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研室、专业负责人工作条例
教研组教师规章制度范本
教研组教师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教研组的管理,促进教师的专业发展,提高教学质量,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教研组的全体教师。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是教研组的基本管理制度,是教师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准则。
第四条本规章制度由教研组负责制定和执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改或违反。
第二章教学和研究工作第五条教师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教学计划、教材和教学大纲的规定,认真备课,认真听课,严格执行教学计划。
第六条教师应当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加强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教学质量,不得擅自离开教研组活动。
第七条教师应当积极参加教学研究工作,提升教学水平,不得私自组织或参与未经组织的研究活动。
第八条教师应当认真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注重学生个体差异,帮助学生充分发展潜能,不得针对学生偏见或歧视。
第九条教师应当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擅自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
第十条教师应当按时完成教学任务,不得擅自推迟或变更教学进度。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一条教师应当遵守工作纪律,做到守时、守纪、守法。
第十二条教师应当按照学校制定的工作时间表和教学安排,认真履行教学任务,不得旷课、迟到或早退。
第十三条教师应当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活动。
第十四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规定的考勤制度,不得擅自请假或矿工。
第十五条教师应当认真完成学校和教研组交办的任务,不得擅自推卸责任或躲避工作。
第十六条教师应当遵守学校的著作权和知识产权保护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他人的作品。
第四章奖惩措施第十七条教研组设立奖励机制,对在教学和研究工作中表现突出的教师给予奖励。
第十八条教研组设立惩罚机制,对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十九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教师,教研组有权进行停职、降职等处罚。
第二十条对于给学校和教研组造成严重损失的教师,教研组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教研组拥有最终解释权。
医院教研室规章制度
医院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院教研室的管理,提升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医院教研室是医院内负责开展教育教学和科研工作的机构,是医院专家学者的学术交流和研究平台。
第三条医院教研室的主要任务包括组织开展医院内部的学术交流活动、科学研究项目的立项和推进、医疗技术培训和继续教育等。
第四条医院教研室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医院相关规定,遵循科学、严谨、务实的原则,推动医院教育教学和科研事业的发展。
第二章教研室人员管理第五条医院教研室的人员包括主任、副主任、教授、副教授、讲师、助教等教学科研人员。
教研室人员应具备相应的学术背景和教学研究能力。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由医院院长任命,负责教研室的日常管理和工作组织。
副主任由主任推荐并经院长批准任命。
第七条教研室人员应定期参加院内外学术交流活动,积极开展科研项目,不断提升自身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
第八条教研室人员应积极参与医院内部的教学培训活动,为新员工和实习生提供专业指导和帮助。
第九条教研室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纪律,遵守医院相关规定,严格执行教研室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
第十条教研室人员应自觉遵守学术规范,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或篡改数据,不得从事违法违规活动。
第三章教研室管理第十一条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明确各项工作的责任分工和流程,确保教研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研例会,总结工作经验、交流研究成果、讨论科研方向,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
