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挖掘城市道路审批流程图
城市道路占用挖掘审批流程
1、办理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2)《南京市城市道路设施管理条例》第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城市道路设施。
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向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办理占用城市道路设施审批手续,交纳占道费,领取城市道路占用执照;影响交通安全的,还应当征得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同意。
市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重要路段和规定面积的城市道路设施的临时占用,应当报市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其他路段城市道路设施的临时占用报区城市道路设施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办理条件:无违章记录。
3、办理数量:无限制4、申请人需提交的全部材料:Ⅰ办理城市道路占用(临时)需提交的资料(1)基建占用:①建设项目立项批文②建筑规划许可证③建设规划红线图④施工单位经营许可证⑤占用申请表⑥占用范围图示(2)装修占用:①占用申请表(3)经营占用:①南京市户外广告设置发布申请表或市政府相关批文②经营性占用申请表③道路挖掘申请表Ⅱ办理城市道路挖掘需提交的资料(1)立项工程:①建设项目立项批文②规划许可证③规划管线图④施工方案⑤挖掘申请表(2)建设工程:①规划许可证②规划管线图③施工方案④挖掘申请表(3)其他工程:①挖掘申请表②管线示意图(抄表出户工程免)备注:如工程影响交通安全,办理人需提供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的交通组织方案;如工程牵涉行道树等园林设施的迁移需先经园林部门批准;如涉及夜间施工等问题还需征得环保部门同意。
5、办理程序或流程:Ⅰ占用:(1)申请者向建设系统政务大厅市政公用局窗口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材料;(2)影响交通安全的,需征求交管部门意见。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审批流程、几何设计、交叉口设计)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审批流程1、基本概念1.1城市道路道路系统依据地理位置和主要功能的不同划分为公路与城市道路两种。
公路:是指位于城区之外,用以连接城市、乡镇,主要供机动车行驶的道路,功能相对单一。
城市道路(简称道路):是指供城市区域内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使用的道路,同时也是市政基础设施的载体。
并承担与市外公路系统相连接的功能。
城市道路承载着交通、市政管廊、公共服务、生态环境、城市景观、防灾减灾等多种功能,因此城市道路路网系统成为整个城市的命脉。
1.2道路设计■道路设计就是根据规划条件的要求,结合现状建设条件,按照相应规则要求,加工成可供施工使用的图纸文件的创作过程。
其中的规则是指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基建程序等。
审批流程是基建程序的关键部分,设计流程源于审批流程,同时服务于审批流程,二者是一体的。
这就是我们为什么要讲解审批流程的原因。
■道路设计过程基本划分为两个阶段:前期研究阶段和工程设计阶段。
前期研究阶段--包括规划方案、设计方案、立项与可研。
工程设计阶段--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
1、建设单位-即业主单位,全面负责项目运作(包括规划、设计、立项、招标、实施、移交其他部门或自行运营管理)。
2、规划单位-负责道路规划方案或规划条件、排水规划方案、河道规划条件的编制。
3、设计单位-有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负责编制道路、桥梁、排水等各专业的各阶段设计文件,不同等级道路要求资质级别不同;有管线综合资质单位,负责编制管线的项目综合、设计综合。
4、施工相关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检单位等。
5、勘察测量单位-勘察单位提供各阶段地勘报告和水文报告,参与施工验槽、不良地基处理等。
测量单位提供实测地形图,参与钉桩、放线交桩等工作。
6、技术审批单位-规划委或规划局,负责方案初设审批、两证一书许可。
交通工程一般由交管部门负责方案审批。
7、投资审批单位-发改委,负责立项、可研、初设批复。
8、施工许可单位-住建委,审批发放施工许可证。
市住建局审批流程图(1)[1]
莆田市建设局核发施工许可证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有收费项目申请受理:江春发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料市行政服务中心建设局窗口联系电话:2958902□不予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提审批收费审定签发文发证当天负责人:江春发申请主体建筑业科审查经办人:苏伟2个工作日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三份);2、建设项目报建表;3、建设工程用地批准手续;4、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原件);5、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拆除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6、中标通知书(注明公开招投标或邀请招投标);7、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书、备案书、消防、人防、涉外审查意见书;8、经监理或建设单位审查并认可的施工组织设计;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10、福建省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施工措施备案表,建筑工程安全监察登记表、安全生产许可证;11、施工承包合同(原件);12、监理合同、监理中标通知