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细化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设立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1《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事项2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6非国有财产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和重要经济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其他
常发生在诉讼中,全权代理
父母双亡的未成年人侵权,法院在其均不愿意承担监护职责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中指定担任诉讼中代理人
1.3.2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不得委托代理的建设工程活动
法定或约定由本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例如: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总承包单位自为
2须取得法定资格方可代理
一般代理行为,对代理人资格无要求;如:诉讼代理人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其中场所是确定管辖权的重要依据
4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本条是与非法人的其他组织区别的关键
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依法或章程行使职权;法人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法人
分类
企业法人
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后取得法人资格-以营利为目的
非企业法人
行政法人
有独立经费的,自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事业法人
需要核准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不需要的,成立起具有法人资格
社团法人
1.2.2
地位:法人是大多数建设活动的主体(建设单位有可能不是法人)
作用:1法人是建设工程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1.2.3
1、项目经理部
概念: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考点总结一、建设工程法规概述建设工程法规是指规范建设工程实施过程的法律文件和法规要求。
建设工程法规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建设工程的安全、质量和效益,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稳定。
建设工程法规通常包括土地规划、建设用地规划管理、建筑设计、施工管理、验收审批等内容,是建设工程人员必须遵守和执行的规定。
二、建设工程法规相关知识考点1.土地规划法–规划许可–土地出让–土地使用权转让2.建设用地规划管理–用地性质–用地规划许可–用地规划实施3.建筑设计规范–建筑标准–建筑结构设计–建筑材料选用4.施工管理规定–施工合同管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安全管理5.验收审批程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验收合格证书颁发三、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建设工程法规的执行是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保障。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都有责任遵守相应的法规要求,确保建设工程合规、安全、可靠。
对于违反法规的行为,相关单位将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以维护建设工程领域的正常秩序和公共利益。
四、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建设工程法规随着社会发展、技术进步以及相关政策的调整而不断完善和更新。
建设工程法规的完善需要相关部门的不断监督和信息交流,以确保法规体系的完整和合理。
同时,建设工程从业人员也应不断学习和更新自己的法规知识,以适应建设工程领域的发展需求。
五、结语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是建设工程行业人员必须了解和遵守的重要规定,只有严格执行法规要求,才能保障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希望通过以上内容的总结,能够帮助广大建设工程人员加深对法规的理解,提高管理水平,确保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
一级建造师《工程法规》必考点重点知识点超全总结
★法律关系组成:主体、客体、内容★法律关系主体: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
★法律关系客体:财、物、行为和非物质财富(智力成果)。
★法律关系的内容:权利和义务。
★法律关系的变更:主体变更;客体变更;法律关系的终止。
★法律关系的终止:自然终止;;协议终止;违约终止★法律事实: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原因。
★法律事实分事件、行为。
事件:不以当事人意志为转移,包括自然事件、社会事件、意外事件。
行为:人的有意识的活动,包括积极的作为和消极的不作为。
★代理:委托代理、法定代理和指定代理。
代签工程建设合同必须用书面形式。
★委托代理:被代理人应慎重选择代理人。
委托授权的范围要明确,授权不明确而给第三人造成损失的,则被代理人要向第三人承担责任,代理人承担连带责任。
委托代理的事项必须合法。
★法定代理: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
如父母作为监护人代理★指定代理:主管机关或人民法院的指定,为无行为能力和限制行为能力的人设立。
★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亲自进行代理活动;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滥用代理权★委托代的终止:期满或事务完成;取消或辞去委托;代理人死亡或丧失民事行为能力;被代理人或代理人的法★商标权注册原则:自愿注册原则;先申请原则;单一性原则。
★申请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条件:用地批准手续;规划许可证;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确定建筑施工企业;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建设资金落实;其他条件。
★建设资金:工期不足1年的,到位资金原则上不得少于合同价的50%,超过1年的,到位资金不少于合同价的30%。
★建设单位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
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申请延期:延期以两次为限,每次不超过3个月。
既不开工又不申请延期或者超过延期时限的,施工许可证自行废止。
★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1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
建筑工程恢复施工时,应当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1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
