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输血科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输血工作的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确保临床输血安全,规范输血工作流程,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输血工作的医护人员、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
第三条输血工作必须遵循科学、规范、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输血工作管理制度,监督输血工作的实施,协调解决输血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输血管理委员会成员如下:1. 主任:由医院院长担任,负责全面领导输血工作。
2. 副主任:由医务科主任、输血科主任、护理部副主任等担任,协助主任工作。
3. 成员:由相关科室主任、护士长、检验科主任、药剂科主任等担任。
第六条输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1. 制定输血工作管理制度,监督制度的执行。
2. 组织输血知识培训,提高医护人员输血技术水平。
3. 监督临床用血、输血治疗及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
4. 定期检查输血设备、耗材及血液质量。
5. 处理输血工作中的纠纷和投诉。
三、输血工作流程第七条输血申请1. 临床医生在确定患者需要输血治疗时,应填写《输血申请单》,详细记录患者病情、血型、输血目的、预期效果等信息。
2. 输血科对《输血申请单》进行审核,确认输血适应症,必要时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第八条输血配血1. 输血科在收到《输血申请单》后,应及时进行血型鉴定和交叉配血试验。
2. 配血试验结果符合要求后,输血科将血液送至临床科室。
第九条输血治疗1. 临床科室在收到血液后,应仔细核对血液信息,确认无误后方可使用。
2. 输血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确保输血安全。
3. 输血结束后,填写《输血治疗记录单》,详细记录输血时间、血液品种、输血量等信息。
第十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1. 发现输血不良反应时,立即停止输血,并报告输血科。
2. 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评估,必要时进行抢救。
输血科相关制度

输血科工作制度一、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献血法》依法工作。
二、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要认真核对验收。
三、输血科要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保存十年。
四、临床输血一次用血、备血量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需经输血科医师会诊,由科主任签名后报医务科批准。
急诊用血事后应当按照以上要求补办审批手续。
五、全血、红细胞储存温度控制在2-6℃,血小板储存温度控制在20-24℃(6小时内输注),储血保管人员应当作好血液冷藏温度的24小时监测并记录。
六、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内或不同专用冰箱,并有明显标识。
七、贮存冰箱内严禁存放其他物品;每周消毒一次;冰箱内空气培养每月一次,无菌生长或培养皿细菌生长菌落<8CFU/10分钟或<200CFU/m3为合格。
八、申请输血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输血科备血。
九、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十、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
十一、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标本。
十二、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血型(急症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方可进行交叉配血。
十三、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七天。
十四、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
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十五、血液发出后不得返回。
十六、输血科实行24小时值班,血型及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准确无误后双签字发出。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

输血科质量和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输血科的管理,确保临床输血工作的质量和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工作。
2. 输血科(血库)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和管理工作。
三、血液管理1. 血液来源必须合法,不得非法自采自用血液。
2. 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血液的入库、储存、发放工作,并作好相应记录。
3. 血液的储存和运输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血液质量。
4. 血液的发放应严格按照临床用血申请单进行,确保用血安全。
四、临床用血管理1. 执业医师严格掌握输血指征,科学合理使用血液,提倡成分输血。
2. 受血者或家属必须知情同意,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输血。
3. 执业医师认真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并由主治执业医师审核签字后,向输血科(血库)申请备血。
4. 输血科(血库)应有专人负责标本收集、处理、检测及输血前检查工作。
5. 输血科(血库)认真做好血型鉴定(包括ABO正反定型、Rh血型)和交叉配血工作,保证结果准确可靠。
6. 输血前由两名具有执业资格的医护人员做好七查、八对、九不用”工作。
七查”指:查血站名称及许可证号;献血者条形码号;献血者血型;血液品种;采血日期及效期;储存条件;输血器材质量。
八对”指: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住院号;床号;药物过敏史;输血史;输血前检查结果;输血治疗同意书。
九不用”指:未进行输血前检查的血液;未进行交叉配血的血液;未进行血型鉴定的血液;未进行储存、运输条件检查的血液;未进行有效期检查的血液;未进行输血器材质量检查的血液;未进行输血前知情同意的血液;未进行输血后监测的血液;其他不符合输血安全要求的血液。
五、输血科(血库)质量管理1. 输血科(血库)应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确保血液质量。
2. 输血科(血库)应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和内部审核,及时发现问题并整改。
取发血管理制度

