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完整精-王传丽版教材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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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版国际贸易完整版全套PPT电子课件教案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及并购活动
跨国公司战略联盟
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跨国企业为了实现共同的战略目标而达成的长期合作安排, 包括研发联盟、生产联盟、营销联盟等多种形式。
跨国公司并购活动
是指跨国企业通过兼并和收购的方式获取其他企业的控制权和经营权,以扩大企业 规模、增强竞争力和进入新市场。并购活动包括横向并购、纵向并购和混合并购等 多种类型。
区域经济一体化与多边贸易
06
体制
区域经济一体化概念、类型及影响
概念
区域经济一体化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或地区,通过缔结条约或协议,在区域内逐步消 除成员国间的贸易壁垒,实现区域内贸易自由化、要素自由流动和资源优化配置的过程。
类型
根据成员国间经济联合的紧密程度,区域经济一体化可分为优惠贸易安排、自由贸易区、关 税同盟、共同市场、经济联盟和完全经济一体化等类型。
风险防范及欺诈识别技巧
风险防范措施
欺诈识别技巧
包括了解交易对方资信情 况、选择安全的支付方式、 签订完备的合同等。
介绍常见的国际贸易欺诈 手段及其识别方法,如虚 假单据、假冒公司、钓鱼 网站等。
应对欺诈的措施
国际贸易保险
一旦发现欺诈行为,应采 取及时有效的措施进行应 对,如报警、联系律师等。
介绍国际贸易保险的种类 及其作用,如货物运输保 险、出口信用保险等。
按照经营性质和业务范围,跨国公司 可分为制造型、服务型、资源开发型 和金融型等多种类型。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与动机分析
对外直接投资理论
包括垄断优势理论、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内部化理论和国际生产折衷理论等, 这些理论从不同角度解释了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因和条件。
对外直接投资动机
企业对外直接投资的动机主要包括市场寻求型、资源寻求型、效率寻求型和战 略资产寻求型等。
国际贸易法课件
三、國際貿易法的產生和發展 1、中世紀的商人法時期:在從事國際貿易活動的特殊商人階層中產
生了一種商業習慣法,其內容涉及貨物買賣的各個方面。從10-12世 紀開始興起,到15世紀以後,隨著主權意識的產生和民族國家的興起, 商人法的影響才逐隨之削弱; 2、民商立法時期:隨之商人法體系逐步被各個主權國家的立法所衝 擊,進入18世紀以後,民商立法在各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佔據了相 當突出的位置,成為國際貿易法的重要淵源。同時也帶來了國際貿易 領域的法律衝突。
的GATT) (2)國際技術貿易法:它包括私法規範與公法規範。具體講,這些規範有:
知識產權法,技術貿易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進出口貿易管制 法等 。
(3)國際服務貿易法:涵蓋各類服務行業,其表現方式主要有:跨境交 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是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 判的十五大議題之一。按照《國際服務貿易分類表》的規定,把國際 服務貿易歸納為11個部門,共計142專案,包括:商業服務(含專業 服務和電腦服務),通訊服務,建築和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 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含保險和銀行服務),醫療保健服務,觀 光、旅遊服務,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未提及的其他服務。
C、不適用公約的合同:
D、公約不涉及(或不調整)的內容:公約第4條明 確和第5條規定,公約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國際貨物 買賣雙方因合同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試圖 解決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它不涉及下列方面: ①買賣合同的效力或慣例的效力等問題。②買賣合 同對所出售的貨物的所有權可能產生的影響問題。 ③所出售的貨物引起的人身傷害或死亡的責任問題。 注意:公約僅規定不適用於人身傷亡要求,但是可 適用於買方提出的財產損害的權利要求,公約僅排 除人身“傷害或死亡”。
2、特徵: 國際商事慣例作為一種任意性的慣例,通常具有下列特徵: (1)國際商業慣例必須為國際經濟貿易界所熟悉,能在國際貿易實踐中得到
生了一種商業習慣法,其內容涉及貨物買賣的各個方面。從10-12世 紀開始興起,到15世紀以後,隨著主權意識的產生和民族國家的興起, 商人法的影響才逐隨之削弱; 2、民商立法時期:隨之商人法體系逐步被各個主權國家的立法所衝 擊,進入18世紀以後,民商立法在各國尤其是西方發達國家佔據了相 當突出的位置,成為國際貿易法的重要淵源。同時也帶來了國際貿易 領域的法律衝突。
的GATT) (2)國際技術貿易法:它包括私法規範與公法規範。具體講,這些規範有:
知識產權法,技術貿易法,合同法,反不正當競爭法以及進出口貿易管制 法等 。
