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信用评级业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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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国际信用评级方法简析及评级管理建议

公司国际信用评级方法简析及评级管理建议

公司国际信用评级方法简析及评级管理建议作者:***来源:《今日财富》2022年第14期信用评级是对一个经济主体所发行债务的安全性做出的等级分类,并使用标准化的字母符号实现排序、分类和对比,使得抽象的还本付息能力具象化。

国际信用评级是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通行证”,也是公司在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定价基础,其等级的高低往往对于公司的融资成本起到决定性的直接影响。

评级机构一般是从公司基本面、行业状况和国家主权支持程度等维度来综合确定一家公司的信用评级水平,且各家评级机构都有自成体系的成熟的评级方法论。

鉴于信用评级工作的重要性,公司须将其作为一项重要基础性日常工作,加强信用评级的管理和维护。

关于信用评级,穆迪在官网上给出的定义是通过评级符号对信用度进行的分级,每个符号代表信用特点大体相同的一个群体。

通俗地讲,信用评级是对一个经济主体所发行债务的安全性做出的等级分类,并使用标准化的字母符号实现排序、分类和对比,使得抽象的还本付息能力具象化。

公司的国际信用评级结果根本取决于公司的基本面,但同时考虑行业整体环境情况,并最终受到国家主权信用评级的影响,影响的程度与该公司对国计民生的重要性及受到国家支持的程度正相关。

组织和提供评级服务的机构较多,如经合组织(OEC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世界银行(WB)等政府间国际组织,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等官方出口信用保险机构,再者就是商业机构,如三大国际信用评级机构穆迪、标准普尔(简称标普)、惠誉等,大型商業银行也会有自己独立的评级系统。

本文以讨论穆迪和标普的评级体系为主。

一、公司国际信用评级的功能信用评级所具备的公允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解决债务人与债权人、投资者之间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成为一项特殊的、必要的市场媒介,特别是随着全球化的快速发展,国际信用评级在一个公司开展国际化经营和境外融资方面起到愈发关键的作用。

信用评级机构也因此具有了多重角色,包括现代国际资本市场的“通行证”、“看门人”、“安全阀”、“准监管机构”、“定价人”等。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与重构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与重构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与重构近年来,信用评级机构成为了金融行业中备受瞩目的存在。

随着网贷、P2P等新型互联网金融业务的兴起,更是引发了信用评级机构的高速发展,但伴随而来的问题却也越发显著。

许多人认为,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难度较大,因此需要重构。

一、信用评级机构的现状信用评级机构的运作一般都是由公司进行,它们可以利用债务发行人提供的账户信息、统计数据及其他相关信息,对发行人的信用价值进行评定,进而推出相应的评级结果。

最终评级结果被供给不同的用户使用,包括投资人、保险公司、机构投资者等。

被评级对象包括企业、金融机构、国家和地方政府、特定资产池等。

信用评级机构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

它们提供了审慎的风险管理及吸引投资、优化金融市场的各种服务。

在这个意义下,信用评级机构支持了市场的发展和开放。

二、信用评级机构存在的问题尽管信用评级机构的重要性无可厚非,但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

下面是几种情况:1. 利益冲突信用评级机构常常被指责存在与投资银行间的利益冲突。

评级公司收费而这些收费是由发行人支付的,这给了这些发行人一定的影响力。

同时评级结果影响发行人的借贷成本表现和风险管理,这些发行人又是评级公司的重要客户。

由此,评级公司可能存在利益冲突,而这些冲突可能存在于某些投资银行和发行人之间。

2. 批评和诉讼过去几年中,有不少投资者曾因信用评级机构的失误遭受了重大损失。

例如,2008年金融危机中,美国一些奇怪的信用评级行为引起了社会的普遍批评。

诸如这些情况也凸显出,信用评级机构的分析方法和具体情况评估存在明显缺陷,有一定的问题。

3. 评级标准一些专家指出,信用评级机构的评级标准问题较为复杂,等级的分配可能是经验主义或滥用,而不是有效科学的。

在这种情况下,一些公司曾在被评级以S&P AAA等级时候发生了破产。

4. 监管缺陷信用评级机构与传统的金融机构和其他实体规制机构相比,其监管监察相对保守。

没有正确的监管队伍或法规使得国家对于其风险和其长期发展都感到不安。

国际信用评级监管制度对我国评级监管模式的启示

国际信用评级监管制度对我国评级监管模式的启示

银 行 的信 用评 级 , 这 些都让 我们 一次 又一次 的把焦 点 集 中在信 用评 级机 构 的监 管上 。评级 机构在 危机 前 , 对 资产 或者 主权信 用 评 价很 高 , 在 危 机 发生 后 , 又 迅
速 下调 等级 , 引发市 场 恐 慌 , 在 危机 发 展 过 程 中扮 演
业、 或 主权 的具 体 评 级 。无 论 广 义 的 还 是 狭 义 的概 念, 它在资本 市场 和金 融市场发 展过 程 中都 具有重 要 作用 , 并能 揭示债 务 发行 人 的 信用 风 险 、 降 低 交易 成 本, 同时有 效 防范 信用 风险 。


