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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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精选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精选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精选财产保险合同是投保人与保险人约定的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协议。

财产保险合同主要以补偿或者填补财产的实际损失为目的,也被称为“损失保险”。

下面是小编精选的关于财产保险合同范本4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帮助到大家!财产保险合同范本1订立合同双方:保险方:_________保险公司:_________投保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经济合同法》规定:“财产保险合同,采用保险单或保险凭证的形式签订。

”为履行财产保险合同,保险方和投保方都应明确如下合同的内容和双方的责任:第一条保险标的____________________(财产保险标的,是指被保险的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运输货物等物质财富。

投保方必须是这些被保险财产的所有人、经营人或与该财产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人)。

第二条座落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物、生产设备的坐落地点,或运输工具及航程。

)第三条保险金额____________________(即保险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负责补偿的最高金额。

保险金额不应超过保险财产的价格。

如果投保方故意提高被保险财产价格,保险合同无效。

如果不是故意的,超过保险部分的保险金额必须减去。

) 第四条保险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方只对保险合同规定的责任范围的保险事故负责,按规定承担补偿责任。

投保方在保险事故发生后,因救护被保险财产所造成的损失或支出的费用,保险方应负责赔偿)。

第五条除外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方遇有法律规定的保险事故时,可以免除补偿的责任。

保险事故的发生是由于投保方的故意或过失;事故发生后超过规定的期限未通知保险方;投保方放弃对造成保险财产损失的第三者的追偿权;保险财产的损失已经得到补偿等,都可以使保险方免除赔偿损失的责任。

) 第六条补偿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被保险财产以全部价值投保的,当发生保险事故遭到全部损失时,保险方应偿付全部保险金额。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

保险合同家庭财产长效还本保险条款一、保险财产范围本合同规定的家庭财产范围主要包括: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家具、电器、服装、书籍等家庭生活用品及其他室内财物。

投保人可选择部分投保或全部投保,具体内容应在保险单中明确。

二、保险期限本保险的保险期限为一年,自保险公司收到投保人的保费并出具保险单时开始。

如需续保,应在保险期满前及时办理相关手续。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保险金额由投保人根据保险财产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保费根据保险金额、保险期限、风险等级等因素计算,具体金额由保险公司根据相关规定核定。

四、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保险财产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等意外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的比例进行赔偿,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五、投保人义务1. 投保人在投保时应如实告知保险公司保险财产的情况,包括财产的种类、数量、价值等。

2. 投保人应按时缴纳保费,如未按时缴纳,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

3. 投保人应妥善保管保险财产,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发生损失。

4. 如有事故发生,投保人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采取必要的施救措施。

六、保险公司权利与义务1. 保险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及时向投保人支付保险金。

2. 保险公司有权对保险财产进行检查,了解保险财产的状况。

3. 保险公司有权要求投保人提供与保险事故有关的证明和资料。

4. 保险公司不得擅自解除保险合同,如投保人违反合同约定,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

七、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投保人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保险公司收到报案后,应及时查勘现场,核定损失。

3. 赔偿金额根据保险金额与实际损失的比例确定,但最高赔偿额不超过保险金额。

4. 如投保人对赔偿决定有异议,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解除与终止1. 保险合同可因下列原因解除:(1)投保人申请解除;(2)保险公司因投保人违反合同约定而解除。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

财产保险合同范本6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财产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向乙方投保,保险标的具体范围、价值等详见本保险单所附的保险标的清单。

二、保险金额与保险费2.1 甲方投保的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2.2 甲方应按照乙方的要求支付保险费,具体金额以乙方出具的保险单为准。

三、保险期限3.1 本保险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零时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二十四时止。

四、保险责任4.1 乙方承担以下保险责任:在保险期间内,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等自然灾害或意外事故导致的保险标的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赔偿责任。

五、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5.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保险标的的重要事项,如地址变更、保险标的价值变动等。

5.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5.3 乙方应对甲方的投保申请进行审慎评估,并出具保险单。

六、赔偿处理6.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积极配合乙方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6.2 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定损失并进行赔偿。

