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农民工与建筑业的关系
发挥农民工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的作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发挥农民工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的作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摘要:建筑业是农民工最集中的行业,也是农民工最早进入的行业,如今的建筑施工企业中,农民工占据了80%以上的份额,成为该行业的主力军,因此,如何发挥其在行业中的作用,促进建筑业持续快速发展,是当前建筑施工行业应该积极探索创新的当务之急。
因此,本文将就如何发挥农民工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的作用问题作一探讨,以期重视农民工的队伍建设。
关健词:农民工发挥行业作用农民工在建筑施工行业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已经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建筑业农民工是一支庞大的队伍,是建筑业发展的根基,在建筑筑企业中农民工队伍约占务工人员总数的三分之二,占从事建施工人员总数的80%以上,可以说没有农民工就没有建筑业,因此,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做好农民工的管理,充分发挥他们在行业中的作用,使建筑业的发展尽快转变到依靠技术进步和从业人员素质提高的轨道上来,就成了建筑业施工企业急需解决的当务之急,本文将如何解决农民工的切身利益角度出发,刍议发挥农民工在建筑施工行业中的作用,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
1 解决农民工的社会障问题,促进其安心工作。
长期以来,农民工都以双重身份的形式出现在大家的面前,农闲务工,农忙务农,外出打工挣钱是他们养家糊口的一种保障方式。
近几年来,随着农村联产承包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大,相继出现了一些种粮大户和不同形式的经济合作社,因此,农民工的双重身份也在悄然发生变化,农忙也无需来回奔波,可以一心一意地从事务工工作。
同时当中还有相当一部分人员是失地农民,因而解决好农民工的社会保障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要从解决农民工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问题入手,结合农民工的特点和实际,制定出能够转移和续接的农民工的政策与体系,解决好他们的后顾之忧。
以笔者之见是需从如下几个方面做好工作。
1.1 加强社保宣传工作,提高农民工参保意识。
由于农民工来自农村,受长期以来的小农经济影响,对社保认识不足,特别是对参保意识不强,认为你企业要帮助他们参保,还不如多发几块钱给他们更实惠,于是,有很多农民工不愿意参保,况且在他们认为养老保险是一个遥远的问题,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必须加大宣传力度,使他们认识到社会保障工作是政府专门为他们解决后顾之忧的大事,从而增强其参保的积极性,主动性。
从民工荒谈现代建筑业的建设与发展
建筑业 是国民经济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 分 , 国民经济的支柱产 业 是 之一 , 负着 国家基本 建设的重任 。建筑农 民工 是建筑业的主要从 业 肩 人员, 承担着建筑施 l T一线繁重 的建设 任务 。近年来 建筑业 同制 造加 工等行业 一样出现 了“ 民工荒” “ , 民丁荒” 现象 阻碍了建筑行业快速 健 康发 展 , 影响 了和谐 社会 的构建 。因此加快现代 建筑业产业T 队伍建 设, 是摆在政府 、 企业和所有农民T面前的迫切问题。 建筑业产生 民工荒的原因 1建筑业用T制度不合理 、 随着建筑业 的快速发展 , 现行建 筑业 用工制度 , 大量使用农 民工 , 召之 即来 , 挥之即去 , 原有 的固化用T制度被打破 , 了多元化的用 形成 _ 丁模式 , 实行管 理层 与作业层 “ 两层分离”催 生 了大量的从事建筑劳务 , 的农 民工队伍对 建筑业的发展 和城市建设做 出了巨大贡献 , 同时无序 的流 动也产 生了一些深层次的问题 : 非法用工现象 , 包工头式用工 的泛 滥 , 民工利益缺乏有效保 护 , 对农 一些企业不要作业层 , 总承包与 建立 专 业分包相 结合 的“ 总分包 ” 系 , 体 把企业搞 成总 “ 包” 司 , 皮 公 分包变 “ 转包” 丧失 自营能力 。大部分农 民工 未与施 工单位签订正 式用_ , T合 同 , 民工 的用工权益得不 到保 障 , 少基 本的建筑信用制度 , 农 缺 打击农 民T的积极性 。 2 建筑市场 的劳动力供需关 系发生 了明显变化 、 在需 求方面 , 国家扩大 内需 , 刺激经济 , 固定资产投资快速增长 , 各 省市施工量增长 明显 , 业用工量逐年上升( 建筑 如天津市建筑业用_ 丁从 5 万人增长到 8 万 人1劳动 力需求 明显增加 。在 劳动 力供给方面 , O O , 近 年来进 入建筑 业 的农 民] 数 量却呈 现下降趋 势 。一 是国家 近年来 富 _ 农、 惠农政 策使农 民生活好 转 , 民不用外 出谋生 , 一部 分人 留在 家 农 有 乡发展 ; 二是学校扩招政策使部分农村子弟进入 高校深造 ; 是越来 越 多的新一代农 民丁进入丁作环境相对好 的制造业 和服务业 。据全 国总 1 会 的统计 , . 最近 5 进入建筑业 的工人 数量 下降 了约 6 年 %。此外 , 近 期不断 出现 的建筑公 司相互抬价 、 抢夺熟 练技术 丁人的现象 , 了供 印证 需矛盾的不断升级 。 3 工作生活环境恶劣 、 建筑行业属苦 、 、 、 脏 累 险的行业 , 建筑企业所需的民工多为劳动强 度 大的岗位 , 民工居住 的临时设施中条件 简陋 , 农 基本的通风 、 采光都 难 以保证 , 更别 奢望冬 天取暖夏 天凉 爽了 , 工人 的用餐 只是蔬菜 加米 饭, 夏天室外 4 ℃高 温作 业 , 0 冬天室 内室 外一样 。不仅如此 , 由于丁期 等 方面 的原因有 的建 筑工地 工人一天需 工作 1 小 时以上 。有 些建筑 6 企 业劳动保护 观念不强 , 民工伤亡的情况 时有发生 。目前城 里年轻人 绝 大多数不愿涉足建筑业 , 家长也不愿让孩子从事这个职业 , 包括大批 过 去的熟练技 丁逐年退休也 不愿意让 自己的子女再接班 干建筑 , 前 目 企 业 白有 的和 已多年 在建筑企业打工 的一线 工人许多都是 4 多岁 、0 0 5
农民工和总包是劳动合同吗
农民工和总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的问题,实际上涉及到我国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制度、农民工权益保护等多个方面。
为了更好地回答这个问题,我们需要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分析和探讨。
一、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制度我国建筑行业的劳动合同制度,主要体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建筑行业劳动合同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中。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建筑企业与农民工之间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应当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二、农民工和总包的关系在建筑行业中,农民工通常是通过总包(即总承建商)找到工作机会的。
总包负责整个工程的建设,包括组织管理、施工安排、资金筹措等。
而农民工则负责具体的施工工作。
在这个过程中,农民工和总包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劳动关系。
