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质检验质量标准[北新水泥瓦]

水泥质检验质量标准[北新水泥瓦]
水泥质检验质量标准[北新水泥瓦]

水泥质检验质量标准[北新水泥瓦]

我国水泥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采用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代替现行GB177—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二是以ISO强度为基础修订了我国六大通用水泥标准。

(1) 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标准制订

GB/T 17671—1999是我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679—1989制定的,于1999年2月8日发布,1999年5月1日起生效。

GB/T 17671—1999与GB177—85同属检验水泥胶砂强度的“软练法”,即采用塑胶砂,4X4X160cm棱柱试体,将试体先进行抗折强度试验,折断后的两个半截试体再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两者的核心差别在于胶砂组成不同,ISO方法采用的水灰比适中,灰砂比适中,特别是采用了级配标准砂,因而ISO方法检验得到的强度数值比GB-177方法更接近于水泥在砼中的使用效果。

(2)六大水泥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a.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改为GB/T 17671—1999方法

六大水泥产品标准均引用GB/T 17671—1999方法作为水泥胶砂的强度检验方法,不再采用GB 177—85方法。因此GB/T 17671—1999方法上升为强制性方法,而GB 177—85方法下降为推荐性方法。

b.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

六大水泥老标准实行以Kgf/cm2表示的水泥标号,如32.5、42.5、42.5R、52.5、52.5R等。

六大水泥新标准实行以Mpa表示的强度等级,如32.5、32.5R、42.5、42.5R、52.5、52.5R等,使强度等级的数值与水泥28天抗压强度指标的最低值相同。

新标准还统一规划了我国水泥的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分为三个等级6个类型,42.5、42.5R、52.5、52.5R、62.5、62.5R,其他五大水泥也分3个等级6个类型即32.5、32.5R、42.5、42.5R、52.5、52.5R

c.强度龄期与各龄期强度指标设置

六大水泥新标准规定的水泥强度龄期均为3天、28天两个龄期,每个龄期均有抗折与抗压强度指标要求

前言

本标准第7.1、7.3.1、7.3.2、7.3.3、8.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

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

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本版前言);

——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本版第3章);

——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

——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

章,本版第5章);

——普通硅酸盐水泥中“掺活性混合材料时,最大掺量不超过15%,其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5%

的窑灰或不超过水泥质量10%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来代替”改为“活性混合材料掺加量为>5%且≤20%,其

中允许用不超过水泥质量8%且符合本标准第5.2.4条的非活性混合材料或不超过水泥质量5%且符合本标

准第5.2.5条的窑灰代替”(原版GB175-1999中第3.2条,本版第5.1条);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中矿渣掺加量由“20%~70%”改为“>20%且≤70%”,并分为A 型和B型。A

型矿渣掺量>20%且≤50%,代号P.S.A;B型矿渣掺量>50%且≤70%,代号P.S.B(原版GB1344-1999中第3.1

条,本版第5.1条);

——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中火山灰质混合材料掺量由“20%~50%”改为“>20%且≤40%”(原版

GB1344-1999中第3.2条,本版第5.1条);

——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混合材料总掺加量由“应大于15%,但不超过50%”改为“>20%且≤50%”

(原版GB12958-1999中第3章,本版第5.1条);

——材料中增加了粒化高炉矿渣粉(本版第5.2.3、5.2.4条);

——取消了复合硅酸盐水泥中允许掺加粒化精炼铬铁渣、粒化增钙液态渣、粒化碳素铬铁渣、粒化

高炉钛矿渣等混合材料以及符合附录A新开辟的混合材料,并将附录A取消(原版GB12958-1999中第4.2、

4.3条和附录A);

——增加了M类混合石膏,取消了A类硬石膏(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

3章,本版第5.2.1.1条);

——助磨剂允许掺量由“不超过水泥质量的1%”改为“不超过水泥质量的0.5%”(原版GB175-1999、

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4.5条,本版第5.2.6条);

——普通水泥强度等级中取消了32.5和32.5R(原版GB175-1999中第5章,本版第6章);

——将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中“熟料中的

氧化镁含量”改为“水泥中的氧化镁含量”,其中要求P.S.A型、P.P型、P.F型、P.C型水泥中的氧化镁

含量不大于6.0%,并加注b说明‘如果水泥中氧化镁含量大于6.0%时,应进行水泥压蒸试验并合格’;

P.S.B型无要求。(原版GB1344-1999和GB12958-1999中第6.1条,本版第7.1条);

——增加了氯离子限量的要求,即水泥中氯离子含量不大于0.06%(本版第7.1条);

——将各强度等级的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指标改为和硅酸盐水泥一致,将各强度等级复合硅酸盐

水泥的强度指标改为和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一致(原

GB12958-1999中第6.6条,本版第7.3.3条);

——增加了45μm 方孔筛筛余不大于30%作为选择性指标(本版第7.3.4条);

——增加了选择水泥组分试验方法的原则和定期校核要求(本版第8.1条);

——将“按0.50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来确定用水量”的规定的适用水泥品种扩大为火

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原

版GB1344-1999第7.5条,本版第8.5条);

4 4

——编号与取样中增加了年生产能力“200×10t以上”的级别,即:200×10t以上,不超过4000t

4 4

为一个编号;将“120万吨以上,不超过1200吨为一个编号”改为“120×10t~200×10t,不超过2400t

为一个编号”(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8.1条,本版第9.1条);

——将“出厂水泥应保证出厂强度等级,其余技术要求应符合本标准有关要求”改为“经确认水泥

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

8.2条,本版第9.2条);

——增加了出厂检验项目(本版第9.3条);

——取消了废品判定(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9.3条);

——不合格品判定中取消了细度和混合材料掺加量的规定,将判定规则改为“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

7.1、7.3.1、7.3.2、7.3.3条技术要求为合格品。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 条中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为不合格品。(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8.3.2条,本

版第9.4.1、9.4.2条);

——检验报告中增加了“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

中第8.4条,本版第9.5条);

——交货与验收中增加了“安定性仲裁检验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 以内完成”(本版第9.6.2 条);

——包装标志中将“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8%”改为“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原版

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中第9.1条,本版第10.1条);

——包装标志中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的两侧印刷

采用黑色”改为“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包装袋的两侧印刷采用黑

色或蓝色”(原版GB1344-1999、GB12958-1999 中第9.2 条,本版第10.2条)。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工业协会提出。

本标准由全国水泥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184)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总院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山东丛林集团、都江

堰拉法基水泥有限公司、云南国资水泥红河有限公司、云南国资水泥昆明有限公司、合肥水泥设计

院、广东省建筑科学研究院、山东省水泥质量监督检验站、上海市建筑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建筑

材料工业技术情报研究所、冠鲁集团山东万利水泥有限公司、唐山隆丰水泥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颜碧兰、江丽珍、肖忠明、刘晨、张秋英、陈萍、霍春明、席劲松、宋立春、

王昕、郭俊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情况为

-GB175-1956、GB175-1962、GB175-1977、GB175-1985、GB175-1992、GB175-1999;

-GB1344-1956、GB1344-1962、GB1344-1977、GB1344-1985、GB1344-1992、GB1344-1999;

-GB12958-1981、GB12958-1991、GB12958-1999。

II 通用硅酸盐水泥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与分类、组分与材料、强度等级、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

规则和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等。

本标准适用于通用硅酸盐水泥。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

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

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76 水泥化学分析方法(GB/T176-1996,eqv ISO680:1990)

GB/T203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高炉矿渣

GB/T750 水泥压蒸安定性试验方法

GB/T1345 水泥细度检验方法(筛析法)