书、旁站监理方案、监理人员花名册、总监任命书、监理工程师注册证;13、施工企业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及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件(收建造师资质证书原件待工程竣工后交返);14、邀请招投标或自行发包的工程,提交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工商营业执照;15、已备案的《莆田市新建房屋白蚁预防工程施工合同》16、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17、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备注:(1)、申请人保证提供材料证件的内容、签章、签名真实合法有效,否则申请人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2)、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与原件相符,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对。
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副局长:徐益珊1个工作日证书莆田市建设局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核准流程图承诺时限:3个工作日 (不含现场勘察2个工作日) 该项目不收费申请受理:蔡林花当天申请提交有关资□不予受理通知书 □受理通知书 □补正材料通知书审核1、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2、审查并起初意见审批分管副局长审定签发. 徐益珊 1个工作日审定签发文资料整理、 办理文件1、资料归档2、印刷文件办结 当天 责任人:申请主体证书市散装水泥办公室 经办人:蔡金火 2个工作日1、施工现场搅拌混凝土备案表;2、申请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3、对提交的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并对其负责的承诺函。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深圳市政府投资类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房屋建筑工程类:审批总时限41个工作日)
第一阶段-立项及用地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5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工程规划许可阶段(审批时限18个工作日)
第三阶段-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3个工作日)
项目建议 书编制单 位委托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EPC工程总承包招标(按项目 实际情况可在方案设计完成
后进行)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图设计
土石方、基坑支护以及桩基 础施工招标、监理招标及合
同签订
施工图设计 (完成)
施工图设计文件
施工单位招标及合同签订
第四阶段-竣工验收(审批时限15个工作日) 联合测绘
行政 审批 主线
在“多规合一”平台进行项目前期策划工作
行政 审批 辅线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
3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4个 工作 日
规划 自然 资源 部门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或规划设计要点)
5个 工作 日
发改 部门
项目概算审批
8个工作 日
投资项 目在线 审批监 管平台
10
规划自然 资源部门
规划设计单位 委托
初勘、可研单 位委托
技术 流程 关键 节点
提出 建设 意向
项目建 议书编 制和论 证申报
空 间 初 步 论 证
项目建 议书论 证和批
复
可研报 告编制 和论证 申报
可研报 可行 告论证
空
间
根据推送至在线
详
平台的信息确认
建设工程基本程序流程图
项目验收 发改委
不合格
(施工图技术性审查) 审图机构
合格
消防专项审查
合格
(拦标价备案) 定额站
(项目报建) 建管科
(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注 册属地管理)住建局质监站 委托第三方检测(常规检测 由施工单位委托)(实体检 测由建设单位委托)工程招投标Fra bibliotek监理招投标
(进行安全报监备案、缴存安全文明措施费、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农民工意外伤害保险) 建管科、安监站
不合格加固 实体检测
(施工期间巡查、中间验收) 质监站、安监站、消防、规划、环保
(核发施工许可证) 住建局建管科
(工程竣工验收(含各专项验收)) 建设单位组织、质监站监督
合格 分户验收
网上备案 (实地测绘复核、办理预售许可) 商住房进度≥50% 住建局房管科
(竣工备案) 住建局质监站
竣工结算 备案及审计
建设工程基本建设程序流程框图
(选址意见、用地规划许可证) 规划局
(土地预审意见(权属) 国土局
(环评、水保审查) 环保局、水务局
(立项、可研批文) 发改委
(政策性施工图审查备案) 住建局建管科
施工图设计
(初步设计、人防、抗震专项审查) 发改委、人防办、住建局建设科
初步设计
规划审查
勘察、设计招投标 岩土勘察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程序和材料(附申请表)
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程序和材料(附申请表)一、办理材料二、办理流程三、设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三十条:未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或挖掘城市道路。
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第三十三条: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持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新建、扩建、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县级以上城市人民政府批准。
