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2篇)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一、引言本规定是为了加强董事会秘书的管理,规范其工作行为,保障董事会会议的顺利进行,维护公司利益和形象,促进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和及时性的制定。
二、岗位职责1. 组织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日程的制定、材料的汇总和分发、会议场地的安排等;2. 转达董事会决议,确保决议的正确并及时落实;3. 跟踪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主席反馈执行进展;4. 整理和归档董事会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5. 负责处理董事会文件、资料的保密工作,确保信息安全;6. 协助董事会进行决策和规划,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参考意见;7. 总结和分析董事会决策的效果和影响,提出改进意见;8. 协助董事会主席组织董事会内外部会议,并负责相关文件和材料的准备工作;9. 配合公司相关部门,完成董事会工作的其他安排。
三、职责要求1. 具备良好的组织和协调能力,能够有效推动董事会工作的落实;2. 具有出色的沟通和表达能力,能够准确转达决策意图;3. 具备敏锐的分析和判断能力,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方案;4. 具备严谨的工作态度和高度的保密意识,能够对董事会文件和信息进行妥善管理;5. 具有较强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能够迅速熟悉公司业务和董事会工作流程;6.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能够与公司内外部各相关方保持良好的合作关系;7. 具备较高的责任心和抗压能力,能够在紧张的工作环境下正确处理各项事务;8. 具备较好的政策法规和职业道德水平,能够严守法律和职业道德底线。
四、工作流程1. 收集和整理与董事会会议相关的文件和资料;2. 制定董事会会议日程表,并通知与会人员;3. 安排董事会会议场地和设备,确保会议顺利进行;4. 汇总与会人员的参会意见和建议,整理成决策材料;5. 向董事会主席汇报会议准备工作的进展和问题;6. 准备会议记录,及时传达董事会决议;7. 跟踪和监督决议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主席及时反馈;8. 定期归档和整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相关文件。
2023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2023年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职责和使命1.作为董事会的秘书,负责协调和组织董事会的日常工作,确保其高效运转;2.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过程,提供专业的法律和公司治理建议,确保公司合规运营;3.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保持密切合作,高效沟通信息,推动决策的实施;4.维护董事会的法律文件、档案和其他机密信息的保密性。
二、工作细则1.董事会会议(1)制定会议议程,确保议事程序规范;(2)组织召开董事会会议,协调会议时间,准备相关材料;(3)记录会议记录和决议,并及时向相关方传达会议决议;(4)跟踪和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情况。
2.信息传递和沟通(1)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层保持紧密联系,及时传达信息和反馈意见;(2)协调其他部门提供董事会所需的信息和文件;(3)维护公司内部和外部的信息披露,确保信息准确、完整、及时;(4)协助董事会成员处理涉及公司事务的公函、来访、投诉等事项。
3.公司治理和合规(1)督促公司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股东决议;(2)协助董事会制定和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和制度体系;(3)监督公司决策和执行过程的合规性和合理性;(4)及时通报和应对公司涉及的法律风险和合规问题。
4.文件和档案管理(1)负责董事会相关文件和决议的起草、修改、审定和归档工作;(2)保管和管理公司董事会文件、档案和机密信息,确保安全可靠;(3)协调董事会文件的核实和认证工作。
5.专业建议和支持(1)提供法律和公司治理方面的专业建议,为董事会成员提供必要的支持;(2)研究和分析行业和公司相关的法律、政策和规定,并及时向董事会成员传达;(3)协助董事会成员制定决策的目标和原则,为决策提供支持和方法。
6.业务拓展和创新(1)关注行业发展动态和趋势,提供业务拓展和创新的建议;(2)参与公司战略计划和经营决策的制定,推动公司可持续发展。
三、能力要求1.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高层管理层和董事会成员有效合作;2.具备扎实的法律和公司治理知识,熟悉相关法律法规;3.优秀的组织和执行能力,能够高效处理多任务;4.保密意识和责任心强,能够妥善处理机密信息;5.具备创新思维和业务拓展的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战略性建议。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行为,提高秘书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保障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常设机构,依法管理董事会文件、记录和信息,并向董事会提供秘书服务的专门人员。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要坚持服务董事会、服务公司、服务全体股东的原则,维护公司合法、合规运作,保护公司利益。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应熟悉公司章程、公司业务和公司治理实践,具备较高的法律知识、专业素养和沟通表达能力,保守秘密,忠诚职守。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对本规定负责,并接受董事会的监督。
第六条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提供必要的工作经费和设备,并组织培训、提升秘书的专业素质。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职责第七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职责包括:(一)保管、管理董事会文件、记录和信息,建立董事会档案,维护董事会的决策记实和决策执行情况;(二)负责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会的规定、规则和决策的落实,合法合规发放和通知董事会文件、记录和信息;(三)协助董事会召开会议,组织会议文件的准备工作,记录会议纪要,起草决议,并按时将会议文件送达董事会成员;(四)协助董事会组织会议的决策执行,跟踪董事会决策的实施情况,建立和完善董事会决策的执行档案;(五)协助董事会进行公司治理工作,配合董事会履行职责,处理与公司治理相关的事务;(六)协助董事会制定董事会工作计划和议程,提供决策所需的资料和信息,组织决策事项的准备工作;(七)提供法律法规、市场监管和公司经营管理方面的咨询和建议,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董事会秘书有权向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查询、申请和了解有关董事会工作的信息和文件,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第三章董事会秘书工作流程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合理安排工作流程。
第十条董事会秘书在董事会召开前应当预先了解本次董事会的议题和决策内容,做好提供文件、资料、信息的准备工作。
第十一条董事会秘书应当按照公司章程要求,有序地协助主席召集董事会会议,编制会议议程,并及时通知董事会成员。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模板)
