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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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防范初探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防范初探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防范初探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集团内部各个子公司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随着集团公司规模的扩大和业务范围的增加,关联交易在企业经营活动中所占比重逐渐增大,同时也带来了一定的涉税风险。

为了有效防范关联交易涉税风险,集团公司需要从多方面进行风险防范的探讨和研究。

一、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1.税负转移关联交易往往会导致企业内部利润的转移。

如果税务机关认为企业内部价格的确定不合理,可能会对错误的价格进行调整,导致企业税负增加。

如果关联交易存在虚构或者虚假交易的情况,可能导致税务机关认定为偷税漏税行为,从而对企业进行处罚和罚款。

2.法律法规遵从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和《关于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公告》,企业之间的关联交易必须按照公允的市场价格进行定价,否则将被视为偷税漏税行为。

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面临税务风险。

3.跨境关联交易随着全球化的发展,越来越多的集团公司进行跨境业务,这也为涉税风险带来了新的挑战。

跨境关联交易面临的税收政策和法规复杂多变,可能会导致企业的涉税风险增加。

1.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集团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机制,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和管理。

包括建立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企业内部交易行为,严格约束关联交易对价格的制定和交易的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合法合规。

2.公允定价原则在关联交易中,企业应始终遵循公允定价原则,确保关联交易的价格公平合理。

企业应建立完善的定价机制,加强关联交易价格的审查和核实,避免因价格不合理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3.加强税务风险管理集团公司应建立完善的税务风险管理机制,加强对关联交易涉税风险的识别和评估。