“ 信用 评级 ” 概念 , 会 随 着市场 经济 的发展 而不 断 丰 富和拓展 。那 么 , 信用 评 级 的 监管 , 是 指 对 信用 评
全球 9 O 的评 级 业 务 , 随着 2 0 1 2年世 界信 用评 级 集 团 的成 立 , 有 望 终 结 国 际 三 大 借 此 机 遇 , 我 国 应努 力加 快发 展 本 土信 用评 级 行 业 , 保 证事前认证 制度的执行 , 坚 守事 中执 业 行 为 的 规 范 ,
第 1 3卷 第 3期 2 01 3生 3月
Vo1 .1 3。 NO.3
M a r ., 2O1 3
国际信用评级监管制度对我国 评级监管模式的启示
蔡 璐
( 辽 宁大 学 经 济 学 院 , 沈阳 1 1 0 0 3 6 )
摘要 : 主要 采 用 文 献研 究 法 、 经验总结法 、 实例 分 析 法 和 综 合 归 纳 法 等 , 研 究 国际 信 用评 级监 管制 度 的核 心 价 值 , 以及 对 我 国相 关行 业 的影 响 , 并得 出以 下基 本 结论 : 长期以来 , 以 美 国标 普 、 穆迪 、 惠誉 为 主 的三 大评 级 机 构 , 它们 几乎垄 断 了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构满 足规 范 的国际执业 准则 ; 随后 , 金 融稳 定 理事 会 ( F S B ) 、 国际证监 会组 织 ( I O S C O) 、 巴塞尔 银 行监 管
穆迪、 标普、 惠誉 。此 后 , 联 邦 和州 立 法 开 始 广 泛 地 引用 N R S R O机构 的评级 结果 , 来监 管银 行等 金融 机
备 法》 《 1 9 4 0年投 资公 司 法》以及 S E C制 定 的规 则 。 但是 , 相应 的评 级 机 构监 管 制 度 却 几 乎 空 白 , 甚 至 S E C制 定 的规 则 R u l e 4 3 6( g ) 明确 将 评 级 机 构 排 除
加快 信用 评级行 业监 管立 法改革 的步伐 。
监 管立法改革领域的典型—— 美国、 欧盟 为研 究对 象, 通过 系统梳理 这些 国家和 地 区的信 用评级监 管法律 制度框 架的演变历程及现状 , 并对我 国相 关立法现状进行分析 , 进 而对我国信 用评级 法律框 架的搭建 完善提 出政策建议。 关键词 : 信用评级 ; 监 管; 法律框 架; 启示 中 图分 类 号 : F 8 3 1 . 2 文献标志码 : A 文章 编 号 : 1 6 7 4— 7 4 7 X( 2 0 1 3 ) 1 0— 0 0 4 8— 0 5
向为评级理论和评级监管政策 ; 陶丽博 ( 1 9 8 6一) , 女, 云 南人 , 中债 资信评估 有限责任公 司研 究开发部分析师 , 主要 研 究方向为 评级监管及评级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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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 评级 】
杨勤字, 陶丽博 国外信用评级监管法律框架概述及启示
法第 一修 正案 对 言论 自由的 保 护 , 使 得 美 国 的评 级
2 0 1 3年第 1 O期 总第 1 7 7期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信用评级是一种评估借款人或发行人信用质量的评估系统,其中包括对信用风险的评估以及债券或证券的潜在风险。

信用评级机构是以收取费用为代价,向投资者和债券发行人提供独立的信用评级意见的机构。

在国外,信用评级市场一直都受到监管和监视,以确保信用评级的准确性和透明度。

在美国,信用评级市场监管由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金融业监管局(FINRA)共同进行。

SEC监管信用评级机构并发布了一系列规则,以确保评级是准确和透明的。

例如,SEC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向投资公开评级方法和过程,包括评级基准进行评级的风险因素和数据来源。

此外,SEC还要求评级机构成为注册国家统一计划(NRSRO),以确保他们颁发的评级通行证和暴露为必选项。

评级机构必须在NRSRO进行 rigorousally评级和口头报告,以确保其评级合法,自愿和标准等等。

SEC还规定,评级机构必须尽可能客观和客观,而非出于任何潜在的利益。

,这样可以防止评级机构对已与之取得联系的公司产生任何偏见。

在欧洲,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由欧洲证券市场监管局(ESMA)主导。

ESMA的一个关键任务是制定透明和一致的评级标准,以确保评级行为被广泛接受并受到市场的信任。

此外,ESMA还对评级机构进行批准,并监督他们的操作方式。

评级机构需要提供详细的调查过程和评级标准,并遵守透明度和公正性的准则,以确保其评级是准确和独立的。

另外,欧洲证券市场监管局还提供注册和监管机构的运作,所有的信用评级机构都需要注册,便于交易员和市场实体了解信用风险的总体状况。

因此,在欧洲,在评级机构获批准之前将受到严格监管,确保其评级数据是准确和可靠的。

在亚洲,信用评级市场监管主要由亚洲市场监管机构主导。

例如,香港证监会基于透明度和公开标准要求评级机构披露收费结构,评估标准以及数据来源。

此外,在评级机构获准之前,需要符合严格的人员资格和资质标准,以确保评级数据准确,透明,权威和独立的。

信用评级的规制与监管

信用评级的规制与监管

如哈耶克所言 : 资源 的配置都 是特定决 策的结果 , “ 而 人 们 做 出 的任 何 决 策 都 基 于 给 定 的 信 息 。 【 但 是 信 息 经 ”2 济学研究表 明 , 融 市场 主 体之 间 的信 息分 布 是不 对 称 金 的, 这种现象 使 得金 融 市 场 的 风 险被 放 大 和强 化 。一 方
地位 , 级体系缺乏相应 的竞争 性。另一 方面 , 管 不力 , 评 监
面, 发行人要 比投 资者 更 为 了解 自身 的信 用状 况 , 以选 可
择披露有利 于 自己的信 息 ; 一方 面 , 另 由于 潜在 的投 资者 清楚发行人有可能提供 不真实 的信息 , 即使 低风 险的发行 人也很难使得投资者相信 他不 会违约 , 而引发逆 向选择 从 的机会主义行为。金融市场是“ 檬市场 ” 柠 的一 个 典 型 ] ,
级 缺乏 客观、 可信的评级资料 ; 2 信用评 级机构 缺乏 独立 () 性 和有效 的监管 体 系。正是 由于 信用 评级 机构 缺 乏必 要 的规制 和监 管 , 市场 竞 争和 扩张 中丧 失 了独立 性 , 离 在 背 了保护投 资者利 益的初衷 。一方面 , 评级 机构未 能保 持独 立性 , 滥用权力和利益 冲突等 弊端也愈 演愈 烈。美 国评 级 市场 的穆迪 、 准普尔和惠誉 三 大评级机构 处 于寡头垄 断 标
马 国泉
(. 1 中南财 经政法大学 经济学院 , 湖北 武汉 4 0 6 2 山东经济学院 法学院 , 300 ; 山东 济南 2 0 1 ) 50 4

