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社会保险服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社会保险的方针、政策、法律、
法规,制定具体的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划,并组织实施。
2.制定社会保险经办管理规程,并组织实施。
3.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给付标准,并
组织实施,定期向社会保险监督机构报告社会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使用情况。
4.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缴费基数的核定、社会保险关系的
建立、中断、转移、接续和终止工作,管理参保人员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和档案。
5.负责社会保险待遇的审核和支付工作,为参保人员提供
社会保险政策咨询和查询服务。
6.制定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和稽核制度,并组织实
施,对社会保险基金实施监督。
7.负责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和管理,提
高经办能力和服务水平。
8.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
社区劳动和社会保障服务站工作职责一、负责宣传有关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法律、法规、政策,提供政策和业务咨询服务;二、承办辖区内劳动保障方面的来信、来访登记处理和上报工作;三、协助上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开展劳动保障执法监督检查和年审工作,排查跟踪劳动保障不稳定因素;四、协助就业与失业管理。
建立健全城镇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新成长劳动力、大中专毕业生、灵活就业人员、岗位开发、企业用工登记等基础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定期调查、反馈各类人员动态信息,做好统计上报工作;五、就业困难群体援助。
对本辖区内"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享受低保人员等特殊就业困难群体进行入户家访,建立回访和帮扶动态信息台帐,定期了解、登记、反馈援助对象就业、培训、家庭等方面的信息;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送岗位服务,承办就业援助具体工作;六、社区就业岗位信息收集和开发。
负责辖区内城乡劳动力资源、就业岗位的调查、收集、建档、统计和信息发布工作。
七、再就业服务工作。
《再就业优惠证》和《求职登记证》的申请初审和日常管理工作;承办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资格初审认定和贷款催收工作;指导、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申请享受各项就业、再就业补贴和政策扶持,并做好调查、登记和统计上报工作;负责为城乡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职业指导;八、指导和组织参加职业培训。
动员未能升学的初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指导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城镇其他失业人员及农村进城务工劳动者申请参加岗前和转岗、技能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技能鉴定;九、职业培训人员的管理和登记。
对社区职业培训对象的信息收集和资格审核,对辖区持有《再就业优惠证》、《求职登记证》和《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城镇就业职业培训优惠证》的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帐;十、开展企业退休人员文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指导企业退休人员自我管理和互助服务。
配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做好养老金领取资格认证工作;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对退休人员领取相关保险金的资格认定;帮助死亡退休人员的家属申请丧葬补助金和遗属津贴;每月上报退休人员增减变化情况;十一、开展社会保险服务。
劳动保障部岗位职责
劳动保障部岗位职责1. 岗位概述劳动保障部是负责国家劳动保障政策和法规的制定、组织实施及监督检查的部门。
该部门的岗位职责主要包括劳动保障政策研究、法规制定、监督检查等。
2. 岗位职责2.1 劳动保障政策研究•负责对国家劳动保障政策进行研究分析,了解各项政策的背景、目标和涉及的范围。
•跟踪国内外劳动保障政策的变化和发展趋势,提供政策建议和意见,为政府制定和调整劳动保障政策提供参考。
•组织开展研究项目和调研,深入了解社会需求和职工权益的保障情况,提出相关政策建议。
2.2 法规制定•参与劳动保障法规的制定工作,编写相关草案和实施细则。
•针对劳动保障领域的问题和需求,积极提出法规的修改和完善建议,并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讨论和研究。
•跟踪和分析其他国家和地区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情况,及时了解和比较国内外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差异和优劣。
2.3 监督检查•负责对各级政府、部门以及企事业单位的劳动保障政策和法规的落实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组织开展劳动保障政策和法规的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各级政府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意识和法规遵守能力。
•接受来自各级政府和社会公众的投诉举报,对劳动保障领域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2.4 统计分析•负责劳动保障数据的统计和分析工作,及时了解和掌握劳动保障领域的动态和情况。
•根据统计数据,发现劳动保障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政策建议。
•协助上级政府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为决策提供可靠的数据支持。
3. 岗位要求•具备相关法律、行政管理等专业的本科以上学历。
•熟悉劳动保障政策和法规,具备扎实的专业知识和分析能力。
•具备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不同部门和单位进行有效的合作。
•具备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法律意识,能够严格遵守工作纪律和保守机密原则。
•具备较强的文字表达能力和撰写能力,能够熟练使用办公自动化软件和相关统计分析工具。
4. 发展前景劳动保障部门是保障广大职工权益的重要部门,在国家建设和社会发展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