内部资料:2024年一级建造师《法规》考点梳理宝马蓝色字体加粗(标题)状元红色字体加粗(一般考点)上岸绿色字体加粗(词眼、口诀、拓展及考情)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2-25分)法律体系又称法的体系,由一个国家现行的各个部门法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法律部门(七大法律部门)1.宪法及相关法根本大法2.民法商法(民-民)平等主体商事活动《民法典》《商标法》《专利法》《著作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3.行政法(官-民)行政监督《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城乡规划法》4.经济法国家在协调、干预的经济关系《统计法》《标准化法》《税收征收管理法》《预算法》《审计法》5.社会法劳动关系、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残疾人保障法》《矿山安全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合同法》6.刑法犯罪《刑法》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诉讼程序《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法律形式名称特征制订单位举例宪法宪法全国人大---法律**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建筑法》行政法规**条例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地)**条例省人大及常委会《北京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设区的市人大及常委自治州、自治县部门规章规定、办法、实施细则国务院各部委《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地方政府规章**(地)**规定、办法、实施细则省级和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上海市生活垃圾处理管理规定》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与旧的冲突按新的特别的与一般的冲突按特别新的一般和旧的特别冲突谁制定谁裁决知识点3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消灭(1分)提示:不动产需登记(不动产所在地登记机构),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自然资源)【物权的设立(不动产)与合同效力(买卖合同)的关系】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1.抵押权抵押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财产的占有(1)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权人:债权人。
一年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很重要大全
法律法规1Z301010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法律体系:宪法(组织法、国籍法、选举法、区域自治法),行政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许可法、环境影响评价法、建筑法),民法商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物权法、侵权责任法),经济法(标准化法、节约能源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社会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2.法的形式:宪法—全国人大。
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会--**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性法规—地方人大及常委会--**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办法、规定。
3.立法法(新变):只能由全国人大及常委会制定的法律规定的包括: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和处罚;税种的设立、税率的确定和税收征收管理等税收基本制度。
4.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之间对同一事项的规定不一致时,由国务院裁决。
1Z301020建设工程法人制度5.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6.企业法人分立、合并或者有其他重要事项变更,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登记并公告。
具有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依法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经核准登记,取得法人资格。
有独立经费的机关从成立之日起,具有法人资格。
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Z301030建设工程代理制度7.代理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
代理违法事项:代理人知道被委托代理的事项违法仍然进行代理活动的,或者被代理人知道代理人的代理行为违法不表示反对的,由被代理人和代理人负连带责任。
1Z301040建设工程物权制度8.物权的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权。
物权种类:所有权(占用、使用、收益、处分)、用益物权(①建设用地使用权、②土地承包经营权、③宅基地使用权、④地役权)、担保权(抵押、质押、留置)9.①城市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②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体所有;③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属于集体所有。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
2024年一级建造师一建法规考前必背知识总结笔记一、建设工程法律体系这可是一建法规里的根基部分呢,就像盖房子得先打地基一样。
咱们得知道法的形式,比如法律是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行政法规是国务院制定的。
你要是搞混了,那就好比把砖头当成水泥来用,能不出乱子吗?我有个朋友小李,他一开始没分清,做题的时候错得一塌糊涂,后来下功夫记了,才慢慢走上正轨。
二、法人制度法人就像一个有超能力的人,在法律上能独立承担责任。
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各有各的特点。
你想啊,企业法人就像一个在商海里拼搏的勇士,要自负盈亏。
我和老张讨论过,他说理解了法人制度,就像给工程项目管理找到了一个明确的责任人,这样大家心里都有数。
三、代理制度代理这个事儿可有趣了。
代理就像你找了个帮手,帮你去做一些事儿。
但是这个帮手得按照你的意思来。
比如说我让小王去帮我买一建的教材,他可不能自作主张买别的东西。
而且代理有法定代理、委托代理和指定代理之分。
我有个同学以为只要是帮别人做事就是代理,结果闹了笑话,后来明白了代理的条件才恍然大悟。
四、物权制度物权是个很牛的权利,就像你拥有一个宝贝,别人不能随便拿走。
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各有各的作用。
比如说建设用地使用权就是一种用益物权,就像你租了一块地,可以在上面盖房子,但是土地还是国家的。
我邻居老赵考一建的时候,对物权这块理解得模棱两可,后来经过深入学习,就像打开了新世界的大门。
五、债权制度债权呢,就像是一种约定,我欠你或者你欠我的那种关系。
合同之债是最常见的,就像你和施工单位签了合同,双方就有了债权债务关系。
还有侵权之债,要是你不小心把别人的东西弄坏了,就得承担侵权之债。
我和朋友老钱聊天的时候,他说债权就像一张无形的网,把大家的经济关系都联系起来了。
六、知识产权制度知识产权就像人的智慧结晶的保护罩。
著作权、专利权和商标权都在这个范畴。
比如说你写了一本关于一建经验的书,那你就有著作权。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
