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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才管理办法

XX工程有限公司专业人才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专业人才管理,实施“人才强企”战略,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重视专业人才的管理.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创新人才工作机制,着力建设一支创新能力强、充满生机与活力、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优良的人才队伍,为实现公司中长期战略目标提供坚实的人才保证.第三条专业人才管理的总体要求。

以高层次人才和急需人才开发为重点,以盘活现有人才资源为核心,以吸引、培养和用好人才为主线,以改善环境、落实待遇为保证,充分激发专业人才创造活力和创业热情,实现人才资源的合理配置。

第二章人才引进第四条人才引进原则(一)公开、公平、择优原则;(二)引人与引智相结合原则;(三)计划管理、重点引进原则。

第五条人才引进的条件(一)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急需或工程技术专业全日制专科学历毕业生;(二)年龄在40周岁以下,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急需紧缺专业人才,高级技师、高技能人才;(三)具有公司所需的特殊技能人才.第六条人才引进的程序和方式(一)公司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向公司人力资源部上报年度人才需求计划并界定本单位的急需专业。

(二)应届大中专毕业生的引进由公司统一组织到相关院校进行招聘;(三)对拟引进的公司外部各类专业人才,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研究后,符合公司引进人才条件的,由公司人力资源部进行市场化招聘,考核(考试)合格后办理相关手续;(四)引进高层次人才,既可根据本人意愿优先在公司选择任职单位,也可挂职或聘用,还可采取不离开原单位来公司兼职、咨询、进行科研与技术合作等柔性流动的方式。

第三章人才培训第七条人才培训原则(一)能力培训、自主培训为主原则;(二)全员培训与重点培训相结合原则;(三)统筹规划、分级分类原则.第八条全面加强专业人才的思想道德、文化素质、业务能力培训,不断完善以培育学习力为核心的学习体系。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0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一、业务单位承包本公司业务项目时,应提供相关资质证明,并保证提供的资质证明是合法的、正式的、有效的和完整的。

公司发包部门不得业务发包给无相关资质的公司做,承包前承包单位需要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证件:1.法人资格证书复印件(盖单位红章,复印件下同);2.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3.行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操作证;4.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5.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公司发包部门要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并及时到公司安全主任处进行备案。

合同生效后方可进入我公司作业。

三、公司发包部门负责向承包公司宣讲公司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重点危险点。

四、业务承包单位在施工或操作中会影响他人安全的,需要地作业现场设置相应的安全防护设施和醒目的安全标志牌。

五、业务承包单位对应对其工作人员参加社会保险,发放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且还要对其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把其工作人员已进行过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常识教育的承诺书在其工作人员进公司前交人事行政部。

六、承包单位进厂作业前需要提供其工作人员名单和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存档后。

在务工过程中人员发生变动时,承包单位应及时将人员变动情况告知公司发包部门,并将新进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交公司人事行政部存档。

七、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凭身份证进出公司。

八、承包单位工作人员只能在合同约定的区域内活动。

承包单位工作人员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时,及时告知其所在承包单位,由其承包单位在三天内到公司交纳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2第一条为加强医务人员执业管理,规范医务人员执业行为,提高医务人员素质,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卫生部《医师定期考核管理办法》、《甘肃省医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及《甘州区20xx 年度医务人员定期考核工作实施方案》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所称医务人员定期考核是指医院按照医务人员执业标准对医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成绩和业务水平进行的考核。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6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 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加强本公司销售管理,达成销售目标,提升经营绩效,将销售人员之业务活动予以制度化,特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适用范围第三条凡本公司销售人员之管理,除另有规定外,均依照本办法所规范的体制管理之。

第四条权责单位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总经理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工作。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2)1、护士站是护理人员办公场所,要保持工作区域安静,严肃。

2、护士站陈设按门诊区域功能需求规定,物品放置整齐、合理、定位、有序。

护士站内桌面不得放私人物品。

3、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穿戴工作衣帽,着装、仪表符合规范。

4、工作人员不得在护士站聊天,非本区域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准进入护士站。

5、接听电话时使用文明用语,无特殊情况不打私人电话。

6、保管好护士站内物品。

交接班时应做到事清、物清、室内清洁整齐。

7、做好首接负责制。

8、及时做好护士站内物品的维护。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3)一、目的为加强外来人员进入公司生产区的管理,确保安全。

二、范围适用于进入公司生产区的所有外来人员。

三、负责部门综合部、生产部、保卫科。

四、管理规定1、各类外包合同中,必须订有明确具体的安全内容和要求。

2、外包单位人员进入生产区作业前,须由负责外包部门及外包单位负责人对其进行以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管理规定等为主要内容的安全教育,并按规定进行登记。

3、我公司与外包单位属于甲方、乙方关系,按有关规定,乙方在施工中发生事故,责任自负。

4、外来人员进入生产区必须遵守本公司各项有关规定。

5、外来人员中的电焊工、电工、管子工等特殊工种必须持证操作,其他专业工种也要有合格的业务水平,有一定的安全基础知识,普工、杂工等一律不得从事技术性的工作。

6、外包单位在场区施工,运输行车路线按合同规定,时速不得超过每小时10公里。

7、从事起重、吊装、搬运作业时,外包单位要设有安全监护人和明显的安全标志,严禁利用公司管道、电杆、机电设备和建筑物等作为吊装锚点。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是一项重要的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至关重要。

专业技术人员在企业中担任着重要的角色,他们的工作对于企业的发展和竞争力起着决定性的作用。

因此,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有效的管理是企业成功的关键。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的目标是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实现企业的长期发展目标。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企业需要建立一套科学的管理办法,从招聘、培训、激励、评价等方面全面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以下是一些管理办法的建议:一、招聘1.明确需求: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之前,企业需要明确自己的需求,确定需要什么样的专业技术人员来满足企业的发展需求。