取发血管理制度一、血液管理制度的意义1. 保障供需平衡。
建立血液管理制度可以根据不同病患需求和血液库存情况,合理分配和管理血液资源,确保供应能够满足需求,避免血液短缺或过剩的情况发生。
2. 提高血液使用效率。
通过制定合理的输血指征和用血原则,避免不必要的输血,减少血液浪费,提高血液使用效率,促进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
3. 降低输血风险。
严格执行规范化的血液采集、储存、输血程序,有效防止输血相关的感染或其他并发症的发生,确保输血安全可靠。
4. 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建立健全的血液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务人员的操作行为,提高医疗质量,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
二、血液管理制度的内容1. 血液采集和储存管理。
包括对献血者的筛查和评估、采血过程的规范操作、血液产品的鉴别、分装、标示和保存等方面的管理。
2. 输血管理。
建立输血指征和用血原则,确保输血前进行必要的实验室检查和评估,严格执行输血程序,防止输血相关的不良反应和并发症。
3. 血液库存管理。
对血液库存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测,定期进行库存血液产品的检验和更新,避免库存过期或损坏,确保库存的血液产品质量和数量充足。
4. 输血相关感染预防控制。
制定输血感染预防控制措施,加强输血设备和器材的清洁消毒,提高医务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卫生意识,确保输血安全可靠。
5. 质量管理和监督。
建立血液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和外部质量评价,持续改进和提升血液管理服务水平,保障病患的安全和满意度。
6. 信息化管理。
建立完善的血液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献血者、血液产品和输血过程的信息化管理,便于查询和追溯,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质量。
三、血液管理制度的执行1. 加强宣传培训。
通过举办培训班、讲座、宣传栏等形式,向医务人员、献血者和社会大众普及血液知识,提高他们对血液管理的重视和认识。
2. 制定相关规章制度。
建立血液管理的工作制度、操作规范和流程,明确各项管理职责和权限,落实责任到人,确保规范性和可操作性。
28、医院输血科制度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技术人员持取血证领取。
2.从配血室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
3.配血室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
7.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血库),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8.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d。
输血科血液管理规章制度

输血科血液管理规章制度一、目的和范围1.1 目的为确保输血科血液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保障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1.2 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输血科相关工作人员和输血科内的所有血液管理活动。
二、血液管理的基本原则2.1 安全性优先在进行输血活动时,必须始终以患者的安全为首要考虑。
2.2 规范化操作所有的血液管理活动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范和流程进行,严禁任意操作。
2.3 信息记录与管理所有的血液管理活动必须进行详细的信息记录,并进行有效的管理和保存。
三、血液管理的具体要求3.1 血液储存和保管3.1.1 血液储存室的建设必须符合相关规范,保持洁净、干燥、通风良好和恒温恒湿。
3.1.2 血液的储存必须按照规定的温度和时间进行,确保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
3.1.3 血液分类和储存要按照不同血液成分的要求进行,避免交叉感染和混淆。
3.2 血液的采集和配血3.2.1 血液采集必须按照规定的方法进行,遵循无菌操作和消毒要求。
3.2.2 配血必须进行有效的血型鉴定和抗体筛查,确保输血的安全性。
3.2.3 血液的输血需遵循血型相容原则,确保输血的有效性和安全性。
3.3 输血操作和监测3.3.1 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详细的评估,包括血压、心率、体温等指标的检测,确保适宜的输血量和速度。
3.3.2 输血设备的选择和操作必须符合相关的规范和要求,遵循无菌操作和消毒要求。
3.3.3 输血过程中必须进行密切监测,包括患者的生命体征、血红蛋白和血小板等指标的监测。
3.4 输血反应的处理和报告3.4.1 对于出现输血反应的患者,必须立即停止输血,并对患者进行相应的处理措施。
3.4.2 输血反应必须及时报告给上级主管部门和相关医务人员,确保及时的处理和跟踪。
3.4.3 输血反应的原因必须进行详细的分析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防止再次发生。
四、血液管理的责任和监督4.1 相关人员的责任4.1.1 输血科血液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确保血液管理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输血管理制度

