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险商品的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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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产品篇-国寿产品基本知识

8-产品篇-国寿产品基本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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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产品 学什么? 学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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寿险产品学习五要素
保什么——保险责任 保险责任 保什么 保多少——基本保险金额 基本保险金额 保多少 多少钱——保险费 保险费 多少钱 保多久——保险期限 保险期限 保多久 谁能保——投保条件 投保条件 谁能保
保障保险 保障保险
提供定期或终身身故保障,若被保险人不幸身 家庭支柱成员或家庭主要经济 故,受益人可获得一笔保险金。 来源者 需要意外伤残保障之人
意外保 意外保险 理财保险
提供意外身故、伤残和医疗保障。
除提供身故、满期等保险保障外,还可分享我 需要各类保障而又具有投资需 司的经营成果,每年获得一笔红利收入,是集 求的人。 保险与投资为一体的理财佳品。
产品篇 国寿产品基础知识
课程介绍
培训目的: 培训目的: 让学员了解险种分类及学习险种方 全面了解公司目前的主要险种。 法,全面了解公司目前的主要险种。 时间:3课时 时间: 授课方式:讲授 授课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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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大纲
1
寿险产品学习五要素
2 人寿保险条款介绍 3 4
人寿保险的分类 产品总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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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宁定期保险 康宁终身保险 国寿康恒重大疾病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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险种

投保范围
30天 65 65周岁 30天—65周岁
保险责任
180天之后确认重大疾病 按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天之后确认重大疾病, 1、180天之后确认重大疾病,按保额给付重疾保险金。 被保人身故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2、被保人身故按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 3、可附件国寿附加康宁二全保险 1、被保人180日后确诊重疾,按保额三倍给付。 被保人180日后确诊重疾,按保额三倍给付。 180日后确诊重疾 2、被保人身故,按三倍给付。 被保人身故,按三倍给付。 一年内重疾,无息退还保费。一年后重疾, 1、一年内重疾,无息退还保费。一年后重疾,按保额 赔付。 赔付。 一年内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 2、一年内疾病身故,无息退还保费;因意外或一年后 疾病, 疾病, 按保额给付。 按保额给付。

寿险基础知识

寿险基础知识
不可抗辩条款 宽限期条款 自杀条款 不可丧失价值条款 年龄误告条款 复效条款
保 险 费 的 构 成
危险保费:死亡保险的来源 纯保费 营业保费 (毛保费) 储蓄保费:生存保险的来源 附加保费:佣金出自这一部分
保险费=保险金额×保险费率
寿 险 费 率 三 要 素
•预定死亡率:死亡率 •预定利息率:利息率
核保人员填写生调重 点并交生调室 核保人员填写生调重 点并交生调室
核保判定
超核保权限
上级机构
次标准件加费件
特别批注件
标准体件
拒保件
延期承保件
新契约审核通知书 客户签名同意 核保人员签 署核保意见 承保出单
新契约审核通知书 办理退费手费 核保内勤作拒保、 延期登录并存档
什么叫寿险核赔
寿险核赔是指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 对被保险人、受益人的索赔请求进行审核,并按约定进行处 理的行为和过程。
保险的特征
经济性 互助性 法律性 科学性
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 保险的基本职能 通过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 保险的作用 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险的分类
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人身保险的特征
1、保险金额的确定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 2、保险金的给付属约定给付 3、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 的关系来确定 4、保险期间具有长期性
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身保险根据保障范围不同,可划分为人寿保险、意外伤 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人 寿 保 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 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人寿保险分为: 生存保险 死亡保险 两全保险 以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 以人的死亡为给付条件 保险期内无论死亡还是生存期满,保险人都给 付保险金

寿险的基本知识

寿险的基本知识

寿险的基本知识第一节风险与保险一、风险的定义、分类与对策1、险的定义风险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炒股票可能赚钱,也可能赔钱,这就叫有风险。

2、风险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分类,风险有许多种。

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两类:●纯粹风险:指造成兵贵神速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损失和无损失。

例如:水灾、火灾、疾病、意外等。

●投机风险: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即损失、盈利和无损失。

例如:赌博、股票买卖、市场风险等。

风险的出现是不能避免的,但我们可采取一些办法来防范风险。

3、防范风险的对策●避免风险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从根本上消除特定风险的措施。

例如:如果害怕出现航空事故,可以不乘坐飞机来避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这是一种消极的对策,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可以用此种方法来避免的。

对于天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所产生的风险,这种方法根本没有作用。

●控制风险采取有效手段来消除或减轻导致不幸事件的因素。

例如:通过改善道路和加强交通管理来减少车祸的发生。

●自留风险无视风险的存在,把风险保留下来。

此种作法适用于损失频率高而损失程度轻微的风险。

●转移风险指为避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北将损失和与损失有关的后果转嫁给其它单位和个人承担。