2.广泛渠道:在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时,企业需要通过多种渠道来发布招聘信息,如招聘网站、社交媒体、校园招聘等,以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

3.严格筛选:企业在筛选专业技术人员时需要严格把关,通过面试、笔试等方式来评估候选人的能力和素质。

4.引导发展:一旦招聘到专业技术人员,企业需要给予他们足够的发展空间和机会,在工作中不断提高自己的技能和能力。

二、培训1.制定培训计划:企业需要制定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计划,包括技术培训、管理培训等,以提高员工的综合能力。

2.多元培训方式:企业可以采用多种培训方式,如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在线培训等,以满足员工不同的学习需求。

3.定期评估:企业需要定期评估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以保证培训的有效性。

4.激励机制:企业可以设置激励机制,如奖金、晋升等,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培训,提升自身的技能和能力。

三、激励1.薪酬激励:企业可以通过提高薪酬水平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努力得到了公正的回报。

2.晋升机会:企业可以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晋升机会,让他们有更多的发展空间和发展机会。

3.表彰奖励:企业可以通过表彰奖励的方式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让他们感受到自己的价值和贡献。

4.团队建设:企业可以通过团队建设的方式来激励专业技术人员,提高他们的凝聚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办法专业技术人员技术职称管理原则为了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管理,使职称晋升评聘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在严格执行上级有关职改文件精神的前提下,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现就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评聘工作特制如下管理办法:一、职称评聘工作在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由科管科具体负责实施,本着“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将真正符合晋升条件的优秀专技人员推荐上报,评定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

二、切实加强对职称评审推荐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职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14 人组成,组长:张百忍;副组长:杨德定、鲁周荣、胡先岳、徐家彦。

成员:马荣、潘晓红、侯运和、洪安喜、谢世学、叶岚、柯斧、郭邦利、李瑜。

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公开监督。

三、规范专业技术职称评审、推荐上报工作程序,做到“三公开”即:职称晋升文件公开、中高级申报的岗位职数公开、拟申报晋升人员基本情况公开,公示时间不少于5 天。

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工作按照本人申请,领导小组审核,群众评议,然后根据晋升条件和条例进行比照衡量,对具备晋升资格人员进行张榜公布。

四、拟申请晋升职称人员条件,根据陕人社发( )167 号、陕职改办字〔〕117 号、安人社办发[ ]501 号、安办发[ ]23 号、安组字[ ]98 号、安人社办发[ ]168 、175号等职称晋升相关文件规定,为了提高办事效率,结合我所工作实际,拟申请晋升职称人员在提出晋升职称申请前需认真核实符合以下条件:1 、拟晋升的职称系列有空岗。

2 、年龄必须距法定退休年龄尚有3 周岁以上,即聘任后需工作届满一个聘期(3 年)。

3 、取得现职资格条件:⑴、晋升研究员:任副高级职称满5 年。

⑵、晋升副高级职称: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2 年;硕士研究生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4 年;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 年;后取大学本科学历,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 年,且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 年;大专毕业,取得中级资格,并任现职满5 年,且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0 年,或后取大专学历并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5 年。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公司为了业务快速发展,采用部份兼职业务人员的方式扩大业务范围而降低人力固定成本,但为了提升服务质量,增强联动机制,提高团队作战能力,创建高效、协作的团队,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兼职业务员的标准:1. 在本地具有一定的关系网络;2. 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并在原单位有一定的业绩;3. 自已的客户并且有意愿作兼职业务员的;4. 曾作过或现在正在同类公司作业务的;5. 满足上面任何一条的且愿意接受公司管理以及培训的人员。

二、兼职业务员的基本管理规定:1. 在进入工作前,须进行相关业务知识培训,经主管确认合格后,才能开展业务工作;2.积极宣传公司,言行举止注意公司及个人形象;严格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做好自律。

3.正确处理客户异议,注意工作方式,树立个人形象,打造良好的企业形象;4.不得私自截留公款。

5.积极参与公司的培训工作以及公司组织的活动。

三、兼职业务员的业务流程:1.业务员与客户通过沟通,了解客户需求,正确宣传公司服务产品以及企业文化2.确认客户需要该项服务后,与公司销售内勤联络,将业务信息通报到公司,通报内容有客户的联系方式及客户的要求,客户的进展情况,由销售内勤做成文档形式。

3.销售内勤统一安排工程人员与客户联络,如有需要,兼职业务人员需陪同工程人员共同处理后续事项。

4.当工程验收后,兼职业务人员需主动与客户联络,看客户还有什么需求,并及时反馈到销售内勤。

5.当该工程收款完全结束后,在当月相应酬劳会拔付到兼职业务人员的帐户上。

四、薪酬的体系:1. 拔付薪酬是在收款后的当支付;2. 兼职业务人员的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6%,间接业务提成是业务总金额的1%。

如李先生是公司客户,经过宣导很认同公司企业文化,愿意作为公司兼职业务人员开展业务。

他介绍张先生做了3万元的地暖工程,他得到提成是6%,即1800元,张先生也成了公司兼职业务人员,他介绍黄先生安装了本公司的地暖工程5万元,这样,张先生的业务提成是3000元,李先生还可以拿业务提成500元。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含证书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含证书补贴)

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度的规定》(国发〔1986〕27号)、《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暂行办法》(人职发〔1995〕6号)的有关规定,为加强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工作,使其更加规范化和制度化,并做好员工队伍建设工作,更好地为公司的生产经营服务,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正式员工的证书管理。