及时了解相关税法政策的变化,积极配合税务机关进行税务稽查,以便及时发现和解决涉税风险问题。

4.加强内部合规培训为了保障集团公司的涉税合规,需要加强内部合规培训,提高员工对关联交易涉税风险的认识和识别能力。

通过培训,使员工充分了解相关法规政策,避免因疏忽而引发的税务风险。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加快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在我国越来越多地建立起来,并由此导致了关联交易空前发展;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更是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虽然通过关联交易可以降低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发挥规模效益、优化资产结构、实现集团利润最大化和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但也对国家税收、中小股东权益以及国家有关的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对银行来说,关联交易也增加了有关信贷资产的风险;如何认识以及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对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一、关联交易的内涵及其形式在界定关联交易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关联方;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列举法的形式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其中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决策;关联方的形式主要有:1;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合营企业;3;联营企业;4;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关联交易即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主要形式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如设备、建筑物、股权等;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销售货物、签订合同;租赁;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权益性资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等;为获得借款、履行买卖、劳务合同等所提供的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使用商标、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许可协议;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根据关联交易的性质、目的和交易条件等,可将关联交易分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和非正常的关联交易;正常的关联交易指关联方之间由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的商品、劳务等交易活动,以及为发展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等;根据此标准,我国当前很多关联交易都是非正常交易;这种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节利润、粉饰报表、转移资产、转移利润、逃税避税、甚至逃废债务等,因此应特别予以关注;二、关联交易对信贷风险的影响一信贷集中性风险目前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以及多数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都规定了对单一客户包括其关联企业的最大贷款或授信比例,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控制对单一客户信贷过度集中的风险;但在目前关联方关系比较普遍、隐蔽、复杂的情况下,很难区分关联贷款,增加了控制的难度;而且我国多数银行都实行分支行体制,分支机构遍布各地;企业集团随着业务的发展也不断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关联企业,其形式各异,单凭表面很难确定其间的关联关系;目前银行的客户信息系统又不十分发达、健全,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同一企业集团的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具有很大的同质性、关联性,整个债务链十分脆弱,一家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贷款安全受到影响;二经营风险的传递在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其资金、技术、设备、人事、购销等业务主要依赖于母公司,一旦母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其本身的生产经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例如韩国某一大企业集团在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经营、财务危机,结果殃及其在我国的很多子公司,使这些公司失去了生产经营的支柱,陷入困境;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关联性,往往与相关联方生产配套产品或上、下游产品,关联交易在其生产经营中占很大比重;一旦关联方发生变化,相互间的交易受到影响,其生产经营就会产生很大波动;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多在国外,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高度的国际性;一旦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动荡,企业也必将受到牵连;例如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很多国内外资企业由于受国际形势的影响,进出口业务十分困难,从而陷入困境;三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关联交易在企业集团及外资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其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关联交易来调整、控制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信息就很难做到真实、公允,具有很大可塑性;而且,目前无论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在关联交易的披露上都极不规范,存在很大问题;例如,不少企业在关联方及交易的性质、形式等方面披露不细致;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分析不透彻;只披露销售、采购事项,不披露资金占用、资产重组、资产租赁等事项;这样,银行就很难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由此就影响了贷前及贷后管理决策的准确性;1;虚增资本;一是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时是以非现金形式投入的,在这种情况下,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会影响企业资本的真实性;很多投资方在以固定资产、设备、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投资时,往往高估资产价值,从而虚增了企业的资本;例如,很多外资企业的设备、技术都是从国外母公司引进的,在价格决定上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投资方可以人为调控价格;二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参股,使得双方的资产和资本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本实力及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2;虚增资产;在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交易也较为频繁;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商标权、专利、技术及其他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很多外资企业的母公司也是通过高价向外资企业出售设备、技术、原材料等,虚增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3;虚假利润;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是关联企业常见的做法;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从而使得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改善财务状况,蒙蔽贷款银行;一是在普通的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例如上市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购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又以较高的价格向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虚增了利润;二是通过资产重组,调节借款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常见的方式有:母公司通过以优质资产置换借款企业的不良资产、高价购买其债权、承担其费用或债务、支付资金占用费等,调控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彼此发生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可以提前或延后确认相互间的债权债务,都会影响银行对其财务状况的分析与判断;四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一是保证人的履约能力问题;在保证担保情况下,借款人的保证人为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由于这些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等方面密切相关,因此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为其担保的关联方也陷入困境,丧失赔偿能力;二是关联担保的法律效力问题;我国目前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股东大会、章程明确批准、授权的担保的效力,目前还是予以确认的;而除此之外的担保,则存在法律效力问题;目前,很多银行出于竞争等方面的需要,往往还要办理该种担保贷款,这类贷款也呈不断增长趋势;但其中有很多关联担保手续不完备,如未经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法律效力存在缺陷,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对外资企业的关联担保而言,由于担保人多在国外,因此担保的法律效力还要受国外法律的约束;例如,目前大多数国家对本国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都有一定的法律限制,出具对外担保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有些公司在未经本国主管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为我国的银行提供担保,这样,既使将来保证人有支付能力,其对外支付款项也将受到重重限制;另外,在国外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为实现债权,往往要进行跨国诉讼,花费大量的费用;五投资方利用关联交易抽逃资金,将风险转移给银行在借款企业建成投产并取得银行贷款后,投资方有时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高额利润,就会利用关联交易和不合理的转移定价,向投资方转移资产、资金,违背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资本真实性原则,降低了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把风险留给了贷款银行;投资方提前收回投资的方式主要有:向被投资企业高价出售设备、技术及其他资产;向被投资企业高价出售商品,低价购买原材料;收取不合理的房地产使用租金、商标权使用费、社区管理费、技术使用费、管理费等;低价购买甚至无偿占用被投资企业的资产等;例如,某外资企业在资本金到位并取得借款后,又以高价向韩国投资方购买机器设备;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该企业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又通过与投资方“高进低出”的来料加工贸易,向母国转移资金、利润;投资方很快就收回了投资,而该外资企业看上去经营很红火,但实际偿债能力十分有限;六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有很多企业在破产清算前,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转移资产、利益,使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例如,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前向关联方分配、无偿转让资产;以较低价格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资产;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关联方债务;放弃对关联方的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等;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会减少银行等债权人的可分配资产,增加了银行的贷款损失;七关联企业重组中的道德风险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债务重组及各种形式的改制,蓄意逃废银行债务,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常见的形式有:通过破产逃废债务;通过企业分立,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悬空债务;抽逃优质资产、资金组建新的企业,将不良资产留给原企业,并由其承担债务,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三、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对策一了解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影响,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1;理清借款企业的关联方关系;我国企业会计准则规定,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企业,无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当在会计报表附注披露以下事项:企业的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址、注册资本及其变化;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但有些企业并不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的有关内容;为此,银行信贷工作人员要通过多种途径了解关联方关系,如注册会计师出具的审计报告;企业会计报表附注:企业的合同、章程;企业业务往来的合同、协议、交易信息;要求借款企业提供关联关系的资料等;同时要对借款企业所在的企业集团的经营、财务状况进行总体的调查了解,以分析整个企业集团的经营风险、关联企业的担保能力等;另外,要注意收集、保存关联企业的资产、账号、股权分布、法定地址等情况,以便将来因借款人违约引起诉讼时,采取快速的资产保全行动;2;了解关联交易的实质及影响,认清借款企业财务及经营状况的真实面目;首先要了解关联交易的性质及目的,分清其是正常的关联交易还是非正常的关联交易,交易的目的是什么,是否存在套取贷款、转移资产、逃废债务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其次是对关联交易的具体情况及影响进行调查了解,例如交易的金额或比例;定价政策等;三是运用关于关联交易会计处理的有关规定和做法,对借款企业的销售额、利润、资产、资本等进行重估,挤干水分;例如按规定,企业出售资产或转移债权给关联方,如果实际交易价格显失公允,则对显失公允的交易价格部分,一律不得确认为当期利润,而作为关联方对企业的捐赠计入资本公积,并且不得用于转增资本或弥补亏损;二健全商业银行统一、综合授信制度,防范信贷集中风险对于企业集团客户的信贷业务,要纳入银行的综合授信体系;由总行或分行核定该企业集团的最高授信额度,包括各种形式的授信业务:如贷款、担保、承兑、开证等,既要包括表内授信业务,也要包括表外授信业务,从总体上控制住对该企业集团的风险敞口;该集团的任何关联企业从本系统取得的任何信用便利,都要计入授信额度内;统一、综合授信制度得以有效运营的一个重要条件是银行信息系统的建立与完善;为此,商业银行应建立起各自的信贷管理信息系统,通过该系统能够识别关联方关系,反映对集团客户的授信情况;三在企业破产、重组过程中保全债权,防范企业的“败德行为”首先要加强贷后检查工作,了解关联企业资产、债务重组动态;尤其要关注企业重组、破产、清算等方面的法律公告,及时申报债权;二是依法参与借款人在兼并、破产、改制过程中的债务重组,参加破产企业的清算、处置工作,最大限度保全银行的债权,防止借款人借改制、重组之机逃废债务;三是在借款人合并、兼并、分立、合资、联营前,应要求其清偿债务、提供担保、或由变更后的主体签订新的借款协议,落实贷款本息偿还事宜;四是充分运用合同法、担保法等有关债的保全制度,依法行使撤销权、代位求偿权,阻止借款人放弃债权或无偿、低价转让债权、财产等有损债权人利益的行为,恢复借款人的偿债能力;五是对于在借贷活动中通过违规关联交易骗取贷款、逃废银行债务等造成贷款重大经济损失的借款人,要及时提起民事或刑事诉讼,借助司法、执法部门的力量尽量挽回损失,打击逃废银行债务的违法、犯罪行为;四规范关联公司担保业务,确保担保的法律效力对于各类贷款担保,第一,应通过贷前调查、核保等过程,来确定是否存在关联方关系,是否存在相互担保的行为;对于确属关联担保、尤其是公司为股东担保的,则要审慎处理;关联担保虽有一定缺陷,如不能避免多米诺骨牌效应等,但其最大好处是可以防止关联企业之间通过转移资产、利润来逃避债务;因此,在具体实务中银行还是可以接受关联担保的;一般情况下应要求借款企业较高层次的控股公司至少是母公司来提供担保;第二,要严格按有关法律规定办理各种担保手续,落实担保合同的法律效力;要审查担保是否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章程是否明确规定董事会有权决定对外担保,担保是否经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如股东大会等决议通过,简言之就是担保是否经合法授权;审查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决议的合法性,担保决议是否由符合法定人数的股东或董事表决通过;为避免欺诈行为,应要求担保人出具附股东或董事签名、且印章齐全的决议,必要时送律师、公证机关予以见证或公证;对于涉外担保,如外资企业与其母公司之间的担保,还需要了解相关国家的法律规定,必要时要由担保人所在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第三,规范担保合同文本,争取对银行有利的合同条款;例如在合同中规定对银行有利的诉讼、仲裁地点和机构,这对于国外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情况尤为重要;在借款、担保合同中规定出现不利于债权人的关联交易时银行有权宣布贷款提前到期并行使追索权的条款等;第四,在担保人不履行保证责任时,适时采取保全措施,尤其要充分运用股权查封等法律手段;例如对于国外担保人,到国外行使保全措施不仅成本高,而且耗时费力;在此情况下,银行可以就其在国内关联企业中的股权采取保全措施;五多方联手共同防范关联交易风险,保护银行等债权人的利益财政部门要规范、完善关联交易的信息披露制度,加强财会监督检查,要求各类企业都要按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披露关联方关系及关联交易的有关内容;工商、税务等行政管理部门要在企业兼并、合并、分立等过程中,依法行政,从严审查,规范程序,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得到落实;海关、商检、评估、审计等部门要对企业投入的资金、设备、技术及商品交易等做好检验、审查和验资工作,确保企业资本真实性原则;司法、执法部门要加强司法、执法力度,加强司法控制,保护债权人利益,打击借款人利用关联交易逃债、赖债等行为;尤其是要充分运用合同法、破产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贷款通则等所规定的债权保全制度,防止借款人转移财产等侵害债权人利益的行为,切实维护银行等债权人利益;另外,各商业银行之间要加强协调与合作,共享信息资源,避免对单一企业集团过度竞争、重复贷款;。

