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检验批划分与检查检测数量的规定
GB50300-2013: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
GB50300-2013: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的规定1.2检验批的容量检验批划分完成后需要确定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是由数值与单位组成的,根据施工习惯,一般检验批容量填写有以下几种方式:1.检验批容量为当前施工段的主要工程量,具体表现是,混凝土浇筑时检验批容量为“m³”,钢筋安装时检验批容量为“t”。
2.检验批容量为当前施工段的施工范围,可以理解为当前施工段的水平投影面积,具体表现是,混凝土浇筑、钢筋安装和模板安装时检验批为“m²”。
3.检验批容量为当前施工的构件数量,具体表现是,混凝土浇筑框架柱时检验批容量为“根”,门窗安装时检验批容量为“樘”。
1.3最小抽样数量最小抽样数量的确定及填写要求大致分为以下七种情况,以《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01举例说明。
1.全数检查,如下:4.2."1钢材、钢铸件的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进口钢材产品的质量应符合设计和合同规定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质量合格证明文件、中文标志及检验报告等。
2 .需要用试验报告和材质证明、隐蔽验收记录,施工记录和试验记录等来描述的项目,如下:4.2."2对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钢材,应进行抽样复验,其复验结果应符合现行国家产品标准和设计要求。
国外进口钢材;钢材混批;板厚等于或大于40mm,且设计有Z向性能要求的厚板;建筑结构安全等级为一级,大跨度钢结构中主要受力构件所采用的钢材;设计有复验要求的钢材;对质量有疑义的钢材。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检查复验报告。
3 .定数或百分比抽样,如下:4.2."3钢板厚度及允许偏差应符合其产品标准的要求。
检查数量:每一品种、规格的钢板抽查5处。
检验方法:用游标卡尺量测。
4 .资料全查,定数抽样,如下:5.2."5 T形接头、十字接头、角接接头等要求熔透的对接和角对接组合焊缝,其焊脚尺寸不应小于t/4;设计有疲劳验算要求的吊车梁或类似构件的腹板与上翼缘连接焊缝的焊脚尺寸为t/2,且不应大于10mm。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及最小抽样数量划分方法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及最小抽样数量划分方法横轴线划分检查面,每个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3处。
《建筑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2011)3.3.7条建筑工程中的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以及最小抽样数量在地基与基础分部的子分部中是非常重要的。
对于地基工程,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平方米,而3000平方米以上工程则每300平方米至少应有1点。
对于基础砖砌体、混凝土填充墙砌体量、小型空心砌块砌体、石砌体、配筋砌体等,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在剪力墙、梁、柱、独立基础、墙和板等结构中,应按一定比例抽查构件数量或自然间抽查,且不应少于一定数量。
对于土方开挖、土方面积、回填度和边坡,在每100到400平方米取1点,长度、宽度和边坡均为每20米取1点,每边不应少于1点。
而对于根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至1%,但不应少于3处。
其他主控项目及一般项目可随意抽查,但复合地基中的水泥土搅拌桩、高压喷射注浆桩、振冲桩、土和灰土挤密桩、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及夯实水泥土桩至少应抽查20%。
总之,建筑工程中的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以及最小抽样数量是保障施工质量的重要因素,必须严格按照规范名称及编号进行执行。
1.钢筋原材料进场批次应按照批次和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同一设备加工的同一类型钢筋,每个工作班应抽查不少于3件。
2.钢筋加工类型应分类,例如受力筋、箍筋和弯起筋等。
3.混凝土原材料批次应按照每一强度等级为一批,每批抽样数量不应少于一次。
4.混凝土拌和物进场批次和进场混凝土方量应按照同一配合比检查不少于一次。
5.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
6.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于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其他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20%且不应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
检验批的划分1
一工程概况二地基与基础工程检验批划分。
2.1基础持力层的检测1.天然地基①浅基础:粘性土、粉质粘土。
每单位工程抽取试件,各类持力层不少于三个点,根据±层地质地貌的变化由参见各方现场确定抽测数量。
②各类工程基础:抽取岩芯数量每单位工程各类持力层不少于三个点,并根据地质的变化由参见单位现场确定。
2深基础①端承桩基础:基础持力层岩芯抽取不少于总桩数的10%,单位工程不少于3组。
②独立桩基础:基础持力层岩心抽取不少于总数的10%,且不少于3组。
3首桩首坑成孔(坑)验收按总数的50%实施。
2.2桩身完整性检测检验批1.一柱一桩的全数检测。
2.建筑物等级为一级,且直径小于600mm的钻孔灌注桩,应用现场静载载试验,检测数量为1%,且不少于3根桩3.桩基声波透射检测:桩长大于15m地下水富丰施工成桩不易的桩,总桩数10%检测。
4.桩基低应变反射检测:桩基全数检测(以作超声波检测的不重检)5.桩芯钻孔法检测:当动测声测结论不确定时,使用钻芯取样检测,数量由检测单位确定。
6.砂按400吨为一个检验批,碎(卵)石600吨为一个检验批。
2.3桩基混凝土强度检验批的划分。
1.桩基混凝土一桩一组试件。
2.地梁、承台、独立基础、垫层按不同混凝土强度每50m3为一个检验批。
3.±0.000以下的结构按不同的混凝土强度,每50 m3为一个检验批。
4.防水混凝土后浇带混凝土按不同的混凝土强度按50 m3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m3按50 m3为一个检验批。
5.基础梁实体检测为一个检验批,按构件5%进行钢筋扫描,混凝土回弹。
.三:主体分部工程检验批的划分3.1模板分项工程检验批的划分①.模板安装根据柱、梁、墙、板,按楼层或结构划分检验批。
②.梁模板检验批抽查总数的10%且不少于3件。
③.梁模板检验批抽查有代表性的10%,且不于3件。
④.对大空间结构板,可按纵横轴线划分检查面10%,不少于3面⑤.固定在模板上的预埋件,预面孔洞,按楼层为一个检验批。
抹灰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和检查数量
