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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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汇交易履约保证金协议书

外汇交易履约保证金协议书

外汇交易履约保证金协议书本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由以下双方签订:[甲方名称](下称“交易商”)和[乙方名称](下称“客户”)。

鉴于1. 客户拟通过交易商进行外汇交易;2. 为保证交易的履约,双方约定支付和使用保证金;根据以上鉴于,双方达成以下协议:1. 保证金支付1.1 客户须向交易商支付保证金作为交易履约的担保。

1.2 保证金金额将根据客户的交易合同规模和特定要求进行确定。

1.3 客户应在交易执行前支付保证金,并保证该款项的合法性和来源的合法性。

2. 保证金使用2.1 保证金将被交易商用于担保客户的交易履约义务。

2.2 交易商有权决定是否将保证金用于客户交易履约的其他相关成本。

2.3 交易商有权根据市场波动和风险状况,调整保证金的使用比例和金额。

3. 保证金计算3.1 保证金的计算方法将基于交易商的政策和规定固定下来。

3.2 交易商有权随时根据市场条件调整保证金的计算方法。

3.3 交易商有权要求客户补充支付保证金,以满足交易的要求。

4. 保证金返还4.1 交易结束后,若客户无任何交易违约,交易商应返还保证金给客户。

4.2 保证金的返还将在交易执行后合理期限内进行,具体时间根据交易商规定为准。

5. 风险提示5.1 客户确认知悉外汇交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交易可能导致资金损失。

5.2 客户应承担自身所有的交易风险。

6. 免责条款6.1 交易商对客户的行为和交易结果不承担责任,客户应自行承担交易风险。

6.2 若因不可抗力导致交易失败或风险增加,交易商不承担责任。

7. 争议解决7.1 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争议。

7.2 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相关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8. 适用法律和管辖8.1 本协议受到相关法律和法规的约束。

8.2 协议签订地点为[签订地点]。

9. 协议生效9.1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并持续有效直到交易结束。

9.2 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须经双方书面同意后生效。

银行汇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汇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汇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银行汇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银行汇兑业务,保护客户资金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本银行进行的全部汇兑业务。

第三条汇兑业务指客户在本行进行的跨境转账、结汇、售汇、外汇汇票、电汇、信汇及汇票贴现等业务,包括买入和卖出外汇、人民币在境外的买卖、国际金融结算代理、汇票贴现等业务。

第四条本行汇兑业务应依法依规开展,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法规。

第二章业务篇章第五条银行汇兑业务的办理,应根据客户的资质、身份信息和资金交易情况进行严格的核实和审批。

除有关外汇管理法规规定不需要核准外,所有资金转账和结汇、售汇业务必须经过银行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六条客户开户时,在客户资料中应记录客户的汇兑业务需求、目的和预估金额等信息,核实客户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和完整性,并在审批过程中进行验证。

对于金额异常、用途不明或者接受方不正常的汇款,应当进行特别审批。

若资料不真实或者客户资质存在风险,应予以拒绝或者限制业务量。

第七条对于汇率异常或者非正常汇率的操作,应当及时通知客户并说明情况,得到客户的同意方可进行业务。

第八条客户的资金需求、用途和对象发生变化,本行应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核实。

对于存在风险的客户或者资金交易需要的专项审批的情况,必须在同意的情况下方可办理,同时应收取相关手续费。

第九条汇款业务办理时,应确认汇款人身份信息和汇款用途的真实性,对于超出个人收支范围的资金转移,应进行详细的核实和审批。

汇款人提出的汇款金额应该与其身份证明材料的数额一致,如有超额汇款需求,应当另行提交相关文件证明。

第十条外汇汇票贴现业务中,应核对持票人身份证明和汇票条款。

如发现贴现者不具备贴现资格,应当拒绝贴现业务。

贴现过程中,要求持票人提供真实、准确的信息。

如识别贴现汇票影像不清楚、汇票背书不规范等情况,应进行补正或者拒绝贴现。

第十一条汇兑业务的数据处理和审核,应在系统操作中进行,数据应存档,以便进行查证。

商业银行对公外汇存款账户操作规程模版

商业银行对公外汇存款账户操作规程模版

xx市商业银行对公外汇存款账户操作规程xx银[xx]78号附件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我行对公外汇存款账户的操作,根据《xx市商业银行对公外汇存款业务管理办法》,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于我行所有经办对公外汇业务的支行和部门。

第三条对公外汇存款账户的开立、变更、撤销等手续,可由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直接办理,出具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留存我行;授权他人代为办理的,代理人应出具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的身份证件、授权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件,我行留存授权书原件及授权人、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第二章开户受理第四条开立外汇账户的受理受理人员根据账户种类不同对附件一中所要求的材料进行初审,审核的主要内容为:1、“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的核准要项是否为“账户开立”,是否为开户地外汇局签发;2、应提交原件的相关证明是否提交了原件,复印件与原件是否一致;3、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与营业执照中的法人是否一致;4、预留印鉴卡是否预留法人名章,如预留其他人员名章是否提交法人给其他人员的授权书原件;5、《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是否通过年检。

审核无误后,在综合业务处理系统中开立账户,开户后,应将账号、币种、开户日期等开户信息如实填写在“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立核准件”相应栏目中,加盖我行业务公章,第二联返还单位。

如为外商投资企业,还应在外商投资企业提供的《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上注明开户银行、账户启用日期、开户币种及账号,加盖我行业务公章。

在单位填写的账户开立申请表银行填写栏内注明账户种类、科目代号、账号、计息情况,加盖我行业务公章,返还单位一联,另一联由受理人员保管;1在单位提供的印鉴卡上,注明账号和启用日期,加盖经手人和主管名章,一份留受理人员保管,一份退还单位。

印鉴卡的份数由支行根据业务需要确定。

上述操作完毕,外汇账户即可正式启用。

如属于境内机构在我行同一营业网点开立相同性质、不同币种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纳入境内机构在该营业网点已经外汇局核准的原有核准件下统一管理。

保证金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保证金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

保证金业务‎流程及操作‎规范一、接单在保证金业‎务进行操作‎前一个月(必须掌控时‎间,否则不做)由业务部门‎和企业接触‎,了解企业需‎求;将业务信息‎传递给担保‎部和风控部‎,三个部门共‎同研究是否‎要接受这一‎笔业务;如果不接受‎此案则形成‎流单,由业务部门‎出面向企业‎回复拒绝;(在部门间共‎同讨论时必‎须形成一票‎否决,全票才能通‎过);如果全票通‎过则继续。