本办法所称的证书包含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

(一)学历证书是指经接受国民教育体系学习,国家承认学历(包括自考、电大、夜大、成人教育等)并获得正式毕业证书。

所有学历证书均需提供学历认证报告。

(二)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是指经国家有资格评定单位评审或经国家统一考试合格考取的职称证书,专业技术资格等级分为助理(员)、中级、高级(副高、正高),专业主要包括工程、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政工、档案、图书资料等。

(三)执业资格证书:本办法所称执业资格证书,是通过全国统一考试而取得的,实行注册登记制度。

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此类证书包括注册建造师、注册建筑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会计师、造价工程师、企业法律顾问、注册电气工程师、注册资产评估师、质量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初级/中级/高级)、人力资源管理师(初级/中级/高级)。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三条人力资源部是公司专业技术人员证书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落实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

公司各部门、各单位有配合落实的责任和义务。

第四条公司专业技术人员不允许将证书外借挂靠,必须在本公司注册。

人力资源部负责所有员工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收缴、保管、借用、注册、年审。

有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的员工必须将证书交给公司保管。

第五条新入职员工对于相对应的岗位必须持有相应的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否则不被录用。

第六条证书原件借用(一)需要借用证书的单位(部门)和个人,需填写“证书原件借用申请表”,经申请单位(部门)主管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借用。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三篇

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三篇篇一: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市疾控中心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建设一支具有良好思想品德和业务素质的职工队伍,建立职工培训工作管理的计划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加强进修培训管理,根据《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暂行规定》和相关政策的要求,结合我中心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心职工外出进修培训:包括岗前培训、管理培训、现代技术培训、单科进修、国内外访问学者、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申请博(硕)士学位、短期培训班、专业技能及职业资格证书培训、社会实践、研讨会、学术会议等。

第三条培训原则:(一)总体规划、合理安排的原则。

在确保工作正常进行的前提下,根据中心工作需要,制订年度进修计划,分期、分批合理安排培训进修。

对要求进修培训的职工进行考核,实行择优安排,专业学科带头人和专业后备人才优先参加培训进修,对考核不符合培养条件的暂不安排进修培训。

(二)重点培养、有所侧重的原则。

根据中心发展的需要,单位认定的学科、专业带头人、专业负责人、技术骨干、管理关键岗位负责人、年轻大学生、研究生和专业梯队成员作为培养重点,通过培训更好地履行岗位职责。

(三)按需培训、学用一致的原则。

培训、进修应符合单位学科建设与发展的近期需求和长远目标。

坚持自修与进修相结合,以自修为主;在职与脱产相结合,以在职为主;学历培训与非学历培训相结合,以学历培训为主;高学历与低学历并举,以高学历为主。

加强理论实践一体化能力的培养,提高技能操作水平,取得相应专业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

(四)注重效果、讲究效益的原则。

合理使用培训经费,不断改进培训措施。

进修培训应立足在职、利用业余时间进行。

要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合理选择培训形式,避免重复培训和连续培训。

(五)科室申报、履行审批的原则。

各科室安排员工进修培训,应通盘考虑,年初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

坚持个人申请,科室申报,部门审核,行政领导审批。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完整版.doc

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管理制度,推进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以下简称“继续教育”),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提升队伍能力水平,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和《浙江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省政府令第157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专业科目、行业公需科目和一般公需科目。

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学时是专业技术人员接受继续教育的基本要求,各地各部门可结合实际拓展提升。

第三条推行“评价+培养”的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模式,各行业主管部门应完善本行业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机制,将继续教育学时要求作为申报必备条件,继续教育情况纳入评审指标体系。

第四条鼓励用人单位和行业主管部门,将继续教育情况与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用、聘期考核、执业注册、业绩考核等进行衔接。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全省继续教育工作按照“分级负责、分类实施”的总体要求推进。

第六条各级人力社保部门综合管理本地区继续教育工作。

具体负责推进本地区一般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以及一般公需科目学时登记服务管理工作;协同同级行业主管部门推进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

第七条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推进本地区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继续教育,以及专业科目和行业公需科目学时登记服务管理工作。

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应在继续教育内容、学时数量和登记标准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并对各地进行指导服务。

第三章学时要求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每年度参加继续教育不得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行业公需和一般公需科目不少于18学时。

部分学时须通过专项知识考试取得。

第九条专业科目学习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制定《行业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登记细则》,明确学习内容、途径,以及学时数量、登记标准,报省人力社保厅备案。

各地结合实际,进行细化完善。

专业科目学习可通过以下方式途径开展:(一)参加行业主管部门的专项知识考试;(二)参加培训班、研修班或进修班学习;(三)参加学术会议、讲座或访问等专业学术活动;(四)为完成论文论著或科研项目而进行专业研究活动;(五)参加网络远程教育、移动端学习;(六)到教学、科研、生产单位进行继续教育实践活动;(七)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方式途径。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能进能出,职务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的聘任制度,规范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管理,保障用人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聘任专业技术职务应根据工作需要,坚持党管干部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择岗,用人单位自主聘任,政府依法监管,群众参与监督的基本要求,实行竞争聘任和择优聘任。

第三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数量实行结构比例控制。

省人事厅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根据事业单位的类型、编制、工作任务、人员结构等因素,制定全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意见,并根据科技、教育、文化等事业发展需要和不同专业的人才需求,对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进行宏观调控。

第四条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按照结构比例指导意见,负责核定本地区所属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指导事业单位做好专业技术职务岗位设置工作,并根据不同类型事业单位的特点,做好专业技术岗位职数动态管理。

