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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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长接待日工作制度
为加强医院和就医病员的联系增进与病人的沟通,及时倾听病人及家属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病人排忧解难;更是直接地了解病人的需求,及时调整医院的服务功能,拓宽医疗服务领域,提高病人对医院的信任度和满意度,促进医院发展的重要措施,特建立紫阳县人民医院领导接待日工作制度。
一、接待日时间:定于每周四上午15:00——17:00为院长接待时间,历时半天。
二、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
1、接待日前期准备工作由医院办公室负责,在接待前一天完成。
2、安排好院领导接待日值班表。值班表有原版每月排定一次,并将值班表送交院领导。
3、及时联系,确保领导到位。值班表已经排定,不再随意变动。院领导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参加接待,可由院办公室主任代为值班。
4、准备好接待日群众来访登记表。
三、接待地点
门诊楼五楼
四、接待程序
1、医院领导听取来访病员反映,做好接访登记。必要时通知有关责任科室到场接待处理。
2、由医院领导提出处理意见,或与责任科室负责人当场研究后提出处理意见。本着“谁接待、谁负责”的原则。
3、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向来访群众答复、沟通与交流,涉及医疗纠纷等医患矛盾的,要积极引导来访人员依照法律法规处理。
五、交办、督办、反馈、建档
1、交办:在来访接待中,不能当时处理的,由参加接待的院领导在登记表中批示,提出意见,再由院办向有关科室交办,限期报结,登记表原件留存,复印交办。
2、督办:来访接待日交办的信访案件由院办负责督办。
3、反馈:承办科室应根据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及时查办,不得推诿、拖延、敷衍,一般要求在一周内办结,并将办理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参加接待日的院领导汇报。
4、建档:院长接待日来访登记表等有关材料由院办按月保管,年终统一归档。
六、接待原则
文明接待,礼貌待人、恪守职责、秉公办事、处理答复、实事求是、坚持规范、正确引导、群众利益,切实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