三、农民工和总包是否签订劳动合同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农民工和总包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由于各种原因,比如农民工的文化程度、法律意识较低,总包追求利润最大化等,导致部分农民工和总包之间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这种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侵犯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如劳动报酬、工时、劳动保护等方面的权益。
四、保障农民工权益的措施为了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我国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
比如:1. 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应该如何维护。
2. 加大对建筑行业的监管力度,要求总包按照规定与农民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确保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3. 建立健全劳动保障监察制度,对违反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查处,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4. 提高农民工的素质和技能,帮助他们更好地适应建筑行业的发展需求,提高他们在劳动力市场中的竞争力。
五、结论综上所述,农民工和总包之间实际上是一种劳动关系,他们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虽然在实际操作中,部分农民工和总包之间可能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我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措施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浅谈建筑业基层农民工维稳工作的几点认识
建筑业发展与劳务管理之我见随着国家经济的蓬勃发展,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不断加大,农民工大批涌入城市。
据不完全统计,全国目前已有农民工至少近2亿人,如此庞大的社会群体,如何妥善安置,过程中凸显的矛盾如何解决,是一个重大社会课题。
作为施工企业的基层机关和项目,如何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做好农民工的稳定工作十分重要.下面本人农民工维稳工作及实名制管理两方面谈谈个人的几点浅薄认识.一、农民工维稳工作:首先,要建立健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和监督体系,设立权责明确的维稳机构,同时完善相应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资料,包括队伍的分包备案资质、劳务队长相关证件、队伍与班组、工人的劳务合同和劳动合同、工人的胸卡、身份证复印件、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台账、工资发放记录等。
其次,要让工人投诉“有门”。
这一点时常被忽略。
对于个别黑心老板克扣拖欠工资、扣留押金、不付加班费等现象,农民工作为相对弱势群体或个体,一旦发现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多数不知道找哪里投诉,有的只得吃哑巴亏,有的甚至走上报复之路,进而激化出更大的矛盾。
为了能让农民工遇到劳动纠纷时“投诉有门”,企业或项目应为农民工开辟劳资纠纷处理的快速通道,例如树立明显标识的劳资纠纷调解公示牌,设立专门劳资纠纷投诉受理办公室和调解员,开通企业农民工劳动保障专线等。
再次,投诉要讲“规"“据”。
所谓“规”就是规程、秩序。
同国家严禁越级上访,保证行政秩序的做法一样。
施工企业基层应在投诉渠道公示之初,就规定明确的投诉上访程序,从施工班组到劳务队伍,再到项目经理部,最后直至政府劳动保障部门。
所谓“据",就是投诉凭据。
在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企业也应保护好自身的权益.为避免出现别有用心者借助农民工力量,谋求不法利益,或其它不法个人和群体混入农民工群体中来,造成施工企业的名誉和经济损失,基层单位应明确规定投诉上访的农民工必须出具身份证、劳动合同、出工日志等可以证明劳动关系和结算依据的资料。
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贡献
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贡献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城市的经济发展离不开农民工的辛勤付出。
他们作为城市的一支重要力量,在各个行业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从农民工对城市经济的贡献方面展开论述。
首先,农民工在城市建设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他们参与了众多重要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如高速公路、铁路、桥梁等等。
农民工的工作效率高、踏实肯干的特点,保证了这些项目能够按时完成,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
相应的,这些基础设施建设也为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为城市经济的繁荣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其次,农民工在制造业中起到了重要角色。
中国的制造业一度是世界的工厂,而农民工是这个工厂的重要劳动力。
他们承担着许多繁重、低技术含量的劳动任务,如组装、包装等。
农民工的勤劳和吃苦耐劳的精神,为制造业的高效运转提供了保证。
制造业的发展直接带动了城市经济的增长,创造了大量的就业机会,提高了人们的收入水平。
除了基础设施建设和制造业,农民工也在服务业和建筑业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服务业中,农民工扮演着清洁工、快递员、服务员等角色,为城市的日常运作提供了重要支持。
而在建筑业中,农民工参与了各类房屋建设和维修工作,为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提供了劳动力。
这些都为城市的商业繁荣和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贡献了力量。
此外,农民工还为城市带来了多元文化的融合。
由于他们来自各地,城市中的农民工群体成为了多元文化的代表。
他们带来了各自的方言、传统文化和饮食习惯,丰富了城市的文化面貌。
这种文化的融合也为城市经济带来了新的发展机遇,促进了文化产业的繁荣。
然而,尽管农民工对城市经济做出了巨大贡献,他们仍然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
其中一大挑战是社会融入问题。
因为他们大多来自农村,缺乏城市生活的经验,适应城市生活需要付出更多的努力。
同时,他们也经常受到歧视和不公平待遇,缺乏相应的福利保障。
这些问题需要通过政策措施来解决,保障农民工的权益和利益。
总而言之,农民工对城市经济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农民工、包工头与施工单位的关系
农民工、包工头与施工单位的关系【案例回放】某建筑公司承揽了一项工程,把其中一部分工程分包给某包工头(没有营业执照).随后包工头招聘了一些民工干活。
工作中一民工的腿被砸断了,按照俗话讲属于出了工伤事故。
现在的问题是该民工应找谁要求赔偿.【由此引出的法律问题】1、建筑公司将一部分工程包给包工头,他们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 2、包工头雇用民工,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什么法律关系?【律师支招】劳动关系的主体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一方是用人单位.但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建立的关系必须明确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劳务关系。