例如:A、产权转让、租赁、合营这种方式虽然转移了经营风险,但也全部或部分损失了经营利益。

B、投保保险,即通过保险合同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这种方式只需损失少量保险费而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因此说保险是风险转移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二、保险的定义、作用及分类1、保险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继续教育课程人寿保险基础知识34页

继续教育课程人寿保险基础知识34页

3、按照给付额是否变动分类,可分为定额年金和变 额年金。变额年金是针对定额年金在通货膨胀下保障水 平降低的缺点而设计的。
(二)年金保险
4、按照给付开始日期分类,可分为即期年金和延期年 金。即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即行按期给付 年金的年金保险。延期年金是指保险合同成立后,经过一 定时期或者被保险人达到一定年龄后保险人才开始给付年 金的年金保险。 5、按照给付方式(或给付期间)分类,可分为终身年 金、最低保证年金和定期生存年金。定期生存年金是一种 以被保险人在规定期间内生存为给付条件的年金保险。
1)投保团体必须是合格的团体,有其特定的业务活动, 独立核算。
2)投保团体的被保险人必须是能够参加正常工作的在 职人员。由于新老职工的自然更替,使得大多数团体的员 工平均年龄趋于稳定,从而也保证了死亡率、疾病率等的 稳定。
3)对投保人数的限制。团体人寿保险对团体投保人数 的规定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绝对数,现在对人数的要求 逐渐降低,对10人甚至少于10人的团体也可承保,但通常 需要这些人数较少的团体对其中的被保险人提供某些可以承 保的证明。二是参保比例,若保费是双方承担的,则全部合 格职工中要有不低于75%)的人参加。 4)保额的限制。具体做法是按照被保险人的工资水平、 职位、服务年限等标准,分别制定每类被保险人的保险金额。 这种做法是依据统一的标准制定每个人的保险金额,雇主或 雇员均无权自己增减保险金额,其目的主要在于消除逆选择 的行为。
(一)普通型人寿保险
2、生存保险。生存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的生存为给 付保险金条件的人寿保险。即当被保险人与保险期满或达 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时仍生存,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 生存保险主要是为老年人提供养老保障或者为子女提 供教育金等。
3、两全保险。两全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限内 死亡或者保险期满时生存,保险人均给付保险金的人寿保 险。两全保险的储蓄性极强,其纯保费由危险保费和储蓄 保费组成。

关于人寿保险的知识

关于人寿保险的知识

关于人寿保险的知识
关于人寿保险的知识
一、人寿保险概念
人寿保险是通过一定期限内承担对客户在特定条件下死亡、伤残或发生其他损失的财务风险,为客户及其亲友提供附加保障的保险制度。

可以看出,人寿保险对客户及其家庭成员的保障,是用“金钱”的形式,实现“安心”。

二、人寿保险的种类
(1)寿险:指客户在指定约定的期限内死亡,保险公司就按照
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也叫定期寿险。

(2)意外险:指保险人依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在保险期间内发
生的客户意外死亡或身故,保险人就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3)健康险:指客户投保后,在投保期间发生某些特定的疾病
或残疾,保险公司就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

三、人寿保险的特点
(1)安全性:由保险公司承担责任,客户的财产安全受到保障。

(2)稳定性:人寿保险不易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因此收益也
相对稳定。

(3)有抵抗性:人寿保险抵抗通货膨胀,保障程度不受影响。

(4)实惠性:保费证明有一定的税务优惠,且保险金额比资金
支出的金额大得多,实属实惠。

四、人寿保险的风险
(1)投保人死亡责任:等待期过后,若投保人在未满期前死亡,投保客户将不再获取保险金。

(2)医疗费用:一般人寿保险公司在投保时,不支付客户为治疗疾病所支出的医疗费用。

(3)保费缴纳失效:如果客户未能按时缴纳保费,则保险合同也将失去效力,不会再发放保险金。

(4)欺诈:如果客户未如实告知实际情况,在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公司有权拒绝给付保险金。

总之,当我们选择人寿保险时,一定要慎重,要知道一些风险,做到谨慎理财,对自己和家人做好保障。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PPT课件
寿险产品和非寿险产品
30
❖ 寿险产品
1.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2. 附加保险 3. 团体保险 4. 投资类保险
❖ 非寿险产品
1. 财产保险 2. 责任保险 3. 短期健康保险 4. 意外伤害保险
31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一. 定期寿险: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死亡为保险金赔付 条件,分为三种:
▪ 均衡保费定期寿险:保费均衡(正在逐 步为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所取代)
24
健康保险——发病率及治疗费用
疾病种类
发病率
医疗费用
备注
心肌梗塞 脑中风 慢性肾衰 恶性肿瘤 急性重症肝炎
男215.63/10万;女 151.07/10万
年发病率230/10万
年发病率98~198/10万
男129.3~305.4/10万 女39.5~248.7/10万
肝炎的发病率66.5/10万
▪ 递增保费定期寿险:死亡率随年龄的增 加,因此费率应该年年递增。
▪ 递减保费定期寿险
32
传统类寿险与年金
二. 终身寿险 ❖ 保险期:(投保时—死亡时) ❖ 保险金数额恒定不变
20
意外险的种类 按投保动因分类:
❖自愿意外伤害保险 ❖强制意外伤害保险
21
意外伤害保险的种类
按保险期限分类
❖一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极短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 ❖多年期意外伤害保险
22
Ⅲ、健康保险
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发生 医疗费用支出时,或因疾病所致残疾、 死亡时,或因疾病、伤害不能工作而 减少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 金的一种保险。
16
Ⅱ、意外伤害保险
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意外 伤害事故以致死亡或残疾,按照合同约 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 险。

