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修改单位申请单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图: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继续教育处网站截图 搜索:广东人事,点“继续教育”)广东学习网学习注册流程——————————————————一、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流程:为了让您在广东学习网的学习情况能第一时间与广东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以下简称“省厅”)进行数据对接,建议您在进入学习前,先登录省厅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人事—>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并注册账号。
如果您是个人用户,请在“个人”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如果您是单位用户,请在“单位”栏目点击“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 第一步:单位注册---------------------------------1.进入注册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单位栏“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后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如图(2)如图(3)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填写单位信息,完善管理员信息即可注册成功。
如图(1):输入组织机构代码如图(2) 填写单位信息如图(3)填写管理员信息---------------------------------- 第二步:个人注册---------------------------------1、进入注册打开广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在首页正上方导航栏里点击“继续教育”按钮,出现新的页面,点击个人栏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填写相关信息。
如图(1)如图(2)如图(3)2、填写注册信息注册前请先仔细阅读用户服务协议的会员协议,确认请打勾点击“下一步”后,填写帐号信息并完善后即可。
如图(1)填写登录账号、身份证号、单位所在城市、所在单位。
温馨提示:登录帐号只能由字母、下划线、数字组成,只能以字母开头,长度为2~20位。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
05
教育管理系统的优势与挑
战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优势分析
数据安全,保障学员信息隐私
• 采用先进的加密技术,确保学员信息安全
• 建立完善的数据备份和恢复机制,防止数据丢失
功能齐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学习管理功能实用,方便学员学习
• 学员可以查看课程目录,选择感兴趣的课程进行学习
• 学员可以查看学习进度,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 学员可以收藏课程,方便下次学习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考核与评估功能
实现学习成果的考核与评估,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 考核与评估包括课程考试、实践活动、论文评审等
注册登录流程简便,提高用户体验
• 用户只需填写用户名、密码等信息即可完成注册登录
• 注册登录过程中提供验证码验证,防止恶意注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学习管理功能
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学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 学习资源包括课程、讲座、论文、实践等
• 学习资源采用多种形式,如视频、音频、文档、图片等
• 2010年,广东省对继续教育管理系统进行升级改造,推出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平
台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功能特点
功能齐全,满足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需求
• 注册与登录功能,方便学员注册、登录和管理个人信息
• 学习管理功能,提供丰富的学习资源,满足学员个性化学习需求
• 考核与评估功能,实现学习成果的考核与评估,提高学员学习效果
• 为该企业的专业技术人员提供在线学习、考核评估等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
3.4.2. 职称考核认定申请 功能入口
网上业务->业务申请->考核认定申请 功能说明
申请职称考核认定,提交人事管理单位审核。提供添加提交资料清单功能。 业务整体流程图
第 11 页 共 38 页
个人 申报
退回修改
人事管理单位 审核
审核通过
退回修改
主管单位审核
审核通过
退回修改
人社部门核准 不受理申请
第 1 页 共 38 页
系统功能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如下: 用户管理 1) 个人用户注册 2) 个人信息维护 3) 密码修改 4) 密码申诉 5) 找回用户名 业务办理 1) 人事管理单位变更申请 2) 评审申请 3) 考核认定申请 4) 省外来粤资格确认申请 5) 省外委托评审申请 6) 证书补换发申请 7) 业务办理查询
业务整体流程图个人申报人事管理单位审核结束主管单位审核审核通过审核通过不受理申请退回修改人社部门核准审核通过评委会审核评委会评审管理结果公示结果上报受理申请退回修改退回修改回退修改证书生成选择专技工作及业绩成果注意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 个人用户操作指南
目录