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
What are you afraid of starting from a low starting point, the big deal is to redouble your efforts.通用参考模板(页眉可删)劳动保障机构工作职责包括哪些?1、宣传贯彻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政策、依法维护社区劳动组织的合法权益。
2、指导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
3、根据社区发展规划,组织实施社区就业。
4、组织实施再就业援助活动,建立“4050”人员再就业长效援助机制,做好辖区内“4050”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
5、开展失业登记服务。
做为劳动者,要懂得如何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当和用人单位发生劳动纠纷的时候,我们通常会想到求助于劳动保障机构,由其出面调解。
那么劳动保障机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下面我们通过的这篇文章做个具体了解吧。
一、劳动保障机构的职责范围包括什么?1、组织实施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法律、法规及有关基本标准,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地方性政策措施;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险政策服务咨询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
2、拟定全市促进城乡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划全市劳动力市场的发展,组织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拟定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和再就业规划、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农村剩余劳动力开发就业、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
3、管理全市社会保险工作,负责全市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4、组织实施劳动关系调整政策;建立劳动合同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劳动合同鉴证;指导行业和用人单位定员定额的制定和管理;组织实施用人单位职工档案管理;负责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管理,制定相关办法并监督实施;负责有关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参与劳动模范的评定工作。
5、组织实施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和农村养老保险的基本政策、改革方案和发展规划,负责落实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政策,审查基本养老金领取条件,办理企业职工退休手续。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职责
1.人力资源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人力资源管理政策和制度,规划和指导各地区和各部门的人力资源规划和开发工作。
他们负责统筹和协调全国的人才储备、招聘、培训和评价等工作,确保全国范围内的人力资源供需平衡和优化配置。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负责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人力资源市场监管和服务等工作,帮助就业者找到适合的岗位,提升就业能力。
2.劳动关系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劳动关系管理政策和法规,推动和协调劳资双方的关系协调和谐发展。
他们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国范围内的劳动合同管理、工资支付、劳动争议调解等工作,保护劳动者的权益,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和和谐。
3.社会保障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制定和实施国家的社会保障政策和制度,管理和监督全国范围内的社会保障基金的收入和支出,确保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运行。
他们负责指导和协调各地区和各部门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工作,帮助企业和居民参加社会保险,享受社会救助和福利待遇。
4.就业服务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就业服务工作,为就业者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帮助就业者找到合适的工作。
他们负责建设和管理国家的就业服务网络,推动就业服务的标准化和信息化。
此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还负责开展就业政策的研究和评估,为政府制定就业政策提供科学依据。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统筹和管理全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其职责涵盖了人力资源管理、劳动关系管理、社会保障管理、就业服务管理和宏观调控等方面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1.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人社局负责研究和制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方面的政策法规,包括就业政策、社会保障政策、劳动关系政策等。
其目的是为了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
2.组织和实施就业服务:人社局负责组织和实施就业服务工作,包括就业市场信息的收集和发布、就业指导和职业培训等。
其目的是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提高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竞争力。
3.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人社局负责管理和监督社会保险工作,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项社会保险制度。
其目的是确保社会保险的公平、公正和可持续发展。
4.维护劳动关系稳定:人社局负责维护劳动关系的稳定,包括处理劳动争议、促进劳资协商和谈判等。
其目的是调节劳动关系,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5.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人社局负责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包括制定和推广安全生产标准、开展职业病防治等。