寿险产品基础知识介绍

寿险产品基础知识介绍

寿险产品基础知识介绍⏹人身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商业保险。

人寿保险是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是人身保险的一种。

和所有保险业务一样,被保险人将风险转嫁给保险人,接受保险人的条款并支付保险费。

与其他保险不同的是,人寿保险转嫁的是被保险人的生存或者死亡的风险。

保险人:保险公司投保人: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负有交付保险费义务的保险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

注:投保人须具有民事行为能力被保险人: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注:自然人、法人可作为财产险被保险人,人身险的被保险人只能为自然人受益人: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犹豫期*保险期间*保险责任*保险费*保险金额受益人宽限期条款保险费自动垫交条款复效条款保单贷款条款保险五要素⏹★保什么---保险责任(这是保险公司给予客户在生存保障、身故保险金、重大疾病保障、保单分红、综合意外保障和豁免保费的保障所在)⏹★保多少---基本保险金额(基本保额不一定等于保额,如民生“富贵齐添”的保额是基本保额的两倍)⏹★保多久---保险期限(一般分为定期和终身两种)⏹★多少钱---保险费(保费)⏹★谁能保---投保条件(不同险种投保范围是不一样的)●按销售渠道分●按承保对象分●按保险责任分●按产品类型分●按销售渠道分1. 个人营销类:通过业务员、个人代理人销售,市场上大部分产品都属此类2. 银行代理类:借助银行的网点和柜台销售,如我司的千禧红3. 其它:通过internet,call center 等渠道销售如我司在PA18上销售的短期意外险●按承保对象分1.个人寿险:承保对象为个体2.团体寿险是用一张总保险单对一个团体的成员及其生活依赖者进行承保。

不是一张保单保两个人以上的就叫团体寿险,●按保险责任分1. 意外险2.人寿保险:定期、终身、两全、年金3.健康保险:疾病、医疗、收入保障、护理******意外险以意外伤害导致的身故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

寿险相关知识点总结

寿险相关知识点总结

寿险相关知识点总结一、什么是寿险寿险是一种保险产品,旨在为被保险人在意外伤亡或失去生命的情况下提供经济支持。

寿险通常涉及一份合同,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承诺在被保险人死亡或达到合同规定的特定年龄时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二、寿险的种类1. 分红型寿险:该类寿险保险金除了一定的保额外,还会根据保险公司的经营实际利润分红给被保险人或其受益人。

2. 终身寿险:该类寿险保险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且保险公司会一直承担风险直至被保险人去世。

3. 定期寿险:该类寿险保险保障期限为固定期限,一般为5年、10年、20年等,若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意外身故,保险公司将赔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4. 结合投资型寿险:该类寿险不仅提供寿险保障,还兼具理财功能,保费支付期有限,保障期限有限,交费期限较短。

5. 万能寿险:该类寿险结合了保障型寿险和投资型寿险的功能,险种比较灵活,具有灵活的保费缴纳期限、灵活的保单账户管理以及可变的保险金给付模式等。

三、寿险的重要性1. 保障家庭经济稳定:寿险可在被保险人去世后向其家人提供经济支持,帮助家庭渡过生活难关。

2. 赔偿债务:寿险可用来赔偿被保险人去世后留下的债务,避免家人背负巨额债务。

3. 教育金:寿险的赔付可以用来支付子女的教育费用,确保他们接受良好的教育。

4. 为退休生活做准备:寿险的赔付可以用来替代被保险人的收入,为家人提供退休生活的经济来源。

5. 遗产计划:寿险可以作为遗产计划的一部分,向受益人留下一笔经济收入。

六、购买寿险的注意事项1. 认真选择保险公司:购买寿险时,应选择信誉良好、经营稳定的保险公司,以确保保单的执行和保障资金的安全。

2. 需要仔细阅读保险合同:购买寿险前,应认真阅读保险合同,了解保险责任、免责条款、保险金给付条件等内容。

3. 了解保险产品:购买寿险前应了解不同种类的寿险产品,选择适合自己需求的保险产品。

4. 保费支付方式:了解清楚保费的支付方式和期限,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保险费。

人寿保险公司培训保险基础知识总

人寿保险公司培训保险基础知识总
6
保险的基本原理
互相扶助 公平的危险分摊 收支相等
7
保险的分类
保险
财产保险
人身保险
年金保险 人身意外 伤害保险
人寿保险
健康保险