七、合同解除与终止7.1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可以解除:(1)双方协商一致解除合同;(2)甲方在保险期间未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3)保险标的转移或价值减少,甲方未履行告知义务。

7.2 本保险合同在下列情况下终止:(1)保险期间届满;(2)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3)发生不可抗力导致保险标的全部损失。

八、争议解决8.1 本合同的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如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家庭财产保合同模板5篇

家庭财产保合同模板5篇

家庭财产保合同模板5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甲方家庭财产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保障甲方家庭财产安全,确保在意外事故发生时,能够得到及时的经济补偿。

二、保险标的本合同涉及的保险标的是甲方的家庭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珠宝、车辆等。

三、保险金额与保费1. 甲方选择投保的家庭财产总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2. 甲方应按照保险金额及保险公司的费率表支付相应的保险费。

3. 保费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

四、保险期限本合同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五、保险责任1. 乙方对甲方在保险期限内因火灾、爆炸、自然灾害、盗窃等意外事故导致的家庭财产损失承担保险责任。

2. 具体保险责任范围及赔偿处理办法详见保险合同条款。

六、投保人义务1. 甲方应如实告知乙方有关保险标的情况。

2.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

3. 甲方应在知道保险事故发生后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七、保险人义务1. 乙方应按照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保险事故通知后,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3. 乙方应对甲方提出的询问进行解答。

八、除外责任因下列原因造成甲方家庭财产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保险责任:1. 投保人的故意行为;2. 战争、军事行动等不可抗力因素;3. 核辐射、核污染等放射性污染;4. 其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条款规定的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的情况。

九、赔偿处理1. 保险事故发生后,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相关证明和资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赔偿请求后,应及时核实并处理。

如乙方认为需要,可聘请第三方机构进行评估。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本保险合同由保险条款、投保单、保险单、保险凭证以及批单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保险标的第二条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为:凡是被保险人自有的,座落于本保险单所载明地址内的下列家庭财产,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

(一)房屋及其室内附属设备(如固定装置的水暖、气暖、卫生、供水、管道煤气及供电设备、厨房配套的设备等);(二)室内装潢;(三)室内财产:1.家用电器和文体娱乐用品;2.衣物和床上用品;3.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具。

被保险人可自由选择投保。

第三条下列财产未经保险合同双方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合同中载明保险价值的,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者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第二条载明的财产;(二)存放于院内、室内的非机动农机具、农用工具及存放于室内的粮食及农副产品;(三)经本保险人同意的其他财产。

第四条下列财产不属于本保险合同的保险标的:(一)金银、珠宝、钻石及制品,玉器、首饰、古币、古玩、字画、邮票、艺术品、稀有金属等珍贵财物;(二)货币、票证、有价证券、文件、书籍、账册、图表、技术资料、电脑软件及资料、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三)日用消耗品、各种交通工具、养殖及种植物;(四)用于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财产和出租用作工商业的房屋;(五)无线通讯工具、笔、打火机、手表,各种磁带、磁盘、影音激光盘;(六)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秆、芦苇、竹竿、帆布、塑料布、纸板等为外墙、屋顶的简陋屋棚及柴房、禽畜棚;与保险房屋不成一体的建筑,如车库、游泳池、厕所、围墙、无人居住的房屋以及存放在里面的财产;(七)政府有关部门征用、占用的房屋,违章建筑、危险建筑、非法占用的财产、处于危险状态下的财产;(八)其他不属于第二条、第三条所列明的家庭财产。

保险责任第五条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电、台风、龙卷风、暴风、暴雨、洪水、暴雪、冰雹、冰凌、泥石流、崖崩、突发性滑坡、地面突然下陷;(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四)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4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4篇)

家庭财产保险合同甲方:_____乙方:_____一、保险财产范围第一条本保险承保下列家庭财产:(一)房屋子及其附属物;(二)服装、家具、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

第二条下列财产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以内:(一)金银、首饰、珠宝、货币、有价证券、票证、邮票、古玩、文件、帐册、技术资料、图表、家畜、花草、树木、宠物、照像机、音像制品以及其他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三)用于生产经营的财产;(四)其他不属于第一条所列范围的财产。