GB/T1346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GB/T1346-2001,eqv ISO9597:1989)

GB/T159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

GB/T2419 水泥胶砂流动度测定方法

GB/T2847 用于水泥中的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GB/T5483 石膏和硬石膏

GB/T8074 水泥比表面积测定方法(勃氏法)

GB9774 水泥包装袋

GB12573 水泥取样方法

GB/T12960 水泥组分的定量测定

GB/T17671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GB/T17671-1999,idt ISO679:1989) GB/T18046 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

JC/T420 水泥原料中氯离子的化学分析方法

JC/T667 水泥助磨剂

JC/T742 掺入水泥中的回转窑窑灰

3 定义与分类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通用硅酸盐水泥Common Portland Cement

以硅酸盐水泥熟料和适量的石膏、及规定的混合材料制成的水硬性胶凝材料。

4 4 分类

本标准规定的通用硅酸盐水泥按混合材料的品种和掺量分为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

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各品种的组分和代号应符合5.1

的规定。

1

5.2 材料

5.2.1 硅酸盐水泥熟料

由主要含CaO、SiO、AlO 、FeO 的原料,按适当比例磨成细粉烧至部分熔融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

2 2

3 2 3

矿物成分的水硬性胶凝物质。其中硅酸钙矿物不小于66%,氧化钙和氧化硅质量比不小于2.0。

5.2.2 石膏

5.2.1.1 天然石膏:应符合GB/T 5483 中规定的G 类或M 类二级(含)以上的石膏或混合石膏。

5.2.1.2 工业副产石膏:以硫酸钙为主要成分的工业副产物。采用前应经过试验证明对水泥性能无害。

5.2.3 活性混合材料

符合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 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高炉矿渣粉、

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

5.2.4 非活性混合材料

活性指标分别低于GB/T203、GB/T18046、GB/T1596、GB/T2847 标准要求的粒化高炉矿渣、粒化

高炉矿渣粉、粉煤灰、火山灰质混合材料;石灰石和砂岩,其中石灰石中的三氧化二铝含量应不大于

2.5%。

5.2.5 窑灰

符合JC/T742 的规定。

5.2.6 助磨剂水泥粉磨时允许加入助磨剂,其加入量应不大于水泥质量的0.5%,助磨剂应符合JC/T667 的规定。

6 强度等级

6.1 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62.5、62.5R六个等级。

6.2 普通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42.5、42.5R、52.5、52.5R四个等级。

6.3 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的强度等级分为32.5、

32.5R、42.5、42.5R、52.5、52.5R六个等级。

7 技术要求

7.1 化学指标

化学指标应符合表2规定。

7.2 碱含量(选择性指标)

水泥中碱含量按NaO+0.658K O计算值表示。若使用活性骨料,用户要求提供低碱水泥时,水泥中的

2 2

碱含量应不大于0.60%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

7.3 物理指标

7.3.1 凝结时间

硅酸盐水泥初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390min;

普通硅酸盐水泥、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初

凝不小于45min,终凝不大于600min。

7.3.2 安定性

沸煮法合格。

7.3.3 强度

不同品种不同强度等级的通用硅酸盐水泥,其不同各龄期的强度应符合表3的规定。

7.3.4 细度(选择性指标)

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以比表面积表示,不小于300m2/kg;矿渣硅酸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

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以筛余表示,80μm 方孔筛筛余不大于10%或45μm 方孔

筛筛余不大于30%。

8 试验方法

8.1 组分

由生产者按GB/T12960或选择准确度更高的方法进行。在正常生产情况下,生产者应至少每月对水

泥组分进行校核,年平均值应符合本标准第5.1条的规定,单次检验值应不超过本标准规定最大限量的

2%。

为保证组分测定结果的准确性,生产者应采用适当的生产程序和适宜的方法对所选方法的可靠性进

行验证,并将经验证的方法形成文件。

8.2不溶物、烧失量、氧化镁、三氧化硫和碱含量

按GB/T176 进行试验。

8.3 压蒸安定性

按GB/T750进行试验。

8.4 氯离子

按JC/T420进行试验。

8.5 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和安定性

按GB/T 1346 进行试验。

8.6 强度

按GB/T17671 进行试验。但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和掺火山

灰质混合材料的普通硅酸盐水泥在进行胶砂强度检验时,其用水量按0.50 水灰比和胶砂流动度不小于180mm 来确定。当流动度小于180mm 时,须以0.01 的整倍数递增的方法将水灰比调整至胶砂流动度

不小于180mm。

胶砂流动度试验按GB/T2419 进行,其中胶砂制备按GB/T17671 进行。

8.7 比表面积

按GB/T8074 进行试验。

8.8 80μm 和45μm 筛余

按GB/T1345 进行试验。

9 检验规则

9.1 编号及取样

水泥出厂前按同品种、同强度等级编号和取样。袋装水泥和散装水泥应分别进行编号和取样。每一

编号为一取样单位。水泥出厂编号按年生产能力规定为:

200×104t 以上,不超过4000t 为一编号;

4 4

120×10 t~200×10 t,不超过2400t 为一编号;

4 4

60×10 t~120×10 t,不超过1000t 为一编号;

4 4

30×10 t~60×10 t,不超过600t 为一编号;

4 4

10×10 t~30×10 t,不超过400t 为一编号;

4t 以下,不超过200t 为一编号。

10×10

取样方法按GB12573 进行。可连续取,亦可从20 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总量至少12kg。

当散装水泥运输工具的容量超过该厂规定出厂编号吨数时,允许该编号的数量超过取样规定吨数。

9.2 水泥出厂

经确认水泥各项技术指标及包装质量符合要求时方可出厂。

9.3 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项目为7.1、7.3.1、7.3.2、7.3.3 条。

9.4 判定规则

9.4.1 检验结果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为合格品。

9.4.2 检验结果不符合本标准7.1、7.3.1、7.3.2、7.3.3条中的任何一项技术要求为不合格品。

9.5 检验报告

检验报告内容应包括出厂检验项目、细度、混合材料品种和掺加量、石膏和助磨剂的品种及掺加

量、属旋窑或立窑生产及合同约定的其他技术要求。当用户需要时,生产者应在水泥发出之日起7d 内

寄发除28d 强度以外的各项检验结果,32d 内补报28d 强度的检验结果。

9.6 交货与验收

9.6.1 交货时水泥的质量验收可抽取实物试样以其检验结果为依据,也可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

告为依据。采取何种方法验收由买卖双方商定,并在合同或协议中注明。卖方有告知买方验收方法的责

任。当无书面合同或协议,或未在合同、协议中注明验收方法的,卖方应在发货票上注明“以本厂同编

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字样。

9.6.2 以抽取实物试样的检验结果为验收依据时,买卖双方应在发货前或交货地共同取样和签封。取样

方法按GB12573 进行,取样数量为20kg,缩分为二等份。一份由卖方保存40d,一份由买方按本标准

规定的项目和方法进行检验。

在40d 以内,买方检验认为产品质量不符合本标准要求,而卖方又有异议时,则双方应将卖方保存

的另一份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水泥安定性仲裁检验

时,应在取样之日起10d 以内完成。

9.6.3 以生产者同编号水泥的检验报告为验收依据时,在发货前或交货时买方在同编号水泥中取样,双

方共同签封后由卖方保存90d,或认可卖方自行取样、签封并保存90d 的同编号水泥的封存样。

在90d 内,买方对水泥质量有疑问时,则买卖双方应将共同认可的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