死 亡 保 险
死 两 全 保 险
生 存 保 险
8
国内新开发险种:
分红保险、 投资连接保险、 万能寿险
9
保险费的构成
保险费 保险费的构成:
总保费=净保费+附加保费 净保费=死亡保费+生存保费
法 、 确定的、经济上可以估价的利益。
15
2、最大诚信原则 法律体现:保险法第十六、十七条 投保人和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做到: 告知 保证 弃权与禁止反言
3、主力近因原则
16
(四)寿险合同的订立、变 更、解除和终止
1、投保人对下列人员具有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前项以外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 者扶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20
(二)保险法对寿险经营的规 定 (三)寿险营销员的法律责任
1、资格 2、执业管理 3、处罚
21
22
10
决定保险费的因素
预定死亡率 预定利率 预定费用率 生命表 现金价值
11
计算保险费的方式
自然保险费:意外险等
平准保险费 :死亡险等
12
二、保险合同
(一)保险合同:
投保人、保险人 合同的构成 合同的类形
13
(二)寿险合同
以人的寿命和身体为标的保险合同
14
(三)保险合同订立的原则
1、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可保利益) 构成保险利益的条件:保险利益必须是合
3
人身保险起源于海上保险

寿险基础知识通俗讲解

寿险基础知识通俗讲解

寿险基础知识通俗讲解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保险行业中的一种重要产品。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于寿险的需求越来越高,但对于寿险的理解却相对较少。

本文将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对寿险的基础知识进行讲解。

一、什么是寿险?寿险是一种保险产品,其主要功能是在被投保人身故或达到特定年龄时,向其指定的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金。

寿险的本质是为了保障被保险人的家庭和个人在意外事件发生时的经济安全。

二、寿险的特点有哪些?1. 保障性强:寿险作为一种风险保障工具,可以提供一定金额的保险金,用于弥补被保险人不幸身故时家庭的经济损失。

2. 灵活性高:寿险产品通常有多种选择,可以根据被保险人的需求和意愿,选择不同的保障期限、保额和理赔方式等。

3. 积极参与投资市场:寿险公司通常会将保费投资于金融市场,增加资金的回报率,为投保人提供更多的回报。

4. 保费分期支付:寿险保费可以选择一次性支付或者分期支付,提高购买的灵活性和可负担性。

三、寿险的分类有哪些?寿险按照不同的保障方式和保障期限可以分为多种类型,常见的有以下几种:1. 终身寿险:保障期限为被保险人终身的寿险产品,保费一般较高,但保障力度也较大。

2. 定期寿险:保障期限为一定期限的寿险产品,保费相对较低,适合短期保障需求。

3. 储蓄型寿险:将风险保障和储蓄功能相结合的寿险产品,既能提供保障,又能积累一定的储蓄金额。

4. 万能寿险:灵活度较高的寿险产品,投保人可以根据需要选择保障期限和保费支付方式。

四、寿险的购买要点有哪些?1. 保险需求评估:在选择购买寿险前,需要对自身的保险需求进行评估,确定所需的保障期限、保额和保险计划等。

2. 保险公司选择:选择知名度较高、信誉较好的寿险公司进行购买,以确保保险条款的透明度和理赔的便利性。

3. 注意保险条款:阅读和理解保险合同的条款,确保清楚保险责任、免除责任和理赔流程等内容。

4. 年龄和健康状况:寿险的保费和购买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相关,购买时要了解保险公司的要求。

人寿保险重要基础知识点

人寿保险重要基础知识点

人寿保险重要基础知识点人寿保险是指保险公司根据与被保险人签订的合同,在被保险人发生身故时给予其合同约定的一定金额或给付生存予以保险金额。

在了解人寿保险的重要基础知识点之前,我们需要理解以下几个关键概念:1. 保险人:即保险合同的提供者,通常是保险公司。

2. 被保险人:购买保险的人,也就是保险合同的受益人。

被保险人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3. 保险金额:保险合同约定的在被保险人发生意外身故时给付的金额。

4. 保险费:被保险人为购买保险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保险费的多少通常取决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以及所选择的保险计划等因素。

在人寿保险中,还存在一些重要的知识点:1. 人寿保险的类型:人寿保险可以分为终身寿险和分红型寿险。

终身寿险是指保险合同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或达到一定年龄后给付保险金额;分红型寿险则在被保险人身故时或合同到期后,保险公司会将保险费中的一部分作为红利分配给被保险人。

2. 保险合同条款:人寿保险的具体条款会对保险责任、保险金的给付条件、合同有效期等进行规定。

被保险人在购买保险前应仔细阅读并理解合同条款。

3. 受益人:被保险人可以在保险合同中指定一个或多个受益人,用于接受保险金的支付。

如果被保险人未指定受益人或指定的受益人已故,保险金将按照法定继承顺序支付给其法定继承人。

4. 保险利益继承:当被保险人身故时,其保险利益可以通过遗嘱或继承程序进行继承。

值得注意的是,保险金的受益人可以与遗产的继承人不同。

了解这些重要基础知识点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在购买人寿保险时作出明智的决策,并更好地保护自己及家人的经济利益。

