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关于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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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所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通知

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所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通知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党中央确定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推动中央单位以更大力度、更高要求、更实举措落实《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和关键环节改革任务取得实质性突破,以实际行动迎接改革开放40周年。

二、提高科技人员的积极性。

支持中央单位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进一步激发
2018年1月8日,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发挥中央部门所属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中央企业所属单位(以下统称为“中央单位”)在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的骨干引领和示范作用,坚决破除制约创新的体制机制弊端,纵深推进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国资委办公厅、中科院办公厅、国防科工局综合司联合发布《关于支持中央单位深入参与所在区域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通知》。

现将主要内容刊登如下。

8个试验区 改革正发力 169项全面创新改革举措全部启动,部分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8个试验区 改革正发力 169项全面创新改革举措全部启动,部分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8个试验区改革正发力 169项全面创新改革举措全部启动,部
分经验向全国复制推广
贺勇;李刚;张文
【期刊名称】《晚霞》
【年(卷),期】2018(0)6
【摘要】2015年5月,中央深改组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8个区域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

改革试验区力争通过3年努力,基本构建推进全面创新改革的长效机制,每年向全国范围复制推广一批改革举措和重大政策。

【总页数】2页(P13-14)
【关键词】改革举措;全面创新;试验区;推广;复制;经验;创新改革;改革试验
【作者】贺勇;李刚;张文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F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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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复制推广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第五批改革创新经验的通知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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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青海省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改革举措和经验做法推广清单》的通知(青发改生态[2021]106号) [J],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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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6)重视保护知识产权工作,打击侵权假冒工作机制完善,机构健全等。
(一)加强组织领导
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加强对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的统筹协调,审议有关改革试验重 大任务、布局、政策和措施建议。在国家科技体制改革和创新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下,建立部际协调机制,由国家 发展改革委担任召集人单位、科技部担任副召集人单位,会同相关部门、承担试验任务所在区域省级政府等组成, 指导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工作,讨论改革试验方案,统筹协调改革试验中的重大政策问题,考核、评估改革试验工 作。承担试验任务所在区域要建立健全省级层面协调机制,负责研究提出改革试验方案,推进落实改革试验任务, 配合做好改革试验成效评估和成果推广应用工作。
(二)基本原则
——问题导向,紧扣发展。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改革突破 口,集中资源和力量,打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创造新的增长点,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系统设计,统筹布局。把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根本目标,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强化顶层设计, 选准试验区域,统筹中央改革部署与地方改革需求,总体规划,年度分解,滚动推进,加快重大举措的复制和推 广。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 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 攻方向,选择一些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统 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 探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进 一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形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支撑。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9.06.12•【文号】发改基础〔2019〕1049号•【施行日期】2019.06.12•【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产业正文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9〕1049号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你委《关于请审定〈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8-2024年)〉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8〕463号)、《关于调整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规划(2018-2024年)规模及建设年限的请示》(陕发改基础〔2018〕1496号)收悉。

经研究并商住房城乡建设部,现批复如下。

一、为支持国家及区域发展战略,推进西咸一体化进程,支撑大西安都市圈发展,完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优化综合交通枢纽衔接,原则同意西安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三期建设规划,建设1号线三期、2号线二期、8号线、10号线一期、14号线、15号线一期、16号线一期等7个项目,规划期为2019-2024年。

