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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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标识标牌管理制度

1 目的与范围

为认真执行安全标志标准,加强标志的采购、使用、维护和管理,发挥安全标志的警示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办公场所的安全标志的管理。

2 职责

2.1 安保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2.2 安保部门负责对安全标志的采购、发放、入库、使用、管理。

2.3 项目经理部负责提供安全标志使用的计划和日常管理。

3 工作要求

3.1 施工现场标志牌布置一定要事先设计,后布置,项目技术和安保负责人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设计有针对性、合理的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及其他业主要求的安全文明标志牌,并以此进行布置。安保部门应根据各项目经理部的施工现场需要,提出使用计划,经本单位主管生产经理审批后进行采购。采购的安全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安全标志》(GB2894—1996)的要求。

3.2 安全标志牌应设置在醒目和施工现场危险部位与安全警

示相对应的地方,使施工

人员及相关人员注意并了解其内容。遇有触电危险场所,应使用

绝缘材料的标志

牌。设置的位置包括: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登高楼梯、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临边、爆破物、危险化学品等。

3.3 因施工需要或工程竣工后,安全标志牌须移动或拆除时,由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

责组织将安全标志牌移动,或回收后,退交安保部门统一保管。

3.5 安全标志牌未经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允许,任何人不得随意移动或拆除。

3.6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应及时对变形、污损的安全标志牌进行整修和更换。

3.7 项目经理部安全员负责安全标志的使用、维修和管理。

3.8 公司安保部每季度每月对项目经理部安全标志的使用情

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填写《检查记录》

3.9工程竣工后,项目部要统一收集、保管标志牌,以备后续项目继续使用。

附:安全色与安全标志释义

1、安全色

安全色是通过不同的颜色表示安全的不同信息,使人们能迅速、准确地分辨各种不同环境,预防事故发生。

红色:含义禁止、停止。

黄色:含义警告、注意。

蓝色:含义指令,必须遵守的规定。

绿色:含义标示,安全状态,通行。

2、安全标志

安全标志由安全色、几何图形和图形符号组成,用来表达特定的安全信息。安全标志可以和文字说明的补充标志同时使用。

3、安全标志的分类

禁止标志:禁止标志的含义是不准或制止人们的某此行为。

禁止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带斜杠的圆环,圆环与斜杠相连用红色,背景用白色,图形符号用黑色绘画。

警告标志:警告标志的含义是警告人们可能发生的危险。

警告标志的几何图形是黑色的等边正三角形,背景用黄色,中间图形符号用黑色。

命令标志:命令标志的含义是必须遵守。

命令标志的几何图形是圆形,背景用蓝色,图形及文字用白色。提示标志:提示标志的含义是示意目标的方向。

提示标志的几何图形是方形,背景用红、绿色,图形符号及文字用白色。

作业环境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加强施工安全管理,强化作业环境安全的保障,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施工现场应有利于生产方便从业人员生活,符合防洪、防火等安全要求,具备文明生产、文明施工的条件。

(二)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必须避开泥沼、悬崖、陡坡、泥石流等危险区域,选在水文、地质良好的地段。施工现场内的各种运输道路、生产生活房屋、易燃易爆仓库、材料堆放,以及动力通信线路和其它临时工程,应按有关安全的规定绘出合理的平面布置图。

(三)施工现场设置安全标志,并不得擅自拆除。

(四)施工现场的坑、沟、水塘等边缘设安全护栏,场地狭小、行人和运输繁忙的地段设专人指挥交通。

(五)施工现场的生产生活房屋、变电所、发电机房、临时油库等均应设在干燥地基上,并符合防火、防洪、防风、防爆、防震的要求。

(六)施工现场要设置足够的消防设备,施工人员要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并组织义务消防队伍。

(七)生产生活房屋应按规定保持必须的安全净距,一般情况下活动板房不小于7m,铁皮板房不小于5m,临时的发电机房、变电室、铁工房、厨房等与其它房屋的间距不小于15m。

(八)易燃易爆的仓库、发电机房、变电所,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严禁用易燃材料修建。炸药库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工地的小型油库应远离生活区50m以外,并外设围栏。

(九)工地上较高的建(构)筑物、临时设施及重要库房,如炸药库、油库、发电(变)房、塔架、龙门吊架等,均应加设壁雷装置。

(十)对环境有污染的设施和材料应设置在远离人员居住的空旷地点。

(十一)施工现场的水电设施、照明设施等应符合规范要求。

三、路基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土石方开挖前,必须了解土石质、地下水的情况和有毒有害气体等危险物以及文物古迹的位置、深度走向,并加标记,设置防护栏杆。

(二)开挖深度超过2m时,其边缘上面作业同样应视为高处作业,要设置警告标志。

(三)在沟槽(坑)边缘1m以内不准堆土或堆放物料;距沟槽(坑)边缘1~3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距沟槽(坑)边缘3~5m间堆土高度不得超过2.5m;停置车辆、设备、起重机械、振动机

械不少于4m;小翻斗车往沟槽内卸料时,要设专道,并在距沟槽(坑)边缘1m处设限制器。

(四)开挖前,要检查山体的自然情况,有无裂缝;如发现山体开裂应采取措施后,方可施工;施工中发现山体有滑动、崩坍迹象危及安全时,应暂停施工,撤出人员和机具,并根据实际情况,研究制定新的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

(五)滑坡地段的开挖,应从滑坡体两侧向中部分自上而下进行,严禁全面拉槽开挖。弃土不得堆在主滑区内。

(六)落石与岩堆地段施工,应先清理危石和设置拦截设施后再行开挖。

(七)岩溶地区施工,应认真处理岩溶水的涌出,以免导致突发性的坍陷。

(八)沟槽(坑)回填时,必须在构筑物两侧对称回填夯实。

(九)边坡防护作业,必须搭设牢固的脚手架。注意脚手架必须落地,严禁采用支挑悬空脚手架。

(十)砌石作业必须自下而上进行。片石改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十一)石方爆破作业环境的安全保障见《爆破工程技术措施》。

四、桥涵施工作业环境安全保障

(一)桥梁施工做好施工前期准备工作,正确选用施工方法。应详细核对技术设计、图纸、文件。高墩、大跨桥梁施工,应对施工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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