二、保险责任第三条保险财产在保险单列明的地址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冰雹、雪灾、洪水、崖崩、龙卷风、冰凌、泥石流和自然灾害引起地陷或下沉;(三)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界物体倒塌;(四)暴风或暴雨使房屋主要结构(外墙、屋顶、屋架)倒塌;(五)存放于室内的保险财产,因遭受外来的、有明显痕迹的盗窃、抢劫。

第四条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减少保险财产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本公司负责赔偿,但此项费用的赔偿金额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

三、除外责任第五条保险财产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负赔偿责任:(一)地震、海啸;(二)战争、军事行动、暴动、罢工、没收、征用;(三)核反应、核辐射或放射性污染;(四)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五)保险财产本身缺陷、保管不善、变质、霉烂、受潮、虫咬、自然磨损。

第六条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亦不负责赔偿:(一)家用电器因使用过度或超电压、碰线、漏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自身损毁;(二)堆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竹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由于暴风、暴雨、盗窃或抢劫所造成的损失;(三)未按要求施工导致建筑物地基下陷下沉,建筑物出现裂缝、倒塌的损失;(四)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佣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财产而造成的损失;(五)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七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六)因门窗未关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七)在发生本条款第三条一、二、三、四项列明的保险事故时保险财产遭受的盗窃、抢劫损失。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范文8篇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范文8篇

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范文8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对财产安全保障的需求,与乙方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友好协商,特订立本家庭财产两全保险合同。

本合同旨在明确双方权益,保障家庭财产安全,实现风险共担。

第一条合同目的本合同旨在确保甲方家庭财产的安全,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家具、电器、车辆等财产的安全保障。

同时,乙方承诺提供相关的保险服务,以实现家庭财产的风险管理。

第二条保险范围乙方为甲方提供家庭财产保险保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火灾、爆炸、自然灾害(如台风、暴雨等)、盗窃等意外事故导致的财产损失。

具体保险范围以乙方提供的保险条款为准。

第三条保险期限本合同的保险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保险期限结束后,若甲方需继续保险,双方可另行协商。

第四条保险金额及保费保险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保险费用共计人民币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甲方应按照约定支付保费,乙方收到保费后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

第五条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约定支付保险费;2. 提供真实的家庭财产信息;3.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通知乙方;4. 按照合同约定配合乙方处理相关事宜。

二、乙方的权利义务:1. 按照约定为甲方提供保险服务;2. 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及时履行赔偿责任;3. 对甲方的家庭财产信息进行保密;4. 提供必要的咨询和指导服务。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投保范围本保险承保下列财产:(一)家用电器;(二)家具;(三)服装、床上用品;第二条保险责任被保险人存放在保险单所载明的保险地址室内的保险财产,由于遭受经公安部门确认的盗窃、抢劫行为而丢失,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财产仍未查获的,丢失保险财产的直接损失,本公司按本附加险条款的规定负责赔偿。

第三条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本公司不不负责赔偿:(一)保险财产因窗外钩物行为所致的损失;(二)因未锁房门致使保险财产遭受盗窃的损失;(三)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家庭雇佣人员、暂居人员盗抢或者纵容他人盗抢而造成保险财产的损失;(四)保险财产在存放处所无人居住或无人看管超过三十天的情况下遭受的盗窃损失;(五)不属于主险保险单保险财产范围内的财产遭受的盗窃损失;(六)手提电话、便携式电脑所遭受的盗窃损失;(七)置放于阳台或露天的财产、或用芦席、稻草、油毛毡、麦杆、芦苇、杆、帆布等材料为外墙、棚顶的简陋罩棚下的财产及罩棚遭受的盗窃损失。

第四条保险金额除非另有约定,本附加险关于家用电器、服装、家具、床上用品的各项保险金额以个人财产保险中对应的各分项保险金额为限。

第五条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发生盗抢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向当地公安部门如实报案,并同时通知本公司;被保险人未及时报案或通知本公司导致本公司无法对保险事故进行合理查勘的,本公司对无法确认的部分有权拒绝赔偿。