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

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

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啊,这可真是个让人头疼又不能忽视的大问题!咱先来说说啥是关联交易。

比如说,一家大公司旗下有个子公司,这俩之间互相买卖东西、提供服务啥的,这就可能是关联交易。

或者说,公司老板的亲戚开的企业跟这家公司有业务往来,这也能算关联交易。

就拿我之前碰到的一个事儿来说吧。

有一家上市的制造企业,规模还算挺大。

他们跟一家由公司高层亲戚控制的原材料供应商有频繁的交易。

本来呢,这原材料市场价格还算稳定,可这家供应商提供的价格却总是偏高。

一查才发现,这里面有猫腻!原来是公司高层为了给自己亲戚谋利,故意抬高价格,这可把公司的成本给拉高了不少,利润自然就受影响啦。

关联交易的风险可不小。

首先就是价格不公允的风险。

像刚才说的那个例子,高价买原材料,公司不就吃亏了嘛。

还有可能存在利益输送的问题,公司的资源、资金说不定就被偷偷转移到关联方那里去了,损害了广大股东的利益。

而且啊,要是关联交易太复杂、太频繁,还会影响公司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和透明度,让投资者摸不着头脑,对公司失去信心。

那怎么防范这些风险呢?第一,公司得有完善的内部治理结构。

董事会、监事会啥的可不能是摆设,得真正发挥监督作用,对关联交易严格把关。

第二,信息披露得充分、及时、准确。

有啥关联交易,啥价格,啥理由,都得明明白白告诉投资者,不能藏着掖着。

第三,得有独立的审计。

找专业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好好审查这些关联交易,看看有没有问题。

再比如说,有一家上市的科技公司,准备跟一家关联企业合作开发一个新项目。

这时候,公司就得先仔细评估这个项目的可行性和风险,不能因为是关联方就盲目上马。

同时,把整个合作的细节,包括双方的权利义务、利益分配等等,都清清楚楚地写在合同里,防止以后出现纠纷。

总之啊,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防范可不是小事,得公司从上到下都重视起来,才能保护好公司的利益,也让投资者放心。

希望咱的上市公司都能规规矩矩做生意,别在关联交易上出岔子,这样才能发展得越来越好!。

关联交易涉税风险及对策有哪些

关联交易涉税风险及对策有哪些

关联交易涉税风险及对策有哪些⼀、关联交易风险特征和避税规律通过对近⼏年的关联交易分析,发现关联交易具有⼀定的避税规律和新动向,存在以下涉税风险:(⼀)多类型关联交易混合控制,关联交易定价⽅法不透明、不固定,企业利润⽔平偏低。

主要表现为定价⽅法和政策为境外母公司掌控,定价⽅法在年度间甚⾄年度内不固定,关联与⾮关联交易利润率⽔平差异较⼤,母公司限定关联交易息税前完全成本加成率,企业利润⽔平偏低,与企业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发展趋势不符。

(⼆)关联购销⽐重不⼤或⽆关联购销往来,但向境内外关联⽅⽀付名⽬繁多的费⽤,有的⽀付名⽬和⽅向年度间有重⼤变化。

如管理服务费、市场推⼴费、财务税收管理⽀持费、特许权使⽤费、审计服务费等,其相关性、真实性、合理性有待核查。

近年来,部分外资企业将征税项⽬(技术提成费等)改为不征税项⽬(管理服务费、调试指导费等),向母公司关联⽀付费⽤改为向母公司的境外⼦公司⽀付费⽤,关联⽀付改为⾮关联⽀付的趋势越来越明显。

(三)更多地通过境内公司,内关联转让定价、⽀付多种名⽬管理服务费问题⽇益突出。

因不同地区企业之间的税收优惠、财政返还政策差异,诱使部分企业更多地通过境内关联交易定价和⽀付费⽤的⽅式,使利润发⽣地区间转移的现象也⽇益增多。

企业应得利润与其在产业或产品价值链上实际利润不相称,与同⾏业独⽴企业利润⽔平相⽐明显偏低。

(四)股权架构复杂多变,隐匿真实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或对交易活动进⾏实质控制转移利润。

主要表现为股权在关联企业之间频繁变更,特别是“爷爷辈”以上控制⽅的股权转让,或平价低价转让股权,逃避⾮居民企业所得税。

隐匿真实的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实质性管理或控制未申报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长期处于亏损或微利状态。

改变销售模式和渠道,使客户结构变化,申报关联交易额⼤幅下降。

(五)实际受益⼈⾝份存疑,外⽅股东⾏为不合常规,有逃避税收的重⼤嫌疑。

主要表现为外⽅股东变更为⾹港、新加坡等有协定优惠缔约国的投资性公司,管理⼈员很少且多为境内⼈员兼职,专管境内被投资企业咨询服务并分取利润。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性分析(全文)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性分析(全文)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性分析(全文)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性分析一、引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和资金往来。

由于关联方之间存在权益关系,关联交易可能存在潜在的风险和不公平性。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风险性进行全面分析。

二、背景关联交易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一种行为,但由于其特殊性,容易引起潜在的风险。

关联交易的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伤害上市公司利益、伤害中小股东利益等。

三、关联交易风险的种类与特点1. 同业竞争群体之间的关联交易风险:同业竞争群体之间存在关联交易,可能导致信息不对称,以及利益输送等问题。

2.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风险: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控制上市公司的过程中,可能利用关联交易获取私利,伤害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

3. 上市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风险:上市公司与其子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利益输送、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平等问题。

4. 上市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风险: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可能存在利益输送、关联交易价格不公平等问题。

四、关联交易风险的影响1. 对上市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关联交易可能导致上市公司的财务状况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的经营业绩。

2. 对中小股东利益的影响:关联交易可能使中小股东的利益受损,导致其权益受到侵害。

3. 对市场交易秩序的影响:关联交易可能扰乱市场交易秩序,降低市场公平性和透明度。

五、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对策1. 加强监管力度:加大对关联交易违规行为的监管,严格追究责任。

2. 完善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的审批、披露和监管制度,确保公平交易。

3. 提升信息披露水平:上市公司应加强关联交易信息的披露,提高信息透明度。

4. 强化独立董事职能:独立董事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审查和监督,保护中小股东利益。

六、结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潜在的风险和不公平性。

为了保护投资者利益和维护市场交易秩序,需要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并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公平性和透明度。

