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
路政人员八个不准 十条禁令
路政人员八个不准是指什么?
答:一、不准便装上岗二、不准酒后上岗
三、不准徇私舞弊四、不准吃拿卡要
五、不准以罚代卸六、不准佩戴首饰
七、不准使用文明服务忌语八、不准造成人为交通堵塞
高速公路路政执法“十条禁令”的内容是什么?
答:1.严禁高速路政执法人员越权执法或擅自上路执法;
2.严禁在处理高速路政案件时以罚代管和对超限超载车辆以罚代卸、只罚不卸;
3.严禁收费不出具专用票据或出具非路政收费票据;
4.严禁高速路政执法人员乱扣车(证)、乱收费和乱罚款;
5.严禁高速路政巡逻车辆在非执行公务时使用警报器和示警灯;
6.严禁超越限或故意刁难管理对象;
7.严禁高速路政执法人员以权谋私,吃、拿、卡、要;
8.严禁高速路政执法人员酒后上岗和粗暴执法;
9.严禁高速路政执法人员着制服出入舞厅、酒吧或在公共场所喝酒行令;
10.严禁路政专用车辆停放在餐饮、娱乐、洗浴、休闲等场所。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政执法行为,加强路政执法队伍建设,提高路政执法人员的法律素质和执法水平,保障公路路产安全与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公路路政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路政执法人员的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监督等管理工作。
第三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忠诚于党的领导,严守法律法规,恪尽职守,公正执法,廉洁自律。
第二章招聘与培训第四条路政执法人员招聘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通过考试、考核等方式选拔具备相应条件的人员。
第五条路政执法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二)具有国民教育系列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三)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四)身体健康,具备履行路政执法职责的身体条件;(五)熟悉本地区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六条路政执法人员招聘后,应参加为期三个月的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法律法规、路政管理、执法技能等。
第三章考核与奖惩第七条路政执法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第八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晋升、调岗、辞退的重要依据。
第九条对在路政执法工作中表现突出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法违纪的,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第四章监督与问责第十条路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对举报违法行为,经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
第十一条路政执法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承担相应责任:(一)不依法履行职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二)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的;(三)违反执法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四)其他违法违纪行为。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本制度由XX市交通运输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十四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路政人员证件管理制度
路政人员证件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加强路政人员证件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和保障工作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证件管理的范围和对象1.1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路政工作并持有相关证件的路政人员。
路政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巡查员、执法员、管理人员等各类从事路政管理和维护工作的人员。
1.2 路政人员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工作证、执法证、驾驶证等与路政工作相关的各种证件。
二、证件管理的原则2.1 证件管理工作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路政人员证件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2.2 证件管理工作遵循便捷、高效、安全的原则,简化流程、提高效率、保障安全。
2.3 证件管理工作遵循规范、严谨、严格的原则,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严格执行管理制度,确保证件管理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
三、证件管理的内容3.1 身份证管理3.1.1 所有路政人员必须持有效身份证参加工作,不得代替他人或冒用他人身份证。
3.1.2 身份证遗失或变更时,必须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备,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办理补办手续。
3.2 工作证管理3.2.1 路政人员必须持有效工作证参加工作,工作证必须与身份证保持一致。
3.2.2 工作证如遗失或损坏,必须及时向单位领导汇报,并按程序补办,不得擅自制作或使用伪造工作证。
3.3 执法证管理3.3.1 路政人员从事执法工作时必须持有效执法证,不得代替他人或冒用他人执法证。
3.3.2 执法证如遗失或变更,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办理补办手续。
3.4 驾驶证管理3.4.1 路政人员如需驾驶机动车辆进行工作,必须持有效驾驶证,否则不得从事驾驶工作。
3.4.2 驾驶证如遗失或变更,必须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备,按规定手续办理。
四、证件管理的责任4.1 路政人员应当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保护个人证件安全,不得随意暴露和丢失。
4.2 单位领导部门应当加强对路政人员证件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作出处理。