《民法通则》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适用于劳务关系。
而《劳动法》调整的民事法律关系除了具有平等主体关系以外,还具有自己的独特的法律特征:它的主体双方具有平等性和隶属性的双重特征。
非法用工是指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是指在无营业执照或者未经依法登记、备案的单位以及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或者撤销登记、备案的单位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用人单位使用童工造成伤残、死亡。
建筑公司将一部分工程包给包工头,他们之间是经济承包关系;包工头雇用民工,民工与包工头之间是非法用工关系。
现在出现事故,按照《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办法》来解决,比较有利于双方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由建筑公司、工程发包方和包工头共同承担赔偿责任。
在建筑公司将工程承包给“包工头”这种关系中,农民工的权益更容易受到侵犯,建筑公司、包工头、农民工他们三者之间的关系也很模糊,很难定性,农民工在发生工伤或被拖欠工资时往往不知通过何种法律关系进行维权,特别是在发生事故后,好多包工头害怕承担责任就人去楼空,去找公司,公司又以双方之间不存在直接合同关系为由予以拒绝,而且好多执法部门也难掌握,对此本律师谈一点自已的见解,以期与大家共同讨论:大部分建筑工程都是由建筑公司将附助性工程分包给了包工头或没有资质的施工队,其双方之间有承包合同,而包工头揽下工程后又招用农民工为其干活,在工程结算时,由公司将工程款支付给包工头,再由包工头发给农民工,而且农民工平常也直接听从包工头的管理和支配,据此,多数人认为农民工在干活时受到伤害后,建筑公司与农民工之间没有劳动关系,对其不承担工伤责任,而只是一般的人身损害侵权关系。
建筑业农民工调查报告
建筑业农民工调查报告建筑业农民工调查报告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建筑业迅速壮大,成为国家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
而农民工,是建筑业不可或缺的人力资源,他们作为建筑业最底层的群体,为国家的建设事业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但是农民工面临的问题也是不容忽视的,为了解决农民工问题,我们开展了该调查。
一、调查对象我们的调查对象主要是建筑施工领域的农民工,其中包括大型建筑企业、中小型建筑企业、城市建设、工厂建设等各种类型项目的农民工。
二、问题分析1.拖欠工资在我们的调查中,拖欠工资问题是最为突出的问题。
工人们反映,由于建筑公司不发放工资或不按时发放工资等现象,导致工人们的生活困难。
2.工作环境差建筑工地上环境恶劣,存在着噪声、粉尘等安全隐患,对农民工的生命安全构成威胁。
3.残疾工人福利问题在建筑施工现场,我们发现了一些有残疾的工人,他们的工作难度大且存在安全隐患。
但是,他们的福利待遇却不尽相同。
4.培训与晋升建筑业是一个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对技术的要求也比较严格。
但是我们发现建筑企业对农民工的培训和职业晋升机会较少,这造成了农民工的没有多样化的宝贵技能和借机升职的机会。
三、对策建议1.落实产业工人工资保障机制鉴于拖欠工资问题严重影响农民工的人身安全、生活质量等,应当建立完善产业工人工资保障机制,防止建筑公司拖欠工资。
2.加强建筑工地环境治理建筑工地环境恶劣,应当规范管理不文明行为,新工地建设时应考虑加强隔音、减少噪声污染等设计和指标要求,保障农民工的健康。
3.残疾工人福利保障建筑公司应该注重残疾工人的福利待遇和安全。
在签订合同时,应考虑在福利条款中明确残疾工人的工资、维权保障等问题。
4.培训与晋升建筑企业应该重视农民工的培训,给他们机会学习新技能,提高他们的职业素质和竞争力,相应地,他们应该提供职业晋升机会,让农民工有更好的工作和收入发展空间。
四、结论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业细分市场和人力需求逐渐提高,农民工在建筑行业中发挥着重要作用,且存在多种困难。
农民工与建筑施工企业、包工头劳动关系辨析
社 会 团体和 与之 建立 劳动 合 同关系 的劳 动者 ,依照 本法 执行 。 劳动合 同法 》第 2条规 定 : 中华 人 民 ”《 “ 共 和 国境 内的企 业 、个体 经济 组织 、 民办非 企业 单位等 组 织 ( 以下称 用人 单位 )与 劳动 者建立 劳动 关 系 ,订立 、履 行 、变 更 、解 除或者 终止 劳动 合 同,适用 本 法 ;国家机 关 、事业 单位 、社 会 团体 和 与其 建立 劳动关 系 的劳动 者 ,订立 、履 行 、变更 、解 除或 者终 止劳动 合 同 ,依 照本 法执 行 。 ”此 外 ,《 劳动 部关 于贯彻 执 行< 中华人 民共和 国劳动法 > 干 问题 的意见 》 劳动 和社会 保 障部关 于确 立劳 动关 系有 若 、《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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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调整 、 劳动关 系 由劳动法 调整 的差 异 。作为 调整 结果 ,劳动法 律关 系 已经不 同于 雇佣法 律 关系 ,
雇 佣关 系的基 础是 雇佣 合 同,适 用 民法 有 关平等 、意思 自治等 原则 ;劳动关 系受 到 国家强 制性 法律 的 干 预 以及 劳 动者 团体 的影 响,具 有强 烈 的社会 品性 。④ 由此我 们不 难看 出,劳动 关系 实 际上是 雇佣 关 系 的下位 概 念 ,即所有 的劳动关 系都 是一 种雇佣 关 系 ,但 是雇 佣关 系 却不一 定是 劳动 关系 。因此 ,区 分 雇佣 关系 与劳动 关 系必须 首 先从认 定 劳动关 系入 手 。 对 于什 么是 劳动 关系 ,我 国现行 法律 并没 有给 出一个 明确 的答 案 ,理论 界对 此 也众说 纷纭 。但 是
民工 与包 工头 为雇佣 关 系 ,有 的认 定农 民工 与包 工头 为劳 动关系 ,有 的则认 定农 民工 与 包工头 为 劳务 关系 。 这一 现象 的存在 不仅 使农 民工 权益 的实 现变得 极 不确定 ,而 且与 法律 适用 的统 一性相 违 背 ,
农民工是当前建筑从业人员的主体
中华民族之崛起九十年前,他背负着一个民族的兴衰与使命,立志挽救风雨飘摇的中华大地。
九十年前,他冲破各国列强的层层重压,一腔热血,谱写了中华民族的《义勇军进行曲》。
何曾畏惧延安的艰苦,也曾点亮西柏坡的星星火炬。
走过三大战役的胜利,高歌猛进的百万雄师,让红旗飘扬在祖国的每一寸土地!斗转星移,大浪淘沙,大江东去,天安门城楼上的呼喊,宣告中华民族从此在世界的东方屹立!举目看,河山万里,苍茫大地,是共产党人用双手和鲜血开创了中华民族的新世纪!强国之路在探索的脚步下不断延伸,民富国强的梦想一天天实现。
灯火辉煌的都市,大桥飞架南北;西部沙漠,蘑菇云直冲云霄。
“改革开放”的缕缕春风吹开了朵朵春蕾;“一国两制”的宏大胸怀,将失散在外的游子拥入怀抱。
“两岸大三通”,让亲情穿越台湾海峡直达同胞心里。
回首望,九十载春华秋实,九十载日新月异,盛世中国为你讲述一段人间的传奇。
入世贸、办奥会、开世博,盛世中国告诉你一个时代的瑰丽。
九十载波涛之上,九十载蒸帆万里。
以人为本的和谐社会蓝图,正是由党领导的十三亿人共同参与的雄图伟制。
华夏儿女聚集在鲜红的旗帜下,为铺就强国之路,几代中华儿女挥舞着银镰披荆斩棘,奋发进取,用实践的巨笔描绘出崭新的画卷。
时逢党90华诞之际,请允许我向党表达感激与敬意。
在“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中铁建设集团天津分公司的高速人正加倍助力开动“优质服务”的大船。
我们要树立自己的理想、追求发展,在各种情况下,把有利于工作发展和事业进步作为正确判断事物的标准。
我们讲学习、讲工作、讲团结、讲进步,处处可见良好风气。
我们敬业奉献,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兢兢业业、孜孜以求,践行理想信念、实现自我价值,不断取得事业的发展和个人的成长与进步。
我们承担着建筑大夏千万间,守住寂寞,不畏贫寒,为开创天津建筑业新局面,我们壮志雄心,攻克艰难。