其目的是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减少职业病和工伤事故的发生。
6.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人社局负责统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包括制定发展规划、推动创新等。
其目的是提高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质量和效益,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7.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人社局负责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共同探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重点问题,促进经验交流和合作。
其目的是加强国际间的合作与交流,提高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国际影响力。
总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是负责协调和管理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部门,其主要工作职责包括制定政策法规、组织就业服务、管理社会保险、维护劳动关系稳定、开展职业安全和健康工作、统筹发展以及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
通过这些工作,人社局旨在保障劳动者的权益,促进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发展,推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进步。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一、劳动就业工作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对象台帐、用工单位台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台帐、用工信息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职业介绍台帐、小额担保贷款台帐)。
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
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与流动人口管理统计与基本信息工作。
二、社会保障工作1、认真负责地做好城市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2、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资金。
对低保户进行季度审核,半年一大审,记台帐,分类建档、建卡。
3、负责本辖区内低保人员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
岗位职责之劳动保障所职责
劳动保障所职责【篇一: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等】一、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一〕宣传贯彻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维护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建立辖区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数据库、收集提供劳动力供求信息,并开展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服务。
〔三〕建立标准化管理工作制度和台帐、登记管理辖区劳动力资源,组织开展下岗失业人员和农牧区剩余劳动力的求职登记和用工单位的用工登记,组织发动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
〔四〕负责社区就业实体的审核、认证、发证和管理工作,为就业实体提供政策指导服务、协调落实有关优惠政策。
〔五〕负责审核并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办理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相关手续。
〔六〕协助劳动社会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用工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
〔七〕协助审核和办理失业登记、《再就业优惠证》发证等工作,并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服务。
〔八〕掌握辖区内用工单位和从业人员社会保障参保情况,代办社会保险手续,代缴社会保险费。
〔九〕承担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及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
〔十〕负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统计报表的填报工作。
〔十一〕接受上级业务部门工作指导,完成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所长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
〔二〕所长负责全盘工作,具体组织开展就业再就业和社会保障各项工作。
〔三〕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和苏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研究制定工作计划、方案、措施以及具体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
〔四〕领导所内工作人员各尽其责开展工作,调开工作人员积极性和主观能力性,充分发挥作用。
〔五〕严格管理事务所的人、财、物,保证正常的工作秩序。
〔六〕采取切实措施,努力提高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和内部管理水平。
〔七〕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抓好基层优质服务窗口和微关服务形象建设。
〔八〕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副所长职责〔一〕协助所长抓好业务工作,积极发挥参谋和助手作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要工作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和社会保险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编制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2、拟定区域劳动和社会保险的规章、政策,制定相应的标准、管理规则、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依法行使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职权,制定劳动和社会保险的监督检查规范。