公司税务筹划中的关联交易合规与风险防范

公司税务筹划中的关联交易合规与风险防范

公司税务筹划中的关联交易合规与风险防范在现代商业环境中,随着国际经济的发展和全球跨国公司的兴起,关联交易的频繁发生成为了一种常见的商业行为。

然而,关联交易在公司税务筹划中既存在合规性的问题,也带来一定的风险。

本文将分析公司税务筹划中的关联交易合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

一、关联交易的定义和形式关联交易是指在一家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行为。

关联方包括直接或间接拥有公司控制权的实体,如母公司、子公司、联营公司等。

关联交易可以是货物和服务的交换,也可以是资本和资金的调拨。

关联交易的形式多种多样,如关联销售、关联采购、关联贷款、关联投资等。

这些交易可能涉及到价格、数量、条件等方面的安排,直接影响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税务履约。

二、关联交易合规性问题关联交易合规性是指公司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需要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和税务规定。

合规性问题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1. 价格是否公正合理:关联交易的价格是否与市场价格相符,是否符合公平竞争原则。

2. 信息披露:公司是否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对关联交易进行及时、真实、准确的信息披露。

3. 税务申报与纳税义务履行:公司是否按照税法规定,准确申报关联交易的交易额和相关税费,并按时缴纳相关税款。

4. 相关方利益冲突: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是否存在利益冲突,是否存在滥用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关联交易风险的防范措施为了确保公司税务筹划中的关联交易能够合规进行,有效防范风险,以下是几项应采取的措施:1. 制定明确的内部控制制度:公司应建立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关联交易合规的操作程序和审批权限,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2. 进行风险评估与尽职调查:公司应对关联交易事前进行风险评估,并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了解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税务履约的可能影响。

3. 筛选合作伙伴: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公司应审慎选择合作伙伴,确保其合法合规,并确保交易价格公正合理。

4. 加强信息披露和报告: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并向监管部门进行报告,保证信息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关联交易的风险及防范

关联交易的风险及防范
( 一 )信 贷 集 中性 风 险
营企业 ;主要 投资 者个人 、关键 管理
人 员或 与其关 系密切 的家 庭成员 ;受 主要 投 资者个人 、关 键管 理人员 或与 其关 系密 切 的家 庭成 员直 接控制 的其 他企业 。
二 、关 联 交易 对 企 业 的 影 响
遵循 公开 、公 允和诚 实信 用原则 ,关
难区分关联贷款 ,增加 了控制 的难度 。 而且我国多数银行都实行分支行体制 ,
分支机构遍 布各 地 ;企 业集 团随着业
使 国家税 收 、受 控公 司的 中小股东 和 债 权 人 的 利 益 受 到损 害 。对 银行 来 说 ,关 联交 易增加 了有 关信贷 资产 的 风险 。如何认 识 以及如 何 防范 这些 风
了 ,或者 是用 资产还 债 了 ,如果 是后

种 情况 ,而且是 还了 以前 期 间发生
的短 期经 营性 负债 ,有可 能是企业 经
山西财税 2 0 1 3 年第4期
矗叫l 湘 攫帅
会 计
园 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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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 )投 资 方抽 逃 资金 将 风 险 转 移
给 银 行
对 称 风 险
债务 的违法 、犯罪行为 。
( 三 )规 范 关联 公 司担 保 业 务 ,确 保担 保 的 法律 效 力
目的 ,又通过与投资方 “ 高进低 出”的 来料 加工 贸易 ,向母 国转 移资金 、利 润。投资方很快就收 回了投资 ,而该外 资企 业看 上去经 营很红火 ,但实 际偿
债能力十分有限 。
最 潦聃 撼讳
会 计 园 地


口 刘 文 静
关 联 交 易 是 一 个 中性 的 经 济 现 象 ,在实 现资 源优 化配置 、提 高公 司 集 团经济 效益 方面 有积极作 用 。如果 司控制 的子公 司之 间 ;合 营企业 ;联 就很难有效维护 企业 的利益 。 三、关联 交易对信贷风 险的影 响

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

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

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论上市公司关联交易风险防范一、引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及其一致行动人之间进行的交易行为。

关联交易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增加上市公司的经营效益,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信息不对称、利益输送、股东利益冲突等。

因此,上市公司应采取相应措施和制度来防范关联交易风险。

二、关联交易风险的主要内容1. 信息不对称风险关联交易涉及到不同方的价值判断和预期,从而产生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上市公司在与关联方进行交易时,应注意确保信息披露的及时性、准确性和完整性,避免信息不对称对交易造成不利影响。

2. 利益输送风险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利益输送的情况,即上市公司将利益转移给关联方,造成其他股东利益受损。

为防范利益输送风险,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决策程序和监管机制,确保关联交易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3. 股东利益冲突风险上市公司的股东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特别是控股股东与小股东之间的利益冲突。

为防范股东利益冲突风险,上市公司应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并由独立董事充分发挥监督作用,确保关联交易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三、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1.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上市公司应制定关联交易管理规定,明确关联交易的范围、程序和责任,包括关联交易的申报、审批、披露等相关事项,以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

2. 加强内部控制上市公司应加强内部控制,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和审查。

建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定期对关联交易进行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健全关联交易审批程序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关联交易审批程序,包括审批权限、程序要求等。

关联交易需要经过独立董事审议和股东大会审批,并在关联交易发生后及时进行披露,确保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四、本文档所涉及附件如下:1. 关联交易管理规定范本:附录一2. 关联交易审批程序流程图:附录二3. 关联交易披露文件模板:附录三五、本文档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1. “上市公司”:指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防范策略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防范策略研究

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防范策略研究近年来,随着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关联方交易审计风险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关注。

关联方交易是指公司与其控制、被控制或者共同控制下的企业、公司股东、高管等有关联的方进行的商业活动。

这种交易涉及到的利益关系比较复杂,也容易导致潜在的损失和审计风险。

因此,上市公司需要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从根源上规范关联方交易,降低审计风险,保证公司的稳健发展。

一、加强内部控制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制定明确的财务管理制度和流程,明确公司各业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财务信息的准确性和真实性。

在关联方交易方面,公司应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的审核、审批、披露等程序,避免关联交易带来的风险。

此外,还要加强内部审计,确保内部审计对关联交易的覆盖面和深度,防止内部审计漏洞。

二、强化审计工作审计人员要着重检查关联方交易,并选择相关的控制性测试。

在审计过程中,要对关联交易的合理性、真实性、公允性等方面进行切实的检查,对关联交易的审计证据要采取更加严格的要求,以确保审计报告的准确性和可信度。

此外,审计人员还要关注关联交易的披露情况,对披露不充分或不准确的信息予以追溯核查,并确保相关风险得到完全披露和处理。

三、加强公司治理上市公司要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结构,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公司董事会的监督作用和独立审计的机制,确保公司决策、实践和公开透明。

在关联方交易方面,公司董事会应对管理层的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并及时披露相关信息,确保投资者得到准确、完整的信息。