第五条事业单位在政府人事部门核定的结构比例内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并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单位的性质、人员编制、人才结构等情况,对专业技术职务系列、级别、数量进行合理安排和明确规定。

岗位设置要坚持因事设岗、精简高效、结构合理、群体优化的原则,要有利于公平的竞争激励机制形成,有利于人才的脱颖而出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事业单位要在科学设岗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特点,具体制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岗位的职责、权限和具体聘任条件,做到职岗相符,职级相符,职责相符。

第七条受聘专业技术人员的基本条件:(一)具备按国家和省规定程序通过评审和考试、考核认定取得的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执业资格,或经批准试行“以聘代评”的;(二)能全面履行所聘岗位工作职责(三)遵纪守法并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四)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五)尚未达到国家法定的离退休年龄(按国家规定经批准延长离退休年龄者除外);(六)国家和省规定的其它聘任条件。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2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1、认真做好交接班质量记录,按时交接班。

上岗前按管理处的要求整理好自己的仪容仪表,热情礼貌服务。

爱护公物及岗位上的各种设备。

2、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坚决执行上级的一切指示,做好各项安全工作。

3、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自检。

4、熟悉当值班岗位的地形地物,熟悉小区的基本情况(包括楼层结构、消防、监控等器材与业主入住情况等)。

5、巡查小区各楼层的房间门、走道、消防通道、电梯间、设备间、消防间、配电间等有无异常情况。

6、巡查消防、监控等器材设备是否完好、有无短少,供水系统有无跑、冒、滴、漏异常情况及气味。

7、查看是否有可疑人员、可疑情况等,对在巡查中发现的重大情况或重大问题,必须立即上报,按规定和管理权限作相应的应急处理。

8、巡查施工人员是否佩带临时出入证,是否按装修管理规定要求、规范施工(特别是动火施工),是否有非该作业区域的人进入,是否有乱扔装修垃圾等情况。

9、消防通道是否通畅,有无侵占公共部位现象,电梯运行是否正常。

10、管理好小区内的安全标识。

11、严禁以任何形式向业主索要财物、小费。

不得无故脱岗、离岗。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维修电工岗位职责1、做好本班登记处的记录、反馈。

2、对日常安全工作进行自检和互检,做好标识。

3、坚守工作岗位,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工作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全天候热情为业主服务。

4、管理好各机电设备正常运行,保证小区用电设备处于最佳状态。

5、重要机房严格遵守门禁制度,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6、负责小区的各项设备及管道的保养和维修,进行日常的清洁、保养和巡视检查,并做好保养记录。

7、积极参与改造完善公共设施及配套设施,对业主的装修咨询提供技术上的建议和监督工作。

8、发现用电设备运转过程中异常现象,要立即报告上级,对突发性故障应以最快时间修复,减低对业主工作生活的影响。

9、坚持修旧利废,控制能源减低成本,提高效益,热情为业主提供优良服务。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9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1第五条出勤管理销售人员应依照本公司【员工手册】之规定,办理各项出勤考核。

但基于工作之需要,其出勤打卡按下列规定办理:第六条原则上,销售人员每日需按时上班后,由公司出发从事销售工作,公事结束后返回公司处理当日洽谈业务,但长期出差或深夜返回者除外。

第七条工作职责销售人员除遵守本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外,应善尽下列之工作职责:1、销售主管人员1) 负责推动完成所辖区域之销售目标;2) 执行公司所交付之各种事项;3) 督导、指挥销售人员执行任务;4) 控制销售单位之经费预算。

5) 随时稽核各销售人员之报表。

2、销售人员1)基本事项A. 应以谦恭和气的态度和客户接触,并注意服装仪容之整洁;B. 对于本公司各项销售计划、行销策略、产品开发等应严守商业秘密,不得泄漏予他人;C. 不得无故接受客户之招待;D. 不得有挪用所收货款之行为。

2)销售事项A. 客户资料的整理,档案的建立;B. 公司生产及产品性能、规格、价格之说明。

C. 客户抱怨之处理;D. 定期拜访客户并汇集下列资料:a、产品品质之反应。

b、价格之反应。

c、消费者使用量及市场之需求。

d、竞争品之反应、评价及销售状况。

e、有关同业动态及信用。

f、新产品之调查。

3、货款处理公司收款方式主要以汇款方式处理,遇特殊状况需收取现金或票据,销售人员应当做到以下几点:a、收到客户货款应当日缴回;b、不得以任何理由挪用货款;c、不得以其他支票抵缴收回之现金;d、不得以不同客户的支票抵缴货款。

e、货品变质可以交换,但不得退货或以退货来抵缴货款。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2(一)兼职人员工作内容兼职人员代表公司的社外对其公司开展宣传推广活动,工作的目标是提高公司的知名度和现场招聘的人气,工作的目的有:发票、贴海报等工作!(二)兼职人员管理方法一、兼职人员工作时间兼职人员每天早上08:30准时上班,下午17:30下班,中午休息一个半小时,兼职人员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矿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必须在前一天口头陈诉,或电话告知!如没有按照要求执行规定的,按照情节轻重和迟到早退次数处理!1、处罚规定:迟到或早退一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两次的(时间在30分钟以内的),给予严重警告一次!迟到或早退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无故矿工者直接给予开除并扣除三天的工资!2、奖励规定:兼职人员每次外出发票必须要有回收率,按照每回收一张按照0.05元一张计数,多回收多计数,上不封顶!二、兼职人员工资发放兼职人员工资计数为每小时8元X工作时间+绩效(票据回收X0.05元),每月10号之间结算工资三、兼职人员工作考核1、入场卷发放兼职人员每天必须按照要求发出所以外出携带的票据,如有不实发放或丢掉,应按照每张票据的价钱给予处罚并赔偿于公司票据原有的价格,兼职人员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在规定的地点发放票据,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和规定的地点发放,第一次给予警告,第二次给予开除并给予经济处罚(特殊情况待定)2、海报张贴兼职人员必须按照规定外出贴出携带的海报,在张贴的过程中,不得有不实或丢掉,如发现不实给予警告并处于经济处罚,如丢掉,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并且赔偿公司海报原价格(特殊情况待定)三、兼职人员监督办法兼职人员外出发票或者张贴海报后,我们会抽排一员进行对其监控,在监控的过程中,如发现兼职人员有消极待工或者工作效率不高的人员,第一次我们应给予批评和教育,第二次给予警告,第三次直接给予开除,并处于经济处罚!在张贴海报的过程中,如发现没有在规定的地点张贴出海报,按照每张5元的价钱给予处罚!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3为规范业务、劳务外包的管理,及时解决外包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证用人的规范、合法性,特制定本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4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4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4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壮大,就有必要不断补充新鲜血液,来充实我们的队伍。