(3)國際服務貿易法:涵蓋各類服務行業,其表現方式主要有:跨境交 付、境外消費、商業存在和自然人流動,是關貿總協定烏拉圭回合談 判的十五大議題之一。按照《國際服務貿易分類表》的規定,把國際 服務貿易歸納為11個部門,共計142專案,包括:商業服務(含專業 服務和電腦服務),通訊服務,建築和工程服務,銷售服務,教育服 務,環境服務,金融服務(含保險和銀行服務),醫療保健服務,觀 光、旅遊服務,娛樂,文化和體育服務,未提及的其他服務。
C、不適用公約的合同:
D、公約不涉及(或不調整)的內容:公約第4條明 確和第5條規定,公約的適用範圍僅限於國際貨物 買賣雙方因合同所產生的權利義務關係,並不試圖 解決與合同有關的一切問題。它不涉及下列方面: ①買賣合同的效力或慣例的效力等問題。②買賣合 同對所出售的貨物的所有權可能產生的影響問題。 ③所出售的貨物引起的人身傷害或死亡的責任問題。 注意:公約僅規定不適用於人身傷亡要求,但是可 適用於買方提出的財產損害的權利要求,公約僅排 除人身“傷害或死亡”。
2、特徵: 國際商事慣例作為一種任意性的慣例,通常具有下列特徵: (1)國際商業慣例必須為國際經濟貿易界所熟悉,能在國際貿易實踐中得到
《国际贸易法》课件
合同的形式
国际贸易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但通 常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在争议解决时提供证据。
合同的履行
履行的方式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可以采用多 种方式,包括交货、提供服务、 支付款项等,具体履行方式应根 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
履行的时间和地点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时间和地点 通常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没 有约定,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裁裁决解决争议。
诉讼
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程 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
仲裁解决方式
01
02
03
04
仲裁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 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将争
议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 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裁决
,解决争议。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快捷,且 具有保密性,有利于保护双方
托收支付
托收支付概述
托收是指出口商将出口货物装运后,将汇票和装运单据交给当地 银行,由该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
托收的特点
托收具有风险大、费用低、手续简便等优点,但也存在进口商不付 款或拒付的风险。
托收的种类
根据是否附带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汇付支付
汇付支付概述
汇付是指进口商将款项通 过银行汇至出口商所在地 银行,由该银行向出口商 付款的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历程和趋势
详细描述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地中海贸易。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加 速,国际贸易法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应用。未来,国际贸易法将更加注重环保和劳工 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共同繁荣。同时,区域贸易协定和双边贸易协定也将对国
国际贸易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口头或其他法定形式,但通 常需要采用书面形式,以便在争议解决时提供证据。
合同的履行
履行的方式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可以采用多 种方式,包括交货、提供服务、 支付款项等,具体履行方式应根 据合同条款和相关法律规定确定
。
履行的时间和地点
国际贸易合同的履行时间和地点 通常在合同中约定,如果合同没 有约定,则应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裁裁决解决争议。
诉讼
双方当事人通过司法程 序,向法院提起诉讼, 通过法院判决解决争议
。
仲裁解决方式
01
02
03
04
仲裁协议
双方当事人在争议发生前或发 生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将争
议提交仲裁解决。
仲裁裁决
仲裁机构根据双方当事人提供 的证据和法律依据,作出裁决
,解决争议。
仲裁程序
仲裁程序相对简单、快捷,且 具有保密性,有利于保护双方
托收支付
托收支付概述
托收是指出口商将出口货物装运后,将汇票和装运单据交给当地 银行,由该银行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支付方式。
托收的特点
托收具有风险大、费用低、手续简便等优点,但也存在进口商不付 款或拒付的风险。
托收的种类
根据是否附带单据,可以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
汇付支付
汇付支付概述
汇付是指进口商将款项通 过银行汇至出口商所在地 银行,由该银行向出口商 付款的支付方式。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历程和趋势
详细描述