在选择合适的保险计划时,建议咨询专业人士以获得个性化的建议和选择最适合自己的保险方案。

保险知识:常见寿险知识点详细解读

保险知识:常见寿险知识点详细解读

保险知识:常见寿险知识点详细解读1、什么是寿险寿险,即人寿保险,是一种以人的生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是被保险人在保险责任期内生存或死亡,由保险人根据契约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我们销售的寿险产品分为三类:定期寿险、终身寿险、两全保险。

定期寿险:在保险合同约定的期间内,如果被保险人死亡或全残,则保险公司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若保险期限届满被保险人健在,则保险合同自然终止,保险公司不再承担保险责任,并且不退回保险费。

定期寿险的保险期限有10年、15年、20年,或到60岁、70岁等约定年龄等多项选择;终身寿险:终身提供死亡或全残保障的保险,无论被保险人何时死亡或者全残,保险公司均会给付保险金。

两全保险:被保险人在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期间内死亡,或在保险期间届满仍生存时,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约定均应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人寿保险。

通常两全保险很少单独销售,我们通常所说的返还型重疾险,就是两全保险+提前给付重疾险的形式组合的,如果在约定年龄之前未发生重大疾病和身故,到约定年龄可以返还所交总保费;返还型意外险,是由两全保险保险+交通意外责任的形式组合的。

哪种情况下身故才可以赔?客户经常会问,关于寿险中的身故责任,意外身故了赔不赔?疾病身故了赔不赔?老死了呢?这个很好解释,只要是在保险期间内(要过了等待期)身故了,并且不属于责任免除,都是可以赔的。

责任免除包括哪些呢?各家公司寿险产品中的责任免除都差不多,包括: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和故意伤害、两年内自杀、犯罪、吸毒、抗拒刑事强制措施等。

2、寿险的意义是什么?寿险只有在被保险人身故和全残的情况下才能赔付,所以被保障的那个人肯定是用不上的。

那么买寿险的意义在于什么呢?人的一生常伴着疾病和意外导致的身故威胁,然而生命的终止并不代表家庭财务支出的结束。

一个有嗷嗷待哺孩子的父亲,一个没有多少存款却留下大量债务的家庭收入支柱,一个需要每月为双亲生活支付固定养老金的孝子……假如他们不幸离世,家庭将无以为继,所以寿险虽以死亡为赔偿条件,却体现了一个人对家庭的爱与责任。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人寿保险基础知识
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填写详细 的健康告知表,如实告知被保险 人的健康状况和患病情况。
02
填写财务问卷,提供被保险人的 财务信息,以便保险公司评估承 保风险和确定保费。
选择合适产品并完成投保手续
根据自身需求和保险公司提供的保险产品,选择合适的人寿 保险产品。
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完成投保手续,包括支付保费、签署 保险合同等。
02
准备理赔申请材料
03
填写理赔申请表
根据保险公司的要求,准备理赔 申请材料,包括身份证明、保险 合同、事故证明、医疗证明等。
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应按照保险公 司提供的理赔申请表要求填写相 关信息。
审核理赔申请并作出核定结论
01
审核理赔申请: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包 括核实事故真实性、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等。
特点
保障性强、灵活性高、种类丰富 、投保人范围广。
人寿保险发展历程
起源
起源于中世纪欧洲,当时人们为 了规避死亡带来的经济风险,开 始出现互助性质的死亡保险。
发展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风险 意识的提高,人寿保险逐渐发展 成为一种商业行为,并 和个性化服务,同时随着科技的 发展,互联网保险也逐渐成为新 的发展趋势。
THANKS
感谢观看
投保前咨询与需求分析
咨询保险公司或保险代理人,了 解人寿保险的基本知识、产品类 型、保障范围、保费及付费方式
等。
分析自身的保险需求,如家庭经 济状况、职业风险、健康状况等 ,确定需要购买的人寿保险类型
和保额。
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包括保 险责任、除外责任、理赔程序等

填写健康告知表与财务问卷
01
续保与退保注意事项

寿险的基本知识培训

寿险的基本知识培训

寿险的基本知识培训寿险是指以人的寿命为基础,对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因意外或自然原因造成的损失给予支付一定保险金的一种保险形式。