要: 信用评级属于金 融信息服 务 内容之一, 被称 为资本市场 的“ 经济 拐杖 ” 基本功 能是解决信 息不对 称 问题。如 ,
果没有信用评级机 构的参与, 信用评级 主体缺位 , 信息不对称 问题将 无法得 到解决 , 资本 市场 也就 不会 发展壮 大。但是 信 用评 级市场的 内在缺陷 , 会加剧或放 大资本 市场风 险 , 因此, 信用评级机构需要规制与监管。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完善分析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完善分析

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完善分析信用评级机构是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它们通过对债券、股票和其他金融工具进行评级,提供信息和参考来帮助投资者做出决策。

然而,在全球金融危机中,信用评级机构遭受了很大的批评,指责其评级不准确,导致了金融市场的动荡。

因此,监管机构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力度不断加强,旨在完善其评级过程和提高其公信力。

首先,监管机构可以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注册和执照审查。

通过建立严格的执照申请程序,监管机构可以确保只有具备一定实力和专业水平的机构才能获得评级资格。

此外,监管机构还应该对评级机构的内部控制制度进行审查,确保其评级过程的透明性和客观性。

其次,监管机构可以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评级方法和模型的审查。

评级方法和模型是评级结果的基础,因此其科学性和准确性至关重要。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评级机构对其评级方法和模型进行公开,并进行审查和验证,确保其基于全面的信息和数据,并能够准确反映债券和其他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

另外,监管机构还可以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业务行为监管。

评级机构的业务行为应该遵循一定的伦理和道德规范,以确保其评级结果的独立性和公正性。

监管机构可以制定并强制执行行业道德准则,监督评级机构的业务行为,并对不符合规范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罚。

此外,监管机构还可以加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业绩监测和回顾。

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应该与实际发生的违约情况相符合,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其评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监管机构可以要求评级机构对其历史评级结果进行回顾,并对评级准确率进行公开,以提高评级机构的责任感和更好地保护投资者利益。

综上所述,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完善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包括对评级机构的注册和执照审查、评级方法和模型的审查、业务行为监管以及业绩监测和回顾等。

通过加强监管,可以提高信用评级机构的可靠性和公信力,从而更好地保护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投资者的利益。

国际评级机构监管探讨

国际评级机构监管探讨

国际评级机构监管探讨联合资信 李文平引言评级行业位处价值链的高端,而评级机构(CRAs)是信用标准的提供商。

作为金融市场的参与者,自由市场体系监管导向的逻辑结论必然是必要制度安排之上的行业自律。

然而,近年来所发生的金融危机及评级失灵事件强化了监管呼声。

本文拟从信用评级行业的经济学分析出发,论证行业自律和外部监管的有效性及其实施模式,并概述美国和欧洲针对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架构。

评级行业评级功能信用评级机构作为资本市场不可或缺的参与者,其主要功能是作为信息中介(information intermediaries),以解决发行人和投资者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问题,从而降低发行人的融资成本;用新制度经济学的语言来讲,信用评级通过减低交易的信息成本来创造价值。

另外,以信息中介功能为基础,信用评级的衍生功能包括资格认定功能(certification function)和标准化功能(standardization),资格认定功能是指信用等级用作金融市场的监管核准工具(rating-based regulation),标准化功能是指通过评级提升了证券信用风险在全球范围内的可比性。

表1 信用评级的功能及其受益者发行人 投资者 监管者信息功能 信息中介私人信息释放 信息中介信息生产的规模经济私人信息释放信息中介信息生产的规模经济私人信息释放资格认定功能 私人风险管理 私人风险管理 基于评级的监管标准化功能 信用/投资过程 信用/投资过程风险的可比性行业竞争信用评级行业的市场基本被国际三大评级机构所垄断;同时,信用评级行业的盈利能力突出,标准普尔和穆迪的经营利润率均超过了50%。

信用评级行业的盈利模式经历了从投资者付费模式(investor-pay)向发行人付费模式(issuer-pay)的转变。

自评级行业出现到20世纪70年代,评级业务的盈利模式是订购者付费模式,70年代之后,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和创新及复杂程度的提高(以及伴随着商业票据市场的发展),债务证券发行人主动付费要求评级以解决信息的不对称并力求降低融资成本,主导的盈利模式变为发行人付费模式,评级结果向全部投资者开放(评级结果的公开性也有利于基于评级的监管)。