1. 申请输血前由执业医师在微机中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病人或者家属签订“输血允许书”后,护理人员为病人采集血样,试管标签上注明患者科室、姓名、床号、住院号、血型,于输血前一天送输血科(急症除外)。
2. 取血必须由医护助理或者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非以上人员不得代领。
取血时,应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与血袋上的病人姓名、科别、住院号、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采血号、采血日期、采血量、交叉配血结果,并观察血袋标签是否填写完整、血袋有无破损漏血、血液有无异常等。
3. 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可输血。
4. 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份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它药物,如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5. 输血时,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再次“三查八对”,同时让病人自诉姓名及血型,有疑问时应再次查对。
核对无误后,开始输注。
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6. 血液不得长期放在温室中或者置于无温度监控的冰箱中。
血液发出后原则上不能退回,如因故未能及时输注,血液离开冰箱超过30分钟,有迹象表明血袋已被打开或者有任何现象应当报废。
7. 输血先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连续输血时,输血器12 小时更换一次。
8. 输血过程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浮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如果发生不良反应,须即将住手输血并报告负责医师及时诊治,同时通知输血科做必要的原意调查。
9. 输血的时间限制:血液一旦离开正确的储存条件就有发生细菌繁殖或者丧失功能的危(wei)险。
(1) 全血或者红细胞应该在离开冰箱后30 分钟内开始输注,一袋血要在4 小时内输注完毕(室内温度过高要适当缩短期)。
输血科血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3篇)

输血科血液管理规章制度范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临床输血审核制度。
1.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2.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3.输血科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4、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格式规范,书写规范,信息完整,并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审核并备血,输血申请单审核率必须为____%。
5、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
6.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
7.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急救用血除外)。
8.如果因病情需要,输血量一次超过2000毫升时要履行报批手续,经治医师必须填写《大量输血申请单》,并由科主任签名同意后,报医务部批准,紧急用血必须履行补办报批手续,申请单由输血科留存备案,且大量用血报批审核率必须为____%。
9.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部或分管院长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危重抢救患者紧急情况下需要用血时,时间内报医务部审批,时间外报总值班,必须由当班医生及医务部或总值班签名,医务部及总值班备案。
输血的管理制度

输血的管理制度一、输血申请与审批1、临床医生应根据患者的病情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输血的种类和剂量。
2、输血申请应由经治医生填写《输血申请单》,详细填写患者的基本信息、临床诊断、输血目的、预定输血日期、既往输血史等。
3、申请单需经上级医生审核签字,如患者病情紧急需立即输血,应在申请单上注明“紧急”字样,并电话告知输血科。
4、输血科收到申请单后,应进行审核,对不符合输血适应证或填写不规范的申请单,应退回申请科室重新填写。
二、输血前检查1、输血前必须对患者进行血型鉴定(包括 ABO 血型和 Rh 血型)、血常规、凝血功能、肝肾功能、传染病筛查(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等)等检查。
2、对于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多次输血的患者,还应进行不规则抗体筛查。
3、输血前检查结果应在病历中详细记录,以备查阅。
三、血液的预订与领取1、输血科根据临床用血申请和库存情况,向血站预订血液。
预订的血液种类和数量应准确无误。
2、血液送达医院后,输血科工作人员应认真核对血袋标签上的信息,包括献血者姓名、血型、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血液制品的外观等,确认无误后方可入库。
3、临床科室取血时,应由医护人员携带专用取血箱,并与输血科工作人员共同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血型、血袋号、血液品种、血量、采血日期、有效期等,双方确认无误后签字领取。
四、输血过程管理1、输血前,医护人员应再次核对患者信息和血液制品信息,确认无误后,严格按照无菌操作技术进行输血。
2、输血开始时,速度宜慢,观察 15 20 分钟无不良反应后,再根据患者病情和年龄调整输血速度。
3、输血过程中,应密切观察患者的病情变化,包括体温、脉搏、血压、呼吸等生命体征,以及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发热、寒战、皮疹、呼吸困难等。
如有异常,应立即停止输血,并及时报告医生进行处理。
4、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应记录输血的时间、血型、血量、输血反应等信息,并将血袋保存 24 小时以备查验。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