抹灰工程质量的检验批和检查数量
无论是一般抹灰还是装饰抹灰,在抹灰工程结束后,都需要进行工程验收检查。
这种验收检查,往往需要通过一定数量的确定,结合具体的质量标准进行检查,现在需要确定检验批。
(1)使用相同材料、工艺和处于相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m2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m2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m2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3)检查的数量
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m2。
从上述的要求看,由于建筑物室外抹灰每100m2应至少抽查一处,所以应当认为这种检查是连续的,特别当外墙面面积较小时,几乎外墙的全部抹灰部位都需要检查,这点要求的真正含义,突出了外墙抹灰质量比内墙抹灰质量应当更为严格地得到控制。
对于室内抹灰工程,检查的数量是从检验批中抽查10%,但是需
要注意,所抽查的10%不能集中在某一楼层,必须分散在各个楼面的同类房间,为了防止只检查某一层房间的情况发生,应从某一楼层的自然间的总数中选择,不能将整个建筑物内的自然间相加后再进行选择。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方案及规范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附录B表B中有关规定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规定的检验批划分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进行检验批的划分。
1、划分原则:(1)对材料构件进场验收检验批,以进场时间及材料类型为主要分界线来划分进场检验批次。
(2)对基础、主体以楼层、设计中设置的变形缝(沉降缝、伸缩缝)及施工段(区)、隐检部位为一检验批。
(3)安装工程一般按设计系统或设备组别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对管线安装的验收,以干线系统,隐蔽批次(或区域)为划分单元。
(5)对设备、器具的验收,以楼层、设备间,大型设备单台(或区域)为划分;对电梯、扶梯的验收,以独立运行的台或段划分。
(6)室外工程统一划分为一个检验批;散水、台阶、明沟等含在地面检验批中。
(7)划分段(区)时充分考虑工艺要求,便于质量控制等基本原则,不留死角、漏项。
附表一、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1、地基工程: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2)、主体结构: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第4.0.5条规定;3)、建筑装饰装修:(1)楼地面工程根据《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0.18.1规定高层建筑标准层可按每三层(不足三层按三层计)作为检验批的规定;(2)抹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4.1.5条规定;(3)门窗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5.1.5条规定;(4)吊顶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6.1.5条规定;(5)饰面板(砖)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8.1.5条规定;(6)幕墙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9.1.5条规定;(7)涂饰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验收规范》第10.1.3规定;(8)细部工程根据《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第12.1.5规定;4)、建筑屋面:5)、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给排水工程根据《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3.1.5条规定;6)、通风与空调:7)、建筑电气:电气工程根据《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第28.0.1条规定;8)、智能建筑:9)、建筑节能:根据《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4.2.310)、电梯:。
工程检验批划分规范
工程检验批划分规范篇一:【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规范】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规范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04-2002第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法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2、砌体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03-2011第3.0.20①.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②.不超过250m3 砌体;③.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抹灰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4.1.5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门窗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5.1.5①.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吊顶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6.1.5①.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轻质隔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7.1.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饰面板(砖)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8.1.5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规范
建筑工程检验批划分标准1、混凝土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04-2002第3.0.2混凝土结构子分部工程可划分为模板、钢筋、预应力、混凝土、现浇结构和装配式结构等分项工程。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法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假设干检验批。