二、在规划实施过程中,要按照现代、安全、高效、绿色、经济的原则,统筹城市开发进程、建设条件及财力情况,量力而行、有序推进项目建设。

三、加强城市轨道交通与综合交通系统的衔接,进一步优化换乘衔接与完善综合交通一体化。

优化城市轨道交通线网换乘衔接、运能匹配以及车辆基地、控制中心等资源共享方案。

做好城市轨道交通与铁路、机场等对外交通衔接和轨道交通站点公交配套。

落实建设用地,节约和集约利用土地,发挥土地增值效益,促进城市轨道交通可持续发展。

四、严格按照批准的建设规划和权限审批(核准)项目,基本建设方案不得随意变更。

审批(核准)前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开展项目评估,建立公示和信息公开制度。

项目批复文件抄送我委,并按要求及时报送项目建设进展等情况。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创新联合体拟批准组建名单的公示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创新联合体拟批准组建名单的公示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创新联合体拟
批准组建名单的公示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
•【公布日期】2024.09.27
•【字号】
•【施行日期】2024.09.27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技术进步与高新技术产业化
正文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2024年度西安市创新联合体拟批准组
建名单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聚力推进全市“八个新突破”重点工作有关指示要求,紧紧围绕我市重点产业进一步集聚产学研优势资源,提升产业链发展水平,依据《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组建及管理办法(试行)》(市科发〔2021〕1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批准组建数据要素定价等14个西安市创新联合体,现予以公示。

如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向市科技局书面反馈。

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要求实名并附联系方式,不受理匿名举报。

联系人:市科技局硬科技产业发展处电话:86786639
附件:2024年度西安市创新联合体拟批准组建名单.docx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9月27日。

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5篇

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5篇

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5篇About the government's reply model编订:JinTai College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5篇前言:批复是指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时使用的文种,是机关应用写作活动中的一种常用公务文书。

本文档根据批复内容要求和特点展开说明,具有实践指导意义,便于学习和使用,本文下载后内容可随意调整修改及打印。

本文简要目录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按住键盘Ctrl键且鼠标单击目录内容即可跳转到对应篇章】1、篇章1: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2、篇章2: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3、篇章3:关于政府的批复范文4、篇章4: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5、篇章5:关于防洪评价报告批复范文批复是上级机关在答复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同意或不同意时使用的公文文种。

那么关于政府批复的格式是怎么样的呢?下面小泰为大家带来参考的范文,欢迎借鉴!关于批复的格式要点1.“批复”这一文种是上级机关为对应下级机关上报“请示”而设的,没有“请示”就无所谓“批复”。

因之,批复的制发主体应是上级机关。

原则上同级机关公文往来不使用批复。

特殊情况,也有经上级机关批准,职能部门代上级机关行文批复的。

2.批复的受文单位一般应是上报请示的直接下一级机关。

批复不越级行文。

有些中间转报的请示,批复的受文单位应是转报机关,不应向原报机关直接批复。

3.批复的一般结构是首先写明针对什么文件的批复,尔后是批复内容。

同意的批复从内容上讲大体有以下几种类型:(1)对请示审批事项的批复,内容比较简短,不阐述同意的理由,只对同意事项作几点原则规定(2)对要求解决问题的批复。

(3)对上报规划、方案、意见的批复。

这种批复不同于批转的地方是,只对来文单位答复同意与否,而不是转发给其他单位。

批复在原则同意上报规划等的同时,往往对需要明确的问题加以强调。

4.批复内容篇幅都不长,涉及实质内容的公文,一般文字精炼,句句中的,言简意赅。

同意性批复都不复述同意的理由:同意之后往往讨落实批复内容提一些原则性要求,但亦应明晰、准确、简洁。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公布日期】2020.03.24•【字号】•【施行日期】2020.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其他规定正文西安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印发《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县、西咸新区、各开发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已经西安市科学技术局研究通过,现予颁布,请遵照执行。

附件: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科学技术局2020年3月24日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补短板实施创新能力倍增计划工作方案》(市办字〔2017〕235号)《全面推进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发展工作方案(2020-2022年》(市办字〔2019〕198号)《关于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强市的实施意见》(市字〔2020〕1号)精神,提升平台创新能力,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全市产业集群发展和创新能力提升,规范和加强西安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以下简称“工程中心”)的建设与运行管理,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中心是开展工程化研究与开发、突破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辐射和扩散,引领行业技术进步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