XX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明确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XX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并参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创业板上市规则》(以下简称“《创业板上市规则》”),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创业板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规定,适用于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所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第二章任职资格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一)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二)自受到中国证监会最近一次行政处罚未满三年的;(三)最近三年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四)本公司现任监事;(五)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董事会秘书应当由上市公司董事、总经理、副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担任。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
第三章职责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本细则的有关规定,承担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相应的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忠实和勤勉义务。
第七条董事会秘书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二)负责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和股东资料管理工作,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三)组织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监事会会议及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会议,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工作并签字确认;(四)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如需);(五)关注公共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所有问询;(六)组织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证券法律法规、本规则及本所其他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露中的权利和义务;(七)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遵守证券法律法规、《创业板上市规则》、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其他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切实履行其所作出的承诺;在知悉公司作出或者可能作出违反有关规定的决议时,应当予以提醒并立即如实地向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报告;(八)《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和公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一、岗位职责1.协助主席团制定董事会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
2.安排会议场地和设备,并准备会议所需资料及文件。
3.准确记录董事会会议的决议和行动计划,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4.策划、组织和实施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进行跟踪评估。
5.负责董事会会议记录、文件、资料的归档、管理与保护。
6.协助董事会主席向股东代表、监管机构报告董事会工作情况。
7.协助做好董事会的信息披露工作,确保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
二、职位要求1.具备较强的工作组织和协调能力,熟悉公司治理结构和重要制度。
2.熟练掌握办公自动化办公软件,精通文字处理、制图、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操作技巧。
3.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够与各级别部门和人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合作关系。
4.具备较强的判断、分析和处理问题的能力,能够清晰地、准确地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见。
5.具备较高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能够承受一定的工作压力和工作量。
三、工作流程1. 会议准备1.主席团将年度工作计划和议事日程提供给董事会秘书,由董事会秘书制定计划表。
2.根据计划表提前安排好场地和会议设备,并准备好所需的资料和文件。
3.在会议前一天,在会议室摆放各类会议资料和文具。
2. 会议进行1.根据议事日程,在会议开始前检查所需的文件和资料是否齐备,为议长提供必要的帮助。
2.记录与会董事的出席情况以及列席人员的身份,报告主席团。
3.准确记录会议内容,并及时通知各相关人员,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
4.对于每一项议案,进行投票统计,记录票数情况。
5.记录决议和选举结果,撰写会议记录,并发送相关人员关注。
6.确保决议和决定得到准确执行。
3. 会议结束1.检查会议文件、资料和记录是否完整,并进行归档保存。
2.对于有关决议和行动计划的跟踪工作进行记录和定期报告。
3.汇总本次会议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并对后续工作提出合理的建议。
四、工作注意事项1.董事会秘书应遵纪守法,秉持行事公正、谦虚敬业的工作态度。
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新三板挂牌企业)
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促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以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不存在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
独立董事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指导意见》和《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尤其要关注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四条本公司聘任的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5家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并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有效地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会计专业人士是指具有高级职称或注册会计师资格的人士)。