《城市道路管理条例》(1996年6月4日国务院令第198号,2011年1月1日予以修改)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109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实施机关:所在城市的市人民政府市政工程设施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关于印发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事项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29号)第二条第(二)项: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3项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1项”。
市政设施建设类(城市道路、城市桥梁)申请表*该申请事项包括:1、占用、挖掘城市道路,2、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3、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等3项。
深圳市占用、挖掘道路审批流程图(非地铁项目)
占用、挖掘道路非高速道路(含临时开设路口)审批流程(非地铁项目)
深化方案(预计3-7天)
申报材料准备(1天)
网上预审(1-2天)
不通过通过(即日)
现场审核
不通过不符要求补齐、补正正材料即日
材料流转至交管部门(1-2个工作日)
材料不齐全审核通过(3-5个工作日)
不通过通过(3-5个工作日)
领证(收到办结短信后)
初步交通疏解方案向辖区中队、大
队汇报整体占道、疏解思路
最终交通疏解方案确定
申报材料上传系统
网上预审
根据初审意见修改窗口递交材料
现场审核
不予受理材料不符合要
求,可以更正的确认受理(出具受理回执)
现场更正
交管部门审核
系统告知:
补齐补正勘察现场
不予受理受理、出证、办结
窗口凭回执领证。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线工程)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线工程)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公布日期】2022.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2.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关于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审批(管线工程)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各区城管局:按照《关于加快推进我市专班重点任务的通知》(哈工改办〔2022〕33号)要求,为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我局决定对市政建设类“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管线工程)”审批核发前,建设单位应提供“具体施工方案”的前置要件环节事项,改为承诺制办理事项。
申请人书面承诺符合已经告知的条件、要求,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后,行政机关在审批时限内不再索要“具体施工方案”而依据书面承诺办理相关事项。
审批部门根据承诺,在其它材料符合法定条件的基础上即核发相关许可证。
特此通知。
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2022年8月31日哈尔滨市城市管理局行政审批告知承诺书《挖掘城市道路许可证》(管线工程)〔年〕第号行政审批信用承诺告知书编号:〔20 年〕第号申请审批事项名称:申请人(自然人、法入和非法入组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详细地址:联系方式:证件类型:证件编号:行政机关: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本行政机关就申请人申请的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管线工程)的行政审批告知如下:一、审批依据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提交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经市政工程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2.《哈尔滨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经批准占用、挖掘城市道路的,除非经营性的公益设施免交城市道路占道费外,应当按照规定的标准,向城管部门交纳城道路占道费和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流程
挖掘城市道路审批办理流程
(1个工作日,不含特别程序时限)
一、依据
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
2、《关于明确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行政审批事项相关程序的通知》(建城【2013】279号)
3、《关于办理挖掘城市道路、占用城市绿地敷设电力电缆和环网柜事项的相关规定》(【2013】145号)。
二、受理
1、范围。
市区管辖范围(涉及其它范围除外)
三、审查(需查看现场,部分需并联审批,部分需上报政府)
1、申请表一份;(内容填写完整、盖章)
2、规划批准的同意的挖掘城市道路的红线图。
(对照建城【2013】279号文件和宣政办秘【2013】145号文件,踏勘现场后,采取即办或并联审批或并联审批后报市政府批准)。
四、收费
同意挖掘后,对照收费标准表,按照破路路面类型确定标准*破路面积=收费。
五、办结
1、许可决定。
如属即办或并联审批,AB岗填写意见后首席代表审批,缴纳费用、确定施工时间后,发放许可决定书。
如需上报市政府,则需企业打报告来,然后拟文上报,待市政府批复后,AB岗填写意见交首席代表审批,企业缴纳费用、确定施工时间后,发放许可决定书。
2、公示
在网站政务公开\许可审批栏公示六、其他需注意事项
1、后台具体联系人、经办人:
2、如需上报政府时间较长,电子政务系统先将办件点击办理。
关于印发富阳市建设局行政许可项目
关于印发《富阳市建设局行政许可项目权力清单及工作流程》的通知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为了进一步提高城乡建设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规范办事程序(所有行政许可项目一律进行政服务中心办理),提高工作效率,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到建设管理部门办事更加快捷、方便,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部门服务基层、推进效能革命”活动的实施意见》(富委〔2008〕23号)和《富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执行行政许可项目的决定》(富政〔2008〕6号)之规定,我局对行政许可项目及工作流程进行了整合、修订、汇编,取消9项,调整5项,共计35项,其中常用项目9项,一般项目26项。
去年承诺时间为327天,今年在去年的基础上减少67天,提速20.5%。
现予印发,请严格遵照执行。
机关各科室、局属各单位要以基层需要为第一选择、企业满意为第一标准、部门呼声为第一信息,在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的同时,要减少许可审批环节,压缩许可承诺办理期限,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服务效能,真正做到提速、提质、提效。
要以“解放思想、强化执行、科学发展”为主题,积极推进“权力清单、流程再造”工作,努力打造“廉洁城建”。
此外,与行政许可项目密切相关的上位法法规及有关文件规定,应在工作中一并遵照执行。
富阳市建设局2008年8月28日行政许可目录一、常用事项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市政、装饰、安装) (4)2. 商品房预售许可核准 (6)3.临时占用城市道路审批 (8)4.挖掘城市道路审批 (10)5.临时占用城市绿地核准 (12)6.修剪砍伐城市树木审批 (14)7.城市排水许可证核发 (16)8.建筑业企业资质核准(三级资质) (18)9.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核准 (20)二、一般事项10.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路行驶审批 (22)11.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审批 (24)12.古树、名木的迁移审批 (26)13. 公共绿地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审批 (28)14.因工程建设确需改装、拆除或迁移城市公共供水设施的审批 (30)15.因工程施工、设备维修确需停止供水的审批 (32)16.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核发 (34)17.拆迁产权不明确房屋补偿安置方案核准 (36)18.房屋拆迁延长暂停期限审批 (38)19、建设单位采用协议方式选聘物业管理企业审批 (40)20.燃气设施改动审批 (42)21.在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审批 (44)22.城市新建燃气企业审批 (46)23.拆迁人使用补偿安置资金 (48)24.监理企业资质核准 (50)25.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资格核准 (52)26.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审核 (54)27.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资质认定 (56)28.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核准 (58)29.城市的公共绿地、居住区绿地、风景林地和干道绿化等绿化工程的设计案审批 (60)30.未完成拆迁补偿安置的建设项目转让核准 (62)31.划拨土地使用权和地上建筑物、其它附着物转让、出租、抵押审批 (64)32. 改变绿化规划、绿地用地的使用性质审批 (66)33. 燃气供应站点设立许可 (68)34. 延长拆迁期限许可 (70)35. 新建、改建、扩建供水工程审核 (72)行政许可权力清单事项编号 行政许可1号事项名称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房屋、市政、装饰、安装) 服务对象 社会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91号主席令;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
市管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程序
市管城市道路行政许可审批工作程序第一部分城市道路五项行政许可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三、新、扩、改建的城市道路交付使用后5年内、大修的城市道路竣工后3年内挖掘许可;四、城市桥梁上架设各类市政管线许可;五、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在城市道路行驶许可。
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许可1、围挡、钢板桥占道工程(1)申请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概算低于30万元,提供《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市公安交通管理局临时占道许可;(6)《北京市临时设施占道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7)施工地域图(地图局部复印,标明具体占道位置)(加盖施工单位公章);(8)施工平面图(标注工期及围挡尺寸)(加盖施工单位公章);(9)工程施工组织方案(包括交通导行方案(含交通导行图)、占用盲道措施、围挡方案、应急预案等) (加盖施工单位公章);2、永久性开道口工程(1)申请书(加盖建设单位公章);(2)建设单位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包括附件)及规划批准图纸(加盖建设单位公章);(4)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概算低于30万元,提供《城市建设工程办理竣工档案登记表》)(加盖建设单位公章);(5)市公安交通管理局开辟道口申请表;(6)路口设计图(整本设计蓝图包括设计说明、平面、结构、无障碍设计);(7)《北京市掘路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8)《北京市临时设施占道核准申请表》及填表说明(加盖建设单位公章);(9)施工地域图(地图局部复印,标明具体开口位置)(加盖施工单位公章);(10)施工平面图(标出开口尺寸,与道路位置关系)(加盖施工单位公章);(11)开口施工方案(包括占用盲道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车流、行人影响的交通分流、疏导方案(导行图);围挡方案;具有必要的应急准备)(加盖施工单位公章);(12)咨询市城市道路养护管理中心设施科(83521910)办理监管协议(道路接顺提交)。