4.3 对于违反证件管理规定的路政人员,单位领导部门有权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情节严重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五篇)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局、省公司下达的目标管理任务,提高工作效率,更好地发挥路政人员的积极性。
充分体现我大队路政人员竞争上岗的新面貌和工作作风,使路政队伍真正做到半军事化,特拟定如下管理制度:一、路政大队长负责大队全面工作,落实上级和公司领导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负责审批所有人员的全部票据,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
二、路政大队人员必须听从大队长的指挥,上路巡查和处理路政案件时要有工作效益,有工作责任心,爱岗敬业,热情服务,秉公执法.三、路政大队人员上班时一律要着装整齐,做到仪态严整。
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____分钟,在接到上路任务后不得迟到____分钟.四、路政大队人员上班时不得在办公室打扑克,玩电脑游戏。
离开办公室____分钟以上必须向大队长报告,若大队长不在场应向大队有关人员说明,有事请假必须事先向大队长请示后方可。
五、路政巡查车做到专车专用、随叫随到,上路巡查、勘察现场时由大队长具体安排,若其它事(公事或私事)用车,应通知大队长,由大队长斟情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
若超出晋城市,必须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否则,将情节严重,扣除其工资。
用车回来后车交于大队长保管。
六、为有效地控制各种费用的开支,压缩非生产性的开支,特作如下规定:1、路政巡查车加油、修理应事先向大1队长请示,特别是修理,必须事先向大队长请示,由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
2、路政人员无权签字接待,如遇特殊情况,必须请示大队长或分管领导。
七、上述各条款如有违反的,大队长有权扣除其出差补助,情节严重者,请示分管或主管领导,扣除其工资。
八、其它奖罚。
根据有关规定执行。
执法人员工作管理制度(二)管理制度(一)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是指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机关、依法受委托的组织,依照法律、法规或者规章授予的职权所作出的行政行为。
(二)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必须遵循合法、公平、公正、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原则。
依法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
《路政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维护路产路权,促进公路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路路政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开、公平、公正;(二)保护路产,维护路权;(三)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四)综合治理,科学管理。
第四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五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公路路政管理业务,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三)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沟通能力;(四)身体健康,能够胜任本职工作。
第二章路政管理职责第六条公路路政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一)宣传、贯彻实施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公路路政许可的审批、核发和监督管理;(三)负责公路路产保护,制止和查处破坏、损坏公路路产的行为;(四)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五)负责公路路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六)负责公路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七)负责公路路政统计和报告工作;(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公路路政管理人员的主要职责:(一)宣传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二)负责公路路政巡查,发现、制止和查处违反公路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三)负责公路路政案件的调查处理;(四)负责公路路政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五)负责公路路政统计和报告工作;(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三章路政许可管理第八条公路路政许可包括以下内容:(一)公路用地范围内的施工许可;(二)公路建筑控制区内的施工许可;(三)占用、挖掘公路或者公路用地许可;(四)在公路两侧修建建筑物、构筑物许可;(五)在公路上设置广告、标语、宣传牌许可;(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许可。
第九条申请公路路政许可,应当提交以下材料:(一)申请书;(二)相关设计文件;(三)涉及公路路产保护的承诺书;(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
路政大队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大队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应当遵循依法行政、科学决策、公开透明、服务为民的原则,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服务质量。
第三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应当围绕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障交通畅通、保障路政设施设备正常运转为宗旨,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严格落实管理措施,加强监督和检查。
第四条路政大队的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路政大队的管理工作,所有工作人员都应当遵守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领导第五条路政大队设立领导班子,领导班子成员包括大队长、副大队长等职,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为大队的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路政大队领导班子应当坚持集体领导,形成科学决策、民主管理、协同工作的良好局面,建立领导机构的协调、配合、监督与约束机制。