为更好的稳定和充实员工队伍,充分发挥和调动员工的工作热情,增强公司的凝聚力。

要想方设法使优秀的人才加盟到公司来并发挥积极的作用,就应该以我民营公司的优势,在各个方面上解决聘用人员的后顾之忧,真正做到事业留人、待遇留人、感情留人,使每位员工真正能够做到以公司为家,心往一块想,劲往一块使。

只有这样,公司的事业才会进一步的发展。

同时为更好的保障公司利益和维护员工的自身的权益,并根据20xx年国家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新的《劳动法合同》为基准,就外派人员的招聘、培训、分配及管理使用等制度特作出如下修订:第二章外派人员管理制度1.公司根据业务发展及各施工单位的具体要求,有针对性地招聘专业对口的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后,安排到相应的工作岗位。

2.公司与所有聘用人员签定劳动聘用合同书,合同期限一般为三年或三年以上。

3.公司按照国家强制性规定的政策,统一给每位员工办理社会保险和医疗保险。

员工的社保原有缴纳或健全福利档案资料愿自行补缴的员工应向公司财务部提供相关资料,以避免重复缴纳。

社保和医保缴纳标准参照国家规定并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由财务部制定一套切实可行的缴纳标准,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执行。

4.聘用人员的人事档案将由公司统一安排交付福建省建筑人才交流中心管理,以利于聘用人员今后的考核,政审和职称评定工作。

5.公司向各工地派驻聘用人员时,应开具相关报到通知书,标明姓名、职务、工种、工资待遇标准及试用期和转正期限。

6.各工地在接收派驻人员后,应及时安排好派驻人员的工作和生活,要保障派驻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并提供适应工作的环境。

7.派驻人员在试用期满后(一般为三个月),应向公司打申请转正报告,经所在单位的主管或项目经理签字认可后,报公司备案。

派驻人员所在的公司主要部门负责人,在自行慎重考察的同时,还要广泛征求项目经理部的意见,结合该员工的业务能力和人格品质,认真负责地作出评定。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8篇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充分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结合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建立一套适应本公司需要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技术人员,系指按照专业技术 (备注:不做学历限制)编制在生产、质量和技术部门的相应岗位的从事专业技术及管理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三条本公司成立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包括生产质量负责人(专门负责生产的副总)、生产、质量、研发和行政部的相关人员组成,其中生产质量负责人负责管理,行政部负责协调和实施。

第四条人员配置应和所开展的工作相适应,应事先明确该项工作的设计任务,同时预测其难度和工作量,这样可以基本做到不浪费人才,充分发挥实验技术人员的作用。

第五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在定员、定编基础上,确定高、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合理比例;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推荐;专业技术人员的聘用;专业技术人员的年度及任届期满考核工作的审查。

第六条各部门提出技术人员补充计划,经人事部门、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小组评审后,报公司相关领导审定。

第七条技术人员必须参加部门每年一度的考核。

第三章专业技术职务管理第八条专业技术职务,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具备相应的业务知识和技术水平才能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第九条各部门应制定专业技术职务的岗位职责,各级职务均应具备指导下级职务工作的能力,负有为公司培养人才的职责,任期内应具体负责指导一名下一级职务人员的工作和业务学习。

第十条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设置,根据所承担工作任务的不同,按照四级进行分类管理。

他们是:高级工程师(高级实验师)、工程师(实验师)、助理工程师(技术员)、技术工人。

各岗位的任职资格由聘任小组审查确定,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参加考试、评审等形式获取的各级各类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含国家政策规定范围内通过考试获取的和职称聘任可以挂钩的职业、执业资格获得者)都可以作为参考。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修改)

一号煤矿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为了全面、准确、客观、公正地反映我矿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状态,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激发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鼓励专业技术人员学知识、钻业务,不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更好地完成各自的工作任务,特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管理办法。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执行公司人才素质提升工程,结合我矿专业技术人员成才成长实际情况,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素质提升为目标,以增强创新能力为核心,依托劳模工作室等创新平台,强化自主学习,加强岗位培训,加大人才考核力度,促进专业与岗位对接、理论知识与现场实际对接、专业素质提升与终身学习对接,大力培养符合矿井发展需要的高技能复合型人才.二、成立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组长:矿长书记副组长:总工程师副矿长党委副书记副总工程师成员:各部室主管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由矿总工程师牵头负责;生产技术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人力资源部负责中级以下(含中级)管理类专业技术人员考评工作,考评结果汇报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考评直接由专业技术人员考核小组评定。

三、考核遵循基本原则1.坚持定性与定量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

2。

坚持实事求是,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四、专业技术人员履行职责(一)高级职称职责1。