第六条独立董事出现不符合独立条件或其他不适宜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的情形,由此造成公司独立董事达不到法定人数时,公司应当按规定补足独立董事人数。
第七条独立董事及拟担任独立董事的人士应当按照中国证监会的要求,参加并通过中国证监会及其授权机构所组织的培训。
第八条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涉及董事的规定适用于独立董事。
第二章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第九条担任本公司独立董事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一)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二)具有本细则第十条所要求的独立性;(三)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规则;(四)具有五年以上法律、经济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条件。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1. 职责和职能董事会秘书是董事会的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董事会的日常管理及会议管理,其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1 协助董事长董事会秘书应当协助董事长完成工作任务,包括提供信息、参与决策、安排日程等各方面。
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向董事长汇报董事会的各项工作情况。
1.2 管理董事会文件董事会秘书需要保管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资料,并确保这些文件和资料的安全、完整和机密性。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对文件及资料进行分类汇总和归档,以备后续查阅。
1.3 组织和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需要负责组织和记录董事会会议,并及时发布会议决议。
在会议前,董事会秘书需要向董事们发送会议通知和材料,并确认与会人员。
在会议后,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记录整理出正式内部文件,并在规定时间内发放。
1.4 协调董事会委员会当董事会需要进一步分工和委任委员会时,董事会秘书负责协调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做好董事会和委员会之间的联系,并提供任何必要的协助。
1.5 提供董事会指导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对董事会或委员会提供相关指导,以确保其工作有效推进。
2. 工作方法为了完成以上工作任务,董事会秘书应该按照以下工作方法:2.1 沟通董事会秘书需要与董事长和其他董事成员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协作关系。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与各委员会联系,并关注董事会工作的实时进展。
2.2 定期更新董事会秘书需要定期更新董事会工作的重点、进度和所需的工作计划,以向董事会展示和报告工作成果。
2.3 管理文件为了确保董事会文件安全和机密,董事会秘书应该使用机密文件柜、密码保护、加密等措施,有效地保护董事会的文件和资料。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需要定期审查文件和资料以确保其完整性和准确性。
2.4 记录会议董事会秘书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主要内容和决策结果,并将其载入有关文件中。
此外,董事会秘书还应该收集和分析与会者的反馈意见,以便领导层对会议进行评估。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以下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日常行政支持:负责董事会的日常行政工作,包括会议安排、文件整理、行程安排等。
2. 董事会会议准备:负责董事会会议的准备工作,包括会议议程的制定、文件的分发、会议室的预订等。
3. 会议记录和报告:负责记录董事会会议的讨论和决策内容,并准备相关报告和文件。
4. 通信协调:负责董事会与公司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包括与高层管理人员、股东、监管机构等的联络。
5. 文件管理:负责董事会的文件管理工作,包括文件的存档、整理和归档等。
6. 法律合规:负责董事会的法律合规工作,包括监督公司的合规操作、管理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等。
7. 董事选举和任命:负责董事会成员的选举和任命程序,并维护董事会成员名单和个人档案。
8. 机密信息保护:负责董事会的机密信息保护工作,确保董事会的文件和讨论内容的安全性。
9. 监督执行决议:负责监督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及时向董事会报告进展情况和反馈结果。
10. 公司治理支持:协助董事会开展公司治理工作,包括董事会评估、委员会运作等。
董事会秘书在日常工作中需要与高管、董事会成员以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合作,确保董事会的工作顺利进行和决策的有效执行。
同时,董事会秘书还需要保护董事会的机密信息,并遵守相关的法律和道德规范。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是公司董事会的重要职位,负责协助董事会的运作和管理。
下面是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
1. 组织会议:负责组织董事会和董事会委员会的会议,包括确定会议时间和地点,发送会议通知,准备会议议程和文件,并确保会议顺利进行。
2. 记录会议纪要:负责记录会议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编写会议纪要,并及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和相关人员。
3. 保管重要文件:负责保管和管理董事会的重要文件和记录,如公司章程、股东协议、董事会决议和会议记录等。
确保文件的安全性和机密性。
4. 协助制定议程:与董事长和高级管理团队合作,协助制定董事会议程,确保董事会讨论的议题与公司战略和目标保持一致。
5. 提供法律和法规支持:了解和跟踪相关法律和法规的变化,确保公司董事会的运作符合相关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6. 协调与监督:协调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之间的沟通与合作,监督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执行情况。
7. 准备报告和文件:负责准备各类报告和文件,如董事会报告、决议文件、年度报告、股东大会文件等。
8. 参与公司治理:参与公司治理事务,提出建议和意见,为公司董事会提供决策和治理方面的支持。
9. 保持机密性:对董事会的讨论内容和决策结果保持机密,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10. 学习与发展:不断学习和提升专业知识和技能,紧跟公司治理和秘书工作的最新发展,为公司董事会提供更好的支持。
以上是董事会秘书的主要工作细则,不同公司可能有不同的具体要求,董事会秘书需要根据公司需要灵活调整工作内容。
中国神华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国神华董事会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议事规则
1.会议应按照预定时间和地点召开,委员会成员应准时出席,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出席,应提前通知主席并请假。
2. 主席应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主持会议,确保会议秩序井然。