第七条路政大队建立科学的管理层级制度,明确岗位职责分工,落实各项管理任务。
第八条路政大队落实领导责任制,对于下属领导成员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考核,确保领导成员依法依规行使职权。
第九条路政大队建立决策机制,明确重大事项由领导班子讨论决定,领导班子应当及时向工作人员通报决策结果。
第十条路政大队建立了健全的考核机制,对领导班子成员和工作人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对考核结果进行奖惩。
第三章岗位职责第十一条路政大队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确定各岗位的职责和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二条大队长是路政大队的最高负责人,主要职责是负责全面领导、管理和指挥大队的建设和发展工作。
第十三条副大队长是大队长的助手,协助大队长处理日常工作,负责指导和监督大队内部工作。
第十四条大队长和副大队长应当以身作则,加强自身素质修养,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十五条路政大队要建立科学的工作流程,包括日常巡查、事故处理、维修保养等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进行。
第十六条路政大队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提高管理水平。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及流程
一、总则为了加强路政管理,确保公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及流程。
二、人员配备与职责1. 路政人员配备路政人员应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和业务能力,经过专业培训合格后,方可担任路政工作。
2. 路政人员职责(1)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保障公路安全畅通;(2)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3)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4)协助交警部门处理交通事故;(5)参与公路养护、改造和修复工程;(6)做好公路沿线环境整治工作。
三、工作流程1. 巡查制度路政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和时间进行巡查,对公路及其附属设施进行细致检查,确保无安全隐患。
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措施。
2. 报告制度路政人员在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填写《路政巡查报告单》,上报上级路政管理部门。
报告内容包括:问题类型、发生地点、问题描述、可能原因、建议措施等。
3. 处理流程(1)对一般性问题,路政人员应立即现场处理或上报养护部门;(2)对重大问题,如交通事故、严重病害等,路政人员应立即报告交警部门和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并协助处理;(3)对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路政人员应依法制止并查处,收集相关证据,制作《路政查处记录》。
4. 档案管理路政人员应对巡查记录、报告单、查处记录等档案资料进行妥善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检查1. 上级路政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路政人员的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及流程的落实。
2. 路政人员应自觉接受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五、奖惩制度1. 对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工作不力、玩忽职守、违反规定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六、附则1. 本制度及流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制度及流程的解释权归路政管理部门所有。
通过以上制度及流程的制定和执行,旨在规范路政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环境。
路政岗位人员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队伍建设,提高路政管理水平,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各级路政管理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三、人员配备1. 路政岗位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2)具有高中及以上学历,熟悉公路管理业务;(3)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身体健康,具备一定的体能;(4)持有相关岗位资格证书。
2. 路政岗位人员按照岗位需求进行招聘、培训、考核和晋升。
四、岗位职责1. 依法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2. 对公路违法行为进行制止、查处,确保公路设施完好;3. 负责公路巡查、养护、绿化、交通安全设施维护等工作;4. 负责公路突发事件、交通事故的处理和救援;5. 负责公路收费、路政许可等业务;6. 负责路政宣传、咨询服务等工作。
五、工作纪律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执行上级路政管理部门的决策部署;2. 严格履行岗位职责,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3. 严格廉洁自律,不得收受、索取他人财物;4. 不得泄露工作秘密,不得擅自透露工作信息;5.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不得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六、考核与奖惩1. 路政岗位人员实行年度考核制度,考核内容包括工作实绩、业务能力、职业道德等方面;2. 对考核优秀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考核不合格的人员进行谈话提醒、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3. 对违反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撤职等处分。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本地区路政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通过以上路政岗位人员管理制度,旨在规范路政人员的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服务。