2、砌体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03-2011第3.0.203、①.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②.不超过250m3 砌体;③.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3、抹灰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4.1.5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4、门窗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5.1.5①.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5、吊顶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6.1.5①.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6、轻质隔墙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7.1.5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7、饰面板〔砖〕工程检验批的划分:GB 50210-2001第8.1.5①.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施工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②.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饰面板〔砖〕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划分原则
检验批划分原则分部〔子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划分,已在各专业标准中全部列出,各工程工程可按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参照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和数量确定,应视工程的特点〔如施工段、结构缝、楼层、部位、工艺、系统等〕情况进行确定,这样便于质量治理和工程质量操纵,也便于质量验收。
检验批的划分,实质是分项工程验收批数确实定,一个分项工程可按工程的特点分为一个或假设干个检验批进行验收;而在检验批划分和数量确定时,则应按以下各分部工程相关要求进行划分和确定;1、地基与根底分部工程(1)无技护土方子工程:包含土方开挖、土方回填等分项,应按施工流水段〔分段开挖)结构缝〔后浇带等〕划分为假设干个检验批。
(2)有技护土方子工程:包含进底降水、地下连续墙、土钉墙、支撑等分顶,按施工流水分段〔分段、分层开挖、支撑形式〕、结构缝〔后浇带等〕或机械分组划分为假设干个检验批。
(3)地基与分子处理子分部:包含注浆地基、水泥土搅拌桩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部位〕、工艺或机械分组划分假设干个检验批。
(4)桩基子分部:包含砼预制桩、PHC桩、钢管桩、灌注桩等分项,按施工流水段、品种规格、沉桩方法、工作条件或机械分组划分假设干个检验批。
(5)其它子分部〔地下防水、根底等〕,按地下层、结构缝、施工流水段划分假设干个检验批。
其中防水分项工程,除按本条要求划格外,并按不同设计材料、工艺要求划分检验批,纳入防水分项工程。
2、主体结构分部工程〔1〕砼结构子分部:包含模板、钢筋混凝土等分项要求,按施工段、结构缝、楼层或工作班组划分为假设干个检验批。
〔2〕钢结构子分部:1〕钢结构按楼层或施工段〔吊装单件〕变形缝划分检验批;2〕压型金属板按屋面、墙板、楼面等不同部位划分;3〕对于原材料及成品进场时的验收检验批,应依据工程规模及进料实际情况合并或分解划分。
〔3〕砌体结构子分部:按施工段、楼层、变形缝、砌体品种、砂浆强度等级或工作组划分假设干个检验批。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分部〔1〕建筑地面子分部:1〕基层〔各构造层〕和各类面层的分顶工程,检验批按楼层或每层施工段〔或变形缝〕划分。
检验批的划分、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总结
4混凝土结构4.1检验批的划分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生产和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进场批次、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
4.2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最小抽样数量依据《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确定。
5砌体结构5.1检验批的划分(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2)不超过250m3砌体;(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5.2检验批容量:砌筑的立方量5.3最小抽样数量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应少于5确定。
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10.3检验批容量按自然间(或标准间),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
11抹灰11.1检验批划分(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1.2最小抽样数量(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11.3检验批容量室内抹灰按自然间(或标准间),室外抹灰按房间。
12外墙防水12.1检验批划分应按照外墙面面积500㎡~1000㎡为一个检验,不足5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2.2最小抽样数量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且不得少于3处;节点构造应全部进行检查。
检验批划分及容量
检验批划分及容量1.地基1.1 划分检验批地基子分部可以按照基础类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如果工程量很大或者施工组织设计与专项施工方案中要求分段施工,可以按照施工段划分为若干个检验批。
1.2 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可以按地基面积计算,复合地基可以按桩数计算。
1.3 最小抽样数量地基类别最小抽样数量素土、灰土地基 3点,每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点,300㎡以上工程,于3处。
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1点。
高压旋喷注浆地基 3点,每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点,300㎡以上工程,于3处。
砂和砂石地基 3点,每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点,300㎡以上工程,于3处。