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10. 包装、标志、运输与贮存

10.1 包装

水泥可以散装或袋装,袋装水泥每袋净含量为50kg,且应不少于标志质量的99%;随机抽取20 袋

总质量(含包装袋)应不少于1000kg。其它包装形式由供需双方协商确定,但有关袋装质量要求,应

符合上述规定。水泥包装袋应符合GB9774 的规定。

10.2 标志

水泥包装袋上应清楚标明:执行标准、水泥品种、代号、强度等级、生产者名称、生产许可证标志

(QS)及编号、出厂编号、包装日期、净含量。包装袋两侧应根据水泥的品种采用不同的颜色印刷水泥

名称和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和普通硅酸盐水泥采用红色,矿渣硅酸盐水泥采用绿色;火山灰质硅酸盐

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和复合硅酸盐水泥采用黑色或蓝色。

散装发运时应提交与袋装标志相同内容的卡片。

10.3 运输与贮存

水泥在运输与贮存时不得受潮和混入杂物,不同品种和强度等级的水泥在贮运中避免混杂。

文章来源:/product/product_tile.asp

水泥混凝土强度的检测方法

水泥混凝土强度的检测方法 1、水泥砼抗压强度 测定砼抗压强度是评定砼品质的主要指标。目前,砼抗压强度试件以边长为150mm的正立方体为标准试件,砼强度以该试件标准养护到28天,按规定方法 测得的强度为准。 当砼抗压强度采用非标准试件时,其集料粒径要求及抗压强度尺寸换算系数如下: 集料粒径要求及抗压强度换算系数 集料最大粒径 试件尺寸(mm)尺寸换算系数 (mm) 30 100×100×100 0.95 40 150×150×150 1.00 60 200×200×200 1.05

砼立方体试件抗压强度计算:R=P/A 其中:R—砼抗压强度(MPa)P—极限荷载(N)A—受压面积(mm2)注:①以3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如任一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则取中间值为测定值;如有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上述规定时,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②结果计算至0.1MPa。③非标准试件的 抗压强度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 2、砼抗折(抗弯拉)强度 测定砼抗(抗弯拉)极限强度,是为了提供水泥砼路面设计参数,检查水泥砼路面施工品质和确定抗折弹性模量试验加荷标准。 水泥砼抗折强度是以150mm×150mm×550mm的梁形试件,在标准养护条件下,达到规定龄期后,在净跨450mm,双支点荷载作用下的弯拉破坏,并按规定的计算方法得到的强度值。 砼抗折强度计算:Rb=PL/bha 其中:Rb—抗折强度(MPa);P—极限荷载(N);L—支座间距(L=450mm);b—试件宽度(mm);h—试件高度(mm)。 注:①如断面位于加荷点外侧,则该试件之结果无效;如两根试件无效,则该组结果作废。断面位置在试件断块短边一侧的底面中轴线上量得。②以3个试件测值的算术平均值为测定值。如任一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超过中间值的15%,则取中间值为测定值;如有两个测值与中间值的差值均超过上述规定时,则该组试验结果无效。③结果计算至0.01MPa。④采用100mm×100mm×400mm非标准试件时,所取得的抗折强度值应乘以尺寸换算系数0.85。

水泥制品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水泥制品企业成本管理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成本条例财政部国营工 业交通运输企业成本管理条例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及国营工业企业成本核算办法以下简称核算办法结合水泥制品企业特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水泥制品企业在成本管理中必须坚持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和法令制度划清职责分工明确经济责任讲求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三条成本管理的基本任务是通过做好成本的预测计划控制核算考核和分析工作努力降低消耗提高经济效益增加社会财富 第四条本规程适用于国营水泥制品企业含石棉水泥制品企业水泥船企业水泥建筑构件企业不含加气混凝土及商品混凝土企业 水泥制品集体企业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成本开支范围 第五条企业必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成本开支范围地方建材主管部门需要对本规程成本开支范围的具体规定补充时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审查同意后执行并报国家建材局财务司备案 第六条根据实施细则第六条的规定对水泥砂石的定额损耗率规定限额为水泥砂石高出限额或增补其它大宗材料定额损耗率企业应报企业上级 主管部门批准 第七条根据实施细则第七条的规定水泥压力管及水泥电杆等产品的金属模具 均按低值易耗品处理其它低值及易耗品与固定资产的具体划分由企业提出报上级主管部门商同级财政部门同意确定 第八条大修理与中小修理的划分应按国家建材工业局全民所有制建材工业企业设备管理规程有关大修理范围的规定执行属于大修理开支范围的不得再次列入成本第九条按国务院规定企业的技术开展费用除成本条例中规定的可从成本开支的费用外为开发研制新产品新技术所必需的单台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测试仪器试验装置试制用关健设备微机构置费及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准用于财会电算化的单个系统价值在五万元以下的微型电子计算机购置费数额较小的可以摊入当年成本数额较大的允许企业分三至五年摊入新产品成本或全部产品成本 第三章基础工作 第十条为奠定成本管理的可靠基础企业必须加强定额管理健全原始记录严格计算验收和物资发放盘存制度制定厂内计划价格以便做到核算有依据考核有标准第十一条加强定额管理凡属原材料燃料动力工具消耗以及工时设备利用物资储备资金占用费用开支等都要制定定额消耗定额以数量表示工时定额亦可用产量定额替代设备利用定额即设备台时定额和利用率应分别以产品计量单位和百分比表示

水泥检验原始记录

水泥检验原始记录

水泥物理性试验测试题一,填空题: 1. 胶凝材料化学组成分()、()无机胶凝材料()、( )有机胶凝材料()、()、()。 2. 测定水泥细度通常采用筛分析法包括:()、()、()。 3. 硅酸盐水泥比表面积不小于()。 4. 硅酸盐水泥初凝时间不小于()min,终凝时间不大于()min。 5. ()、( ) 、( )、( ) 和()初凝不小于()min,终凝不大于()min。 6. 试验室()筛析试验称取试样()、()筛析试验称取试样()。 7. 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相对湿度应保持在()以上。 8. 养护箱温度应保持在()相对湿度不低于() 9. 养护池水温度()范围内。 二,简答题: 1. 水泥的水化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 计算题: 复合硅酸盐水泥样品。已知其强度等级为32.5.其物理性能试验数据如下? 1. 抗压强度测定:龄期为3d抗压强度的荷载分别为? 抗压强度的荷载分别为? 26.0KN,25.5KN,25.0 KN,25.6 KN,26.0 KN,27.0 KN, 龄期为28d抗压强度的荷载分别为?

