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廉政制度

合集下载

事业岗部门廉政规章制度

事业岗部门廉政规章制度

事业岗部门廉政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加强事业岗部门廉政建设,规范部门工作秩序,维护部门形象,制定本规章。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事业岗部门内的所有工作人员,包括领导干部、一线员工等。

第三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管理体制,加强廉政意识教育,营造廉洁文化氛围,增强全员廉洁意识。

第四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定期进行廉政宣传教育和廉政警示教育的机制,不断提高全员的思想道德水平。

第五条事业岗部门领导干部应当发挥表率作用,自觉执行廉洁从政要求,严格要求自己,不得以权谋私,以权谋利。

第二章廉政管理第六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管理机构,明确廉政管理责任人,加强廉政监督,完善廉政风险防范机制。

第七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监督检查制度,明确监督检查人员的职责和权限,加强对各项工作的监督,发现并纠正廉政风险隐患。

第八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政策法规宣传制度,及时向全员传达相关政策法规,引导员工依法依规从事工作,不触碰法纪底线。

第九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违纪违法查处机制,对违反廉政纪律的行为坚决查处,坚决打击腐败行为,维护部门的廉洁形象。

第十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对廉政问题进行投诉举报,对涉嫌腐败行为严肃处理。

第三章廉政审查第十一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审查制度,对领导干部任用提拔、廉政述职等重要岗位进行廉政审查。

第十二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审查工作程序,依法依规开展廉政审查工作,确保工作公正透明。

第十三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廉政审查工作档案,对每一次审查工作进行记录,确保工作过程可追溯。

第十四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廉政审查工作报告制度,对审查结果及时报告主要领导,落实整改措施。

第四章廉政奖惩第十五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奖励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通报表彰,充分调动员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第十六条事业岗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廉政惩戒制度,对涉嫌违纪违法的员工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严肃处理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办事处廉政工作制度

办事处廉政工作制度

办事处廉政工作制度
第一条为了加强廉政建设,保证办事处工作人员廉洁奉公,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严
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

第三条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树立公仆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保持清正廉洁,坚决反对腐败现象。

第四条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的各项廉政规定,不得利用职务
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第五条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不得
玩忽职守、滥用职权。

第六条办事处工作人员必须加强学习,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加各种廉政教育和
业务培训,增强廉政意识和业务能力。

第七条办事处要加强内部监督,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防
止和打击腐败行为。

第八条办事处要建立健全投诉举报制度,鼓励群众积极参与廉政监督,对违反廉
政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第九条办事处要定期开展廉政考核,对廉政表现优秀的工作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廉政表现不佳的工作人员,要及时进行教育、培训,仍不改正的,要依法予以处理。

第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办事处所有。

第十一条办事处可根据本制度,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廉政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廉政制度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了从头上预防和反对腐败,促进党员干部及每个工作人员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结合单位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习教育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群众路线,学和省、市、县委关于反腐倡廉的指示精神,学习党纪政纪条规,使每个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不断增强廉政意识。

2、开展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教育和“两个务必”教育,切实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提高每个干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艰苦奋斗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3、运用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事例,进行经常性地示范和警示教育,做到学有榜样,赶有目标,警钟长鸣,防微杜渐。

二、工作作风1、热爱本职工作,服从组织安排。

2、勤政为民,提高办事效率。

各科室每周一要向分管领导汇报上周工作开展及本周工作要点,并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3、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各科室人员每年深入基层进行调查研究的时间不能少于一周。

要通过调研及时掌握全县经济运行的特点和问题,并提出合理化的建议。

三、规范管理1、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办事单位的任何馈赠;不得参加单位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和旅行活动;不得在办事单位为自己、亲友谋取私利。

2、工作人员不得干预单位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

四、干部交流1、坚决贯彻执行《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把好选人用人关。

对选拔任用干部和重大人事调整,由主任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

2、坚持重要岗位的干部轮岗交流制度。

一般在本岗位工作满5年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五、监督检查1、对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官僚作风的承办人,可向纪检组及有关部门进行投诉,提高公众对政府办工作的问责程度。

2、纪检组要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能,加强监督检查。

认真对待和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认真调查落实。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

廉政建设工作制度一、制度基本内容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组织的廉政建设,对公务员从政行为进行规范、监督和管理,使其在行使职权时保持公正廉洁,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公务员从事从政行为或与从政行为有关的一切活动。