在这里有博学敬业的领导,在这里有拼搏奉献的同事,在这里我深深体会到了建筑业事业的发展,在这里我因自己是中铁建设人而感到无比骄傲与自豪。
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问题的法律思考
关于建筑领域农民工问题的法律思考作者:马建国来源:《法制与经济·中旬刊》2013年第07期[摘要]农民工是建筑施工一线的主力军,同时农民工相对来说又是弱者。
笔者认为,农民工具有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法律地位,与雇佣他们的劳务单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必须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同时又有必要防范与制止农民工及其雇主的违法与犯罪行为。
[关键词]建筑领域;农民工问题;法律思考在基础建设如火如荼的今天,农民工问题日益成为不可回避的话题。
农民工是什么身份、工资如何保障、工伤如何救治赔偿、谁来培训农民工,等等,这些问题不可小视,不仅关系农民工本身合法权益的维护,也关系着建设工程的安全与质量,需要明确的界定与回答。
对此,国家政策与法律法规已有规定,但在实际操作中的理解与执行存在差异,甚至有错误的认识与做法。
本文根据法律规定与实际工作经验从法律角度进行思考分析。
一、必须明确农民工的法律地位农民进入的是一家施工企业,无论是否独立法人,只要有营业执照,那么这个农民就成为该企业的劳动者;如果农民进入的是一个“包工头”带的队伍,那么这个农民就成了“包工头”的雇工,法律法规对雇主与雇工的关系也有明确的规定。
但在建筑施工领域,“包工头”是要被取缔的,而农民工应由具有法人资格的劳务企业或其他用工企业直接吸纳。
①农民工应当有明确的法律地位,而再也不能用“临时工”一词来定位。
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一个公民无论何种出身,只要依法合规进入一家企业,那么他就成为该企业合法的劳动者,企业就是用工者。
因此,有人说“农民工”这一称谓本身就不应当存在,的确很有道理。
一个农民进入一家公司付出劳动,无论公司与其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也无论签订多长时间的劳动合同,都成为这家公司的员工,有权行使劳动权利,应当履行劳动义务,根本无“正式”与“临时”之说,而只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之分。
②那种认为农民工只是“临时工”的观点,是对国家政策的曲解、对劳动合同法的无知、推卸不利责任后果的借口。
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
There is nothing to complain about, every step today is to pay for every choice befor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在很多建筑工地,干苦活累活的都是农民工,他们为经济建设作出了巨大贡献。
有时候农民工并没有和建筑公司签署劳动合同,如果发生劳动纠纷,则首先要认定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那么,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下面我们跟随了解下这方面的知识。
一、建筑公司和农民工是劳动关系吗?1、一种意见认为,可以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主张这种观点的理由主要有以下两点:(1)《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四条明确规定,建筑企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对该组织或自然人招用的劳动者,由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发包方承担用工主体责任。
依此文件,可以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2)建筑行业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施工资质的组织或自然人,属于违法行为,此发包行为无效,而农民工实为施工单位利益而劳动,施工单位是实际利益获得者,因此,应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2、第二种意见认为,不能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其理由主要是包工头与施工单位之间签订的是劳务承包合同,属于民事合同,农民工受雇于包工头,与施工单位没有直接的关系,因此,不能认定农民工与施工单位存在劳动关系。
二、劳动关系和劳务关系的区别是什么?1、两者产生的依据不同。
劳动关系是基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生产要素的结合而产生的关系;劳务关系产生的依据是双方的约定。
2、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务关系主要由民法、合同法、经济法调整,而劳动关系则由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范调整。
浅谈建筑业农民工人力资源管理
哈 尔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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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建筑业是 国民经济体 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 国民经济的 支柱产业之一 , 负着国家基本建设的重任。建筑农 民工是建筑业的主要从 是 肩 业人 员, 承担着建筑施工一线繁重的建设任务。长期 以来 , 建筑业使 用农 民工不规 范, 缺乏针对农 民工的有 效管理制度 , 造成侵 害农 民工权
第 四, 培训方式灵活多样 。由于建筑农 民工 培训 是典 型的“ 学结 合” 式 , 工 形 企业 即可利用 政府 的优 惠措 施 , 在工程 任务不紧张时 , 开办农 民工业余学 校 ; 也可 给农 民工指派“ 师傅” 现场 , 指导农 民工的操作技 能 ;还可鼓励农 民工 自学 成 才 , 习相 关 的技 能 、 识 , 高加强劳动保 护 建筑 企业应 加强 与农 民工的沟 通与交 流 ,
企 业守法 , 应加 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 。 第三 , “ 薪制” 试行 日 。目前建筑企业实际实 行 的是 “ 季薪 ” “ 、 半年薪 ” 甚 至是“ 薪” 这 为 , 年 , 企业 最后拖欠工资 留下 了口子。政府应 出台文 件, 鼓励 建筑企业在部分 能按 日计算工程量 的 岗位 上试行 “ 薪制 ” 工资发放时间缩短后 , 日 。 既 可应 对人员的流动和变 化情 况 。也能更有效 地 履 薄冰 。 2加强建筑 业农 民工人力 资源管理 的必要 激励农 民工提高工作效率。 性 重视建筑业农 民工的社会保 障 第一 , 充分考虑频繁流动与受益 的衔接 。 政 建 筑业农 民工的人力资源管理是指 ,建筑 企业通过招聘 、 甄选 、 培训 、 工资支付 等管 理形 府及 相关管理部 门应该考虑 到农民工工作具有 式对组 织 内外相 关农 民工 进行 有效 运 用 和管 很大 的流动性 ,加强各地社会 保障制度衔接 以 理, 满足建 筑企业 当前和未来的发展需要 , 保证 保 障农 民工 的合法权益。 建 筑企业 目 的实现和建筑农 民工发展 的最大 标 第 二 ,加强要求建筑企业 为农 民工缴纳社 化 的管理过程。 会保 险的费用的力度 ,对 于未 按要 求给农 民工 目 ,加强建筑业农 民的工人力 资源管理 参加 社会 保险的建筑企业 ,建设行 政主管部 门 前 应 限制其投标权利 ,对于情节 严重的要加大处 十分必要 , 表现在 : 第 一 , 强建筑 业农民工人力资源 的管理 罚力度 。 加 是 现代 化大生 产的要求。建筑业只有通 过培训 优化执法环境 第一 ,明确政府各级部 门职责 ,杜绝行政 和开发农 民工 , 才能使其 掌握 、 熟悉并 提高 自己 的技能 , 以满足社会 化大生产的要求。 “ 不作 为” 。各级政府相关执法部 门尤其是劳动 第 二 , 强建筑业农 民工人力资 源的管理 监察 执法 部门 、建设主管部 门应认 真反思 自己 加