一建法规相关知识点提炼总结(记住就过了)(完整版)第一章、关于时间的总结一、小时类(1)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要求同一时间。
(2)仲裁裁决和二审判决立即生效。
(3)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要求开标当场提出,招标人当场答复并只制作记录。
(4)招标人设有标底的,应当在开标时公布。
二、1小时安全生产事故: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县级以上政府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
三、2小时安全质量事故安监部门逐级上报的时间:2小时。
三、3小时加班时间限制: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原因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每日不得超过3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36小时。
四、4小时非全日制用工: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累计不超过24小时。
五、24小时(1)建设工程发生质量事故:有关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报告。
(2)非全日制用工: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1(3)在进行建设工程或者在农业生产中,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发现文物,应当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文物行政部门接到报告后,如无特殊情况,应当在24小时内赶赴现场,并在7日内提出处理意见。
(4)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承包人可先作出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
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预期未发出指示的,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
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且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承包人“承包人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违约的情形。
六、48小时(2日)(1)建设工程工期:工程师应当在接到延期开工申请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答复承包人;48小时内不答复视为同意承包人要求,工期顺延。
(2)暂停施工:工程师认为有必要暂停施工时,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承包人暂停施工,并在提出要求后48小时内提出书面处理意见;承包人实施工程师作出的处理意见后,可以书面形式提出复工要求,工程师应当在48小时内予以答复;48小时内未答复,承包人可自行复工。
2024年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提分攻略
——提分攻略一、章节分值分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布分值分布第1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20-25分第2章建筑市场主体制度10-12分第3章建设工程许可法律制度3分第4章建设工程发承包制度15分第5章建设工程合同法律制度15分第6章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制度15-16分第7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15-16分第8章建设工程环境保护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法律制度4分第9章建设工程劳动保障法律制度10-12分第10章建设工程争议解决法律制度17-18分特点1.第一章与第十章分值最高,但难度也最大,适当多分配一些时间进行学习;2.10分以上的章节,是通过考试的关键,有第二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和第九章;3.分值最低是第三章和第八章,可以有选择性的进行学习。
二、答题技巧(一)单选题1.每题备选项中有1个最符合题意,其余都是干扰项,如果选择正确得1分,否则不得分。
2.单选题大部分来自考试用书中的语句表述,一般比较简单,应全面复习,争取在单选题作答时正确率达到75%以上。
3.一般的命题逻辑:(1)填空型考题:主要以考察记忆型考点为主,掌握具体细节知识点,理解知识内容。
(2)时间型考题:考察时间维度知识内容,要求掌握理论性知识点和记忆性的总结(3)案例分析型考题:通常在题干或选项中设置一种案例的故事背景,以此案例背景来引导考察对应知识点的应用。
4.在作答选择题时,可以考虑采用以下几种方法:(1)直接选择法:如果对考点非常熟悉,可以直接选择正确的答案,以节省时间。
这种方法需要考生具备扎实的知识储备和对考试要求的深刻理解。
(2)逻辑推理法:当无法直接选出正确项时,可采用逻辑推理法进行判断,选出正确项。
(3)排除法:当无法直接选出正确项时,应用推理和分析能力,将不正确的干扰项一一排除,最后选出正确答案。
(4)比较法:有时出题为了凑答案,句子或用词不是那么专业化或显得又太专业化,应用深入思考和比较的能力,通过对答案和题干进行研究、分析、比较可以找出一些陷阱,去除不合理选项,然后应用排除法或猜测法来选择答案。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
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整理完整版法规是指国家制定的、强制性规范公民行为的法律文件。
对于参加2024年一级建造师考试的考生来说,了解相关法规知识非常重要。
下面是关于2024一建法规知识点的整理完整版,希望对考生们有所帮助。
一、建筑法律法规体系1.建筑法2.城市房地产管理法3.城市规划法4.房屋拆迁管理条例5.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6.城乡规划法7.土地管理法8.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条例9.城市环境卫生管理条例10.地方性法规二、建筑工程的法律责任与违法行为1.建筑企业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未取得建筑业资格证书从事建筑工程活动、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
-法律责任:行政处罚、吊销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等。
2.专业承包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采取弄虚作假方式中标、中标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约、拒绝接受履约保证金、中标后未按照要求参加预备会议等。
-法律责任:罚款、限制招标、临时停工等。
3.违法行为及法律责任-违法行为定义和种类: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规划、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材料设备和施工机具、人员、安全、卫生、环保等要求。
-法律责任:罚款、停工整顿、吊销执业资格证书等。