3、制定促进区域劳动就业的基本政策和措施,规范人才市场和劳动力市场的发展,建立健全促进就业、自主创业服务体系;制定企业失业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规划和政策,组织实施再就业工程;制定区域被征地劳动力开发就业的政策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4、贯彻实施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法规,实施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的规范规则;监督检查劳动和社会保险法规规章的贯彻执行情况,依法行使劳动保障监察执法权,查处用人单位违反国家劳动保障法律、法规、规章行为;监督检查企业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等政策的贯彻执行情况。
5、贯彻实施劳动争议处理的政策,规范并实施劳动争议的调解和仲裁工作,负责劳动合同鉴证工作,依法调整劳动关系。
6、综合管理区域劳动职业技能培训、工人技术考核工作和就业培训工作。
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劳动技能培训、再就业培训和农村征地劳动力培训的规划及政策;制定并监督实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劳动预备制度和职业技能鉴定制度;综合管理职业技能竞赛和表彰工作。
7、对区域用人单位工资及其他劳动报酬进行宏观管理,指导区内各类企业搞好内部分配;制定并公布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格,审查企业工资集体协议;制订全区最低工资标准。
8、组织实施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标准;制定农村基本养老保险、高新区基本医疗保险、征地人员保养和医疗保险、企事业单位补充养老保险、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及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并组织实施;审核、审批各类用人单位职工退休待遇;组织实施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
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工作职责
社区劳动保障⼯作站⼯作职责⼀、社区劳动保障⼯作站⼯作职责: 1、开展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宣传⼯作,为辖区居民及有关单位提供政策咨询和职业指导服务。
2、负责发放本辖区内的下岗失业⼈员《再就业优惠证》。
开展辖区内就业、⽣活状况调查,核实辖区内下岗失业⼈员就业状况,建⽴下岗失业⼈员动态管理台帐,对下岗失业⼈员做到"六清"(即下岗失业时间清、下岗失业原因清、家庭⽣活状况清、技术特长清、择业愿望清、落实岗位清)。
3、负责开发社区就业岗位,采集社区内就业岗位及⼈⼒资源需求信息,并及时通过⽹络传⾄市、区两级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4、结合本辖区经济发展的实际情况和⽂明创建⼯作的实际需要,主动协调有关单位,签订⽤⼯协议,帮助安置下岗失业⼈员。
5、协助做好对本辖区灵活就业“4050”⼈员的就业登记,并帮助其申请领取社会保险费补贴。
6、摸排、确定就业困难的弱势群体帮扶对象,帮助城市困难下岗失业⼈员居民家庭申请最低⽣活费。
7、负责接收企业退休⼈员管理、调查了解社区内企业退休⼈员的家庭⽣活、健康状况,认真做好企业退休⼈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作,要做到"⾛千家,进万户";及时反映退休⼈员⽣存信息,对死亡的退休⼈员及时通知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并协助料理后事;掌握企业退休⼈员中的孤⽼、伤残、⾼龄、特困等⼈员情况,配合街道进⾏⾛访看望;协助街道开展企业退休⼈员社会公益活动和各类⽂化娱乐健⾝活动。
8、市、区劳动保障部门和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作。
⼆、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作职责: 1、具体承办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的⽇常⼯作。
2、负责办理本社区下岗失业⼈员求职登记和⽤⼈单位⽤⼯登记,向求职者提供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咨询、开展职业指导和就业推荐⼯作。
3、负责采集本辖区内就业岗位信息,分析本社区⼈⼒资源需求状况,并负责将信息及时传送到市、区公共职业介绍机构。
4、负责按省、市、区劳动保障部门的要求,建⽴健全本社区就业和社会保障各类⼯作台账,主要有:社区下岗失业⼈员登记台账,社区就业情况综合统计台账、下岗失业⼈员再就业台账、企业退休⼈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台账、企业退休⼈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基本信息台账、企业退休⼈员增减情况台账、辖区内个体私营经济组织⽤⼯和社会保障情况台账、就业岗位信息及⼈⼒资源需求信息台账、灵活就业⼈员台账等。
劳动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
劳动保障所主要工作职责1、政策宣传。
向辖区内各类人员、用人单位宣传并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及具体业务咨询服务。
2、登记调查。
负责组织开展人力资源情况调查统计、动态管理工作,掌握辖区内各类就业人员、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外来务工人员及其家庭的详细情况,建立台帐并录入电脑,及时向县劳动保障部门报送有关报表。
3、职业介绍。
收集、反馈、公布职业供求信息,做好职业指导和职业介绍,通过开发岗位、联系用工招聘、组织劳务输出等多渠道、多方式帮助辖区内各类失业人员实现就业再就业。
4、就业服务。
协助做好就业、失业登记,协助落实再就业扶持政策;帮助乡镇所属引办、挂靠企业做好招工工作,努力解决企业招工难问题。
5、职业培训。
组织辖区各类人员参加各级人社部门所属培训机构开展的职业技能培训,协助做好职业技能鉴定工作。
6、社会保险。
掌握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参保情况,督促辖区内用人单位和动员城乡居民参加社会保险,协助做好参保登记、信息核对、基金征缴、待遇支付、养老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等相关服务工作。
7、维权服务。
指导监督辖区内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合法规范的劳动关系,协助上级劳动保障行政执法部门开展劳动保障监察,调解劳动争议,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8、负责村(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业务指导和日常管理。
9、完成县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办事流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续缴流程:续保人至代办员处办理→代办员填写《缴费证》、《明细表》和《记录卡》报乡镇保障所→乡镇保障所审核后报县农保中心→县农保中心复核、记档。