浅谈建筑企业如何做好农民工管理工作
浅谈建筑企业如何做好农民工管理工作作者:王娟来源:《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4年第05期摘要:建筑业一直以来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部分,关系到国家的发展、人民生活的改善提高。
随着国家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业也逐渐进入高速发展的时代,建筑业的主力部队-农民工的数量也呈现大幅度增长,如何管理好农民工对建筑业能否良性发展起到不容小觑的重要作用。
本文将结合十多年来在建筑企业工作的经验,浅谈目前农民工的特点和农民工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加强农民工管理的主要措施。
关键词:建筑业农民工管理中图分类号:C29 文献标识码:A建筑业是以建筑产品生产为对象的物质生产部门,是从事建筑生产经营活动的产业。
建筑业从事的建筑产品的生产是一种物质生产活动。
而进行物质生产所必备的要素包括:劳动力、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只有劳动力与劳动资料相结合,作用于劳动对象,才能进行物质生产,可见劳动力是建筑业从事生产经营必不可少的一个关键因素。
建筑施工过程的质量不仅要依靠管理人员的有效管理,同时也离不开基层员工及外来民工的使用,建筑业的兴旺和发展与他们的劳动付出是分不开的,所以只有深刻了解掌握农民工的特点,有的放矢,才能最大限度的发挥他们的效力。
一、目前在建筑企业农民工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1、随着建筑市场的逐步扩大,农民工数量呈大幅增长的趋势,但是质量缺不尽如人意,整体偏低。
现在大部分农民工都是来自农村,文化程度不是很高,大部分是小学或是初中毕业。
他们大部分的人没有经过系统的学习,大部分是在务工过程中慢慢学习掌握相关技能,所以整体的水平有所欠缺。
2、人员流动性大。
大部分农民工并未固定的项目或劳务公司,人员变动较为频繁,不便于常规性的规范管理。
3、人员结构复杂。
由于建筑行业对农民工没有过多的应聘要求,所以吸纳的民工均为流动的劳动力,来源地广,也不能保证他们身份的真伪性。
4、农民工工资管理不到位。
一段时间以来,由于整个经济环境的不景气,有些业主的建设资金不能按时到位,所以导致施工单位无法获得相应的工程款,也就会相应拖欠分包单位的款项,于是导致民工工资未能及时发放,也有一些民工老板(包工头)领了工资后没有及时发放给民工,甚至有的民工老板携工资款逃跑等原因造成民工干了活而拿不到钱,从而激化劳资矛盾。
关于建筑业新生代农民工用工问题的思考
关于建筑业新生代农民工用工问题的思考关于建筑业新生代农民工用工问题的思考农民工群体是伴随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出现的一支重要力量,已经成为我国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
三十多年来,随着首都城市化进程的显著变化和四个中心建设的逐步深入,大量农民工在**建筑业市场找到了用武之地,并作出了巨大贡献。
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建筑行业80、90后出生的新生代农民工已经占农民工群体的60%以上,成为名副其实的主力。
与上一代农民工相比,新生代农民工有一定的传承,同时也有着明显不同的代际差异。
如何顺应新生代农民工的变化趋势特点,更好推动**建筑业发展,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
一、**建筑业新生代农民工的新特点建筑行业自上世纪90年代开始实行管理层与劳务层分离后,成为农民工就业的主要行业之一。
在外出农民工中,从事建筑业农民工占17.3%,是仅次于制造业的39.1%。
与第一代农民工比较,新生代农民工有了许多新的特点:(一)较高的文化程度与较低的技能水平并存。
新生代农民工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的约占30%,比第一代农民工高10个百分点。
相对上一代农民工,新生代农民工受教育程度明显提高。
这使整个农民工群体的文化程度近年得以提高。
较高的文化程度使他们具有视野开阔、知识面广,接受新事物快的特点。
但新生代农民工的整体技能水平没有因文化程度较高而较高,反而比第一代农民工低。
造成这一现象的主要原因,一是他们许多是从学校出来就进入城市打工或者本来就随父母在城市读书,不像第一代农民工那样有农业生产活动的经验,有的在农村本来就是木匠、泥瓦匠。
二是新生代农民工进入建筑业时间不长,技能上还有一个积累过程,特别是新生代农民工不愿稳定在建筑工地干活,流动频繁,造成专业施工经验无法积累,使得技能等级难以提高。
三是由于我国正规的职业教育没有得到相应发展,许多新生代农民工没有接受过专门的职业技能培训和安全培训,也没有传统师傅带徒式的技艺传受过程,导致新生代农民工的业务素质和操作技能出现了与教育程度相反的“逆发展”。
浅谈建筑施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预防措施和建议
浅谈建筑施工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预防措施和建议近年来,我国建筑业的发展正在从快速发展向规范、稳步、健康阶段转变,也逐渐趋于成熟。
农民工是建筑市场的主力军和主要的建设力量,建筑业不仅提供了相当多的就业机会和岗位,同时在薪资和福利待遇上有所增长和提高。
可是,在以往的建筑施工管理工作中采用了较为粗放的管理手段来组织工作,不仅没有提高管理的水平和效果,反而造成了较多的工作浪费,相互间的矛盾和纠纷,这对于现阶段建筑业发展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免遭受损害没有好处和优势。
随着建筑行业监管机制的不断创新和完善,也为了规范建筑市场农民工管理及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获得劳动报酬,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国务院出台并颁布了第724号文《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于2020年5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内施行,全国各省、市地方政府根据省、市具体情况也先后出台了相关政策全力支持并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合法权益,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是其管理举措之一。
一、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开展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的意义在于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更多的保障,以及杜绝农民工或班组向用工单位恶意讨薪的行为,或劳务公司(班组)打着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旗子套取工程款。
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的实施,是国家法律创新、规范健全建设系统关于农民工合法权益监管的体现。
很多建筑用工单位会利用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平台,根据项目模式的不同调整管理模式进行项目管理,可以对施工各阶段的劳务用工等数据充分掌握及部署安排;用工单位也可以根据不同的用工标准来改变管理模式及薪资标准,农民工管理贯穿整个项目建设施工全过程。
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常见问题建筑业提出的将农民工进行实名制系统管理,告别了以往建筑业传统的、粗放式管理手段。
借助实名制管理系统数字化平台,能够快速而详尽地登记工人的个人信息资料,还可以借助先进的数字化软件技术来完善,一方面能促使工人在利益方面得到保障,另一方面在相互之间当产生矛盾、纠纷时可为共同解决分歧上提供更多的证明依据。
建筑业包工头_农民工的关系形态和_省略_动策略_基于某地铁建筑工地的调查_任树正
社会科学研究2017.1.建筑业包工头-农民工的关系形态和行动策略———基于某地铁建筑工地的调查任树正江立华〔摘要〕建筑业包工头和农民工之间存在“家长式庇护”关系。