三、建筑工程合同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招标投标法规-招标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设立和管理办法-建筑工程中标和结果的公示办法2.建设工程合同法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法规-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和审查备案办法-工程勘察与设计纠纷处理办法-工程监理责任认定办法-违法行为及责任追究办法四、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法律法规1.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法规-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备案管理办法-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检查管理规定-建筑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办法-建筑工程结构工程师资格管理办法等。
2.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法规-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处理办法-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办法等。
_一级建造师_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要点小结_(超强重点总结)[资料1.doc
_一级建造师_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要点小结_(超强重点总结)[资料11.宪法(全国人大制定)2.法律(基本法律_全国人大制定、一般法律_3.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4.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省级和较大的市级人大及其常委制定)5.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省级和较大市级的人民政府制定)6.地方规章(省级和较大市级人民政府制定)7.国际条约宪法至上上位法优于下位法特别法优于一般法新法优于旧法需要裁决的特殊情况备案和审查(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30日内,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依法成立有必要的财产或经费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场所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企业法人非企业法人(行政法人、事业法人、社团法人)代理人必须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法的形式法的效力层级法人应具备的条件法人分类代理的法律代理人应该应该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代理行为代理行为必须是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归属于被代理人主要有:委托代理、法定代理、指定代理。
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实施民事行为不作否认表示的视为同意。
是指行为人不具有代理权,但以他人的名义与第三人进行法律行为。
无权代理的三种表现形式:①自始未经授权;②超越代理权;③代理权已终止。
是指行为人虽无权代理,但由于行为人的某些行为,造成了足以使善意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与善意第三人进行的、由本人承担法律后果的代理行为。
(该代理行为有效),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担保物权。
物权具有以下特征:支配权、绝对权、财产权、排他性。
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用益物权(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无处置权)担保物权耕地承包经营期限为30年。
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采取出让或划拨(严格限制)等方式。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最新数字总结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1.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在公布后30日内报有关机关备案;宪法和法律不需要备案。
2.农民集体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经营期30年。
在土地承包经营期限内,对承包土地进行调整的,必须经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并报建乡镇人民政府或县级农业部门批准。
3.专利权的保护期限:发明为20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为10年。
保护期均自申请日起算。
4.注册商标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算;可无数次地提出续申请,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
应在到期前12个月内申请,还有6个月的宽展期,宽展期满仍未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从核准注册日起算。
5.一般职务作品(工作任务但未用单位条件)的著作权由作者享有,单位可以优先使用2年。
6.著作权的保护期(关注50年即可)(1)作者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的保护期不受限制;(2)公民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保护期,终生+死后50年;(3)单位作品或单位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发表权、使用权、获得报酬权保护期,为50年,截至于作品首次发表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但作品完成后50年内未发表的不再保护。
7.计算机软件的保护期限,如果涉及到自然人,为自然人终身+死后50年;如果是单位,首次发表后的50年,开发完成50年内未发表,不再保护。
5.企业资质证书有效期为5年;可届满延期,应在届满3个月前申请办理手续。
6.建筑业企业在资质证书有效期内名称、地址、注册资本、法定代表人等发生变更的,应当在工商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后1个月内办理资质证书变更手续。
变更结果应当在资质证书变更后15日内,报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7.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8.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建造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建造师本人保管、使用。
注册证书与执业印章有效期为3年。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汇总1.建筑法律法规体系:一级建造师考试中,《法规》部分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
考生需要明确建筑法的主要立法依据和法律体系。
2.建筑法的目的和原则:建筑法的目的是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维护城市社会秩序,促进建筑业的健康发展。
建筑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公平原则、自愿原则、效用原则、先行赔付原则等。
3.建筑工程的设计:建筑工程的设计过程需要遵循科学合理、安全可靠、经济合理、生态环保、美观大方等原则。
建筑设计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功能需求、空间效果、结构布局、施工工艺等。
4.建筑施工许可证:建筑施工前需要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
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建筑施工企业的资质要求、安全施工措施的采取等。