第三条市科技局负责工程中心的政策、规划制定,审核认定、定期考评监督等工作。

第二章主要职责和任务第四条依托单位主要职责:(一)负责工程中心的申请和日常运行管理,对工程中心的运行绩效进行年度考核,配合市科技局做好绩效考评和跟踪管理工作。

(二)为工程中心提供相应的支持及后期保障等配套条件,解决工程中心运行中的有关问题。

(三)聘任工程中心主任和技术委员会主任。

第五条工程中心主要任务:(一)提升行业领域的技术创新能力。

研究开发行业、领域的重大关键性、基础性和共性技术,对有应用前景的科研成果进行系统化、配套化和工程化研究,为产业化提供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和装备。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陕政发〔2017〕2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陕政发〔2017〕23号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正文:----------------------------------------------------------------------------------------------------------------------------------------------------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的通知陕政发〔2017〕23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根据《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发〔2016〕72号)精神,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切实转变政府投资管理职能,结合我省实际,现发布《陕西省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7年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内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须按照规定报送有关项目核准机关核准。

企业投资建设本目录外的项目,除国家法律法规、国务院和省政府明确禁止建设的项目外,实行备案管理。

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投资建设的项目,按照本目录执行。

原油、天然气(含煤层气)开发项目由具有开采权的企业自行决定,并报国务院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具有开采权的相关企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坚持统筹规划,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避免资源无序开采。

二、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省上制定的发展规划、产业政策、总量控制目标、技术政策、准入标准、用地政策、环保政策、信贷政策等是企业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重要依据,是项目核准机关和国土资源、环境保护、城乡规划、行业管理等部门以及金融机构对项目进行审查的依据。

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抓紧编制完善相关领域专项规划,为各市(县、区)做好项目核准工作提供依据。

环境保护部门应根据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对环境影响大、环境风险高的项目严格环评审批,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市政办发〔2017〕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7年5月23日西安市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71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一、发展目标(一)总体目标。

2018年底前培育、支持和发展3个以上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生产基地,累计完成150万平方米装配式建筑试点项目,成功创建省级建筑产业现代化示范城市。

到2020年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到30%以上,新开工建设装配式建筑项目面积累计达到200万平方米,逐年提高全市住宅建设项目全装修率。

(二)区域划分。

1.重点推进区域(项目):三环内区域和各开发区以及国家、省、市绿色生态城区为重点推进区域;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保障房、拆迁安置房、国有企业全额投资的建设项目,农村新型墙体材料示范项目为重点推进项目。

2.积极推进区域(项目):三环外主城区和长安区、临潼区、阎良区、高陵区为积极推进区域。

3.鼓励推进区域(项目):户县、周至县、蓝田县为鼓励推进区域,主要在绿色生态居住小区、绿色生态城区和12层以下建设项目推进。

二、基本原则坚持市场主导、政府推动。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2015年9月7日,中国政府网公布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

报道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全文如下。

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是破解创新驱动发展瓶颈制约的关键。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践,实现重点突破。

为充分发挥一些区域在改革创新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以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为目标,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选择一些区域,开展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改革的先行先试,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和科技领域改革,统筹推进科技、管理、品牌、组织、商业模式创新,统筹推进军民融合创新,统筹推进引进来和走出去合作创新,探索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和制度环境,提升劳动、信息、知识、技术、管理、资本的效率和效益,进一步促进生产力发展,加快形成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引擎,为建设创新型国家提供强有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问题导向,紧扣发展。

把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找准改革突破口,集中资源和力量,打通科技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通道,创造新的增长点,加快实现经济发展方式转变。

——系统设计,统筹布局。

把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作为根本目标,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强化顶层设计,选准试验区域,统筹中央改革部署与地方改革需求,总体规划,年度分解,滚动推进,加快重大举措的复制和推广。