国际贸易法的发展历程可以追溯到中世纪的地中海贸易。随着全球化和贸易自由化的加 速,国际贸易法得到了更广泛的认可和应用。未来,国际贸易法将更加注重环保和劳工 权益,推动可持续发展和全球共同繁荣。同时,区域贸易协定和双边贸易协定也将对国
最新完整版 国际贸易实务上课用ppt
第一节 国际货物买卖的特点
•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受不同国际或地区在法 律体系方面可能存在的差异和冲突,所涉 及的问题远比国内贸易复杂
• 买卖双方在交易过程中承担的风险比国内 贸易大
• 国际货物买卖受双方国家宏观环境的影响 • 国际货物买卖需要多部门协作、配合
第二节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适用的 法律
• 买卖合同: 卖方转移货物的所有权于买方,买方支付价款 的 合同
二、国际贸易惯例 在国际贸易的长期实践中逐渐形成的一些 有较为明确和固定内容的贸易习惯和一般 做法。 没有普遍的强制性
三、国际条约 是两个或两个以上主权国家为确定彼此的 政治、经济、贸易、文化、军事等方面的 权利和义务而缔结的诸如龚悦、协定等各 种协议的总成。
三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基本内容 合同的标的 货物的价格 卖方的义务 买方的义务 争议的预防与处理
进口交易前的准备;进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 立;
进口合同的履行
第四节 贸易术语的概念及其发 展
一、贸易术语(Trade Terms)的含义和作用 1.概念 2.贸易术语表示的贸易条件 3.贸易术语的作用
1.概念
• 贸易术语是构成国际贸易商品单价的一个 组成部分,是用一个简短的概念,几个外 文缩写字母来说明在一定价格基础上,买 卖双方责任划分的名词。
第三节 进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 一、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序程序
1、出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出口交易前的准备:做好对国际市场的调查研究;
制订出口商品经营方案或价 格方案; 落实货源、制订出口商品生 产计划; 广告宣传; 选定客户和建立业务关系
2、出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3、出口合同的履行
(1)准备货物 (2)落实信用证 (3)安排装运 (4)制单结汇 二、进口贸易的基本业务程序
《国际贸易法律》PPT课件资料
(三)当事人 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双方当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
以是自然人。
(四)标的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这里所指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不包括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以及其他权利财产,也不 包括不动产与提供劳务的交易。
营业地处于 不同国家的 当事人之间 所订立的货 物买卖合同
A
定义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 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Article 11 :
A contract of sale need not be concluded in or evidenced by writing and is not subject to any other requirement as to form. It may be proved by any means, including witnesses
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 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需支付 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运费。
交货 风险转移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案例1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 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 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 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 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 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 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 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 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 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以是自然人。
(四)标的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是货物。这里所指的货物是指有形动产, 不包括股票、债券、投资证券、流通票据以及其他权利财产,也不 包括不动产与提供劳务的交易。
营业地处于 不同国家的 当事人之间 所订立的货 物买卖合同
A
定义
第一条
(1)本公约适用于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 货物销售合同:
