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类检验报告及原始记录填写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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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记录和报告填写的一般要求

0.1检验记录必须用纯黑、篮黑、篮色的钢笔,签字笔填写;检验记录上字迹应清楚、整洁;填

写应完整、签名齐全、文字精洁、用词确切、数据准确。原始记录如有涂改处检验人员应在原始记录错误处划上一横杠,再填写正确项,并签上自己的姓名及更改日期。不应有的东西不应在记录上。报告中不得有涂改处。表格中不能有空项,测厚、硬度、无损检测、理化试验、化学成分分析、金相检测等报告的数据、内容终结端应填写“以下空白”字样。没有或未进行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一”;无问题或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V” ;有问题或不合格的检查项目在检查结果栏打“x”,并在备注中说明。

有测量(试验)数据的,应在结果栏或单项报告中记载实际数据;结果数据按数字修约规则(JATJCY29-2013)处理。

发现缺陷需要由图才能表示其位置、性质、尺寸的,应当在报告中附图描述缺陷的位置、性质及尺寸。

0.2记录(报告)编号:原始记录与报告编号使用同一个编号,依据景德镇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

中心2013年版《管理文件》中《技术档案分类编码管理规定》JATJGL28-2013的规定填写,该编号必须是唯一的统一编号。

0.3使用单位:设备使用单位全称。

0.4单位地址: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

0.5管理人员: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或特种特备安全管理人员。

0.6联系电话:联系管理人员的电话。

0.7邮政编码:设备使用单位所在地的详细地址的邮政编码。

0.8设备名称:图纸或质量证明书上的设备全称。

0.9单位内编号(使用编号):填写使用单位内部的设备编号(使用单位无内部编号打“一” 或

“无”))

0.10使用证号:使用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此设备注册的证号。

0.11设备代码:按设备编码规则由设备制造厂生成的设备唯一的21位标识码。由于目前此

项工作还没有开展,可先使用设备所在地安全监察机构给予此设备注册的20位注册代码。

0.12单位代码:设备使用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

0.13检验日期:受检设备检验结束或某项目检验结束的日期。

0.14测量仪器(设备)型号:为检测时所使用的仪器(设备)型号,按仪器出厂资料填写。

0.15测量仪器(设备)编号:为该仪器(设备)在本中心内的仪器设备编号,每台仪器设备有且

只有唯一编号。

0.16测量仪器精度:为测量时所使用仪器(设备)的精度。该精度由该仪器设备出厂资料或经检

定确定。

一、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原始记录及报告填写说明

1、封面填写:见0条。

2、报告目录填写:

目录中的项目按实际检验项目和所出具的报告填写,并填写相应页码。若某项报告有附

页和附图应在其后的栏目中加以说明,如果报告项较少也可以不要目录页。

检验前应对现场检验前准备情况进行安全确认,在检查结果中勾选,符合要求,方可实施检验。

3、检验结论报告填写:

3.1使用单位:略。

3.2单位地址:略。

3.3单位代码:略。

3.4管理人员:略。

3.5联系电话:略。

3.6邮政编码:略。

3.7设备代码、使用证号、单位内编号:略。

略。

3.8检验类别:如果是首次检验,在定期检验前加“首次”。

3.9容器类别:填写I、U、川类。

3.10运行状态填写设备的用途和运行方式。用途包括自用、租赁和生产、生活,运行方式为包括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只有自用才用生产、生活、长期使用、间歇使用、备用进行组合,中间可用“ /”分开,如自用/生产/备用。

3.11结构形式:按制造方法分类,单层、多层。

3.12设备性能参数:按资料审查的实际情况填写。

3.13主要检验依据:填写《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R000)《压力容器定

期检验规则》(TSGR7001>

3.14问题及处理意见:填写检验中发现的缺陷的位置、程度、性质的描述及处理要求,必要时可附

图附页,也可以直接注明见某单项报告;如有监控使用或报废情况,在此填写监控及报废依据。

3.15经检验本台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评定为:级:是经检验后对本台容器的综合定级。