路政人员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路政管理,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提高路政工作效率,规范路政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地区所有路政人员,包括路政执法、路政巡查、路政维护等岗位。
第三条路政人员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行政,公正廉洁;(二)高效便民,服务至上;(三)勤政为民,勇于担当;(四)团结协作,积极进取。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四条路政执法职责:(一)依法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巡查、维护;(二)查处各类违反公路法律法规的行为;(三)保障公路安全畅通,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四)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公路建设、养护、路网管理等各项工作。
第五条路政巡查职责:(一)定期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并报告问题;(二)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养护,确保其完好、安全;(三)加强对路政设施的管理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四)宣传公路法律法规,提高公众对公路法律法规的认识。
第六条路政维护职责:(一)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日常养护,确保其完好、安全;(二)及时修复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损坏,确保公路安全畅通;(三)对公路及公路附属设施进行绿化、美化,提升公路形象;(四)参与公路养护、维修、改扩建等工程。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七条路政人员应严格遵守以下纪律:(一)坚守岗位,按时到岗,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二)文明执法,礼貌待人,不得粗暴、蛮横、侮辱当事人;(三)廉洁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四)保守国家秘密和单位秘密,不得泄露工作信息;(五)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路政人员应积极参加各类培训,提高自身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路政人员工作考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二)客观、全面、准确;(三)奖优罚劣,激励先进。
第十条对表现优秀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工作作风不严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
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路政执法人员是负责维护交通秩序、管理道路交通的重要力量,他们的执法工作直接关系到道路交通安全和社会秩序的维护。
为了规范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行为、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监督水平,建立一套完善的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制度内容1.岗位要求:明确路政执法人员的基本素质、专业技能和工作经验等条件,确保他们具备胜任岗位的能力。
2.岗位职责:明确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交通疏导、交通安全监管、交通违法处理等方面的具体内容,确保执法工作得以有序进行。
3.培训考评:建立培训考评制度,定期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他们的专业知识和技能水平,确保执法工作的规范和高效。
4.惩罚奖励:建立惩罚奖励制度,对于违规执法、失职渎职等行为给予相应的惩罚,对于表现优秀的执法人员给予奖励,激励他们更好地履行职责。
5.工作记录:要求路政执法人员做好工作记录,包括执法时的具体情况、处理结果等,为日后的工作总结和监督提供参考。
6.监督机制:建立监督机制,包括上级对下级的监督、同级之间的相互监督、群众对执法人员的监督等,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和透明。
7.案件处理流程:明确执法人员对于交通违法案件的处理流程,包括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决定等环节,确保执法工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8.值班制度:建立路政执法人员的值班制度,保证路政执法人员24小时待命,及时应对交通事故和紧急情况。
9.外部合作:建立与其他执法机构的合作机制,加强多部门协作,提高执法效果和工作效率。
三、推行策略1.加强宣传:通过媒体宣传、宣讲会等形式,向路政执法人员普及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和实施细则,提高他们对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2.培训措施:制定培训计划,定期对路政执法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和素质提升培训,提高他们的执法能力和管理水平。
3.考核评估:设立考核评估机构,定期评估路政执法人员的工作表现,通过考核来强化管理制度的执行力度。
4.加强监督:对路政执法人员加强监督,建立监督制度,包括日常随机抽查、对关键案件进行重点监督等,防止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发生。
路政人员日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路政人员日常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公路安全畅通,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全体路政人员。
第三条路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自觉履行职责,维护公路路产路权,保障公路安全畅通。
第二章职责与权限第四条路政人员的职责:1. 负责公路路政管理工作,对公路路产、路权进行保护;2. 负责公路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各类违法行为;3. 负责公路设施养护和维修,确保公路设施完好;4. 负责公路交通安全管理,维护公路交通秩序;5. 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6. 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第五条路政人员的权限:1. 对公路违法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2. 对公路设施进行养护和维修;3. 对公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4. 参与公路建设项目监督检查;5. 获取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