57.0 KN,58.1 KN, 57.5 KN, 59.0 KN, 58.2 KN, 57.9 KN 2. 抗折强度的测定: 龄期为 试体抗折强 度测试值定 分别为? 3.5MP a,3.6 MPa, 3.5 MPa 龄期为 28d的胶砂 试体抗折强 度测试值定 分别为? 6.5 MPa, 6.6 MPa,6.4 MPa

水泥试验筛修正系数测定表

批准:审核:测定人:水泥试验筛修正系数测定表

快速解决水泥剂量的检测问题

快速解决水泥剂量的检测问题 发表时间:2009-10-13T14:58:05.937Z 来源:《企业技术开发》第6期供稿作者:张艳青1张慧2 赵庆峰1 [导读] 文章简要介绍了公路工程建设中水泥剂量的检测的影响因素与检测方法 (1.焦作市公路管理局,河南焦作 454000;2.沁阳市公路管理局,河南沁阳 454550)作者简介:张艳青(1969-),女,河南焦作市解放区人,大专,助理工程师,主要研究方向:公路桥梁。摘要:文章简要介绍了公路工程建设中水泥剂量的检测的影响因素与检测方法。关键词:解决;水泥剂量;检测;问题 在水稳基层施工中,如何控制好水泥剂量,对于保证施工质量来说是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在过去的施工过程中,经常遇到检测数据与实际用量不相符的现象。那么如何控制好这一重要环节呢?我们在实际工作中积累了一些工作经验,现向大家介绍几种解决的办法。希望这些工作经验在今后的实际工作中,能够帮助大家起到提高工作的质量,减少工作失误的作用。 1水泥质量的好坏对水泥剂量检测的影响 如果水泥质量不好或者质量不合格,直接影响着水泥剂量的检测的结果,所以如何控制好进场水泥质量,是我们检测水泥剂量的首要问题。 大家知道,检测水泥的标准方法,是以水泥的五项指标(即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细度、强度)为基准的,其中强度检验需要3天和28天的时间,但在我们的实际施工过程中,特别是在水稳基层施工过程中,水泥的用量较大。有的水泥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容易搞鬼,以次充好的现象时有发生。往往在这个时候是我们工程进度较紧的时期,如果用标准方法检测水泥质量显然不符合工作实际。如何快速判断出水泥的质量成了我们施工中的一个难题。 我们现在采用的方法是:标准检验与现场检测相结合的办法。现在所要介绍的是现场检测方法就是依据试验室用合格水泥滴定的标准曲线为基准,用现场的水泥和集料按比例配制成混合料,用EDTA滴定法得行滴定,滴定结果与标准曲线进行对比。如果滴定结果与标准曲线不稳合,甚至出入很大,就说明该水泥存在一定的质量问题,就可以列为待检水泥,暂停使用。只有把好水泥进场质量的第一关,才能够保证水泥剂量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2温度水泥剂量检测的影响 最近几年来,为了满足工期的需要,在冬季来临之后,有时还要进行水稳基层的施工。如果在施工过程中并未使用特种水泥,用的是最普遍的是普硅32.5或复合32.5两种标号的水泥时,当气温低于5℃时,这两种水泥的活性将受到限制,与此同时,当我们在低温下检测水泥剂量时,同时也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也就是说,出现了检测数与实际水泥用量不相符的现象。针对这种情况,我们采取了以下3种相应的措施: ①加热氯化铵与混合料混合后的溶液,边加温边搅拌,使其加热后的温度略大于20℃。②加热1.8%NaO和EDTA溶液加热后的温度略大于20℃。③在试验人员滴定过程中尽量节约时间,在3种溶液未降到20℃之前检测完毕。通过这3种措施,使现场检测温度基本上大道实验室的标准检测温度,从而消除了因低温对水泥剂量检测所产生的影响。 3混合料颗粒颁布不均匀,对水泥剂量检测的影响在过去的检测过程中,对混合料的取样是随机取样,经常存在粗细集料分布不均匀的现象,直接影响着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从而导致了水泥剂量在混合料中分布的不均匀性。由于水泥颁布的不均匀,在基层中将会产生强度分布不均匀。基层中强度分布不均匀,也是产生裂缝的重要原因之一。针对粗细集料颁布不均匀的现象;我们在检测水泥剂量时采取了以下措施: ①在标定标准曲线时,按比例配制1000g左右的混合料,用5mm筛也筛进行筛分,取300g筛分过的细混合料作为标准曲线用料,同样的方法配制不同剂量的试样5个,制定出标准曲线。 ②在现场实际操作中,同样用5mm的筛对机拦混合料进行筛分,取300g筛分过的细混合料进行检测。这样以来,就避免了粗集料分面不均对检测数据的影响。有效的控制了细集料中的水泥剂量。因为细混合料在混合料中起的作用是填充和粘结作用,所以细混合料中水泥剂量的均匀分布保证了基层中粘结强度的均匀性。 总之,要做好水泥剂量的检测工作,除了按规范去检测外,还应注意以上三种情况,来保证检测结果的准确性,使我们检测数据有效的指导施工。今后,我们将继续努力寻找一些更科学有效的方法,来解决施工过程中的实际问题。参考文献: [1]JTGF80-1-2004,公路工程质量检测评定标准[S]. [2]严家及.道路建筑材料.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M],2006.

水泥制品企业ISO9000范例-数据分析控制程序

编写: 审核: 批准: 文件号 QP840100 版 次 1.0 编写日期 2001-03-10 共 4 页 第 4 页 1.目的 为有效应用统计技术及有关的质量管理方法、抽样统计方法等进行质量信息资料的统计、分析,以利于对产品质量的控制,特制订本程序。 2.范围 适用于应用统计技术的部门与个人。 3.定义(无) 4.职责 4.1 品管部负责: 4.1.1 推行应用统计技术; 4.1.2 协助提供统计资料。 4.3 各部门主管根据指定的作业或特性的需求,应用统计技术。 5.内容 5.1 主要应用的统计技术种类: 5.1.1 统计技术的项目主要包括如下(不限于此): A.分类统计(如:质量管理的七种工具,即,检查表、柏拉图、特性要因图、散布图、折线图、直方图、管制图); B.抽样统计方法: 5.1.2 统计技术使用注意事项与方法(略),参考应用统计书籍或教科书。 5.2 统计技术应用 5.2.1 各部门为改进质量体系、提高分析问题的能力及生产过程中质量特性的鉴别或提高管理效率时,应视需要应用适当的统计技术、方法。

编写: 审核: 批准: 文件号 QP840100 版 次 1.0 编写日期 2001-03-10 共 4 页 第 4 页 5.2.2 外部(合同、客户)要求时,对指定作业或特定项目须应用统计技术来验证工序能 力和工程质量特性。 5.3 统计技术应用场 5.4 各部门结合客户及有关特性(参数)需求,依据5.3项,引用适当的统计方法进行统计分析,确保重要的工序条件或质量特性受控,并符合质量的要求。 5.5 统计资料存档 5.5.1 实施部门应根据统计数据绘制图表,作为质量改进的依据。 5.5.2 统计资料应由制作部门自行存档以供分析使用,如为外部(如合同、客户)要求时,则依据合同要求实施。 5.5.3 统计资料分析与纠正措施 应用统计图表的部门,应按一定的频次检查分析特性(参数)控制状态,如有异常发生,应用“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P850100)”处理;如果是外部要求,应通知客户了解有关情况及应变措施。 6.参考资料 6.1 纠正和预防措施控制程序(QP850100) 6.2质量管理的七种工具参考书 7.报告和记录 7.1各类统计技术应用的统计资料和分析结果,如: A . 混凝土试件抗压强度月报表(FM820303) B . 月份产品质量统计表(FM820304) 等

水泥试验方法

水泥试验方法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水泥试验方法 水泥试验方法 水泥试验方法 试验条件试验温度为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的温度应与试验室一致湿气养护箱的温度为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1取样及频率 1.1 外观质量检查 进场水泥必须有水泥生产厂的质量证明书。每批进场水泥需核对、检查生产厂名、强度等级、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数量、包装、质量证明书以及是否受潮等。 1.2 取样方法 散装水泥当水泥深度不超过2m时应采用槽形管状取样器进行取样 通过转动取样器内管控制开关在适当位置插入水泥一定深度关闭开关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袋装水泥应采用取样管连续取样从20个以上的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将所取样品放入洁净、干燥、不易受污染的容器中取样数量不少于12kg。样品分割样品混拌均匀后采用分样器或四分法缩分样品至不少于12kg作为检验试样。将样品分成两份一份按试验检测标准规定的方法进行检验一份密封保存三个月以备有疑问时用于复试。 1.3 检验频率

