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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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法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法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六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应当从重处罚。


根据本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在特定情况下,由于人
的不慎或实施危险行为而导致他人死亡,应当从重处罚。

1、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
(1)存在危险或违法行为行为
过失致人死亡罪必须涉及危险行为或违法行为,并没有直接的死
亡结果。

具体来说,危险行为必须直接或间接造成他人死亡;而违法
行为必须是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2)存在过失
危险行为或违法行为必须构成过失,以致他人死亡。

只有行为者
存在疏忽或错误,才能构成过失,否则不构成此罪。

(3)加重结果为死亡
加重结果必须是直接导致他人死亡,或者这种结果也可以由另一
个行为间接引起。

2、过失致人死亡的惩罚
无论过失致人死亡的犯罪行为是故意的还是非故意的,都是一种
严重的犯罪行为,可能会对他人的生命,财产或心理造成严重的损害,并可能导致他人的死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过失
致人死亡罪受到从重处罚。

(1)死刑
在特定情况下,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罪导致伤亡特别严重,可能会
面临死刑处罚。

(2)无期徒刑
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罪行为构成严重犯罪,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

(3)有期徒刑
根据过失致人死亡罪行的情节,可能被判处有期徒刑,有期徒刑的最高刑期不得超过十年。

(4)拘役
如果过失致人死亡罪行比较轻微,可能被判处拘役,拘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三年。

上述就是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总体介绍,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帮助。

非正常死亡案件法律依据(3篇)

非正常死亡案件法律依据(3篇)

第1篇一、引言非正常死亡案件是指因犯罪、意外事故、自杀、疾病等原因导致的死亡案件。

在我国,非正常死亡案件的处理涉及到多个法律部门,包括刑法、刑事诉讼法、民法、行政法等。

本文将围绕非正常死亡案件的法律依据展开论述。

二、刑法中的相关规定1. 犯罪行为导致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三条的规定,犯罪行为是危害社会的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

对于犯罪行为导致的死亡,根据不同情况,可能构成故意杀人罪、过失致人死亡罪等。

(1)故意杀人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过失致人死亡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意外事故导致死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的规定,因重大责任事故或者其他原因,造成他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三、刑事诉讼法中的相关规定1. 非正常死亡案件的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对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

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

2. 非正常死亡案件的侦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侦查人员对与犯罪有关的场所、物品、人身、尸体应当进行勘验或者检查。

在必要的时候,可以指派或者聘请具有专门知识的人进行勘验、检查。

3. 非正常死亡案件的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七条的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

过失致人死亡的裁判规则

过失致人死亡的裁判规则

过失致⼈死亡的裁判规则 过失致⼈死亡罪 刑法第⼆百三⼗三条过失致⼈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1.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外驾车致⼈死亡的,可能构成过失致⼈死亡罪 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其他交通⼯具致⼈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财产遭受重⼤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百三⼗四条(重⼤责任事故罪)、第⼀百三⼗五条(重⼤劳动安全事故罪)、第⼆百三⼗三条(过失致⼈死亡罪)等规定定罪处罚。

(《最⾼⼈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法律若⼲问题的解释》第8条第2款) 公共交通管理范围内,应当是指纳⼊公安交通管理机关管理范围内的道路。

⼀般⽽⾔,机关、企事业单位、⼚矿、学校、封闭的住宅⼩区等内部道路均不属于公共交通管理范围。

在上述区域道路上因使⽤交通⼯具致⼈伤亡,在排除⾏为⼈出于主观故意以及不能构成过失以危险⽅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的情况下,如构成过失犯罪,需要定罪处罚的,不能按交通肇事罪处理。

原则上讲,⼀般应⾸先考虑以过失致⼈死亡罪追究刑事责任,如该⾏为同时⼜符合重⼤责任事故罪或重⼤劳动安全事故罪的构成要件,则应按特别法条优于普通法条的适⽤原则,以重⼤责任事故罪或重⼤劳动安全事故罪等罪名追究刑事责任。

(《刑事审判参考》第243号案例:李满英过失致⼈死亡案) 2.致对⽅跳⽔后溺亡的,可能构成过失致⼈死亡罪 被害⼈跳⽔虽是⼆被告⼈侵害⾏为所致,但被害⼈作为成年⼈,有完全的判断和认知能⼒,能够控制⾃⼰的⾏为和意识,其选择跳⽔逃⾛,说明其具备⼀定的⾃我救助条件和能⼒;⽽且,⼆被告⼈并不具备对被害⼈施救的能⼒,不符合⾏为⼈负有某种特定义务并能够履⾏的不作为犯罪的前提,不属于不作为的间接故意犯罪。

因此,不构成(间接)故意杀⼈罪。

⼆被告⼈既不希望、也不放任被害⼈死亡结果的发⽣。

⼆被告⼈离开现场的⽬的是让被害⼈消除顾虑,尽快脱离危险之地,并⾮置被害⼈于⽔中⽽不顾。

刑法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与责任

刑法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与责任

刑法解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与责任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其构成的要件和责任的界定在司法实践中一直备受争议。