5.建筑工程施工: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和施工安全。
施工过程中需要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安全生产法规、劳动法规、环境保护法规等。
6.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建筑材料和设备的选用需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要求。
在选用过程中需要注意材料的性能、质量、施工工艺等因素,确保材料和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7.建筑工程验收:建筑工程竣工后需要进行验收。
验收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验收的程序、验收的标准、验收的内容等。
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8.建筑工程的保修期:建筑工程的竣工验收后,施工单位需要提供一定的保修期。
保修期的具体要求和期限需要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确定。
在保修期内,施工单位需要负责维修和维护建筑工程。
9.建筑工程质量监督: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是保证建筑工程质量的重要手段之一、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需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实施,包括监督的内容、监督的方式等。
10.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建筑工程的招标投标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包括招标方式、招标程序、投标人的资质要求等。
招标投标的过程需要公开透明,确保公平竞争。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一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一级建造师是建设工程监理、造价咨询、施工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
掌握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是一级建造师考试的重要内容。
本文将总结一级建造师考试所涉及的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帮助考生更好地备考。
一、建设工程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法规定了建筑的基本要求和管理制度,包括建筑的使用性质、规划、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规定。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是为了促进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制度的健全和规范,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经济效益而制定的法律。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制定了建筑市场的基本原则、管理制度及建筑市场监督管理的责任和范围,有利于维护建筑市场的正常秩序。
4.《中华人民共和国施工图审查管理条例》施工图审查管理条例规定了施工图审查的基本要求和程序,保证施工图的合理性和安全性,确保施工质量。
5.《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了各级建筑企业的资质等级划分标准、管理要求和监督措施,对建筑企业的发展和建设工程质量起到了重要的约束和引导作用。
二、建设工程施工管理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包括施工总体组织设计和工序施工组织设计两个方面。
施工总体组织设计是指根据施工任务和工艺要求,制定合理的施工工作方案;工序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对施工过程中具体的工序进行组织和安排。
2.施工安全管理施工安全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建筑施工特点和施工现场实际情况,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方法,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与施工质量。
3.施工质量管理施工质量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工程质量标准和施工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和管理方法,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设计要求和规范规定。
4.施工合同管理施工合同管理是指在施工过程中,根据合同条款和约定条件,进行合同履行、验收、结算等管理工作,保障施工合同的合法权益。
三、建设工程施工技术1.土建工程土建工程包括地基处理、基础工程以及各种建筑结构的施工等内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
一、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设工程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管理的基本法律,规定了建筑工
程施工的管理制度,包括招投标、合同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法:规定了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等方面的要求,保护
了建筑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境。
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管理的基本法律,对合同的订立、履行、修改、解除等进行了规定。
三、施工技术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条例:规定了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组织、职责和程序,保障了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2.安全生产法:是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对建筑工地安全生产进
行了规定,包括施工安全、劳动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管理制度,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材料设备管理、施工安全等方面的要求。
四、施工组织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施工组织设计规范: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的基本要求,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组织等方面的规定。
2.建筑施工施工方案审核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施工施工方案的审核
程序和要求,保障了施工组织的合理性和科学性。
五、施工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
1.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地临时设施的建设要求,包括人员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要求。
2.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规定:规定了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的基本要求,包括安全生产教育、施工现场安全、施工设备安全等方面的规定。