——全面创新,重点突破。

把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作为双重任务,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全面推进经济、科技、教育等相关领域改革,注重工作衔接,聚焦最紧迫、有影响、可实现的重大举措,大胆先行先试,营造创新驱动发展的良好生态和政策环境。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 1-50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 1-50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1-50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一——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助推灯饰产业创新发展 (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贷款、保险、财政风险补偿捆绑的专利权质押融资机制 (5)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专利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和信息共享机制破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政银保评”四位一体新模式打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渠道 (12)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五——构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配套体系让科技型企业“知本”变“资本” (16)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六——质权商标协商估值、坏账分担和风险阻控机制助力中小企业融资 (1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七——知识产权“三审合一”改革提升司法审判效率 (22)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八——引入技术调查官助力知识产权案件的专业化审判 (26)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九——基于“两表指导、审助分流”快速审查机制提升案件审理效率 (30)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打通“创运保管服”全链条推动知识产权综合改革试验 (34)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一——专利、商标、版权“三合一”助力区域创新发展 (3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二——推动专利、商标和版权基层“三合一”综合管理体制改革 (43)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三——“五位一体”发展模式打造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新业态 (4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四——“诉讼服务处+巡回法庭”模式助力知识产权维权 (50)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五——“政府+保险机构+服务机构”联动的专利保险体系 (54)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六——以事前产权激励为核心的职务科技成果权属混合所有制改革开辟科技成果快速转化的新路径.. 5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七——“开放办所、构建生态”模式促进科技成果转化 (6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八——基于“技术股+现金股”股权激励模式提升转化效率 (65)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十九——科技大市场“1+3”服务体系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益 (6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定向研发、定向转化、定向服务的订单式研发和成果转化机制 (73)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一——“先投后奖”走通股权奖励路 (7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二——深化科技成果收益改革助力原创新药上市提速 (8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三——“合理分割转化收益+整合转化管理”体系助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85)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四——实施“黄金股”激励机制开创科技成果转化新局面 (8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五——以股权和完整供应链为纽带的产业战略联盟运行 (93)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六——促进医药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华西模式” (9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七——设立专职机构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10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八——探索央地共建新型研发机构市场化改革破解科技成果转化难题 (105)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二十九——企业与高校“四主体一联合”模式推进成果转化 (10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企业科技特派员制度”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科技成果向企业转移 (113)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一——以关联企业从产业链核心龙头企业获得的应收账款为质押的融资服务 (11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二——面向中小企业的一站式投融资信息服务 (122)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三——区域性股权市场设置科技创新企业专板 (12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四——基于“六专机制”的科技型企业全生命周期金融综合服务 (13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五——创新投贷联动“武汉样本”化解科技型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34)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六——基于政府风险补偿的投贷联动模式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138)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七——科技型进出口中小企业风险控制端口前移的融资补偿机制 (14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八——科技保险支公司体制机制创新推动科技创新风险管理 (143)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三十九——基金化运作政策性融资担保新模式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题 (146)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银行间市场“双创债”模式开辟创新创业融资新路径 (150)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一——保证保险贷款模式开辟科技型小微企业融资新途径 (154)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二——构建地方特色科技金融框架提升金融服务能力 (158)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三——军民融合科学仪器共享平台推动军地科研资源开放共享 (162)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四——民口企业配套核心军品的认定和准入标准形成军工与民口企业“主配牵手”的合作模式 (166)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五——在军用技术转民用过程中建立技术再研发机制 (170)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六——制度、机构、服务“三位一体”的军民标准通用化整合工作体系 (174)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七——探索建立服务军民融合企业的专业金融机构 (177)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八——以“融合之路”有效推动军民融合统计体系创新改革 (181)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四十九——创设军民融合企业统计报表制度 (185)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五十——军工院所研发业务、非研发业务分立改制的事转企新路径 (189)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百佳案例之一——专利快速审查、确权、维权一站式服务助推灯饰产业创新发展广东省在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中,依托中国中山(灯饰)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大力开展知识产权快速维权服务,探索出了“快速授权、快速维权、快速协调”的知识产权保护与服务新机制,有力地促进了灯饰产业的创新发展。

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

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公布日期】2016.04.12•【文号】国发〔2016〕23号•【施行日期】2016.04.12•【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国务院关于印发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国务院批准《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现予印发。