二、对企业进行‎实地考察:三个部门至‎少各派一位‎人员和公司‎至少一位副‎总以上级别‎共同到企业‎去考察(考察队伍最‎少有四人组‎成且一旦组‎成就必须负‎责到该笔业‎务完美结束‎,中途不得换‎人);考察必须有‎以下几项内‎容(考察期间不‎得由企业招‎待吃饭及其‎他娱乐活动‎):1 生产厂房及‎办公室内外‎拍照2 生产设备及‎流水线拍照‎,至少和一名‎车间工人共‎同拍照并留‎下其姓名及‎电话;询问日加工‎能力及开工‎率,计算其日或‎月产值;3 原料库的存‎料进行拍照‎;了解原料的‎源头、价格及总价‎值4 和每一个部‎门至少一个‎人进行谈话‎,交换名片或‎互留电话;部门包括:生产部、采购部、销售部、财务部、品控部、研发部、行政部、总经办、集团办等5 上月实际工‎资表及花名‎册对照(和新认识的‎人名及工资‎)实地考察结‎束后,三部门再次‎共同讨论是‎否和该企业‎进行合作(讨论原则如‎前,以后不在赘‎述),否的话结束‎;是的话继续‎三、要求企业提‎供资料:1 法人和至少‎一位其他股‎东的身份证‎复印件2 企业营业执‎照原件拍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工业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特殊行业准‎许经营资格‎证,企业其他荣‎誉证书和资‎格证书3 企业背景和‎行业背景情‎况说明4 由财务部提‎供近半年真‎实的财务报‎表,销售部提供‎销售报表5 企业在贷款‎时向银行提‎供的所有的‎资料(最好由王经‎理提供都是‎哪方面的资‎料)6 银行的授信‎表原件或拍‎照件四、还款保障及‎第二还款计‎划企业必须提‎供除承兑汇‎票以外第二‎种还款计划‎和质押,三个部门和‎企业负责人‎共同讨论,达成一致则‎继续,否则就结束‎该笔业务五、签订借款协‎议,出保证金前‎准备工作:1 以前贷款敞‎口还款存单‎2 保证金账户‎存款通知书‎(客户经理或‎主管行长签‎字)3 承兑汇票协‎议4 承兑汇票面‎额及张数通‎知单5 银行方面的‎确认,客户经理哪‎怕是口头的‎承诺(录音)6 和企业签订‎汇票贴现利‎率,以防票开出‎后扯皮。

银行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银行外汇业务操作指引

银⾏外汇业务操作指引⼀、国际收⽀业务收⽀申报1、《国际收⽀实例分析》2、《交易编码和交易附⾔指导⽬录》(1货物贸易)(2服务贸易)(3初次收⼊)(4⼆次收⼊)(5资本账户、6直接投资)(7、证券投资及⾦融衍⽣⼯具)(8、其他投资)3、国际收⽀申报业务100问4、《单位基本情况表》5、⾏业分类6、经济类型7、企业⽹上申报8、交易编码使⽤说明(⾸页发送相关交易编码获取。