美欧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框架概述及启示

美欧信用评级行业监管框架概述及启示
其 评 级 行 业 监 管 法 律 框 架 经 欧 盟 委 员 会 确 认 具有 “ 可认 证 性 ” ( 即与 欧 盟 评 级 行 业 法 律 制 度基本接近 ) 。 从 美欧 的注册 ( 认证 ) 程序 来看 , 有 三 点 需要关注 : 首先 , 具 有 统 一 的注 册 ( 认证 ) 管 理 机 构 。考 虑 到 注册 审 查 中存在 一 些 主 观判 断 , 统 一 受 理 审 查 更 有 利 于 提 高 工 作 效 率 以及 注 册 审 查标 准 的一 致 性 。其 次 , 区分 业务 类 型 授 予资质 。 美国S E C将 N R S R O资 质 区分 为六 大 类业务资质 ( 金融机构 、 保险公 司、 工商企业 、
3 0
内蒙古金融研究
2 0 1 4 . 0 1
国 相 关 机 构 共 同对 欧 盟 境 内评 级 机 构 进 行 监
述 四个 因素 之 外 ,认 证 制 度 中 还 针 对 境 的欧洲证券 与市 场管理 局 f E S M A ) 取代了 C E S R与各成员国的协调监管体
金 融产 品评级业 务 、 主权 评级 ) 所 提 出的特 殊监 管 要求 。
欧洲地 区信用评级行业萌生较晚 , 长期 以
行业 自律 监 管 为 主 。直 到 2 0 0 8年 金 融 危 机后 才 明 确 由 欧洲 证 券 监 管 委 员会 ( C E S R) 协 调各
①即N a t i o n a l l y R e c o g n i z e d S t a t i s t i c l a R a t i n g O r g a n i z a t i o n , 国 家认 可 统 计 信 用 评 级 机 构 。
较 快 发展 , 同时也 暴 露 出不 少 问题 。在 此 背 景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信用风险指的是金融机构和其他企业在借贷和投资活动中面临的潜在风险,包括借款方无法偿还借款或投资方无法追回投资的风险。

为了监管金融机构和提升风险管理能力,各国监管机构普遍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

监管机构对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有着一系列的监管要求,目的是保障评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水平。

下面将对监管要求的几个方面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独立的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评级策略,并对评级结果进行监督。

这样可以确保评级过程的独立性和专业性,减少内部操纵风险。

其次,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完善的评级模型和评级标准。

评级模型是评估客户信用风险的核心工具,需要基于充分的数据和科学的方法。

评级标准是评判借款方信用状况的依据,需要明确地界定各个评级等级的含义和标准。

第三,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对评级结果进行有效的验证和验证。

验证评级是评估评级模型和标准准确性和有效性的过程,可以通过对历史数据的回测和对实际违约情况的监测来进行。

验证结果将帮助金融机构改进评级体系,并及时发现和纠正评级的偏差和问题。

第四,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评级结果的动态监测和调整机制。

评级结果需要定期审查和更新,以反映借款方和市场风险的变化。

金融机构应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和措施,及时采取调整措施,减少信用风险的损失。

第五,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风险报告和信息披露机制。

金融机构应及时向监管机构和公众披露与评级相关的风险信息,包括评级结果、评级变动和评级模型的变化等。

监管机构将根据这些信息对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监督。

最后,监管机构要求金融机构建立内部控制和审计机制。

内部控制是保证评级过程准确性和可靠性的重要保障,需要确保评级过程的规范性和合规性。

审计机制可以对评级体系进行独立的审查和评估,检查评级结果的合理性和评级过程的合规性。

总之,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监管要求旨在保障评级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金融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信用评级是金融市场中的重要部分,其对于金融市场的稳定和有效运转非常关键。

为了确保信用评级的可靠性和公正性,各国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和规范也不断加强。

美国是全球信用评级市场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监管体系也最为完善。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是主要负责信用评级监管的机构,主要责任包括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注册、合规、披露和审计等方面进行监管。

SEC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必须注册,并遵守SEC规定的一系列准则和要求,如披露评级方法、评级过程中的利益冲突等。

欧盟也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了监管,主要由欧洲证券监管局(ESMA)负责。

欧盟的监管要求包括评级机构必须获得欧盟认证,每年进行检查和审核,每天向ESMA公布其发出的评级等重要信息等。

此外,欧盟还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时使用公共信息和规范化数据,尤其是在对非主权国家进行评级时更为严格。

英国也是信用评级市场最为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由金融行为管理局(FCA)负责。

FCA对于评级机构的注册、披露要求、风险管理等方面进行监管,并要求评级机构定期向市场披露其评级过程和对被评级机构的分析结果等。

在亚洲地区,中国对于信用评级的监管也有一定的经验。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负责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注册和监管,其监管要求包括评级机构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评级报告必须要有严格的证明材料,评级过程必须要公开透明等。

总体而言,各国对于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都十分重视,其目的是为了保证评级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让市场获得更为准确的信息。

尤其是在评级过程中,各国都强调了评级机构必须要遵循公开透明、风险披露等规范,以保证评级结果更具有参考价值和可信度。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

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首先,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的建立和使用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

金融机构在建立评级体系时,应当明确评级的目的和应用范围,确保评级结果的准确性和可用性,并将其纳入机构的风险管理框架中。

其次,评级体系的建立应当基于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包括经济环境、行业特征、企业财务状况等,制定相应的评级指标和评级标准。

评级指标和标准的确定应当具有科学性、可操作性和可审计性,并应当能够对不同类型和规模的风险进行综合评估。

第三,评级体系的建立应当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

评级结果应当真实、准确、客观,不受任何外部干扰。

金融机构应当建立专门的评级机构或风险管理部门,负责评估和确定信用评级。

评级人员应当具备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并接受必要的培训和监督。

第四,评级体系的使用应当符合适当性原则。

金融机构应当确保评级结果的有效应用,包括风险定价、风险分配、资本充足性评估等方面。

评级结果应当成为决策的参考依据,帮助金融机构识别和管理信用风险,从而提高整体风险管理水平。

第五,评级体系的审计和监督应当规范有序。

金融监管部门对金融机构的评级体系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管和审计,确保评级过程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金融机构应当主动配合监管部门的检查,并及时整改评级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和风险。

最后,评级体系的建立和使用应当不断完善和改进。

随着金融市场的变化和发展,评级标准和方法可能需要进行调整和更新。

金融机构应当及时反馈市场信息和实际经验,积极参与相关标准和规范的修订,不断提高评级体系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综上所述,信用风险内部评级体系监管要求主要包括法律法规的遵守、全面的风险管理原则的应用、独立权威的评级机构、适当性原则的确保、审计和监督的规范性以及不断完善和改进的需求。