一、依托上海市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破解制约创新驱动发展瓶颈的重要举措,对促进上海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探索实践、实现重点突破、发挥改革创新示范带动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二、上海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要围绕率先实现创新驱动发展转型,以推动科技创新为核心,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为主攻方向,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

三、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要加强统筹,指导并及时协调解决改革试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组织开展试点经验和成效的总结评估,尽快推广一批有力度、有特色、有影响的重大改革举措。

相关部门要主动作为,加强与上海市的衔接和协调,使本领域的重大改革举措真正落实落地。

四、本方案实施中的重大问题,以及需要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相应调整有关行政法规和国务院文件部分规定的事项,上海市人民政府要及时向国务院请示报告,按程序报批。

有关重大工程、重大项目、重点产业等部署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协同推进。

国务院2016年4月12日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方案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和《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的要求,支持上海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加快向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进军,制订本方案。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1.01•【字号】市政发〔2023〕10号•【施行日期】2023.11.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大气污染防治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3年11月1日西安市空气质量达标规划(2023—2030年)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提出“深入推进环境污染防治,坚持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持续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

加强污染物协同控制,基本消除重污染天气”要求,推进西安市PM2.5和O3污染协同控制,逐步实现空气质量全面达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结合西安市城市总体规划、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能源发展规划和《陕西省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西安市大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7年)》,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总则与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全民共治、源头防治、标本兼治,以实现空气质量达标以及保护人体健康为目标,以资源环境承载能力为硬约束,以精治为手段、共治为基础、法治为保障,以PM2.5和O3协同防治为重点,推动西安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和环境协调发展。

(二)基本原则——以人为本,绿色发展。

以大气污染防治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强化绿色发展的刚性约束,改善环境空气质量。

根据西安市资源环境承载力,控制重点行业发展规模,优化产业布局与结构,引导产业升级和转移,加快落后产能和工艺淘汰,提高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推动绿色生产和绿色生活方式形成,用环保倒逼机制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实现以环境保护优化经济发展。

创新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

创新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

创新是我国发展的战略目标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总揽改革发展全局,综合分析国内外大势,把科技创新作为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形成从思想、到战略再到行动的完整体系,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科技界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科技创新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坚定创新自信,实施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使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落地生根,为建成创新型国家和世界科技强国而努力奋斗。

一、学习贯彻习近平同志关于科技创新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的部署和要求上来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科技创新,以历史纵深和全球视野,从时代发展前沿和国家战略高度,提出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每年都作出标志性的重大部署。

2012年,十八大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2013年,中央政治局到中关村进行集体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提出要做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顶层设计。

2014年,经中央政治局常委会审议通过,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中央财政科技计划(专项、基金等)管理改革的方案》。

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若干意见》,出台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

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法》。

2016年,又连续出台重大部署。

1月,党中央国务院发布《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

4月,党中央通过“科技创新—2030重大项目”建议。

5月,“科技三会”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向全党全国发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号召,李克强总理对发挥科技创新在全面创新中的引领作用提出明确要求。

8月,国务院发布《“十三五”国家科技创新规划》。

9月,G20杭州峰会首次把“创新增长方式”作为重要议题,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以创新推动世界经济增长的构想,中国的创新发展理念正在走向世界、引领世界。

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附件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第一条根据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16? 32 号),为贯彻落实中共西安市委、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打造“一带一路”创新中心的实施意见》(市发, 2016? 4 号)和《西安市推进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城市示范工作方案(2016 —2018)》(市政办发, 2016? 92 号)文件精神,不断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大力培育高新技术企业,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内,持续进行研究开发与技术成果转化,形成企业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在西安市辖区内注册的居民企业。

第三条已获得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处于有效期内的企业,不再进行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第四条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应遵循突出企业主体、鼓励技术创新、实施动态管理、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依据本办法认定的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可通过科技计划、政策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