1. 系统功能 ....................................................................................................................................................... 2 2. 系统登录地址................................................................................................................................................2 3. 操作指引 ....................................................................................................................................................... 3
关于广东省继续教育系统
关于广东省继续教育系统个人1、我单位已注册信息,为什么个人还找不到单位名称?答:由于单位信息未审核,请联系主管部门(人事户头)审核单位资料。
2、我原来是以单位管理员身份注册的,并且审核通过,现在我个人需要进行继续教育学分登记,重新注册时,系统提示该身份证已经注册了,怎么办?答:原来注册的管理员账号,可以以个人身份登录系统,无需重复注册。
3、如何修改个人基本信息里面的“单位所在城市”?答:提供姓名、身份证号码、原单位所在城市、现单位所在城市、单位名称等信息,通过系统功能修改。
4、忘记用户名和密码,如何查找?方法一:可以通过找回密码功能,找回密码,请点击这里。
方法二:联系法人单位管理员,在“资料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中,重置密码。
5、如何修改个人姓名?答:登录系统后,在“资料维护”-“账号信息维护”中更改姓名。
6、个人注册时,搜索到重复的单位名称,如何处理?答:由于数据问题原因,由市人事人才信息资源中心后台处理。
7、个人该年度已完成72学时,但是不能打印证书?答:记录个人身份证号码,用省厅身份登录,去资料维护→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有重新统计学时,重新统计学时解决问题。
8、个人在广东学习网上学习了12门课程,为什么在省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只看到9门?请咨询广东学习网客服,申请重新发送继续教育培训记录。
如操作后问题仍未能解决,请咨询广东学习网客服,申请其与我单位就您的记录进行数据核对。
9、个人注册时找不到单位名称?答:需要单位先注册成功,再进行个人注册。
10、个人申报的继续教育记录发现考核结果(或其他信息)写错了,但是个人修改不了?答:点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找回需要修改的记录,点“查看详细”查看“办理情况”。
若显示单位审核中的,就联系单位退案到个人修改;若显示人力资源部门认定中,就联系人力资源部门退案到单位,单位再退案到个人修改。
若公修课或专业课在人力资源部门已认定通过,则不能再修改。
若有疑问可咨询省厅:83134871。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网上申报系统操作指南(外网)_人事管理单位(用人单位)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人事管理单位操作指南目录1.系统功能 (2)2.系统登录 (2)3.操作指引 (3)3.1.登录系统 (3)3.2.业务办理 (4)3.2.1.个人信息审核 (4)3.2.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 (7)3.2.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 (9)3.2.4.职称评审审核 (13)3.2.5.省外来粤资格确认审核 (16)3.2.6.职称证书补换发审核 (19)3.2.7.省外委托评审审核 (21)3.2.8.空白证书申领 (24)3.3.查询统计 (25)3.3.1.空白证书申领历史查询 (25)3.3.2.申请人员信息查看 (26)3.3.3.业务办理信息查看 (27)4.其他功能 (28)4.1.人员状态管理 (29)4.2.单位信息维护 (30)4.3.密码修改 (31)5.常见问题 (32)5.1.退回修改与提交 (32)1.系统功能广东省专业技术人才管理信息系统功能如下:⏹用户管理1)单位信息修改2)密码修改⏹业务办理1)个人信息审核2)人事管理单位变更审核3)职称考核认定审核4)职称评审审核5)省外来粤资格确认审核6)职称证书补换发审核7)省外委托评审审核8)空白证书申领9)空白证书申领历史查询⏹查询统计1)人员状态管理2)人员查看3)业务查看2.系统登录在IE浏览器下登录,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
正式系统地址:http://210.76.66.109:7006/gdweb/ggfw/web/pub/ggfwzyjs.do3.操作指引3.1.登录系统系统登录界面进入业务办理界面3.2.业务办理3.2.1.个人信息审核⏹功能入口网上业务->信息审核->个人信息审核⏹功能说明审核个人信息,提交主管单位审核。
提供查询、审核通过、审核不通过功能。
个人用户在首次办理个人基本信息维护时,须选择所属的人事管理单位,根据所属人事管理单位系统将自动确定个人各项业务的办理流程。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引言继续教育是指专业技术人员通过学习、培训等形式不断更新知识和技能,提高职业素质和竞争力的一种教育形式。
针对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需求,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应运而生。
该系统旨在提供一个便捷、高效的平台,帮助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继续教育的管理和学习,同时满足广东省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政策要求。
一、系统功能1. 用户管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供完善的用户管理功能。
通过该功能,管理员可以对用户进行注册、审核、登录等操作,并记录用户的基本信息、职称、学历等相关信息。