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对过失致人死亡罪进行解析,探讨其构成要件以及相关责任的划分。

一、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因疏忽、不注意或者违反规定而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

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要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疏忽、不注意或违反规定:犯罪主体在行为中存在疏忽、不注意或者违反规定的情况,导致他人的死亡。

疏忽是指犯罪主体在关键时刻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死亡;不注意是指犯罪主体对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没有足够的关注和重视;违反规定是指犯罪主体明知某一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却故意或者过失地实施了这一行为。

2.因行为造成他人死亡:犯罪主体的行为必须直接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这一点是界定过失致人死亡罪与其他类似罪名的关键。

如果犯罪主体的行为只是对他人生命造成了一定威胁或者造成了轻微伤害,无法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3.过失的程度:犯罪主体在行为中的过失程度需要达到一定的程度,即对于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犯罪主体应当预见到但未能避免,或者明知可能造成他人死亡而予以放任。

这种过失的程度可以通过实际行为、知识水平、职责等方面来判断。

二、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责任划分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责任是根据过错的程度来划分的。

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故意放任致人死亡:犯罪主体明知自己的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但出于故意放任或者冷漠的态度,对他人的生命安全漠不关心,最终导致他人死亡。

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的责任最为重大,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2.过失犯罪意识较重:犯罪主体虽然没有故意放任致人死亡的意图,但对于可能造成他人死亡的后果应当有所预见,却未能采取必要的注意措施或者未能尽到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死亡。

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3.过失犯罪意识较轻:犯罪主体虽然存在疏忽、不注意或者违反规定的行为,但其过失意识并不明显或者没有达到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程度。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也许是在不经意间发生,但是总归是剥夺了他人的生命,不受刑法保护,是应当受到刑法处罚的。

那么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该怎么量刑呢
律师解答:
只要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情节较轻的话,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三条【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八条第二款在公共交通管理的范围外,驾驶机动车辆或者使用其他交通工具致人伤亡或者致使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分别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二百三十三条等规定定罪处罚。

以上就是庭立方针对相关问题的解答分析,如您仍有疑问,可以咨询庭立方刑事律师,为您在线解决刑事问题。

间接故意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分析.doc

间接故意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分析.doc

间接故意杀人与过失致人死亡的界限分析作者:王剑波王浪来源:《中国检察官·经典案例版》2012年第01期一、基本案情2011年6月26日晚8时许,外来务工人员李某和张某下班时遇见同在本市打工的老乡赵某,赵某便邀请李某和张某到市郊兴隆酒店饮酒。

在包间内,赵某提出自己有门路要与老乡李某和张某合伙挣钱。

李某和张某便追问有什么门路挣钱,赵某称自己从厂子里搞出来了一批电缆,想请两位老乡帮忙找可靠的销售渠道。

李某和张某听说后便不断追问电缆的存放地点,赵某坚持不说,李某和张某便对赵某进行谩骂和殴打。

饭店服务人员看见后,便和饭店老板一起过来劝阻制止,赵某便乘机逃出了酒店,但李某和张某追出酒店并强行将赵某拉上白色松花江面包车带至市郊水库堤坝处。

李某和张某将赵某拉下车,拳打脚踢继续逼问其电缆的存放地点,并威胁赵某如不交代就将其送交公安机关。

赵某为摆脱李某和张某的追打,趁二人不注意跳入水库中,李某和张某便调转车头用车灯照射水面,并大声劝赵某上岸。

十分钟后,李某和张某见赵某仍不肯返回岸堤,为消除赵某的顾虑促其上岸,二人遂开车离开堤坝。

第二天,赵某的尸体在水库堤坝附近被发现,法医尸体检验报告证实,赵某全身体表无明显损伤,排除暴力致死,但肺水肿,结论为溺水死亡。

二、分歧意见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

但是,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对被告人李某和张某的行为性质如何认定,意见分歧较大:第一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对被害人赵某进行持续谩骂和殴打,迫使被害人跳水逃跑,进而使得被害人的生命安全处于危险状态之中,所以,二被告人负有采取有效措施、积极防止被害人被淹死这一危害后果发生的义务。

然而,从客观上看,二被告人置被害人的安危于不顾,不履行因自己先前行为所产生的救助义务,独自驾车离开堤坝;从主观上看,二被告人对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出现持的是一种放任的心理态度。

因此,二被告人的行为构成不作为形式的(间接)故意杀人罪。

第二种意见认为,被告人李某和张某出于敲诈财物的心理不断威胁甚至殴打被害人赵某,致使被害人为摆脱纠缠不得已而跳入水库之中,二被告人随即采取措施对被害人实施了一定的劝阻行为,这表明二被告人对被害人死亡后果的发生是有所预见的。