第六条西安市科学技术局负责实施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

第七条西安市科学技术局作为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机构,下设认定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高新技术产业处,其主要职责为:(一)负责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管理工作;(二)建立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专家库;(三)协调、解决认定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四)负责对已认定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受理、核实并处理有关举报;(五)负责备案符合条件的审计机构;(六)建立并管理“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 。

第八条高新区、经开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航空基地、航天基地、国际港务区,各区县科技局,根据本办法负责本辖区内的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申报、征集和推荐工作。

第九条西安市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一)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一年以上;(二)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三)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四)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五)企业近三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不满三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小于5,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4%;2.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5,000 万元至20,000 万元(含)的企业,比例不低于3%;3.最近一年销售收入在20,000 万元以上的企业,比例不低于2%。

坚持试点试验先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

坚持试点试验先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

坚持试点试验先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中国实现现代化,是人类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大变革;中国实现了现代化,意味着比现在所有发达国家人口总和还要多的中国人民进入现代化行列。

中国现代化决不以牺牲别国利益为代价,决不以牺牲资源环境为代价,只能够向创新要资源、向创新要动力、向创新要空间、向创新要效益。

一、坚持试点试验先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试点试点是重要改革任务,更是重要改革方法。

随着改革不断深入,其艰巨性、复杂性、系统性愈加凸显,啃下改革硬骨头,就需要发挥好试点对改革全局的示范、突破和带动作用,通过试点探索改革的实现路径和形式,为面上改革提供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

近年来,聚焦重大改革任务,深耕细作改革试验田,为推进全国面上改革积累了丰富经验。

实践证明,试点能否迈开步子、趟出路子,直接关系改革成效。

要遵循区域创新高度集聚的规律,研究在一些省区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授权这些地区在知识产权、科研院所、高等教育、人才流动、国际合作等多方面改革,形成几个具有创新示范和带动作用的区域性创新平台。

2015年9月7日,《关于在部分区域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的总体方案》正式公布,京津冀、上海、广东、安徽、四川、武汉、西安、沈阳等被确定为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

经过四年多的改革试验,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取得了重要成效,突破了一批制约创新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形成了若干可复制推广的改革成果。

全面创新改革试验区域研发投入持续增长,创新活力不断迸发,科技与经济改革发展更加协同,率先向创新驱动转型迈出实质性步伐。

二、壮大创新主体,引领创新发展明确各类创新主体在创新链不同环节的功能定位,激发主体活力,系统提升各类主体创新能力,夯实创新发展的基础。

1、培育世界一流创新型企业鼓励行业领军企业构建高水平研发机构,形成完善的研发组织体系,集聚高端创新人才。

引导领军企业联合中小企业和科研单位系统布局创新链,提供产业技术创新整体解决方案。

培育一批核心技术能力突出、集成创新能力强、引领重要产业发展的创新型企业,力争有一批企业进入全球百强创新型企业。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29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296号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正文:----------------------------------------------------------------------------------------------------------------------------------------------------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的通知(发改西部[2014]296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已经国务院原则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请陕西省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关于同意设立陕西西咸新区的批复》(国函〔2014〕2号)批复精神和《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要求,依法依规组织编制西咸新区发展总体规划,报我委备案后实施。

附件: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2月19日附件陕西西咸新区总体方案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的通知》(国发〔2010〕46号)、《国务院关于西部大开发“十二五”规划的批复》(国函〔2012〕8 号)和国务院批准的《关中-天水经济区发展规划》有关要求,为积极稳妥扎实推进西咸新区规划建设,探索以人为核心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特制订本方案。

一、设立西咸新区的重要意义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包括两市 7个区县的部分地区,是关中-天水经济区的核心区域,区位优势明显、经济基础良好、教育科技人才汇集、历史文化底蕴深厚,具有较好的自然生态资源,在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引领大西北发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打造向西开放重要枢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在探索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等方面具有示范和引领作用。