(二)从案发时起三个月后,被盗抢的保险财产仍未查获,在被保险人出具盗窃事故报告、被盗抢保险财产的购物发票、损失清单、公安部门的证明材料及其他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证明和资料后,本公司在对应的分项保险金额内予以赔付。

(三)盗抢责任损失赔偿后,被保险人应将权益转让给本公司,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归本公司所有,被保险人如愿意收回被追回的保险标的,其已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本公司,本公司对被追回保险标的的损毁部分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财险资产合同范本

财险资产合同范本

财险资产合同范本甲方(投保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对其财产进行保险保障,乙方具备相应的保险业务资质和能力,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财产向乙方投保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房屋及附属设施:位于[具体地址]的房屋及附属建筑物,包括但不限于门窗、水电设施等。

2. 室内财产:房屋内的家具、电器、衣物、首饰等生活用品。

3. 其他财产:[具体列出其他需要保险的财产,如车辆、仓库货物等]二、保险责任1. 在保险期间内,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火灾、爆炸;雷击、暴雨、洪水、暴风、龙卷风、冰雹、台风、飓风、暴雪、冰凌、突发性滑坡、崩塌、泥石流、地面突然下陷下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体坠落;外来不属于被保险人所有或使用的建筑物和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

2. 前款原因造成的保险事故发生时,为抢救保险标的或防止灾害蔓延,采取必要的、合理的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的损失,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3.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保险人也负责赔偿。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保险金额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保险价值为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

2. 保险费为人民币[具体金额]元,甲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具体日期]内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四、保险期间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自[起始日期]起至[终止日期]止,为期[具体时长]。

五、除外责任下列情况下,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1. 投保人、被保险人及其代表的故意或重大过失行为;2. 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罚没、政府征用;3. 核反应、核辐射和放射性污染;4. 地震及生灾害;5. 行政行为或司法行为;6. 保险标的的内在或潜在缺陷、自然磨损、自然损耗,大气(气候或气温)变化、正常水位变化或其他渐变原因,物质本身变化、霉烂、受潮、鼠咬、虫蛀、鸟啄、氧化、锈蚀、渗漏、烘焙;7. 广告牌、天线、霓虹灯、太阳能装置等建筑物外部附属设施,存放于露天或简易建筑物内的保险标的以及简易建筑,由于暴风、暴雨造成的损失;8. 保险标的在运输过程中因外部原因造成的损失,但另有约定的除外;9. 被保险人的家属或雇用人员或同住人或寄宿人盗窃或纵容他人盗窃保险标的而造成的损失;10. 保险标的在保险单载明地址的房屋外遭受的盗窃损失,但安装在房屋外的空调器和太阳能热水器等家用电器的室外设备除外。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

家庭财产保险条款家庭财产保险条款一一、财产一切险条款第一条:保险财产范围凡为被保险人所有,或为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所负责的财产,均可成为本保险单项下的保险标的。

金银、珍珠、钻石、宝石、邮票、古币、古玩、古画、高级艺术作品、电脑资料及现金非经被保险人与本公司特别约定并在保险单上载明时,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有价证券、票据、文件、帐册、图纸、枪支弹药、爆炸物品一律不在保险财产范围之内。

第二条:保险责任在本保险有效期内,保险财产在本保险单注明的地点由于自然灾害及任何突然和不可预料的事故(除本条款第三条规定者外)造成的损坏或灭失,本公司均负责赔偿。

第三条:除外责任本公司对下列各项不负赔偿责任:1、自然磨损、物质本身变化、自然发热、自燃、鼠咬、虫咬、大气或气候条件或其他逐渐起作用的原因造成财产自身的损失。

2、进行任何清洁、染色、保养、修理或恢复工作过程中因操作错误或工艺缺陷引起的损失。

3、电气或机械事故引起的电器设备或机器本身的损失。

4、政府或当局命令销毁财产的损失。

5、贬值及发生事故后造成的一切间接或后果损失。

6、盘点货物时发现的短缺。

7、堆放在露天以及使用芦席、蓬布、茅草、油毛毡做棚顶的罩棚下的保险财产,因遭受风、雨造成的损失。

8、被保险人或其代表的故意行为或重大过失引起的损失。

9、明细表中规定应由被保险人自行负担的免赔额。

10、战争、类似战争行为、敌对行为、武装冲突,罢工、暴动、民众骚动以及政府有关当局没收、征用引起的损失。

11、直接或间接由于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引起的损失。

第四条:赔偿处理1、发生本保险单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事故后,被保险人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十四天或经本公司同意延长的期限内,向本公司提供详细的书面事故报告及损失清单。