家长式庇护是一种基于先赋社会因素的庇护模式,其中具有情感维度和责任维度。
这种庇护行为形塑了建筑工地中劳动控制与反抗的策略。
在提供庇护的同时,包工头诉诸隐形的共识性契约,来获得对工人的控制、管理的合法性,而农民工依附于包工头的状态下争夺利益、反抗剥夺时则依赖乡土文化特质的人情法则与原始关系网络。
包工头对农民工的庇护是一种维持工地劳动力数量的有效手段,而农民工对包工头的依附,则主要是基于生存理性的考量。
〔关键词〕家长式庇护;依附;包工头;农民工〔中图分类号〕C912.3〔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0-4769(2017)01-0115-06〔基金项目〕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项目“城市流动人口服务管理问题研究”(11&ZD036)〔作者简介〕任树正,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博士研究生;江立华,华中师范大学社会学院、湖北社会发展与社会政策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武汉430079。
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全国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建筑业农民工人数为5800多万人,占农民工总数的21.1%。
相比“工厂政体”,建筑业的一个突出特点是其生产过程难以被标准化和流水线化,建筑业农民工的生产、生活图景呈现多方面差异性的特征,这突出表现在建筑工地被隔离出来的物理空间形态、难以付诸流水线形式的生产作业及标准化的管理流程,以及由此伴随而来的复杂的包工头-农民工之间的关系形态和互动博弈过程。
一、包工制、关系与建筑业劳动控制建筑工地中普遍采用“劳务分包制”。
作为劳动力的实际组织方式,劳务分包制,或简称包工制,在建筑业生产领域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包工头和农民工,是包工制中实际劳动环节的两个主体:不管劳务经过几层转包和分包,最终都需要由包工头负责具体生产的组织管理与工资发放,而农民工则是劳动力的实际提供者。
建筑企业农民工权益浅谈
农 民工是 我 国社会 中一 支庞大 的队伍 ,而且是 一支 能吃 苦 能耐劳 的弱势群 体。 据相关 调查 , 从事 建筑 的农 民工可 以 占 到农 民工 人数 的8 0 %, 如此高 的 比例 . 使我们 必须 关注这 些跨
( 二) 工 伤 保 险入 保 律 低 , 医疗 保 险 水 平 低 。 在恶 劣的环境
作 时 间不 超过八 小时 “ 这些 只规定工 作者 的休 息时 间 。 但 是对 确 . 这样才可 以有效 的保 护农 民工权益 的 。
下工作 的建筑 行业 的农 民工 , 无时 无刻的都 处在危 险 中 , 轻 者 致伤 , 重者 死亡 。 但 是 每 当一起事 故发 生后 , 我们 看到 的情 形 是, 建筑工人 大部分 连最基本 的工 伤保险都 没有 的 . 而拥 有工
地区。 流动性 强的队伍 。
一
、
建 筑 行 业 农 民 工 合 法 权 益 存 在 的 问题
广大农 民工群 体 .在 城市建设 中发挥 着无可 替代 的重大 作 用 .而其 实现 的社会价值 往往与 他们 自身得到 的利益 有着
截 然相 反 的差别 , 农 民工待 遇低 , 生活环 境恶 劣 , 往 往 得 不 到
建 相 关 培 训 机 构 ,为 农 民 工 学 习 相 关 行 业 知 识 提 供 尽 可定 “ 劳动 者应每周 至少休 息一 日, 每天工
于农 民工 , 尤 其是建 筑行业 的农 民工的住宿 , 餐饮 却没 有相关 的规定 。 众所周 知 。 建筑行业 的农 民工的工作 量是存在 严重超 负荷 的 , 为 了保障建 筑行业 中农 民工的合理休 息时 间 。 生活环 境的得 到改善 , 应作 出具体 相关法 律规定 。
浅议建筑企业新生代农民工的特点及应对策略
、
来 的被 动表 达 向积 极主 张转 变 。此 外 ,在 敬 业精 神 上 ,新 生代 农 民工 的敬业 精神 、职 业 素养 与 上一代 农 民工相 比还 有一 定 的差距 , 仍有 较 大的培 养 空间 。这些 往往 在 工程项 目 建 设 中 比 较 容 易 体 现 出 来 , 比如 遇 到 暴 雨 及 下 雪等 不利 天气 ,新生 代农 民工 的 出勤率 则 明显 降低 ;每 逢抢 工期 的攻 坚时 刻 ,不少 新 生代 农 民工 都会抱 怨 ,甚至 不愿 意加 班加 点 工作 。在 关键 时刻 甚至 会 出现有 些新 生代 民 工干 脆 不辞而 别 ,走也 不提 前通 知 的现 象, 比较 缺乏责任 意识和合 同意识 。 ( 四 )与 上 一 代农 民 工 相 比 具有 接 纳 意 识较 强 , 心理承 受 能力 较 弱 的特 点 目前新 生代 农 民工尽 管作为 地道 农村 人 的实 质 没有 改变 ,但绝 大 多数 已基本 脱离 农 村和 农业 生产 。对 于他 们而 言 ,当前 既不 太 适应 传 统农村 的生 产作 业和 生活 习惯 ,也 不 能真 正 融入他 们所 向往 的城 市生 活 。原 因在 于 当前 不少城 市 的政策 和制 度原 因对 农 民工 还有 排 斥 ,不能完 全接 纳 。与此 同 时,在 城 市又 难 以获得 稳 定、高 收入 的工 作 ,使得 他 们难 以真正 融入城 市生 活 ,在城 乡两 端都 处 于难 被接 纳 的边缘 化状 态 。此外 , 由于新 生 代农 民工倾 向于 与城里 人相 比,他们 往往 也 把 自己看 着城 市人 ,与 此 同时 由于他 们从 小 生活 道 路相对 顺利 ,遇 到 的挫折 不 多,社会 阅历 尚不丰 富, 心理承 受 能力较 弱 ,当感 受 到理 想 与现 实的 巨大差 距后 ,逆 反 心理和 苦 闷情 绪 会 变 得 强 烈 , 导 致 不 少 建 筑 企 业 新 生 代农 民工 普遍 缺 乏幸 福感 。 二 、 发挥 新 生 代农 民工 工 程 建 设 主 力 军作 用 的策 略 建 筑 企 业 新 生 代 农 民工 是 未 来 建 筑 行 业 建 设 的生 力 军 ,随 着 我 园 建 筑 业 的发 展 ,他 们 所 扮 演 的 角 色 越 来 越 重 要 , 是建 筑 企 业 进 行 安 全 生 产 、 保 持 企 业 稳 定 、 持 续 、健 康 发 展 的 重 要 基 础 , 也 是 建 筑 企业 履 行社 会 责任 的 必然 要求 。 ( 一 )改善 新生 代 农 民工 的就 业 环境 我 国还处 于社会 主义 初级 阶段 ,农 民工 的社会保障不完善 也是一个事实,当前页不可 能一步 到位 ,需有 一个 改善的过程,作为建筑 企业要充分认识到新 生代 农民工的主力军地位 及对 工程 建设 的重 要性 ,要 设身 处地 考虑 农 民工 的真实 需要 ,在此 基础 上要 尽 可能地 为 提 高新 生代农 民工的待 遇和 提供 良好的 工作 环境 创造 条件 。与此 同时 ,还应 积 极寻求 国 家有 关 政策 的扶 持 ,特 别要 把消 除农 民工进 入 的各类 限 制、 制定有 利 于统一 城 乡劳动 力 的政 策 法规及 完 善欠 薪保 障及 工资 支付 等制 度 列为 重点 工作 ,切 实保 障新生 代农 民工 的 合法权益 ,促使新生代农 民工真正成为企业成 员,让他们能安心 、放心和舒 心工作。 ( 二 )建立 规 范 的新生 代农 民工 队伍 就建筑 企业 而 言,建 立一支 能 听指挥 、
浅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影响
浅谈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施工单位的影响摘要:建筑业农民工管理一直是困扰社会的一道难题,施工单位怎样才能做好农民工管理工作,落实好农民工实名制基础管理是关键。
国家于2019年2月份发布《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强制要求实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以来,至今已经执行了将近两年,已初步取得了一些成效,同时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
本文就将从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对施工单位带来了哪些影响进行探讨。
关键词:农民工;实名制;影响;施工单位。