如发送121010,就可得到使⽤说明)⼆、结售汇业务1、新版国际收⽀交易分类与结售汇项⽬对照表2、银⾏结售汇统计报表指标说明3、结售汇业务市场准⼊及业务管理基本原则4、即期结售汇准⼊管理5、⼈民币外汇衍⽣产品业务管理6、银⾏⾃⾝结售汇业务7、⼈民币与外汇衍⽣产品业务(简称衍⽣产品)管理8、⼈民币与外汇衍⽣产品业务(简称衍⽣产品)审核要点9、结售汇综合头⼨管理10、国别与地区代码对照表)三、外汇账户开⽴和信息登记、变更管理1、经常项⽬账户(含待核查账户)开⽴和销户流程2、资本项⽬⼀前期费⽤外汇账户开⽴3、外汇资本⾦账户开⽴4、境内资产变现账户开⽴5、境内再投资专⽤账户开⽴6、境外汇⼊/境内划⼊保证⾦专⽤外汇账户开⽴7、境外资产变现账户开⽴8、结汇待⽀付账户开⽴9、境外放款专⽤账户开⽴10、外债专户开⽴11、外汇贷款专户开⽴12、外汇账户的变更13、外汇账户的销户14、境外机构境内账户(NRA账户)开⽴和变更等流程15、资本项⽬—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的开⽴16、碳交易--特殊交易保证⾦外汇账户的开⽴货物贸易项下进⼝及售付汇管理四、四、货物贸易项下进⼝及售付汇管理1、货物贸易外汇业务问答汇总货物贸易项下进⼝及售付汇1、货到付款项下2、预付货款3、进⼝开证、进⼝代收银⾏加保4、进⼝信⽤证、进⼝代收(银⾏加保类)对外付汇5、进⼝代收(⾮银⾏加保类)对外付汇6、转⼝贸易项下开证7、转⼝贸易项下信⽤证付汇8、转⼝贸易付汇(不含信⽤证付汇)9、货贸收汇退汇⽀付(错误汇⼊导致)10、货贸收汇退汇⽀付(其他原因导致)11、货物贸易项下提前购汇12、代理进⼝项下划转13、进⼝项下贸易融资货物贸易项下出⼝及收结汇14、货物贸易项下出⼝收⼊存放境外资⾦调回15、待核查账户出⼝收汇资⾦结汇/划转16、待核查账户转⼝收汇资⾦结汇/划转17、待核查账户离岸转⼿收汇资⾦结汇/划转18、待核查账户退汇资⾦结汇/划转19、误⼊待核户资⾦结汇/划转20、待核查账户公检法等执法部门强制执⾏21、货物贸易项下企业外币现钞结汇22、代理出扣项下划转23、货物贸易出⼝项下贸易融资五、服务贸易项下外汇管理服务贸易外汇管理1、单笔等值5万美元(含)以下的服务贸易外汇收⽀;2、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国际运输项下外汇收⽀;3、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程项下外汇收⽀;4、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对外承包⼯程签订合同之前服务贸易项下前期费⽤对外⽀付;5、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专有权利使⽤费和特许费项下外汇收⽀6、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不含)利润汇出7、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外国合伙⼈所得利润项下对外⽀付8、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利润、股息和红利项下收汇9、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代表处(办事处)办公经费项下外汇收⽀10、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技术进出⼝项下外汇收⽀11、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国际赔偿款项下外汇收⽀12、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具有关联关系的境内外机构代垫或分摊的服务贸易费⽤项下外汇收⽀13、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服务贸易项下退汇外汇收⽀14、单笔等值5万美元以上其他服务贸易项下外汇收⽀15、境内机构向国际运输或国际运输代理企业划转运费及相关费⽤(境内划转)16、对外承包⼯程项下总承包⽅向分包⽅划转⼯程款(境内划转)17、对外承包⼯程联合体巳指定涉外收付款主体的,收付款主体与联合体其它成员之间划转⼯程款(境内划转)18、服务外包项下总包⽅向分包⽅划转相关费⽤(境内划转)19、境内机构向个⼈归还垫付的公务出国项下相关费⽤(境内划转)20、外汇保险项下相关费⽤的境内外汇划转业务21、其他服务贸易境内外汇划转业务22、国际海运船长借⽀项下提取外币现钞23、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融条件差的国家(地区),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程项下提取外币现钞24、赴战乱、外汇管制严格、⾦融条件差的国家(地区),境外代表处(办事处)办公经费项下提取外币现钞25、境内机构公务出国项下每个团组平均每⼈提取外币现钞⾦额在等值1万美元(含)以下的26、其他服务贸易外币现钞业务捐赠业务外汇管理27、境内企业接受或向境外⾮营利性机构捐赠28、县级以上(含)国家机关、根据有关规定不登记和免予社团登记的部分团体接受或向境外捐赠29、境外⾮政府组织境内代表机构外汇⼊账30、其他境内机构捐赠外汇收⽀税务备案管理31、服务贸易等项⽬对外⽀付税务备案与银⾏相关要点32、保税监管区域外汇管理政策六、资本项⽬业务1、资本项⽬外汇业务操作指引(2017版)2、2017资本项⽬直接投资业务指引3、资本项⽬业务问答资本项⽬部分外汇业务操作流程外债管理及对外担保1、外债管理2、外保内贷3、内保外贷及外汇质押4、外汇贷款外商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5、外商直接投资(外国投资者境内直接投资)6、境内直接投资前期费⽤基本信息登记7、新设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8、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9、外商投资企业基本信息登记变更、注销10、开⽴外汇保证⾦账户的主体信息登记、变更11、接收境内再投资基本信息登记、变更12、境内直接投资货币出资⼊账登记13、境内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14、外汇资本⾦汇⼊⼊账15、资本项⽬外汇收⼊直接付汇16、资本项⽬外汇收⼊⽀付结汇17、资本项⽬外汇收⼊意愿结汇18、外国投资者清算、减资所得资⾦汇出19、境内机构及个⼈收购外商投资企业外国投资者股权所得资⾦汇出20、外国投资者所得利润、先⾏回收投资资⾦汇出21、外国投资者前期费⽤外汇账户资⾦原币划转22、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账户资⾦原币划转23、境内资产变现账户资⾦划转24、境内再投资专⽤账户资⾦境内原币划转25、保证⾦专⽤外汇账户资⾦原币划转26、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的分⽀、代表机构和境外个⼈购买境内商品房结汇27、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的分⽀、代表机构和境外个⼈将因未购得退回的⼈民币购房款购汇汇出28、境外机构在境内设⽴的分⽀、代表机构及境外个⼈转让境内商品房所得资⾦购付汇境内企业境外直接投资29、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登记30、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登记31、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外汇变更登记32、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清算登记33、境内居民个⼈特殊⽬的公司外汇(补)登记34、境内居民个⼈特殊⽬的公司外汇变更登记35、境内居民个⼈特殊⽬的公司外汇注销登记36、境外直接投资存量权益登记(年度)37、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前期费⽤汇出、汇回38、境内机构境外直接投资资⾦汇出39、境外资产变现账户⼊账、结汇40、境外直接投资企业利润汇回42、境外放款资⾦汇出43、境外放款资⾦汇回⼊账44、特殊⽬的公司项下境内个⼈购付汇境外融资和有价证券45、国有企业境外期货套期保值项下资⾦汇兑管理46、境外交易者和境外经纪机构从事境内特定品种期货交易外汇管理证券投资47、境内公司境外上市专⽤外汇账户资⾦结汇;如果采⽤意愿结汇请参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结汇(意愿结汇)”48、减持境外上市公司国有股份所得外汇资⾦划转全国社保基⾦49、境内公司使⽤境内资⾦回购其境外股份付汇50、境外上市公司境内股东增持股票购付汇51、境内公司向境外的监管部门、交易所、承销机构、律师、会计师等境外机构⽀付与其境外上市相关的合理费⽤52、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申请基础额度内的投资额度备案53、QFII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汇兑管理54、QDII相关账户管理及汇兑内陆与⾹港证券投资基⾦跨境发⾏销售资⾦管理-----55、⾹港基⾦内陆发⾏/内陆基⾦⾹港发⾏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资银⾏间债券市场56、资⾦汇出和结售汇及风险管理资本项⽬外汇管理政策⼿册——碳交易57、资本项⽬—环境权益交易外汇账户的开⽴58、碳交易--特殊交易保证⾦外汇账户的开⽴59、碳交易---收、付款业务七、七、个⼈外汇业务个⼈外汇业务1、居民个⼈购买外汇和汇出、存取现钞等知识汇总!2、出⼊境可以携带多少现钞!3、现钞还是现汇,这个⼀定要明⽩。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模版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操作规程(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中国企业走出去,推动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发展,规范操作流程,防范相关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跨境担保外汇管理规定》、《跨境担保外汇操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国际惯例及本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融资性对外担保,即“内保外贷”,是指为应申请人真实、合理、合法的业务需求,由本行作为担保人开出以境外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融资类保函(含备用信用证,下同),境外金融机构据以向债务人(以下称被担保人)提供融资(包括贷款、贸易融资、融资租赁等)的业务。

本行保证在被担保人未履行特定融资项下偿还义务时,本行将依据保函条款向境外金融机构履行偿付/付款义务。

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项下的主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借款、债券发行、融资租赁等合同,以及法律、法规、外汇管理政策认定的其他融资合同。

根据业务需求,本行可应申请人要求开立以境内金融机构为受益人的反担保函,由境内金融机构转开融资性对外担保到境外金融机构。

第三条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纳入对法人客户的统一授信管理,授信额度的审批、使用和管理参照《银行贸易融资授信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业务审批权限参照现行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本行融资性对外担保根据《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URDG758)、《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UCP600 号)或《国际备用信用证惯例》等国际惯例和《银行外汇保函业务管理办法》开立,并严格遵守国家反洗钱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第五条本行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内保外贷)业务,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及外汇管理规定的前提下,可自行签订融资性对外担保(内保外贷)合同。