工程类(1)完成岗位业务工作。

(2)了解行业技术动态,关注国内、外技术发展趋势,参加专业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并应用于工作实践。

(3)主持或参与拟定本专业的发展规划或提出建议。

(4)撰写、发表至少一篇本职专业方面的论文或专题调研报告,发表期刊必须为省级以上有影响因子的核心期刊。

(5)主持拟定本专业人才培训计划,参加人才培养和专业人才队伍建设。

(6)每年至少主持或参与一项科研项目.(7)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授课工作。

(8)培养或指导至少一名年轻专业技术人员或应届毕业生.(9)解决本专业关键、重大、疑难技术问题.(10)加强自身学习,每年至少阅读两本专业书籍,撰写学习笔记。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在当今竞争激烈的市场环境中,专业技术人员是企业发展的核心力量。

为了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员的潜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和创新能力,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至关重要。

一、招聘与选拔1、明确招聘需求根据企业的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求,确定所需专业技术人员的岗位、职责和技能要求。

2、招聘渠道(1)内部推荐:鼓励员工推荐优秀的专业技术人才,给予一定的奖励。

(2)网络招聘:利用知名招聘网站发布招聘信息,吸引人才。

(3)校园招聘:与相关院校建立合作关系,招聘应届毕业生进行培养。

3、选拔流程(1)简历筛选:根据招聘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

(2)笔试:对于一些技术性较强的岗位,设置笔试环节,考察专业知识。

(3)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和技术面试相结合的方式,了解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技术能力。

(4)背景调查:对拟录用人员进行背景调查,确保其提供信息的真实性。

二、培训与发展1、入职培训新入职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公司组织的入职培训,了解公司文化、规章制度和业务流程。

2、岗位培训根据岗位需求,为专业技术人员提供针对性的岗位培训,使其尽快熟悉工作内容和技能要求。

3、职业发展规划与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制定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方向和目标,并提供相应的支持和机会。

4、内部培训课程定期组织内部培训课程,邀请内部专家或外部讲师进行授课,分享最新的技术和知识。

5、外出培训对于有发展潜力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外出参加培训、研讨会和学术交流的机会。

三、绩效考核1、考核指标制定明确的绩效考核指标,包括工作业绩、工作态度、技术能力等方面。

2、考核周期采用定期考核(如月度、季度、年度)和不定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3、考核方式(1)上级评价:直接上级对下属的工作表现进行评价。

(2)同事评价:同事之间相互评价,了解团队合作情况。

(3)自我评价:专业技术人员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评价。

4、考核结果应用(1)薪酬调整:根据考核结果,对表现优秀的人员给予薪酬提升。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XXXXXX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

二、技术职称、职务分类及等级划分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对技术职称的划分,结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技术人员分布及使用情况,将技术职称、职务分为经济、工程、财会、统计、政工及卫生等类别,每个类别各分初级、中级及高级三个等级。

本办法中的初级仅指社会化职称称谓的助理级。

不同等级的职称及技术职务享受不同的薪资待遇。

三、技术职称评审、报考条件为了保证学用一致、学为所用,充分体现注重实效的原则,技术职称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符合以下条件:1、所取得的技术职称应当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一致。

2、工程、政工等通过评审途径发放的职称证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申报,参与上级部门评审。

3、经济、会计、统计、卫生等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方式发放的职称证书,经所在部门同意即可参与报名、考试。

四、技术职务聘任条件1、聘任初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初级职称(助理)满一年;聘任中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且任初级技术职务满三年;聘任高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高级职称,且任中级技术职务满五年。

2、在本职工作表现突出,业绩优秀,能够独立或协助他人完成某一方面技术性的工作。

3、对所从事的技术工作能够提出了合理化建议。

在生产作业中能够预防和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具有一定的处理和应对能力五、技术职务评、聘组织机构及职能1、技术职称年度申报及评审工作由人事劳资科负责。

2、技术职务岗位、类别、等级、人员配置,以及技术职务聘任及考核等工作职称聘任领导组负责。

组长: XXXXX副组长:XXXX成员:公司副总以及由组长从各专业临时抽选的技术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前言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和应用,专业技术人员对于企业和社会的贡献越来越大。

因此,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将介绍一个科学有效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以帮助企业更好地管理专业技术人员,提高管理效率,保障企业可持续发展。

一、专业技术人员的定义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相应学历或职业资格,并从事科学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医疗卫生技术、文化艺术技术、教育技术和体育技术等方面的工作的人员。

二、专业技术人员的分类根据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的工作领域和学科专业,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科学技术人员:包括理工科技术人员、数学技术人员、地球科学技术人员、材料科学技术人员、信息科学技术人员等。

2.工程技术人员:包括机械工程技术人员、电子信息技术人员、化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筑工程技术人员等。

3.农业技术人员:包括农艺技术人员、兽医技术人员、畜牧技术人员等。

4.医疗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医院技术人员、公共卫生技术人员、中医技术人员等。

5.文化艺术技术人员:包括文艺、戏剧、音乐、舞蹈等领域的技术人员。

6.教育技术人员:包括教育教学设计技术人员、科普宣传技术人员等。

7.体育技术人员:包括体育竞技训练技术人员、健身技术人员等。

三、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对于专业技术人员的管理,应该根据其工作特点和特性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

1. 岗位分析在对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进行分析时,应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岗位名称2.岗位职责3.岗位要求4.岗位排名5.岗位工资2. 员工招聘和培训在招聘和培训专业技术人员时,应该根据其岗位要求和工作特点,确定相应的招聘渠道和培训计划。

