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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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作为中小学教师,我们的行为规范至关重要。

作为孩子们的榜样和引路人,我们对自己的行为举止负有更高的要求。

以下是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的一些重要方面。

1.尊重学生:中小学教师应该尊重学生的个人尊严和权利,不歧视、不羞辱、不体罚学生。

尊重学生的独立思考能力和情感需求,给予他们平等对待和公正评价的机会。

2.教学专业:中小学教师应热爱教育事业,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和教育教学理论知识。

教学要激发学生学习的兴趣和创造力,关注学生的个体差异,针对学生的特点制定个性化学习计划。

3.诚实守信:中小学教师应该诚实守信,言行一致,对学生和家长诚实。

不随意承诺无法实现的事情,不隐瞒必要信息,不对学生隐瞒学习情况。

4.独立管理:中小学教师应该独立管理学生,对学生的纪律与卫生进行有效管理,保证课堂秩序和学校环境的良好。

要主动发现和解决学生的问题,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指导。

5.关爱学生:中小学教师应该关爱学生的身心健康,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耐心倾听学生的困扰与忧虑。

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活动和校园生活,引导学生正确处理人际关系。

6.遵守职业规范:中小学教师要恪守职业道德,不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教师应遵守学校纪律和教育法规,不参与教学纲要外的商业活动,不接受学生或家长的特殊待遇。

7.不断学习:中小学教师应不断学习提升自己的教育教学水平,积极参加教师培训和学术研讨,关注教育教学前沿的理论与实践,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和教学方法。

8.团队合作:中小学教师要积极参与学校、年级、科组的会议和活动,与同事进行沟通和协作,共同完善教学计划和学校管理工作。

互相帮助、互相支持,共同促进学校的发展。

9.保护学生隐私:中小学教师应当严格保护学生的个人隐私,不泄露学生的个人信息和家庭情况。

在学生表现不佳或出现问题时,应与学生和家长进行私下沟通,确保不公开披露。

10.积极反思:中小学教师应该保持积极的态度,接受学生和家长的反馈和建议,不断反思自己的教育教学方法,积极改进自己的不足之处。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不准
一、不准有与党和国家法规政策纪律不一致的言行,发表、转发、编造散布、教授各种错误观点、虚假信息、不良信息。

二、不准无备课上课,迟到、早退,随意调课、停课、旷课。

三、不准酒后驾驶、酒后上课、在校园内抽烟、课堂上非必要使用手机或其它通讯工具。

四、不准在工作时间内上网聊天、玩游戏、办私事等,做与教育教学工作无关的事情。

五、不准违规加重学生课业负担,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六、不准讽刺、挖苦、歧视、体罚学生,训斥、指责和羞辱家长,动员、逼迫学生转学、休学、退学。

七、不准在非工作时间、非公共适宜场所,与异性学生单独相处。

八、不准向学生、家长推销教辅资料,或索要、变相索要、收受财物,利用职务谋取私利。

九、不准参加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迷信活动和伪科学组织。

十、不准从事有偿家教、第二职业或利用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有偿给学生补课,推荐、暗示、组织学生接受有偿家教及各类形式的补习。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

教师行为规范十规定、十不准教师是学校中非常重要的角色,他们的行为举止直接影响到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为了维护良好的教育环境,教师需要遵守一系列行为规范。

以下是教师行为规范的十项规定和十个不准。

十大规定1. 尊重学生权益: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权益和尊严,不得歧视、虐待或侮辱学生。

2. 建立良好师生关系:教师应建立和谐、信任的师生关系,鼓励学生积极参与研究。

3. 正确履行教学职责:教师应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认真备课,高质量地完成教学工作。

4. 尊重学校规章制度:教师应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作为教育引导学生班级的榜样。

5. 保障学生安全:教师应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不得进行任何伤害学生的行为。

6. 锻炼自身文化素养:教师应不断提升自己的文化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教学内容。