针对寿险业务,保险公司在培训员工时需要进行基本知识培训,以保证员工对保险产品及其运作有足够的了解和认识。

本文将为大家介绍寿险的基本知识培训的内容和目的。

一、培训内容1.保险的基本概念:普及保险的基本概念,包括什么是保险,保险的形式和类型等,使员工对保险有较为全面地了解。

2.保险的意义:介绍保险的意义,强调保险有助于风险管理和保护个人或企业的财产,使员工认识到保险的重要性。

3.保险产品的种类:介绍现行保险产品的分类和特点,包括定期寿险、终身寿险、储蓄型寿险等,以及不同产品的保障范围、额度、收益和风险等。

使员工能够清晰地了解各种保险产品的特点,为客户提供正确、专业的咨询。

4.保险条款的解释:介绍保险合同的主要构成部分和保险条款,使员工能够深入了解保险产品的投保规则和保障范围,理解相关的责任和义务。

5.理赔流程和规定:详细掌握保险理赔的流程和操作规程,包括理赔申请、理赔审核、保险金的支付等,以及不同保险产品的理赔要求和规定。

二、培训目的1.提高员工专业水平:对寿险产品和保险条款有充分的理解,能够为客户提供正确、专业的咨询和服务,减少误导和误解,提高客户的投保意愿和满意度。

2.规范保险市场秩序:保险公司作为行业唯一发行者,必须在保证自身利益的情况下,保障客户权益,规范保险市场秩序。

3.加强风险管理意识:了解保险产品投资风险、保障风险和自身风险,能够帮助员工加强风险管理意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降低公司损失。

4.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员工专业技能和服务质量,能够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拓展公司的市场份额和经济效益。

总体而言,寿险公司基本知识的培训对于公司员工和客户都是十分重要的,对于公司的发展和行业的健康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同时,保险公司也应该不断拓展培训范围和方法,加强员工职业素养和管理能力的提升,提高员工的业务水平来更好地服务客户。

人寿保险知识

人寿保险知识

一、买好寿险①对于未成家的青年来说,他们买寿险可以说是买一种"孝心保障",当自己因意外事故造成无法承担赡养父母责任的时候,能够使自己的孝心有所延续。

②对于做父母的都有"望子成龙"的心愿,那么,通过寿险来为孩子储蓄足够的教育金,应该是比较好的选择。

③对于已成家立业的中年人来说,他们在家庭中,既要承担教育子女的责任,又是家庭收入的重要支柱,从家庭责任的角度来讲,买寿险显然特别重要,因此中年人应根据自身的财务状况,购买高保障的寿险险种和健康医疗保险。

④不同年龄的人可根据自己的情况选择购买不同类型的保险。

二、享有服务1、续期保费的收取:对于续期保费您可以委托银行自动转帐,或者亲自到寿险公司去交,寿险公司也可以派寿险代理人上门收取。

2、更改保单:投保后,您可以申请更改保单部分内容,如家庭住址,受益人等。

3、保单复效:保单失效后,在二年之内,您可以申请办理保单复效。

4、转移保险关系:如果您的地址发生变动,您可以申请办理保险关系转移。

5、退保:如果您想退保,也可以随时向寿险公司提出申请。

6、挂失、补发保险单:如果你的保单不慎遗失或损毁,可申请挂失并补发。

7、保单借款:如果您投保后急需用钱,可以已具有的现金价值的保险合同为质押向保险公司申请借款。

8、自动垫交保费:分期交费的保单,如果超过宽限期仍未付费的,保险公司将从保单的现金价值垫交应交保费,以维持保单效力。

9、选择减额交清:如果保单具有现金价值,投保人可以现金价值作为一次交清的保费,投保原保险,但保额相应减少,这样可以使保单继续有效。

10、申请保额增加:投保人可按条款规定申请增加保险金额,以适应被保险人保障需求的变化。

11、可转换权益:投保人依条款规定,可将所保险种转换为保险公司认可的终身保险,两全保险或养老保险,而且无需核保。

12、索赔和领取保险金。

13、其他服务项目。

以上服务项目以条款规定为准。

三、注意事项①要再次认真阅读保单条款,确信自己能够理解。

人寿保险知识点总结

人寿保险知识点总结

人寿保险知识点总结一、人寿保险的定义人寿保险是一种保险合同,保险公司按照约定,向被保险人在被保险人生存或者死亡时提供一定的金钱保险金,或者给付生存金、死亡金的一种保险。

二、人寿保险的分类1. 按照保险责任分:人寿保险分为定期寿险、终身寿险、祝寿寿险和定期寿险。

2. 按照投保年龄分:人寿保险分为少年儿童寿险、成年人寿险和老年寿险。

3. 按照保险金领取方式分:人寿保险分为一次性给付型和分期给付型。

三、人寿保险的特点1. 人寿保险具有风险转移功能。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投保人寿保险来转移其生存和死亡的风险。

2. 人寿保险具有积蓄功能。

人寿保险在保障被保险人的基础上,也可以将一部分保费积累起来,形成一定的积蓄。

3. 人寿保险具有储蓄功能。

被保险人可以通过投保人寿保险来储蓄,以备将来生活所需。

四、人寿保险的理赔方式1. 在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死亡保险金;2. 在被保险人生存到约定年龄时给付满期保险金;3. 在被保险人患重大疾病或者发生意外事故时给付保险金;4. 在被保险人需要给付抚恤金或者年金时给付保险金;5. 在被保险人需要赔付医疗费用时给付保险金。