所有合同文本必须按照行内规定进行法律审查。

第六条本行在办理融资性对外担保业务时,应按以下规定办理内保外贷登记、注销登记、担保履约及对外债权登记工作。

(一)内保外贷登记: 担保人签订内保外贷合同后,应办理内保外贷登记。

银行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银行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规程 模版

银行贵金属交易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本行贵金属交易业务管理,规范业务程序和业务行为,根据《上海黄金交易所现货交易规则》、《上海黄金交易所银行间黄金询价市场业务交易规则》及《银行贵金属交易业务管理办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规定了银行开展贵金属交易业务的操作流程和控制要点,旨在规范交易操作流程、确定各流程环节中的风险控制点、明确在流程过程中各部门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职责与权限,从而控制自营交易的操作风险,保证资金安全。

第三条本规程适用于本行贵金属交易所涉及各部门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交易发起、资金清算、风险控制和稽核监督等。

第二章基本定义第四条本规程中所指的资金限额指标,是指交易所使用资金(折算成人民币)的最大额度。

本规程中所指的累计损失上限,是指特定时间周期内,自营交易累计亏损(包括未实现的浮动亏损)的最大额度。

本规程中所指的净敞口限额指标,是指自营交易持有的头寸区分贵金属类别按多头和空头统计相减后取绝对值,并按市场价估值(折算成人民币)的最大额度。

第三章上海黄金交易交易所操作流程第五条在上海黄金交易所执行的交易包括资金准备与划拨、发起成交、交易审批、资金清算和保证金管理五个步骤。

第六条资金准备由贵金属交易台根据实际情况发起,向货币市场部询价,包括资金总额和使用期限。

货币市场部回复资金成本,交易台确认无误后申请拆借资金。

资金划拨由贵金属交易台发出资金划拨指令,由总行营运管理部将资金划转至交易所的指定交易账户。

第七条交易员向上海黄金交易所发出资金划回指令,待资金到账后由总行营运管理部依据划回指令和实际收款金额,确认无误后并完成账务处理。

第八条贵金属交易员在授权范围内,通过上海黄金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交易。

交易员在发起交易前,应核实资金账户有足额的资金,严禁资金不足的情况下随意扩大持仓。

第九条已完成的交易由交易员维护录入内部业务管理系统。

其它书面订立合约的交易,交易员必须保证交易确认书上有双方交易有权人的签字确认。

外汇保证金交易简明教程

外汇保证金交易简明教程
小资金的运做可以以小博大,大资金的运做则是以保本作为第一原则。4 q- d& f$ W1 J) Y- P2 W5 y
为每一单都设好止损,这是大比例杠杆操作能长期生存在市场上的原则。 & ]7 q1 I( e1 n7 x: Y9 u
1 H, Z& f5 Z# Y, ?* B3 U
九、关于“何时买入,何时卖出”
/ I+ V1 x. L$ N
) |! ~; b$ s7 V1 s四、对于国外外汇保证金公司的看法:
5 ~9 n0 z& v$ c) C, b% S3 z1、资金安全难以得到保证,瑞富公司就是最好的例子。近来,外汇市场谈论最多的不是行情带来的潜在风险,而是突如其来的“瑞富事件”。瑞富公司前总裁兼首席执行官菲利普·班尼特涉嫌证券欺诈,隐瞒了4.3亿美元的债务,这笔债务是瑞富公司借给由班尼特控制的另外一家公司的。该事件公开后,瑞富股票大幅下挫,曾经在瑞富公司操作外汇保证金的客户暂时不能拿回本金。目前,国内投资者认为风险控制就是设置止损,资金管理就是操作超短线,而忽视了选择可靠稳健的交易商。瑞富事件用一个活生生的例子教育投资者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利。选择外汇经纪商时,要看其所在国是否有监管机构,经纪商是否在监管机构注册。投资者可以通过经纪商的网站或监管机构网站查询经纪商的注册情况、客户起诉备案等信息。多花些时间对经纪商进行充分的考察,才能防患于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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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 I4 M1 e; o+ D0 W三、保证金交易的准备工作。
3 J- ?. S( Y2 `" g1、实盘交易先做好,如果实盘不能稳定赢利,做保证金等于送钱。
# J1 F1 [/ @ O# M+ }1 ]# N2、学习,努力学习前人的经验教训,可以少走弯路,多看书,对技术分析,基本分析要形成自己的观点,最好能遇到好的老师。' E N3 @6 b& o+ C

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模版一、总则为规范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保证业务安全、稳定,提升服务质量,制定本规程。

二、业务开展1.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是指客户通过商业银行与其进行的保证金协议约定,以保证金形式交纳一定比例的货币或证券作为交易保证金,并通过银行进行外汇交易的业务。

2.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须符合国家有关外汇管理规定和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各项业务操作应遵循安全、稳健、合规、透明的原则。

三、业务操作流程1.客户申请(1)客户填写《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商业银行申请加入该业务。

(2)商业银行根据风险承受能力、资信情况、投资目的等条件,决定是否接受客户加入该业务。

2.合同签订(1)商业银行与客户签订《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协议》。

(2)以下事项应在协议中明确规定:保证金比例、交易品种、交易费用、风险提示及法律责任等。

3.开户(1)商业银行根据客户申请资料及协议要求,为客户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

(2)客户出具本人有效证件及资金,或从本人银行账户划转资金入该账户,完成账户开立手续。

4.保证金交纳(1)客户应根据商业银行要求及协议约定,按照一定比例交纳保证金。

(2)商业银行应提醒客户,风险提示客户。

5.下单交易(1)客户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外汇交易,并通过外汇平台向商业银行下单。