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构成要件是什么

什么是过失致人死亡罪其构成要件是什么过失致人死亡罪是刑法中的一种犯罪行为,是指由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构成的犯罪。

为了使读者更好地理解此罪的构成要件,本文将从定义、过失行为、损害结果和过失责任等方面展开讨论。

一、定义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犯罪人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犯罪人并无故意杀人的意图,但由于其不注意或者疏忽导致他人死亡。

与故意杀人罪相比,过失致人死亡罪注重犯罪人的行为过失程度,强调犯罪人应承担的过失责任。

二、过失行为过失行为是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核心要件之一。

过失行为是指犯罪人在违反法律规定、存在违背社会常识的行为过程中,对生命权造成危险后果的行为。

这种危险后果实际上是可以预见的,犯罪人在执行过程中本应预见并预防该后果,但由于犯罪人的责任心缺失或者对后果的轻视而未能预防,导致了他人死亡。

三、损害结果损害结果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重要构成要件之一。

损害结果指的是因犯罪人的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后果。

这里的死亡可以是直接的、立即的死亡,也可以是因伤势过重最终导致的死亡。

无论是哪种形式的死亡都可以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只要犯罪人的过失行为是导致死亡的直接原因。

四、过失责任过失责任是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另一个关键构成要件。

在刑法中,我们将过失分为轻微过失、一般过失和重大过失三种程度,对应着相应的责任承担程度。

犯罪人轻微过失程度时,他应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不构成刑事犯罪;犯罪人一般过失程度时,他将会承担刑事责任;而犯罪人重大过失程度时,其责任将更加重大,可能面临刑罚加重。

总结: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而构成的犯罪。

其构成要件包括过失行为、损害结果和过失责任。

犯罪人在执行过程中未能履行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受到严重伤害甚至死亡。

在法律上,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惩罚程度将根据犯罪人的过失程度而有所不同。

因此,提高对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识和理解,对保护生命权、维护社会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过失致人死亡判多少年及其判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过失致人死亡判多少年及其判刑标准如何规定的

过失致⼈死亡判多少年及其判刑标准如何规定的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把他⼈杀死的话,⼀般会以过失致⼈死亡罪来进⾏处罚,这个在处罚的时候没有故意杀⼈罪那么严重,那么这种情况⼀般会判处多久的刑罚呢?下⾯,为了帮助⼤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店铺⼩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过失致⼈死亡判多少年及其判刑标准如何规定的1、对于犯罪分⼦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刑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2、《刑法》第⼆百三⼗三条 【过失致⼈死亡罪】过失致⼈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特征(⼀)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的⽣命权;(⼆)本罪在犯罪客观⽅⾯的表现是:1、⾏为⼈具有致⼈死亡的⾏为;2、客观上必须发⽣了致⼈死亡的结果;3、⾏为⼈的过失⾏为与被害⼈死亡结果之间有因果关系。

(三)本罪的犯罪主体是⼀般主体,即年满⼗六周岁以上、具有刑事责任能⼒的⾃然⼈,均可构成本罪主体;(四)本罪在犯罪主观上的表现为过失,包括过于⾃信的过失和疏忽⼤意的过失两种,该过失是针对死亡结果⽽⾔。

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要件为⼀般主体,凡达到法定责任年龄且具备刑事责任能⼒的⾃然⼈均能构成本罪。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然⼈不能成为本罪主体。

⾸先,⽆论从⾏为⼈的主观恶性、客观⾏为,还是社会危害性上看,本罪均不是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

其次,对过失致⼈死亡的结果的预见,要求⾏为⼈具有⼀定的认识能⼒和辨别能⼒。

年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由于⾝⼼发育尚不成熟,知识⽔平及对客观事物的观察和认识能⼒、对⾃⾝⾏为可能造成的危害结果的认识,都有⼀定局限性,所以,他们是限制⾏为能⼒(含责任能⼒)⼈,因此,法律上不要求他们对过失⾏为负刑事责任。

本次刑法修订中于第17条将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然⼈应负刑事责任的犯罪中的“杀⼈罪”明确界定为“故意杀⼈罪”,其意亦在于此。

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

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

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在刑法中,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是两种不同的犯罪行为,具有明显的区别和特征。

本文将分别从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的定义、主要特征、法律责任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对他人实施杀害行为,结果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方面的故意和客观方面的杀人行为及其结果。

具体来说,故意杀人罪犯人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方面,即故意杀人的明确意图。

而客观方面则要求杀人犯人实施了杀人的具体行为,导致他人死亡。

故意杀人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 主观故意明确:故意杀人罪必须具备明确的故意,即犯罪人必须有意进行杀人行为,而非出于意外、无意或其他非故意的因素。