五、人寿保险的购买方式1. 个人购买:个人投保人寿保险,需要直接联系保险公司或者保险中介进行购买。

2. 单位购买:单位可以为员工集体投保人寿保险,作为员工福利的一部分进行购买。

六、人寿保险的理赔流程1. 资料齐全:被保险人死亡或者发生重大疾病、意外时,需要提供相关的保单、身份证明、医疗证明等资料。

2. 提交申请:将资料提交给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

3. 理赔审核:保险公司收到理赔申请后,会对资料进行审查核实,确定是否符合理赔条件。

4. 理赔支付:经过审查核实后,保险公司会将保险金支付给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七、保额与保费1. 保额:人寿保险的保额是指投保人在保单上约定的保险金的最高限额。

2. 保费:人寿保险的保费是指被保险人为了购买保险合同而向保险公司支付的费用。

八、人寿保险的权益1. 身故权益:被保险人死亡时,受益人可以获得相应的死亡保险金。

寿险面试专业知识

寿险面试专业知识

寿险面试专业知识一、保险基础知识寿险是一种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事故或疾病导致身故或伤残时,由保险公司向受益人支付一定金额的保险产品。

在寿险面试中,了解保险基础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1. 保险概念保险是一种通过合同方式,在保险公司的管理和监管下,以保费为基础,向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和风险转移的商业活动。

2. 保险合同要素保险合同通常包括以下要素:•投保人:购买保险的人。

•被保险人:被保险的对象。

•受益人:在被保险人遭受损失时,可以享受保险公司赔付的人。

•保险金额:保险公司向受益人赔付的金额。

•保险费:投保人支付给保险公司的费用。

•保险期限:保险合同的有效期限。

•免赔额:在保险公司开始赔付之前,投保人需要先承担的费用。

3. 寿险和非寿险寿险是保险中的一种,它主要涉及人的生命和健康风险。

相对而言,非寿险包括财产保险、车险等其他类型的保险。

二、寿险产品和险种寿险面试中,对于各种寿险产品和险种的了解是必不可少的。

1. 人寿保险人寿保险是最常见的寿险产品之一,它主要提供保障被保险人在意外身故或伤残时,为其家庭提供经济支持。

2. 健康保险健康保险是针对被保险人的健康风险而设计的保险产品。

它通常包括医疗保险、重大疾病保险等。

3. 年金保险年金保险是一种提供给被保险人一定阶段或终身领取金钱的保险产品。

它主要用于提供养老保障。

4. 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是一种在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事故导致身故、伤残或医疗费用时提供保障的保险产品。

三、保险销售技巧保险销售是寿险领域非常重要的一环,了解一些保险销售技巧对于面试来说也是非常有帮助的。

1. 善于沟通和倾听保险销售需要与客户进行良好的沟通,了解客户的需求和关注点,并能够倾听客户的意见和建议。

2. 提供个性化建议在面对不同的客户时,了解他们的个人情况,并给出相应的个性化建议,能够增加销售成功的机会。

3. 详细解释保险产品对于客户提出的问题,销售人员需要能够清楚、准确地解释保险产品的特点和保障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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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人培训手册》:目录
第一章寿险的差不多知识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
第二节人身保险的特征与分类
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与条款
第四节人身保险的经营
第二章寿险商品及其功能
第一节寿险商品的功能
第二节寿险商品条款要素
第三章寿险核保核赔基础知识
第一节寿险核保知识
第二节寿险核赔知识
第三节公司理赔服务介绍(平安保险公司)
第四章寿险专业化推销流程
第一节专业化推销
第二节寿险专业化推销流程
第五章主顾开拓
第一节主顾开拓的意义
第二节主顾开拓的方法
第三节主顾开拓途径与技巧
第六章接触前预备与接触第一节接触前预备
第二节接触
第七章讲明
第一节促成的时机
第二节促成的方法
第三节促成的话术
第四节如何诱导客户鉴约
第八章促成
第一节拒绝的缘故
第二节拒绝处理的原则与方法
第九章拒绝处理
第十章售后服务
第一章:寿险的差不多知识
第一节风险与保险
一、风险的定义、分类与对策
1、险的定义
风险是指在特定客观情况下,在特定的期间内,某种损失发生的可能性。

例如,炒股票可能赚钞票,也可能赔钞票,这就叫有风险。

2、风险的分类
按不同的标准分类,风险有许多种。

按性质划分,风险可分为两类:
●纯粹风险:
指造成兵贵神速可能性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两种,即损失和无损失。