病人输血工作制度一、目的为了确保病人输血安全,提高临床输血治疗效果,规范输血操作流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所有开展输血治疗的临床科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三、输血管理组织1. 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输血工作的组织、管理和监督。
2. 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分管院长、医务处、护理部、输血科、临床科室等相关人员组成。
3. 输血管理委员会设立办公室,负责日常输血管理工作。
四、输血准备工作1. 临床医生根据病人病情申请输血,填写《输血申请单》。
2. 输血前,医生应向病人或家属说明输血的目的、可能的风险和注意事项,并签署《输血知情同意书》。
3. 输血科根据《输血申请单》进行血型鉴定、交叉配血等检查,确保血型符合。
4. 输血科负责血液制品的储存、运输和发放,确保血液制品质量。
五、输血操作流程1. 医生向护士领取输血器材,护士进行输血前核对,包括病人身份、血袋标签、血型、交叉配血结果等。
2. 护士按照输血操作规程进行输血,确保输血速度适宜,观察病人输血反应。
3. 输血过程中,医生和护士应密切观察病人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处理。
4. 输血结束后,护士填写《输血记录单》,医生进行输血后评估。
六、输血后管理1. 输血后,医生负责跟踪观察病人病情,评估输血效果。
2. 护士负责输血器材的回收、消毒和处理,确保医疗安全。
3. 输血科对输血不良反应进行登记、报告和分析,提出改进措施。
七、输血安全管理1. 医疗机构应建立健全输血安全管理制度,确保输血安全。
2. 医疗机构应定期对输血人员进行培训,提高输血操作技能。
3. 医疗机构应加强输血科建设,提高输血服务质量。
4. 医疗机构应开展输血相关科学研究,推广输血新技术。
八、违规处理1. 违反本制度的,由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2. 对违反本制度的单位和个人,依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输血科工作制度4篇

输血科工作制度4篇【第1篇】区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人民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一、用血科室必需于输入血前一日由医师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连同病人血液标本送达输血科,标本务必贴上输血申请单号码。
急用血者应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急'字。
二、各科需用特别血液或手术用血量超过两千毫升以上时,须经科室主任签字,并须前三天与血库联系。
各科预约血液不用或手术改期时,应准时通知输血科。
三、严格执行查对制度。
发血时要与取血人共同查对科别、床号、姓名、血型、交错配血结果、血瓶号、采血日期、血液质量等,并共同签名,储血出库不得退回,如遇特别状况不超过半小时,经血库检查合格,可送回血库。
四、输血完毕应保留原血瓶内余血二十四小时,以备须要时查。
发觉病人有输血反应时,要准时与血库联系。
五、配血病人血样由血库保存二十四小时,二十四小时内需再输血时,科室应先同血库联系,以免重复取血样。
六、血库应长久保持与各科室联系,准时把握科室用血和向科室介绍储血状况,密切协作临床,保证用血。
七、严格加强血库管理,保持室内清洁,定期消毒,仔细执行无菌操作规程,杜绝差错,保证病人用血平安。
【第2篇】输血科工作制度范本1、献血应严格按《供血者健康体检标准》与《献血法》规定有关内容举行。
2、采血室应定期消毒保持清洁,采血室遵守无菌操作制度和采血常规。
3、正反定型,交错配血时必需严格遵守查对制度,并且用试管法以显微镜下为推断结果。
正反定型、交错配血必需双签名,如遇他人定型或送检单上写上血型时,也应重新复验型再举行交错配血。
4、配血标本应放置整齐,配血不能多人同时举行,以免发生错误。
血发后,受血者与供者标本须置冰箱保存。
5、输血经主治医师或值班医师打算,由医师或护士填写输血单,连同病员的血液标本交库作血型交错协作实验。
标本试管上应贴上标签,写明病员姓名和住院号,以防止差误。
6、发放血液及成份必需严格检查质量,准时开具血卡、记帐、记下并填写输血反应卡以使了解有无输血反应。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