这些要求旨在保护金融机构和投资者的利益,促进金融市场的稳定和健康发展。

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看信用评级机构监管

从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看信用评级机构监管
的债 务 无法 通 过市 场 再融 资来 偿 付 , 只好 求 助于 其 他 官 方 资 金 的援 助 —— 因 为信 用 级 别 的调 低 意 味 着 风 险增 高 ,筹 资所 需付 出 的风 险贴 水 也要 提 高 ,
【 键 词 】 权 债 务 危机 信 用评 级 利益 冲 突 关 主
过 5。 % 最终, 希腊主权债务危机演变为欧洲主权债 反对美国发动伊拉克战争, 两国关系的裂痕逐渐加
务 危 机 。欧盟 与 国际货 币基 金 组 织 紧 急 磋 商 , 5 深 ,0 3年 3月 , 国企 业 接 二 连 三 地 被 标 准 普 尔 在 20 德 月l 0日凌晨 提 出了 7 0 5 0亿 欧元 的救 助 计划 , 将 才
的功 能 。我 国应 在 立足 实 际 的基 础 上 . 鉴 国 际信 用评 级 业 借 改 革 的 经 验 .加 快 现 有 信 用评 级 机 构 的 整 合 重 组 和 质 量 提
升。
至 A 级。 2 正是这连续的主权信用级别下调, 使希腊 马上陷入了政府融资成本被抬高的困境, 眼 括 最 大 的钢 铁 制 造 商 蒂 森 ・
市 场 暂 时 稳 定 住 。 国际 评 级 机 构 的行 动 大 大 加 速 克 虏 伯 在 内 的相 关 企 业 股 价 跌 至 历 史最 低 。德 国 这 说 了欧盟 、 国以及 IF对希腊 的救援速度 , 德 M 信用评 政 商 界 普 遍 认 为 , 是 德 国 向美 国 “ 不 ”而招 致 级 的 巨大 威 力 再一 次 展示 得 淋 漓尽 致 。
可 能性的总体测量 。最低信用评级 的国家不能从 评 级 从 B B B+下 调 至 船 +( 圾 级 ) 一 次 下 调 三 个 垃 , 国 际市场 上借 款 ,且 依 赖 多边 机 构 或 单 个 政 府 的 级别, 前景展望为负; 同日, 标准普尔将葡萄牙主权

2023年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分析现状

2023年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分析现状

2023年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分析现状信用评级行业是金融市场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工作是评估和评价债券发行人和债券产品的信用风险,并向市场参与者提供有关债券信用质量和风险的信息。

随着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全球经济的不断变化,信用评级行业市场也在不断演变和壮大。

首先,信用评级行业市场的主要参与者包括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和国内信用评级机构。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如标准普尔、穆迪和惠誉等在全球范围内享有较高的声誉和市场份额,对全球债券市场有着广泛影响力。

国内信用评级机构如大公国际、中国联合评级等也在国内市场扮演重要角色,为国内债券市场提供信用评级服务。

其次,信用评级行业市场的发展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

一方面,金融市场的深化和国际化趋势加快了信用评级行业的发展。

随着金融市场的开放和资本市场的融合,越来越多的国际投资者和机构参与到各国债券市场中,对债券信用质量和风险的准确评估成为其投资决策的重要依据。

另一方面,金融危机和经济衰退等事件也对信用评级行业产生了深远影响。

金融危机暴露了信用评级行业的不足和缺陷,引发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批评和改革呼声,并促使监管部门对信用评级行业进行更加严格的监管和监督。

再次,信用评级行业市场在技术创新和发展方面取得了一些重要进展。

随着信息技术的迅速发展和大数据分析的应用,信用评级机构可以更准确和全面地评估债券信用风险。

例如,一些机构开始采用机器学习和人工智能技术来处理和分析大量的债券数据,提高评级的准确性和效率。

此外,信用评级行业还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如绿色债券评级和社会债券评级等新兴领域的快速发展。

最后,信用评级行业市场还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市场垄断和信息不对称问题仍然存在。

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具有较高的市场份额和声誉,但其评级结果可能不透明且有时候存在短期主观因素的影响。

其次,信用评级行业的监管和自律机制仍然不完善。

尽管监管机构加强了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和监督,但仍需要更加严格的监管措施和规范,以保障市场的公平和透明。

信用评级业:创新、升级、信用监管

信用评级业:创新、升级、信用监管
价 活动有 本 质 区别 。
从本质上讲 ,信用评级就是一种定价服务 ,评价那
些需 要 资源 的 经济 主体 的虚 拟 资本 的多少 ,引导 市场 按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评级结果去分配资源。因此,评级机构提供 的不是简单
的 中介服 务 ,而 是 作为 社 会的 综合 代 表参 与 了对 经济 主
体的信用资本定价 ,对经济主体、甚至包括政府的信用 资本评价就有 了话语权。在 以信用资本高低决定配置资 源多少的市场上 ,如果评级机 构与活动是垄断性的,那 么这种话语权就具有决定性。
度 、遵守监管规则的历史与现状 ,甚至还涉及社会信用
环 境 。信 用不 仅仅 是 经济 问题 ,更是 社会 问题 。要促 使 信 用 评级 领域 的 改革 与升 级 ,必 须从 提升 认 识 、构建 新 的理 论开 始 。
第一类是评价信用资本的经济价值,进行信用交易风险评 价,衡量的是违约概率与风险损失的大小;第二类是进行 社会规则和秩序的评价,即合规性评价,衡量的是信用主 体遵守政策规定和法律法规的情况;第三类是进行诚信道
准公共性信用资本评价活动的准公共性体现在三个 方面 :一方面,它评价的 目的与行业协会、政府职能部 门的信用评价不同 ,它不是为社会公共监督 、组织 自 律、行政监管服务的,故不具备完全的公共性 ;另一方
从评级到定价 :业态升级需要政府信用 监管
( ) 一 信用资本定价 : 公共性与非公共性并存
信 用虚 拟 资本 既依 附于 实 体资 本 ,又 独立 于实 体 资
由于评级理念与技术严重落后,百年未变的信用评 级业 已经不能适应现代经济发展的需要,信用评级产品
与 服 务 已 经不 能满 足 多 元 的现 代 市 场 需 求 。在 全 球 新