(2)商业银行按照客户下单要求进行交易,同时进行实时风控。

6.止盈/止损操作(1)客户可进行止盈/止损操作,以减少损失或保留收益。

(2)止盈/止损操作应符合商业银行规定,否则商业银行有权拒绝该操作。

7.结算(1)商业银行按照协议约定,收取交易费用,并按照客户要求结算。

(2)如客户发生违约等情况,商业银行有扣除保证金、平仓等权利。

8.实时风控(1)商业银行应实时监测客户交易情况,进行风险控制和预警。

(2)商业银行可采取限制交易金额或交易品种、平仓等措施。

四、风险管理1.风险监管机构要求商业银行应根据外汇管理要求及银行业务规章制度,开展外汇保证金业务,确保业务安全、合规。

外汇交易结算保证金合同

外汇交易结算保证金合同

外汇交易结算保证金合同外汇交易结算保证金合同是一种金融合同,用于外汇交易市场中的结算保证金交易。

外汇交易是指通过买入或卖出不同货币对进行交易的金融活动。

结算保证金是交易者在进行外汇交易时需提供的一定金额的保证金,以确保其履行交易义务。

本合同规定了交易者与外汇经纪公司之间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一、合同条款1. 合同生效:本合同自交易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之后的所有交易。

2. 交易金额:交易者需在每笔交易中提供一定金额的保证金,具体金额根据交易品种和杠杆比例而定。

3. 交易费用:交易者需支付相关的交易费用和手续费,包括交易点差、利息费用等。

4. 结算和返还:交易者的结算款项将在交易结束后依照本合同约定进行结算和返还。

5. 违约责任:如交易者未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外汇经纪公司有权采取相应的追索措施,并有权解除合同。

6. 争议解决:双方如发生争议,可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二、合同条件1. 账户设立:交易者需在外汇经纪公司开立交易账户,并提供相关身份和财务信息。

2. 保证金要求:交易者需按照外汇经纪公司规定的保证金要求提供相应的保证金金额。

3. 杠杆比例:交易者可根据自身承受能力选择杠杆比例,但需遵守外汇经纪公司的规定。

4. 风险提示:外汇交易具有一定的风险,交易者需充分了解风险并承担自己的交易决策后果。

5. 强制平仓:如交易者的账户权益低于维持保证金要求,外汇经纪公司有权进行强制平仓。

三、义务和权利1. 对交易者的义务:交易者需按照交易规则进行交易,提供真实信息,并按时履行交易款项。

2. 对外汇经纪公司的义务:外汇经纪公司需根据交易者的指令执行交易,并保护交易者的合法权益。

3. 交易者的权利:交易者有权根据个人意愿进行交易操作,并要求外汇经纪公司提供必要的服务和支持。

4. 外汇经纪公司的权利:外汇经纪公司有权要求交易者提供真实和准确的信息,并有权对交易进行监管和风控。

(农商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农商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农村信用社(农商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农村信用社(含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村信用社)本外币保证金存款业务的操作、防范风险、维护资金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个人外汇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保证金存款是农村信用社为客户出具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与其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所形成的存款类别。

第三条保证金存款不得用于开立存款证明、不得再次用于质押。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xx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省联社)及所辖成员行社。

第二章保证金存款的种类第五条保证金存款按主体不同分为个人保证金和单位保证金。

个人保证金由个人客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包括银行卡保证金、保证贷款保证金、担保保证金、代理资产业务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保管箱保证金、提货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承兑外汇保证金、个人外汇交易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等。

单位保证金由单位客户在农村信用社开立,包括银行卡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代理资产业务保证金、保证贷款保证金、保函保证金、开立信用证保证金、保管箱保证金、担保保证金、承兑外汇保证金、提货担保保证金、单位外汇交易保证金、其他保证金等。

第六条保证金存款按存期不同分为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账户利率按照人民银行下发的相关利率文件及省联社相关制度执行。

第三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存入第七条保证金存款账户(以下简称保证金账户)可在农村信用社任一网点开立。

第八条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按照“客户申请→网点初审→网点审查→网点出具”的流程办理。

第九条客户申请。

客户申请保证金开户时,应提供以下资料:(一)保证金、委托存款开立/存入通知书。

(二)提供相关证件手续。

个人客户,需提供存款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属代理的,还须提供代理人的有效身份证件。

单位客户,需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开户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

银行出口押汇业务操作流程

银行出口押汇业务操作流程

:xx银行开证业务操作流程一、开证业务办理范围流程中提及的开证业务包括开立进口信用证、保函、备用信用证等业务(含外币、跨境人民币)。

二、开证业务办理要求(一)开证申请人资质要求原则上要求是外汇管理局“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分类管理为A类的企业。

(二)开证申请人提供资料要求1、进口信用证项下:《不可撤销跟单信用证申请书》、《开立信用证合同》/《额度项下开立信用证合同》、进口合同及其它资料。

2、保函项下:《开立保函申请书》、相关合同及其它资料。

3、备用信用证项下:《开立备用信用证申请书》、相关合同及其它资料。

三、开证业务系统操作简介开证业务需在国际业务系统、第二代信贷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贷系统”)及综合业务系统共同操作完成,即:经办行(总行会计结算部或分行国际结算业务承办部门)国际业务人员在国际业务系统登记信用证或保函单据信息;开户行信贷部门人员在信贷系统登记业务所需的信贷数据及发起保证金手续费扣收;开户行营业部人员操作综合业务系统开立保证金账户及特殊情况下的手续费扣收。

四、对外开证(一)开立保证金账户开户行信贷部门根据客户交纳的保证金币种情况,出具《开立保证金账户通知书》提供给开户行营业部,开户行营业部人员根据通知书上的保证金币种、账户性质和存期,在综合业务系统“1211开立企业账户”界面开立保证金账户。

开户时应注意:1、保证金账户类型的选择:(1)进口信用证开立信用证保证金账户;(2)保函、备用信用证开立保函保证金账户。

2、保证金账户开立完成后,《开立保证金账户通知书》附当日传票。

营业部将综合业务系统开立保证金账户的打印信息加盖业务公章交由信贷部门录入信贷系统。

3、一个保证金账户只能对应一笔开证业务,保证金账户状态默认为只进不出。

(二)扣收开证保证金1、以下三种情况,开户行信贷人员在信贷系统直接发起扣收保证金的业务指令,综合业务系统根据指令执行。

“保证金收取模式”选择“按比例自动收取”:(1)开证币种为外币,保证金为人民币开户行信贷人员在信贷系统发起扣收保证金业务指令,综合业务系统根据指令自动从对应的人民币结算账户按扣收时的实时汇率(开证币种现汇卖出价)扣收人民币保证金至保证金账户。

银行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

银行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防范风险,进一步加强保证金账户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国人民银行《人民币单位存款管理办法》、《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保证金业务是指我行在为客户出具具有结算功能的信用工具或提供资金融通等金融服务,以及我行实施业务外包时,为保证客户(含服务提供商,下同)按约履行相关义务,而与其或第三方约定将一定数量的资金存入特定账户所形成的业务,是客户与银行之间相关业务衍生的从属业务。