2. 课程管理该系统支持课程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在系统中发布课程信息,包括课程名称、授课讲师、课程时间和地点等。
学员可以根据自己的需求选择感兴趣的课程,并进行报名。
3. 学习管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提供学习管理功能,包括学员的学习记录、学习进度、学习成绩等。
学员可以在系统中查看自己已参加的课程,学习进度以及学习材料等。
4. 考试管理为了保证专业技术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学习质量,该系统提供考试管理功能。
管理员可以发布在线考试,学员可以参加考试并获得成绩。
该功能可以帮助学员评估自己的学习效果,并为需要得到证书或资格认证的学员提供便利。
5. 证书管理系统中设有证书管理功能,学员在通过考试后可以获得相应的证书。
证书可以在线生成,学员可以方便地下载或邮寄。
6. 学分管理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支持学分管理功能。
每个课程都对应一定的学分,学员通过参加课程学习和考试,可以累积学分。
系统会记录学员的学分情况,并提供学分查询功能。
7. 学习资源管理该系统提供学习资源管理功能,管理员可以上传课程材料、学习资料等资源,学员可以自主下载和学习。
这有助于提供更多的学习资源,增加学员的选择范围和学习便利度。
二、系统特点1. 自主学习时间安排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支持自主学习时间安排。
广东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手册编制日期:2018年9月28日目录第一章操作指南 (3)1.1 个人注册和登录 (3)3.1.1个人注册 (3)3.1.2登录 (4)1.2 资料维护 (6)3.2.1人员基本信息维护 (6)1.3 个人业务 (7)3.3.1继续教育记录 (7)3.3.2培训班报名申请 (8)3.3.3培训班情况查看 (9)3.3.4继续教育证书打印 (10)1.4 信用管理查看 (11)3.4.1失信信息查看 (11)1.5 历史数据获取 (12)1.5.1 2018年旧系统学时记录查询 (12)1.5.2继续教育证书查询 (12)1.5.3继续教育记录查询 (13)第一章操作指南1.1个人注册和登录3.1.1个人注册✧功能描述:个人在第一次进入本系统前,要进行注册,以获得账号密码。
✧界面:✧详细介绍:【注册】用户在输入账号、密码等基本信息后,点击“注册”按钮,提示注册成功,即可用此账号密码进行登录。
在第一次登录前,需要修改密码。
3.1.2登录✧功能描述:用户打开浏览器输入正确的网址点击回车键即可打开登录界面。
在登录界面输入正确的用户名和密码即可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管理系统。
为了安全起见,请用户牢记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
✧个人用户登录界面:✧✧详细介绍:【用户名】有效的用户账号。
【密码】有效的密码【验证码】输入如图所示的验证码【登录】点击登录按钮,进入系统【个人注册】点击进入个人注册界面,如果个人没有账号,则先注册一个账号,再登录进入系统。
1.2资料维护3.2.1人员基本信息维护✧功能描述:个人用户第一次进入本系统,需要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与法人单位绑定关系。
✧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人员基本信息维护模块第二步:填写人员基本信息第三步:点击保存,提交给法人单位进行确认,如果不到本人所在的法人单位名称,请让您的单位先进本系统进行注册。
✧人员基本信息维护界面:1.3个人业务3.3.1继续教育记录✧功能描述:个人用户学时申报✧操作步骤第一步: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模块第二步:点击添加按钮第三步:填写基本信息内容第四步:保存基本信第五步:上传附件第六步点击送审,送审到所属法人单位进行审核。
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使用指南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使用指南一、单位注册流程:(一)登陆系统:/jxjy/(二)点击“法人单位用户注册”(三)勾选同意,并点击下一步(四)1.如图所示,输入9位的组织机构代码,代码中的“-”不输。
2.按规定文件格式上传组织机构代码证(正本)彩色扫描件。
(五)录入单位基本信息 (六)管理员个人信息录入1.如果管理员个人已经注册过,可勾选并输入已有账号密码绑定。
2.如果管理员未注册,可录入个人信息同时注册并自动绑定注意:无论选择以上哪一种绑定方法,管理员个人账号及密码同时也是单位登陆的账号及密码。
3、勾选同意并点击下一步,提交至XXX人社局审核。
(七)注册成功二、个人注册流程:(一)登陆系统:/jxjy/(二)点击“个人注册”(三)勾选同意,并点击下一步(四)填写账户信息(五)填写个人详细信息(六) 注册成功三、个人用户其他操作流程:(一)登陆系统:/jxjy/(二)点击个人栏目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三)输入‘用户名’和‘密码’,然后点击【登陆】按钮,即可进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
登录后界面如下图(四)继续教育记录申报1.点击界面左侧菜单栏的“继续教育记录申报”2.填写详细的申报信息(*号必填)3.点击“保存并下一步”4.附件上传(附件为施教机构开出的学时证明的彩色扫描件或照片)5.送审个人申报记录,送审后先由单位管理员审核通过后再由区人社局专技科管理员认定通过。
(五)继续教育证书打印1.点击界面左侧菜单栏继续教育证书打印,查看已通过继续教育情况2.点击需要打印的年度右侧的“打印”查看该年度继续教育合格证书四、单位管理员审核操作流程:(一)登陆系统:/jxjy/(二)点击单位栏目的“审核”11 (三)登陆后点击界面左侧“继续教育记录审核”,如果本单位有教师已经提交了继续教育学时申报,则会看到继续教育记录审核有相关项目,如图:(四)点击项目右侧的“审核”,认真查看录入的信息(特别是学时)是否和附件的证明一致,如一致可点击“审核通过”,递交区人社局审核;如不一致可“退案”或“结案”,并填写审核意见。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系统注册及培训情况录入方法