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审批表
申请单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破占地址
申请理由:
批准时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示意图:(此图可另附)
占道物类型
道路结构
有无地下
隐蔽设施
现场
勘查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市市
政园
市城
市管
理局
意见
签 字: 年 月 日
备注
1、根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规定,因特殊情况需要破占用城市道路的,必须到市城市管理部门办理申请和审批手续,违者将依法追究责任;
2、经批准破占城市道路的,应及时到指定的银行缴纳费用。必须按照批准的期限、位置、面积破占用,安全文明施工,并主动接受管理监察人员的检查;
3、破占设施完毕后,须清理好现场,市政园林管理部门组织检查验收;
4、市政园林管理局督察申请单位是否按批准的期限、位置、面积施工,竣工后10日内市政园林建设部门按原标准进行恢复;
5、开通道路接入城市主次干道的,需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审查意见;
6.申请人承诺所填写和提交的材料信息真实、准确,并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图立项规划选址阶段︵ 7 个 工 作 日 ︶监理、施工招标阶段︵ 11 个 工 作 日 ︶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7个工作日项目建议书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项目申请报告单位:发改局(经贸局) 时间:6个工作日有关部门审批意见(水利、地震等)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初审意见,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消防预审(甲、乙类生产仓储项目) 单位:消防局 时间:5个工作日环保部门立项意见 单位:环保局 时间:5个工作日用地预审单位:国土局 时间:5个工作日环评报告审批 单位:环保局 时间:进入初步设计审批阶段之前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出具规划、建筑设计条件 单位:规划局 时间:6个工作日项目规划设计审批(招标)阶段︵19个工作日 ︶设计方案招标与/或规划 设计方案审批牵头单位:规划局与/或发改(经贸)局 时间:5个工作日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时间:3个工作日部门审批意见(消防、人防、水利、管线、海事、航道、地震等) 单位:规划条件要求的部门 时间:4工作日监理、施工招标 牵头单位:发改(经贸)局 时间:8个工作日(同时进行)部门审批意见(消防、环保、水利、人防、气象、国土、管线等) 单位:有关单位 时间:4个工作日初步设计审批 牵头单位:规划局 时间:5个工作日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单位:规划局 时间:3工作日办理用地审批手续单位:国土局 时间:16个工作日内完成(可并联)建设用地审批阶段︵ 5 个 工 作 日 ︶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招投标单位: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时间:3个工作日审核中介机构编制的预算 单位:财政局时间:发招标文件前完成(可并联)报︵ 3 建设施工报建、核发《建设项目 施工图审查 单位:审图中心与气象局、人防时间:进入报建施工阶段之前房屋白蚁防治合同备案 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 人防设备合同备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管理办法
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管理办法因工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依据国务院令的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及我市相关规定,应当持有城市规划部门批准签发的文件和有关设计文件,到市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方可按照规定挖掘。
结合我市实际,为进一步规范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手续办理,制定管理办法如下:一、适用范围在寿光市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因敷设、维修地下管线或者进行其他建设工程,需要挖掘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城市道路的(城市道路管理范围以规划道路红线为准,尚未按道路规划红线实施的,以现状道路边线为准)。
二、审批内容及程序1、新建、改建、扩建管线等的道路挖掘,办理流程如下:①申请单位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②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等联合现场勘查,必要时挖掘涉及的管线单位参与现场勘查。