(a)如果这些国家是缔约国;或
(b)如果国际私法规则导致适用某一缔约国的法律。
Article 11 :
A contract of sale need not be concluded in or evidenced by writing and is not subject to any other requirement as to form. It may be proved by any means, including witnesses
在装运港当货物越过船舷时 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需支付 将货物运至指定目的港所需运费。
交货 风险转移 卖方义务 买方义务
案例1
我国某内陆出口公司于2000年2月向日本出口30吨 甘草膏,每吨40箱共1200箱,每吨售价1800美元, FOB新港,共54000美元,即期信用证,装运期为2 月25日之前,货物必须装集装箱。该出口公司在 天津设有办事处,于是在2月上旬便将货物运到天 津,由天津办事处负责订箱装船,不料货物在天 津存仓后的第二天,仓库午夜着火,抢救不及, 1200箱甘草膏全部被焚。办事处立即通知内地公 司总部并要求尽快补发30吨。否则无法按期装船。 结果该出口公司因货源不济,只好要求日商将信 用证的效期和装运期各延长15天。
国际贸易法课件(ppt 15页)
2、承运人和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这部分非常重要,几乎需要背下来,
3、关于提单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我国未加 入
海牙规则:不完全过失责任,我国海商 法吸纳了其承运人责任和豁免的规定。
维斯比规则: 提单对善意第三者的证据 作用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和赔偿额 的规定适用其代理人及雇员的规定,拼装 货的计算,诉讼时效的修改在我国的海商 法中得以反映。另外其还规定了核能损害 责任。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结合我国合同法复习, 我国的自动适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营业所在地问题 ;要约与承 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关要约撤 销的规定承诺的有效条件 ;到达生效原则 ; 沉默一般不构成承诺 ;我国对合同形式的 保留(必须书面形式!) ;EDI,VAN(卡 塔赫那承诺)------含义;合同买卖双方的权 利义务7) ;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抗力条 款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一,中与日、德、韩-双边条约
2、 国际公约 两个海牙公约, 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大陆,普通,社会主义三法系)
联合国公约的适用范围
我国关于适用范围的保留
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对公约第11条 的保留)
只适用他国的实体法(对公约第1条的保 留)
3、 国际商业惯例
ICC CHINA
0贸易术语通则
国际贸易法
绪论 独立的法律部门, 调整范围: 产生与发展---凯恩斯经济理论 主体: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欧共体有 超国家职能)、国家(主权豁免权) 渊源:国际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 国际组织决议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 国内立法 资本主义国家-----只有一套-----商人之间 英(1893)最早之一,美(民间)最著名之
宣告合同无效的条件与限制;根本违反 合同的概念 "剥夺了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 得到的东西";合同宽限期的问题 部分与整 体的问题;先期违约及补救分割履行中先 期违约的问题。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注意 我国的有关规定<交货时发生转移>,司法 实践中适用的原则,公约的特殊规定)货 物风险的转移(公约的明确原则,)这部 分内容非常适合出案例题,但真出在案例
这部分非常重要,几乎需要背下来,
3、关于提单运输的三个国际公约---我国未加 入
海牙规则:不完全过失责任,我国海商 法吸纳了其承运人责任和豁免的规定。
维斯比规则: 提单对善意第三者的证据 作用的规定,承运人的责任限制和赔偿额 的规定适用其代理人及雇员的规定,拼装 货的计算,诉讼时效的修改在我国的海商 法中得以反映。另外其还规定了核能损害 责任。
4、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结合我国合同法复习, 我国的自动适用原则)
合同当事人营业所在地问题 ;要约与承 诺 ;要约与要约邀请的区别;有关要约撤 销的规定承诺的有效条件 ;到达生效原则 ; 沉默一般不构成承诺 ;我国对合同形式的 保留(必须书面形式!) ;EDI,VAN(卡 塔赫那承诺)------含义;合同买卖双方的权 利义务7) ;合同的主要条款;不可抗力条 款 ;违反合同的补救方法;
一,中与日、德、韩-双边条约
2、 国际公约 两个海牙公约, 联合国货物买卖合同公约 (大陆,普通,社会主义三法系)
联合国公约的适用范围
我国关于适用范围的保留
合同的形式必须是书面的(对公约第11条 的保留)
只适用他国的实体法(对公约第1条的保 留)
3、 国际商业惯例
ICC CHINA
0贸易术语通则
国际贸易法
绪论 独立的法律部门, 调整范围: 产生与发展---凯恩斯经济理论 主体:自然人、法人、国际组织(欧共体有 超国家职能)、国家(主权豁免权) 渊源:国际条约、国际商业惯例、国内立法、 国际组织决议
第一章 国际货物买卖合同
1、 国内立法 资本主义国家-----只有一套-----商人之间 英(1893)最早之一,美(民间)最著名之