培训情况录入方法(一)登录“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网址为:),点击“个人”图标旁的“继续教育情况登记”。
(二)进入个人用户登陆界面后,输入此前注册时申请的登陆账号和密码(若以前未进行过注册,则要回到管理系统首页先进行注册。
时注意“单位所在城市”栏须选“广东省省直”,然后选择或搜索“广东石油化工学院”。
当“所在单位”栏出现“广东石油化工学院”后,按提示操作下一步),再点击“登陆”按钮。
(三)录入具体的申报信息:1、科目类型:根据实际情况在“公需科目”、“专业科目”与“个人选修科目”中选择一种。
2、参训天数:只需写具体的数字,不需写其他汉字。
3、拟申报学时:只需写具体的数字,不需写其他汉字。
“参训天数”与“拟申报学时”须相互对应,1天按6学时计算。
4、“学习开始时间”与“学习结束时间”的跨度必须与参训天数一致,否则系统无法保存。
如:参训天数是3天,学习开始时间是2011年6月18日,那么学习结束时间就不能早于2011年6月20日。
5、学习内容:简要填写,可直接填写课程名称。
6、填写好各项内容后,点击“保存并下一步”按钮,保存申报信息,并进入附件上传页面。
(四)上传附件1、点击“上传附件”,打开附件上传窗口。
2、录入记录顺序号:该顺序号指的是即将上传的附件材料在该门课程的培训证明材料中的排序。
每门课程在上传附件时顺序号都是从“1”开始排起。
通常每门课程只需上传一个附件,因此记录顺序号一般都是填“1”。
3、根据页面说明上传附件(专业技术人员可通过扫描或数码相机拍摄的方式把纸质的培训证明材料转换成电子版,保存在电脑中的某个位置。
)4、点击“浏览”按钮,选择附件材料在电脑中的保存路径。
5、选好要上传的附件,点击“上传”按钮。
6、完成上传操作,点击“下一步”进入送审页面。
(五)送审个人申报记录:选择要送审的申报信息,提交到人事处管理员审核。
二、可折算为专业科目培训学时的成果在系统中的录入方法:1、科目类型:选择“专业科目”2、课程名称:输入所取得的成果名称(发表论文的题目、出版著作的书名、获得专利的名称或完成省级课题的名称)3、“学习开始时间”:填写成果取得时间,如果成果取得时间只明确到月,那么具体哪一天可以灵活填写。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引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操作指引百度搜索“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登录首页,输入个人账号和密码进入系统,下面介绍查询和申报录入两种功能。
一、继续教育记录查询单击左边导航栏的“个人业务”→单击“继续教育记录查询”,打开2011年~2014年的个人继续教育的培训列表,说明:1、公需科(18学时)由台山市技工学校负责录入、审核、认定、通过。
2、个人选修科(12学时)由本人录入送审,学校审核、认定、通过。
3、专业科(不少于42学时)一般由教师进修学校录入送审,学校审核通过,市职改办认定并通过;但参加非台山市教师进修学校组织的培训,通常只得到一张纸质的培训证书,施教单位可能没有在你个人的系统上录入,在这种情况下,要由本人录入送审,学校审核通过,台山市职改办认定、通过,并且要凭培训证书原件到台山市职改办认定、通过。
4、任何一项培训,只有审核状态和认定状态都呈现“通过”才真正被系统确认为有效。
5、当满足公需科(18学时)、个人选修科(12学时)、专业科(不少于42学时)全部通过,那么当年的继续教育指标任务就告完成,单击左边导航栏的“继续教育证书打印”就可以看到生成的《继续教育证书》。
二、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录入单击左边导航栏的“个人业务”→单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就打开了个人继续教育申报的界面。
2014年的个人选修科(12学时)由本人在这里录入并送审,步骤如下:(一)申报录入1、科目类型:选“个人选修科目”(必须是第一步)2、课程名称:输入“道德讲堂模式的班会课校本培训”3、学习开始时间:选“2014-09-25”4、学习结束时间:选“2014-10-24”5、参训天数:输入“20”6、拟申报学时:输入“12”7、施教机构名称:在第二个文本框中输入“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小学”,不要选。
8、学习地点:输入“台山市广海镇中心小学”9、学习内容:输入“道德讲堂模式的班会课校本培训”10、单击“保存并下一步”→保存成功点“关闭”(二)上传培训证书和送审1、点“上传附件”出现对话框2、顺序号:输入“1”3、点“浏览”4、双击电脑硬盘上的文件“2014年校本培训继续教育证书.doc”(预先下载到桌面)5、点“上传”6、附件上传成功点“确定”7、点“下一步”8、点“送审” 9、保存成功点“关闭”至此,申报录入送审完成,由学校审核通过。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新)d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一、在新华会计网()完成不低于60学分的专业课时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学员在新华会计网完成不低于60学分的专业课时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按照下列流程步骤操作才能顺利完成专业学分上传登记。
2.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暂不办理学分登记,请打印保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待从事会计工作后再办理补充登记。
二、办理平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 (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三、办理流程1.会计人员自行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账号——绑定用人单位(未绑定用人单位,则不能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如发生工作单位变化,请及时变更单位名称。
)——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点击添加——填写保存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送审(由用人单位审核)。