2、保险财产若遭盗窃,被保险人应保护现场并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追查损失财物,同时应立即通知本公司,并在本公司认为必要派员进行现场调查时,给予便利。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条款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条款总则第一条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保险合同)由本条款、投保单、保险单、批单和特别约定共同组成。

凡涉及本保险合同的约定,均应采用书面形式。

第二条本保险合同中的家庭自用汽车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客车(以下简称被保险机动车)。

第三条本保险合同为不定值保险合同。

保险人按照承保险别承担保险责任,附加险不能单独承保。

保险责任第四条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合法驾驶人在使用被保险机动车过程中,因下列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保险人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一)碰撞、倾覆、坠落;(二)火灾、爆炸;(三)外界物体坠落、倒塌;(四)暴风、龙卷风;(五)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六)地陷、冰陷、崖崩、雪崩、泥石流、滑坡;(七)载运被保险机动车的渡船遭受自然灾害(只限于驾驶人随船的情形)。

第五条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被保险机动车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人承担,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责任免除第六条下列情况下,不论任何原因造成被保险机动车损失,保险人均不负责赔偿:(一)地震;(二)战争、军事冲突、恐怖活动、暴乱、扣押、收缴、没收、政府征用;(三)竞赛、测试,在营业性维修、养护场所修理、养护期间;(四)利用被保险机动车从事违法活动;(五)驾驶人饮酒、吸食或注射毒品、被药物麻醉后使用被保险机动车;(六)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未依法采取措施的情况下驾驶被保险机动车或者遗弃被保险机动车逃离事故现场,或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七)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者:1、无驾驶证或驾驶证有效期已届满;2、驾驶的被保险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103、持未按规定审验的驾驶证,以及在暂扣、扣留、吊销、注销驾驶证期间驾驶被保险机动车;4、依照法律法规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不允许驾驶被保险机动车的其他情况下驾车。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7篇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7篇

财产保险合同模板7篇篇1甲方(投保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乙方(保险人):________________保险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同意向乙方购买财产保险,乙方同意承保甲方所提交的财产,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就本次财产保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保险标的1. 甲方将其所有的财产(具体财产清单详见附件)向乙方投保,乙方同意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保险责任。

2. 甲方对保险标的拥有合法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的权利,并就该保险标的的真实性、完整性向乙方做出承诺。

二、保险责任1. 乙方在保险期间内对甲方投保的财产承担保险责任,保险期间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 乙方对甲方投保的财产因火灾、爆炸、雷击、暴风雨、洪水等自然灾害以及盗窃、抢劫等意外事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 具体赔偿标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三、保险金额及保险费1. 甲方投保的财产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2. 甲方应支付的保险费总额为人民币____元(大写:____元整)。

3. 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时支付保险费,如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担保险责任。

四、赔偿处理1. 甲方在保险期间内发生保险事故时,应立即通知乙方,并按照乙方的要求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

2. 乙方收到甲方的索赔请求后,应及时对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在约定时间内做出赔偿决定。

3. 如甲方提供的索赔请求及相关证明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支付赔偿金额。

五、合同解除与终止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保险期间结束自动终止。

2. 在保险期间内,如甲方发现保险标的灭失或所有权发生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解除本合同。

财产保险投保单(样板)

财产保险投保单(样板)

财产保险投保单 No. 欢迎您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投保!请您在投保前务必详细阅读相关保险条款,特别注意责任免除、投保人及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等内容,据实回答保险人就投保事项提出的相关询问,并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笔如实填写投保单。