信用评级的规制与监管

信用评级的规制与监管

信用评级的规制与监管作者:马国泉来源:《当代教育理论与实践》 2011年第4期摘要:信用评级属于金融信息服务内容之一,被称为资本市场的“经济拐杖”,基本功能是解决信息不对称问题。

如果没有信用评级机构的参与,信用评级主体缺位,信息不对称问题将无法得到解决,资本市场也就不会发展壮大。

但是信用评级市场的内在缺陷,会加剧或放大资本市场风险,因此,信用评级机构需要规制与监管。

关键词:信用评级机构;信息不对称;外部监管中图分类号:D912.28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4-5884(2011)04-0161-03一问题的提出次贷危机发生后,美国SEC发布了对穆迪、标准普尔、惠誉国际三大评级机构的调查报告。

该报告认为,以穆迪、标准普尔和惠誉为代表的国际信用评级机构对次级债和普通抵押债券的风险水平相当并给予最高评级,助长了次级债市场的非理性繁荣。

危机出现后,各评级机构又顺周期调低评级,引发了全球性的市场恐慌,这种不负责任的表现加剧了金融市场的剧烈波动,同时对实体经济造成极大的伤害。

在欧洲,包括德国总理默克尔、法国总统萨科齐以及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等在内的领导人抨击评级机构在欧洲债务危机期间,接连下调欧元区国家主权信用评级是“落井下石”,要求审查评级机构评估政府债券及公布决定的方式,并呼吁成立欧洲自己的评级机构以及对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进行监管。

在中国,两年前雷曼在香港、澳门等地发行的“迷你”债券使“苦主”伤痛未平,投资KODA(累计期权)的内地富豪,数千万元身家灰飞烟灭惊魂未定,与评级相关的金融衍生产品的危害投资者的事件不断出现。

一系列的金融事件虽然有不同的原因,但是信用评级机构难辞其咎,暴露出了它的“黑洞”,尤其是:(1)信用评级缺乏客观、可信的评级资料;(2)信用评级机构缺乏独立性和有效的监管体系。

正是由于信用评级机构缺乏必要的规制和监管,在市场竞争和扩张中丧失了独立性,背离了保护投资者利益的初衷。

一方面,评级机构未能保持独立性,滥用权力和利益冲突等弊端也愈演愈烈。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

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是指对信用评级机构及其评级报告进行监管和监督的方式和措施。

监管机构根据市场需要和监管原则,建立监管框架和制度,通过规范、监管和处罚等手段,保护投资者利益,维护市场秩序。

以下是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的一些相关参考内容。

1. 监管机构的建立与监管制度的完善:国外各国都设立了专门的机构来监管信用评级市场。

例如,美国设立了金融产业监管局(SEC)来监管信用评级机构,欧洲设立了欧洲证券和市场局(ESMA)来监管信用评级机构。

这些监管机构不仅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还制定了监管规则和监管措施,确保信用评级市场的正常运作。

2. 许可与注册制度:国外信用评级机构通常需要经过许可和注册,才能进行信用评级业务。

监管机构通过审核评估机构的信用评级方法和质量控制体系,以确保机构的独立性、专业性和可靠性。

一旦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可以吊销其许可证或注册资格。

3. 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监管机构要求信用评级机构在评级报告中充分披露评级的基本假设、评级方法、风险挑战和评级过程中的冲突情况等。

这样可以提高评级的透明度,让投资者更好地理解和评估评级报告的可靠性。

4. 评级机构自律规范:监管机构鼓励评级机构自愿遵守行业自律规范和道德准则,保证评级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评级机构应制定和公布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制度,并定期接受独立审计和评估。

5. 监管审查和调查:监管机构定期对信用评级机构进行审查和调查,以确保其评级质量和合规程度。

如果发现评级机构存在违规行为,监管机构可以采取一系列的执法措施,包括警告、罚款、吊销许可证等,以维护市场秩序和保护投资者利益。

6. 市场竞争与市场准入:监管机构鼓励市场竞争和市场准入,以提高评级的多样性和可选择性。

监管机构可以促进新的评级机构进入市场,并鼓励投资者使用多家评级机构的评级报告,以减少单一评级机构的垄断和市场风险。

综上所述,国外信用评级市场监管方式包括建立监管机构和完善监管制度、许可与注册制度、信息披露和透明度要求、评级机构自律规范、监管审查和调查以及市场竞争与市场准入等。

信用风险评估中的监管机构与评级机构

信用风险评估中的监管机构与评级机构

信用风险评估中的监管机构与评级机构在现代金融市场中,信用风险评估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和投资者的利益,监管机构和评级机构成为了必不可少的角色。

监管机构通过制定监管政策和规定,监督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保障金融市场的稳定和透明。

而评级机构则提供信用评级服务,对不同个体或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为投资者提供决策依据。

本文将介绍信用风险评估中的监管机构和评级机构的职责和作用,以及二者之间的关系。

一、监管机构的职责与作用1. 监管政策与规定制定:监管机构在信用风险评估中制定监管政策与规定,为金融机构提供明确的准则和标准。

这些政策和规定通常涉及监管资本要求、风险管理、风险控制措施等方面,旨在规范金融机构的行为,并防范系统性风险的产生。

2. 监督与检查:监管机构负责监督金融机构的业务运作和风险管理情况,确保它们按照规定和最佳实践进行操作。

监管机构通过定期检查、报告要求和风险评估等手段,对金融机构进行全面监督,及时发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并要求相应的整改措施。