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怀有杀人的恶意和目的性。

2. 面向特定对象:故意杀人罪要求犯罪人的行为直接针对特定的人,并且导致该人死亡。

这与其他杀人行为不同,例如过失杀人罪可以涵盖不特定的、非特定人群的死亡后果。

3. 直接犯罪形态:故意杀人罪是直接犯罪形态的杀人罪,即犯罪人直接实施杀人行为,没有经过其他环节或第三者介入。

故意杀人罪所涉及的法律责任十分严重。

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犯罪人如果被判定犯有故意杀人罪,将面临刑事追诉和相应的刑罚,最高可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有期徒刑等刑罚。

这表明国家对故意杀人行为的惩罚力度是非常严厉的。

二、过失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是指犯罪人因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犯罪行为。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的规定,过失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主观过失和客观过失,以及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

具体来说,过失杀人罪犯人具有不当行为的主观过失,即犯罪人的行为虽然没有明确的杀人意图,但由于不当行为导致了他人死亡。

过失杀人罪具有以下主要特征:1. 主观过失不明确:过失杀人罪主要是对犯罪人的过失行为进行追究,而非明确的故意杀人。

犯罪人的行为可能是由于疏忽、疏忽大意、过于自信等非明确的杀人意图引起的。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详解

故意杀人罪和过失杀人罪详解

故意杀⼈罪和过失杀⼈罪详解故意杀⼈罪和过失杀⼈罪都是侵犯他⼈⽣命权的犯罪,但在⾏为⼈的犯罪性质、⾏为⼈的主观⼼态以及社会危害性⽅⾯却有较⼤的差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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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杀⼈罪1.故意杀⼈罪(1)故意杀⼈罪的中的⼈是指他⼈的⽣命。

在我国,⾃杀⾏为不是犯罪。

胎⼉和⼫体均不属于故意杀⼈罪构成的⾏为对像。

毁坏⼫体的⾏为,也不构成故意杀⼈罪,但可以构成侮辱⼫体罪。

但是,误以⼫体为活⼈⽽加以杀害的,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

溺婴是⼀种故意杀⼈⾏为,应以故意杀⼈罪论处。

(2)客观⽅⾯表现为⾮法剥夺他⼈⽣命的⾏为。

杀⼈⾏为的⾏为⽅式⼀般表现为作为,有时也表现为不作为。

不作为杀⼈⽅式以⾏为⼈对防⽌被害⼈的死亡负有特定义务为前提。

这种责任或义务的形成,主要是基于⾝份、职务或者先前⾏为。

(3)杀⼈的⼿段有多种,但如果⽤放⽕、决⽔、投毒等危险⽅法杀⼈的,应如何定罪,主要是看这些⽅法是否⾜以危害不特定多数⼈的⽣命、健康和重⼤公私财产安全。

2.在认定本罪(及故意伤害罪)时应注意刑法分则其他条⽂中按故意杀⼈罪、故意伤害罪处理的规。

具体的规定有:《中华⼈民共和国刑法》(1)第⼆百三⼗⼋条:⾮法拘禁罪使⽤暴⼒致⼈伤残、死亡的;(2)第四百九⼗七条:刑讯逼供罪、暴⼒取证罪,因刑讯逼供、暴⼒取证⽽致⼈伤残、死亡的,依故意杀⼈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3)第⼆百四⼗⼋条:虐待被监管⼈员罪致⼈伤残、死亡的,依故意杀⼈罪、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4)第⼆百⼋⼗九条:聚众“打砸抢”致⼈伤残、死亡的;(5)第⼆百九⼗⼆条:聚众⽃殴罪致⼈重伤、死亡的;(6)第三百三⼗三条:⾮法组织卖⾎罪、强迫卖⾎罪对他⼈造成伤害的。

3.对⾃⾏为的处理。

(1)组织、策刬、煽动、教唆、帮助邪教组织⼈员⾃杀、⾃残的,以故意杀⼈罪、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

(2)相约⾃杀的处理。

如果相约双⽅都亡,不存在刑事责仼问题;相约各⽅各⾃实施⾃杀,其中⼀⽅死亡,另⼀⽅未死,未死⼀⽅也不负刑事责任;相约⾃杀,由其中⼀⽅杀死对⽅,继⽽⾃杀未成或者放弃⾃杀的,应定为故意杀⼈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

过失致⼈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在⽇常⽣活中,常常有⼈因过失⽽致⼈死亡。

这种情况虽然造成了⼈死亡,但是却不是主观的意愿,在法律上有着不⼀样的标准。

那么过失致⼈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呢?下⾯店铺的⼩编就给⼤家介绍⼀下,希望对⼤家有所帮助。

过失致⼈死亡罪的认定标准是什么过失致⼈死亡罪在犯罪客观⽅⾯表现为过失致⼈死亡罪在客观⽅⾯表现为因过失致使他⼈死亡的⾏为。

构成过失致⼈死亡罪,客观⽅⾯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素:1、客观上必须发⽣致他⼈死亡的实际后果。