3. 委员会成员应根据议程逐项讨论,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见解。
4. 在讨论决策时,应充分考虑安全、健康和环保的相关因素,积极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5. 会议应当保持机密性,委员会成员应根据保密要求妥善处理会议内容,不得泄露会议信息。
6. 会议记录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委员会成员应认真审阅和确认。
7.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会议记录和文件,归档保存。
8. 委员会成员应当积极参与本委员会的工作,提高安全、健康和环保工作水平,为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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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本一、概述董事会秘书是企业董事会中的核心角色,负责协助董事会开展日常工作,协调董事会与其他部门之间的沟通,保证董事会决策的有效执行。
本规定旨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利与义务,以提高公司治理的透明度和效率。
二、职责1. 协助召集董事会会议,制定会议日程、准备相关文件资料,并保证会议的顺利进行。
2. 准备董事会会议的议程和相关文件,并及时将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
3. 出席董事会会议,并记录会议纪要,包括会议的决议、行动计划和相关时间限制。
4. 维护公司档案和文件,确保董事会文件的安全保存和完整性。
5. 协助董事长和董事会成员履行他们的职责,提供相关支持和帮助。
6. 协调董事会与高级管理团队之间的沟通,确保董事会的意见和决策得到高级管理团队的充分理解和有效执行。
7. 监督公司治理程序的合规性,包括董事会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合规性。
8. 协调公司与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之间的沟通,及时回应他们的疑虑和要求。
9. 组织董事会成员的培训和继续教育,提高他们的公司治理素养和专业技能。
10.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工作进展和运营状况,并提供有关改进公司治理的建议。
三、权利与义务1. 享有董事会的信任和尊重,有权要求董事会成员遵守公司治理准则和规定。
2. 参与制定公司治理机构的规章制度,包括修订职责、权力和义务等。
3. 负责董事会会议纪要的准确记录和保存,确保董事会的决议和行动计划能够及时、准确地传达给相关人员。
4. 维护董事会文件的机密性,防止信息泄露和滥用。
5. 保持与董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团队的良好沟通,及时了解他们的需要和要求,并提供相关支持。
6. 及时、准确地回应监管机构、投资者和其他利益相关方的疑虑和要求,与他们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
7. 对公司治理程序进行持续监督和改进,确保公司的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8. 维护董事会的独立性和权威性,确保董事会能够有效履行其监督职责。
新三板上市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模版
证券代码:xx 证券简称:xx股份主办券商:xx证券xxxxxx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xxxxxx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秘书依法行使职权,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在公司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和《xxxxxx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公司设立一名董事会秘书。
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公司董事会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可以委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四条公司上市后,董事会秘书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
以公司名义办理信息披露、公司治理、股权管理等其相关职责范围内的事务。
第五条公司设立证券部,由董事会秘书分管。
第六条公司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均应遵守本工作细则的规定。
第七条第二章选任第八条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经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公司董事或其它高管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做出的,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做出。
第九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培训合格证书。
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士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不得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形之一的;(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三)曾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四)最近三年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五)公司现任监事;(六)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中担任除董事以外职务的人员;(七)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的注册会计师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八)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认定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5篇)
关于董事会秘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会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____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系,搞好公共关系等。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第五条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要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
公司应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文(2篇)
董事会秘书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用,规范董事会秘书的行为,中兵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秘书为本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