3. 提供指导和培训:监管机构不仅要监督金融机构的合规运作,还要向其提供必要的指导和培训。

监管机构通过发布指导性文件、组织培训课程等方式,帮助金融机构提高风险管理和业务水平,提升整体市场的风险防控能力。

二、评级机构的职责与作用1. 信用评级服务:评级机构通过独立、客观的方法和标准,对个体或机构的信用风险进行评估,为投资者提供信用评级服务。

评级分为长期和短期评级,长期评级主要衡量机构的信用偿还能力,短期评级则关注其流动性和短期债务偿还能力。

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和报告为投资者提供了对债券、债务人或金融产品的风险可预测性。

2. 提供独立见解:评级机构的评级结果是基于其独立分析研究和专业判断而得出的。

评级机构通过对各种风险因素的评估和权衡,提供一个中立的、客观的信用评级,供投资者参考。

评级机构的独立性和专业性,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独立的见解,有助于投资者做出明智的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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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级历史披露 ·对发债人付费的未决评级的 10%示例(按资产类别划分),存在 6 个月的延迟 ·提供 2007 年 6 月 26 日及之后确定初始评级的所有评级的 100%的发债人付费信用评级及 其历史数据,存在 12 个月的延迟
■■能够管理的利益冲突 NRSRO 能够应对下列冲突,只要 NRSRO 披露这些冲突和管理其的政策和流程: ·发债人或承销商就它们发行或承销证券的评级付费 ·已经为信用评级付费的发债人或承销人就信用评级之外的其他服务付费 ·允许 NRSRO 的内部人士持有其评级的发债人的证券 ·能够拥有“关联人”,它是承销证券的经纪商或交易商来自日本《金融工具与交易法》的修订
■■背景 ·09 年 6 月 17 日日本国会通过 FIEL 修订案,将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包括在内 ·09 年 12 月 22 日完成执行指令和相关的内阁府令 ·2010 年 3 月 31 日发布监管指导意见和检查手册
■■定义 ·“信用评级”是指某种证券工具或实体信用度的评估,通常以符号或数字按照排名顺序进 行标识(根据内阁府令,不包括除信用分析之外原因授予的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是指根据 66-27 条款注册为信用评级机构的法人 ·“信用评级业务”是指信用评级机构为获得报酬而持续授予以及发布或公开披露信用评级 的行为
■■注册 ·任何进行信用评级业务的实体都应进行注册,法律实体自愿注册(对国内外实体) ·对于已注册海外实体,只有与日本投资者和市场有关的评级接受日本监管机构的监督 ·注册于 Basel I 的关联关系仍不清晰
■■信用评机构的业务 ·内部控制系统——分析师轮岗、合规性主管、质量控制、利益冲突、鼓励公开披露结构融 资交易、分析师与合规性主管的独立性、适当处理保密信息、培训、监督委员会 ·禁止“公司挂名”——不得允许其他实体利用其名称进行信用评级业务 ·禁止——在下列情况下,信用评级机构将被禁止授予或发布信用评级: ·信用评级机构或其他任何雇员与信用评级相关事宜涉及的人员具有密切关系 ·信用评级机构就对信用评级具有实质性影响的问题向相关方提供建议 ·评级政策——信用评级机构必须公布其有关授予、发布和/或公开披露信用评级的规章制 度和方法论,并根据上述评级政策进行信用评级业务 ·在评级变动时必须予以披露
■■创建和/或保留历史记录 ·每个现有信用评级的详细信息 ·建立评级流程和方法论 ·用于形成信用评级基础的内部记录 ·营销材料 ·与评级活动有关的外部与内部通勤 ·对分析师表现的书面意见 ·保留时间为 3 年
■■年度财务报告(仅交给 SEC) ·NRSRO 或母公司审计后的财务报表 ·若 NRSRO 非独立公司,则必须提供 NRSRO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未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列出以净收入计算最大的 20 家发债人和订户 ·未经审计的收入来源报告、分析师薪酬报告和评级变动数量报告
■■澳大利亚 ·信用评级机构无需获得金融服务牌照的规定在 2010 年 1 月 1 日作废。
■■中国 ·09 年 10 月中国人民银行发布征信管理暂行办法。
美国对 NRSRO 的监管
■■对注册的规定 ·提交 NRSRO 表格的初始文件包括下列项目:评级分析师&监管人员数量、评级类别和数 量、信用评级管理机构、首席合规管理人员、不利的监管或司法行为的披露
■■禁止的利益冲突 在下列情况下,禁止授予或保持信用评级: ·对债务人等提出有关债务或证券发债人的公司或法律框架、资产、负债或活动的建议 ·NRSRO 内参与评级支付费用谈判、讨论或安排的认识负责参与决定信用评级或指定货审 批信用评级流程或方法论 ·参与确定或监控信用评级的分析师收受来自授予评级的债务人等的礼物,其中包括娱乐活 动,但正常商业活动的礼品(总价值不超过 25 美元)除外 ·由发债人、发起人或承销商付费的结构融资产品,除非提供给该 NRSRO 的用于确定和监 督评级的产品信息同时提供给其他 NRSRO(s 该规定自 2010 年 6 月开始对新授予评级生效)
■■全球信用评级机构的挑战 ·监管规则确立、解释和应用的全球一致性对全球市场和投资者是最佳做法,适当的信息共 享和合作安排能够帮助监管机构有效执行职能。 ·由于很多地区监管框架内的规则存在冲突或重复,因此全球信用评级机构正开始面临如何 协调这种多重监管框架所产生的困难。 ·一个地区使用的监管要求能够对外部地区产生影响;对某一特定地区进行专门分析和评级, 这种风险将降低评级的质量和全球可比性,而这是监管要求所寻求保持的。