四、增强风险意识上市公司要增强风险意识,加强关联交易的风险评估,并对风险予以高度重视。

公司要对所有关联方交易进行严格规范,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避免因关联方交易而产生的财务损失。

此外,公司应及时解除不合理、不良的关联交易,减少审计风险和公司经营风险。

总之,上市公司要加强内部控制、强化审计工作、加强公司治理,建立健全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增强风险意识,规范关联交易,多渠道减少审计风险,降低企业经营风险,为公司的稳健发展创造良好的条件。

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

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

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一、引言关联交易是指在企业集团中,根据股权关系或者其他相关关系,以优惠或者特殊条件进行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涉及到集团内部的资源配置和利益分配,存在着潜在的风险,需要企业进行有效的管理与防范。

本将详细介绍企业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各个方面。

二、关联交易的类型和特点1. 关联交易的类型1.1 股权关联交易:指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通过投资、贷款等方式对企业进行的交易。

1.2 关联人物关联交易:指企业与主要股东、高级管理人员、关联企业等有关系的交易。

1.3 关联资产关联交易:指企业与关联企业或者控股企业之间的资产交易。

1.4 关联销售交易:指企业与关联企业之间的产品销售交易。

2. 关联交易的特点2.1 交易条件不公平:由于关联关系存在,交易条件可能倾向于关联方,从而伤害集团整体利益。

2.2 资源配置失衡:可能浮现资源过度集中或者不合理分配的情况,导致整个集团的经营效率下降。

2.3 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利益冲突,干扰整个企业集团的利益最大化目标的实现。

三、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的原则1. 透明度原则:关联交易应当进行充分披露,确保各方了解交易条件和利益分配。

2. 公平原则:关联交易应当依据公平原则,不得伤害集团整体利益。

3. 独立性原则:关联交易应当保持交易双方的独立性,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

4. 审议决策原则:关联交易应当经过集团董事会或者其他独立决策机构的审议和决策。

5. 价格合理性原则:关联交易的价格应当合理,符合市场价格水平。

四、关联交易风险管理与防范的措施1.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1.1 制定关联交易管理政策1.2 设立专门的关联交易管理部门1.3 审查和核准所有关联交易1.4 对关联交易进行定期审核和监督2. 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2.1 按照像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及时公开披露关联交易信息2.2 增加信息披露的内容和频度,确保交易条件和利益分配透明可查3. 建立审议决策机制3.1 设立独立的审议决策机构,审核和决策关联交易3.2 审议决策机构应当包括独立董事、监事等,确保决策的公正性和合法性4. 进行定期的关联交易风险评估4.1 建立关联交易风险评估模型4.2 对关联交易进行定期风险评估,发现并排除潜在风险五、附件本所涉及的附件如下:附件一:关联交易管理政策附件二:关联交易审批表格附件三:关联交易信息披露报告六、法律名词及注释本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关联交易:指在企业集团中,根据股权关系或者其他相关关系,以优惠或者特殊条件进行的交易。

【推荐下载】关联交易风险是什么?如何做到控制和防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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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风险是什么?如何做到控制和防范?
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以下就是为您提供的如何做到控制和防范。

 这是因为关联交易是公司运作中经常出现的而又易于发生不公平结果的交易。

由于关联交易方可以运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进行,从而有可能使交易的价格、方式等在非竞争的条件下出现不公正情况,形成对股东或部分股东权益的侵犯,也易导致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关联交易法律规定:
 一、基本态度禁止不正当关联交易
 正是由于关联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对企业经营状况有着重要影响,因而应全面规范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

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个亮点,是首次对公司关联交易进行规制。

新公司法第21条第1款明确规定,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其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利益。

这一强制性规定,体现了法律对关联交易的基本态度,即对不公正关联交易给予禁止。

新公司法对关联交易做如此
1。

关联交易注意事项

关联交易注意事项

关联交易注意事项什么是关联交易?关联交易是指在一家企业及其相关方之间进行的交易。

相关方包括企业的关联企业、控股股东、关联人员以及与企业存在其他关联关系的自然人和法人。

关联交易通常涉及买卖产品、提供服务、资金借贷、租赁等各种交易形式。

关联交易在商业中很常见,可以为企业提供便利,促进不同企业之间的合作。

然而,由于关联企业之间存在利益关系,关联交易也容易出现潜在的风险和问题。

因此,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需要特别注意。

关联交易的注意事项1.合法合规企业进行关联交易时必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要求,确保交易的合法合规性。

首先,企业应了解国家和地方政府制定的关联交易规定,确保自身符合规定的交易行为。

其次,企业还应遵守所在行业的监管要求,例如对于金融行业的企业,需要遵守金融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

只有确保合法合规,企业才能有效防范风险。

2.交易定价公允关联交易的定价应公允合理,不得偏离市场价格。

企业应根据市场价格和市场行情确定关联交易的价格,并进行合理的证券化和反相证券化处理。

定价公允可以避免关联交易造成资源的过度转移,保护企业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信息披露透明企业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及时、准确、完整地向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披露相关信息。

这包括关联交易的对象、交易内容、交易金额、交易理由等信息。

信息披露可以帮助投资者了解企业的关联交易情况,从而评估企业的风险和价值。

同时,信息披露也有利于监管机构对企业的监管和监督。

4.独立性和利益冲突防范对于与企业存在关联关系的自然人或法人,企业应确保其独立性,并采取措施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企业的董事会应确保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程序独立,避免关联方占据过多的决策权。

此外,企业还应建立健全的冲突解决机制,及时妥善处理关联交易中可能出现的分歧和纠纷,维护企业和股东的利益。

5.独立评估和风险控制企业在进行重大关联交易时应进行独立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独立评估可以帮助企业客观评估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减少风险和避免资源的过度转移。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防范初探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防范初探

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涉税风险防范初探【摘要】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在一个集团公司内部发生的交易,涉及不同子公司之间的交易行为。

这种交易具有一定的特点,包括频繁性、数量庞大、计价困难等。

在这些关联交易中存在着涉税风险,主要表现在税务管理、资金流动等方面。

这些风险的产生主要源于公司利润调节、税收规避等行为。

为了防范这些风险,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建立规范的内部控制、加强数据监测等。

也需要注意合规性,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

未来研究可以进一步探讨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影响因素,以及实施风险防范措施的效果等。

加强对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涉税风险的防范是至关重要的,有助于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推动企业稳健发展。

【关键词】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涉税风险、防范、定义、特点、概述、原因分析、措施、建议、展望、总结。

1. 引言1.1 研究背景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涉税风险防范初探引言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在同一个集团公司内部或不同集团公司之间发生的涉及交易的活动。

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的深入推进,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日益频繁,其规模和复杂程度不断增加。

关联交易的存在既可以促进集团公司内部资源的优化配置,也可能存在操纵财务报表、税收避税等风险,尤其是涉及税务方面的风险更是不可忽视。

在当前税收政策日益严格的背景下,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涉税风险引起了广泛的关注。