第三章工作制度第六条工作时间:1. 路政人员实行8小时工作制,每日工作时间为8小时;2. 路政人员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七条工作纪律:1. 路政人员应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2. 路政人员应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不得泄露;3. 路政人员应保持良好的工作态度,团结协作,共同完成工作任务。
第八条巡查制度:1. 路政人员应按照规定路线、规定时间进行巡查,确保巡查范围全覆盖;2. 路政人员应认真记录巡查情况,对发现的违法行为及时进行处理;3. 路政人员应定期对巡查情况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及时上报。
第四章考核与奖惩第九条考核:1. 路政人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2. 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工作业绩等方面;3. 考核结果作为评优评先、晋升、奖惩的依据。
第十条奖惩:1. 对工作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路政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工作失职、渎职的路政人员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罚款等处罚;3. 对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路政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路政人员安全管理,保障路政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路政工作效率,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部门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安全管理目标1. 确保路政人员的人身安全,杜绝重大安全事故发生;2. 保障路政工作正常进行,提高路政工作效率;3.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体系,形成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三、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教育培训(1)新入职的路政人员必须参加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2)定期组织路政人员参加安全知识培训和应急演练,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3)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心理健康教育,关注其心理变化,确保身心健康。
2. 安全生产责任制(1)明确各级路政人员的安全责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对发生安全事故的路政人员和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3)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安全考核,将安全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 安全操作规程(1)路政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改变作业流程;(2)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确保行车安全;(3)对道路、桥梁、隧道等设施进行巡查时,必须穿戴防护用品,注意自身安全。
4. 安全防护措施(1)配备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帽、反光背心、手套、防护眼镜等;(2)定期检查安全防护设施,确保其完好有效;(3)加强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置警示标志,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 应急处置(1)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响应程序;(2)加强应急演练,提高路政人员的应急处置能力;(3)发生事故时,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四、监督检查1. 定期对路政人员的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2. 加强对路政人员的安全培训和教育,确保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3. 对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确保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实施。
五、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2. 本制度由路政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3.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023年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
2023年路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确保行政执法权由具备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熟悉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的行政执法人员严格依法行政,维护交通局和全体执法人员的形象,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执法人员培训第二条坚持实行学法制度。
各单位在学习例会上都要安排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辅导或宣讲,学习内容以综合法律知识、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规章及交通行政法律、法规、规章为主。
第三条坚持自觉学习制度。
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要坚持自学法律知识,学习时要结合执法实际写出笔记。
局行政执法领导小组对执法人员学习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作为考核考评执法人员执法情况的依据。