2.填写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查出属不实资料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完成方式序号类别折算专业科目学分办理方式1. 参加用人单位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学时计量由用人单位、施教机构导入或由个人申请2.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以及用人单位认可的会计技能类考试;每通过一门折算90学分个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确认3. 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按照学时计量个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确认4.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5. 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独立承担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6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7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公开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8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新)d
广东省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学分登记流程一、在新华会计网()完成不低于60学分的专业课时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1.学员在新华会计网完成不低于60学分的专业课时培训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按照下列流程步骤操作才能顺利完成专业学分上传登记。
2.已取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但尚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完成继续教育后暂不办理学分登记,请打印保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合格证,待从事会计工作后再办理补充登记。
二、办理平台: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publicfiles/business/htmlfiles/jxjyglxt/index.html (以下简称“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三、办理流程1.会计人员自行登录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注册账号——绑定用人单位(未绑定用人单位,则不能办理继续教育学分登记,如发生工作单位变化,请及时变更单位名称。
)——点击继续教育记录申报——点击添加——填写保存信息并上传附件——点击送审(由用人单位审核)。
2.填写提交的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查出属不实资料的,将记入个人诚信档案。
四、会计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完成方式序号类别折算专业科目学分办理方式1. 参加用人单位认可的继续教育培训机构或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开展的继续教育培训;按照学时计量由用人单位、施教机构导入或由个人申请2. 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注册会计师考试、税务师考试以及用人单位认可的会计技能类考试;每通过一门折算90学分个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确认3. 财政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按照学时计量个人申请后,由用人单位确认4. 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中专以上会计类专业学历(学位)教育通过当年度一门学习课程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9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5. 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行业组织(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独立承担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课题主持人折算为90学分,其他参与人每人折算为6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6 在有国内统一刊号(CN)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独立发表,每篇论文折算为30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3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0学分;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7 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独立公开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90学分;与他人合作个人申请,由用人单位确认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90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60学分;8 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手册