第十三条教研室应建立科研项目档案和学术成果库,及时记录和汇总科研成果,形成教研室的学术品牌和特色。
第十四条教研室应加强与医院其他科室和外部学术机构的合作交流,促进学科交叉和共同研究,提高科研水平和影响力。
第十五条教研室应定期组织教学督导和评估,评估教研人员的教学水平和科研成果,推动教研工作的持续发展和提升。
第四章教研室设备管理第十六条教研室应建立健全的设备管理制度,明确设备的使用、维护、管理和清理等各项事宜。
教务处关于教研规章制度
教务处关于教研规章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学校的教研工作,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落实和完善教研规范,根据国家教育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教研组织
学校成立教研部门,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学校的教研工作。
教研部门设立教研组织委员会,详细规定教研组织的职责、人员构成和工作制度。
三、教研课题
学校每年确定教研课题,教师可根据自身专业领域选择课题进行研究。
教研课题应有一定
的针对性和实践性,具有推广价值和创新意义。
四、教研活动
学校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包括教研讨论、教学观摩、教案研究等。
通过教研活动,加强师
生之间的互动交流,促进教师的教学能力提升。
五、教研成果
教师完成教研课题后,应及时整理成果,包括教学论文、教学设计、教案等,向教研部门
提交。
教研部门组织评审,对优秀成果给予奖励,并推荐到学校层面进行宣传和推广。
六、教研评估
学校定期对教研工作进行评估,包括教研成果、教研活动、教研效果等方面。
根据评估结果,对教研工作进行调整和改进,提升教研工作的质量和效益。
七、教研管理
学校建立健全教研工作管理制度,包括教研经费管理、教研档案管理、教研成果保密等。
加强教研管理,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有效发挥。
以上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需要修改或调整,应经教务处和校领导班子研究决
定后进行。
教研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师水平的重要手段,希望全体师生能够认真执行
规章制度,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共同推动学校的教研工作持续发展。
教务处
日期:年月日。
教研室工作条例
教研室工作条例教研室是按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研究组织,是学校、系部直接组织教学、开展教研活动及技术开发的基层单位。
一、教研室的组织领导1 .教研室由担任一门或数门在学科性质上相近且有联系的课程教师组成。
2 .每个教研室设主任1人。
教研室主任应当由政治思想好、学术水平高、教学与科研经验丰富的高职称教师担任。
3 .教研室的设置、建设、调整和撤消,须经系部充分论证,报教研处审查,由主管校长批准,上报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研究确定。
二、教研室的工作职责1、日常教学工作(1)负责或参与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贯彻相关课程教学基本要求,研讨、制定、修订有关课程的教学基本要求;编制、修订相关课程、实验的教学大纲以及实验、设计、实习指导书和任务书等。
(2)依据培养方案,安排教学任务、选择相关课程教材、组织制订教学计划、进度;组织好上课、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指导、试题审查和试卷批阅等教学工作。
(3)定期组织检查教学环节执行情况,包括备课、教学进度、作业批改、辅导答疑、实践教学环节的指导等。
(4)适时组织本教研室教师互相听课,通过教师和学生了解、掌握教学情况;对本教研室教师和教学进行考评;配合做好教学评优和事故处理的相关工作。
(5)每学期末将各类教学文件、相关教学资料、教师业务考核等材料建档、归档。
2、教学建设工作(1)根据学校课程建设管理办法,组织研讨、制定相关课程建设规划,确定重点建设项目以及相应工作内容,并组织实施。
(2)根据学校师资建设规划,组织制定本教研室师资培训计划,包括教师进修、培训等,并组织实施;提出本教研室师资补充意见,并配合学院领导共同审核新进教师资格、能力等,提出录用意见。
(3)积极承担相关课程校内外教材(讲义)的编写任务,组织教师研讨、编写教材(讲义);组织好教材的研究工作。
(4)组织或参与制定相关校内实践基地建设规划;积极开发、研制相关实验、实习设施和装置;改进、开发相关实验和实习项目,不断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教研管理工作制度
教研管理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是为了加强学校教研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政策、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研人员,包括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等学科教研组。