第四条局机关每年要对全体行政执法人员进行一次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进行统一考试。
第五条通过学习培训,要使全体行政执法人员熟练掌握综合法律知识和专业法律知识,为实施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行政奠定基础。
二、执法资格管理第六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当经县法制办培训考试合格,由局机关向县政府申领行政执法证件后持证上岗。
持有行政执法证件的执法人员,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可代表交通局从事行政执法活动。
未领取行政执法证件的人员可参加与行政执法活动、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共同完成工作任务,但不能代表交通局直接从事行政执法工作。
第七条行政执法证只限行政执法人员本人在本县范围内执行公务时使用,不得涂改或转借他人。
第八条行政执法人员应妥善保管行政执法证,证件遗失的,应当立即向局机关和县政府法制局报告。
第九条执法人员调离交通局或执法岗位,应将执法证件交回交通局,由交通局按规定程序交县政府法制办注销。
第十条执法人员越权使用执法证件或执行职务时不主动出示执法证件,以及利用证件谋取私利、从事违法活动的,由交通局给予批评教育。
经批评教育不改的,暂时收回其执法证件。
暂时收回执法人员执法证件的按照《甘肃省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第23 条、第24 条执行。
被暂时收回执法证件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下岗学习培训,在改正错误后再申请发还。
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
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背景公路建设的进步,对于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越来越明显,但同时也要求对公路进行保护和管理。
公路路政人员的责任就是从事公路维修、保养、管理和交通安全监督等任务。
随着公路建设的快速发展,路政队伍的规模也在扩大,引起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制定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对于管理路政人员、提升路政人员素质和保障公路安全方面都有着极为重要的意义。
目的为了保障公路畅通,提高公路交通安全水平,规范公路路政人员的行为,确保公路施工过程和日常运营保持高效和安全,制定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公路路政人员的行为,提高公路路政人员的管理水平和职业素质,增强公路运营和安全保障能力。
范围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适用于路政部门内部及路政人员的日常工作,包括路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工作纪律、考核评价、奖惩制度等方面。
主要内容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方面:岗位职责•公路路政人员的岗位职责应当明确,不得超出职责范围。
•路政部门应制定各级岗位职责、工作内容,并组织培训,确保其熟知技能和操作程序。
工作纪律•公路路政人员应做到听从指挥、守纪律、遵守规定,不得以私欲干扰工作。
•公路路政人员应通过严格执行操作程序、有序施工、保护设施、严格保密等方式,确保公路施工过程安全、高效。
考核评价•公路路政人员应定期接受考核,评价其工作表现。
•路政部门应根据评价结果,采取适当的激励和惩罚措施,促进路政人员工作积极性和责任心。
奖惩制度•路政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奖惩制度,对在公路安全保障、维护和管理方面表现优秀的路政人员给予奖励,对违规违纪的路政人员给予相应的惩罚。
责任分工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的责任分工如下:•路政部门应起到主要的管理和监督作用,负责制定并执行公路路政人员管理制度;•公路路政人员应按照规定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参加考核评价;•对于违法违规的公路路政人员,相关部门应进行调查并给予相应的处理措施。
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是指对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服装着装进行规范,以确保执法人员的形象、工作效率和安全。
一、着装要求:1.服装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服装必须符合工作规定,以保持整洁、干净和穿着舒适为标准。
工作服应为深色或蓝色,不得使用鲜艳的颜色。
2.鞋子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鞋子应该选择黑色鞋子,鞋底防滑,舒适度要高,便于长时间行走。
3.帽子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有的时候需要在路上摆放路障和指示牌,因此帽子应该具有良好防晒和透气性能,车队标志或徽章应该清晰可见。
4.手套要求:在日常的检查中,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常常需要触摸和检查车辆,因此手套应该选择柔软的材料,并且无毒无害。
二、个人卫生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工作期间常常需要长时间的待在户外,因此对于个人的卫生要求是非常高的。
要求执法人员每天早上洗头,身体清洁干净;不能留长指甲,应为清晰、干燥、完美的形状;衣服需要每天清洗或更换以保持清洁卫生。
三、标识和徽章:1. 标识物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应该紧盯车队标志和标准徽章的规格要求,在工作时佩戴。
要求车队标志和标准徽章在服装上醒目且不易脱落。
2. 标识粘贴的位置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的车队标志和标准徽章应该与身体前部和后部对称佩戴。
在特殊情况下,车队标志和标准徽章应佩戴在左肩部,如执法人员需要在左侧施行。
四、安全要求:公路路政执法人员在工作中常常面对着安全风险,具体要求如下:1.安全装备要求:执法人员必须佩戴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个人安全保护装备。
包括:卵石镶嵌鞋底的鞋子、手袋或橙色反光心形粘贴标志、反光材料制作的服装和暖房等。
2.安全防范措施:执法人员在工作中要避免独自驾车巡逻,应尽量采取防范措施,比如与同事一起行动,避免长时间单独行动,注意周围环境和情况。
总之,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及个人卫生,标识和徽章佩戴规定,安全要求,可以确保执法人员整洁、干净和穿着舒适,具有良好的工作形象,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保障公路交通的畅通和安全。
路政人员管理规定
路政人员管理规定路政人员管理规定第一条为加强公路路政管理,保护公路路产,保障公路完好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及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道、省道、县道和乡道的路政管理。