说明:1、《明细表由市农保中心记档后返乡镇保障所保存》;2、续何人续费后由代办员开具《农保基金专用收据》。
农村社会养老保险领取流程:到龄人员携带1寸免冠照片及《缴费证》至代办员处办理→代办员填写《发放申领表》附《缴费证》、《个人缴费记录卡》报乡镇保障所→乡镇保障所审核后报县农保中心复核→县农保中心复核后为到龄人员开设领取账。
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修改版]
第一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小淀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是在区政府和镇党政领导下,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业务指导下,负责劳动和社会保障管理服务工作的专门机构。
本中心以"柜台窗口式"对外服务,设置以下7个窗口,具体工作职责是:一、劳动力资源管理1.负责本辖区法定劳动年龄内人员的就业、失业登记;发放《就·失业证》;接转并保管下岗失业人员的档案资料,建立失业人员基础情况档案和再就业情况数据库,实施动态管理;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核发《再就业优惠证》。
2.依照《天津市劳动就业管理条例》对辖区内的小型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用工实行就业管理。
3.设立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站,受区劳动保障部门外来劳动力就业服务机构的委托,对在本镇从事经商、家政等社区服务工作的外来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和管理。
二、职业介绍做好求职登记和空岗登记,为辖区内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开展个性化、跟踪式的职业介绍、职业指导和劳务派遣服务。
三、职业培训根据用工需求,在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的指导下,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各种类型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
四、社区就业1.开发社区就业岗位,发展并管理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负责社区就业劳动组织的审核、申报和相关管理工作,并在其政策期满后,做好劳动组织向劳服企业转制的申报手续。
2.做好辖区内就业特困人员的调查、摸底和动态管理工作,并利用辖区内的公益性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特困人员的安置。
3.在区劳动保障部门的统一组织下,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行动,促进下岗失业人员以及特困人员的再就业。
4.协助用工单位为安置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办理《农村劳动力就业登记证》,并登记备查。
5. 开业指导工作(l)办理登记手续。
(2)为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办理小额担保贷款的审核、推荐手续及贷款后的管理工作。
(3)办理认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的申报手续。
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事务所工作职责
(一)组织开展再就业、低保政策宣传,开展求职登记、职业介绍、政策咨询和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的职业指导等社区就业和居民低保服务;组织再就业培训和劳动预备制培训。
(二)负责收集社区就业岗位信息,做好对社区下岗失业人员的信息发布工作。
(三)结合实际挖掘和开发社区公益性岗位,发展社区经济实体和非正规劳动组织;组织开展劳务输出,协助有关部门对辖区内中介服务组织规范化管理。
(四)负责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低保对象情况的调查和统计工作,指导社区居委会建立社区就业和低保登记台帐,实行动态管理。
(五)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社区就业劳动组织证书》、《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的申办和发放工作,为社区就业实体和下岗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办理有关手续。
(六)组织社区创建“促进再就业先进社区居委会”活动,并做好申报工作。
(七)按照社会保险工作要求组织和承办社会保险事务。
(八)负责本辖区低保申请对象的初审、在册低保对象的半年审核和低保金发放工作,并负责向社会公布。
(九)组织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工作。
(十)做好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一、劳动就业服务职责1、提供劳动力市场信息a:收集整理就业市场情况,为劳动者提供就业机会信息及岗位需求情况。
b:提供劳动力供需匹配服务,帮助劳动者寻找适合的就业机会。
2、组织职业培训a:开展职业培训活动,提高就业者的职业技能和就业竞争力。
b:合理安排培训资源,满足劳动力市场的需求。
3、开展创业指导a:提供创业培训,指导创业者了解市场规则和管理知识。
b:协助创业者编制创业计划和融资申请。
4、提供职业咨询a:为求职者提供职业规划咨询和职业咨询服务。
b:协助劳动者解决就业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
5、实施就业援助a:对失业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和职业指导等服务。
b:协助就业困难群体积极寻找就业机会。
二、社会保障服务职责1、办理社会保险登记a:协助劳动者完成社会保险登记手续,并提供相关政策咨询。
b:对企业进行社会保险登记审核,确保社保缴纳的合规性。
2、办理社会保险待遇申领a:帮助参保人员办理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申请手续。
b:协助参保人员了解社会保险待遇发放政策和流程。
3、社会保险政策宣传a:定期组织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活动,提高公众对社保政策的认识。
b:回答参保人员对社会保险政策的咨询和疑问。
4、社会保险监督检查a:监督参保单位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协助处理参保纠纷。
b:定期对社会保险缴费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实。
5、提供社会福利服务a:协助居民办理低保申请手续,确保符合条件的人员享受到应有的福利待遇。
b:指导和协助残疾人申请相关社会福利和救助。
附件:1、就业市场信息报告2、职业培训计划表3、创业指导手册4、职业规划咨询流程5、就业援助申请表格6、社会保险登记表7、社会保险待遇申请表8、社会保险政策宣传材料9、社会保险监督检查报告10、低保申请表11、残疾人社会福利申请表法律名词及注释:1、劳动力市场:指供需关系的特定环境,包括求职者和职位的供需关系。
全省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职责
全省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工作职责1.劳动就业服务:建立和完善劳动就业服务体系,提供多渠道的就业信息发布、职业培训、招聘推荐、劳动力市场的调查研究等服务。