第三条我行有权按照合同或协议约定,直接扣划保证金账户中的资金,作为保证金所担保业务的付款资金,或客户违约后的受偿款项。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四条保证金账户的开户主体为保证金出资人。

第五条保证金专项用于所担保业务项下的债务履行,不得挪用,出资人不得自由使用。

第六条保证金账户不得作为结算账户使用,不得通存通兑、存取现金,不得出售支付结算凭证,存款人预留印鉴仅作为对账核对依据。

第七条保证金计结息按照单位活期、整存整取、非标准期限、协定存款的计结息方法执行。

第八条活期、整存整取、协定保证金的利率按我行公布的同期同档次存款利率执行,执行优惠利率的,按我行优惠利率管理规定申请报批;外币非标准期限保证金的利率在符合总行授权管理规定基础上按协议定价。

第九条保证金孳生息,按法定或当事人约定计入保证金账户或出资人结算账户。

第十条受理保证金关联业务的客户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负责受理客户业务申请,识别客户身份。

客户部门应根据“了解你的客户”原则,审核留存客户身份识别资料,向保证金开户行出具保证金相关业务通知书,明确收取、释放或优先受偿保证金的金额、合同编号、业务编号、事由等具体事项。

(二)负责按业务种类(见附件1)登记业务台账,逐笔列明收取保证金的客户名称、合同编号或业务编号、保证金账号及金额等要素。

(三)保证金所担保的业务终止后,负责及时通知保证金开户行对该保证金账户做销户处理。

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操作流程

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操作流程

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操作流程外汇保证金交易是当前市场上最热门的投资方式之一,也被认为是行业前景相当好的一种金融投资方式。

进行外汇投资之前,我们要先来了解一下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操作流程。

外汇保证金业务的操作流程大体上包括交易操作流程和内部控制流程两个方面的内容。

一、交易操作流程依照不同的操作对象可以分为客户交易操作流程和以银行为代表的经营机构交易平盘处理操作流程。

其中,客户交易流程包括开户、入金、交易、出金、关户等操作处理。

目前,国内外汇保证金交易的投资者可以通过国外外汇经纪商和中国香港交易商开设交易账户。

1.提供相关资料投资者需要提供相关资料就是填写外汇经营机构提供的《开户申请表》,这相当于去证券公司开设股票账户。

各个外汇经营机构的《开户申请表》的主要内容和需要的材料大致相同,只是在某些细节上有所不同。

《开户申请表》一般包含风险提示、隐私政策告示、外国客户告示、外汇客户协议书和账户申请表等。

账户申请表示客户在开户时需要填写的表格部分,主要包括基本信息、客户签署协议等。

(1)账户基本信息。

账户基本信息主要包括账户类型(个人账户、联合账户、公司账户等)、电子邮箱地址、账户安全问题、账户所有者个人基本信息(姓名、性别、国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婚姻状况等)、住址、投资经验、所受教育等。

(2)工作与财务状况。

主要包括账户所有者当前就业情况以及财务状况(年收入、净资产以及流动性资产)。

(3)联名开户人的个人信息与公司开户信息。

这部分是联名开户人的个人信息以及公司公开信息,对大多数人来说,不会涉及这一部分。

(4)签署部分。

开户人在签署页签字就代表着开户人同意签署文件,同时也意味着客户本人已经确认其提供的信息是完整且准确的。

此外,除了账户申请表,开户人还需要提供身份证明、住址证明、银行卡信息等。

2.开立账户流程各个经纪商开立账户的流程大致相同。

首先客户需要提交开户所需的各项资料,并将这些资料发送给外汇经纪商进行核对;外汇经纪商开设客户交易账户,并以邮件的形式通知客户交易账户以及密码;客户根据获取的交易账户信息,借助外汇经纪商提供的资金划付渠道,以不低于外汇经纪商规定的初始入金金额将交易资金从关联资金账户划付至指定保证金交易专户;客户根据查询核对后的交易资金,借助外汇经纪商提供的如网上交易、手机交易、电话下单等多种交易平台、交易手段进行做多、做空等即时或挂单交易操作;与入金相对应,当客户不交易或有资金使用需要时,客户可选择出金,即客户将资金从保证金交易账户划付至关联资金账户的操作。

银行货押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货押业务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货押业务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货押业务操作,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货押业务规范化、统一化的监管操作体系,根据《银行贸易融资业务授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货押业务是指企业以自有或第三人合法拥有的动产或货权为抵/质押担保的授信业务。

我行货押业务根据业务流程和操作方式的不同可以分为现货静态、现货动态、货权凭证质押、先票/款后货担保提货、先票/款后货标准模式、未来货权质押开证、进口代收项下货权质押授信等模式,具体释义见附件1.1。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操作环节主要包括九个部分:监管项目启动、出账审查与收款确认、到货与入库管理、货权管理、价格管理、核库和巡库、赎货与出库、对账及监管项目跟踪管理、保险和档案管理。

货押业务各操作环节流程图见附件1.2。

第二章货押业务操作岗位设置及职责第四条根据货押业务的管理要求,分行应设立货押监管中心,对货押业务履行管理、监控及操作职能,并落实货押业务各操作环节、操作岗位责任到岗(人)。

第五条根据业务管理和操作环节需要,各分行应按账务资金、实物核查和综合管理三类职能设置操作岗位,每类职能包括的岗位如下:一、账务资金职能:(一)出账审查岗:根据终审意见,审查货押业务出账,对出账审查资料准确性、真实性、完整性负审查责任。

根据分行内部管理架构和职能分工的不同,货押业务出账审查岗可以在分行放款中心设立,也可在分行货押监管中心设立。

(二)到货赎货岗:负责对现货抵/质押业务的赎货换货进行审查和操作(包括赎货环节的保证金核实、提货通知书的签发和回执收集、换货的货权资料审查等);负责对先票/款后货业务的票款送达、发货、到货、货物接收各环节的监控及与上游厂商的对账管理。

(三)价格管理岗:负责抵/质押物价格核定、盯市、跌价补偿工作,定期发布抵/质押物价格走势分析,对抵/质押物价格的合理准确性负责。

二、实物核查职能巡库核库岗:负责监管方案的审核和巡、核库工作,发现问题跟踪整改,对巡库、核库结果及各监管方日常操作规范性负责。

保证金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保证金存款业务操作规程

附件:昆仑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外币保证金存款业务的操作,规避风险,定,特制定本计手册》及相关规提高工作效率,根据《昆仑银行会规程。