一、建筑业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现状(一)建筑业农民工规模情况建筑业作为一个劳动密集型的第二产业每年都需要使用大量的劳动力,其中80%以上都是来自全国各地农村的农民工群体,农民工已成为我国基础工程建设的主力军,据国家统计局于2020年4月30日发布的《2019年农民工监测调查报告》,2019年农民工总量达到29077万人,比2018年增加241万人,增长0.8%,其中2019年建筑业农民工人数占农民工总量的18.7%,约5437万人,行业占比较2018年上涨了0.1%[1]。
图1农民工规模及增速图表1 农民工从业行业分布表其他 2.9 2.9.0单位:%、百分点(二)农民工实名制落实情况2019年2月17日国家住建部和人社部联合出台了《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办法(试行)》(建市〔2019〕18号),开始在房建工程和市政工程推行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机制,截止目前推行实名制管理范围已逐渐扩大延伸到了铁路、公路、城轨、水利等其他工程版块[2];各层级和各单位也都开始推行上线属于自己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但因国家当前还未正式出台实名制系统和相关设备的统一规范和标准,致使目前市场上实名制管理产品百花齐放、良莠不齐、互不贯通。
同一项目为了满足各方期望和需求,往往可能存在上线多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系统和设备的现象,实际造成了施工单位工作量增加和资源浪费等情况。
二、推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取得的效果(一)规避了不合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通过对农民工进实名制登记管理,及时掌握劳务人员籍贯、年龄、健康状态、技能、履约表现等相关信息,避免了黑名单人员、超龄人员、身体不健康人员、特殊工种无证人员等不合格人员进入施工现场;部分实名制产品实现了与国家公安机关联网,实名制登记时能快速识别出逃犯等不良人员信息,通过后台无感自动通知公安机关,杜绝了不良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同时也帮助了公安机关快速抓获罪犯。
浅谈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的动因
浅谈农民工进入建筑行业的动因在我国的农村仍存在大量的劳动力和建筑行业的农民工,这两个是组成我国农村劳动力的主要部分。
据研究表明,我国现有的劳动力为7.4亿,其中在农村的劳动力有4.9亿左右,而在农村的劳动力中,有大约3.3亿左右是农业劳动力,每年都有新增大约700多万的劳动力。
建筑行业是我国的三大支柱产业之一,其劳动力也是极其的缺乏,这就是能够吸引大量劳动力蜂拥而上的原因所在。
一、农民工进入城市建筑行业的动因(一)农村家庭收入低的原因在我国农村家庭的收入是较城市中家庭收入较低的,我国的31个省、市以及自治区中,有6.9万个农村的住户,在我国现阶段的经济模式下,人口和劳动力的流动是我国中西部主要的维持能力,其主要是分布在建筑行业以及服务行业等。
在我国,四川、湖南、河南等地是外出打工人数最多的几个身份,他们中的流动人口占整个中国流动人口的一半还多。
据研究表明,大多数的流动人口最多是流入到上海、广东、北京等大城市。
而研究者对农村居民家庭的收入和建筑职工的收入进行调查,通过数字来表明农村家庭收入低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建筑行业的一个主要原因。
在我国四川、河南、湖南三个省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分别为2228.88元、2126.34元、2546.37元,这是平均每个家庭每年的人均收入,而在城市的建筑业中职工的收入要远高于此。
在我国上海、广东、北京三个区域的建筑业职工的平均收入分别为24636元、14398元、16963元,这是每个员工每年的平均收入。
通过以上调查数字表明,可见北京市的建筑业职工的收入是四川、河南、湖南三个省的农村居民家庭收入的6-7倍左右,而上海市的收入可达上述三省的9-11倍左右。
由此可见,农村家庭收入低是农民工进入城市建筑行业的主要原因之一。
(二)城市务工成本低的原因在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中,主要是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以及工伤保险为主,其是人们最低的生活保障,而对于农村的住户而言,他们不能够享受到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在以上五种保险中,均没有应有的社会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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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农民工与建筑业的关系摘要: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同时也是劳动密集型产业,近20年来城市化和城镇化的快速发展带动了国家的经济,同时也解决了大量的就业问题,大量的农民工外出务工,带动了农村经济的发展。
但是,由于近些年来,国家经济增速步伐放缓,经济下行压力持续不断加大,产业结构调整的大背景下,建筑业在这样的大背景下也发生的重大变化,在国家宏观调控的政策下,建筑业在二三线城市受到了不小的冲击,房地产公司投资的减少,建筑工程也减少了,相应的出现在外务工人员的失业。
所以说建筑生产与劳动力有着密切的联系。
关键字:建筑业,农民工,发展,经济1 建筑业未来的发展趋势1.1建筑业现状建筑业对国民经济有着重要影响,它推动着经济的发展,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同时它也是劳动密集型的产业,建筑业的发展离不开辛勤的的劳动者,由于近两年国家经济增速放缓,产业结构也发生了调整,经济下行的压力也在持续不断的增大,建筑业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也出现了严峻的挑战,建筑产品销售困难,建筑市场中烂尾楼增多,劳动力出现供大于求,逐渐减少的建筑施工现场使得建筑业中管理者和工人过多,出现毕业大学生就业困难,和外出务工农民找不到工作和失业现象。
1.2建筑业的改革建筑业也要跟随国家的脚步,适当的调整产业结构,根据国家现行标准为建筑业的发展进行结构调整,一是经营范围趋向全球化,简言之就是需要走出去,大力拓展海外市场,主动与国内外优秀企业合作,积极的学习和借鉴国外成熟的经验和先进的管理模式从而借船出海,不断提升对外承包工程的竞争力。
二是建设模式趋向一体化,大力发展已经在浙江试点成功的工程总承包实践,在工程总承包工作推进中,我们通过关注试点地区、试点项目、试点企业的培育和建设。
以问题为导向,改革为创新、破解过程中矛盾、梳理现场发生的问题、期望走出一条建设的新道路。
三是建筑施工的理念逐渐趋向于环保低碳化,低碳环保发展是目前世界的发展潮流、国家可持续发展的要求、行业继续向前发展的希望、它也是建筑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追求。
四是方式趋向工业化,改变原来粗放型和数量型的增长方式。
五是行业结构趋向专业化,使得产业结构更便捷。
六是劳动组织趋向人本化,只有和人良好的相处才能够快速发展没有阻碍。
七是质量安全趋向标准化,要强化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工程安全的监控,及时的排查和处理可能发生的安全隐患,标准化推进的好,质量基础夯实的才能好,安全底线才能守得牢。
八是经营理念趋向商品化,要把“服务”贯穿工程建设全过程。
通过服务提高产品附加值,从而获得广大业主的认可度和满意度。
九是市场行为走向契约化,成熟规范的企业和成熟规范的市场行为是高度尊重市场规律和市场价值的取向,然而这种尊重应当体现在对契约的尊重,尊重契约其实就是尊重合作双方合作的正当利益。
十是行政管理更加法制化。
只有通过上述这样的变革和措施建筑业才能更好的发展,务工人员的就业问题,技能提升问题,还有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改变。
规范建筑市场也是目前建筑业发展的重要事情,所以我们需要不断的努力、和改变建筑市场现状。
只有这样才能出现文明、规范、和市场化的建筑市场。
2 建筑业现状中存在的问题2.1农民工安全和规范操作意识浅薄2014年12月28日、12月29日清华附中坍塌案例中管理者虽然有较高的学历和知识足够高和多,但是由于施工中的施工人员也就是农民工们的安全操作意识低,随意堆放物品和随意更改设计中的钢筋直径和马凳间距,这样的行为使得现场施工与《现场钢筋施工方案中》的要求严重不符,且物品布置不均匀、马凳间平均间距过大,马凳立筋上、下端焊接不够饱满。