第三条董事会秘书的主要任务是协助董事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持续向董事会提供、提醒并确保其了解监管机构有关公司运作的法规、政策及要求,协助董事及总经理在行使职权时切实履行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负责董事会、股东大____文件的有关组织和准备工作,作好会议记录,保证会议决策符合法定程序,并掌握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披露,协调与投资者关系,增强公司透明度;参与组织资本市场融资;处理与中介机构、监管部门、媒体的关系,搞好公共关系等。
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负责公司和相关当事人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其他证券监管机构之间的沟通和联络,保证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随时与其取得工作联系。
第四条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不得利用在公司的地位和职权为自己谋私利。
第五条公司董事、管理层及公司内部有关部门要支持董事会秘书依法履行职责,在机构设置、工作人员配备以及经费等方面予以必要的保证。
公司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董事会秘书工作机构的工作。
公司应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信息披露事务部门。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了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情况,参加涉及信息披露的有关会议,查阅涉及信息披露的所有文件,并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董事会秘书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受到不当妨碍和严重阻挠时,可以直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告。
第二章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第六条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并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作为董事会秘书的工作细则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会议安排和准备:
- 组织董事会会议,确定时间、地点和议程。
- 确保董事会会议有足够的通知时间,通知会议参与人员并提供相关资料。
- 收集和整理会议所需的文件和资料,准备董事会会议材料包。
2. 会议记录和文件:
- 准备会议议程和议事纪要,并确保其准确和完整。
- 汇编和整理董事会会议记录和决议,并确保及时分发给董事会成员。
- 维护董事会文件和记录的机密性和安全性,并确保其易于存取和检索。
3. 董事会事务管理和支持:
- 协助董事会成员了解公司业务和运营情况,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 监督和跟进董事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并为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应的更新和反馈。
- 协助组织和管理董事会委员会和工作小组,并确保其有效率和顺利运作。
4. 法律合规和行业准则:
- 熟悉和了解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准则,确保董事会和公司的业务活动符合合规要求。
- 提供法律咨询和建议,为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关法律事务的支持和帮助。
- 跟进和整理公司的政策和程序,并向董事会成员提供相应的更新和培训。
5. 与股东和内部部门的沟通:
- 作为董事会与公司股东的主要联系人,处理股东关注和问题,并及时沟通董事会反馈。
- 与内部部门合作,确保董事会决策和指示得到有效实施,并及时报告董事会有关的业务和运营情况。
综上所述,董事会秘书需要具备组织和协调能力,口头和书面表达能力,熟悉法律和行业准则,具备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能与各方进行有效沟通和合作。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
董事会秘书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和行为,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董事会秘书的任职资格(一)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财务、管理、法律等专业知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个人品质。
(二)应当取得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三)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从事金融、法律、证券等相关工作三年以上。
(四)熟悉公司经营管理和运作情况,具备较强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处理能力。
(五)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三、董事会秘书的职责(一)信息披露工作1、负责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协调公司信息披露工作,组织制订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2、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出现泄露时,及时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公告。
3、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真实情况,督促董事会及时回复证券交易所所有问询。
(二)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1、协助董事长筹备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包括会议材料的准备、会议通知的发送、会议记录的整理等。
2、负责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的文件保管和档案管理工作。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1、协调公司与投资者之间的关系,接待投资者来访,回答投资者咨询,向投资者提供公司公开披露的资料。
2、组织筹备业绩说明会、分析师会议等投资者关系活动,提高公司透明度。
(四)股权管理1、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包括股东名册的管理、股权变动的登记等。
2、协助董事会处理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关系,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公司治理相关工作1、推动公司治理结构的完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2、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证券交易所规则的培训。