水泥土搅拌桩地基 1点,每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土工合成材料地基随意抽查20%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随意抽查20%粉煤灰地基 3点,每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点,300㎡以上工程,于3处。
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 1点,每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
强夯地基 3点,每1000㎡以上工程,每100㎡至少应有数量为总数的0.5%~1%。
但不应少于3点,300㎡以上工程,于3处。
2.桩基2.1 划分检验批桩可按桩类型和混凝土强度等级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2 检验批容量桩基工程按桩数计算。
2.3 最小抽样数量桩类别最小抽样数量混凝土灌注桩 1%且不少于3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不应少于总数的1%。
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混凝土预制桩 1%且不少于3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不应少于总数的1%。
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静力压桩 1%且不少于3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时,不应少于总数的1%。
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检测数量的规定
础
桩的验证与扩大检测
采用底应变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对嵌岩桩桩底时域反射信号单一反射波,且与锤击脉冲信号同向时,应进行验证检验:1、实测信号复杂,无
规律,无法对其进行准确评价;2、桩身截面渐变或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混凝土灌注柱,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对采用高应变法出现下列四种情况应采用静载法进行验证,当采用低应变法/高应变法和声波透射法抽检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和桩身存在严重缺陷的桩之和大于抽检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GB50208(4.1.5)
○
防水混凝土质量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lO㎡,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全数检查。
GB50208(4.1.6)
○
其它防水材料
见附表:建筑防水工程材料现场抽样复验
GB50208(附表B)
○
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及所含分项工程
规范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的规定
依据
备注
选用
4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混凝土结构模板
模板超拱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对梁应抽查构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极可按纵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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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批划分与容量
(1)所用材料类型及同类型材料的强度等级相同;(2)不超过250m3砌体;(3)主体结构砌体一个楼层(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填充墙砌体量少时可多个楼层合并。
5.2检验批容量:砌筑的立方量5.3最小抽样数量砌体结构分项工程中检验批抽检时,各抽检项目的样本最小容量除有特殊要求外,按不应少于5确定。
抽查数量应随机检验不应少于3间;不足3间,应全数检查;有防水要求的建筑地面子分部工程的分项工程施工质量每检验批抽查数量应按其房间总数随机检验不应少于4间,不足4间,应全数检查。
10.3检验批容量按自然间(或标准间),其中走廊(过道)应以10延长米为1间,工业厂房(按单跨计)、礼堂、门厅应以两个轴线为1间计。
11抹灰11.1检验批划分(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 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1.2最小抽样数量(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 间;不足3 间时应全数检查。
(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
11.3检验批容量室内抹灰按自然间(或标准间),室外抹灰按房间。
12外墙防水12.1检验批划分应按照外墙面面积500㎡~1000㎡为一个检验,不足500㎡时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12.2最小抽样数量每个检验批每100㎡应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且不得少于3处;节点构造应全部进行检查。
12.3检验批容量按外墙面面积。
13门窗13.1检验批的划分(1)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 樘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 樘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验批的划分规定
各分项工程的检验批划分规定一、抹灰工程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外抹灰工程每500—1000㎡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0㎡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2、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抹灰工程每50个自然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抹灰面积为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室内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2、室外每个检验批每100㎡至少抽查一处,每处不得小于10㎡二、门窗工程1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规格的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10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10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2 同一厂家的同一品种、类型和规格的特种门每50樘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樘也为一个检验批。