第三条教研管理工作制度旨在推动学校教研工作向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方向发展,提高教研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教师教育教学水平的提升,为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机构第四条学校成立教研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校教研工作的规划、指导、监督和评估。
教研管理领导小组由校长、教导主任、教研组长等组成。
第五条教研组长负责本学科教研组的工作,组织教研活动,协调教研组内教师的教学工作,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第六条教研组内教师要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履行教研职责,共同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教研活动第七条教研活动分为定期教研活动和临时教研活动。
定期教研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临时教研活动根据学校教育教学需要适时开展。
第八条教研活动内容主要包括:教学计划、教学方法、教学评价、教学难题探讨、优秀教学经验交流等。
第九条教研活动要求:(一)活动前,教研组长要明确活动主题、内容、目的和要求,提前通知全体教研人员;(二)活动中,全体教研人员要积极参与,认真听讲,做好笔记,主动发言;(三)活动后,教研组长要整理活动纪要,将活动成果应用于教学实践,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四、教研评价第十条教研评价分为过程评价和成果评价。
过程评价主要评价教研活动的组织、参与度、效果等;成果评价主要评价教研活动成果的应用、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等。
第十一条教研评价采取定量和定性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教研组和教研人员进行评价,评价结果作为教师绩效考核、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五、激励与保障第十二条学校为教研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包括教研活动场地、设备、资料等。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
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作用,促进工学结合、院企合作,加强专业建设,推进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工作水平,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按专业设置,是学院专业建设的指导咨询机构。
第三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在院长和教学副院长领导下开展工作第二章机构设置和议事原则第四条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由行业、企业、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工程技术人员和学院领导、系(部)主任、相关职能机构负责人、专业(学科)带头人及其他有关专家组成。
委员会由专业所在系负责组建,由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查批准设置。
第五条委员会组成人员一般不少于7人,设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2-3人,委员若干人。
院外专家人数应不少于委员总数的三分之一。
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至少应有1人为来自行业或者企业的专家。
委员会委员每届任期4年,由学院颁发聘书。
根据工作需要,可以续聘、补聘或者解聘。
第六条委员会办公室设在有关各系,承担日常工作。
第七条委员会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讨论决定问题可以采用议决制或者表决制。
表决可以采取举手表决或者无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进行。
委员会作出的决议,必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二的委员参加会议并得到应到会委员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八条委员会工作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和科学教育观,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关于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方针政策,坚持以就业为导向,积极推进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积极探索和完善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对专业建设、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教学研究、师资队伍建设和课程建设、实验室建设、实习实训基地建设、人才培养规格设计等提出意见和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指导。