③到规划部门办理规划手续。
④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出具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意见。
需提报材料:规划许可证、设计单位出具的施工图、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申请表(现场联合勘验单)。
2、城市供水、燃气、热力、供电、通信、消防等涉及市政配套管网从小区支管道接入主管道仅在道路一侧施工且周围管线情况较为简单的道路挖掘,办理流程如下:①申请单位到行政审批服务部门提出申请。
②由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牵头,住建部门、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综合行政执法部门联合现场勘查,必要时挖掘涉及的管线单位参与现场勘查。
③缴纳道路挖掘修复费后,行政审批服务部门出具城市道路临时占用、挖掘审批意见。
需提报材料:地下管线现状资料、申请表(现场联合勘验单)。
3、埋设在城市道路下的管线发生故障需要紧急抢修的道路挖掘,可以先行抢修,同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备管线主管部门,在24小时内按照规定补办批准手续。
办理流程如下:①发生故障后,施工单位先行抢修,并同时告知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报备管线主管部门。
城建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
城建局城市道路挖掘修复管理制度2019-06-24第⼀条为了加强城市道路管理,规范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保证城市道路完好,根据国务院《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条凡在本市⾏政区域内进⾏城市道路挖掘、修复活动的单位和个⼈,均应遵守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道路挖掘,是指因敷设设施等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地范围内的道路及其附属设施的活动。
第三条**市建设⾏政主管部门对本市⾏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实施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政主管部门按规定权限对本⾏政区域内的城市道路挖掘修复⼯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四条城市道路挖掘修复,实⾏统⼀规划,配套建设和建设、养护、管理并重的原则。
第五条城市道路挖掘实⾏道路挖掘许可制度。
因⼯程建设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持规划部门批准的⽂件及相关设计⽂件,经市、县市政⼯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同意后,⽅可按规定到建设⾏政主管部门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
建设⾏政主管部门对符合条件的应在5⽇内办理城市道路挖掘许可⼿续;对不符合条件的,应予书⾯通知。
第六条因地下管线发⽣突发性事故进⾏紧急抢修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可以先⾏挖掘抢修,应及时通知市政⼯程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并补办相关⼿续。
第七条挖掘城市道路的,应当向市政⼯程管理部门缴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
挖掘城市道路对其他公共设施和专⽤设施造成损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条城市道路的挖掘不得在冬期进⾏,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经批准后加倍收取挖掘修复费,⽅可挖掘。
新建、改建、扩建的城市道路竣⼯后5年内不得挖掘,⼤修后的城市道路竣⼯后3年内不得挖掘;因特殊情况需要挖掘的,须经市、县⼈民政府批准。
第九条城市道路的挖掘实⾏挖掘申报制度。
需要挖掘城市道路的建设单位应在每年12⽉底前,向建设⾏政主管部门申报下⼀年度的挖掘计划。
第⼗条新建、改建、扩建、⼤中修的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应在开⼯前1个⽉公告。
需敷设设施的单位,应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到城市道路建设单位办理同步施⼯的有关⼿续。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
公路工程建设基本程序流程图立项阶段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项目建议书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根据所编制的工可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水保、环评、压矿、地质灾害、文物、防洪、通航等调查,编制影响评价报告,同时申请项目控制性工程用地预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请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工可阶段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一般发改委指定咨询公司)按项目隶属关系报批,一般是报发改委审批建设单位自行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勘察设计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是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勘察设计招标阶段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发布勘察设计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行业