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服务表态发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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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服务表态发言

我从九十年代初起便在船滩法律服务所工作(后镇司法所成立与法律服务所两块牌子一套人马),至今已十余年了,刚到法律服务所上班时,我才二十来岁,可一眨眼现在就四十岁了。在这十余年中,我不知调解过多少纠纷,连我自已也记不清了,每当我看到一对对夫妻因家庭小事闹得不可开交,经我苦口婆心调解破涕为笑;每当我看到一个个乡邻因鸡毛蒜皮之事而大动干戈,经我耐心细致的劝解而握手言和;每当我看到一个个贫弱者因赡养、因工伤、因家庭困难等向我求助,经我倾力相帮问题最终得到解决;每当我看到有的人因问题得不到解决或认为有关部门处理不公而想上访,后经我依情、依理、依法劝说,最终打消了上访的念头时,我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价值,同时,我也深深地爱上了基层司法和法律服务工作。也许有人会说搞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很赚钱,可那是沿海发达地方的事儿,而我们大多处在贫困落后地区,一个所一年的收入只有万余元,除了要上交的管理费、注册费、办公费及税外,剩下的就是我们的工资了,我们还要养老婆孩子,您说我们的日子过的是多么艰难,可我们从来没有一句怨言,也从未向上级伸

过一次手,一直这样默默无闻地工作着。

我为了建房、送孩子读书,至今还过着手头见拙的日子。而先后与我同到镇上参加工作的几个朋友,原在国土、文化、

教育等部门任集体干部和代课老师,现都转编吃了皇粮,有的还转了干,论素质,我们这些基层法律工作者比他们差不了多少,论干事,我们比他们干的多,苦也比他们吃得多,甚至为了工作,我们还得罪过人,受到过他人的生命威胁,可为了公理,为了他人,我们从未退却过。

朋友们都说我们这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不值,干了这么多年,一不能转编、二不能转干、三又赚不到钱,还不如趁早到外打工赚钱去。我们知道这些朋友都是为我们好,可他们那里知道我们这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能丢得下辖区这几万人口的事儿一走了之吗?即使走了,我们的心也是不安的!

原来,我县有法律工作者二十余人,后来这些人认为在基层司法和法律服务所工作没有奔头,再是他们对这一工作热情也不高,所以现在大多都外出或转行赚钱去了。现全县仅留下三四个和我一样热爱这项工作又舍不得离开工作了十多年的法律服务所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仍然坚守在这一岗位上,而我们这些人年龄大多在四十上下,又没有高学历文凭,以前也一直没有转编的机会,所以我们的青春都奉献给了我县基层司法和法律服务事业,可以说,我们为当地的社会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现在,党中央、司-法-部都十分重视基层司法行政和法律服务工作,乡乡都要成立司法所(以前的司法所大多只见牌子不见人),看到这样光明的前

景,我们这些“老司法”不知有多高兴!我想,我们这些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以前的工作没白做、苦没白吃,今后我们还要多为局里争荣誉,多干事、干好事、干实事,树立自已良好的形象,多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当地政府分忧解难,积极服务当地的经济建设,不图名、不图利,默默无闻、任劳任怨地继续做好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谢谢领导、谢谢各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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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在渤海镇田仙峪村,怀柔区“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正式启动。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李公田、怀柔区副区长刘久刚出席活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代表、普法志愿者代表、村(居)委会代表、司法所所长以及该村村民近百人参加活动。

启动仪式上,律师代表、公证员代表与村委会、居委会代表签订“点对点”法律服务协议书,律师李玉清、田仙峪村党支部书记孙建坤分别作表态发言。仪式后,与会法律服务工作者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百余份。

针对今后的工作,刘久刚强调,一是相关部门及人员要充分认识开展“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的重要意义,要做到高起点谋划、高标准推进、高质量落实;二是法律服务工作者要不断增强工作使命感与责任感,努力更新服务理念、扩大服务领域、深化服务内容、创新服务手段,切实满足基层

群众法律需求;三是要积极探索建立法律服务工作长效机制,固化成熟法律服务手段,优化法律服务资源配置,树立有实效、有影响、有市场的优质法律服务品牌。

据悉,“法律服务村居行”活动将持续到12月底,主要内容是组织全区律师和公证员等法律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深入基层,为全区每个村和社区配备一名律师或公证员等专职法律工作者,从而实现全区所有社区、村都有相应的法律服务人员提供点对点法律服务的工作目标。全区法律服务工作者还将在基层广泛开展“四个一”法律服务,即紧紧围绕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主题,为村、居民开展一次普法讲座;结合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一次法律咨询;结合本地区排查出的重点纠纷,开展一次纠纷调解;结合区域多发的涉法问题,对基层人民调解员和法律工作者,开展一次法律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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