第九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一)负责专业建设中、长期规划的咨询、论证和评审,并对规划的实施进行指导。
(二)研究指导专业教学改革,对精品专业、特色专业、精品课程建设规划进行审议并指导实施。
教研室规章制度(3篇)
教研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研室是指学校内负责教学和科研工作的专业机构,是教师进行教研活动的重要场所。
第二条教研室的宗旨是:加强教师教学和科研水平的提高,推动学校教育事业的发展。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教研室的组织架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工作机制等方面的规定。
第二章组织架构第四条教研室分为教研组长、副组长、普通教师等职位。
教研组长由教研室主任担任,副组长由教研室主任在教研室教师中确定,并报校领导批准。
第五条教研室实行集体决策制度,重大事项由教研组讨论决定,小事项由教研组长负责决策。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六条教研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组织编制教研计划,指导教研工作,组织开展教研活动,推动教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第七条副组长的主要职责包括:协助教研组长开展各项教研工作,代理教研组长职务。
第八条普通教师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教研活动,完成教研任务,负责教材的编写和校对,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实施。
第四章工作规范第九条教研室的工作要以学校的教学和科研目标为导向,贯彻执行国家和学校的教学教研政策。
第十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教学活动,提高教学水平,不断改进教学方法,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十一条教研室的教师要积极参与科研活动,深入研究教育问题,提出可行的解决方案,推动教育改革。
第五章工作机制第十二条教研室要定期召开组内会议,研究教研工作进展情况,交流教学经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第十三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课题的申报和审批制度,鼓励教师积极申报教研课题,提高教研水平。
第十四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成果的评选和发布制度,对优秀的教研成果进行表彰和推广。
第十五条教研室要建立教研资源的共享机制,鼓励教师相互交流和合作,充分发挥集体智慧。
第十六条教研室要建立教师个人成长的培训和评估机制,提供相关的培训机会,评估教师的教学和科研能力。
第六章附则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的教师,教研室可以根据情况给予相应处罚,包括警告、停职、调离教研室等。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
恩施职业技术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一、总则第一条学院的教研室是按照专业或课程设置的教学和科学研究的基层组织。
第二条教研室是教学系(部)的下属组织,在教学系(部)的直接领导下开展工作。
第三条教研室的基本任务是1、建设一支结构合理、教学水平高的教研室师资队伍。
2、积极参与专业或基础实验(实训)室建设。
3、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开展教学研究,进行教学改革,实施教学管理,组织教材开发。
4、结合专业开展科研工作,推进教研室的产学研工作。
5、完成教务处、教学系(部)下达的教学任务。
二、组织管理第四条教研室设主任一人。
教研室主任由教学系(部)推荐,报学院办公会研究批准。
每届任期四年,可连聘连任。
教研室主任的主要职责是:1、全面负责教研室承担的所有课程的教学管理。
2、领导和组织教研室全体人员开展课程建设及实验室建设工作。
3、负责本教研室的师资队伍建设。
4、建立教研室工作制度。
主持每周一次的教研活动,研究教研室的教学、教研、教改及科研工作。
5、负责落实教学任务。
6、负责教研室的行政管理工作,做好教学资料的积累和存档工作,组织对本室成员进行全面考核,提出晋级及奖惩的建议。
7、组织完成教学系(部)主任布置的其它工作。
第五条教研室要建立本室的工作计划与总结制度、考勤制度、卫生扫除制度等,促进教研室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
第六条对兼职教师的教学活动进行管理。