7. 尊重家长和家庭:教师应与家长和家庭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

8. 尊重同行教师:教师应尊重和宽容同事,共同进步,共同为学校和学生的发展努力。

9. 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教师作为学生的榜样,应注重个人形象和仪表的塑造,维护自己的教师形象。

10. 维护教育公平:教师应公平对待学生,不偏袒某个学生,确保教育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十大不准1. 不利用权力谋取私利:教师不得利用职权或职务之便谋取个人私利。

2. 不散布谣言或不实信息:教师不得散布谣言、不实信息,应遵守学校和教育部门的宣传规定。

3. 不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教师不得违反学校纪律和法律法规,不得从事任何违法活动。

4. 不进行不当行为:教师不得进行各类不当行为,如酗酒、吸烟等影响教育形象和学生健康的行为。

5. 不诽谤他人:教师不得诽谤他人,要维护良好的师生和同事关系。

6. 不涉及学生个人隐私:教师应尊重学生的个人隐私,不得随意泄露或利用学生个人信息。

7. 不进行暴力行为:教师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暴力行为,包括体罚、恶意伤害等。

8. 不进行侵犯性行为:教师不得进行侵犯学生身体或心理健康的性行为。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

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若干规定(试行)为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关于当前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的指导意见》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针对当前中小学办学中的突出问题,现对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作出以下规定:一、教学管理行为1、严格执行课程计划。

严格按国家、省规定的课程设置和课程计划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不得挤占音乐、体育、美术、信息技术、综合实践等课程的教学时间,不得随意增减课程和课时以及调整课程难度标准,严禁随意提前结束新课,严禁随意停课和放假。

学校课程表要上班级墙面,并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严禁真假两张课表。

2、严格控制课外作业量。

小学一至四年级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小学五、六年级每天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不超过0.5小时,初中不超过1.5小时,高中不超过2小时。

建立学生书面家庭作业的统筹管理机制,学校要严格把关,把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规定范围之内。

3、严格执行作息时间。

严格学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小学、初中、高中分别不超过6小时、7.5小时、8小时,每天体育锻炼不少于1小时。

走读生早上到校时间,小学生和初中生不得早于8:00,高中不得早于7:30。

4、严禁违规补课。

严禁以任何名目(包括家长委员会)占用双休日、节假日、寒暑假组织义务教育学校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

5、严格教学设施管理。

学校不得将教学设施提供给社会组织或个人从事与教学无关的活动。

严禁中小学为社会各类补习班、培训班提供教学设施和场地。

6、严格规范校外活动管理。

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商业庆典活动。

7、严格学籍管理。

学校要严格按省、市规定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学生的入学注册、转学、借读、留级和休复学管理,其中,义务教育学校不实行留级,学校不得开除和劝退学生。

学生学籍必须专人负责。

8、严格学生信息管理。

学校要重视学生信息安全,对学生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的纸质管理和网络管理要采取保密与加密措施。

严禁学校和教师向社会泄露学生的学籍基础信息和考试考评成绩。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

上海市中小学教师守则(试行)及某校规章制度范本作者:佚名人气:2008 全球最全的财富中文资源平台一、忠诚事业。

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教育工作,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政策。

二、依法执教。

按照国家的法律、法令和法规从事工作,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三、恪守师德。

热爱学生,教书育人,尽职尽责,为人师表。

尊重学生的人格,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全面、主动、健康发展。

四、严谨治教。

遵循教育教学规律,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升专业素养;认真执行教学计划,努力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育科研水平,促进教育质量提高。

五、团结进取。

模范遵守社会公德,言语举止文明礼貌。

热爱集体,尊重他人,相互支持,团结合作,积极进取,追求卓越。

六、探索创新。

学习教育理论,关心教育改革,探索教育规律,参与创新实践。

七、诚实守信。

实事求是,言行一致,作风正派诚信立身。

八、乐于奉献。

具有事业心,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勤奋工作,不计较个人得失,发扬奉献精神,为教育事业辛勤耕耘。