三、基本要求3.1 廉洁从政公务员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切实增强廉洁自律的意识,增强风险意识和防范意识,自觉抵制廉洁风险和违纪违法行为。

3.2 诚信从政公务员应当自觉诚实守信,公开透明、真实准确地回答公众和群众关心的问题,公开提供经济责任财产情况报告,主动接受社会舆论监督。

不能利用职权或名誉为自己或家庭谋取不正当收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优待。

3.3 守法从政公务员从事从政行为,应当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认真履行职责,保持端正的法律意识。

不能以工作关系为名授受贿赂、非法收受礼品礼金和违规借贷,以及其他损害国家利益和公共利益的行为。

四、从政行为4.1 选拔任用公务员的选拔任用应当遵循公开、竞争、择优、德才兼备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禁止利用国家或集体公共资源和职权在选拔任用中插手、干预、谋取私利、互相利益输送。

4.2 社会交往公务员从事社会交往,应当遵循公正廉明、勤勉尽责的原则,不能利用职务和名誉为自己谋取不正当利益,参加或组织任何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活动。

4.3 离职安置公务员离职后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安排符合其实际情况的离职安置;不得利用职务和名誉谋取不正当收益,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职务的优待。

五、责任追究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公务员,将依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组织处理和法律制裁,严格追究其责任。

六、附则本制度的解释权归本单位党委。

如有疑问和不明之处,请向本单位纪检监察机关咨询。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是指为建设廉洁政府、预防和惩治腐败行为,加强行政单位内部管理和监督的制度安排和措施。

该制度涵盖了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政机关内部管理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

1. 领导班子建设:加强行政单位领导班子建设,选派廉洁、能力过硬的干部担任领导职务,建立科学、民主、规范的决策机制和运行机制,确保领导班子的廉洁从政和高效运行。

2. 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立并完善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制度,明确领导干部的廉洁要求和底线,加强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防范和纠正贪污腐败行为,建立健全廉洁从政教育和监督机制。

3. 内部管理:强化行政机关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制度规范,加强过程监控和风险防控,推行公正、透明、规范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防止权力寻租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4. 监督检查:加强对行政单位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推行穿行式巡视和定期抽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和处理,加大对违纪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的完善和落实,有助于提升行政单位的廉洁度和工作效能,增强人民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和满意度,实现政府的公正行使权力、为民服务的目标。

第 1 页共 1 页。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范本(2篇)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范本(2篇)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范本一、总则(一)为了加强行政单位的廉政建设,营造廉洁、公正、透明的工作氛围,促进行政单位的良性发展,制定本制度。

(二)行政单位内部的廉政建设工作要深入贯彻执行“廉洁从政、勤政为民、公正廉明、廉洁奉公”的原则,以依法行政为中心,严格落实廉政责任和监督制度。

(三)本制度适用于行政单位内部,包括机关公文、公务出差、公车使用、采购管理、人事调配等各个环节,涵盖廉政建设的方方面面。

二、组织机构建设(一)设立廉政建设机构,负责行政单位廉政建设的全面抓纪检、监察工作,独立行使监督执纪问责职能。

(二)建立廉政建设委员会,由行政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主任,部门负责人、纪检监察人员等作为成员,负责制定和推动行政单位的廉政建设工作,定期开展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三)设立监察人员,对行政单位内部的工作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三、廉洁从政建设(一)行政单位内部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廉洁从政的要求,清正廉洁、拒腐防变。

(二)干部选拔任用必须公开、公正、公平,任命的人员必须符合相关条件,并通过民主程序进行评议。

(三)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权为亲属、朋友等特定人员谋取特殊权益或提供不正当利益。

四、公务接待管理(一)行政单位内部的公务接待必须严格按照相关制度进行,不得超标准、铺张浪费。

(二)公务接待费用必须按规定报销,不得存在虚报、变相套取等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必须如实填写报销材料。

(三)公务接待场所必须选择规范的场所,不得选择高档酒店或娱乐场所进行接待。

五、公车使用管理(一)行政单位公务用车必须按照规定进行申请、审批、使用,不得超标准、私自借用或私自改装。

(二)公车使用必须经过合理规划,不得多占用公车资源,不得私自分配或私自转卖。

(三)公车使用必须按规定进行油耗、维修、保养记录,相关记录必须真实可信。

六、采购管理(一)行政单位采购工作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进行,公开、透明,减少不正当竞争行为。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关必须保持廉洁的通知》、省委省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党政干部保持廉洁的若干规定》及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贯彻落实中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的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加强廉政勤政建设,特制定本制度。