例如:水灾、火灾、疾病、意外等。

●投机风险:
指可能产生收益和造成损害的风险,其所致结果有三种,即损失、盈利和无损失。

例如:赌博、股票买卖、市场风险等。

风险的出现是不能幸免的,但我们可采取一些方法来防范风险。

3、防范风险的对策
●幸免风险
是指设法回避损失发生的可能性,从全然上消除特定风险的措施。

例如:假如可怕出现航空事故,能够不乘坐飞机来幸免此类事故的发生。

这是一种消极的对策,并不是所有的风险都能够用此种方法来幸免的。

关于天灾、战争等人力不可抗拒缘故所产生的风险,这种方法全然没有作用。

●操纵风险
采取有效手段来消除或减轻导致不幸事件的因素。

例如:通过改善道路和加强交通治理来减少车祸的发生。

●自留风险
无视风险的存在,把风险保留下来。

此种作法适用于损失频率高而损失程度轻微的风险。

●转移风险
指为幸免承担风险损失而有意识地北将损失和与损失有关
的后果转嫁给其它单位和个人承担。

例如:A、产权转让、租赁、合营这种方式尽管转移了经营风险,但也全部或部分损失了经营利益。

B、投保保险,即通过保险合同把风险转移给保险公司。

这种方式只需损失少量保险费而达到风险转移的目的。

因此讲保险是风险转移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

二、保险的定义、作用及分类
1、保险的定义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2条规定:保险是指投保人依照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关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

注:投保人是指与保险人订立保险合同,并依约负有支付保险费义务的人。

保险人是指与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并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公司。

2、保险的特征
从保险的概念能够看出保险有以下几个特征:
●经济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保障活动,体现了一种经济关系,即商品的等价交换关系。

●互助性
保险是一种经济互助关系,体现了被保险人“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思想。

●法律性
从法律角度看,保险又是一种合同法律行为。

●科学性
保险是以数理计算为依据而收取保险费的。

三、保险的职能与作用
1、保险的差不多职能:
通过分摊风险补偿损失或给付保险金。

2、保险的作用:
(1)保险在宏观经济中的作用:
●保障社会再生产的正常进行;
●有利于财政收支平衡和信贷收支平衡;
●增加外汇收入,增强国际支付能力;
●有利于科学技术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2)保险在微观经济中的作用:
●有利于受灾企业及时恢复生产
●促进企业加强风险治理
●有利于安定人民生活
3、保险的分类
由于分类标准不同,会有不同的分类。

按保险对象分:
(1)财产保险
以财产及其有关利益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2)人身保险
以人的寿命和躯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第二节人身保险的特征与分类
一、人身保险的特征
人身保险与财产保险相比,有以下一些特征,这些特征正是两大类保险的区不所在。

1、保险金额的确定不以保险标的的价值为依据
人的寿命和躯体的价值不能用金钞票来衡量,因此人身保险不能通过保险标的的价值确定保险金额,而是以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协商约定的金额作为保险金额给付。

此项金额的确定与投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收入与需求有关。

2、保险金的给付属约定给付
人身保险合同发生约定的事件后,保险人依合同约定的金额给付保险金,而不以保险事故发生造成的实际损失计算,因为人的生、死、伤、残、病等情形无法衡量其经济上的实际损失。

(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也有例外,如医疗保险,既能够采取约定给付,也可采纳补偿的方式。

因为医疗费用的损失是能够确定的,与一般财产保险类似。


3、保险利益是以人与人的关系来确定,而不是以人与物或责任的关系来确定
依照《保险法》规定,人身保险合同要紧采取限制家庭成员关系、范围并结合被保险人同意的方式,对人身保险合同的保险利益加以明确。

此外,人身保险只要求投保人在投保时保险标的具有保险利益。

4、保险期间具有长期性
人身保险合同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长期合同,尤其是人寿保险,保险期间通常在五年以上,有的险种则贯穿人的一生。

二、人身保险的分类
人身保险依照保障范围不同,可划分为人寿保险、意外损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1、人寿保险
指以被保险人的寿命为保险标的、以生死为给付保险条件的人身保险。

又可分为以下几种:
(1)生存保险
以人的生存为给付条件。

(2)死亡保险
以人的残废作为给付条件。

(3)两全保险
保险期内不管死亡依旧生存期满,保险人都给付保险金。

2、意外损害保险
是指保险人对被保险人因意外损害事故以致残废或残疾,按照合同约定给付全部或部分保险金的一种人身保险。

3、健康保险
指被保险人在患疾病时发生医疗费用支出,或因疾病所致残疾或死亡时,或因疾病、损害不能工作而养活收入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保险金的一种保险。

第三节人身保险合同要素与条款
一、人身保险合同
人身保险合同是指以人的生命和躯体为保险标的的保险合同。

是双方当事人约定,收投保方向保险方缴付保险费,保险方关于被保险人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约定保险事故发生,或生存至合同期满,依约定方式给付保险金的协议。

二、人身保险合同的要素
1、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主体包括当事人与关系人。

与合同直接发生关系的是当事人,即保险人和投保人;与合同具有间接关系的是关系人,即被保险人、受益人。

被保险人是指其财产或者人身受保险合同保障,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投保人能够为被保险人。

受益人是指人身保险合同中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的享有保险金请求权的人。

受益人一般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若未指定受益人,则为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

2、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
人身保险合同的客体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的保险利益。

保险利益是指投保人对保险标的具有法律上承认的利益。

保险标的是指作为保险对象的财产及其相关利益或者人的生命和躯体。

在人身保险中,保险标的是人的生命和躯体。

3、人身保险合同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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