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样观察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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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观察管理程序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留样观察管理程序
1.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的留样管理。
2.职责
留样管理员:负责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的留样管理。
QC主管:负责对留样管理工作的监督、检查。
3.内容
3.1.人员要求
3.1.1.留样管理员负责留样品的管理工作,具有一定的专业知识,了解
样品的性质和贮存方法。
3.2.样品分类
3.2.1.常规留样:原辅料、中间体、内包装材料、成品均需每批作常规
留样;外包装材料首次进货(包括改版后的首次进货)必须留样;每批
印刷性包装材料样张附于批检验记录后(大型外包装材料除外,如:纸
箱等)。常规留样为留样备查品,作为样品检验出现异常、产品在贮存
期间或销售过程中出现异常时复检用样。
3.2.2.长期留样、加速试验
3.2.2.1.留样条件
首次生产品种的前三批作长期留样,其余正常生产品种不同规格每年留
三批作长期留样。
生产工艺、方法、处方变动或更换原辅料、内包装材料的供应商时,作
长期留样。
更新设备或任何变动可能引起药品内在质量变化时,作长期留样。
3.2.2.2.长期留样检验周期及项目
检验周期:一般按0、3、6、9、12、18、24、36、48个月的检验周期观
察,直到产品有效期后一年。微生物限度、(液体制剂)装量差异每年
检验一次,鉴别、溶出度、含量均匀度、含量测定、粒度、(固体制
剂)重量差异(或装量差异)每半年检验一次(第三年开始每年检验一
次),水分每季度检验一次。
检验项目:银翘合剂按性状、鉴别、PH值、相对密度、最低装量、微生
物限度项目进行观察;消斑口服液按性状、鉴别、PH值、相对密度、
含量测定、装量差异、微生物限度项目进行观察;氯霉素片按性状、含
量测定、溶出度项目进行观察。颗粒剂一般按性状、水分、装量差异、
粒度、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等项目进行观察。胶囊剂一般按性状、水
分、装量差异、含量测定、微生物限度等项目进行观察。在制定检验项
目时结合各品种质量要求下达试验计划,根据需要可增加试验项目。
3.2.2.3.加速试验检验周期及项目
检验周期:一般按1、2、3、6个月检验周期观察。
检验项目:同3.2.2.2项下检验项目规定。
3.3.留样数量与环境要求
3.3.1.留样数量:常规留样一般应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倍;长期留样
根据样品性质和留样时间确定,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10倍;加速试验一般不低于一次全检量的5倍。特殊情况根据各品种项下规格标准制
定。
3.3.2.环境要求
留样柜存放于通风、干燥、避光处,条件与库房基本一致(相对湿度为
50~70%)。
室内有温湿度计与排风设施。阴凉贮藏室有空调。
3.4.样品的接收
3.4.1.分样员将留样品交给留样员时,留样员检查样品封口是否完好,
外标签标记是否清楚,合格后留样员填写好记录,双方签字。
3.5.样品保存
3.5.1.留样品封口严密、完好,每个留样柜内的品名、规格、批号、来
源、留样数量、编号及留样日期应贴在标签上,并易于识别。
3.5.2.留样品按各品种规定条件贮藏,加速试验品种按《稳定性试验管
理程序》规定条件贮藏。
3.5.3.留样观察的样品分类分别分类存放整齐。
3.5.
4.贮存期限
成品—有效期后1年。
中间体—成品检验合格后2个月。
原辅料—检验合格后1年。
内包装材料—检验合格后1年。
外包装材料—检验合格后3个月。
3.5.5.留样员每天上午检查温湿度,并作好记录(休息日除外)。
3.5.6.留样品不准销售或随意取走,属非检验用样品转移有记录,并有
质量部经理签字。
3.5.7.留样期间发现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QC主管,并按《实验室偏差处
理程序》进行处理。
3.5.8.按规定时间对样品进行观察检查,并作好记录(包括外观、理
化、卫检)和台帐。
3.5.9.留样员每年对留样观察情况进行总结,对到期样品稳定性进行评
价,并将文字材料交QC主管、质量部经理审核后,由QA归档保存。3.5.10.对刚投产的新产品、移植产品及质量不稳定的产品要重点留样,
抽取数批产品备长期考察,样品数量和考察项目根据需要而定。
3.5.11.某些新产品经批准要求继续留样观察的,每三个月复检一次,直
到该产品失效为止。做好记录及总结,为该产品延长有效期提供依据。
3.6.留样品的检测及有效期的计算:按《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进行检测和计
算。
3.7.样品的销毁
3.7.1.超过留样期限的样品定期销毁,由留样管理员在《销毁台帐》上
注明所要销毁样品名称、规格、数量、销毁原因等,报质量部经理批准
后,由QC组织人员销毁。
3.7.2.销毁有2人在场,一人销毁,一人监督,并作好记录。
4.相关文件
《实验室偏差处理程序》1202·002
《稳定性试验管理程序》1202·009
《留样记录》2202·012
《留样观察品使用记录》2202·014
《留样观察品台帐》2202·0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