一、领导干部廉政规定(一)领导干部要严格要求自己,增强为政清廉的自觉性,并切实抓好分管单位和科室的廉政建设。

(二)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准营私舞弊,贪赃枉法。

(三)领导干部及其配偶、子女一律不得经商办企业。

领导干部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不得利用职权为其亲友经商提供方便条件。

(四)退休干部的经商办企业问题按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县以上党和国家机关离退休干部经商办企业问题的若干规定》执行,必须经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报局党组审核,并上报有关部门审批。

(五)领导干部家中婚丧嫁娶不得大操大办,禁止借外出开会、学习、疗养等名义公费旅游。

(六)领导干部不准用公款装修住房,不准建私房,不准转卖、出租公房。

(七)除政策规定外,领导干部不得用公款配备通讯设备,不得用公款为个人支付上网费用。

(八)领导干部要严格遵守市委、市政府车改决定,遵守本单位车辆使用办法,不得动用公车办私事,不得以工作名义借用所管辖企事业单位车辆或变相报销用车费用。

二、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规定(一)全局职工要从严要求自己,进一步增强廉洁自律的自觉性,把保持机关工作人员的廉洁作为端正党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重要手段和重要内容。

(二)全局职工要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和法规,不准徇私舞弊、贪赃枉法,不准乱收费、乱罚款。

(三)严禁机关工作人员经商、办企业,任何人不得担任或兼任企业领导及担任名誉职务。

(四)不得利用职权向基层和职工群众索要钱物,不得到所管辖的企事业单位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五)不准借布臵工作、业务检查之机敲诈勒索、以权谋私。

(六)工作人员要秉公尽责,不准利用职权向基层单位和个人索贿,不得为谋取私利而行贿受贿。

勤政廉政制度

勤政廉政制度

勤政廉政制度1.秉公办事,不以权谋取私人利益(1)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要廉沽奉公、遵纪守法,不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公共财物、挪用公款;不准收受贿赂以及行贿或介绍行贿;不准敲诈勒索财物。

(2)部门工作人员必须公私分明,.严格遵守有关公款公物的管理、使用规定,不准将公款公物用于私人开支或供私人使用;不准借用公款逾期不还;不准私分公款公物,不准用公款获取各种供个人使用的会员证、信用卡;不准公款私存或设立小金库,谋取私利。

(3)担任领导职务的部门工作人员应自觉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法规,按规定项目、标准收费,不准擅自制定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或提高收费标准;不准将职责范围内的公务活动变无偿为有偿。

(4)、部门工作人员必须依法履行职责,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配偶、子女和其他亲友从事经济活动提供优惠条件。

2.勤俭办事,不挥霍浪费国家财产(1)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必须自觉遵守有关礼品、礼金的规定,不准接受下级和业务相关单位、人员用公款赠送的礼品;不准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不准对收受后应登记上交的礼品在规定期限内不登记、不上交或不如实、及时上交。

(2)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务交往活动中,必须厉行节俭,不准违反规定用公款吃喝,不准要求或接受超过当地吃宿标准的接待;不准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各种接待和宴请:不准用公款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不准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各种歌厅、舞厅、夜总会等娱乐健身活动:不准借各种庆典名义铺张浪费。

(3)部门工作人员在公务活动中,应当有明确的公务目的,一切从简,不准超标准报销差旅费用;不准借公务之机绕道旅游;不准携带亲友接受公务性款待;不准以各种名义用公款出国出境旅游观光。

(4)部门工作人员在本人及家庭成员丧、嫁、娶以及生日、调动、乔迁等活动中,应该勤俭办事,不准大操大办、挥霍浪费或借机敛财。

3.自尊自重,不从事与职务身份不相称的活动。

(1)部门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应当认真履行公务,不准在企业或营利性事业单位兼任职务。

机关工作人员廉洁管理制度

机关工作人员廉洁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提高机关工作效能,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党的纪律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机关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其他各类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旨在规范机关工作人员行为,强化廉洁自律意识,预防和惩治腐败现象,确保机关工作人员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医。