这是过失致⼈死亡罪成⽴的前提。

2、⾏为⼈必须实施过失致⼈死亡的⾏为。

在这⾥,⾏为⼈的⾏为可能是有意识的,或者说是故意的,但对致使他⼈死亡结果发⽣是没有预见的,是过失。

过失致⼈死亡罪属结果犯,⾏为的故意并不影响其对结果的过失。

这点同有意识地实施故意剥夺他⼈⽣命⾏为的故意杀⼈罪不同。

过失致⼈死亡⾏为可以分为作为的过失致⼈亡⾏为和不作为的过失致⼈死亡⾏为两种情况。

3、从⾏为⼈的过失⾏为与被害⼈死亡的结果之间必须具有间接的因果关系,即被害⼈死亡是由于⾏为⼈的⾏为造成的。

这⾥死亡包括当场死亡和因伤势过重或者当时没有救活的条件经抢救⽽死亡。

否则⾏为⼈不应承担过失致⼈死亡罪的刑事责任。

如果⾏为⼈的过失⾏为致⼈重伤,但由于其他⼈为因素的介⼊(如医师未予积极抢救或伤⼝处理不好⽽感染)致使被害⼈死亡的,只应追究⾏为⼈过失重伤罪的刑事责任。

上⽂中,⼩编已经对过失致⼈死亡罪认定标准做出了详细介绍。

与故意杀⼈罪相⽐,过失致⼈死亡罪的刑罚已经⾮常轻了。

但是刑罚轻,还是要受罚。

⽽且有时候司法机关会因为被害⼈家属的压⼒,对⾏为⼈进⾏违法处罚。

为了保障⾃⼰的合法权益,我们建议涉嫌过失致⼈死亡罪,聘请店铺专业的辩护律师随时采取维权⾏动。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司法认定和量刑标准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司法认定和量刑标准

过失致⼈死亡罪的司法认定和量刑标准刑法第⼆百三⼗三条【过失致⼈死亡罪】过失致⼈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过失致⼈死亡罪⼀、过失致⼈死亡罪的概念和构成过失致⼈死亡罪,是指因过失致使他⼈死亡的⾏为。

本罪的构成要件是:1.本罪的客体为他⼈的⽣命权利。

2.本罪的客观⽅⾯表现为过失致⼈死亡的⾏为。

这⾥致⼈死亡的⾏为主要是指在⽇常⽣活中,对他⼈的⽣命安全缺乏应有的关注,因作为或者不作为⾏为致使他⼈死亡。

根据法律规定,构成本罪必须发⽣死亡结果,且过失⾏为必须对死亡结果的发⽣具有原因⼒,即两者之间必须具有刑法意义上的因果关系,⾄于被害⼈或其他⼈有⽆过错,不影响本罪的成⽴,但在决定刑事责任时应当予以考虑。

3.本罪的主观⽅⾯出于过失,包括疏忽⼤意和过于⾃信。

这⾥的过失是对死亡结果⽽⾔,⾄于⾏为是有意还是⽆意,不影响认定。

具体是指,⾏为⼈应当预见⾃已的⾏为可能导致他⼈的死亡,由于疏忽⼤意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避免,以致死亡结果发⽣。

4.本罪的主体是⼀般主体,为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的⾃然⼈。

⼆、过失致⼈死亡罪的认定1.过于⾃信的过失致⼈死亡与(间接)故意杀⼈罪的界限。

两罪的相同之处在于都造成了死亡结果,⾏为⼈都认识到⾃⼰的⾏为可能导致他⼈死亡的结果发⽣,并且都不是希望这种结果发⽣。

区别在于;过于⾃信的过失致⼈死亡罪,⾏为⼈对死亡结果的发⽣是持⼀种轻信能够避免的⼼理态度,并且这种⼼理状态是以⼀定的主客观条件为根据,如以本⼈的能⼒、经验,当时的环境和其他客观条件为判断基础,在客观上应表现出⼀些积极避免死亡结果发⽣的⾏为;⽽间接故意杀⼈的⾏为⼈对死亡结果的发⽣是持⼀种放任的⼼理态度,既没有要依据某些条件避免结果发⽣的意图,也没有避免结果发⽣的⾏为,⽆论结果发⽣与否都不违背⾏为⼈的意志,所以是放任死亡结果发⽣。