(一)建设西咸新区有利于加快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

西安市是我国西部地区重要的中心城市,是世界著名的古都,具备了建设成为经济繁荣、社会和谐、设施完善、生态良好,富有历史文化特色的现代化城市的基础条件。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1.04•【字号】市政发〔2022〕1号•【施行日期】2022.01.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技计划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西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2022年1月4日西安市“十四五”科技创新发展规划目录第一章迈向高质量创新发展新时代 (5)第一节“十三五”发展成绩 (5)第二节“十四五”面临形势 (7)第二章开启丝路科创中心建设新征程 (9)第一节总体思路 (10)第二节发展原则 (10)第三节发展目标 (11)第三章推进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 (13)第一节构筑“一总两带”秦创原建设格局 (13)第二节强化“孵化器”“加速器”“促进器”三大功能··14第四章实施科技创新发展“八大计划” (19)第一节布局战略科技力量,实施创新策源地建设计划··19第二节面向现代产业体系,实施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计划 (21)第三节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实施科技型企业群体倍增计划 (31)第四节深化人才强市战略,实施人才创新创业活力计划 (33)第五节强化核心园区引领,实施高质量园区基地建设计划 (36)第六节支持区县特色发展,实施区域创新发展协同计划 (39)第七节加强区域协同协作,实施高水平科创合作圈构筑计划 (40)第八节加强要素流通配置,实施一流创新创业生态培育计划 (43)第五章完善科技创新管理体制机制 (47)第一节完善科技项目布局管理 (48)第二节推动科技治理能力现代化 (49)第三节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49)第六章加强规划实施保障·································· (50)第一节完善组织领导机制··································· (50)第二节强化财政科技投入··································· (50)第三节强化创新政策供给··································· (51)第四节强化规划考核评价··································· (51)第一章迈向高质量创新发展新时代“十三五”以来,我市全面贯彻落实中央、我省关于科技创新发展部署要求,以全面创新改革试验为统领,求变应变推进科技创新工作,全市科技创新发展基础更加坚实、发展成效明显,“硬科技”进入国家话语体系,统筹科技资源改革取得重大突破,科技创新服务实体经济发展的动能不断增强,为全市高质量发展谱写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了强有力支撑。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超算西安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陕发改环资〔2021〕971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超算西安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陕发改环资〔2021〕971号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超算西安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正文:----------------------------------------------------------------------------------------------------------------------------------------------------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超算西安中心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西安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报来《关于报送国家超算西安中心项目整改报告和节能评估报告的报告》(市发改字〔2021〕182号)收悉,根据《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有关规定,经审查研究,具体意见如下:一、项目的节能报告未经节能审查部门批复即擅自开工建设,违反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6年第44号令)第十三条和《陕西省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实施办法》(陕发改环资〔2017〕331号)第十二条相关规定,违规行为已经西安市发展改革委通知整改。

西安市发展改革委和项目单位必须认真吸取教训,增强守法意识,杜绝节能审查违规行为再次发生。

二、项目由西安航天新基建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建设,建设地点位于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内,航新路以北,航天东路以西,神舟七路以东,航创路以南。

项目一期超算中心系统包括超算核心设备及超算末端基础设施配套系统等,其中超算核心设备包括计算子系统、存储子系统、网络子系统、安全防护子系统、支撑管理子系统等。

项目总投资410000万元,项目代码2020-610159-64-03-022155。

经审查,项目年综合能源消耗量等价值28562.21吨标准煤、当量值11421.65吨标准煤,其中年消耗电力9250.47万千瓦时,天然气0.82万方,柴油29.88吨,项目PUE值1.21,能源消费等量替换源为航天基地西安热电有限公司热源厂煤改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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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关于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
【法规类别】宏观经济体制改革
【发文字号】国函[2016]114号
【发布部门】国务院
【发布日期】2016.06.24
【实施日期】2016.06.2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国务院关于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的批复
(国函〔2016〕114号)
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陕西省人民政府:
你们关于报送《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送审稿)的请示收悉。

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西安市系统推进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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