一、定义等兑汇票、保函、信用证客户办理承保证金是商业银行在为行为了降低银融资业务和借款担保、付款保函等非融资业务时,风险而按客户信用等级和信贷管理规定向客户收取的资金。

二、管理要求金生保证使用,严禁发算证金账户不得作为企业结账户保1.间之汇账户及各子账户项账户与客户结算账户串用、经常目外相互挪用等行为。

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支取、退回及销户必须根据相关部门2.出具的书面通知方可进行相应的处理,严禁未有相关部门通知擅自办理保证金业务的缴存、支付等相关业务。

运营主管应定期根据通知书或协议与保证金登记簿的内3.容逐项核对,核对要点:产品类别、保证金比率、缴存额、期限是否与通知书或协议相符。

三、基本规定该出售业账户属于内部,各经办机构不得向企账户证保金1.—1—.账户的支付结算凭证,不得利用保证金账户为企业逃避债务。

保证金账户的核算内容仅限于企业向我行申请办理的银2.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贸易融资等业务。

保证金账户分为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活期保证金和3.定期保证账户利率按照人民银行下发的相关利率文件及总行相关制度执行。

企业需要开立本币保证金账户,必须先在我行开立单位结4.算账户,用于保证金本息的划转。

企业需要开立外币保证金账户,原则上要求在我行先开立5.经常项目项下外汇账户,用于保证金本息的划转。

、保证金存款使用保证金科目核算,按保证金性质设”6“251置二级科目,以开户单位名称设置分户。

(注:同一企业只能按不同币种和不同业务类型开立一个活期保证金账户)四、业务处理流程(一)人民币保证金账户开户及存入1.各经办机构收到相关业务部门出具的一式两份保证金账户“开立存入通知书(简称通知书)(附)和客户提交的转账支票1”“/”和转账进账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开户,并依据通知书中保证金存入期限在核心系统中使用活期存款开户或定期存款开户”““”交易,产品组别选择保证金存款产品,并按照保证金的类型选“””“—2—.择正确的产品代码,操作完成后,打印开户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核算用章后,一份开户申请书和转账进账单作记账凭证,通知书做附件;转账支票作借方凭证,一联转账进账单作保证金客户的贷方凭证;一份开户申请书和通知书回执及转账进账单交客户。

外汇业务操作规程

外汇业务操作规程

外汇业务操作规程国家外汇管理局综合司关于下发《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的通知(汇综发[2008]137号)国家外汇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局、外汇管理部,深圳、大连、青岛、厦门、宁波市分局:为进一步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便利企业、银行及会计师事务所规范办理相关外汇业务,提高外汇监管与服务的水平和效率,国家外汇管理局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外商直接投资模块已于 2008年5月1日起正式在全国范围推广上线,并于2008年7月31日结束系统上线后新、旧管理方式并存的过渡阶段。

自2008年8月1日起,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均需凭外汇局颁发的ic卡外汇登记证通过系统办理。

仍持纸质外汇登记证的企业应在换领新的ic 卡外汇登记证后,方可办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为进一步明确系统正式上线后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的管理规则和操作流程,统一标准、规范操作,现将修改完善后的《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见附件)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自2008年8月1日起实施,各分局、外汇管理部(以下简称“各分局")应当严格按照其有关规定办理外商直接投资项下外汇业务。

二、各分局应当根据《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的内容,进一步修改完善本单位的相关内控制度.三、各分局收到本通知后,应及时转发辖内各中心支局、支局,并以适当形式认真开展对辖内业务人员的培训,要求辖内业务人员严格按照《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的规定办理相关业务。

四、《资本项目外汇业务操作规程(2005年版)》(见汇综发[2005]111号)中表1.1至表1.29的内容同时停止执行.特此通知。

附件:《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二00八年七月外商直接投资外汇业务操作规程(系统版)关于本操作规程有关事项的说明:1、本操作规程中所称“系统”指“直接投资外汇业务信息系统”.2、本操作规程中的审核材料,申请书或申请表格需要审核并留存原件,其他材料无特别说明的需审核原件后可留存复印件;外汇登记ic卡无特别说明均为验后返还。

银行保证金业务

银行保证金业务

银行保证金业务篇一:保证金存款业务操作规程附件:昆仑银行保证金存款业务操作规程为了进一步规范本外币保证金存款业务的操作,规避风险,提高工作效率,依据《昆仑银行会计手册》及相关规定,特制定本规程。

一、定义保证金是商业银行在为客户办理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等融资业务和借款担保、付款保函等非融资业务时,为了降低银行风险而按客户信用等级和信贷管理规定向客户收取的资金。

二、管理要求1.保证金账户不得作为企业结算账户用法,严禁发生保证金账户与客户结算账户串用、常常项目外汇账户及各子账户之间相互挪用等行为。

2.保证金账户的开立、支取、退回及销户必需依据相关部门出具的书面通知方可进行相应的处理,严禁未有相关部门通知擅自办理保证金业务的缴存、支付等相关业务。

3.运营主管应定期依据通知书或协议与保证金登记簿的内容逐项核对,核对要点:产品类别、保证金比率、缴存额、期限是否与通知书或协议相符。

三、基本规定1.保证金账户属于内部账户,各经办机构不得向企业出售该账户的支付结算凭证,不得利用保证金账户为企业躲避债务。

2.保证金账户的核算内容仅限于企业向我行申请办理的银行承兑汇票、担保业务、信用证、金融衍生产品、贸易融资等业务。

3.保证金账户分为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金,活期保证金和定期保证账户利率根据人民银行下发的相关利率文件及总行相关制度执行。