第二章廉洁自律要求第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守党纪国法,自觉抵制各种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

第五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第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廉洁奉公,勤政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

第七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守职业道德,自觉维护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群众利益,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八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自觉接受组织、群众和媒体的监督,对群众举报和投诉,应当认真调查处理。

第三章廉洁自律措施第九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加强廉洁自律教育,定期参加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培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

第十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礼品礼金、职务消费等管理规定,杜绝铺张浪费。

第十一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会议、培训、考察等活动纪律,不得借机旅游、接受礼品礼金等。

第十二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公务用车、住房、医疗、子女教育等方面的规定,不得违规谋取利益。

第十三条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执行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

第四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第十四条机关工作人员廉洁自律情况,由组织、纪检监察等部门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情节严重的,给予党纪政务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机关工作人员对监督检查工作应当予以配合,不得拒绝、阻挠、干扰。

第五章附则第十七条本制度由机关党委负责解释。

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
4 页 共4 页
9、坚持勤俭办事,爱护公物,管好用好公共财物,力求做到少花 钱多办事,办好事,有业务经费的股室必须按财务管理制度办事,不得 各行其事,乱支滥用,每年内由纪检监察牵头对本局有业务经费的股室 进行一次内审。一经查出,按违反财经纪律追究股室负责人及责任人的 责任。
10、加强车辆调配管理。严禁公车私用,私人用车一律按 0.4 元/ 公里收取油料费, 过桥过路费, 司机补助由借车人负责, 除特殊情况外, 小车一律进库,不准外停外借。
3、模范遵纪守法,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风尚。不准利用本人及家 属成员的婚丧嫁娶、过生日、迁新居等机会向业务往来或下属单位发放 请帖,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及亲友经商办 企业提供任何优惠条件。
4、严格按照德才兼备、任人为贤的组织原则调配、任用干部,不 准拉帮结派、跑官要官、行贿受贿,不准滥用职权打击报复;机关干部 要定期进行岗位轮换,个人必须服从组织。
7、严格按规定配置使用移动电话和住宅电话,严格控制费用开支 标准和开支范围,超标部分一律由享受人自负。
8、财政工作人员到城内有关单位进行业务指导或检查工作时,不 准按受该单位的宴请,一律回本单位就餐;出差到乡镇检查指导工作的 一律在乡镇食堂就餐,并自付伙食费。不准利用职权由外单位出钱外出 考察、游山玩水。
20XX
YOUR LOGO
You姓名: XXX
部 门: XX 部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
1、遵守廉政纪律,带头廉洁自律,严于律己,克己奉公,艰苦奋 斗,以身作则,自觉执行中央、省、市、县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 出的各项规定。
2、正确行使国家和人民赋予的权力、严格按照规定的审批程序办 理拨款、政府采购和控购商品等审批手续,未经规定程序,不准办理拨 款手续,不准为单位和个人提供信贷担保,不准利用职务之便收取回扣 费、手续费和酬金等,更不准以未给好处而对办理单位和办事人进行刁 难,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是指依据党的建设规范,以坚持党的领导为核心,加强机关单位廉政建设,规范公务行为,塑造良好政治生态的一系列制度。

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筑牢机关单位工作的根基具有重要意义。

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素和内容:一、明确制度目标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的制定要明确目标,即通过规范公务行为、加强监督管理,构建一个廉洁高效、规范运作的机关单位,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行政服务。

二、制定相关规章制度1. 党风廉政建设制度:明确机关单位党的建设工作内容和要求,从思想上、制度上、行为上切实加强党的建设,推动机关单位勤政廉政建设。

2. 行为规范制度:明确机关单位公务人员的行为规范,包括礼仪待客、工作作风、行为操守、廉洁自律等方面,防止权力寻租、滥用职权等问题。

3. 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收支的公平、公正、透明,杜绝贪污、挪用公款等不正之风。

4. 人事管理制度:建立公正、公平、透明的人事管理制度,杜绝任人唯亲、以权谋私、贪污贿赂等不正之风。

5. 选人用人制度:建立科学、公正、合理的选拔任用制度,确保人才选拔过程公正透明,杜绝任人唯亲等不正之风。

6. 信访投诉制度:建立健全信访投诉制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维护,及时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防范和化解矛盾纠纷。