通过举办就业招聘会、职业技能培训等活动,促进劳动者就业,提高就业质量和效益,推动就业市场的平稳运行。
2.劳动关系协调:解决劳动关系纠纷,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平台要加强与劳动者、用人单位以及相关社会组织的沟通协调,做好劳动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帮助各方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妥善处理事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社会保险服务:4.社会救助服务:提供基本生活保障、其他社会救助等相关服务,帮助困难群体解决生活困难。
根据实际情况,为需要救助的人群提供临时救助和长期救助,确保他们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5.就业创业培训服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劳动者的就业竞争力和创业能力。
通过与用人单位的合作,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班,组织针对性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技能水平,促进他们就业和创业。
6.数据统计与分析:收集、整理和分析劳动就业相关的数据信息,提供数据支持和分析报告。
通过对劳动市场、用工需求、就业状况等信息的研究分析,为政府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促进劳动就业政策的优化和调整。
7.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建立和维护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加强信息安全,确保平台的正常运行和数据的准确性。
推进信息化建设,提高服务效能,方便劳动者和用人单位获取各类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
8.公众教育与宣传:加强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政策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相关政策的认知度和了解度。
通过组织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开展媒体宣传等方式,向社会大众传递相关信息,增强公众对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的认知和参与意识。
总之,全省基层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平台的工作职责是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相关的服务,包括劳动就业服务、劳动关系协调、社会保险服务、社会救助服务、就业创业培训服务、数据统计与分析、信息化建设与管理、公众教育与宣传等方面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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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就业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作职责
一、劳动就业工作
1、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2、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掌握本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离退休人员状况,建立失业人员跟踪服务制度,建立健全“十一本台帐”(即:高校毕业生台帐、下岗职工台帐、失业人员台帐、就业困难对象台帐、用工单位台帐、离退休人员数据库、下岗失业人员及就业困难对象就业安置台帐、用工信息台帐、职业培训台帐、职业
介绍台帐、小额担保贷款台帐)。
办好用工信息版,摸清外来、外出人员情况。
3、安置大龄就业困难对象,组织实施社区就业项目,动员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新生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4、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职业介绍服务,及时发布各类用工信息,并按时组织下岗失业人员及农村富余劳动力参加每月的用工洽谈会,并及时协助区劳务办做好辖区内社区、各村劳务输出的
组织宣传工作,建立社区服务平台。
5、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核发《再就业优惠证》,协调落实相关优惠政策,办理小额贷款。
跟踪调查领取《再就业优惠证》及申领小额贷款人员的再就业情况。
6、负责辖区内离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与服务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在离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7、负责本辖区内劳动力资源与流动人口管理统计与基本信息工作。
二、社会保障工作
1、认真负责地做好城市居民、农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2、负责低保对象的审核上报、审批,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发放低保资金。
对低保户进行季度审核,半年一大审:记台帐,分类建档、建卡。
3、负责本辖区内低保人员廉租住房的申请上报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上报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一年一大审。
4、负责本辖区内失业人员及低保人员的医疗保险工作,对申请对象进行入户调查,审核审批上报,填写各种帐、卡、册,建立参保人员的电子、手工档案。
三、残联工作
1、学习中华人民共与国残疾人保障法与宣传。
2、维护残疾人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与家庭生活等方面享有同其她公民平等权利。
3、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开展残疾人工作,动员社会力量,发展残疾人的事业。
4、负责本辖区内残疾人的调查摸底工作。
5、帮助残疾人恢复或者补偿功能,开展社会性的娱乐活动及社区康复工作。
6、协助社会福利企业,集中安排残疾人就业。
四、双拥工作
1、开展拥军优属工作,按时拨付现役军人、革命伤残军人、在乡红军老战士、在乡复员退伍军人、革命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现役军人家属的抚恤金。
2、搞好军民共建,军民联谊活动。
五、老龄工作
1、负责宣传有关方针、政策
2、开展尊老、养老、助老传统美德的活动。
3、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开展送温暖活动。
4、开展娱乐文体活动。
5、给辖区60岁以上的老年人办理老年优待证。
6、给辖区内90岁以上的老年人发放生活补贴。
六、社会福利工作
1、负责本辖区内自然灾害的救灾工作,五保户、三缺户的扶贫救助与慰问工作。