按检验结果综合评定,以其中项目等级最低者,作为评定级别。

3.16检验结论:检验结论与安全状况等级对应,安全状况等级为1、2、3级的,结论为符合

要求;,安全状况等级为4级的,结论为基本符合要求,有条件的监控使用;安全状况等级为5级的,结论为不符合要求,不得继续使用。

允许/监控运行参数:根据检验结论,填写允许或监控使用参数。如果检验中没有发现超过设计预期的损伤、劣化等情况,其许用参数就是设计参数,如果发现问题,则应当通过强度校核等手段,综合确定许用参数。

3.17下次全面检验日期:根据本次全面检验评定的安全状况等级,依照《容检规》第六条、第七

条、第八条确定进行下次进行检验的年月。

3.18说明栏:填写检验中需要说明的重要问题。如果该台设备有移装、改造、维修的变更情况,需

要说明变更项目、类别、原因及日期。

3.18编制、审核、批准:编制、审核、批准人员签字。

4、资料审查报告填写:

4.1设计单位:一般按容器总图或竣工图上设计单位全称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

明”

4.2设计日期:一般按容器总图、竣工图或设计计算书上的设计日期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

明”。

4.3设计规范:填写该容器设计规范,一般按容器总图或竣工图上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

“不明”。

4.4容器图号:按其总图或竣工图的图号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5制造单位:本台设备制造单位的全称,若是国外制造还应注明制造国。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

明”。

4.6出厂编号:填写“产品质量证明书”或“铭牌”上的容器出厂编号。如无设计资料或铭牌的,

填“不明”。

4.7制造规范:制造本台设备所依据的规范和标准的国别、年代和标准号等。一般填写“产

品质量证明书”或设备铭牌中写明的制造规范。如无设计资料铭牌的,填“不明”。

4.8制造日期:本台设备的制造或出厂日期。如无设计资料铭牌的,填“不明”。

4.9安装单位:承担本台设备的安装的单位全称。

4.10投用日期:本台设备开始运行的日期。如不能查明的,填“不明”。

4.11容器内径: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公称内径。按“产品质量证明书”中“产品技术特性”

的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12容器高(长):图纸上标注的容器主体高度或长度,按“产品质量证明书”中“产品技术特

性”的内容填写,应做单项选择。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13容积(换热面积):根据容器的结构填入设备的公称容积或换热器的公称换热面积,按“产品质量证明书”中“产品技术特性”的内容填写,应做单项选择。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14最大允许充装质量:本台设备规定的最大充装重量或图纸上标明的公称充装重量,一般按容器

总图或竣工图上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液化气体储存容器填写),。

4.15安装型式:填写“立式”或“卧式;保温绝热方式:填写石棉、岩棉、珍珠岩、真空粉末等保

温绝热方式。

4.16支座型式:支座的结构型式,如支承式、鞍座式、裙座式、悬挂式、转轴支承式、支脚式、圈

座式、框架式、立式支承式、卧式支承式等型式。

4.17材质:分别说明筒体、封头、夹套、换热管、内衬所用材料的牌号。按“产品质量证明书”中

“材质证明单”的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18厚度:分别说明筒体、封头、夹套、换热管、内衬厚度尺寸。按“产品质量证明书”中“材质

证明书”的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29设计压力:设计时对壳体、内筒、管程、夹套等所依据的压力值。按“产品质量证明书” 中

“产品技术特性”的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20设计温度:设计时对壳体、内筒、管程、夹套等所考虑的温度值。按“产品质量证明书” 中

“产品技术特性”的内容填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21腐蚀裕度:设计时筒体、封头预留的材料腐蚀量的理论值。一般按容器总图或竣工图上内容填

写。如无设计资料的,填“不明”。

4.22工作压力:设备运行时筒体、夹套、壳程、管程等的最高压力。

4.23工作温度:设备运行筒体、夹套、壳程、管程等的最高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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