向小自然实验室管理员职责一、实验室、仪器室必须有专人管理。

未经许可,外人不得擅自动用仪器、设备。

二、按配备标准和教学要求,及时申购仪器、设备及材料,保证实验正常进行。

三、仪器、设备入库,要凭单据及时记帐、编号后分类存放,定期核销实验材料,做到帐物相符。

四、帐册实行计算机管理,每年年底调整一次,做到和财产帐相符。

五、经批准出借的仪器、设备,按出借制度执行。

六、经批准报废报损的仪器、设备,按报废报损制度执行。

七、做好各类仪器、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保持常用仪器、设备完好无损。

八、按实验要求,及时做好实验准备工作。

使用完毕,做好使用记录和档案资料工作。

九、保持室内整洁有序,不准存放其他无关物品。

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漏电保护器、灭火器等安全设备,下班前关闭水、电总开关和门窗。

向小音乐室管理人员责任为了充分发挥唱游专业室的功能,为教学服务,促进环境整体上的水平,唱游室管理人员责任;唱游室的安全、保养和卫生工作的责任是:1、教育学生爱护唱游室的设施设备,保持其完好性,提高使用率。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教师师德师风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以及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规定,结合绵阳教育实际,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所称中小学教师是指幼儿园、特殊教育机构、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少年宫以及地方教研室、电化教育等机构的教师,包括民办学校教师。

第二章职业道德规范第三条爱国守法。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

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规章制度。

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得妨碍教育教学工作。

第四条爱岗敬业。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勤恳敬业,甘为人梯。

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批改作业和辅导学生。

不得擅自兼课或从事第二职业,不得组织或参与校内外有偿补课。

第五条关爱学生。

以人为本,尊重人格,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平等公正对待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

保护学生安全,关心学生健康,维护学生权益。

不得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传播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思想。

第六条教书育人。

树立优良学风,潜心钻研业务,更新知识结构,提高教学科研水平。

遵循教育规律,推进素质教育。

培养学生良好品行,激发学生创新精神,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不以分数作为评价学生的唯一标准。

第七条为人师表。

坚守高尚情操,遵守社会公德。

知荣明耻,作风正派,严于律己,注重身教。

仪表端庄得体,语言规范健康,举止文明礼貌,不在校园内吸烟。

不得收受、索要学生及家长的钱物,不得向学生推销或者变相推销资料、商品和经营性服务项目,不得诱导、组织、强迫学生参加有偿培训或者补课,不得组织或者参与有偿招生。

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

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

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全文第一章:总则本行为规范的制定旨在引导中小学生树立正确的行为观念,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维护学校良好的教育环境。

第二章:学习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按时到校上课,不迟到、不早退。

2. 学生应当认真听讲,积极参与课堂讨论。

3. 学生应当按照学校规定完成作业,不抄袭、不作弊。

4. 学生应当尊重教师和同学,不打骂、不欺负他人。

5. 学生应当遵守校园秩序,不乱扔垃圾、不破坏公物。

第三章:生活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换衣。

2. 学生应当遵守饭堂纪律,不浪费食物、不插队。

3. 学生应当文明用语,不说脏话、不恶作剧。

4. 学生应当爱护环境,不乱涂乱画、不乱摘花草。

5. 学生应当尊重他人隐私,不偷窥、不偷拍。

第四章:安全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遵守交通规则,安全过马路。

2. 学生应当注意防火安全,不玩火、不私自使用电器。

3. 学生应当遵守游泳安全规定,不擅自下水、不离开指定区域。

4. 学生应当学会自我保护,不随意接触陌生人。

5. 学生应当注意食品安全,不乱吃零食、不分享食品。

第五章:网络行为规范1. 学生应当正确使用网络,不浏览不良信息、不传播谣言。

2. 学生应当保护个人隐私,不泄露他人信息、不随意添加陌生人。

3. 学生应当尊重他人知识产权,不侵犯版权、不盗用他人作品。

4. 学生应当文明交流,不恶意攻击他人、不传播恶意言论。

5. 学生应当合理安排上网时间,不沉迷网络游戏、不影响学习和身体健康。

第六章:奖惩措施学校将根据学生的行为表现,对其进行奖励或惩罚,以激励良好行为,纠正不良行为。

第七章:监督与评估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定期对学生的行为进行评估,并向家长和学生本人反馈评估结果。