输血科(血库)管理制度1、输血科(血库)负责本单位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血液入库、储存、出库、配型,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2、输血科(血库)工作人员应具有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业务素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开展工作,保证本院的用血安全。
3、输血科(血库)有职责和义务向临床医师提供输注血液和血液成份的咨询意见或建议,参与指导和协助临床的输血和对输血反应的处理。
4、临床需要输血、配血,应由经治医师提交输血申请单,连同受血者的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
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或其他血液成分(洗涤红细胞、机采血小板等),应提前三天通知输血科(血库),抢救用血立即定型和配血并保持联系。
(急诊输血除外)5、血型交叉配合试验完成后,仔细填写交叉配血报告单并详细核对结果,保留标本7天以上.6、临床采血时应该详细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床号、严防采错血标本;标本送检中应严防损坏或污染。
7、临床医师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并做到科学、合理用血和成分输血。
病人如有输血反应。
应立即分析原因;对疑难血型定型及交叉配血有问题,应及时进行复查、处理.8、输血科(血库)应定期用紫外线消毒,严防输血感染。
9、做好对受血者输血前如乙肝、丙肝、梅毒和HIV等必检项目的检测。
10、做好各项室内质控工作,维护血库冰箱良好运行状态,确保血液的质量。
11、全血、血液成分入库前认真核对验收。
核对验收内容包括:运输条件、物理外观、血袋封闭及包装是否合格,标签填写是否清楚齐全(供血机构名称及其许可证号、供血者姓名或条型码编号和血型、血液品种、容量、采血日期、血液成分的制备日期及时间,有效日期及时间、血袋编号/条形码,储存条件)等。
12、按A、B、O、AB血型将全血、血液成分分别贮存于血库专用冰箱不同层或不同专用冰箱内,并有明显的标识。
13、认真做好血液出入库、核对、领发的登记,有关资料需保存十年.输血科(血库)工作制度1、上班严肃认真,思想集中,不高声谈笑,不脱岗,不窜岗,仪表端正,挂牌服务,室内整洁,秩序优良。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是临床输血管理的重要依据。
(二)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出现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
《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
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病人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三)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输血前由医师填写合血单,连同病人的血标本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交输血科,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四)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取血,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血液的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液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取血者在配血报告单(一式两份)上签字后方可发出。
病人家属、陪护、实生不准取血。
(五)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上的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后方可输血。
(六)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病人床旁核对病人的姓名、性别、年岁、住院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血液的有效期、配血试验结果及血液的表面等,正确无误时,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七)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
输血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
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
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1、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用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
2、立即告诉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急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发血工作制度

发血工作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临床用血的安全性,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规范发血工作流程,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院各科室临床用血的发血工作。
三、职责与分工1. 血库工作人员:负责血液制品的储存、发放、管理工作,确保血液制品质量安全。
2. 临床医护人员:负责向血库提出用血申请,接收血库发放的血液制品,并正确使用。
3. 输血科(血库):负责血液制品的采购、储存、发放、质量监控、输血技术指导等工作。
四、发血工作流程1. 用血申请:临床医护人员根据患者病情及输血指征,填写《临床用血申请单》,经科室负责人签字后,提交至输血科(血库)。
2. 血库审核:血库工作人员对用血申请进行审核,确认申请单的真实性、合规性,核实患者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结果等信息。
3. 血液制品发放:血库工作人员根据用血申请,发放相应血液制品,确保血液制品质量安全。
4. 临床接血:临床医护人员按照规范操作,接收血库发放的血液制品,进行核对、签字。
5. 输血:医护人员按照输血操作规程,为患者进行输血。
6. 输血后观察:医护人员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后的病情变化,做好输血不良反应的预防、处理及记录工作。
五、发血工作注意事项1. 血液制品的储存:血库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要求,对血液制品进行储存,确保温度、湿度等条件适宜。
2. 血液制品的发放:血库工作人员应严格按照用血申请,发放相应血液制品,避免错发、漏发等情况。
3. 交叉配血试验:临床医护人员应确保患者血型准确,避免因血型不符导致的输血不良反应。
4. 输血操作规程:医护人员应按照输血操作规程,确保输血安全。
5. 输血不良反应的处理:医护人员应密切观察患者输血后的病情变化,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相关部门。
六、培训与教育1. 血库工作人员应定期参加输血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水平。
2. 临床医护人员应掌握输血知识,提高输血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医院输血科工作制度和文件