每批散装水泥不大于500t或袋装水泥不大于200t的同厂家、同品种、同批号、同出厂日期的水泥为一验收批。 2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测定 2.1准备工作 维卡仪的金属棒能自由滑动,调整至试杆接触玻璃板时指针对准零点,搅拌机运行正常。 2.2 水泥净浆的拌制 用水泥净浆搅拌机搅拌锅和搅拌叶先用湿布擦过将拌和水倒入搅拌锅内然后在5s-10s内小必将称好的500g水泥加入水中防止水和水泥溅出拌和时先将锅放在搅拌机的锅座上升至搅拌位置启动搅拌机低速搅拌120s停15s同时将叶片和锅壁上的水泥刮入锅中间接着高速搅拌120s停机。 2.3 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步骤 拌和结束后立即将拌好的水泥净浆装入已置于玻璃底板上的试模中用小刀插捣轻轻振动数次刮去多余的净浆抹平后迅速将试模和底板移到维卡仪上并将其中心定在试杆下降低试杆直至与水泥净浆表面接触拧紧螺丝1s-2s后突然放松使试杆垂直自由地沉入水泥净浆中。在试杆停止沉入或释放试杆30s时记录试杆距底板之间的距离整个操作过程应在搅拌后1.5min内完成。以试杆沉入净浆并距底板6mm±1mm的水泥净浆为标准稠度净浆。其拌和用水量为该水泥的标准稠度用水量P按水泥质量的百分比计。 3 凝结时间测定

水泥制品检验规范教学文案

水泥制品检验规范

水泥制品检验规范文件编号: GL/C-01-2003 版本 / 修改状态: A/0 检验规程 受控状态: 发放号:

编制: 审批: 发布日期: 2003年7月1日实施日期:2003年7月1日 前言 1、本文件适用于对进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控 制。 2、本文件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原材料检验 一、进厂钢材的检验 1、技术要求: 1.1外观 1.1.1标识:进厂钢材必须在钢材上标有本批钢材的牌号标识,规格标识一般都在出厂时捆上铁质或塑质标签加以标明。 1.1.2表面无锈蚀、麻点和因经销单位存放不当或积压时间过长造成严重锈蚀。 1.2尺寸、材质及允许偏差。 低碳钢热扎圆盘条应符合GB/T701-97标准。 1.3 材质单 每批进厂钢材应附有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 2.检验方法 2.1外观: 目测应符合1.1.1 ,1.1.2要求。

2.2尺寸及允许偏差。 每捆抽3处用卡尺测量,规格、尺寸应符合1.2要求。 2.3材质 查验供货厂家出具的材质单应符合1.3标准要求。 2.3.2复检: 对有疑义或更新供应厂家的,原材料要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复验,凡复验的按有关标准规定取样送外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以检验结果确定是否选择此批材料。一般复验次数对同一厂家一年不超过两次。 二、进厂电焊条的检验: 1.技术要求 1.1外观: 1.1.1包装标识应显示是合格供方的产品,包装无破损。 1.1.2具有出厂合格证件. 1.2工艺验证 1.2.1使用中没有抽芯现象。 1.2.2焊接使用不出现偏芯现象,即焊接使用时焊条的四周药层不能同时熔化。 1.2.3焊接使用不产生脱皮现象,即焊接时焊条钢材还没有熔化,药层先脱落。 1.2.4焊接时药层熔化不能产生特殊刺鼻异味。 1.2.5焊接时药层熔化不出现严重爆溅现象。

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检验检测报告基本要求

钢筋水泥等原材料检验检测报告基本要求 一、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 1.基本要求 (1)凡结构工程用水泥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2)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应为原件,必须同时具备有: 盖有厂家质检部门印章的出厂水泥合格证 龄期3d水泥检验报告单 龄期28d水泥检验报告单 以上三者出厂编号、出厂日期应一致 (3)水泥厂在水泥出厂的7天内,签发水泥品质试验报告单,在32天内补发28d强度值。(4)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各种项目(子项)应填写齐全,不得有漏填或错填。抗压强度以28d标养为准。 (5)水泥使用单位应在质量证明书备注栏注明提货数量及日期。 2.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要求: 水泥出厂质量证明书内容应包括:水泥牌号、厂标、出厂日期、批号、合格证编号、抗压强度、抗折强度、安定性和凝结时间等。 二、水泥检验报告 1.基本要求 (1)水泥进场后,除应检查其五个质量证明书外,必须按有关标准的规定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严禁先使用后试验。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水泥必须进行检验: 水泥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为一个月); 水泥因运输或存放条件不良,有受潮结块等异常现象; 进口水泥。 (3)水泥检验技术应具备有3d和28d检验报告单 三、钢材(筋)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 1.基本要求 (1)凡结构设计施工图所配各种受力钢筋及型钢,必须具有出厂质量证明书。 (2)冷轧带肋钢筋、冷轧扭钢筋成品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或试验报告单。 (3)钢材(筋)出厂质量证明书应为原件,如为抄件或复印件,必须注明原件存放处、编号,并加盖公章,同时应有存放人(或抄件人)签字和抄件日期。 (4)施工单位应在钢材(筋)进场单上注明单位工程名称、使用部位、提货数量、提货日

水泥材料试验检测方法

水泥材料试验检测方法 一、适用范围及试样准备方法 (-)适用范国 按我国现行国标(GB175一92)和(GB1344一92)要求,对水泥的技术性质应进行纲度、凝结时间、安定性和胶砂强度等试验,这里主要介绍与工程密切相关的后三个试验,本方法适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火山灰硅酸盐水泥和粉煤灰硅酸盐水泥以及指定采用本方法的其他品种水泥。 (二)水泥试样准备方法 1.散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一次运进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超过500t.随机地从不少于3个车罐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拌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2.袋装水泥。对同一水泥厂生产的同期出厂的同品种、同标号的水泥,以一次运进的同一出厂编号的水泥为一批,但一批的总量不超过2oot。随机地从不少于20袋中各取等量水泥,经拌和均匀后,再从中称取不少于12kg水泥作为检验试样。 3.对来源固定,质量稳定、且又掌握其性能的水泥,视运进水泥的情况,可不定期的采集试样进行强度检验。如有异常情况应作相应项目的检验。 4.对已运进的每批水泥,视存放情况应重新采集试样复验其强度和安定性。存放期超过3个月的水泥,使用前必须复验,并按照结果使用。 5.取得的水泥的试样试验应首先充分拌匀,然后通过0.9mm方孔筛,记录筛余物情况,但要防止过筛时混进其他水泥。 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试验检测方法 (一)概述 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是指水泥净浆在标准稠度仪上,当标准试锥下沉深度为(282)mm 时的拌和用水量。 确定标准稠度的目的是为了在进行水泥凝结时间和安定性试验时,对水泥净浆在标准稠度的条件下测定,使不同的水泥具有可比性。 (二)仪器设备 1.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应符合GB3350.6规定)。该仪器由铁座和可以自由滑动的金属圆棒构成。松紧螺丝用于调整金属棒的高低。金属棒上附有指针,在量程0~75mm的标尺上可指示金属棒的下降距离。 当测定标准稠度时,可以金属圆棒下装一金属空心试锥,锥底直径为40mm ,高为50mm。装净浆用的锥模上口内径为60mm,锥高70mm。 2.净浆搅拌机(应符合GB3350.8要求)。由搅拌翅和平底搅拌锅组成,搅拌翅转速为90r/min,搅拌锅的内径为130mm,深为95mm,搅拌翅与锅壁底的间隙为0.2~5mm。 (三)试验方法 1.标准稠度用水量,可用调整水量和不变水量两种方法中的任一种测定,如发生争议时以前者为准。