三、思想政治工作第七条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认真参加政治学习,不断加强思想品德和情操的修养。
做到诚实正派、遵纪守法、服从分配、积极工作、好学上进、为人师表,使教研室成为团结、勤奋、求实、创新的集体。
第八条教研室要经常组织全体教师进行学习和交流,要求教师积极做好教书育人工作,热爱、关心学生,善于启发引导,严格要求。
要积极支持教师承担班主任工作。
四、教学工作第九条教研室应根据教学工作的需要制订和健全教学文件,认真落实教学任务。
1、制订或修订以专业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为依据的课程教学大纲与其它教学文件,专业教研室应在教学系(部)领导下制定与执行专业建设规划,进行专业教学计划的修订或开设新专业(专业方向)的可行性研究。
教研室工作制度版面
教研室工作制度一、教研室简介教研室是我校教学、科研和管理工作的重要基层组织,主要负责某门课程或某一学科的教学、科研和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教研室全体成员应积极履行职责,为提高教学质量和培养优秀人才贡献力量。
二、教研室工作原则1. 坚持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国家教育政策,落实学校教学工作要求。
2. 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教师专业发展,注重学生能力培养。
3. 坚持教学与科研相结合,提高教学水平,促进学科发展。
4. 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统一决策,分工协作。
5. 坚持开放包容,加强与国内外同行的交流与合作。
三、教研室工作内容1. 教学计划与大纲:制定和完善教学计划和大纲,确保教学内容科学、系统。
2. 课堂教学:认真备课、上课,注重教学方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
3. 实践教学:加强实践教学环节,培养学生动手能力和创新精神。
4. 课程建设:开展课程建设,推广优秀教学成果,提高课程质量。
5. 师资队伍建设:加强师资培训,提高教师教学和科研能力。
6. 科研工作:积极开展科研活动,申报课题,发表学术论文。
7. 学术交流:组织学术讲座、研讨会,促进内外学术交流。
8. 教学评估:开展教学质量评估,及时发现问题,改进教学工作。
9. 学生辅导:关心学生学习和生活,为学生提供辅导和指导。
10. 教研室日常管理:维护教研室秩序,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四、教研室工作流程1. 工作计划:每年初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
2. 工作总结:每年末进行工作总结,对已完成的工作进行评价和反思。
3. 会议制度:定期召开教研室会议,研究解决教学工作中的问题。
4. 教学工作量核算:根据学校规定,合理核算教师教学工作量。
5. 教学文件管理:建立健全教学文件管理制度,妥善保管教学资料。
6. 科研成果奖励:对取得的科研成果给予奖励,鼓励教师积极投身科研工作。
五、教研室工作考核与评价1. 教学考核:对学生学习成绩进行评价,对教师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小学教研组工作规章制度
小学教研组工作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规范小学教研组的工作,提高教研工作的效率和质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组建与设置1.小学教研组由学校设立,按照学校实际情况确定教研组的设置数量和人员编制。
2.教研组成员包括教研组长、各科组长和科组成员。
教研组长由学校确定,各科组长由科组成员推举产生。
第三条:教研组的任务1.制定学科教研计划和教研年度工作计划,确保教研工作的顺利开展。
2.研究和探索教学方法和教学内容,提高教学质量。
3.开展教育科研,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
4.做好教材教辅和教学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提供给教师参考使用。
第四条:教研组的管理1.教研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教研组的日常工作,指导各科组长开展教研工作。
2.各科组长负责本科组的教研工作,组织成员进行教学设计和教学反思,及时整理汇总研究成果。
3.教研组成员要积极参与教研活动,认真完成组长交办的任务。
4.教研组每学期举行例会,及时总结教研工作情况,制定下一阶段的工作计划。
第五条:教研成果的评定和奖励1.教研组要定期汇总教研成果,形成教研报告,提交给学校领导和教务处。
2.学校将根据教研成果的质量和研究实效,对教研组进行评定,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六条:教研组的解散和重组1.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解散或者重组教研组。
2.解散或者重组教研组时,要及时通知相关人员并制定解散或者重组方案。
第七条:其他事项1.教研组成员要严守组织纪律,认真执行教研组的工作规定。
2.教研组成员要相互尊重,保持合作精神,共同致力于提高教育质量。
3.对于违反教研组规定的行为,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处理。