招聘渠道可以包括招聘网站、社交媒体、专业协会等;培训计划可以包括内部培训、外部培训、定期培训等。

3. 岗位评价岗位评价是对专业技术人员工作表现的评估。

在进行岗位评价时,应该参考以下几个方面:1.工作质量2.工作效率3.工作态度4.工作成果4. 岗位晋升岗位晋升是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生涯发展的支持。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

专业技术职称管理办法为加强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建立健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及考核管理体系,不断提高专业技术队伍综合素质,充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特制定本办法。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人员,均属专业技术人员:(一)经具有资质的各级评审委员会评审或者考试认定 ,取得专业技术职称任职资格证书人员。

(二)在专业技术或者专业管理岗位,从事机电、机械、电气、煤化工、工业及民用建造、计算机、通信、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档案、政工等工作人员。

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工作由集团公司职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单位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单位人力资源部,负责专业技术人员评审资料的采集整理、组织安排及日常管理工作,同时按照上级规定的评审权限设立单位相关专业评审委员会,负责单位有关专业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评审工作。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评审人员的基本资格条件(一)属国家高考统招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所学专业属工程类,且从事与本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可参预本专业技术职称认定或者评审。

后继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员,原则上不得进入专业技术人员序列,因个人专业技术水平高、能力强,被破格选拔到与其专业相同或者相近的工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可参预本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否则,不予评审。

(二)属国家高考统招的老中专毕业生,已属专业技术人员范围的,按照上级规定条件可继续参评或者通过考试取得更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单位现有专业技术人员符合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晋升评审或者考试的人员。

(四)不在专业技术或者专业管理岗位且个人所学专业与岗位不同或者不相近人员,不参预本专业岗位职称评审或者考试。

参加专业技术职称考试和评审的专业范围(一)考试专业范围:经济系列和计算机、通信等专业经济、会计、统计、审计、计算机、通信等专业岗位的人员,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取得,按规定必须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考试,不同等级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报考及审批条件,按照国家和陕西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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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某建设集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业技术人才在推动本企业跨越式发展中的作用,更好地为企业生产经营在市场准入中的硬件要求提供有力保障,现对《**集团公司加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发[2008]**号)的有关内容进行补充、修订,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是指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在企业管理岗位工作并取得与企业资质相关.......的各类职称证书、执业(职业)资格证书、从业证书、岗位合格证书(以下统称“资格证书”)的集团公司在册人员。

第二章资格取得与晋升第三条本企业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职称证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政工系列职称证书由党委宣传部统一办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企业发展部统一办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由生产安全部统一办理;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由造价事务所统一办理。

对未通过本企业办理的证书,各管理部门有权要求本人提供相关材料证明该证书的合法性。

第四条职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的取得方式有定职取证、考试取证、评审取证以及考评结合取证:凡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毕业生,如所学专业与岗位所从事的专业一致,在工作满一定年限后,经单位考核合格、领导批准后,可直接取得初级职称;达到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国家统一考试,可取得经济、会计、审计、统计系列初、中级职称;达到申报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通过相关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的评审,可获得工程系列、政工系列初、中、高级职称及经济系列高级职称;申报会计、审计、统计系列高级职称,须参加专业考试取得评审资格,再参加评审,通过后可获得高级任职资格。

第五条符合定职条件的大中专毕业生,每年6月底前、11月底前到所在单位、部门报名,统一到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领取有关材料,申请上级批准定职。

符合报考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报名、参加考试,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考试时间及报名方式、领取资格证书。

符合评审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自主参加有关考试、发表论文、准备业绩材料;各基层单位、部门负责传达通知,汇总材料,统一向人力资源部上报;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上报时间、组织参加继续教育、审核及向上级部门报送评审材料、领取资格证书等工作。

第六条执业(职业)资格考试第三章人员管理第七条取得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文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从资格取得的次月起享受有关待遇。

第八条本企业任用副科级及以上干部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或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第九条本企业所有在册专业技术人员,司属各单位不得随意对其放长假。

对长期有岗不上或多次不服从岗位分配、调配的专业技术人员,企业有权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十条本企业在册职工持有的资格证书必须在本企业注册、由本企业保管。

如个人长期自持、外借证件,多次通知也不上交本企业保管、注册,本企业有权向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反映情况,注销该证书;或要求与其签订《社会保险托管协议》,由其自行承担全部社保费用。

不签订该协议的人员,企业有权单方面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第四章证书管理第十一条工程、经济、会计、审计、统计、政工系列职称证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由企业发展部统一管理;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由生产安全部统一管理;造价工程师由造价事务所统一管理。

证书管理部门须每季度进行一次清点,对长期不归还的证书进行催收。

第十二条以司属各单位、部门名义借证的人员,须由该单位、部门副科级及以上领导通知证书管理部门办理借证手续,并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能借出。

以个人名义借证的人员(只能借本人的资格证),必须有公司在岗的副科级及以上人员(保管部门人员除外)签字担保,并写清归还时间、经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能借出,逾期不还者,按本办法第十条规定予以处理。

第十三条本企业一、二级注册(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实行有偿使用,一级证书收费标准为***元/月,二级证书为***元/月。

借证时,基层单位向证书管理部门上交一年的费用作为押金,还证时根据使用时间退还或补交费用。

每月15日前还证按半月收取费用,16日以后按全月收取费用。

第五章奖励办法第十四条聘用为助理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每月可享受一定数额的职称补贴,具体标准参照每年的调资文件。

职称补贴按级别发放,一人持多证的,以级别最高的职称为准。

第十五条本企业职工考取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奖励标准如下:考取一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考取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