第八章:附则本行为规范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取代之前的相关规定。

以上为教育部《中小学生行为规范(2024年修订)》的全文内容。

2024年中学教师教学行为规(2篇)

2024年中学教师教学行为规(2篇)

2024年中学教师教学行为规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学教师的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培养学生的全面发展,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中学教师。

第三条中学教师教学行为应符合教育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学校教学方针,坚持以学生为中心的教育理念,注重学生的兴趣、能力和特长的培养。

第四条中学教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育情怀,熟悉教材和教学内容,积极探索教学新思路,不断提高教学水平。

第五条学校应为教师提供相应的教学资源和培训机会,支持教师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创新。

第二章教师教学准备第六条中学教师应根据学科特点和学生特点,认真备课,做好教学准备工作。

第七条教师备课内容应包括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教学方法和评价方式等。

第八条教师备课时应充分调研、整理和准备教学资源,提供丰富的教学材料和案例分析。

第九条教师备课时应关注学生的学习需求和兴趣特长,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设计教学内容。

第十条教师备课时应灵活运用教学技术手段,如多媒体教学、教育游戏等,增强教学吸引力和趣味性。

第三章教师教学过程第十一条中学教师教学过程应遵循科学教育原理,以学生为主体,注重启发性教学和探究式学习。

第十二条教师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合作意识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第十三条教师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批判思维、学习方法和学习习惯,引导学生主动参与,培养自主学习能力。

第十四条教师教学过程中应注重培养学生的情感态度和价值观,提高学生的人文素质和社会责任感。

第十五条教师教学过程中应注重个性化教学,充分尊重学生的个性差异和多样性,促进学生的个体发展。

第四章教师教学评价第十六条中学教师教学评价应客观公正,全面准确反映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教学效果。

第十七条教师教学评价应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包括课堂表现、作业质量、考试成绩等多种评价手段。

第十八条教师教学评价应及时反馈,引导学生总结经验,规划学习目标,促进学生的进步和提高。

第十九条教师教学评价应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为宗旨,不拘泥于成绩评价,重视学生的兴趣和学习动力。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则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职业道德规范及行为准

前言
本文档旨在明确中小学教育教职工的职业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促进教育教职工的职业素养和专业发展,为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创造
良好的教育环境。

一、职业道德规范
1. 教育教职工应以教育为使命,忠诚于教育事业,尊重学生的
人权和利益,保护他们的安全和隐私。

2. 教育教职工应严守教育法律法规,遵循教育教学计划和课程
要求,不得教授违反国家法律的内容。

3. 教育教职工应尊重学术道德,注重学科研究和教育教学的质量,提供客观、公正、科学的教学环境和评价。

4. 教育教职工应自觉遵守职业操守,保持良好的职业形象,在
教育教学中树立榜样,引领学生成为社会有用之人。

二、行为准则
1. 教育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纪律和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私自离校或违背校方安排。

2. 教育教职工应尊重学生个体差异,不歧视任何学生,公平对待每一位学生,关心和帮助他们的研究和成长。

3. 教育教职工应严禁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不正当的私利,不得接受贿赂或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

4. 教育教职工应保护学生的隐私信息,不得滥用学生个人信息或泄露给他人。

5. 教育教职工应尊重同行,保持团结合作,积极参与教研活动和教学交流,提升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结语
中小学教育教职工应坚守职业道德,严守行为准则,注重学生的全面发展和个性培养。

希望本文档能为教育教职工提供明确的指导,构建和谐进步的教育环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试行)一、教师的思想行为规范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2、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4、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5、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1、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

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

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

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1、教师与学生之间要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

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若干规定试行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若干规定试行

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若干规定试行师德师风一直是中小学教师必须严守的纪律准则,是教师职业道德的体现。

为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师的师德师风行为,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特制定了本规定,旨在提高教师师德师风水平,促进教师队伍的健康发展。