农民工这样的不规范操作意识、以及管理者对于培训和提高农民工安全知识的意识不够高,使得在清华附中出现了在建房屋倒塌,出现的人员伤亡,甚至到了触犯刑法的地步。
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事故一旦发生了,毁掉的不仅仅是别人生命和家庭,同时也将会毁掉自己的人生与家庭!近些年来,国家对建筑业的安全越来越重视,对建筑工程安全事故的排查力度越来越大,轻的罚款、重的甚至会判刑!2.2农民工维护自身权利意识低农民工是我国社会经济转型时期的特殊就业群体,由于现实与历史的发展原因,农民工群体一直处于城市发展的边缘地带,受到来自社会的歧视,基本的社会权益得不到保障。
作为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的劳动力大军,他们为城市的繁荣、农村的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同时由于受现在的城乡结构、社会保障制度和法律法规缺陷的影响,使得农民工在城市中的地位得不到提高,成为城市发展中的弱势群体,这样的社会地位和他们对社会的贡献是极为不相符的,农民工的生存环境与社会权益得不到相应的保障,同时也在刺痛我们的良心与责任,在这支劳动力大军中我的父亲也是其中一员,所以我希望可以利用自己的知识去分析他们,融入城市的程度与没有融入的原因,使得农民工这个大群体可以更好的发展,更好的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例如:在去年的12月18日—20日,吉林长春,将近百名的农民工为讨要300万工资“蜗居”在建筑公司,工人由于法律维权意识低,在遇到这样的工资拖欠问题不能想到好的解决方案。
今年1月5日,陕西商洛,讨薪农民工在工地上出示欠条和他们写给包工头的承诺书,虽然农民工展示了包工头写的承诺书,但仍然不能够及时的拿到拖欠的工资。
在今年的1月9日,安徽省亳州市农民工工资清欠办公室,农民在镜头前展示领到的拖欠工资款,农民工通过媒体的力量拿到了工资,说明其意识在提高。
农民工外出务工孩子在家没人管,孩子缺失父母教育,有的农民工想要在城市扎根,但是由于没有签订维护自己的劳务合同,在教育、生活、就医、失业保险等方面不能够完善,我知道的农民工中,他们最多就是包工头给入了个意外伤害保险,其他的职工该有的权利和该享受到的生活都没有得到保障。
2.3农民工知识技能不高农民工多是直接从农村来的务农人员,没有专业的知识技能,多是靠看别人怎么做自己就更着怎么干,只是为了能够多挣一些钱,一到建筑工地老板也是希望工程能够快速完工,不经过培训就直接上岗工作,在工作中由于知识技能不够,所以工程质量不能够得到保障,给后续居民的居住安全造成了为威胁,后续出现墙体裂缝,墙体坍塌等等一系列的安全隐患。
例如:工人师傅随意摆放现场施工中的废弃土,2009年上海莲花河畔楼体倒塌事件中,就是由于工人随意将挖出来的废土堆放在了楼层旁边,由于没有专业知识分析,及时将土体给清理出场地,导致刚建成的一座楼体直接倾覆而倒。
还有许多的诸如此类的工程问题前两年在新闻上的温州某小区房屋裂缝就有3到5厘米,随时有倒塌的危险。
3 建筑市场中问题的解决措施3.1国家国家对于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出台了十六条“硬措施”,其中的关键内容有:1.不得以工程款未到位等为由克扣或拖欠农民工工资2.全面实行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制度,实时掌握施工现场用工及其工资支付情况,不得以包代管。
3.银行代发工资制度——各类企业委托银行代发农民工工资4.在工程建设领域,实行人工费用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制度,推动农民工工资与工程材料款等相分离,确保专款专用。
5.总承包商未及时划拨工程款,致使分包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总承包商企业先行垫付农民工工资。
6.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
这项政策可以有效的解决农民工往年以来的工资拖欠问题,可以使得农民工工资得到有效的保护,农民工利益可以有效的维护。
3.2企业建筑企业只有通过自身的变革,不断的创新,就像我在序论中提到的要使企业“走出去,也要引进来”现在是经济全球化的世界,所以我们建筑企业也要走这样的道路,需要与世界联系起来,一起共同发展,才能更好的发展建筑行业。
只有建筑业蓬勃发展,才能使已经在建筑业发展的农民工不会失业,因为建筑业的发展离不开劳动工人,同样大批的劳动工人也离不开建筑业的发展。
除了需要保障建筑行业的发展,还需要规范企业的制度,和前来务工的农民工签订劳务合同,确保农民工人的利益,如:医疗保险保、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等这些该有的保障都应该给农民工做好,企业还需要在农民工人工作的地方,开设孩子学校,让留守儿童减少,工人师傅能够更好的工作。
企业还应给刚入职的农民工人做好上岗培训,只有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的规章制度,这样既保障了农民工人的利益,同时也能够保障日后住户住房的安全和舒适。
这是一举两得的好事,既可以提高房屋的质量,又可以使工人师傅技术提高。
3.3市场市场在社会中起到的是调节作用,只有市场能够好好的调节,国家的政策和企业的方针才能够最大限度的发挥它们的作用。
市场也应该规范市场,确保企业的良性竞争。
市场也该紧跟国家的步伐,建立低碳绿色的市场,改变原来的粗放式经营,走工业化一体的的步伐,制定减少分包的市场制度,尽量实现建筑整体的大包,这样有利于建筑的一体化,这样会减少由于对接出现的纰漏。
市场的任务在于调节企业与国家的关系,企业与人的关系,国家与人的关系,只有调节好这些关系,国家经济才能更好的发展。
劳务工人多是从市场被选拔出来的,如果市场调节的不够好,那么就会使得工人的资质太差,建筑工地的管理出现问题,不能够出现一个文明、规范的施工现场。
所以市场要规范,只有市场规范,才能够建立一个文明安全的施工现场。
4 建筑劳动力的解决对社会的影响4.1缓解劳动力就业压力在当今社会农民是这个社会的主体。
根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居住在乡村的人口占总人口50.32%,农村居民为6.74亿人2014年末中国大陆总人口超13.6亿人。
农民群体十分庞大,2014年底,中国农村劳动力共有40506万人,其中,外出工作的15863万人,占了农村劳动力总数的39.16%。
其次,从事非农产业农村劳动力的为22629万人,因此,农业劳动力供给为17877万人。
总数约占全国劳动力的5.3%。
这个数据显示出了我国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性,同时也显示出解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性。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在去年2月28日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民工工作有关情况。
国务院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副部长杨志明表示,农民工已成为中国产业工人的主体,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国上下共同努力,推动农民工就业规模持续扩大,职业技能不断提高,工资收入稳步增加,参加社会保险人数继续增长,劳动保障权益维护得到加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范围不断扩大,在子女教育、住宿改善、卫生、落户等方面都有新的进展,农民工市民化有序推进,关心关爱农民工的社会氛围正在形成。
当前,中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农民工发展可以增强中国的信心。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以改革创新精神,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分析热点,攻克难点,有序推进农民工市民化,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劳动力转移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