■■欧盟 ·09 年 12 月 7 日欧盟批准有关信用评级机构监督的法案,现有的信用评级机构应在 2010 年 6 月 7 日至 9 月 7 日申请在欧盟注册。 ·CESR 在 2010 年 6 月份之前发布首轮指导意见。
■■日本 ·09 年 6 月 17 日日本国会通过 FIEL 修订案,将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包括在内。 ·09 年 12 月完成执行指令和内阁府令。 ·2010 年 3 月 31 日发布监管指导意见和检查手册。
信用评级机构的全球监管动态(标准普尔)
近期监管动态综述
■■标准普尔对信用评级机构监管的观点 ·标准普尔认为,对信用评级机构的监管应认真规划及全球一致,从而在推动评级的透明度、 质量和可靠性上发挥重要作用。 ·监管应保持全球各国的一致性、建立在一整套全球认可的标准(如 IOSCO Code)之上、 避免令每个地区的发债人和投资者面临实际困难的互相矛盾的监管机制。 ·评级监管不应影响评级方法论的内容和观点,从而保护评级的独立性。评级监管应着重于 评级政策和流程(包括在管理潜在利益冲突和保护机密信息的政策和流程)的监管以及信用 评级机构工作的透明度。 ·评级监管应降低进入门槛,维持行业良性竞争,从而保证市场存在多种信用观点。
欧盟委员会对信用评机构的监管规定
■■范围 ·信用机构和投资公司等用于监管目的的评级 ·发布此类评级的信用评级机构方能在欧盟合法存在
■■信用评级的使用 ·欧盟金融机构仅能使用在欧盟注册的信用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
■■“非欧盟”评级的处理 ·坐落于欧盟之外信用评级机构实体发布的评级只有经过欧盟信用评级机构实体(隶属同一 家集团)的认可后方能被欧盟金融机构使用 ·未在欧盟注册的非欧盟信用评级机构发布的评级能够通过认证进行使用
·需要决定哪些规则是地区性的,哪些是全球性的。 ·不断提高的合规成本和其他成本影响评级成本。
国际性政策措施——综述
■■IOSCO ·08 年 5 月出版有关信用评级机构的修订后的行为准则基本原则。
■■美国 2006 年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 ·美国国会批准信用评级机构改革法案,美国总统布什在 06 年 9 月 29 日签署该法案。 ·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对那些寻求成为全国性统计评级机构(NRSRO)的信 用评级机构制定监管规则。 ·严格要求 SEC 不得对信用评级的内容或信用评级机构确定信用评级的流程和方法论进行 监督。 SEC ·07 年 5 月/6 月批准 NRSRO 规定。 ·08 年 6 月拟定 NRSRO 规定修订版,09 年 2 月对 NRSRO 规定提出最终修订意见,其中 大部分于 09 年 4 月生效,一项规定于 09 年 8 月生效。 ·09 年 2 月对 NRSRO 规定再次提出修订意见,09 年 9 月最终与最新修订后的规定获批准, 2010 年 6 月新规定开始实施。 ·09 年 11 月和 12 月对 NRSRO 规定再次提出修订意见。 立法机构 ·09 年 12 月众议院批准金融改革法案,其中包括对信用评级机构的新规定。 参议院考虑立法。
■■评级方法论 ·公开披露用于评级流程的方法论、模型和重要评级假设,并采取一系列措施保证所使用的 信息来源“可靠”且质量“适当”
■■信息披露与信用评级发布 ·及时但不会有选择性地披露评级和任何撤销信用评级的决定 ·强制性执行结构融资评级标识码,此外应披露仿真模型和假设 ·应披露主动信用评级的规章制度和流程以及单独的标识码 ·向获评级实体提供至少 12 小时的对最终评级决定和声明进行反馈的时间,以便发现事实 性错误
■■防止误用非公开信息 ·制定政策防止 NRSRO 内部和外部出现的内部交易和发布非公开信息与评级变动
■■利益冲突 ·披露部分冲突,包括发债人为确定评级和其他服务何时向 NRSRO 付款,制定书面规章制 度和流程以应对和管理利益冲突 ·如果评级对象提供的净收入占净收入总额的 10%(含)以上,则禁止授予或保持信用评 级,同时包括其他禁止条件
■■监管 ·年度业务报告 ·解释性文件 ·特别强制性报告和场内检查 ·行政惩罚
·禁止向获评级实体/相关第三方提供咨询/顾问服务 ·禁止就结构融资工具的设计提出竞标或建议 ·保留历史记录与审计资料
■■雇员 ·保证直接参与评级流程的雇员拥有适当的知识和经验,并禁止其参与费用谈判 ·对分析师与批准评级的人士实施定期轮岗要求 ·评级分析师的报酬并不取决于评级机构从获评级实体获得的收入
■■一般与定期性信息披露 ·现有与潜在利益冲突 ·信用评级机构所认为的核心评级业务的辅助性服务的定义 ·报酬安排的一般性规定 ·方法论、模型和重要评级假设以及它们所发生的实质性变化 ·历史违约率的半年报告,每年披露一定类型的客户清单 ·年度透明度报告 ·在欧洲证券监管委员会建立的重要数据库内储存历史表现数据信息以及过往信用评级行动 信息
■■分析方法独立性 ·明确禁止监管机构干预评级和评级方法论内容
■■独立性与避免利益冲突 ·信用评级机构保证信用评级的发布不受任何现有或潜在的利益冲突,涉及发布评级的信用 评级机构、其雇员等商业关系的影响 ·评级机构内部设立监督委员会 ·评级机构内部建立永久和有效的合规性职能 ·评级机构内部建立评估职能(评估方法论、模型和重要评级假设等) ·披露占信用评级机构年收入 5%以上的获评级实体等名称 ·如果信用评级机构或其分析师与获评级实体或工具存在一定的关系,则禁止发布针对其的 评级
■■所禁止的行为和做法 ·禁止参与不合理、强制性或诽谤性活动,包括以购买其他服务为条件所进行的评级活动 ·禁止出于反竞争目的而利用竞争对手对结构融资交易的基础资产的评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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