第一条义务教育阶段教师的基本要求1.敬业乐业,爱岗敬业,维护正常教育教学秩序;2.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绝不从事违法犯罪活动;3.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秉公从事教育工作;4.忠于教育事业,热爱学生,关心学生成长,努力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5.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谋取私利,不违背师道。

第二条中小学教师的学术道德规范1.遵循学术规范,严格遵循学术诚信;2.不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不捏造、篡改数据;3.立足事实,客观公正进行研究,不歪曲事实,不隐瞒真相;4.尊重知识产权,尊重他人科研成果,不侵犯他人学术权益;5.秉持学术独立,不受任何金钱或其他利益影响。

第三条教师的处事准则1.有序规范教学行为,不应课堂上讲政治色情敏感等不适宜内容;2.平等对待学生,不因肤色、种族、性别、宗教等因素有任何歧视;3.文明用语,不侮辱、挖苦学生,不使用粗暴、低俗语言;4.维护师生关系,不对学生及家长进行人身攻击;5.尊重学生人格,不批评学生在家庭和社交方面的问题。

第四条教师的师德标准1.责任教育,关心学生未来,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2.诚信教育,维护教育公平,不为学生作弊提供便利;3.着装整洁,言传身教,维护社会正常风貌;4.自律尊严,不能违法乱纪,树立良好公众形象;5.出言谨慎,不会放任言语情绪,维护师道尊严。

第五条评价标准1.学校领导和同事作为评价主体,学生家长等利益相关方可参与评价;2.评价考核应有具体依据,不得随意制定评价标准;3.对于师德师风评价有争议的情况,可进行申诉和再评价;4.评价结果应公正、客观,不得涉及个人恩怨和私人关系。

以上规定试行,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之处,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度修改。

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

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

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中小学管理规范办学行为指导意见》,制定本规范。

一、规范招生行为1、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实行划片免试就近入学,不得违规提前招生和举行任何形式的选拔性考试。

及时根据生源变化情况调整学校招生范围,每年向社会公布行政区域内划片招生范围、时间、计划及有关要求。

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学区范围内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有效化解择校现象。

择校生不得突破省规定的比例。

2、普通高中招生实行属地管理,由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各校不得擅自组织任何具有招生性质的面试、测试等活动;禁止普通高中擅自提前招生和发放录取通知书。

普通高中招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严格执行教育主管部门下达的招生计划,择校生比例不得超过当年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30%。

任何学校不得以借读名义接受计划外的“择校生”,不准安排计划外的插班生。

省级示范高中招生指标按不低于省规定的比例均衡分配到区域内各初中学校,其中,初中阶段非本校学籍且学习时间未满二年的学生,不得享受本校示范高中分配指标。

普通高中招生坚持全面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并逐步加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在招生录取中的权重。

3、中小学招生实行“六公开”原则,即:公开招生政策、公开招生计划、公开招生范围、公开招生程序、公开录取方式,公开录取结果。

所有要求公开的内容必须在当地的主流媒体、教育网站、学校公示栏等公布,自觉接受社会和学生的监督。

4、加强招生宣传管理。

招生宣传由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和实施。

招生学校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社会公布或宣传本校中考、高考成绩;禁止排列中考、高考名次;禁止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悬挂横幅等各种形式宣传炒作高考升学率、中、高考状元;禁止以任何形式向学生、社会发布其他各种虚假宣传资料和信息。

5、强化中小学学籍管理。

严格执行省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各项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学籍信息化管理,配备专(兼)职学籍管理人员,建立纸质和电子学籍档案。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通用7篇)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通用7篇)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通用7篇)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通用7篇)标准版的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有什么内容?下面请看小编给大家整理的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快教师队伍建设,规范教师行为,为全市教育,事业的改革与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特制定《安顺市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安顺市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教师和其他教育机构的工作人员。

第二章师德师风第三条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拥护中国共产党,坚持四项基木原则,积极实践科学发展观,积极参加思想政治学习,自觉提高政治修养。