第八条:附则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学校保留解释和修改的权利。
以上是小学教研组工作规章制度的相关规定,希望各位教研组成员认真遵守,共同努力,为提高教育质量做出更大的贡献。
高校教学组织工作条例
高校教学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之一。
对教学工作的科学组织和管理,是建立正常的教学秩序、确保教学过程顺利实施和提高教学质量的关键。
为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章人才培养方案的制订与执行第一条人才培养方案是培养专门人才和组织教学的主要依据,是学校教学工作的基本文件。
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需按有关文件精神和规定制订,经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定通过,报院长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应保持相对稳定,一经批准,必须严格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必须变动方案规定的课程设置、开课顺序、课时分配和考核方式等,均须报送教务处备案;重大变动要报教学工作委员审定通过。
第三条必须维护人才培养方案的严肃性。
凡不经批准,擅自变动教学计划者,由教务处上报分管院领导,按相关程序追究系部领导责任。
第三章课程教学大纲的制订和执行第四条课程教学大纲是课程教学的指导性文件,是选用教材和教师授课的依据。
各门课程都必须有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要求的课程教学大纲。
第五条课程教学大纲应力求相对稳定,任课教师不得擅自变动,若需修改课程教学大纲,应在开课前提出变动范围和理由,经教研室主任审查,由系(部)主任批准,并报教务处备案。
第六条系(部)应对任课教师执行课程教学大纲的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课程教学大纲的执行。
如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妥善处理,并报教务处。
第四章学期教学计划的编制和实施第七条各专业学期教学计划,由教学系(部)具体组织编写和实施。
第八条每学期在第十周,各教学系(部)制订下学期教学计划和教学进程表,同时制订教材需求计划,经系(部)公示后报教务审核、分管教学副院长审定后送教材站。
第九条各教学系(部)根据下学期教学计划,于第十三周落实任课教师,并填写教师教学授课任务通知书,教师教学授课任务通知书必须经系(部)主任审查,经教务处核定,分管教学副院长审批后执行。
教学授课任务书原件各系(部)存档,给授课教师一份复印件,教师业务档案中存放一份复印件。
贵阳医学院内科教研室教学工作条例
内科教研室教学工作条例一、总则1.为增强教学工作,提高教学质量,培育德、智、体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建者和交班人,特制定此条例,适于教学和与教学相关的工作。
2.教师应酷爱医学教育事业,教学意识强,教书育人。
3.组织全部教师按专业教学计划尽力完本钱专业任务,研究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
二、教学组织1.由教研室副主任负责教学工作,对教学工作必需高重视和落实好各项办法。
教研室设教学秘书1人及教学辅助人员2人。
2.教研室按照不同的专业和课程,可组成不同的教学单元,完本钱门课程的教学任务。
3.教研室必需配备一名高年资教师负责临床实习教学;每学期配备两名高年资教师别离负责诊断学和内科学教学工作。
三、教学大纲与教材1.执行学校制定的大纲或按照专业培育目标和课程大体要求,拟定本教研室所开课程的教学大纲,经院批准后执行,并报学校教务处备案。
2.教学大纲一经肯定后应认真执行,不得轻易改动,如需修改须经教研室统一意见后,向院、校教务处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才可进行。
3.按照专业培育目标和教学大纲选用统一教学要求的材,同时指定相应的教学辅助材料或参考书。
4.实习课是培育学生科学思维方式、科学工作作风和各类能力和掌握大体操作技术的重要教学进程,必需有较高质量的实习指导以保证。
实验前应首先介绍姓名,并简要说明讲课内容与目标。
除课间提问外,一个单元结束时应留有数分钟时间供学生提问,或以问题启发学并对本单元内容作简要小结,布置温习思考题。
四、讲课要求1.中文教学应一概用普通话,语言文字必需规范、文明。
教学内容要重点突出,层次分明,详略适当,表现掌握、熟悉、了解不同层次的教学要求。
2.板书应字迹清楚,用字规范,整洁有序。
讲课内容的主要框架,应事先有所设计,随讲课的进度逐步列出,并保留至结束。
3.教师应合理使用电教手段,避免将讲课提纲主要内容全数或大部打印在薄膜或幻灯上照本宣科,并鼓励利用现代CAI(ComputerAidedInstruction)技术,使讲课更直观易懂。
徐州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徐州工程学院教务处
徐州工程学院教研室工作条例徐工院行教[2012]32号教研室是在二级学院领导下,为完成教学计划设定的教学任务,并组织开展教研、科研等活动的基层教学单位。
为规范我校教研室工作,特制定本条例。
第一章教研室的设立第一条教研室的设立应以学科专业为主要依据,原则上对应一个学科专业设立一个教研室,人员编制一般为6-8人。
教研室设主任1名,人数超过10人的可增设副主任1名,协助教研室主任工作。