投保后相关内容若发生变动,请及时通知保险人。

1.投保人信息名称:XXXXX 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XXXX 联系地址:XXXXXXXXXXX 邮政编码: 500000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 2.被保险人基本信息名称: XXXXXXX 网址: 联系地址:XXXXXXXX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 组织机构代码: 占用性质: 3.被保险人资产及营业额状况注册资本: 总资产: 上一年度实际营业额: 4.投保主险险种: □基本险 □综合险 □一切险5.有关保险标的投保信息,请见《财产保险标的项目投保清单》;有关附加条款投保信息,请见《财 产保险附加条款投保清单》。

6.免赔额:除另有约定外,本保险合同的每次事故免赔额:每次事故绝对免赔额为5000元人民币或损失金额的10%,二者以高者为准. 7.其他保险说明是否有其他有关保险合同? □无 □有如有,请说明标的项目、保险金额、免赔额、保险公司名称以及其他相关信息:8.总保险金额(大写): XX 万 (小写) 9.总保险费(大写): XXXX (小写)10.保险期间: XXX 个月,自 XX 年 XX 月 XX 日零时起,至 XXXX 年XX 月 XX 日二十四时止。

11.保险费交付时间: XXXX 年 XX 月 XX 日。

12.保险合同争议解决方式选择:□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诉讼保险人确认栏:我司同意此单保险责任自该笔贷款放款之日起生效。

财产保险标的项目投保清单注1:保险价值指:(A)出险时的重置价值(B)出险时的帐面余额(C)出险时的市场价值(D)评估价值(请在对应空格处填写具体金额)(E)其他价值(请在对应空格处填写具体确定方式);注2:保险标的为特约标的时,请在备注栏中注明“特约”字样。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财产保险合同完整本合同由以下各方签订:甲方: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乙方:被保险人(以下简称“保险人”)鉴于甲方是一家具有相关许可的保险公司,愿意为乙方提供财产保险服务,现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保险合同的内容1.1 本保险合同涵盖对乙方财产的保险责任、保险金额、保险期限等相关条款。

1.2 保险责任:保险公司对乙方财产遭受意外损失或损坏承担赔偿责任。

1.3 保险金额:本合同中规定的最高赔偿金额为合同金额的100%。

1.4 保险期限:本保险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持续至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

第二条保险责任2.1 本合同所承保的风险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火灾、爆炸、雷击、地震、水灾、风灾等自然灾害;盗窃、抢劫、抢夺等意外事件;以及其他合同中明确列出的风险。

2.2 乙方负责确保所投保的财产处于合适的保护措施下,减小遭受损失的可能性。

如乙方未按照保险合同约定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则保险公司有权对赔偿金额进行相应的扣减。

第三条保险赔偿3.1 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坏时,应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按照保险公司要求提交相关的索赔材料。

3.2 保险公司收到乙方完整的索赔材料后,会进行审核和评估,并在达成赔偿协议后将赔偿款项支付给乙方。

3.3 如乙方对保险公司的赔偿金额有异议,可以提起诉讼或仲裁进行解决。

第四条保险费与合同终止4.1 乙方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的费率和缴费期限支付保险费。

4.2 如乙方未按时支付保险费,则保险公司有权终止本合同,并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4.3 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保险公司有权依据相应规定扣除相应的手续费后退还保险费。

第五条合同解释与争议5.1 本合同的解释和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5.2 如双方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将纠纷提交至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5.3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补充或放弃应采用书面形式,并经过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6篇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6篇

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6篇篇1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一、合同目的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家庭在生活中所拥有的财产也日益增加,为了保障家庭的财产安全,普通型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应运而生。