税务机构对于集团公司涉税风险的监管力度增加,推动了集团公司更加重视涉税风险的防范与规避。

深入研究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涉税风险的原因和防范措施,对于促进集团公司合规经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本文将从集团公司关联交易的特点、风险概述、原因分析、防范措施和建议等方面展开探讨。

1.2 研究意义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是指集团内部各公司之间进行的涉及资金、产品或服务等交易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集团公司关联交易涉及涉税风险是一个常见且十分重要的问题。

涉税风险可能导致资金流失、税务处理不当、税收争议等问题,对集团公司的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造成不利影响。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风险及其防范研究

集团企业关联交易风险及其防范研究一、引言关联交易是集团企业有关联的各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在公司运作中普遍存在。

关联交易有利于集团整体战略的实施和发展,关联交易能够节约商业谈判招投标方面的交易成本,有助于利用行政手段保证合同的优先执行,提高了效率;但是,关联交易容易使子公司丧失独立性、形成对这种交易模式的极度依赖,丧失了发展壮大的能力。

另外,这种交易还容易发生不公平的结果,主要原因是交易定价不公允、集团站在整体战略规划的考虑,造成交易结果严重不公平,最后导致税务上将这样的交易认定为非独立交易,带来系列税务风险。

目前,企业集团常见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一是劳务方面的提供或外包业务;二是商品销售或购买等;三是出售无形资产使用权;四是抵押担保融资;五是提供资金;六是管理合同以及管理人员职工薪酬等。

关联交易会给企业带来一系列风险,需要引起关注。

二、企业关联交易的关键风险点及其表现(一)关联交易涉及的税务相关的风险1.商品购买及销售方面的税务风险由于关联交易的各主体方都属于集团的企业,相互之间有关联交易发生时,存在交易定价方法不公开、很随意、交易双方企业利润水平忽高忽低、关联交易一方亏本定价,与其承担的功能和风险不匹配,税务机关就会对转让定价等进行重点检查,对定价是否公允进行审查。

2.关于劳务及无形资产等关联交易的税务风险税务机关对于集团公司在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劳务交易等方面的定价和费用支付方面也比较关注,存在进行纳税调整的风险。

因为在无形资产使用权转让、劳务交易等方面的交易定价,可能存在对集团或交易对方有利的定价模式。

所以税务机关对于定价方法是不是合理、合规,是不是导致交易一方利润明显低于同类型交易业务的利润,是不是明显低于行业内相似独立企业的类似交易的利润水平等情况进行检查或稽查。

一旦查实或认定交易价格有问题,就会有税务方面的风险。

3.关联企业利息费用超过了同类贷款利率或超过了债权投资与权益投资的规定比例却进行了所得税前扣除的风险。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及防范措施【摘要】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上市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活动。

这种交易方式在商业运作中很常见,但可能存在一定的财务风险。

本文首先分析了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包括利益输送风险、对公司治理的影响以及可能引发的市场疑虑。

然后重点讨论了如何预防和应对这些财务风险,强调加强监管和信息披露的重要性、建立健全的风险管控机制以及加强内部审计和独立董事监督。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需要得到重视,只有加强监管和做好风险管控,才能有效避免潜在风险带来的不利影响。

【关键词】上市公司, 关联交易, 财务风险, 利益输送, 公司治理, 市场疑虑,预防措施, 监管, 信息披露, 风险管控机制, 内部审计, 独立董事监督1. 引言1.1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重要性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指公司及其关联方之间进行的各种交易,包括但不限于物资、资金、劳务、技术、资产等方面的交易。

这种交易在现代商业社会中十分常见,在一定程度上也是正常的市场行为。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往往伴随着一定的财务风险,对公司治理和市场稳定带来一定的影响,因此对其进行有效监管和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进行的交易,往往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加以监管和控制,就容易导致关联方利用关联关系获取不正当利益,对公司和其他股东造成损失。

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对维护市场公平和透明至关重要。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导致资金的流失和财务数据的不真实。

一些上市公司可能通过关联交易来掩盖其真实财务状况,夸大业绩,误导投资者和监管机构,破坏市场秩序。

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进行有效监管,对维护市场稳定和投资者利益至关重要。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重要性在于,它涉及到公司治理、市场稳定和投资者权益等方面的重要问题。

加强对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管和控制,对于构建健康的资本市场和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2. 正文2.1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可能存在的财务风险由于关联交易往往是在内部进行的,存在信息不对称的情况,极易导致交易价格被操纵,或者存在利益输送的情况。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

上市公司关联交易的财务风险及其防范对策文平深圳市远望谷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摘要:在市场经济环境下,关联交易是上市公司参与市场竞争、获取经济效益的重要途径。

但是从公司的发展而言,公允的关联交易能够达到节约交易成本、扩大经营规模、实现效益最大化的目的。

相反,不公允的关联交易,只会让公司陷入财务风险之中,如果财务的风险防控措施不当,还会影响上市公司的整体运营能力。

基于此,本文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入手,结合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风险类型以及风险管理中的问题,对防范财务风险的相关对策进行探究。

关键词:上市公司;关联交易;财务风险;防范对策一、引言根据财政部2006年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的规定,在企业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凡是关联方之间发生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不论是否收取价款,均被视为关联交易。

对于上市公司而言,关联交易可以被看作是公司主体及其控股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主要呈现以下特点:关联方需要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关联方在交易中的地位并不平等;关联交易的动机呈现多元化,如避税、公司合并、转移支付等;交易信息不透明、不对称的情况非常普遍。

针对关联交易的这些特点,上市公司在财务管理中面临的风险也更加严峻。

因此,强化上市公司在关联交易中的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不仅是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也是优化我国市场竞争环境的必然选择。

二、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存在的财务风险(一)风险认识不足,影响了对关联交易行为的风险评估思想认识是实践开展的前提。

由于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起步较晚,企业对于风险的分析与防范缺乏足够的认识,例如,对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而言,管理层风险意识淡薄,盲目追求经济利益,对资产重组中的劣质资产的分析不足,将关联方的个人动机作为推动经济活动的主要因素,从而为公司的未来的发展和盈利留下隐患。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完善公司内部治理结构: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各项交易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这包括制定明确的关联交易管理制度,规范关联交易的审批程序,确保关联交易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2. 强化信息披露和透明度:企业应按照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以便投资者和监管机构了解交易的真实情况。

同时,企业还应加强内部审计和财务报告的审核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3. 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专业委员会:引入独立董事,增强董事会的独立性和监督作用。

设立专业委员会,如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委员会等,对关联交易进行独立审查和监督,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合理性。

4. 加强外部监管和法律责任追究:监管机构应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力度,建立健全的监管体系和监管机制。