第二条二级学院根据学科专业发展的需要,结合各专业教师分布情况,提出设立教研室的建议,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拟建教研室审批表》上报教务处,由教务处、人事处共同协商后提出意见,提交校长办公会审批,学校以文件形式予以公布。
第二章教研室主任的聘任第三条教研室主任的聘任由二级学院根据教研室主任的任职条件和相关要求提出建议,填写《徐州工程学院教研室主任任职审批表》,上报学校教务处和人事处,经学校审批后确定。
第四条教研室主任任职条件1.具有较高的专业学识,教学经验丰富,原则上应具备副高以上职称。
2.熟悉学科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的相关工作。
3.能够胜任教研室的日常教学管理工作。
4.教研室副主任的任职条件在职称上可以适当放宽。
第五条教研室主任的职责1.协助二级学院分管领导做好专业规划与建设工作,参与新专业的论证和申报工作,制定(修订)专业教学计划,组织编写课程大纲,检查教学计划的实施情况和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
2.负责安排教学任务,审核选定教材,对教师课堂教学情况进行检查和指导。
3.负责组织教学研讨和学术交流活动。
4.负责组织教学资料等信息的汇总和上报。
第六条教研室主任的权利1.对教研室人员有统筹安排教学任务的权利。
2.对教研室人员定编和引进有建议权。
3.对新开课的教师有否决权。
4.对教研室人员外出参加学术会议和进修学习等有推荐权。
第七条教研室主任的待遇1.教研室主任每学期补贴60个学时的教学工作量,教研室副主任补贴30个学时的教学工作量。
2.在评先、评优、职称评定、职务晋升时,同等条件下优先。
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条例
学院专业负责人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我院专业建设,培育特色专业和打造品牌专业,促进学院专业建设规范化、科学化,特制定专业负责人工作条例。
第二条各本科专业,将根据实际情况设专职或兼职专业负责人一名。
第三条专业负责人实行聘任制,择优聘任,严格考核,动态管理,每三年一期。
第二章岗位要求第四条热爱教育事业,关心本学科专业发展,责任心强,具有团结协作精神以及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精神。
第五条在本学科专业具有较高学术造诣与业务水平,在科学研究方面具有一定的成就。
熟悉本学科专业的发展情况,了解本学科专业的国内外发展动态,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发展有较系统的构想。
第六条具有副高以上高教系列专业技术职称的教师。
从事教学第一线工作,熟悉教学环节,治学严谨,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七条根据教育自身规律以及社会需求,创造性地开展本学科专业建设和学术研究工作,深化本专业教学改革,在各院(部)具体领导下制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和专业发展规划。
明确本专业的定位、目标和特色。
第八条注重教育教学改革,主持并落实本专业培养方案和执行计划,承担聘任任课教师并负责课程教材的选用。
第九条协助院(部)抓好本专业师资队伍的业务培训和业务建设,制定教师提高培养规划、确定教师的学科领域与主攻方向,切实发挥专业教师的教学研究作用。
第十条积极推进本专业课程设置、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等的优化和更新,制定课程建设和教材建设规划,并在院(部)统筹与支持下组织实施。
第十一条负责本专业实习和实践基地建立,并就本专业实验室的建设和实验教学工作给予指导。
第十二条切实抓好本专业学生毕业论文或毕业设计的指导和质量保障工作。
第十三条积极开展与全国同类专业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努力提高本专业的知名度。
第十四条做好本专业的教学文档和资料的收集、积累和保管工作。
第四章管理与考核第十五条专业负责人由各院(部)严格按照规定条例进行遴选、推荐,学院组织专家评选、聘任,结果公示,经院长办公会批准。
小学教研处工作制度
小学教研处工作制度一、总则教研工作是提高教学质量、促进教师专业发展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我校教研工作,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根据国家及上级教育部门有关政策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制度。
二、组织机构1. 教研组织:学校设立教研处,负责全校教研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和指导。
教研处由校长、教务主任、教研组长、备课组长等组成。
2. 教研组:各学科设立教研组,教研组由本学科全体教师组成,负责本学科教研活动的开展和教研成果的总结推广。
3. 备课组:各年级设立备课组,备课组由同年级任课教师组成,负责本年级教学计划的制定、教材分析、教案编写等工作。
三、教研活动1. 定期开展教研活动,包括备课、听课、评课、教学研讨等,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
2. 开展课题研究,鼓励教师针对教育教学中的问题进行研究,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 组织教师参加各级各类培训、研讨会、观摩活动等,拓宽教师视野,提升教师专业素养。