4.企业需要开立本币保证金账户,必需先在我行开立单位结算账户,用于保证金本息的划转。

5.企业需要开立外币保证金账户,原则上要求在我行先开立常常项目项下外汇账户,用于保证金本息的划转。

6、保证金存款用法“251保证金”科目核算,按保证金性质设置二级科目,以开户单位名称设置分户。

(注:同一企业只能按不同币种和不同业务类型开立一个活期保证金账户)四、业务处理流程(一)人民币保证金账户1.开户及存入各经办机构收到相关业务部门出具的一式两份“保证金账户开立/存入通知书”(简称“通知书”)(附1)和客户提交的转账支票和转账进账单,经审核无误后办理开户,并依据通知书中保证金存入期限在核心系统中用法“活期存款开户”或“定期存款开户”交易,“产品组别”选择“保证金存款产品”,并根据保证金的类型选择正确的产品代码,操作完成后,打印开户申请书一式两份,加盖核算用章后,一份开户申请书和转账进账单作记账凭证,通知书做附件;转账支票作借方凭证,一联转账进账单作保证金客户的贷方凭证;一份开户申请书和通知书回执及转账进账单交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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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市商业银行外汇保证金业务操作规程
xx银[xx]78号附件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行外汇保证金业务管理,有效控制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相关外汇规章制度,特制订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外汇保证金存款账户,是客户预先存放我行用于我行开立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项下支付的外汇资金专用账户,客户向我行申请办理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时,应按照我行规定,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并存入规定金额的保证金。

第三条本规程所指保证金仅指外汇保证金,人民币保证不适用本办法。

第二章保证金账户的开立
第四条客户在我行开立保证金存款账户,必须具有进出口经营权、并在我行申请办理进口信用证、或保函、或外汇资金交易等相关业务,且以外汇形式缴存保证金,可以申请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

开立保证金账户时,应持以下材料办理开户手续:账户开立申请表一式二份;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保证金账户不预留印鉴。

第五条根据保证对象的不同,保证金存款账户分信用证保证金账户、保函保证金账户、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三种。

信用证和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按客户设明细账户,客户的信用证或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可以在该账户累计存放,存入的保证款项只能用于对应的保证项下支付,实行逐笔核销。

保函保证金账户根据保函逐笔开立明细户,仅用于该保函项下的支付。

信用证保证金账户开立在“信用证保证金”科目下,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账户开立在“其他保证金”科目下。

第六条客户可以开立不同币种的多个保证金账户。

客户交存的保证金与对外的保证义务如非同一币种,因汇率变化导致保证金账户资金不足时,客户应根据我行要求及时补足资金。

第三章保证金存款账户的使用
1
第七条保证金账户资金可以自客户的经常项目结算账户或外汇资本金账户转入,符合提前购汇条件的,也可以购汇后存入。

其他性质的外汇收入不得直接入客户保证金账户。

保证金账户余额不占用客户结算账户最高限额。

第八条对于已由我行给予授信额度,核定保证金比例的客户,可以按比例交存保证金,但不得低于最低比例。

如该客户核定的保证金比例发生变化,则在变化前存入的保证金项下的支付仍使用原比例。

第九条在我行开立进口信用证并缴存信用证保证金的客户,如同时在我行办理该笔信用证项下的外汇资金交易,如远期外汇买卖等,其缴存的开证保证金可以视同外汇资金交易保证金,但须客户另外签署文件进行声明。

管理仍由开立信用证业务部门管理,外汇资金交易达成后,外汇资金交易部门应及时通知信用证业务部门。

第十条保证金账户资金,是客户为履行担保项下的义务而提供的担保,在担保期间客户不再拥有对这部分资金的支配使用权利,不得要求在保证义务未被解除前退还保证金,不得因交存客户的经济纠纷而被冻结、罚没或被执行,银行对保证金拥有优先受偿权。

第十一条保证金账户的贷记凭证客户回单联,用普通收账通知代替,但不作为客户的权利凭证。

摘要应逐笔注明“仅作对账使用,非权利凭证”字样。

第十二条当发生保证项下的支付时,业务人员可以根据有效单据或凭证,直接从有关保证金账户中支付,而不必取得该保证金交存客户的许可,付款指令做为账户借记凭证附件。

如客户按核定保证金比例交存保证金,则支付时也应按比例借记保证金账户,不足部分由客户填制支付凭证从客户其他可用资金账户支付或转入。

第十三条如已具备信用证或保函项下的付款条件,而客户拒赎单据或拒付款,我行有权使用保证金账户资金对外支付,并对不足部分行使追索权。

第十四条允许客户以非保证金账户资金,支付已交存保证金项下款项;当客户已交存的某笔保证金,因某种原因形成余额或被解除保证责任,应按原转入渠道转回或结汇。

即自结算账户转入的,退回其结算账户,资本金账户转入的,退回其资本金账户,购汇存入的,凭原购汇回单结汇后,退回其人民币账户。

2
第十五条保证金存款账户按照客户活期外汇存款利率按季计息,原则上不得做定期或通知存款。

计息时,如该客户在我行开有经常项目结算账户,保证金账户的存款利息存入其经常项目结算账户,如未开有经常项目结算账户,利息入该保证金账户。

第十六条保证金账户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该保证项下的支付,不得用于非保证项下的其他任何用途,保证金账户不得透支。

第四章保证金业务的内部操作程序
第十七条保证金的管理,由办理信用证、外汇资金交易和保函业务的业务部门管理,保证金账户的核算,由会计部门实施。

第十八条业务部门对本部门保管的保证金,应逐户建立台账,信用证、外汇资金交易项下按客户设户,一户内的收支,注明信用证号码或资金合同编号,保函项下按保函号码设户,逐笔登记保证金的收支明细,保证金转入时,须注明转入的来源,转出须注明用途。

第十九条客户办理保函、信用证、外汇资金交易业务,需缴存保证金的,客户应提出开立保证金账户的申请,经业务人员审查同意后,在开户申请书上签署“同意开立保证金账户”字样,交会计部门开立外汇保证金账户。

第二十条保证金账户的入账凭证,须经业务人员审查同意,方可入账。

保证金存入后,如属信用证保证金,会计人员凭开证合同,按信用证号码建立保证金子户,冻结该笔信用证项下保证金。

第二十一条自保证金账户中对外支付该保证项下款项时,由业务人员在有效支付凭证上注明支付金额,并注明信用证号码/保函号码/外汇资金交易合同编号,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交会计人员,会计人员凭以缮制特种转账凭证一借二贷,注明转出的用途,有效支付凭证作为附件,经有权签字人签字后,办理保证资金的转出。

如属信用证保证金,会计人员须首先办理保证金子户撤销,再自保证金账户转出相应保证资金。

多余保证金款项退回时,由业务人员缮制特种转账凭证一借二贷,按原转入方向原路退回,多余款项系保证金利息时,可以转入结算账户或直接结汇。

第二十二条客户需撤销保证金账户时,提出销户申请,经相关业务人员确认保证项下责任已解除时,在销户申请书上签署“同意撤销保证金账户”字样,交会计部门办理销户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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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规程由会计出纳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规程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附:保证金帐户操作流程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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