坚决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不崇洋媚外,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不组织或参加不合法组织,不组织或参加怠工、罢课,不组织或参加影响社会稳定和发展的集会、游行活动。

严禁发表不符合国家对外政策、与党和国家方针相违背或有损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不做有损教育形象的事,不说不利教育发展的话。

第四条服从组织决议决定,如有不同意见,要通过正常渠道和方式反映。

第五条上班不迟到、早退和旷工,上课要提前侯课,按时上下课;不擅自缺课、调课;工作时间严禁打电话聊天、睡觉、下棋、打牌、上网玩游戏。

严格执行请假、销假制度,因病需要请长假的,需出具县级以上医疗部门的证明,并定期与学校联系。

因事需要请假的,需提前向有关领导请假,并交待好相关工作后方可离校。

第六条不教唆学生作弊或通过不正当途径获得试题。

偷改学生成绩等。

第七条工作日中午时间不准饮酒,非工作日时间禁止不文明饮酒,任何时间不准酗酒;酒后不得进校园。

第八条严格执行禁止从事第二职业的规定;不直接或以投资入股等形式间接从事经商办企业及其他营利性活动,不参加有偿性中介活动,不搞有偿家教。

未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不得参加其它系统组织的演出、比赛等活动,受其它系统聘请、邀请的,须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备案。

2024年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2024年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8、不应利用与学生的专业关系以谋私利。
9、不应将专业性的教学工作交付非专业人士执行,有需要时应寻求其它专业的协助。
10、在执行专业职务中若发现有违反《未成年人保护法》的行为,应及时举报。
11、与学生谈话的礼仪指南:
①提前通知,有所准备。谈话最好提前与学生打招呼,让学生有一个思想准备,这既是一种礼貌,又是对学生的尊重。
3、关爱学生具体表现
(1)强调对全体学生都要关心爱护,尊重每一个学生,对所有学生平等公正。
(2)严慈相济,做良师益友的表现:在细节中体现对学生的关爱,用发展的眼光看学生,与学生建立民主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关爱与严格紧密结合,做到严而有理,严而有度,严而有方,严而有恒。
(3)保护学生安全:人身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
1、应以学生利益为重,与同事互助合作。
2、乐于助人,协作共进,支持同事执行专业责任,鼓励其发展潜能。
3、相互学习,取长补短,与同事分享种种观点与资料,以利于专业发展。
4、应致力建立同事间平等相待,和谐共处关系,不搬弄是非或压制他人、抬高自己。
5、反对文人相轻,背后议论,因工作需要,对某一同事作出评价报告时,应容许该同事知道报告内容。
2024年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教师职业行为规范 篇1
1、爱国守法具体做到
(1)个人利益服从国家和集体利益,把主要精力投入到教书育人的本职工作上去。
(2)依法执教,用法律来规范自己的行为,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不做法律禁止的事,用相关法律指导自己的教育教学实践。如不能体罚或变相体罚;不能讽刺挖苦歧视学生;不能损害学生权利等。
5、致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独立能力,应鼓励学生独立思考作出理性的判断,培养学生精益求精的精神。
6、应培养学生民主精神,教育学生尊重他人。当公众意见分歧时,应教导学生尊重不同的立场和观点。应鼓励学生尊重老师,不作恶意批评,评论学生时应具建设性。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篇一: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十要”、“十不准”一、“十要”1、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面向全体学生,使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发展,积极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全面推进素质教育;2、要尊重学生,对学生的教诲要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要坚持家访制度;3、要充分利用教材中的相关内容,对学生进行爱国主义、共产主义思想品德教育,坚持德育为主、五育并举;4、要举止高雅,着装整洁,仪表端庄、谈吐文明,待人诚恳和蔼,不穿戴与教师身份不相称的服饰;5、要重视后进生的转化工作,有针对性地组织课后指导;6、要加强学习,钻研大纲,熟悉教材,认真备课;7、要用谈话式教学法(启发式和讨论式)进行教学,坚持教师为主导,学生为主体,训练为主线的三为主原则;8、要自尊自重。