三、加强宣传教育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加强宣传教育,提高公务人员的廉洁自律意识。

可以通过组织廉政教育培训、发放廉政警示材料、制作宣传片等方式,加深公务人员对廉政建设的理解和重视。

还可以通过内部刊物、网站等宣传渠道,向公众介绍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的涵义和内容,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加强监督检查机关单位勤政廉政规章制度的实施需要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确保制度落地生根。

可以通过组织专门的机构或委员会,对机关单位的公务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并及时处理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同时,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对他们的言行举止进行监督、评议和约束,确保廉政建设的落实。

廉政中心工作制度

廉政中心工作制度

廉政中心工作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廉政中心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廉政中心是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专门机构,主要任务是对党员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监督检查、案件查处等工作。

第三条廉政中心工作应当坚持以下原则:(一)坚持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二)坚持依法治国,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三)坚持公正公平,做到客观公正、不偏不倚;(四)坚持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和诉求;(五)坚持改革创新,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和方法。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廉政中心设立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主任由同级纪委书记或者副书记担任,副主任和工作人员由同级纪委提名,报同级党委批准。

第五条廉政中心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设主任一名,副主任若干名,工作人员若干名。

办公室主任由廉政中心副主任兼任,工作人员由廉政中心提名,报同级纪委批准。

第六条廉政中心设立监督检查室、案件审理室、宣传教育室等内设机构,根据工作需要,可以设立其他业务机构。

第七条廉政中心应当设立党支部,加强党建工作,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廉政中心的主要职责如下:(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二)组织开展廉政教育和廉洁自律工作,加强党员干部的廉政教育和监督检查;(三)负责对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提出处理建议;(四)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五)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六)负责对党风廉政建设成效进行评价和总结,向同级纪委报告;(七)完成同级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九条廉政中心开展工作的程序如下:(一)接受线索和举报,对线索和举报进行分析,确定调查对象;(二)开展调查核实,收集证据,查明事实;(三)根据调查结果,提出处理建议,报同级纪委审批;(四)对处理决定进行执行,对处理结果进行跟踪监督;(五)对案件进行审理,形成审理报告,报同级纪委审批;(六)对审理决定进行执行,对执行结果进行跟踪监督;(七)对案件进行归档,做好案件管理等工作。

检察院廉政建设制度

检察院廉政建设制度

检察院廉政建设制度
检察院廉政建设制度是指检察机关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立和完善的一系列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和工作机制。

该制度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1. 建立独立、公正的内部监督机制。

检察院建立了独立的纪检监察机构,负责监督检察机关干部的廉政建设工作,并开展纪律审查和监察活动。

同时,还建立了举报和投诉制度,保障举报人的权益,加强对违纪行为的查处。

2. 加强廉政教育和培训。

检察院通过举办廉政教育培训班、开展警示教育等方式,加强对检察官的廉政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纪律观念。

3. 建立廉政建设考核评价制度。

检察院建立了廉政建设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对各级检察机关和检察官的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定期考核和评价,对考核不合格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问责和改进工作。

4. 推进警示教育和廉洁文化建设。

检察院通过组织廉政警示教育活动、宣传廉洁文化等方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和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提高全体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

5. 创新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检察院积极探索廉政建设工作新机制,如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建立“阳光检察”平台,接受群众监督和建议,提高廉政工作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总的来说,检察院廉政建设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保障检察机关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推进国家法治进程具有重要意义。

洛阳市政协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洛阳市政协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制度

洛阳市政协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制度日期:2020年11月17日为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和拒腐防变能力,不断增强党风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依据中共洛阳市纪委《关于印发洛阳市党员干部廉政警示教育制度的通知》(洛纪发〔2016〕4号)精神,结合市政协机关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廉政警示教育对象为市政协机关全体党员干部职工。

第二条机关党组对机关廉政警示教育工作负总责,牵头组织实施部门为机关纪委,机关党委、各委室协助实施。

第三条廉政警示教育采取集中上党课、观看廉政警示教育片和图片展、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进行典型案例通报、开展违法违纪案例剖析、交流学习体会、组织廉政知识测试等形式开展。

第四条廉政警示教育主要包括:(一)日常警示教育。

把廉政警示教育作为学习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学习计划。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党章党规党纪,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决策部署和市政协党组有关要求,切实做到领会实质、知行合一。