宣告合同无效的条件与限制;根本违反 合同的概念 "剥夺了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 得到的东西";合同宽限期的问题 部分与整 体的问题;先期违约及补救分割履行中先 期违约的问题。货物所有权的转移(注意 我国的有关规定<交货时发生转移>,司法 实践中适用的原则,公约的特殊规定)货 物风险的转移(公约的明确原则,)这部 分内容非常适合出案例题,但真出在案例
《国际贸易法绪论》PPT课件
行為有關的法律。
2021/3/8
6
(2) 公法層面的國際商務關係,
如國家對於貿易行為的態度
及國家政策等,
均非國際貿易法的範圍。
2021/3/8
7
3、國際貿易公法 v. 國際貿易私法
(1) 國際貿易公法 規範國家與國家間、 國際與國際機構間、 國家與私人間的國際貿易法規。
2021/3/8
2021/3/8
16
三、國際貿易慣例
1、國際貿易慣例的定義 2、國際貿易慣例的淵源 3、國際貿易慣例的法律性質
2021/3/8
17
1、國際貿易慣例的定義
「國際貿易慣例」(customs and usages of international trade): 具有規範國際貿易活動的功能, 由權威機構所制定為條文或成文化, 而存於文獻中,並為司法判決 或仲裁判斷所宣示或認可者。
2021/3/8
10
國際方面:
(A) 國際立法透過各國政府批准或採用: 如國際貨物買賣法、國際支付法、 國際貨運法、國際仲裁法等。 (B) 國際慣例:如國際商會國貿條規、 信用狀統一慣例,託收統一規則等。 (C) 專業團體或協會所制定,具有權威性的 重要標準契約書格式。
2021/3/8
2021/3/8
4
2、狹義的國際貿易法
1965年12月20日聯合國秘書長 向聯合國第20屆大會提出報告: 「規範不同國家間,具有私法性質的 商業關係的規範總體」。
2021/3/8
5
(1) 國際貿易法的內容包括:
國際貨物買賣法、票據及信用狀法、
保險法、運輸法、 IPR 法、
商務仲裁法、與國際貿易商業活動
2021/3/8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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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处理国家之间贸易争端的问题上,首先是通过平 等商,在互利互让的基础上寻求解决办法
•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实行不同国家所有制的平 权原则,相互尊重和承认对方依据其国内法律享有 的民事权利和财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国际贸易法的主体
• 一、自然人
– 自然人(Natural Person/Citizen)作为一般 的民事关系(Civil Relations)主体,其权利 能力(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自出生之日 产生,至死亡之日为止。
• 四、国家
– 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 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 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 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
.
• 五、跨国公司
–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跨国公司系指一种企业,构成这种企业的 实体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 论其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各个实体 通过一个或数个决策中心,在一个决策系 统的的统辖之下开展经营活动,彼此有着 共同的战略并执行一致的政策。由于所有 权关系或其他因素,各个实体相互联系, 其中一个或数个实体,对其他实体的活动 能施加相当大的影响,甚至还能分享其他 实体的知识、资源,并为它们分担责任
.
– (四)对跨国公司的法律管制
• 1.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守则》(草案) •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SA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
第三节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和发展
• 一、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 1、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国际条约
• 狭义的条约是指以条约命名 • 广义的条约则泛指符合上述定义的一切国际法主体
.
• 跨国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 (1)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 – (2)具有全球性经营战略 – (3)跨国公司由不同实体 – (4)跨国公司内部实体之间具有相互联系性 – (5)跨国公司利益与跨国公司营业地所在国利
益之间的冲突性
– (二)跨国公司的基本结构
• 母公司(parent company) • 子公司(affiliate) • 分支结构(branch)
影响
.
第一章 国际贸易法概述
• 第一节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基本 原则
• 第二节 国际贸易法的主体 • 第三节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和发展 • 第四节 国际贸易法的研究方法
.