(六)其他职责1、协助董事长处理董事会的日常工作,完成董事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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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工作细则于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五日由本公司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并于二〇一一年八月二十六日由本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于二〇一九年三月二十二日由本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修订。)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 年修正)(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2018 年修订)、《上海证券 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海上市规则》”)、《上海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办法》(2015 年修订)、《境 外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指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香港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 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完善治理结构,保证规 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除内文特别指出外,包括《上海上市规则》 下的“董事会秘书”职务和《香港上市规则》下的“公司秘书”职务, 以下统称“董事会秘书”)的工作职责,中国神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公 司和董事会负责,应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 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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候选人个人简历、候选人《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等资料。公司在上 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董事会秘书候选人任职资格未提出异议后,召开 董事会会议,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同时,还应当聘任证券事务代表,协助 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在董事会秘书不能或董事会秘书授权时,证券 事务代表应当代为履行职责;在此期间,并不当然免除董事会秘书对 其职责所负有的责任。 证券事务代表应当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 证书》。 第十一条 公司董事会聘任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后,应当及时公告并 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以下资料: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聘任书 或者相关董事会决议;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方式;公司 法定代表人的通讯方式。上述通讯方式包括办公电话、住宅电话、移 动电话、传真、通信地址及专用电子邮箱地址等。上述通讯方式发生 变更时,公司应当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变更后的资料。 公司董事会聘请公司秘书后,应当及时公告并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提交相关资料和备案表格。 第十二条 公司除了有充分理由的情形下,不得无故解聘董事会秘书。公司 解聘董事会秘书应当符合相关规定和程序的要求。董事会秘书被解聘 或者辞职时,公司应当向上市地交易所报告,说明原因并公告。 董事会秘书有权就被公司不当解聘或者与辞职有关的情况,向上 海证券交易所提交个人陈述报告。
(九)负责为监事正常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协助,包括监事会会 议的筹备、记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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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负责公司股权管理事务,公司股东名册妥善设立和备置; 保管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持有本公司股份的资 料,并负责披露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情况;
(十一)协助公司董事会制定公司资本市场发展战略,协助筹划 或者实施公司资本市场再融资或者并购重组事务;
第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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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秘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自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一 个月内将其解聘:
(一)本工作细则第六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连续三年未参加董事会秘书后续培训; (三)连续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 (四)在履行职责时出现重大错误或者疏漏,后果严重的; (五)违反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本工 作细则、证券交易所其他规定和《公司章程》等,后果严重的; (六)《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或公司秘书任职资格被取消,或 者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不宜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 (七)公司认为不宜继续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 公司在聘任董事会秘书时,应当与其签订保密协议,要求董事会 秘书承诺在任职期间以及离任后,持续履行保密义务直至有关信息披 露为止,但涉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信息不属于前述应当予以保密的 范围。 董事会秘书离任前,应当接受董事会和监事会的离任审查,在监 事会的监督下移交有关档案文件、正在办理的事项以及其他待办理事 项。 第十五条 董事会秘书被解聘或者辞职后,在未履行报告和公告义务,或者 未完成离任审查、档案移交等手续前,仍应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责任。 第十六条 公司应当在原任董事会秘书离职后三个月内聘任董事会秘书。 第十七条 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公司应指定一名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代 行董事会秘书的职责,并报上市地交易所备案,同时尽快确定董事会
第五章 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第二十三条 公司应当设立董事会秘书,作为公司与证券监管部门及证券交易 所之间的联络人。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公司和董事会负责,履行如下职 责: (一)负责公司信息对外公布,协调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组织制 定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督促公司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遵守 信息披露相关规定; (二)负责投资者关系管理,协调公司与证券监管机构、投资者、 证券服务机构、媒体等之间的信息沟通; (三)协助董事会加强公司治理机制建设,包括:按照法定程序