该保险合同旨在为家庭在日常生活中所拥有的房屋、家具、电器、珠宝、贵重物品等财产提供综合保障,保障家庭财产免受意外损失的影响,帮助家庭安心生活。

二、保险责任1. 房屋保险:保障家庭房屋在火灾、爆炸、飞机坠落、雷击、盗窃等意外事件中受到损坏或损失的风险。

涵盖房屋的结构和固定装置,保障房屋的重建或修复费用。

2. 家具及家庭用品保险:保障家庭内的家具、家电、厨房用具等财产在盗窃、火灾、水灾等意外事件中受到损坏或损失的风险。

3. 珠宝及贵重物品保险:保障家庭内的珠宝、首饰、名表等贵重物品在盗窃、遗失、损坏等意外事件中受到损失的风险。

4. 责任保险:保障家庭对第三方造成的财产损失或人身伤害的赔偿责任,包括邻居、访客等在家庭内发生意外导致的损失。

5. 附加保险:可根据需要选择购买附加保险,如水渍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家庭紧急援助等。

三、保险期限保险合同一般为一年期,可根据需要选择续保。

在保险期限内,若发生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将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理赔。

四、投保条件家庭财产综合保险合同一般适用于家庭租赁或拥有房屋的业主,年龄在18至65岁之间的家庭成员均可作为被保险人,需提供真实有效的财产信息进行核实。

五、理赔流程1. 报案:被保险人在发生保险事故后及时报案,拨打保险公司理赔电话或登陆官方网站在线报案。

2. 资料准备:被保险人需准备好保险合同、身份证明、保险单、事故证明、相关财产证明等资料。

3. 定损核赔:保险公司派员上门勘察损失情况,核实损失金额,进行定损核赔。

4. 理赔支付:经保险公司审核通过后,将赔款支付至被保险人指定账户,帮助被保险人尽快恢复正常生活。

六、注意事项1. 保险合同内容需仔细阅读,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等内容,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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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Family property insurance contract of China Insurance Property(合同范本)姓名:单位:日期:编号:YW-HT-049555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合同(合同范本)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适合您使用)。

家庭财产保险单保险单号:被保险人姓名:保险财产地址:保险期限:年自年月日零时至年月日二十四时止保险财产名称:保险金额:是否附加盗窃保险:家用电器及照相器材:衣物:床上用品:家具:其他物品:总保险金额:总保险金额:保险费:备注:投保人对保险人的除外责任条款明确无误。

签字:日期:年月日保险有限公司出单日期:出单地点: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家庭财产保险条款本条款分为基本险和盗窃险两个部分,保险人(即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下同)根据保险合同的规定,相应承担保险责任。

第一条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基本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盗窃险(附加)责任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保险人负赔偿责任。

第五条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基本险、附加险年保险费率均为2‰。

第七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 1 年,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 24 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八条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六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

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 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七、如果本保险单所承保的财产存在重复保险时,本保险人按照比例分摊损失的原则负赔偿责任。

八、赔款后,破案追回的保险标的,应当归保险人所有,被保险人如果愿意收回该项被追回的财产,其已经领取的赔款必须退还给保险人。

保险人对被追回财产的损毁部分,可以按照实际损失给予补偿。

如果被保险人从其知道保险标的遭受损失的当天起满 2 年不向保险人申请索赔,不提供本条款第八条第四款所规定的单证,或者从保险人书面通知之日起满 2 年不领取赔款的,即作为自愿放弃权益。

第九条被保险人义务一、被保险人应按照保险人规定的一年期家庭财产保险费率计算应交保险费,在保险合同生效前一次交清保险费。

二、被保险人应当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实回答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的询问。

三、在保险合同有效期限内,如有被保险人变更保险标的地址、保险标的权利转让等情况,被保险人应当事前书面通知保险人,并根据保险人的有关规定办理批改手续。

四、保险标的遭受损失时,被保险人应当积极抢救,把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同时保护现场,并立即通知保险人及向当地公安或有关部门报告。

五、被保险人如果不履行本条一至四款约定的各项义务,保险人有权拒绝赔偿,或终止保险合同。

第十条其他事项被保险人与保险人之间因本保险事宜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以下第()项解决:(1)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保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定期还本家庭财产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凡是存放在本保险单上载明的地点,属于被保险人(即参加本保险的城乡居民,下同)自有的下列家庭财产都可以向保险人投保。