教师之间要互相尊重,互相帮助,不嫉贤妒能;9、要关心时事,学习政策,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不断增强事业心、责任感;10、要努力学习教育科学理论,不断更新观念,提高学识水平,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二、“十不准”1、不准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2、不准讽刺挖苦学生、歧视后进生和体罚、变相体罚学生;3、不准以任何理由和借口驱赶后进生转学和退学;4、不准向学校或家长索要收受礼品或钱物;5、不准以任何借口向学生家长借钱借物;6、不准参加赌博以及迷信活动和其他非法组织的各种活动;7、不准让学生购买教育部门审定之外的复习资料、教辅读物或其他商品;8、不准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9、不准动辄让学生家长到校并训斥家长;10、不准有偿为自己所教学生补课。

篇二: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心得学习《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心得体会孙菊英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着教书育人,培育国家希望和民族未来的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教师职业是神圣的,教师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教育事业是一项崇高的事业,教师只有加强自己的政治思想水平、道德思想水平、专业素质的修养、对学生认真负责,自觉遵守教师日常行为规范,才能做一名合格的人名教师,才能肩负着人类神圣的使命,教育出优秀的人才。

中小学教师教学日常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教学日常行为规范

中小学教师教学日常行为规范中小学教师教学日常行为规范是保障教师教学行为规范化、专业化的重要指导,以下是一些中小学教师教学日常行为规范的建议:1.遵守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教师应当按照学校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认真备课、授课和评价,不得随意改变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2.严格遵守教学时间:教师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表,准时上下课,不得随意迟到、早退或旷课。

3.规范教学语言:教师应当使用规范的教学语言,清晰、准确地表达教学内容,不得使用粗俗、歧视性或与教学无关的语言。

4.注重课堂纪律和秩序:教师应当维护良好的课堂纪律和秩序,引导学生遵守课堂规则,不得在课堂上发生混乱、喧哗和扰乱行为。

5.关注学生参与和学习状态:教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参与和学习状态,鼓励学生积极参与课堂讨论和活动,不得忽视学生的需求和问题。

6.合理使用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教师应当根据教学需要,合理使用教学媒体和教学资源,不得过度依赖多媒体或资源,影响教学质量。

7.做好课堂管理:教师应当做好课堂管理工作,包括管理学生行为、维护课堂秩序、安排学生座位等,确保课堂秩序和教学效果。

8.注重评价和反馈:教师应当根据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及时、客观的评价和反馈,鼓励学生进步,发现和解决学生的学习问题。

9.加强与家长沟通:教师应当与学生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向家长反馈学生的学习情况,共同关注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10.不断学习和提高:教师应当不断学习新知识、更新教育观念、提高教学水平和教育质量,为学生提供更好的教育服务。

以上行为规范是中小学教师教学日常行为的基本要求,对于保障教学质量、维护教育形象和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具有重要意义。

在实际教学中,教师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和学校要求,灵活运用这些规范,以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2024年教师行为规范