此外,以下证书每月可享受如下标准的补贴(由集团公司统一发放):一级建造师:****元/月全国造价工程师:****元/月二级建造师:****元/月省内造价工程师:****元/月外部人员注册到我单位的,待遇由双方协商确定。

第十六条本企业鼓励已获得某专业一、二级(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的人员考取其他与本企业增项资质有关专业的执业资格证书,一人考取多证书的,按证书专业、等级发放奖励及补贴,第十七条本企业职工如能介绍具有一级建造师(包括一级临时建造师)的人员来我单位任职或将证件注册至本企业,除给予该专业技术人员相关待遇外,介绍人可获得一次性奖励人民币****元整。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办法的补助范围及补助标准随企业发展实际情况,实行动态管理,参照每年最新标准执行。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二0一二年一月起执行,原****发[2008]**号文件废止。

第二十条本办法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1中山医院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根据医院发展的需要结合医院人员编制现状,医院每年需从社会上聘用一批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临床工作,为了规范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岗位设置:人事代理合同制专业技术人员(以下简称代理人员)的岗位设置应根据各科室工作任务,人员数量而确定。

可以涉及临床各专业,包括医疗、护理、药剂、检验、导诊、咨询中心、挂号、器械维修等部门。

党群系统和行政管理系统原则上不配置代理人员,经医院批准返聘的本院离退休人员从事阶段性工作人员除外。

二、代理人员的选用代理人员必须达到医院规定的专业学历要求,参加由科室负责人组织的考核并经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确定。

原则上除收款、挂号、导诊、咨询工作岗位外,其它专业技术岗位必须有本科以上学历,对因医院无编制而需调入人员一律按代理人员办理手续并实施管理。

三、代理人员的岗位要求代理人员经审查学历、考核并聘用后,即按在职职工进行管理,参加所在科室活动,严格遵守科室及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医院及市内组织的各种培训及继续医学教育。

按时参加各种资格及执业考试并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代理人员也要按规定获得特种作业资格。

(如B超、彩超、放射证等)四、聘任后的待遇及终止合同代理人员一经聘用,即与医院签订劳动合同。

合同包含《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全部内容。

医院将统一为代理人员向代理人员所在服务中心缴纳劳动保险。

对大专以上从事临床专业技术工作的代理人员其基本工资与未调资的正式在编同等学历专业技术人员相同,其它代理人员工资依据岗位设置由医院与代理人员协商确定。

对调入的中级以上代理人员或晋升专业职务的代理人员工资待遇根据科室需求状况和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由医院确定。

原则上能独立顶岗的临床专业技术人员与正式在编人员享受同职称奖金系数,但科室负责人有权利根据本人的实际工作能力进行二次分配。

终止合同代理人员要求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科室提出申请,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报院劳人部审核,办理交接手续离院。

对医院为代理人员提供专项培训并因此与代理人员签订协议约定服务期的,在代理人员要求解除合同时,应按约定向医院支付违约金。

其数额按《劳动合同法》确定。

各科室要求辞退代理人员并解除合同的,必须以书面形式提出解除合同的理由,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解除代理人员合同。

1、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的解除劳动合同任何一个条款的。

2、科室合并缩减,产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冗员,无法再安置代理人员的。

3、代理人员中明显违反医院规章制度的。

4、代理人员在工作中经常出现差错,屡教屡犯的。

5、代理人员出现事故或发生有效投诉,对医院造成影响的。

6、二次资格及上岗考试不及格者(特殊情况除外)。

五、代理人员的日常管理代理人员一律参加所在科室考勤,由科室负责人进行管理,根据医院的编制情况,医院将每年从代理人员选拔优秀人员经过公开招聘录用为正式在编人员,原则上每年招聘录用7-10人。

届时,医院将组织各专业考核小组对代理人员进行考核确定。

各专业招聘录用名额比例需根据当时医院各科室工作需求临时确定。

本办法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

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沁园春·雪北国风光,千里冰封,万里雪飘。

望长城内外,惟余莽莽;大河上下,顿失滔滔。

山舞银蛇,原驰蜡象,欲与天公试比高。

须晴日,看红装素裹,分外妖娆。

江山如此多娇,引无数英雄竞折腰。

惜秦皇汉武,略输文采;唐宗宋祖,稍逊风骚。

一代天骄,成吉思汗,只识弯弓射大雕。

俱往矣,数风流人物,还看今朝。

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4XXXXXXXX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一、总则1、为规范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调动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升专业技术人员素质,开辟专业技术人员晋升渠道,增强员工对公司的认可度和归属感,最大限度的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特制定本办法。

2、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实行评、聘分离制度。

3、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从事技术工作的人员,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技术人员。

二、技术职称、职务分类及等级划分参照国家相关部门对技术职称的划分,结合公司组织机构设置、技术人员分布及使用情况,将技术职称、职务分为经济、工程、财会、统计、政工及卫生等类别,每个类别各分初级、中级及高级三个等级。

本办法中的初级仅指社会化职称称谓的助理级。

不同等级的职称及技术职务享受不同的薪资待遇。

三、技术职称评审、报考条件为了保证学用一致、学为所用,充分体现注重实效的原则,技术职称的取得应当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条件外,还符合以下条件:1、所取得的技术职称应当与实际从事的工作相一致。

2、工程、政工等通过评审途径发放的职称证书,需要经过公司同意后方可申报,参与上级部门评审。

3、经济、会计、统计、卫生等通过国家相关资格考试方式发放的职称证书,经所在部门同意即可参与报名、考试。

四、技术职务聘任条件1、聘任初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初级职称(助理)满一年;聘任中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中级职称满三年,且任初级技术职务满三年;聘任高级技术职务需要取得高级职称,且任中级技术职务满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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