以上仅是一些重要的知识点总结,建议您在备考过程中详细研读相关
法律法规,以确保备考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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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民法商法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规范;商法是调整市场经济中商主体、商行为的规范
《民法通则》《合同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公司法》《招标投标法》等
3行政法
调整国家机关在行政管理活动中与相对人、监督主体之间的各种关系的规范
《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建筑法》《环评法》《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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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2法的效力层级(1012P5-6)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前提为“同一机关制定”)
4、新法优于旧法(前提为“同一机关制定”)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低于法律、法规,低于同级、上级地方性法规
细化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设立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1《立法法》第八条规定下列事项只能制定法律:1国家主权事项2人大、政府、法院、检察院的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6非国有财产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和重要经济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其他
世界范围内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宗教法、判例、规范性法律文件(制定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
我国法的形式(1012P3-5)
法的
形式
制定机关
表现形式及示例
效力等级
可设置的
处罚种类
1宪法(典)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最高
不得抵触,否则无效
2法律
(狭义)
全国人大(基本)及其常委会(一般)
立法依据:为执行法律、宪法规定、人大授权
限制人身自由以外的行政处罚
4地方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
省级、省会市、较大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
《黑龙江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上海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XX省/市XX条例》
低于法律、行政法规;立法依据:为执行法律法规;地方事务需要
限制人身自由、吊销企业营业执照以外的行政处罚
4经济法
调整国家在协调、干预经济运行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规范
《统计法》《税收管理法》《土地管理法》《标准化法》《审计法》《预算法》《反垄断法》《政府采购法》
5社会法
调整劳动关系;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
《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安全生产法》《社会保险法》
6刑法
规定犯罪和刑罚
《刑法》
7诉讼与非诉讼程序法
其中4、5、9为法律绝对保留事项,即不可以授权立法,由国务院先行制订行政法规
经验分享:给大家分享点个人的秘密经验,让大家考得更轻松。用最合适你的方法去学习,其实考过二级很简单,一级的话稍微花点心思,也就过了。对我们做工程的人来说,实战经验那是不用说的,都很丰富,但是对于考试,复习时间总是很紧,天天在工地上忙,根本就没有时间看书,虽然那大本大本的书毫不心疼的买了,但是有什么用,都忙不过来看,晚上8、9点才下班回到家谁还有力气去看书啊。我前年第一次考试的时候就是这样, 到考试的时候还是什么都没准备,那几大本指导书也就翻了个开头,结果不用说大家也是知道的。我们建筑这个行业,大家都知道考证对于我们的重要性,去年,我再次报了名,刚开始的时候计划看书的时间总是被别的事占去了,更本就没有时间看书,可是我心里明白一定要抓紧时间复习了,不然我还是过不了,有一次在工地上有个前辈说他前年就考过了,当听到这句话的时候我那个兴奋劲啊就像打了鸡血,当即以师傅尊称,向他取经,他告诉我他并没有比别人多花时间复习,而是他用精英特速读训练软件训练自己的阅读速读,他的看书的速读比别人快,别人需要20分钟看完的资料,他只需要5分钟就能搞定了,他只是用和别人相同的复习时间看了比别人多的书,自然就要考得比别人高了,后来我也买了一套软件,看书的速读确实提高了不少,终于考了个很理想的分数。从我自己的复习经验上来说,我只是用了别人不知道的方法,但是我不得不说,看书速读快了对考试是真的很有帮助,不仅仅是复习的时候能看更多资料,就是考试的时候也大大节省了你阅读题目的时间,让你有更多的时间来做题目,说实话,我的一建能过还真的是要多谢这个软件了,想过一建的朋友建议也去下载了练习一下,下载地址。我的复习资料还有一套是训练题库,包含有最新题库、大纲资料、模拟、分析、动态、历年真题等等各种超强的功能,性价比超高,是我最想给同仁们推荐的
《民法通则》《刑法》《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安全生产法》;《XX法》
仅次于宪法;注意《立法法》中规定的“法律保留事项”1
各种刑罚以及行政处罚(只有《刑法》可以设定刑罚)
3行政法规
国务院(中央政府、最高行政机关)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条例》
低于宪法、法律
5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组成部委、直属机构(具有行政主体资格的部门)
《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XX行业XX规定/决定/办法》
低于法律、法规
细化上位法规定的行政处罚,设立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
6地方政府规章
省级、省会市、较大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办法》《上海市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办法》;《XX规定/决定/办法》
规定各种诉讼、非诉讼活动程序的法律(程序法)பைடு நூலகம்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仲裁法》
1.1.1
【备注】第三版教材部门法体系的划分与之前教材内容有较大不同。以下简称“三版变更”。注意把握建设工程核心法律的所属部门。
1.1.2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包括四层含义:○1立法机关性质和级别○2法律规范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位高、权重、法力高
○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一年级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1.1
将一国现行法律规范,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建设工程法律具有综合性的特点,主要是经济法的组成部分,还包括行政法、民商法。
法律部门
主要调整对象或者领域
法规列举
1宪法及宪法相关法
法律基础,根本性、全局性的;重大事项、基本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