2.疏忽⼤意过失致⼈死亡与意外事件致⼈死亡的界限。

浅释过失致人死亡罪

浅释过失致人死亡罪
浅释过失致人死 亡罪
郭小华
( 吉林 省吉林 市船 营 区人 民检察 院 吉林 ・ 吉林 1 3 2 0 0 0 )
摘 要 过失致人死亡罪 , 主观上要求行 为人 必须是过失, 即应 当 预 见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他人死亡 的危害结果 , 因 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 或者已经预见轻信能够避免, 以致发生他人死亡的危害结果。 客观上要求行为人必须实施了 致人死亡的行为 , 并且造成死亡结果 , 且行为- 9 死亡结果之 间存在 因果关 系。 本 文以案例分析来 阐述过失致人死亡罪
的构 成 。
关键词
过失致人死亡 罪 案例分析
文献标识码: A 果的发生符合行为人意志 ;过于 自信 的过失是希望危害结果 不发牛,结果的发牛违背行为人的意志 。奉案中李某 的心态 符合 过于 自信的过失犯罪 , 而并非故意犯 罪。 李某主观上预 见到可能发生危 害结 果,但轻信陈某不会 真的跳楼 , 属于过 于 自信的过失。客观上, 李某的放任行为直 接导致了陈某的 自杀, 行为与结粜具有因果联 系。因此, 李某 的行为属于典型的过失致人死亡 。 2案例二 2 . 1 案情介绍 犯罪嫌疑人高某于 2 0 1 2年 3 某 R, 酒后无证驾驶机动 并将在其旁边行驶的另外一辆机动车刮坏后弃 逃逸 。 现 场执勤民警发现后沿路在其身后追赶,高某在人行道上快速 奔跑过程 中, 将被害人张某撞倒, 至张某颅脑损伤 , 经抢救无 效死 。 2 . 2关于本案产生 两种意见
2 . 2 . 2 嫌疑人高某的行为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高某醉酒肇事后, 为躲避警察及受害车率追赶 , 在人行道 卜飞速奔跑, 应该意识 到其行为会使过路行人陷入危险状况, 高某应 当预见 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 忽大 意而没有预见, 属过失犯罪 , 故应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 。 2 _ 3 评析意见 本案认定犯罪嫌疑人高某的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1 l = 罪。 区分 高某的行为属 于意外事件或过失致人死 ,其关键 在于对“ 人行道” 的认识 。“ 人行道” 是专 门为行人穿过 马路所 铺设的道路 , 即供人行走的道路 , 其作用! E J 孺 皆知。高某作 为 成年人,理应认识到在人行道上快速奔跑 的行为足以对不特 定人造成威胁 。据此,犯罪嫌疑人高某对危害结果的发生属 于应当预见, 能够预 见, 由于疏忽大意而没有预 见, 即在主观 上存在过失。而意外事件 的发生 ,必须是由于行为人不能预 见的原因弓 l 起 的。犯罪嫌疑 人高某在当时不仅应 当预见,而 且能够预见, 只是 由于他 的疏忽大意才 没有预见 , 所 以, 他的 行为不属于意外事件 , 而是过失致人死亡 。 3结束语 过失致人死亡犯罪 的犯罪形态多种多样,没有统一 的犯 罪形式作为界定标准, 唯有严格依据犯罪构成逐项分析, 才能 准确定性犯罪行 为。借助案例 , 适度释义 , 以助公众对过 失致 人死亡罪的界定标准更为 明晰。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

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与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各种矛盾也日益增多,人际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

很多时候,在处理矛盾和纠纷的过程中,有些人会采用暴力手段,甚至会导致对方死亡。

这种情况下,我们通常把对人造成的死亡分为两种: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

那么,这两种行为的区别究竟是什么呢?在本文中,我们将围绕这个问题展开讨论。

一、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指犯罪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对方生命安全的威胁,但仍然故意实施,造成对方死亡的行为。

这种行为属于故意犯罪,其基本特征是犯罪人的主观意图。

在刑法中,对此进行了严格的规定。

其规定包括如下:1. 犯罪人必须要有故意;2. 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是直接致人死亡的。

这些规定清楚地表明,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属于故意犯罪的行为。

如果犯罪人是打算杀人,而最终实施的行为导致了对方死亡,那么这种情况下,就可以被认定为故意伤害致人死亡。

二、过失致人死亡过失致人死亡是指犯罪人由于疏忽大意或者其他不当行为,造成对方死亡的行为。

这种行为属于过失犯罪,其基本特征是犯罪人的疏忽行为。

刑法中对过失致人死亡进行了类似的规定,包括以下:1. 犯罪人的过失必须是可以预见的;2. 犯罪人的行为必须是造成对方死亡的。

这些规定提示我们:过失致人死亡是属于过失犯罪的行为。

如果犯罪人并不是出于杀人的目的,但在行为上犯有疏忽或者不当,导致对方死亡,那么就可以被认定为过失致人死亡。

三、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的区别1. 必要条件的不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是需要犯罪人具备故意这一必要条件的,而过失致人死亡则不需要,只需要犯罪人犯有过失即可。

这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和过失致人死亡区别最为关键的一个方面。

2. 行为的不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必须是直接致人死亡的,作为故意犯罪,其行为具有更强的针对性和矛盾性;而过失致人死亡则不需要直接致人死亡,其行为的误区在于犯罪人的疏忽或者不当所导致的后果。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在日常生活或工作中,因疏忽、不小心或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构成的刑事责任。