专用公路和乡村道路的路政管理,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主管全省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设区的市和县(县级市、区)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的权限,在公路路政管理方面履行下列职责:(一)组织实施有关公路路政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二)负责管理保护公路、公路用地和分管范围内的公路附属设施;(三)依法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进行路政监督检查;(四)依法对在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进行的建设活动进行审查;(五)审批公路的特殊占用、利用和超限运输;(六)维护公路养护作业秩序;(七)依法查处违反路政管理规定的行为;(八)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五条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应当遵循管养一体、综合治理、预防为主和依法治路的原则。
第六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公路路政管理工作的领导。
各级公安、建设、土地管理和工商行政管理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协助同级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公路路政管理工作。
第七条公路用地已依法办理征地手续的,其地界以批准文件界定的区域为准;未办理征地手续或者土地权属未确定的,其地界按照从公路两侧边沟或者坡脚护坡道、坡顶截水沟外缘向外延伸不少于一米的规定,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确定,并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第八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在审批公路两侧的建设项目和建设用地涉及公路建筑控制区时,应当征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
第九条违反公路管理法律、法规有关公路两侧建筑控制的规定建设的建筑物、地面构筑物和设施,由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
第十条因建设铁路、机场、电站和水库等工程需要挖掘、占用、利用公路、公路用地和公路附属设施时,建设单位应当征得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路政支队工作管理制度
路政支队工作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了规范路政支队的工作管理,确保队伍的正常运转,提高工作效率,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路政支队设立队长一人,副队长一人;分为办公室、勤务部、宣传部、后勤部、指挥中心等部门。
第三章队伍管理1.招聘:路政支队根据需要,制定招聘计划,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开招聘。
2.培训:新员工入职后,进行集中培训,包括队伍组织架构、工作流程、相关制度规定等。
3.考核:对队伍进行定期考核,评定个人绩效,并进行奖惩措施。
4.职务调整:根据队伍实际情况,对不适应岗位的人员进行调整,并对表现良好的人员进行晋升。
5.奖惩管理:对表现优秀的员工进行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第四章工作流程1.任务分配:每日早会后由队长统一安排任务,明确责任人和工作内容,确保每个工作环节都得到有效安排。
2.工作督导:设立专人进行工作督导,及时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
3.协作配合:各部门之间要加强协作配合,共同完成任务目标。
第五章安全管理1.安全意识:队伍成员要时刻牢记安全第一的理念,严格遵守安全规章制度。
2.安全培训: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加强安全知识的普及和宣传。
3.应急处理:建立应急处理机制,做好灾害和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第六章设备管理1.设备维护:定期对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转。
2.设备更新:根据需要及时对老化设备进行更新,保障工作效率。
3.设备使用:建立设备使用登记制度,明确设备责任人,确保设备安全使用。
第七章财务管理1.财务制度: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收支及报账流程。
2.经费分配:根据工作需求合理分配经费,做到合理利用。
3.财务核算:定期进行财务核算,确保经费使用情况透明。
第八章宣传工作1.宣传策划:制定宣传策划方案,将路政支队的工作成果向社会进行有效宣传。
2.宣传渠道: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包括媒体、网络、宣传品等进行宣传工作。
3.宣传评估:定期对宣传效果进行评估,及时调整宣传策略。
路政管理规定全范本
路政管理规定全范本路政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的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包括公路、城市道路和乡村道路。
第三条路政管理工作应坚持依法、科学、公正、高效的原则,充分体现人民群众的利益和意愿,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第四条路政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组织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二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第五条政府应加大对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提高交通设施建设和交通管理水平,确保道路交通的安全畅通。
第六条道路交通安全重点管理对象包括驾驶员、车辆和道路三个方面。
第七条驾驶员应取得驾驶证,并遵守道路交通法规,确保安全驾驶。
驾驶员应当接受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定期参加交通安全知识考试。
第八条车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加强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
第九条道路应符合国家规划和设计标准,保持道路畅通,修复和改造老化和损坏的道路。
道路设施应完善,包括路标、交通信号灯等设施的设置和维护。
第十条政府应加强对道路交通事故的监测和统计工作,及时发布事故警示信息,开展事故原因分析,制定事故防范措施,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交通秩序维护管理第十一条政府应制定交通秩序管理规定,落实交通秩序维护的责任主体,包括交警部门、路政管理部门和社会公众。