适时组织廉政知识测试、学习研讨交流等,检验党员干部职工的学习成效。

(二)典型案例通报。

组织机关党员干部职工及时学习上级党委、纪委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违纪违法典型案件通报,举一反三、引以为戒,汲取教训、严格自律。

(三)开展以案促改活动。

适时将《学习强国》、《河洛清风》等平台上有关案例《通报》推送到机关微信群,对机关党员干部进行经常性提醒、警示;选取典型案例,在机关进行集中传达通报,结合政协机关实际展开学习交流;按照市纪委要求,及时开展专项以案促改,以身边事教育警示身边人,以案为戒、以案为鉴;充分运用机关内部审计、检查考核、举报线索处置等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及时开展以案促改工作。

(四)开展廉政警示专题教育。

机关新进、轮岗、晋职、晋级人员上岗前,组织进行岗位廉政警示教育;在重大节假日等重要节点,适时开展节点廉政警示教育。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

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是维护党风廉政、提高行政效能的重要保障。

建设一套完善的廉政制度可以有效遏制腐败现象,促进政府机构的健康发展。

本文将从制度体系、监督机制和教育培训三个方面对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进行论述。

一、制度体系廉政建设的基础是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制度体系。

行政单位应根据自身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廉政建设制度,以确保公正廉洁行政的实施。

具体而言,行政单位应健全组织架构,明确内部权责关系,完善工作职责分工制度,使各级机构和岗位职责明确、权责对等。

同时,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人事管理制度,严格遵守任人唯贤、公开竞聘的原则,实行职位管理和职权制约,防止权力集中和滥用。

此外,行政单位还应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的公正、公开和高效使用,防止财务违规行为的发生。

二、监督机制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的执行需要有有效的监督机制支撑。

监督机制的建立可以通过多种方式,如内部监督、外部监督和社会监督的有机结合。

内部监督是指行政单位内部对廉政行为的监督,包括行政区划内部审计、党政纪检机构的监察等。

外部监督是指外部机构对行政单位的监督,如纪委、审计机关、监察机关等。

社会监督是指社会公众对行政单位廉政行为的监督,需要通过举报渠道和舆论监督等方式来实现。

行政单位应建立健全举报奖励制度,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廉政建设。

三、教育培训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的有效执行需要有一支廉政队伍的支持。

行政单位应加强对干部和公务人员的廉政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政意识和法律素质。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廉政法规、廉政文化、廉政道德和职业道德等方面的知识。

培训形式可以多样化,如定期召开廉政培训班、组织廉政知识竞赛等。

同时,行政单位还应加强廉政宣传,通过多种渠道向社会传播廉政理念,推动形成风清气正的社会风气。

总结行政单位廉政建设制度是推动政府机构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

建立一套科学、健全的制度体系,建立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培训,是行政单位廉政建设的关键要素。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机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一、为贯彻中央精神,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坚持以党风建设促进机关支部政风、行风建设,进一步倡导诚信意识、廉洁意识和责任意识,特建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支部书记、委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坚持原则,敢抓敢管,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各项措施和任务的贯彻落实。

三、抓好党风廉政教育,经常对党员进行理想信念、党风党纪和道德法制教育,增强反腐倡廉的自觉性。

四、严格遵守党的规章制度,严守党的纪律,不泄露党的秘密,不牟取私利,不铺张浪费,不参与赌博和封建迷信活动,维护党的形象。

五、协助上级纪检部门做好机关支部信访件的调查工作,及时反映热点、难点问题,做好协调、疏导工作。

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检查,每半年分析、研究一次支部廉政建设情况,总结经验,及时发现和解决廉政建设方面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公安机关廉洁上墙制度范本

公安机关廉洁上墙制度范本

标题:公安机关廉洁上墙制度范本为进一步加强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提升全体民警廉洁自律意识,根据党的纪律规定和公安工作实际,制定本廉洁上墙制度。

一、严格门卫制度1. 生活区内居住人员要刷卡进出。

内部职工应主动示证,外部人员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会客证,经门卫同意后方可进入。