对于违反法规的关联交易行为,应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

5. 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审计机构:在关联交易中引入独立的第三方评估和审计机构,对交易价格、交易条件等进行评估和审计,确保交易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这有助于减少利益输送和损害公司利益的风险。

6. 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加强员工对关联交易风险的认识和理解,提高员工的合规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

通过定期的培训和教育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规和监管要求,掌握关联交易的规范操作流程和风险控制方法。

7. 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企业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及时发现和识别潜在的关联交易风险。

通过定期的风险评估和监测工作,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预警和提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和控制。

综上所述,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需要从多个方面入手,包括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加强信息披露和透明度、建立独立董事制度和专业委员会、加强外部监管和法律责任追究、引入第三方评估和审计机构、加强员工教育和培训以及建立风险预警和防范机制等。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

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加快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在我国越来越多地建立起来,并由此导致了关联交易空前发展。

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更是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

虽然通过关联交易可以降低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发挥规模效益、优化资产结构、实现集团利润最大化和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但也对国家税收、中小股东权益以及国家有关的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

对银行来说,关联交易也增加了有关信贷资产的风险。

如何认识以及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对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一、关联交易的内涵及其形式在界定关联交易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关联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列举法的形式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其中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决策。

关联方的形式主要有:1。

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

合营企业;3。

联营企业;4。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

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即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形式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如设备、建筑物、股权等;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销售货物、签订合同;租赁;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权益性资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等;为获得借款、履行买卖、劳务合同等所提供的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使用商标、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许可协议;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培训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培训

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培训一、背景介绍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交易活动,包括资金往来、商品交易、服务提供等。

由于关联交易的特殊性,存在一定的风险,如信息不对称、利益冲突、不公平交易等。

为了规范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及投资者利益,需要进行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培训。

二、关联交易风险的特点1. 信息不对称:关联交易往往涉及到公司的内部信息,如财务状况、经营情况等,容易导致信息不对称,从而损害中小股东权益。

2. 利益冲突: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如关联方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而忽视公司整体利益,从而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

3. 不公平交易:关联交易可能存在定价不公平的情况,关联方借机获取不当利益,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

三、关联交易风险的影响1. 损害公司利益:关联交易可能导致公司资金流失,增加财务风险,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和经营稳定性。

2. 损害投资者利益:关联交易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利益,导致投资者信心减弱,股价下跌,降低公司市值。

3. 影响公司声誉:关联交易可能引发舆论关注,损害公司声誉和形象,影响公司的业务拓展和合作机会。

四、关联交易风险防范措施1. 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体系: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关联交易的合规性和公平性。

2. 严格的审批程序:对涉及关联交易的事项,应设立审批程序,确保交易的合规性和真实性。

3. 定期披露关联交易信息:公司应及时、准确地披露关联交易信息,提高信息透明度,增加投资者信任度。

4. 独立董事监督:独立董事应对关联交易进行监督,确保交易的公平性和公司整体利益。

5. 强化风险管理:公司应加强风险管理,建立风险识别、评估和应对机制,及时发现和应对关联交易风险。

五、关联交易风险防范培训的重要性1. 提高员工意识:通过培训,提高员工对关联交易风险的认识和理解,增强防范意识,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2. 规范行为准则:培训可以帮助员工了解公司的关联交易政策和规定,规范行为准则,避免违规行为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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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文稿归稿存档编号:[KKUY-KKIO69-OTM243-OLUI129-G00I-FDQS58-关联交易及其风险防范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我国对外开放的加快以及资本市场的发展,外商投资企业及各种形式的企业集团在我国越来越多地建立起来,并由此导致了关联交易空前发展。

根据近两年我国上市公司的年报,有90%以上的公司发生了关联交易,而外商投资企业则更是存在大量的关联交易。

虽然通过关联交易可以降低相关企业的经营成本、发挥规模效益、优化资产结构、实现集团利润最大化和提高整体市场竞争能力,但也对国家税收、中小股东权益以及国家有关的监督管理造成了不利影响。

对银行来说,关联交易也增加了有关信贷资产的风险。

如何认识以及如何防范这些风险,对保证银行信贷资产的安全是十分重要的。

一、关联交易的内涵及其形式在界定关联交易之前,首先必须明确什么是关联方。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以列举法的形式对关联方进行了界定:在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间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本准则将其视为关联方;如果两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则也将其视为关联方。

其中控制指有权决定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并能据以从该企业的经营活动中获取利益。

重大影响是指对一个企业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决定这些决策。

关联方的形式主要有:1。

母公司、子公司、受同一母公司控制的子公司之间;2。

合营企业;3。

联营企业;4。

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5。

受主要投资者个人、关键管理人员或与其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直接控制的其他企业。

关联交易即指在关联方之间发生的转移资源或义务的事项,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

主要形式有:购买或销售商品;购买或销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资产,如设备、建筑物、股权等;提供或接受劳务;代理销售货物、签订合同;租赁;提供资金,包括现金、权益性资金或实物形式的贷款等;为获得借款、履行买卖、劳务合同等所提供的担保;管理方面的合同;研究与开发项目的转移;使用商标、技术、专利等方面的许可协议;支付关键管理人员报酬等。

根据关联交易的性质、目的和交易条件等,可将关联交易分为正常的关联交易和非正常的关联交易。

正常的关联交易指关联方之间由于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而发生的、按公平合理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条件进行的商品、劳务等交易活动,以及为发展正常生产经营所必需的资产重组和资本运作等。

根据此标准,我国当前很多关联交易都是非正常交易。

这种交易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调节利润、粉饰报表、转移资产、转移利润、逃税避税、甚至逃废债务等,因此应特别予以关注。

二、关联交易对信贷风险的影响(一)信贷集中性风险目前国家对商业银行的监管制度以及多数商业银行内部管理制度都规定了对单一客户(包括其关联企业)的最大贷款或授信比例,银监会也发布了《商业银行集团客户授信业务风险管理指引》,以控制对单一客户信贷过度集中的风险。

但在目前关联方关系比较普遍、隐蔽、复杂的情况下,很难区分关联贷款,增加了控制的难度。

而且我国多数银行都实行分支行体制,分支机构遍布各地;企业集团随着业务的发展也不断通过投资、参股等形式在各地建立关联企业,其形式各异,单凭表面很难确定其间的关联关系;目前银行的客户信息系统又不十分发达、健全,这就不可避免地发生同一银行的分支机构与同一企业集团的关联成员之间的交叉贷款、重复贷款现象。

由于关联企业之间经营状况、财务状况具有很大的同质性、关联性,整个债务链十分脆弱,一家企业生产经营出现问题,就会产生“多米诺骨牌效应”,使整个企业集团的贷款安全受到影响。

(二)经营风险的传递在存在关联交易的情况下,企业的经营具有较大的不确定性。

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依赖性,其资金、技术、设备、人事、购销等业务主要依赖于母公司,一旦母公司生产经营发生变化,其本身的生产经营也将受到很大影响。