第十二条交警部门应加强对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坚决打击肇事逃逸、酒驾、超速等严重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
第十三条路政管理部门应开展交通引导工作,确保交通流畅,及时疏导交通拥堵。
第十四条社会公众应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增强交通安全意识,维护交通秩序。
第四章路政管理工作机构及人员管理第十五条路政管理工作机构设立并管理,由政府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
路政管理工作机构应具备开展管理工作所需的相应条件和能力。
第十六条路政管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人员管理制度,确保工作人员的素质和能力。
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
公路路政执法人员着装管理规定为加强路政执法人员的着装管理,规范着装行为,树立路政执法的良好形象,特制定本规定。
一、路政人员执法时,着装遵守下列规范:(一)按统一规定的样式、质地、颜色,内外配套着装.着春秋服装应内着制式衬衫,系制式领带;着冬装应扣好领钩、衣扣;(二)帽子佩戴庄重端正,不得斜戴、歪戴、反戴。
不戴时,摆放或挂置应整齐井然;非执行任务,室内工作时可不戴帽;(三)执法时佩戴统一规定的标志、胸卡、腰带、手套.胸卡挂于左上衣口袋正中处,腰带扎在上装第四、第五钮扣之间,背带右肩左斜,从肩牌下穿过;(四)严禁混穿不同季节的执法服装,严禁混穿制服与便装。
严禁卷袖口、敞衣扣、披衣、敞怀、卷裤腿、衣领上翻等有损风纪的着装行为。
不得在外露的腰带上系挂钥匙、饰物以及其他与执法工作无关的物件。
不得着有破损的制服从事执法活动,除工作需要和眼疾外,着执法服装时不得戴有色眼镜。
(五)着装时必须穿着黑色或棕色皮鞋,不得穿拖鞋或者赤足穿鞋;1(六)严禁着装在公共场所饮酒和到娱乐场所活动;(七)上路执法时,可佩戴头盔,在制服外加穿反光背心。
二、路政执法人员在执法时,仪容行为应遵守下列规范:(一)头发要整洁,男同志不准留长头发、长鬓角、长胡须、剃光头,女同志不得头发披肩;(二)女执法人员着执法服装时,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不得化浓妆,不得佩带各类饰物;(三)现场执法的身姿、敬礼和手势标准,要明确、利索、规范;(四)两名以上路政执法人员着装徒步巡查或者外出时,应当两人成行、三人成列,做到整齐有序;(五)执法人员在执法时,应态度和蔼,用语文明,不得盛气凌人、态度粗暴,不得推搡或手指相对人,不得踢、扔、敲打相对人的物品;(六)执法人员在现场执法时,不得袖手、背手和将手插入衣袋,不得吸烟、吃食物,不得搭肩挽背、嬉笑打闹;(七)着装外出时,应当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维护路政执法人员的良好形象;(八)路政人员着装进入室内脱帽后,无衣帽钩时,2立姿可以夹于左腋下,坐姿置于桌(台)前沿左侧或者膝上,帽顶向上,帽徽朝前;(九)路政人员敬礼分为举手礼和注目礼两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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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政执法人员管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辽宁省普通公路超限运输长期治理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切实加强路政和超限运输车辆治理,规范执法行为,严肃执法纪律,预防检测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辽河大桥安全通畅,制定本规定。
一、路政执法人员,除要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必须严格执行下列纪律:
(一)、工作纪律
1、不准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勒索车主或司机钱物。
2、不准违反相关政策、规定和程序。
3、不准违反着装规定。
4、不准扣留规定以外的其他证件。
5不准单独私自处理违规车辆车主或司机,对违规车辆处理须两人以上,做好笔录和各种登记。
6、不准放人情车。
7、不准酒后执法或处理违规车辆。
8、不准使用非财政罚款收据罚款。
9、不准挪用、截留罚没款。
10、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11、不准在执勤期间吸烟、打闹、插手、袖手、背手。
12、不准一人执法。
13、不准追赶闯口车辆。
(二)劳动纪律
1、不准旷工。
2、不准酒后上岗。
3、不准在岗上以任何形式进行赌博。
4、不准迟到、早退。
5、不准岗上干私活、看刊物。
6、不准在工作岗位使用污秽语言,必须使用文明用语。
7、不准擅自离岗。
8、不准在检测亭内吃零食和聚集谈玩。
9、不准利用职权打击报复。
10、不准随便顶岗、替岗。
(三)组织纪律
1、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有令则行,无令则止。
2、必须着统一制式服装,佩戴规定标志和证件上岗执法,做到着装整洁、文明服务。
3、积极参加有组织的各项活动。
4、非工作时间不得着制式服装。
5、不得着制式服装参加非本单位组织的各项社会活动。
6、不准向无关人员谈论检测站有关事宜。
7、要表里如一,言行一致,对工作或领导有意见,允许向上级领导、部门提出,但不准私下议论,搞自由主义。
5、对超载车辆处罚时,必须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严禁乱罚款。
6、所扣证件、检测记录、各种登记必须在交班一小时内上交站领导,并做好汇总登记。
7、遵纪守法、忠于职守,不接受车主、司机的宴请和财物。
8、执法人员要庄重严肃、说话和气、廉洁奉公,以事实为依据,不准超越执法工作职权范围,随意扣证、罚款或终止车辆运行。
9、坚持在执法区域内执法,,严格对重载车辆进行检测,实行一车一杆制。
对超限车辆要通过手动信号劝返放行,对客运车辆、礼宾车队等腰随时抬杆放行,避免发生认为堵车情况。
10、维护作业区的交通秩序,保证检测工作的正常进行;负责对不主动接受监测,强行通过闯口的车辆进行有效的堵截,不准擅自离岗、脱岗。
1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人员不到岗,在岗人员不得离岗;交接班由队长负责,履行交接手续,并做好登记。
四、考勤管理
1、检测站员工严格执行考勤制度。
2、病假须交病假条,并扣罚当班次工资。
3、事假一般不予准假,准假后扣当班次工资。
4、婚丧假按有关政策执行。
五、安全管理
1、学习安全知识,提高安全管理技能,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2、学习检测站相关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技术水平。
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杜绝违规操作,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
否则,后果自负。
3、检测仪器要实行定期检修,防止漏电、短路而引起的灾害。
4、当设备操作不当被损坏时,责任人要进行赔偿,特别严重的,当事人要负法律责任。
5、室内离人要切断电源、火源,做到人走灯灭,人走火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