2. 门卫工作区域内,不准停放车辆及摆放大型物体。

任何人不得干扰门卫执行公务,对无理取闹、制造事端者应报告领导和保卫部门处理。

3. 骑自行车出入大门要下车;机动车出入要执行出入登记制度,主动交验出门证,经检查证、物相符后,方可放行。

4. 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文明礼貌,平等待人,遵守纪律,维护法纪。

二、生活区人员进出门禁卡(智能一卡通)管理1. 生活区进出实行门禁卡制度,所有人员进出生活区必须自觉执行。

2. 大门警卫人员负责对进出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进出人员要自觉接受检查。

3. 门禁卡的使用范围为工作和居住在生活区内的所有员工。

4. 门禁卡管理和制度由总包安保部负责,综合办配合。

所有入场人员根据相关规定由所在单位安保负责人统一到总包进行登记,并制作领取门禁卡。

5. 新进场人员进场时未来得及办理门禁卡时,由安保部签发临时进出凭证,其临时进出凭证有效时间不得超过三天。

6. 门禁卡的使用:门禁卡每人一张,仅限本人使用,不得外借他人或替他人进出刷卡。

持卡人必须三、廉洁文化宣传教育1. 公安机关要积极打造廉洁文化品牌,推进清廉公安机关建设。

2. 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干部规矩意识。

3. 完善公文处理制度,提高办文质量,保证政令畅通。

4. 常态化开展廉政警示教育,增强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 积极营造机关廉洁文化氛围,推动廉洁文化标语上墙,充分发挥清廉文化教育作用。

四、纪律要求和处罚措施1. 公安机关全体民警要严格遵守本廉洁上墙制度,做到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2. 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党的纪律规定和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局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机关风廉建制度1、坚持委统领导,政齐抓共管,各科室、属单位各负其责,干部职工支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委对各科室、属单位的风廉建负全面领导责任。

委书记对风廉建负总责;委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风廉建负直接领导责任;各科室、属事业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风廉建负总责。

2、实行风廉建责任制,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要把风廉建作为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干目标管理,与应急管理中心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3、委每年召开一次专门会议,研究部署风廉建和反腐工作;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听取和通报风廉建和反腐工作开展情况,提出解决问题和改进工作的意见;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研究本单位的风廉建情况专题例会。

4、严守政治纪律,坚决执行路线、方针、政策和关于加强风廉建、反对腐的各项规定,在政治上、思想上、行动上与保持高度一致。

5、坚持"教育为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性风纪和廉洁从政教育,组织员、干部学习风廉建理论和法规制度,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积极引导员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科学发展观,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增强抵制腐朽思想侵蚀的能力,提高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的自觉性。

6、严肃组织制度和组织纪律,严格因公外出审批制度,不准利用出差之机进行公费旅游,确因正常的会议、学术活动需要外出者,需经主要领导同意后方可。

7、严格依法办事。

不准接受对公正执行公务可能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良影响的宴请和娱乐活动。

8、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自觉执行财经纪律。

严格财务审批手续等各项管理规定,不得挪用公款,不得公款私存;严格履行财务审计制度,不准以任何名义公费旅游、餐饮及其他娱乐活动。

9、严格人事管理和人事纪律。

认真贯彻执行《政领干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按规定程序办理人员聘任、解聘、调入手续,严格人事工作纪律,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做到公道正派,光明正大,不徇私情,不搞远近亲疏和任人唯亲,不搞封官许愿,不跑官要官要待遇。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机关廉政制度
为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保持机关工作人员清正廉洁,特制定如下规定:
1、科室长要对本科室的廉政建设负总责。

要将廉政建设工作纳入科室科务会的内容,每季度检查、小结一次。

2、机关工作人员在执行各类行政管理公务中,不准接受被管理单位和个人的宴请。

在办理各类证明工作中。

不准接受申请单位和当事人的宴请。

不准接受工作对象和地区单位的礼金或有价证券。

不准在地区单位报销应由本人承担的各种费用。

不准向工作对象借钱、借物或无偿占用地区单位的财物。

不准让地区单位无偿为自己装修住宅。

不准利用职权为配偶、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提供优惠条件。

3、严格执行中央关于制止奢侈浪费的八项规定。

严格执行机关接待就餐标准,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

中午一律不准喝白酒。

不准用公款到营业性歌舞厅、夜总会进行娱乐活动,严禁赌博。

4、机关召开的各种会议不准发礼品和纪念品。

给地区单位、居委会发放物品时,主管领导和科室人员一律不准搭车捎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