4. 开展校际教研交流,借鉴兄弟学校先进的教育教学经验,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
5. 开展教研成果展示、评比活动,激励教师积极参与教研工作,共享教研成果。
四、教研管理1. 教研计划:教研处负责制定全校教研工作计划,各教研组、备课组根据学校教研计划制定本组教研计划,并组织实施。
2. 教研评价:建立教研评价体系,对教研活动进行定期检查、评估,确保教研活动质量。
3. 教研档案:建立教研档案,对教研活动资料、成果进行归档管理,便于查阅和交流。
4. 教研经费:学校为教研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支持,确保教研活动的正常开展。
五、教师职责1. 教师应积极参加教研活动,认真履行教研职责,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2. 教师应积极参与课题研究,结合教育教学实践,不断探索和创新。
3. 教师应积极分享教研成果,互相学习,共同进步。
4. 教师应遵守教研纪律,按时参加教研活动,不得无故缺席。
六、奖励与惩罚1. 对在教研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教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教研组工作规定
教研组工作规定一、介绍教研组工作的重要性在现代教育中,教研组扮演着非常重要的角色。
教研组是学校教师的重要组织形式,通过教研组的工作,教师能够相互交流、共同研究课堂教学、提高专业水平,进而推动学校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明确教研组的组织结构和职责教研组应该由一名负责人带领,组内教师根据学科和年级进行划分。
负责人的职责是组织并指导教研组的工作,帮助教师协调资源,提供相关培训。
教研组的主要职责包括研究课程标准、制定教学计划、分享教学资源、开展评估、改进教学方法等。
三、规范教研组的会议制度教研组应该定期召开会议,通常每学期至少一次。
会议应该有明确的议程和时间表,让教师提前准备。
会议期间,教师应该积极参与讨论,分享自己的教学经验和问题,并寻找解决方案。
会议结束后,应该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传达给未能参会的教师。
四、制定教师的职责和要求教研组应该明确教师的职责和要求,以促进教师的个人和职业发展。
教师应该积极参与教学研究,并提交教学反思、备课计划和教学设计等文件。
教师还应该定期参加教研组组织的培训和交流活动,不断更新自己的教学理念和方法。
五、促进教研组之间的合作与交流教研组之间应该建立密切的合作与交流机制。
这可以通过定期的跨组交流会议、教学观摩等形式实现。
交流的主要目的是分享经验和教学资源,鼓励教师相互学习和借鉴。
同时,教研组之间也可以展开合作研究,共同解决教学中遇到的问题。
六、建立教学评估制度教研组应该建立科学且有效的教学评估制度。
这可以通过课堂观摩、学生评价、同行评课等方式进行。
教师应该根据评估结果反思自己的教学实践,找出问题并改进教学方法。
评估结果也可以为学校提供改进教学和培训教师的参考。
七、提供资源支持和培训机会学校应该积极支持教研组的工作,为教师提供必要的资源和培训机会。
这包括给予教研组成员充分的教学资源、图书馆借阅权以及专业发展经费等。
学校还应该组织定期的培训活动,邀请专家学者为教师提供指导和支持。
八、建立教研成果的分享机制教研成果应该得到充分的分享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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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研室主任工作条例
1、教研室工作计划
(1)每学期第一周制定教研室工作计划报系主任
(2)计划制定应科学、合理
(3)教研室主任负责计划执行
2、实习、实训资源及办公设备的管理
(1)每年12月10日前制定教研室实训资源年度计划报系主任
(2)每年的6月底和12月底制定下学期实训资源消耗采购计划报负责实训的系主任(3)负责教研室内实训计划的审批及执行
2、任务安排及完成情况
(1)负责教研室教学任务的安排(包括兼师)
(2)负责教研室其他任务的安排及落实
(3)教学工作量变动的审核
(4)实训进程的编排
(5)理论实训一体化课程的排课
3、业务学习情况
(1)按计划组织教研室业务学习
(2)做好记录
4、培训工作
(1)负责教研室内教师培训
(2)策划、组织实施教研室内的培训
5、教研室资料的整理、保管
6、教研室内6S的检查与考核落实
2009-9-15
专业负责人工作条例
1、制定专业发展规划
2、负责组织专业建设会议(包括基地建设、专业论证、人才引进、课程改革)
3、组织对本专业的调研,撰写调研报告(每年一次)
4、主持制定和修订本专业的人才培养方案、课程标准建设(按学院同意规定时间完成)
5、负责本专业的教材建设(教材选定,组织教研室编写教材)
6、专业教师规划、新教师的引进及听课
7、本专业学生毕业设计组织实施工作
8、负责本专业的各类评估工作(根据学院同意安排)
9、负责对本专业学生进行专业介绍和专业学术讲座
10、协助教务员做好本专业教学资料的收集保管工作
11、专业教学的执行情况检查与总结(期中座谈、期末总结)
12、做好本专业毕业生就业统计和跟踪调查
13、与校外实训基地开展合作项目情况
14、校内、外实训基地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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