第一节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基本 原则
•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 国际贸易法概念的共同特点是,都没有对“国际” 性标准作单一解释,而是采用笼统的表达“跨越国 境”(cross-border)或“跨国”
• 贸易关系是指商品交换关系。顾名思义,国际贸易 法就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
• “国际性”的判断标准是多元的,但是,为了使国 际性(international)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不同社会关系的国际性的判断标准又各有侧重
• 本书认为,国际贸易法中的“国际”理解为“跨国 ”或“跨越国境”(cross-border)是最恰当的
.
– (二)国际贸易法与国际商法的关系
• 由于建立在以商人为主体和“意思自治” 基础上、以“契约自由”和“契约必须遵 守”为原则的传统商法受到了国家强制性 法律的限制与约束,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的一部分 内容被纳入国际贸易法体系之中
• 本书认为,国际商法应以调整商事组织的 行为为主,包括商事组织的货物买卖等行 为,但国际贸易法还包括政府对贸易的管 理行为,因此,不能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 是国际商法的一部分,二者存在交叉,并 不存在隶属关系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贸易法
王传丽 主编 法律出版社
.
总纲
• 第一章 国际贸易法概述 •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 第五章 国际贸易支付 •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 • 第八章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法的
的一切意思表示一致
– 2、国际贸易惯例
• 本书认为,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形 成的,具有普遍认可性和确定性的习惯(usage) 或习惯做法
– 3、各国国内立法和判例。 – 4、国际组织发表的宣言与决议。 – 5、跨国公司及同业公会制定的标准合同。
.
• 二、国际贸易法的发展
.
• 二、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 (一)贸易自由化原则
• 国际贸易法的目标就是调整在国际贸易这 个竞技场上国家、法人、个人的行为准则 ,在不违反一国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共秩 序的情况下,广泛承认合同双方的自主权 利
.
– (二)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
• 根据国际法的主权平等原则,无论大国小国,穷国 富国,弱国强国,在国际贸易领域,国家之间相互 给予无条件最惠国待遇(MFN)是平等互利原则在 国家层面上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国家间经济贸易活 动的基本原则。
.
– (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 对于跨国公司,基于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 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当出现 由于母公司的责任造成子公司丧失对外偿 付能力或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时,为了保 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有时会允许“揭开 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ions veil), 即按照“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的理 论,由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责任 。
• 二、法人
– 法人(Legal Persons/Legal Entity)是依法成 立,拥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 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能 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的组织。
.
• 三、国际组织
– 大多数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ganization)都有自 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 来源;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承担权利义务; 有独立的法律诉讼能力。
• 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实行不同国家所有制的平 权原则,相互尊重和承认对方依据其国内法律享有 的民事权利和财产所有权
.
第二节 国际贸易法的主体
• 一、自然人
– 自然人(Natural Person/Citizen)作为一般 的民事关系(Civil Relations)主体,其权利 能力(Capacity for Civil Rights)自出生之日 产生,至死亡之日为止。
• 四、国家
– 国家是一个特殊的民事主体。作为主权的最 高代表和象征,国家可以自己的名义从事各 种国际、国内的经济活动,签订各种合同、 条约和协议,并以国库的全部资产承担责任 。
.