3 对于异型或有特殊要求的门窗,检验批的划分应根据其特点和数量,由监理(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协商确定。
建筑外门窗工程的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木门窗、金属门窗、塑料门窗及门窗玻璃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并不少于3樘,不足3樘时应全数检查;高层建筑的外窗,每个检验批应抽查10%,并不少于6樘,不足6樘时应全数检查。
2 特种门每个检验批应抽查50%,并不得少于10樘,不足10樘时应全数检查。
三、吊顶工程1、同一品种的吊顶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2、检查数量应符合下列规定:每个检验批应至少抽查10﹪,并不得少于3间,不足3间时应全数检查。
四、轻质隔墙工程同一品种的轻质隔墙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轻质隔墙的墙面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五、饰面板(砖)工程1、相同材料、工艺和施工条件的室内饰面板(砖)工程每50间(大面积房间和走廊按吊顶面积30㎡为一间)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不足50间也应划分为一个检验批。
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解析
基础与主体结构工程检验批划分解析一、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地基及桩基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50202-20021、检验批划分:标准没有明确规定原则。
一般情况下按施工工艺、施工间歇或机械分组划分检验批。
2、检验批容量和最小抽样数量〔1〕地基子分部〔一般地基〕:包括素土、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等检验批容量:为各检验批施工的工程量,一般以平米数计,注浆地基为注浆孔数量,基槽为延米数,土工合成材料地基应不超过100 m2。
最小抽样数量: 1000m2以上工程:每100m2抽查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抽查1点;独立基础时:每一独立基础抽查1点;基槽工程:每20延米抽查1点;注浆地基中注浆体强度、承载力等,检查孔数为总量的2%~5%;土工合成材料地基:一般项目按5 %抽查。
注:标准中没有将每个检查项目一一规定抽查数量,这里按已规定的项目抽查频次予以规定,以便于项目验收标准、便于操作。
〔2〕地基子分部〔复合地基〕:包括水泥土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土桩复合地基等。
检验批容量:即为各检验批施工的桩数量,以“根”计。
最小抽样数量:一般项目,抽查20%地基承载力和桩体〔身〕强度,检测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根〕。
〔3〕基础子分部〔桩基〕:包括钢筋混凝土预制桩、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干作业成孔桩、长螺旋钻孔压灌桩、沉管灌注桩、钢桩、锚杆静压桩。
工程为一种成桩方法和工程桩形式一般情况下划分为一个检验批,但桩中有钢筋笼、钢筋骨架时,又划分为钢筋笼、钢筋骨架检验批和##桩检验批检验批容量:即为各检验批施工的桩数量,以“根”计。
最小抽样数量:桩身质量和承载力等检测项目按《建筑基桩检测技术标准》JGJ 106-2014检测,其余主控项目全数检查;一般项目灌注桩为全数检查,其他抽查总桩数的20%;焊接接头、焊缝按总接头数量的10%进行探伤检测。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及最小抽样数量划分方法
建筑工程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容量单位
最小抽样数量划分方法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地基与基础分部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主体结构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建筑装饰装修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建筑屋面分部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建筑节能分部
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第3.4.1条规范内容。
规范对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检测数量的规定
○
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部(子分部)
工程及所含分项工程
规范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的规定
根据
备注
选用
5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混
凝
土
结
构
钢
筋
钢筋焊接连接
钢筋焊接骨架与焊接网
焊接骨架与焊接网的质量检验应包含外观检查与力学性能检验,并按下列规定抽取试件:1、凡钢筋牌号、直径及尺寸相同的焊接骨架与焊接网应视为同一类型制品,且每300件作为一批,一周内不足300件的亦应按一批计算;2、外观检查应按同一类型制品分批检查,每批抽查5%,且很多于5件;3、力学性能检验的试件,应从每批成品中切取;切取过试件的制品,应补焊同牌号、同直径的钢筋,其每边的搭接长度不小于2个孔格的长度;4、由几种直径钢筋组合的焊接骨架或者焊接网,应对每种组合的焊点作力学性能检验;热轧钢筋的焊点应作剪切试验,试件应为3件,冷轧带肋钢筋焊点除作剪切试验外,尚应对纵向与横向冷轧带肋钢筋作拉伸试验,试件各为l件;6、焊接网剪切试件应沿同一横向钢筋随机切取;7、切取剪切试件时,应使制品中的纵向钢筋成为试件的受拉钢筋。
GB50202-200
2(4.1.5)
复合地基处理
对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与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2000t,按1000t为一批,不足1000t亦为一批。日产量超过5000t,按2000t为一批,不足2000t亦为一批。
检验批容量及最小抽样数量划分方法
建筑工程
检验批容量
检验批容量单位
最小抽样数量划分方法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地基与基础分部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主体结构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建筑装饰装修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建筑屋面分部