水泥制品企业ISO9000体系文件(87个doc)64

水泥制品企业ISO9000体系文件(87个doc)64

文件号 QP420100 版 次 1.0 编写日期 2020-10-17 共 6 页 第 5 页 1.目的 通过建立程序,明确质量策划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确保产品质量符合规定要求;通过对质量计划的控制,确保质量目标的实现。 2.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对产品的生产制造和新产品生产前的质量策划。 3.定义(无) 4.职责(同质量手册 5.5) 5.工作程序 5.1 质量策划的管理和控制 5.1.1 品管部负责产品质量策划的组织工作,安排工作进度,负责相应文件的批准,做好检查、督促工作。 5.1.2 品管部负责具体工作计划的实施并进行检查监督和提供技术支持。 5.1.3 进行管理和作业策划时应考虑以下活动: A. 生产技术准备 根据客户需求及相关技术标准、文件、资料,品管部负责工艺流程的设计,编制工艺文件、作业指导书及材料消耗定额的核算;编写检验计划及试验大纲,确定试验内容,确认检测手段、检验规范、验收标准;生产部负责样品的试作。 B. 根据技术准备的要求,相关部门进行生产准备,如生产技术的确认(包括工艺文件的确定),设备、技术及生产人员的配备,生产技能的培训,原材料的采购。 C. 生产部负责产品生产或样品的试制安排,确定生产工艺,生产、服务、检验和试验程序文件时,品管部和相关部门做好相关文件的准备并做好协调工作。

文件号 QP420100 版次 1.0 编写日期 2020-10-17 共6页第5页 5.2 质量计划 5.2.1 编制原则 编制质量计划是公司现行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不能满足产品的特定质量要求时,依据需要对公司质量管理体系进行剪裁和补充,确保产品符合客户的要求。在合同和非合同要求下,对有特定质量要求的产品,原则上均应编制质量计划,如果公司现行质量管理体系文件能够满足产品特定质量要求,可以引用现行文件,如果已有的规定不适合,或者根本没有规定,则应编制补充文件或在质量计划中具体规定。是否编制质量计划可由品管部会同生产部作出决定。 5.2.2 质量计划内容。 针对有特定质量要求的产品编制质量计划,其内容可以剪裁,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A. 目的:明确质量计划的目的应是:满足质量目标的规定及有效性规定。 B. 品管部主管的职责 品管部主管负责组织质量计划的编制与实施、跟踪,明确有关单位的职责和任务,确保: a. 特定的质量管理体系或合同要求的活动均有计划地实施控制,使活动处于受控状态。 b. 下达质量目标给职能部门、供应商,明确这些接口关系的联络要求和解决接口之间所产生的问题; c. 简述如何处理对有问题的质量管理体系要素的让步请求。 d. 实施纠正和预防措施。 C. 质量计划应规定: a. 文件制作阶段降低文件更改、审批标准,主管批准即可以进行样品制作。 b. 做好现场问题处理记录,以利于技术文件的修订。 c. 所有下发的技术文件均为复印件/副本且受控。 d. 有关文件更改的规定,参照[文件和资料控制程序(QP420100)]及其他规定执行。 D.质量记录 参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QP420200)]执行,必要时在质量计划中作出补充。 E.培训 参照[培训作业程序(QP620100)]执行,必要时在质量计划中作出补充。 F. 采购 参照[采购程序(QP740100)]、[供应商评审程序( QP740200)]执行,需要时应在质量计划中作出补充要求。 G. 过程控制 为了产品满足规定要求,“质量计划”应规定对过程控制的方法,可包括以下内容: a. 引用有关的书面程序和工艺流程、作业指导书、检验规范。 b. 确定监控过程参数和产品特性的方法,做好跟踪处理记录。 c. 确定所需的特殊工序、生产要求、设备要求、现场环境要求、有关人员的培训记录、尚需补充的技术文件。 d.有关规定,参照[生产管理程序(QP750100)]、[设备管理程序(QP750200)]及其他规定执行,需要时在质量计划中作出补充。 H.检验和试验

水泥质检验质量标准[北新水泥瓦]