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手册一、登录系统1. 打开浏览器,输入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网址,进入系统首页。
2. 在首页的登录区域,输入您的用户名和密码,“登录”按钮。
3. 如果您是首次登录,请先进行用户注册。
“注册”按钮,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用户名和密码。
二、个人信息维护1. 登录成功后,进入“个人信息”页面,您可以查看和编辑自己的个人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联系电话等。
2. 如果您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请及时更新,以确保信息的准确性。
三、学习计划制定1. 进入“学习计划”页面,您可以查看和制定自己的学习计划。
2. “添加学习计划”按钮,选择学习类别(如公需课、专业课等),选择学习内容,设置学习开始时间和结束时间。
3. 您可以添加多个学习计划,并随时查看和编辑。
四、学习记录管理1. 进入“学习记录”页面,您可以查看自己的学习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进度等。
2. 您可以随时查看自己的学习记录,了解自己的学习情况。
五、学分管理1. 进入“学分管理”页面,您可以查看自己的学分情况,包括已获得学分、剩余学分等。
2. 您可以通过学习获得学分,完成学习计划后,系统会自动更新您的学分情况。
六、证书管理1. 进入“证书管理”页面,您可以查看和自己的继续教育证书。
七、常见问题解答1. 如何修改密码?答:登录系统后,进入“个人信息”页面,“修改密码”按钮,输入原密码和新密码,“保存”按钮即可。
2. 如何添加学习计划?答:进入“学习计划”页面,“添加学习计划”按钮,选择学习类别和学习内容,设置学习时间,“保存”按钮即可。
3. 如何查看学习记录?答:进入“学习记录”页面,系统会自动显示您的学习记录,包括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进度等。
4. 如何继续教育证书?八、联系方式如果您在使用过程中遇到任何问题,可以联系系统客服进行咨询。
联系方式如下:电话:0希望这份操作手册能够帮助您顺利使用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祝您学习愉快!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个人操作手册九、在线学习与考试1. 进入“在线学习”页面,您可以在线观看学习视频、阅读学习资料等。
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
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的网址是多少呢?应该如何登录呢?下面是为大家提供的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欢迎大家使用!点击进入:广东继续教育管理系统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继续教育活动,保障专业技术人员权益,不断提高专业技术人员素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以及社会团体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以下称继续教育),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继续教育应当以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为导向,以能力建设为核心,突出针对性、实用性和前瞻性,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按需施教、讲求实效、培养与使用相结合的原则。
第四条用人单位应当保障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权利。
专业技术人员应当适应岗位需要和职业发展的要求,积极参加继续教育,完善知识结构、增强创新能力、提高专业水平。
第五条继续教育实行政府、社会、用人单位和个人共同投入机制。
国家机关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所需经费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予以保障。
企业、事业单位等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职工教育经费,不断加大对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经费的投入。
第六条继续教育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的管理体制。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负责对全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统筹协调,制定继续教育政策,编制继续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对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进行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做好本行业继续教育的规划、管理和实施工作。
第二章内容和方式第七条继续教育内容包括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需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应当普遍掌握的法律法规、理论政策、职业道德、技术信息等基本知识。
专业科目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工作应当掌握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等专业知识。
第八条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应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