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勘察设计单位签订合同,开始勘察工作勘察完成,建设单位组织外业验收勘察设计阶段如采用一阶段设计方式,可根据工可直接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察设计单位进行初步设计工作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初步设计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审批初步设计如全部废标,须从新组织招标招标代理发布公告,出售招标文件发布监理、施工中标公示,公示结束后评标报告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与中标监理、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招标代理组织开标,从专家库抽取专家组织评标招标计划、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按项目隶属原则报主管部门核备建设单位报造价管理部门审核招标控制价,公布招标控制价按项目隶属原则报行业主管部门审批施工图设计建设单位报工程造价管理单门评审预算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咨询公司组织专家评审施工图设计勘察设计单位根据初步设计批复进行施工图设计工作勘察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向规划部门申报规划许可证;进行土地勘察定界;土地权属调查;土地权属确认建设单位向土地主管部门申报建设用地进行征地拆迁;开工前财务审计进入交易中心开展招标工作,选定招标代理公司编制监理、施工招标文件施工招标阶段开工准备阶段按项目隶属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所属质量监督单位申请办理质量监督手续、开工安全条件审查按项目隶属原则向行业主管部门申请施工许可项目开工建设施工阶段质监部门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
城乡建设局_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4份
(4)逾期不清理干净,不赔偿,不修复,将按规定处理。
挖掘城市道路申请表
申请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
电话
申请挖掘地点
申请挖掘原因
申请挖掘工程量
长度(米)
宽度(米)
数量(处)
面积(平方米)
申请挖掘期限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申请人
(或委托代理人)
签名或盖章
年月日
申请单位
公章
年月日
附注:
(1)本表由申请单位填写一式四份并附按要求提供的相关材料。
(2)经审批同意后,交纳城市道路挖掘修复费,领取挖掘许可证,方可生效。
绵阳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办事指南
四川省绵阳市建设局窗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许可办事指南一、法定依据(一)占用城市道路许可法定依据《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部门的批准,方可按规定占用。
(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法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198号《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三十七条。
二、申请条件(一)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申请条件1、已办理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备案证;2、已办理施工许可证;3、已办理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4、已办理店堂牌匾设置许可。
(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请条件1、《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城市道路范围内禁止下列行为:⑴擅自占用或者挖掘城市道路;⑵履带车、铁轮车或者超重、超高、超长车辆擅自在城市道路上行驶;⑶机动车在桥梁或者非指定的城市道路上试刹车;⑷擅自在城市道路上建设建筑物、构筑物;⑸在桥梁上架设压力在4公斤/平方厘米(0.4兆帕)以上的煤气管道、10千伏以上的高压电力线和其他易燃易爆管线;⑹擅自在桥梁或者路灯上设置广告牌或者其他挂浮物;⑺其他损害、侵占城市道路的行为。
2、《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依附于城市道路建设各种管线、杆线等设施的,应当经市政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建设。
3、《城市道路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因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占用城市道路的,须经市政工程行政主管部门和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批准,方可按照规定占用。
三、申报材料(一)占用城市道路许可申报材料1、申请(包括建设项目名称、占用城市道路名称、地址、占用时间、准确的占用面积等),并加盖申请单位或申请人的印章(身份证复印件);2、拆迁占用城市道路的需提供建筑拆除工程施工备案证。
(复印件)3、施工占道需提供施工许可证和经规划批准的规划总平面图各一份。
(复印件)。
4、安装户外广告占道需提供户外广告设置许可证。
(复印件)5、安装店堂牌匾占道需提供店堂牌匾设置许可。
(复印件)(二)挖掘城市道路许可申报材料1、申请(说明挖掘城市道路项目情况、道路名称、开挖时间、面积等),并加盖申请单位印章(如个人申请,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和产权人意见);2、开挖长度超过7米(含7米)或过街开挖、道路开口,应提交规划部门红线图或总平面图(原件);3、开挖示意图(明确道路名称、准确位置);如个人申请燃气管线开挖,需提供加盖燃气部门印章的设计图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