水泥质检验质量标准[北新水泥瓦] 我国水泥新标准与老标准相比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变化:一是采用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代替现行GB177—85《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二是以ISO强度为基础修订了我国六大通用水泥标准。 (1) GB/T 17671—1999《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标准制订 GB/T 17671—1999是我国等同采用国际标准ISO 679—1989制定的,于1999年2月8日发布,1999年5月1日起生效。 GB/T 17671—1999与GB177—85同属检验水泥胶砂强度的“软练法”,即采用塑胶砂,4X4X160cm棱柱试体,将试体先进行抗折强度试验,折断后的两个半截试体再进行抗压强度试验。两者的核心差别在于胶砂组成不同,ISO方法采用的水灰比适中,灰砂比适中,特别是采用了级配标准砂,因而ISO方法检验得到的强度数值比GB-177方法更接近于水泥在砼中的使用效果。 (2)六大水泥标准修订的主要内容 a.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改为GB/T 17671—1999方法 六大水泥产品标准均引用GB/T 17671—1999方法作为水泥胶砂的强度检验方法,不再采用GB 177—85方法。因此GB/T 17671—1999方法上升为强制性方法,而GB 177—85方法下降为推荐性方法。 b.水泥标号改为强度等级 六大水泥老标准实行以Kgf/cm2表示的水泥标号,如32.5、42.5、42.5R、52.5、52.5R等。 六大水泥新标准实行以Mpa表示的强度等级,如32.5、32.5R、42.5、42.5R、52.5、52.5R等,使强度等级的数值与水泥28天抗压强度指标的最低值相同。 新标准还统一规划了我国水泥的强度等级,硅酸盐水泥分为三个等级6个类型,42.5、42.5R、52.5、52.5R、62.5、62.5R,其他五大水泥也分3个等级6个类型即32.5、32.5R、42.5、42.5R、52.5、52.5R c.强度龄期与各龄期强度指标设置 六大水泥新标准规定的水泥强度龄期均为3天、28天两个龄期,每个龄期均有抗折与抗压强度指标要求 前言 本标准第7.1、7.3.1、7.3.2、7.3.3、8.4为强制性条款,其余为推荐性条款。 本标准与欧洲水泥标准ENV197-1:2000《通用波特兰水泥》的一致性程度为非等效。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GB175-1999《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344-1999《矿渣硅酸 盐水泥、火山灰质硅酸盐水泥、粉煤灰硅酸盐水泥》、GB12958-1999《复合硅酸盐水泥》三个标准。 与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相比,本标准主要变化如下: ——全文强制改为条文强制(本版前言); ——增加了通用硅酸盐水泥的定义(本版第3章); ——将各品种水泥的定义取消(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3章); ——将组分与材料合并为一章(原版GB175-1999、GB1344-1999、GB12958-1999第4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步骤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附录2 水泥胶砂强度试验方法标准修订说明 一、关于等同采用ISO679:1989(国际法)的原因和意义 我过现行水泥强度检验方法GB177—85是七十年代经过广泛研究,对原强度方法作重大修改后提出的,于1977年批准实施。1985年作了一次修订后执行至今的。该方法在胶砂塑性状态、胶砂制备工艺、试件尺寸形状、试件制备与养护等方面基本上与国际法类同,但由于标准砂的颗粒范围、级配、胶砂用水灰比差别较大,在强度数值上也形成较大的差别。而且这种差别对于不同厂的水泥是不一样的。目前世界上主要的水泥坑2生产过大部分已采用或正在转向采用ISO679:1989,我国现正在谋求加入世贸组织,按照关贸总协定的要求“从1980年1月1日起国际贸易中的商品贸易中的商品认证制度以国际标准为依据”。因此国务院要求我国的主要工业产品在九五计划期间,除环境条件不许可的外都要尽可能采用国际标准。水泥是属于基本的建筑材料,而ISO679:1989的可行性之后展开了有关内容的研究,经过三年多的研究,主要工作均已完成。但由于水泥强度性能的检测方法影响面大,它的任何改动势必引起行业内外的关注,在本项目研究过程中也不断收到不同意采用ISO679;1989的意见,然而经过有关方面的共同研讨,特别是不是1997年2月国家建材局科技委召开的水泥界专家论证会,一致认为水泥强度检验方法与国际接轨是必要的,是符合经济国际化的大趋势,也有利于我国水泥工业水平的提高。 二、修订要点 现提出的等同采用ISO679:1989的强度试验方法与GB177—85相比有以下主要差别:1.标准砂由0.25mm—0.65mm改为0.08mm—2.0mm三级。 标准砂是测定水泥强度的基准材料。GB177—85用的标准砂是1977年确定并开始在全国使用的,它由0.25mm—0.40mm占60±5%,0.40mm—0.65mm占40±5%两部分组成。在0.25mm—0.40mm砂中以0.25mm—0.30mm砂占多数。与其相比ISO标准砂范围要宽得多,粒度级配性更高,它由0.08mm—0.50mm,0.50mm—1.0mm,1.0mm—2.0mm各占三分之一细、中、粗砂组成,在细砂中还要控制0.08mm—0.16mm的数量为12±5%,粗砂中标,1.60mm—2.0mm的为7±5%。此外它还要求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一年生产的标准砂与基准砂的28天比对强度误差不大于5%。 这种改变使试验胶砂中标准砂更接近于拌合料中的骨料状态。同时给标准砂的生产和控制以全新的概念,在生产上必须改变采用单一永久性矿点的习惯,在质量控制上以28天抗压强度为基准进行动态控制。由于标准砂的改变也必然给方法的胶砂组成中的其它组成、胶砂制备方法和强度结果值带来影响。 2.胶砂组成中的灰砂比由表及里1:2.5改为1:3.0,水灰比由0.44左右变至今0.50。在七十年代确定采用0.25mm—0.65mm标准砂时曾进行过1:2.5,1:2.75和1:3.0灰砂比的比对研究试验。当时为了获得较好的和易性和较高的强度值,选择了1:2.5的灰砂比。 此次修订改为1:30灰砂比,与修订前相比水泥的比例下降,胶砂组成更靠近的情况。水灰比一般受标准砂和灰砂比的制约,标准砂级配性越差,水泥含量越少水灰比则越大。采用ISO679:1989的标准砂和灰砂比时用法0.50水灰比的胶砂流动度约在190mm上下远比

水泥制品检验规范

水泥制品检验规范 文件编号:GL/C-01-2003 版本 / 修改状态: A/0 检验规程 受控状态: 发放号: 编制: 审批: 发布日期: 2003年7月1日实施日期:2003年7月1日

前言 1、本文件适用于对进厂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检验的控制。 2、本文件解释权归生产技术部。 原材料检验

一、进厂钢材的检验 1、技术要求: 1.1外观 1.1.1标识:进厂钢材必须在钢材上标有本批钢材的牌号标识,规格标识一般都在出厂时捆上铁质或塑质标签加以标明。 1.1.2表面无锈蚀、麻点和因经销单位存放不当或积压时间过长造成严重锈蚀。 1.2尺寸、材质及允许偏差。 低碳钢热扎圆盘条应符合GB/T701-97标准。 1.3 材质单 每批进厂钢材应附有厂家的出厂检验报告。 2.检验方法 2.1外观: 目测应符合1.1.1 ,1.1.2要求。 2.2尺寸及允许偏差。 每捆抽3处用卡尺测量,规格、尺寸应符合1.2要求。 2.3材质 查验供货厂家出具的材质单应符合1.3标准要求。 2.3.2复检: 对有疑义或更新供应厂家的,原材料要进行机械性能和化学成分复验,凡复验的按有关标准规定取样送外协检验单位进行检验,以检验结果确定是否选择此批材料。一般复验次数对同一厂家一年不超

过两次。 二、进厂电焊条的检验: 1.技术要求 1.1外观: 1.1.1包装标识应显示是合格供方的产品,包装无破损。 1.1.2具有出厂合格证件. 1.2工艺验证 1.2.1使用中没有抽芯现象。 1.2.2焊接使用不出现偏芯现象,即焊接使用时焊条的四周药层不能同时熔化。 1.2.3焊接使用不产生脱皮现象,即焊接时焊条钢材还没有熔化,药层先脱落。 1.2.4焊接时药层熔化不能产生特殊刺鼻异味。 1.2.5焊接时药层熔化不出现严重爆溅现象。 2.检验方法 2.1外观 2.1.1查看焊条包装箱:牌名、厂名必须确认是本厂焊条合格供方产品。 2.1.2查看有无随货同行的出厂合格证。没有出厂合格证的不准进货、入库。 2.1.3目测包装无破损。 2.2工艺验证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方法

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方法 1、目的 根据国家标准检验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结时间、安定性是否符合国家的标准要求。 2、检验范围 a)通用硅酸盐水泥; 3、引用国家标准 a)GBl75-2007 通用硅酸盐水泥 b)GB/Tl346-2011水泥标准稠度用水量、凝洁时间、安定性检验方法 c) GB/T1345-2005水泥细度检验方法 d) GB/T8074-2008比表面积测定方法 4、仪器设备 a)、标准稠度与凝结时间测定仪。 b),水泥净浆搅拌机(NJ-160) c)沸煮箱(FZ-3lA) d)雷氏夹 e)量筒(50ml,100m1) f)天平(DJ-10002 0.01g/1000g) g) 负压筛析仪(FSY-150G) 通用作业指导书文件代号HBYS/QC01— 2012

第2页共15页 主题:水泥物理性能检验方 法版次/修改1/0 发布日期:2012年2月18日 h) 所用仪器设备应保证经过相关部门的检定,且应检定合格达到相应的精度,并在有效期内使用。 5、人员和实验条件 检验人员应是通过省级或省级以上部门培训合格且取得相应上岗证书的技术人员,应了解本站的《质量手册》及相关程序文件的质量要求,能熟练操作检验仪器设备并能处理一般例外情况的发生。试验室的温度(20±2)℃相对温度大于50%;水泥试样,拌和水、仪器和用具温度应与试验一致;湿气养护箱温度为20℃±1℃,相 对湿度不低于90%。 6、样品 试验前应按照程序文件《样品收发管理制度》检查试验样品的来源、性质、规格等技术指标和处置程序是否符合国家的要求。若 不符合应退回样品登记室,联系委托方重新取样,若符合进入检验环节。 7、标准稠度用水量的测定:(标准法)GB/Tl346-2011 7.1标准稠度用水量用符合JC/T727按修改后维卡仪标尺刻度进行测定,此时仪器试棒下端应为空心试锥,装净浆