2024年教师行为规范
11、要学法、懂法、守法,坚持依法办事,遵守社会公德,遵守公共秩序。
12、积极学习有关教育法规,增强依法治教意识,严格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不旷工,不旷会,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13、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决议,尽职尽责地完成工作任务。随时接受学校以及上级领导对自己工作检查指导,对自己工作中所出现的问题不隐藏、不掩饰、诚恳汇报。
六、不贪功名,洁身自好。教师不应同学生家长及学生结成一种利益关系,也不应为争取虚名而组织学生弄虚作假,降低自己在学生心目中的形象。
教师行为规范 5
一、热爱幼教事业,热爱幼儿,尊重幼儿,树立“一切为了孩子”的观念,建立平等和谐的师生关系。
二、努力贯彻《幼儿园工作规程》,创设适宜幼儿发展的教育环境,为幼儿提供活动与表现的'机会和条件。
三、与人为善,态度亲切。不论对待同事、领导、学生,教师都要持一种真诚、温和的.态度,表现出教师的宽宏胸怀。
四、在是非面前,要坚持真理。教师的与人为善并不等于充当好人。在是非面前不明确的教师,并不能真正获得学生的依赖。
五、谦虚好学,有错就改。教师应保持一种谦虚处事,不亢不卑的姿态,敢于肯定自己的优点,又能正视自己的缺点,给学生一种人格成熟美的印象。
四、齐心协力,教育新人。教师只有取得学生家长的理解的支持,才能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教师行为规范 4
一、举止稳重大方。教师是有知识、有修养的人,举止轻浮、无礼、粗俗,不自尊、不自爱,都会损害教师形象。
二、举止潇洒自然。举止不拘谨,不呆板,具有感染力。潇洒不是哗众取宠,更不是假装深沉。潇洒的作风不是硬装出来,而是个人内在修养的自然流露。
4、不酗酒闹事,不接受学生家长请吃请喝,不有意识让学生赠送礼物;不读淫秽书刊,不看黄色录像,不赌博,不到不健康的场所逗留或娱乐;发现学生有吸烟、喝酒或到不健康场所玩耍行为要及时制止、教育。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法规类别】院校与教职员工
【发布部门】江苏省教育委员会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
【发布日期】1990.09.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日常行为规范(试行)
一、热爱祖国献身教育
1、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改革、开放。

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政治学习和政治活动。

正确处理个人利益与国家、集体利益的关系。

2、热爱祖国。

保持民族气节,增强民族自信心。

对外宾热情、友好,不卑不亢。

升国旗奏国歌时,肃立、脱帽、行注目礼。

3、热爱教育事业。

端正教育思想,全面贯彻教育方针,有事业心和责任感。

4、热爱学校,关心集体。

以主人翁精神积极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二、钻研业务教书育人
5、刻苦钻研业务,掌握并努力做到精通所教学科的专业知识,认真学习教育理论,按教育教学规律办事。

6、积极参加进修学习,不断充实新知识,总结新经验,改进教学方法,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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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师行为规范(试行)
1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学习和宣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热爱教育事业。

2 执行教育方针,遵循教育规律,尽职尽责,教书育人。

3 正直诚实,作风正派,为人师表,遵纪守法。

4 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发扬无私奉献精神,不做有损国格、人格的事。

5 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宣传活动,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者和传播者。

二教师的教学行为规范
1 要有端正的教学态度,严肃认真地对待教学工作中的每一项内容。

2 钻研业务,熟悉教材,认真备课;要善于激发学生的求知欲,组织好课堂教学,创造生动活泼的课堂气氛,尽量避免对学生进行灌输性教学。

3 精心编排练习,认真批改作业,及时纠正错误。

定时做好教学质量检查工作,及时补缺补漏。

4 按时上课下课,不迟到、不缺课、不拖堂。

5 上课语言文明、清晰流畅,表达准确简洁;板书整洁规范,内容简练精确。

6 既要严格要求学生,又要尊重学生,对待学生要一视同仁。

热情、耐心地回答学生提问。

不能讽刺、挖苦学生。

7 教学计划应符合教学进度的要求,不能随意删增内容、加堂或缺课,不能占用学生的自习课或复习考试时间,增加学生的学习负担。

三教师的人际行为规范
1 教师与学生之间要作的做到: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尊重学生;严格要求,耐心教导,循循善诱,不偏不袒;不以师生关系谋取私利。

2 教师之间要做到:互相尊重,切忌嫉妒;相互学习,取长补短;平等相待,不亢不卑;乐于助人,关心同事。

3 教师与领导之间要做到:尊重领导,服从安排;顾全大局,遵守纪律;互相理解,互相支持;秉公办事,团结一致。

4 教师与家长之间要做到:尊重家长,理解家长;经常家访,互通情况;密切配合,教育学生。

四教师仪表行为规范
衣着整洁,朴实大方,服饰要符合职业特点,体现教师为人师表的好形象。

举止稳重大方、潇洒自然、彬彬有礼。

切忌轻浮粗俗、拘谨呆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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