建筑工程检验批容量、检验批容量单位、最小抽样数量--建筑节能分部
(GB 50411-2007)附:《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411-2007)第3.4.1条规范内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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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地
下
防
水
防水混凝土
抗渗试块
防水混凝土抗渗性能,应采用标准条件下养护混凝土抗渗试件的试验结果评定。试件应在浇筑地点制作。连续浇筑混凝土每500M3应留置一组抗渗试件(一组为6个抗渗试件),且每项工程不得少于两组。采用预拌混凝土的抗渗试件,留置组数应视结构的规模和要求而定。
GB50202-200
2(4.1.6)
2
桩基础
原材料
对砂、石子、钢材、水泥等原材料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GB50202(5.1
.7)
○
桩基础混凝土浇筑
桩顶标高至少要比设计标高高出0.5m,桩底清孔质量按不同的成桩工
艺有不同的要求,应按相关要求执行。每浇注50m3必须有1组试件,小于50m3的桩,每根桩必须有1组试件。
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及所含分项工程
规范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的规定
依据
备注
选用
1
地
基
与
基
础
工
程
天然地基
基槽(坑)开挖后,应进行基槽检验,基槽检验可用触探或其它方法,
当发现与勘察报告和设计文件不一致,或遇到异常情况时,应结合地质条件提出处理意见。
GB50007-200
2(10.1.1)
GB50208(4.1.5)
○
防水混凝土质量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质量检验数量,应按混凝土外露面积每100㎡抽查1处,每处lO㎡,且不得少于3处,细部构造应全数检查。
GB50208(4.1.6)
○
其它防水材料
见附表:建筑防水工程材料现场抽样复验
GB50208(附表B)
○
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部(子分部)工程及所含分项工程
GB50202-200
2(4.1.5)
复合地基处理
对水泥搅拌桩复合地基、高压喷射注浆桩复合地基、砂桩地基、振冲桩复合地基、土和灰土挤密桩复合地基、水泥粉煤灰碎石桩复合地基及夯实水泥桩复合地基,其承载力检验,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有单桩强度检验要求时,数量为总数的0.5%-1%,但不应少于3处。
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桩总数的10%,且不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对单单柱应全数检查,并留置砼浇筑试块。
GB50202(5.I.)
GBS0007(10.11
.7)
○
序
号
分部工程
分部(子分部)
工程及所含分项工程
规范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的规定
依据
备注
选用
2
桩
...../Shop/43.shtml
《财务管理学院》
53套讲座+ 17945份资料
...../Shop/45.shtml
《销售经理学院》
56套讲座+ 14350份资料
...../Shop/46.shtml
《销售人员培训学院》
72套讲座+ 4879份资料
...../Shop/47.shtml
规范对分部(子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检测数量的规定(监理30%见证或平行检验)
规范对分项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数量的规定
依据
备注
选用
4
主
体
结
构
工
程
混凝土结构模板
模板超拱
各分项工程可根据与施工方式相一致且便于控制施工质量的原则,按工作班、楼层、结构缝或施工段划分为若干检验批。对梁应抽查构数量的10%,且不少于3件,对板,应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10%,不少于3间,对大空间结构,极可按纵轴线划分检查面,抽查10%且不少于3面。检验方法: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
《人力资源学院》
56套讲座+27123份资料
...../Shop/44.shtml
《各阶段员工培训学院》
77套讲座+ 324份资料
...../Shop/49.shtml
《员工管理企业学院》
67套讲座+ 8720份资料
...../Shop/42.shtml
《工厂生产管理学院》
52套讲座+ 13920份资料
GB50202(5.1.4)
○
承载力检验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对于端承
型大直径灌注桩,当受设备或现场条件限制无法检测单桩竖向抗压承载力时,可采用钻芯法测定桩底沉渣厚度,并钻取桩端持力层岩土芯样检验桩端持力层,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应少于10根
GB50202(5.1.)
JGJl06-2003(3.3.7)
○
桩身质量
桩身质量应进行完整性检验。桩身完整性检测可采用低应变法或声波透射法。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少于20根,其它桩基工程的抽检数量不少于总数的20%,且不少于10根,对混凝土预制桩及地下水位以上
工程检验批划分及检查检测数量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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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企业管理全能版》
○
地基处理
对灰土地基、砂和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计要求的标准。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m2至少应有1点;3000m2以上工程每300m2至少应有1点。每一独立基础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长米应有1点。
基
础
桩的验证与扩大检测
采用底应变法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或对嵌岩桩桩底时域反射信号单一反射波,且与锤击脉冲信号同向时,应进行验证检验:1、实测信号复杂,无
规律,无法对其进行准确评价;2、桩身截面渐变或多变,且变化幅度较大的混凝土灌注柱,验证方法宜采用单桩竖向抗压静载试验,对于嵌岩灌注桩可采用钻芯法验证,对采用高应变法出现下列四种情况应桩身完整性所发现的桩身有明显缺陷,对桩身结构承载力有影响和桩身存在严重缺陷的桩之和大于抽检数的20%时,宜采用原检测方法(声波透射法可改用钻芯法),在未检桩中继续扩大抽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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