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依据设备的使用频率和紧要性,订立不同的检测周期和方法;•测量设备的精度和准确度,评估设备的技术指标是否满足要求;•检查设备的维护和修理记录和使用日志,评估设备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3.1.2. 质量评估的流程•订立设备质量评估量划,明确评估的具体内容和时间布置;•由专业技术人员构成的评估团队进行设备检查和测试;•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订立改进和维护和修理计划;•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评估结果和改进计划的执行情况。
3.2. 技术操作质量评估3.2.1. 质量评估的内容•对医疗技术操作进行评估,包含手术操作、诊断操作、治疗操作等;•检查医疗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安全性;•评估医疗技术操作的效果和治疗效果。
3.2.2. 质量评估的流程•订立医疗技术操作质量评估标准,明确评估的具体内容和方法;•随机抽取医疗技术操作样本,进行评估;•对评估结果进行综合分析,发现问题并订立改进措施;•定期向相关部门报告评估结果和改进措施的执行情况。
4. 监控措施4.1. 技术操作监控4.1.1. 监控内容•对医疗技术操作过程进行实时监控,包含手术过程、诊断过程、治疗过程等;•监控技术操作的规范性、准确性和安全性;•监控技术操作的时间、人员、设备等关键信息。
4.1.2. 监控方式•配备监控设备,在关键部位安装摄像头进行录像监控;•配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实时监控和影像分析;•建立技术操作监控记录,记录监控情况和发现的问题。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制度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在临床应用中存在着很多不确定风险,特别是限制类医疗技术和首次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医务部须重点加强对这类技术的质量和安全评估监控工作,定期对医院运行的医疗技术进行评估,杜绝安全隐患,合理规避医疗纠纷。
二、评估医院提供的医疗技术服务是否与机构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是否是核准的执业诊疗科目内成熟的医疗技术,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支持系统,能够确保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有效性。
三、评估医院是否健全并认真贯彻落实医疗技术准入、应用、监督、评价等工作制度,并建立完善的医疗技术风险预警机制与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
四、医务部严格按照各项限制类医疗技术管理规范要求,每年开展至少一次专业技术能力的评估,并书写相关报告。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医院基础条件符合情况:医疗诊疗科目、相关辅助科室、置管室、医疗设备、设备设施等。
(二)人员配置情况:技术职称、人员数量符合机构设置标准基本配置要求。
(三)技术管理情况:诊疗规范、操作指南、控感管理、患者治疗效果等。
(四)人员培训情况:培训计划、培训课件、培训效果评价。
(五)限制类技术质控指标落实情况:并发症发生率、平均住院日、不良事件、患者随访、治愈率、非计划再次手术等其他专项指标。
(六)其他需要评估情况。
五、医务部应组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按照相关管理规范,认真对本科室开展的限制类医疗技术开展评估,并于每年年底将《限制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评估表》提交到医务部。
六、对新技术和新项目实行动态评估管理,医务部应定期对新技术、新项目开展情况实施评估。
重点评估新技术和新项目的质量安全情况和技术保证能力,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和监管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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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州市第三医院
医疗技术评估制度
为了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技术分类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涉及重大伦理问题、高风险、安全性及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需要使用稀缺资源等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二、审核程序
(一)第一类医疗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申请表。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医务科将其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按相关规定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二)第二类医疗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由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审核后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具体申报程序如下:
1、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相关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申请书。
2、医务科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科室根据医务科要求补充有关材料。
3、申请材料完备后,由医务科呈报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伦理委员会审核,必要时邀申请科室进行答辩。
4、医务科按照相关要求,备齐材料,上报廊坊市卫计委审核。
5、医务科负责将审核结果反馈科室,并做好相关存档。
(三)第三类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需报请国家卫计委审核,我院目前未开展。
三、实施与管理
(一)科主任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申报监管负责人,须对本科开展的医疗技术进行监管,发现问题除积极予以处理外,应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有关部门,不得迟报、瞒报、漏报。
(二)医务处为院内管理已审批医疗技术的职能部门,有责任为科室提供支持和服务。
医务科应定期检查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尤其是新开展医疗技术的实施情况,定期向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汇报。
(三)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技术审核,对第二、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进行审核后上报,并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进行评估。
(四)凡未经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委员会及上级管理部门批准开展的项目,各科室不得自行开展,否则将追究科主任或科室负责人责任。
新技术和新项目开展后要立即进行评估,包括科室内评估和院内专家评估。
一、各科室对于新技术、新疗法,一经开展即应完善对疗效的评价分析,不断总结经验,改正不足,使其更加完善。
(l)认真记录病历资料,随访观察疗效。
(2)定期总结病历,与常规操作进行比较。
(3)检索文献、查阅资料,与其它医院进行比较。
(4)年终将本年度开展的双新病例进行分析总结上报。
(5)根据开展情况写出报告或文章。
二、院内专家组评估:
(1)医院成立医疗、医技、护理三个专家评估小组。
(2)评估期限:对医院批准开展的新技术项目每半年评估一次。
(3)评估内容:技术项目的先进性、安全性、有效性、可推广性等。
(4)必要时聘请院外专家指导评估。
(5)科室按要求提供总结、相关病历、查新检索资料、科内评估结论。
(6)根据评估结论决定新技术是否先进、安全、疗效明显、费用低廉等,决定该项技术是否有继续应用推广价值。
经院内专家组评估,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鼓励继续开展,并在年终给予适当奖励。
不符合先进性、安全性等要求的技术项目,写出评估报告,报院长审批后,技术项目终止开展。
四、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开始实施,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霸州市第三医院
2016年9月26日青山埋白骨,绿水吊忠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