例如韩国某一大企业集团在20世纪90年代末出现了经营、财务危机,结果殃及其在我国的很多子公司,使这些公司失去了生产经营的支柱,陷入困境。

关联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很大的关联性,往往与相关联方生产配套产品或上、下游产品,关联交易在其生产经营中占很大比重。

一旦关联方发生变化,相互间的交易受到影响,其生产经营就会产生很大波动。

对于外商投资企业而言,其母公司及其他关联方多在国外,相互之间的关联交易具有高度的国际性。

一旦国际政治、经济形势发生动荡,企业也必将受到牵连。

例如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很多国内外资企业由于受国际形势的影响,进出口业务十分困难,从而陷入困境。

(三)财务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关联交易在企业集团及外资企业的业务活动中占有很大比重,因此其可以很容易地通过关联交易来调整、控制自己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财务信息就很难做到真实、公允,具有很大可塑性。

而且,目前无论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在关联交易的披露上都极不规范,存在很大问题。

例如,不少企业在关联方及交易的性质、形式等方面披露不细致;对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影响等问题分析不透彻;只披露销售、采购事项,不披露资金占用、资产重组、资产租赁等事项。

这样,银行就很难对企业财务状况做出准确判断,由此就影响了贷前及贷后管理决策的准确性。

1。

虚增资本。

一是高估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虚增资本。

关联企业之间的投资有时是以非现金形式投入的,在这种情况下,非现金资产的入账价值就会影响企业资本的真实性。

很多投资方在以固定资产、设备、技术、商标使用权等投资时,往往高估资产价值,从而虚增了企业的资本。

例如,很多外资企业的设备、技术都是从国外母公司引进的,在价格决定上不存在市场竞争机制,投资方可以人为调控价格。

二是关联企业之间相互投资、参股,使得双方的资产和资本都出现了虚增,影响了银行对企业资本实力及资产规模的正确判断。

2。

虚增资产。

在进入正常的生产经营阶段,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交易也较为频繁。

例如,有些上市公司的母公司以大大高于公允价值的价格将商标权、专利、技术及其他资产出售给上市公司,或抵偿对上市公司的债务。

很多外资企业的母公司也是通过高价向外资企业出售设备、技术、原材料等,虚增了相关资产的账面价值。

3。

虚假利润。

通过关联交易操纵利润、粉饰财务报表是关联企业常见的做法。

关联交易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交易价格的可控性和非市场性,从而使得关联方之间可以通过不合理的转移定价调节利润,改善财务状况,蒙蔽贷款银行。

一是在普通的商品、服务购销环节,例如上市公司以较低价格从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购入原材料、零部件或劳务,又以较高的价格向母公司或其他关联方出售商品或提供劳务,虚增了利润。

二是通过资产重组,调节借款企业的利润和财务状况。

常见的方式有:母公司通过以优质资产置换借款企业的不良资产、高价购买其债权、承担其费用或债务、支付资金占用费等,调控借款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另外,关联企业之间还存在着复杂的债权债务关系,彼此发生大量的应收应付账款,可以提前或延后确认相互间的债权债务,都会影响银行对其财务状况的分析与判断。

(四)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关联公司担保的风险主要有两方面。

一是保证人的履约能力问题。

在保证担保情况下,借款人的保证人为其母公司或其他关联企业,由于这些关联方之间在生产经营以及财务等方面密切相关,因此当借款人不能偿还债务时,为其担保的关联方也陷入困境,丧失赔偿能力。

二是关联担保的法律效力问题。

我国目前对公司为股东提供担保的法律效力存在争议。

《公司法》规定:“董事、经理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董事、经理违反公司法第60条规定,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的股东或者其他个人债务提供担保的,担保合同无效”。

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有关问题的通知》进一步规定:“上市公司不得以公司资产为本公司股东、股东的控股子公司、股东的附属企业或者个人债务提供担保”。

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对于公司股东大会、章程明确批准、授权的担保的效力,目前还是予以确认的。

而除此之外的担保,则存在法律效力问题。

目前,很多银行出于竞争等方面的需要,往往还要办理该种担保贷款,这类贷款也呈不断增长趋势。

但其中有很多关联担保手续不完备,如未经公司章程或股东大会授权,法律效力存在缺陷,银行作为债权人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障。

对外资企业的关联担保而言,由于担保人多在国外,因此担保的法律效力还要受国外法律的约束。

例如,目前大多数国家对本国公司提供对外担保都有一定的法律限制,出具对外担保需获得有关主管部门的批准。

有些公司在未经本国主管部门核准的情况下,为我国的银行提供担保,这样,既使将来保证人有支付能力,其对外支付款项也将受到重重限制。

另外,在国外关联方担保的情况下,银行为实现债权,往往要进行跨国诉讼,花费大量的费用。

(五)投资方利用关联交易抽逃资金,将风险转移给银行在借款企业建成投产并取得银行贷款后,投资方有时为了尽快收回投资并赚取高额利润,就会利用关联交易和不合理的转移定价,向投资方转移资产、资金,违背了资本确定、资本维持和资本不变的资本真实性原则,降低了借款企业的偿债能力,把风险留给了贷款银行。

投资方提前收回投资的方式主要有:向被投资企业高价出售设备、技术及其他资产;向被投资企业高价出售商品,低价购买原材料;收取不合理的房地产使用租金、商标权使用费、社区管理费、技术使用费、管理费等;低价购买甚至无偿占用被投资企业的资产等。

例如,某外资企业在资本金到位并取得借款后,又以高价向韩国投资方购买机器设备。

在以后的生产经营中,该企业为了达到避税的目的,又通过与投资方“高进低出”的来料加工贸易,向母国转移资金、利润。

投资方很快就收回了投资,而该外资企业看上去经营很红火,但实际偿债能力十分有限。

(六)企业破产、清算程序中侵害债权人利益的关联交易有很多企业在破产清算前,通过关联交易向关联方转移资产、利益,使包括银行在内的债权人利益受到侵害。

例如,破产企业在破产清算前向关联方分配、无偿转让资产;以较低价格向关联方出售商品或资产;对原本没有财产担保的关联方债务提供担保;提前清偿关联方债务;放弃对关联方的债权或怠于行使债权等。

无论是哪一种形式,都会减少银行等债权人的可分配资产,增加了银行的贷款损失。

(七)关联企业重组中的道德风险通过关联企业之间的资产、债务重组及各种形式的改制,蓄意逃废银行债务,在实践中也屡见不鲜。

常见的形式有:通过破产逃废债务;通过企业分立,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悬空债务;抽逃优质资产、资金组建新的企业,将不良资产留给原企业,并由其承担债务,达到“金蝉脱壳”的目的。

三、防范关联交易风险的对策(一)了解关联方关系、关联交易及其影响,降低信息不对称风险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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