水泥强度检验方法

水泥胶砂强度检验方法(ISO法) 1实验原理 水泥强度是一个相对值,同一试样用不同方法检验,强度值不同,砂浆法能再一定程度上反映出水泥对集料的粘结能力,随着水化反应不断进行,和水后的水泥浆提逐渐失去可塑性和流动性,并与集料粘结形成具有一定强度的固体。 2 试验室条件 试体成型试验室的温度应保持在20℃±2℃,相对湿度应不低于50%。 试体带模养护的养护箱或雾室温度保持在20℃±1℃,相对湿度不低于90%。 试体养护池水温度应在20℃±1℃范围内。 3 胶砂的制备 3.1 胶砂配合比 3.2 搅拌 每锅胶砂用搅拌机进行机械搅拌。先使搅拌机处于待工作状态,然后按以下的程序进行操作: 把水加入锅里,再加入水泥,把锅放在固定架上,上升至固定位置。 然后立即开动机器,低速搅拌30s后,在第二个30s开始的同时均匀地将砂子加入。当各级砂是分装时,从最粗粒级开始,依次将所需的每级砂量加完。把机器转至高速再拌30s。 停拌90s,在第1个15s内用一胶皮刮具将叶片和锅壁上的胶砂,刮人锅中间。在高速下继续搅拌60s。各个搅拌阶段,时间误差应在±1 s以内。 4试件的制备 4.1 尺寸应是40mm×40mm×l60mm的棱柱体。 4.2 成型 胶砂制备后立即进行成型。将空试模和模套固定在振实台上,用一个适当勺子直接从搅拌锅里将胶砂分二层装入试模,装第一层时,每个槽里约放300g胶砂,用大播料器垂直架在模套顶部沿每个模槽来回一次将料层播平,接着振实60次。再装入第二层胶砂,用小播料器播平,再振实60次。移走模套,从振实

台上取下试模,用一金属直尺以近似90°的角度架在试模模顶的一端,然后沿试模长度方向以横向锯割动作慢慢向另一端移动,一次将超过试模部分的胶砂刮去,并用同一直尺以近乎水平的情况下将试体表面抹平。 在试模上作标记 5 试件的养护 5.1 脱模前的处理和养护 去掉留在模子四周的胶砂。立即将作好标记的试模放入养护箱的水平架子上养护,湿空气应能与试模各边接触。养护时不应将试模放在其他试模上。 5.2 脱模 脱模应非常小心,对于24h龄期的,应在破型试验前20min内脱模。对于24h以上龄期的,应在成型后20~24h之间脱模。 5.3 水中养护 将做好标记的试件立即水平或竖直放在20℃±1℃水中养护,水平放置时刮平面应朝上。 试件放在不易腐烂的篦子上,并彼此间保持一定间距,以让水与试件的六个面接触。养护期间试件之间间隔或试体上表面的水深不得小于 5mm。 5.4 强度试验试体的龄期 试体龄期是从水泥加水搅拌开始试验时算起。不同龄期强度试验在下列时间里进行。 --24 h±15 min; --48 h±30 min; --72 h±45 min; 6 试验程序 6.1抗折强度测定 以一组三个棱柱体抗折结果的平均值作为试验结果。当三个强度值中有超出乎均值±10%时,应剔除后再取平均值作为抗折强度试验结果。 6.2抗压强度测定 抗压强度Rc以牛顿每平方毫米(Mpa)为单位,按式(2)进行计算: Fc Rc=——— (2) A 式中:Fc--破坏时的最大荷载,N; A--受压部分面积,mm2(40mm×40mm=1600mm2)。 以一组三个棱柱体上得到的六个抗压强度测定值的算术平均值为试验结果。 如六个测定值中有一个超出六个平均值的±10%,就应剔除这个结果,而以剩下五个的平均数为结果。如果五个测定值中再有超过它们平均数±lo%的,则此组结果作废。 6.3 试验结果的计算 各试体的抗折强度记录至0.1MPa,计算精确至0.1MPa。 各个半棱柱体得到的单个抗压强度结果计算至0.1MPa,计算精确至0.1MPa。 6.4 试验报告 报告应包括所有各单个强度结果和计算出的平均值。

水泥制品7项标准通过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标准信息 B et o n C hin ese E d it io n ——R ead y -m ix ed C o n crete 2009年第5期 商品混凝土 6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于2008年12月正式发布G 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后,经混凝土外加剂分会与出版社的积 极协商,最新标准于近日正式出版发行。该标准规定了用于水泥混凝土中外加剂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出厂、贮存及退货等。 该标准适用于高性能减水剂、泵送剂、高效减水剂、缓 混凝土外加剂最新标准 G 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正式出版发行 凝高效减水剂、普通减水剂、早强减水剂、缓凝减水剂、引气减水剂、早强剂、缓凝剂及引气剂共十一种混凝土外加剂。 G B 8076—2008《混凝土外加剂》标准将于2009年12月30日正式实施。 ——本刊编辑部 2009年3月29日~31日,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挂靠在苏州混凝土水泥制品研究院)在杭州市主持召开了 行业标准的审查会,标委会委员、科研设计单位、大专院校、检验机构及生产和使用单位等共80位专家和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审查通过了《顶进施工法用钢筋混凝土排水管》(行标修订)、《预应力混凝土离心方桩》(行标制定)、《水泥砂浆 水泥制品7项标准通过全国水泥制品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审查 防冻剂》(行标制定)、《混凝土外加剂用聚醚及其衍生物》(行标制定)、《预制混凝土衬砌管片生产工艺技术规程》(行标制 定)、《预应力与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用橡胶密封圈》(行标修订)、《预应力与自应力钢筋混凝土管用橡胶密封圈试验方法》(行标修订)七项标准的送审稿,并形成了审查意见。 ——中国中材集团公司 2009年3月23日,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负责主编的行业工程标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编制工作在北京正式启动。 近年来,由于我国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建筑业的飞速发展,建筑用砂日趋短缺,尤其是一些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出现河砂短缺现象。我国地域辽阔,向内陆寻取砂源是途径之一,但运费高且损害河床。海砂可就地取材,而且价格低廉,但海砂内含海盐,能对混凝土中钢筋造成严重腐蚀而导致建筑结构破坏。台湾发生的“海砂屋事件”曾使台湾众多民众深受其害。为了安全、科学、合理的利用海砂,使海砂资源变废为宝,就 中国建研院启动首部海砂混凝土行业工程标准编制工作 必须制定相应的技术规范。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建设标准 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8]102号文)的要求,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依托承担的“十一五”科技支撑计划项目“海砂在建设工程应用中的关键技术及产品开发”的研究成果启动了《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规范》的编制工作,这是我国第一部针对海砂混凝土的行业工程标准。该标准的编制和实施,将进一步规范沿海地区海砂混凝土的使用,促进海砂混凝土应用技术水平的提高,保证海砂混凝土工程的质量。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根据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2009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建标标函[2009]12号)”的通知, G B 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的编制起止时间为2009年6月至2010年12月。该标准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承担具体修订工作。 按照标准归口单位的要求,《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2009年6月开始修订 G B 50119—2003《混凝土外加剂应用技术规范》 由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建筑材料研究所负责组织成立标准编制组。为了保证本标准修订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标准内容具有 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标准编制组将组织拥有较强技术实力、在混凝土外加剂行业中影响力较大并具有代表性的相关单位共同参加本标准修订。 ——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 JG J/T 70—2009《建筑砂浆基本性能试验方法标准》、 G 6—《清水混凝土应用技术规程》年6月日起实施 J J1920092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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