2、负责办理收养孤残儿童的工作。
3、负责本辖区内流浪、乞讨、救助管理工作(敬老院)。
4、负责本辖区内农村、城市重大疾病的救助工作。
5、负责离退休社区居委会主任的工资发放工作。
七、农村养老保险工作
负责清理城中村改造村的养老保险发放、档案的管理工作。
八、其她工作
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她临时工作。
一、宣传贯彻执行《劳动法》以及国家、地方劳动保障工作的各项方
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维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负责管理辖区内劳动保障信息网络建设,建立劳动保障数据库,收集与提
供劳动力供求信息,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退休人员提供政策咨询、职业指导、
职业介绍服务,发布社区就业信息,帮助她们转变择业观
三、负责在辖区内的劳动力资源统计,建立规范化管理工作制度与台帐为辖区内下岗失业人员开展求职登记与用人单位用工登记服务。
四、根据社区发展规划,指导各社区开展劳动保障服务工作,结合辖区内实际,开发就业服务岗位,兴办社区就业实体,动员组织未能继续升学的新增劳动力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组织开展就业服务。
五、协助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调查了解辖区内用人单位贯彻落实、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与政策情况。
六、指导社区劳动就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再就业优惠证》申领、发放、公示工作,协调落实有关优惠证政策,发展社区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为下岗失业人员免费提供相关服务。
七、负责协助办理失业登记,并为失业人员及时提供就业服务。
八、负责企业退休人员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引导社会力量为退休人员提供生活、医疗保健服务,协助有关部门在退休人员中建立健全党组织,开展文体活动。
九、接受上级劳动就业服务机构的业务指导,承办劳动保障部门交办的其她工作任务。
一、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基本职责
街道(乡镇)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设立专门的服务场所或服务窗口,向城乡居民与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并组织、指导、协调、监督社区(行政村)服务站开展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服务工作。
承担的基本职责主要包括:
(1)负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与咨询工作
(2)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失业登记相关资料, 组织开展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3)负责收集、发布就业信息, 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4)负责组织辖区内相关人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与职业技能鉴定;
(5)负责社区就业岗位的开发, 做好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活动;
(6)负责审核上报就业困难人员认定资料, 组织开展就业援助工作, 协助落实就业扶持政策;
(7)负责审核、上报小额担保贷款资料, 做好项目推荐、开业指导、跟踪服务等创业服务工作,
指导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负责审核、上报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 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9)负责辖区内社会保险经办有关服务工作;
(10)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的劳动用工备案, 指导用人单位加强劳动合同管理, 指导签订区域性、
行业性集体合同, 开展劳动关系三方协调;
(11)协助查处辖区内劳动保障违法行为;
(12)负责劳动保障信息网络管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与专项调查工作;
(13)完成上级部门交办的其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
二、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基本职责
社区(行政村)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站(协理员)设立服务窗口,开展上门入户服务,承担的基本
职责如下:
(1)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宣传与咨询;
(2)分类建立城乡就业情况基础台帐, 适时更新服务信息, 实行动态管理;
(3)负责受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申请与初审, 承担登记失业人员日常管理工作;
(4)收集、发布就业信息, 提供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
(5)了解掌握、收集发布培训信息, 组织推荐城乡劳动者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或创业培训;
(6)协助开发社区就业岗位, 推荐就业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开展创建充分就业社区活动;
(7)掌握有创业意愿人员信息, 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 协助贷款回收, 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开展信用社区创建工作;
(8)开展就业援助对象的调查摸底与日常管理工作, 受理就业援助对象申请, 协助落实就业扶持
政策, 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上门入户援助;
(9)调查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 协助落实社会保险补贴政策;
(10)负责参保对象参加社会保险有关服务;
(11)指导辖区内用人单位依法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
(12)了解掌握辖区内用人单位、就业中介服务机构落实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法律法规政策情况;
(13)协助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与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
(14)负责本区域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统计与专项调查工作;
(15)承担上级部门安排的其她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