• 五、跨国公司
– (一)跨国公司的概念与特征
• 跨国公司系指一种企业,构成这种企业的 实体分布于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而不 论其法律形式和活动范围如何。各个实体 通过一个或数个决策中心,在一个决策系 统的的统辖之下开展经营活动,彼此有着 共同的战略并执行一致的政策。由于所有 权关系或其他因素,各个实体相互联系, 其中一个或数个实体,对其他实体的活动 能施加相当大的影响,甚至还能分享其他 实体的知识、资源,并为它们分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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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对跨国公司的法律管制
• 1.联合国《跨国公司行动守则》(草案) • 2.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SA8000 (Social
Accountability 8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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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和发展
• 一、国际贸易法的渊源
– 1、与国际贸易有关的国际条约
• 狭义的条约是指以条约命名 • 广义的条约则泛指符合上述定义的一切国际法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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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跨国公司具有以下特征:
– (1)经营活动具有跨国性 – (2)具有全球性经营战略 – (3)跨国公司由不同实体 – (4)跨国公司内部实体之间具有相互联系性 – (5)跨国公司利益与跨国公司营业地所在国利
益之间的冲突性
– (二)跨国公司的基本结构
• 母公司(parent company) • 子公司(affiliate) • 分支结构(branch)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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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国际贸易法概述
• 第一节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基本 原则
• 第二节 国际贸易法的主体 • 第三节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和发展 • 第四节 国际贸易法的研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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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贸易法的概念和基本 原则
•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 (一)国际贸易法的概念
• 国际贸易法概念的共同特点是,都没有对“国际” 性标准作单一解释,而是采用笼统的表达“跨越国 境”(cross-border)或“跨国”
• 贸易关系是指商品交换关系。顾名思义,国际贸易 法就是调整国际贸易关系的法律。
• “国际性”的判断标准是多元的,但是,为了使国 际性(international)标准具有可操作性和明确性 ,不同社会关系的国际性的判断标准又各有侧重
• 本书认为,国际贸易法中的“国际”理解为“跨国 ”或“跨越国境”(cross-border)是最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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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际贸易法与国际商法的关系
• 由于建立在以商人为主体和“意思自治” 基础上、以“契约自由”和“契约必须遵 守”为原则的传统商法受到了国家强制性 法律的限制与约束,国际商法( International Commercial Law)的一部分 内容被纳入国际贸易法体系之中
• 本书认为,国际商法应以调整商事组织的 行为为主,包括商事组织的货物买卖等行 为,但国际贸易法还包括政府对贸易的管 理行为,因此,不能将国际贸易法理解为 是国际商法的一部分,二者存在交叉,并 不存在隶属关系
普通高等教育“十一五”国家级规划教材
国际贸易法
王传丽 主编 法律出版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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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纲
• 第一章 国际贸易法概述 • 第二章 国际货物买卖法 • 第三章 国际货物运输法 • 第四章 国际货物运输保险法 • 第五章 国际贸易支付 • 第六章 世界贸易组织法律制度 • 第七章 国际贸易争议的解决 • 第八章 电子商务对国际贸易法的
的一切意思表示一致
– 2、国际贸易惯例
• 本书认为,国际贸易惯例是指在国际贸易实践中形 成的,具有普遍认可性和确定性的习惯(usage) 或习惯做法
– 3、各国国内立法和判例。 – 4、国际组织发表的宣言与决议。 – 5、跨国公司及同业公会制定的标准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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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际贸易法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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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国际贸易法的基本原则
– (一)贸易自由化原则
• 国际贸易法的目标就是调整在国际贸易这 个竞技场上国家、法人、个人的行为准则 ,在不违反一国强制性法律规定和公共秩 序的情况下,广泛承认合同双方的自主权 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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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平等互利和协商一致原则
• 根据国际法的主权平等原则,无论大国小国,穷国 富国,弱国强国,在国际贸易领域,国家之间相互 给予无条件最惠国待遇(MFN)是平等互利原则在 国家层面上的具体体现,是指导国家间经济贸易活 动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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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债务责任
• 对于跨国公司,基于母子公司之间的关联 性,母公司对子公司拥有控制权,当出现 由于母公司的责任造成子公司丧失对外偿 付能力或丧失履行义务的能力时,为了保 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有时会允许“揭开 公司面纱”(piercing the corporations veil), 即按照“公司法人人格否定”( disregard of corporate personality)的理 论,由母公司为子公司的债务承担直接责任 。
• 二、法人
– 法人(Legal Persons/Legal Entity)是依法成 立,拥有必要的组织机构和独立的财产,能 以自己的名义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义务,能 以自己的名义起诉、应诉的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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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国际组织
– 大多数国际组织(international organization ),包括各种类型的国际经济组织 (international economic organization)都有自 己的组织机构和章程;有固定的资产和资金 来源;在一定范围和领域内承担权利义务; 有独立的法律诉讼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