这种罪名是刑法中的一种重要罪行,其涉及人身安全和社会秩序,对公众安全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介绍过失致人死亡罪的基本概念、要素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和刑责。

过失致人死亡罪在刑事法律体系中属于非故意犯罪。

与故意杀人罪相比,过失致人死亡罪不要求犯罪嫌疑人有明确的故意或预谋去杀人。

而是通过无意识的疏忽行为导致他人死亡。

尽管犯罪嫌疑人并无明确的意图,但他们的不注意或行动瑕疵造成的后果同样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要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通常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法定要素:犯罪主体的过失、行为的危险性和后果的关联。

首先,犯罪主体的过失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作出某种行为时存在的疏忽、不职守或不小心。

其次,行为的危险性,即犯罪嫌疑人的行为必须具备某种危险性,可能导致他人死亡。

最后,后果的关联,即犯罪嫌疑人的过失必须直接导致他人的死亡。

过失致人死亡罪在不同的法律制度中有不同的法律规定。

在某些司法管辖区域,法律要求犯罪嫌疑人具备特定的职业身份,例如医生、司机或工程师等,才能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这是因为这些职业对他人的生命安全具有直接影响力,因此在行使职业职责时需要更高的谨慎和责任。

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域,对犯罪嫌疑人的过失程度和后果的严重程度可能有更为详细的法律规定。

对于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法律后果,不同的司法体系有不同的规定。

根据不同的法律制度,对罪犯可能适用的刑罚包括监禁、罚款或社会服务等。

刑期的长短和罚款数额可能根据过失的严重程度和导致的死亡人数而有所差异。

此外,受害人的家属还有权要求赔偿,以弥补他们的经济和精神损失。

过失致人死亡罪在现代社会中是非常严重的社会问题。

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司法体系通常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以确保公正和公正的审判。

这些措施包括调查,证据收集,法庭审判和上诉程序等。

总之,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罪行,其违反了他人的基本人权和社会安全。

了解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

了解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

了解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刑法中的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是两种不同的杀人行为,其区别在于作案者的主观故意和过失程度。

以下将就这两种罪行分别展开详细的叙述。

一、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罪是指犯罪嫌疑人对他人实施的故意造成人死亡的行为。

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主观方面:作案者必须具有故意杀人的主观意图,即明知自己的行为将导致他人死亡,却故意为之。

2. 客观方面:作案者实施了具体的杀人行为,并导致了他人死亡。

在故意杀人罪中,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是至关重要的。

他们必须有预先的计划或意图,明确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导致他人死亡的结果。

此外,为了证明故意杀人罪,有时需要证明作案者的行为是有预谋的,而不是一时冲动或情绪激动所致。

因此,在故意杀人罪中,主观故意成为定罪的重要证据。

二、过失杀人罪过失杀人罪是指犯罪嫌疑人由于怠于履行法定义务,而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

过失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包括:1. 主观方面:作案者并非故意要杀人,但是由于他们的过失或疏忽,造成他人死亡。

2. 客观方面:作案者实施了某种行为,或者没有履行应尽的行为义务,而导致他人死亡。

与故意杀人罪不同,过失杀人罪中的作案者没有故意杀人的意图。

他们是由于疏忽、失误或违反法定职责造成他人死亡。

过失杀人罪的定罪依赖于作案者的过失程度,即他们是否尽到了必要的谨慎和注意义务以防止他人死亡。

如果作案者未能履行应尽的注意义务,导致他人死亡,那么他们可能会被判定犯有过失杀人罪。

总结:故意杀人罪与过失杀人罪的区别在于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意图和行为结果之间的关系。

故意杀人罪需要证明作案者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导致他人死亡,并故意为之;而过失杀人罪则是由于作案者的过失或疏忽造成他人死亡。

在司法实践中,法律系统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进行细致的分析,判断是否属于故意杀人罪还是过失杀人罪。

这种区分对于准确估量作案者的主观意图和责任程度非常重要,以便公正地对待受害者和作案者,维护社会正义。

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

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

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
在刑法中,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犯罪人由于过失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其
主观方面是过失,客观方面是造成了他人的死亡。

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个真实的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

某日,甲乘坐自行车行驶在市区的马路上,由于甲操控不当,导致自行车失控,撞上了正在人行道上行走的乙,造成乙当场死亡。

在这个案例中,甲的行为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首先,我们来看甲的过失行为。

甲在驾驶自行车时没有注意到周围的交通情况,也没有控制好车速和方向,导致了自行车的失控。

这是甲的疏忽大意,没有尽到应有的注意义务,导致了事故的发生。

其次,我们来看乙的死亡是由甲的过失行为所致。

甲的过失行为直接导致了自
行车与乙相撞,造成了乙的死亡。

虽然甲没有故意要杀害乙,但是他的过失行为却给了乙致命的伤害,因此构成了过失致人死亡罪。

在这个案例中,甲的过失行为是导致乙死亡的直接原因。

甲应该对自己的过失
行为负起责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构成,需要同时具备过失和造成他人死亡两个要素,而在这个案例中,这两个要素都得到了满足。