第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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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法》第 146 条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二)最近三年曾受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 (三)曾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会秘书; (四)最近三年曾受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 批评; (五)最近三年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其 年度评价结果为“不合格”的次数累计达到二次以上; (六)公司总裁、财务总监、财务和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 (七)公司现任监事; (八)证券监管机构认定的不适合担任董事会秘书的其他情形。 第七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原则上应由专职人员担任。 公司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可以兼任董事会秘书,公司董事会秘书 亦可兼任公司的其他职务,上述人员均须保证其有足够的精力和时间 承担董事会秘书的职责。 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得兼任的情形除外。
第六章 董事会秘书培训及评价
第二十八条 公司应当保证董事会秘书参加董事会秘书资格考试和后续职业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公司章程》及 本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 董事会秘书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的毕业文凭,原则上应懂外 语; (二)具备境内外上市的专业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具有 3 年以上从事金融、法律、财务审计、工商管理或股权事务等方面的工 作经历; (三)需符合以下的其中一项规定:1、为香港特许秘书公会的普 通会员、香港执业律师条例所界定的律师或大律师或专业会计师;2、 为一名香港联合交易所认为在学术或专业资格有关经验方面,足以履 行该等职务的个别人士; (四)熟悉公司经营情况和行业知识,掌握履行其职责所应具备 的相关知识,具备良好的个人品质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公关能力 和协调能力; (五)公司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 公司董事会秘书应按要求参加中国证监会、上市地交易所、香港 特许秘书公会及其他机构组织的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培训并考核合 格。
第三章 董事会秘书的聘任和解聘
第八条 董事会秘书由董事长提名,董事会聘任或解聘。董事会秘书任期 由聘任合同规定,连聘可以连任。 第九条 公司应当在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董事会会议召开五个交易日之前, 按照《上海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管理 办法》(2015 年修订)的要求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董事会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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秘书的人选。公司指定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人员之前,由公司法定 代表人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董事会秘书空缺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公 司法定代表人应当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直至公司聘任新的董事会秘 书。
第四章 董事会秘书声明与承诺
第十八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公司股票首次上市前(新任董事会秘书应当在 董事会通过其任命后一个月内)及其他适用规则所规定的时间内,按 照适用的监管规则签署《声明及承诺书》,并向上市地交易所和公司 董事会备案。 董事会秘书在签署《声明及承诺书》时,应当由律师见证,并由 律师解释该文件的内容,董事会秘书在充分理解后签字,并按上市地 交易所规定的途径和方式(书面文件和电子文件)提交。 第十九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在《声明与承诺书》中声明: (一)持有本公司股票的情况; (二)有无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上市地上市规则受查处的 情况; (三)参加证券业务培训的情况; (四)其他任(兼)职情况和最近五年的工作经历; (五)拥有其他国家(地区)的国籍或者长期居留权的情况; (六)上市地交易所认为应当声明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条 董事会秘书应当保证《声明与承诺书》中声明事项的真实、准确、 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四)为董事履责提供协助。与董事保持日常沟通和联络;组织 落实董事调研和学习培训计划;组织向董事提供其履职所需的公司内 部和外部信息;促进独立董事之间相互沟通;收集汇总董事对改进董 事会运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向董事长报告。
(五)负责公司信息披露的保密工作,在未公开重大信息泄露时, 及时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告并披露;按照公司《内幕信息及知 情人登记管理办法》规定,负责处理防止内幕交易管理的有关工作及 内幕知情人登记报备工作;
(六)关注媒体报道并主动求证报道的真实性,督促公司及董事 会及时回复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的问询;
(七)组织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行政 法规、上市规则及相关规定的培训,协助前述人员了解各自在信息披 露中的职责;
(八)知悉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 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市规则、交易所其他规定、《公司章 程》和股东大会决议时,或者公司作出或可能作出违反相关规定的决 策时,应当提醒相关人员,并立即向证券监管机构和交易所报告;
(十二)《公司法》、中国证监会和境内外上市地交易所以及《公 司章程》要求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四条 公司应当设立由董事会秘书负责管理的工作部门。 第二十五条 公司应当为董事会秘书履行职责提供便利条件,董事、监事、财 务负责人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当支持、配合董事会 秘书的工作。 董事会秘书为履行职责,有权参加相关会议,查阅有关文件,了 解公司的财务和经营等情况,要求公司有关部门和人员及时提供相关 资料和信息。任何机构及个人不得干预董事会秘书的正常履职行为。 第二十六条 董事会秘书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勉的义务,应当遵守《公司章 程》,忠实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利益。 第二十七条 董事兼任董事会秘书的,如某一行为需由董事、董事会秘书分别 作出时,则该兼任董事及董事会秘书的人不得以双重身份作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