1、输血科工作人员必须了解并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械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我院《输血管理规定》和补充规定。
2、输血科工作人员应在输血管理委员会和输血科科主任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必须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暂时离开,必须向有关人员交待,说明去向、事由、时间并按时返回。
3、普通输血,医生预先填写输血申请单并逐项填写清晰。
护理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核对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正确无误后,抽取血标本,由专人送输血科。
急诊输血亦应同时将输血申请单和血标本一并送血库,否则应即将通知有关医师补齐。
4、血库人员在收到申请单及血样时,与送血人员共同认真核对申请单上的病人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及临床诊断,并与血样标签核对是否彻底相符,如有不符,应即将退回重送,经核实无误后方可进行血型及交叉配血实验。
5、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操作规范,各项检验单必须详细登记并签全名。
如确遇难以判断的结果,应向科室负责人或者有关上级报告,并认真复查,直至结果明确无误,方可发血以确保安全。
6、统一使用本地区中心血站供应的血液制品,对血站送的血液要认真检查,严格核对,如发现采供血机构所发血液的血型标记有误,或者标签内容含糊不清,应做好记录,然后通知采供血机构退回复核。
质量不符合要求的血液一律退回,不得使用。
且应及时向科室负责人及医务科报告。
7、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姓名、性别、病案号、科别、床号、 ABO 及 RH 血型、血液的质量和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血液一经领出,不得退回。
8、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 7 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9、主动深入临床科室,了解输血情况,密切配合临床工作需要,大力开展成份输血和临床用血技术的研究。
血液发放管理制度

血液发放管理制度一、配血合格后,输血科由电话通知临床用血科室取血,由医护人员持取血单,并携带符合血液贮存要求的容器(血液转运盒或取血箱)到输血科取血。
二、血液发出前,必须核对用于输血的血液,其标签标记的血型与受血者的血型无误;三、按规定检查领取的血液必须与输血记录单相符,确认受血者是否正确。
四、血液发出前,还要检查全血和成分血是否发生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以及其他肉眼可见的任何异常现象,确认无异常后方可发血。
五、取血者与发血者双方必须进行“三查八对一确认”,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名方可发出。
三查:查血液的有效期、血液的质量及血液的包装是否完好无损。
八对:对姓名、床号、住院号、血袋号、血型、交叉配血试验的结果、血液的型号种类、血量。
一确认:最后确认受血者血型与配血报告单上的血型是否相符。
六、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八不发):(一)标签破损、字迹不清;(二)血袋有破损、渗漏;(三)血液中有明显凝块;(四)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五)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六)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七)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八)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七、血液发出前必须附配血报告单,取血者与发血者共同核对配血报告单信息与输血申请单上受血者信息完全一致,配血报告单上应有交叉配血结果,并且达到交叉配血结果相容或相合的标准,双方在配血报告单上签字确认。
八、输血科工作人员应按照保存日期的先后次序,先存先用的原则发血,临床医护人员不应拒领。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尽可能提供保存期短(7天内)的红细胞:①新生儿,特别是早产儿需要输血者;①严重肝肾功能障碍需要输血者;①严重心肺疾患需要输血者;①急性失血伴持续性低血压者;①DIC需要输血者。
上述患者之所以需要保存期短的血液是因为需要尽快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且不能耐受高钾。
若用血量较大,全部提供7天内的红细胞有困难,则应至少提供用量的1/3。
输血科临床用血、输血管理制度

为提高医院临床用血管理水平,保障临床用血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规定,结合医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医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由医院领导、业务主管部门、输血科及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每季度召开一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
其主要职责:1.1制定全院的输血治疗用血政策,审批输血科制定的临床用血年度计划;1.2指导临床科室合理用血、科学用血,对医院临床用血和血液的保管、领取、使用过程中行使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确保合法、安全和规范,督促浪费和滥用血液现象减少;1.3组织分析评估医院全血及成分血使用情况,备血与输血的比率,输血前及输血后感染症。
1.4听取并审核院内不合理用血、特殊输血、输血差错等的情况汇报;1.5督促输血科充裕血源,指导急救用血制度的实施;1.6加强院内医生和患者的输血教育.促进输血新技术的推广和应用,协调沟通输血科与各科之间有关输血工作的事宜。
1.7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输血科具体负责。
2.医院设立输血科.在医院及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负责临床用血管理的具体业务。
其主要职责:2.1血液收发和输血相容性检测等职能;2.2临床用血计划的申报;2.3配合职能部门对临床用血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2.4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保障临床用血规范:2.5参与临床有关疾病的诊断、治疗与科研。
3.医院临床用血由XX市中心血站供给,双方签订供血协议,医院不得私自组织血源、采集血液及单采血浆。
4.医院加强临床医师输血知识的教育培训,促进医院规范、合理、节约用血,杜绝血液浪费和滥用,依照《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要求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杜绝输“安慰血”、“营养血”;医院应积极推行成分输血。
5.临床医师应严格执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做到规范用血、合理用血,节约用血和安全输血;输血申请由经治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按要求填写完整,标明输血适应证,上级医师核准签字,交输血科配、备血;具体详见《临床输血申请、会诊与审核制度》。
医院护士执行输血管理制度