总的来说,过失致人死亡罪是一种严重的刑事犯罪行为,对于犯罪人来说,必
须要对自己的过失行为负起责任。

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要时刻注意自己的行为,不要因为疏忽大意而给他人带来伤害,更不要因为过失行为导致了他人的死亡。

只有这样,才能让社会更加和谐稳定,让每个人都能够安全地生活和工作。

以上就是关于过失致人死亡罪案例的相关内容,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让我们
共同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社会的和谐与安宁。

浅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浅析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与过失致人死亡罪

伤 害致 死 罪 。本案 中 , 某 确实 故意 打 了赵 某 , 王 如果 据此 判 定王 案 件 都简 单认 定为是 故意 伤害 致 人死亡 , 就是 说 , 打 不等 于 也 殴 某 为 故意 伤 害致 人死 亡 罪就 有 点草 率 了 。因为 此时 对王 某行 为 伤 害 , 般 生活意 义上 的“ 一 故意 ” 不等 于 刑法 意义 上 的故意 , 也 行
例如, 王某 与赵某 等几 个朋 友一 起喝 酒 , 醉 , 一小 事王某 打 了 微 为 果 行为 人无 伤害 的 故意那 也 就谈 不上 有 致人 死亡 的 故意 。如 果
行 为人有 伤 害 的故意 那么 对致 人 死亡 结 果 的发生 势 必要 承担 法
赵 某 一个 耳光 , 某 急 , 与王 某厮 打 , 赵 欲 王某 推 了赵 某一 下 , 赵某 律责 任 , 既然 有伤 害的 故意那 么对伤 害 结果 的发生 最少 也是放 任 站 立 不稳 , 退 了几步 , 后 倒地 , 部撞 到 门把 手 , 分钟之 后 , 头 几 赵某 的态 度 。 司法 实践 中 , 以判 断 的往往 是 行为 人的 殴打 行 为是 在 难 死 亡 , 医鉴 定为 钝器 伤害 头 部 出血而死 。 审法 院判 定为 故意 否有伤 害 的故意 , 法 一 我们不 能将 所有 的“ 意” 打行 为致人 死亡 的 故 殴
刑或 者死 刑 。本 法另 有规 定 的 , 照规 定 。本法 条是 简 明罪状 , 说就 是依 据 《 依 人体轻 伤鉴 定标 准 ( 行 ) 做 出的伤 情 鉴定结 论结 试 》
并没有 规 定何种 行为 是故 意伤 害行 为 , 么打击 行为 在什么 情况 合行 为发生 的场 合, 那 打击 当时的情 境 , 是否 使用工 具, 采取 的手段 , 下才 能成 为 故意 伤害 行为 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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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失致人死亡罪,如何判定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到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造成的他人死亡,剥夺他人生命权的行为。

那么与故意杀人罪相比,过失致人死亡罪,该如何判定呢?
相关案例
2008年10月5日17时10分许,被告人郝生林驾驶牌号为沪H26637的江淮牌轻型厢式货车在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嘉松中路4777号物流公司集散地内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致使其驾驶的货车撞击该场地内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解祝英,造成被害人解祝英颅脑损伤而死亡。

案例分析
被告人郝生林驾驶轻型厢式货车由北向南行驶过程中,因疏忽大意未确保安全,致使其驾驶的货车撞击到该场地内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解祝英,这些事实已经由被告人本人和证人的证实,可见被告人在这里的主观心态是“疏忽大意的过失”,在本应意识到但实际上并没有意识到场地内有骑自行车的被害人解祝英时,就是出于疏忽大意的过失。

这种疏忽大意的过失直接造成被害人解祝英颅脑损伤而死亡,死亡在这里就是损害,而能够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的情况下损害也只能是死亡。

相关法律
《刑法》第15条规定: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过失犯罪,法律有规定的才负刑事责任。

由此可知,过失犯罪要根据是否有法律规定来确定是否负刑事责任,如果有规定的,则承担,没有规定的,则不承担,一定不要一刀切。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本案应属于情节较轻的范围,虽然造成了致人死亡的结果,但是被告人犯罪后及时向公安机关自首,并如实供述事件的细节,并极力地补偿被害人家属的损失,最大限度地弥补了致人死亡带来的损害,应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期内对被告人进行定罪量刑。

在本案中,法院对被告人适用了缓刑,应该说也是正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纵然犯罪嫌疑人并没有害人之心,但还是使得一条生命从时间消逝,因此我们平时生活中一定要注意,对自己行为要有所衡量,不要等事情发生之后,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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