一、衣着用品、床上用品;二、家具、用具、室内装修物;三、家用电器、文化、娱乐用品;四、农村家庭的农具、工具、已收获入库的农产品、副业产品;五、非机动交通工具;六、口粮;七、经被保险人与保险人特别约定,并且在保险单上载明,属于被保险人代他人保管或与他人共有而由被保险人负责的本条一至六款所列财产;八、其他具有法律上承认的与被保险人有经济利害关系的财产。

第二条不保财产下列财产不在保险标的范围以内:一、金银、珠宝、钻石、玉器、首饰、货币、票证、有价证券、邮票、古玩、古币、古书、古画、字画、文件、帐册、图表、技术资料、家禽、家畜、花、树、鱼、鸟、盆景以及无法鉴定价值的财产;二、烟、酒、食品、保健品、药品、化妆品;三、本保险条款第一条保险标的中未列明的其他家庭财产、非法占用的财产和正处于紧急危险状态下的财产。

第三条保险责任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直接经济损失,保险人依照本条款约定负责赔偿:一、火灾、爆炸;二、雷击、龙卷风、洪水、雹灾、雪灾、地面突然塌陷、崖崩、冰凌、泥石流;三、飞行物体及其他空中运行物坠落,以及外来建筑物或其他固定物体的倒塌;四、季节性、区域性暴雨积水倒灌;五、管道爆裂;六、存放在保险地点室内,本保险单上载明的财产(各种表、笔、眼镜、打火机、无线通讯工具、手提电脑、电脑笔记本、随身听等经常随身携带的物品除外),因遭受外来人员的撬门、砸窗、掘墙,有明显被盗窃痕迹的损失;七、在发生上述保险灾害事故时,为了防止灾害蔓延,或因施救,保护所采取的必要措施而造成保险标的损失和支付的合理费用。

第四条责任免除由于下列原因造成保险标的损失,保险人不负赔偿责任:一、战争、敌对行为、军事行动、武装冲突、罢工、暴动;二、核反应、核子辐射和放射性污染;三、电机、电器(包括电器性质的文化娱乐用品)、电气设备因使用过度、超电压、碰线、弧花、走电、自身发热等原因所造成的本身损毁;四、被保险人及其家庭成员、服务员、寄居人员的故意行为、或勾结纵容他人盗窃、或被外来人员顺手偷摸、窗外钩物所致的损失;五、地震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六、其他不属于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和费用。

第五条保险金额、保险价值和保险费率一、保险金额由被保险人根据保险标的的实际价值自行确定,并且按照保险单上规定的保险标的项目分别列明;二、家庭财产的保险价值是出险时的实际价值。

三、年期保险,储金为元/千元保险金额;年期保险,储金为元/千元保险金额;年期保险,储金为元/千元保险金额。

第六条保险期限保险期限为年、年、年三种,从签单次日零时起至保险到期日 24 时止。

期满续保,另办手续。

第七条赔偿处理一、保险标的遭受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根据实际损失,按损失当天出险地的市场平均价格及损失财产的购置年限计算赔偿金额,但最高赔偿金额以保险金额为限。

若本保险单所载财产不止一项时,应分项按照本条款规定处理。

二、本条款第三条第七款规定支付的施救保护费用,应与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分别计算,各以保险金额为限。

三、保险标的遭受损失后的残余部分,应协议作价折归被保险人,在赔款中扣除。

四、被保险人在向保险人申请赔偿时,应当提供保险单、保险标的损失清单、技术鉴定证明、出险通知书、救护费用发票以及必要的单据和有关部门(如在单位、街道、乡镇及公安、气象部门等)的证明,各项单证、证明必须真实可靠,不得有欺诈行为。

被保险人的欺诈行为给保险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保险人收到单证后应当迅速审定、核实。

对手续齐全,达成赔偿协议后,10 日内履行赔偿义务。

五、由第三者责任对保险标的的损害而造成保险事故的,保险人自向被保险人支付赔偿金之日起,在赔偿金额内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

六、保险标的遭受部分损失经保险人赔偿后,其保险金额相应减少,由保险人出具批单加以注明;在保险期限内累计赔偿达到保险金额时,该保险单的保险责任即行终止。

保险当事人均可依法终止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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