护士执行输血管理制度一、血液标本的采集:采集标本时,必须核对输血申请单,确认受血者。
血液标本条形码必须正确标记。
二、由医务人员到输血科领血,领发双方应认真核对输血申请单、输血配血记录单、血袋标签及血液外观,正确无误后,双方办理好领血登记及签字手续后将血液发出与领走,并使用血液专用运输箱运送至临床使用科室。
三、血液在医院内的运输:全血、红细胞制品、血浆、冷沉淀应放置4±2℃血液运输专用箱中运输,血小板制品应放置22±2℃血液运输专用箱中运输。
四、血液输注前核对与输注注意事项:临床科室应将血液尽快输注,不得自行贮血。
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
输血时除了严格按照不同血液成分制品的输注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外,还必须遵守以下特殊注意事项:1、严格执行三查十对制度: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对输血申请单、输血配血记录单和血袋标签上的内容仔细核对,并检查血袋有无破损及渗漏,血液有否凝块、变色等异常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输血。
2、受血者确认:临输血前,医护人员应面对受血者,核查受血者姓名、住院号(病床号)、ABO及RhD血型等资料,询问并让受血者或家属回答相关问题,以确认受血者并记录在案。
3、血液和血液成分的贮存、输血器材和加温:血液和血液成分制品必须要求贮存在可控制的最佳温度的环境中直到输注,采用国家标准的一次性输血器材进行输注。
输血前,血液一般不需要加温,如果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加温,所用的加温系统要有温度计和报警系统,温度控制在37℃。
4、输血前加药问题:除了生理盐水外,输血前及输血过程中,不得向血液内加任何药品。
5、输血的速度:输血开始时速度应慢,1-3ml/min,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有无不良反应,15min后,如一切正常,则按下面输血速度:1)要视输血成分种类和受血体质而定,开始宜稍慢,待观察受血者无不良反应,再根据需要调整.2)一般情况下,输血速度为每分钟5-10ml,若大量失血或发生失血性休克,则需遵医嘱快速输入,输血速度可达每分钟50-100ml.3)血小板,冷沉淀以病人能耐受的最快速度输注.4)年老体弱,有心肺功能障碍者,重度慢性贫血患者,婴幼儿输血速度宜慢,每分钟1-2ml,新生儿每钟8-10滴,如有心衰,肺炎或早产儿以每分钟4-5滴为宜.6、输血的时间限制:全血或红细胞要求在离开2~6℃的贮存温度后30分钟内开始输注,一袋血要求4小时内输注完毕(如室温温度过高,则应适当缩短时间),一袋血4小时内未输注完毕应废弃;浓缩血小板收到后尽快输注,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每袋血小板应在20分钟内输注完毕;新鲜冰冻血浆及冷沉淀融化后应尽快输注,要求以患者可以耐受的较快速度输入,对成年患者来说,200ml新鲜冰冻血浆应在20分钟内输完,一个单位的冷沉淀应在10分钟内输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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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序号:XXYY-ZWK-001
文档编号:ZWK-20XX-001
XXX医院
输血科领血、发血管
理制度
编制科室:知丁
日期:年月日
xx医院输血科领血、发血管理制度
1.从血站领取血液时,派经过培训的专业人员持取血证领取。
2.从输血科领取血液,由经过培训的医护人员持取血单领取。
3.科室有专人负责发血或谁配血谁发血,禁止非专业人员发血。
4.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受血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病区、床号、血型,献血者条形码号、血型、血量、品种、配血结果、有效期、失效期及血液的外观质量等,准确无误后,双方签字发血。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一律不得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液中有明显血凝块;
(3)血袋有破损、漏血;
(4)血浆呈乳糜状(暗灰色)或红色(溶血);
(5)血浆中有大量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有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色;
(8)过期或其它需要查证的情况。
6.配血结果未出来前或配血结果有疑问时严禁发血。
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于2~6℃冰箱保存至少7d。
7.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输血科,医护人员取血时,一次只能领取一位受血者的血液,决不允许一人同时领取几位受血者的血液。
8.输血后的血袋应交回输血科2~6℃保存至少1天。
知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