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
新媒体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1.管理原则(1)依法合规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确保新媒体运营活动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持续创新原则:积极引入新技术、新模式,保持持续创新意识,迎合用户需求,提升新媒体运营的竞争力和吸引力。
(3)用户至上原则:以用户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确保用户满意度,提升用户粘性和活跃度。
(4)团队协作原则:强调团队协作意识,形成高效运营模式,实现工作协同,共同推动新媒体平台的发展。
(5)风险管理原则:建立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强调风险防范,保障新媒体运营的安全和稳定。
2.组织架构和职责(1)明确各岗位职责:设立内容策划、运营推广、技术开发、客户服务等岗位,明确各岗位职责,形成合理的组织架构。
(2)制定内部管理制度:确定内部工作流程和配合机制,明确沟通协作方式和工作职责,提高协同效率,避免工作冲突。
3.内容管理(1)内容审核机制:建立完善的内容审核制度,审查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内容是否合规、真实、准确、合法。
(2)版权保护机制:加强版权意识,确保在获取信息时尊重他人的知识产权,建立版权监督管理机制。
(3)内容更新机制:制定合理的内容更新计划,及时跟进新闻、热点事件,保持新媒体平台内容的时效性和新鲜感。
4.运营推广(1)用户管理机制:建立用户画像,了解用户需求,推出个性化内容,提高用户粘性和留存率。
(2)运营活动策划:定期组织运营活动,如线上线下活动、互动游戏等,增加用户互动性和参与度。
(3)广告合作与变现:与合适的广告主合作,进行广告投放,实现新媒体平台的变现目标。
5.数据分析和决策(1)数据收集和分析:建立数据收集和分析系统,及时获取用户数据、访问量、留存率等关键指标,进行数据分析,为运营决策提供依据。
(2)及时优化决策:根据数据分析结果,制定优化策略,并及时调整运营决策,提升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效果。
6.安全管理(1)网络安全保障:建立网络安全保障机制,包括服务器安全、数据备份、防火墙设置、信息加密等。
(完整版)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新媒体资源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本办法旨在规范新媒体资源的管理,保护新媒体资源的合法权益,促进新媒体资源的良性发展。
第二章新媒体资源的分类与管理第一节新媒体资源的分类1. 新媒体资源按照内容可分为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
2. 新媒体资源按照来源可以分为自有资源和合作资源。
第二节新媒体资源的管理措施1. 对于自有资源,应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资源收集、整理、发布、更新等环节的规范和流程。
2. 对于合作资源,应积极与合作方进行沟通,明确资源使用和分享的权限和方式。
3. 对于合作资源的使用,应注重合作方的知识产权保护,严禁侵犯他人的著作权、肖像权等权益。
第三章新媒体资源的保密与安全第一节新媒体资源的保密1. 新媒体资源的采集、处理、传播等过程中,应采取安全可靠的技术措施,防止泄漏和篡改。
2. 对于涉及国家机密、商业机密等重要信息的新媒体资源,应加强保密管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规定。
第二节新媒体资源的安全1. 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健全的安全监控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2. 新媒体资源管理者应定期对系统和数据进行安全检查和备份,确保资源的安全存储和可恢复性。
第四章新媒体资源的使用与管理第一节新媒体资源的使用1. 新媒体资源的使用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传播违法、有害、淫秽等内容。
2. 新媒体资源的使用应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名誉等权益。
第二节新媒体资源的管理1. 新媒体资源管理者应加强对资源的监测和审核,及时删除不符合要求的内容。
2. 新媒体资源管理者应建立用户反馈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和建议。
第五章法律责任1. 对于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停止使用等。
2. 对于涉及刑事犯罪的行为,将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六章附则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生效,有关新媒体资源的管理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
公司新媒体运营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和对外宣传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提升公司新媒体运营管理水平,根据有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媒体,包括基于互联网面向社会公众提供信息服务的网络媒体和移动媒体,如门户网站、官方微信、官方微博,以及手机APP客户端等有别于传统媒体的新兴媒体形态,也包括公司内部新媒体发布平台。
第三条公司新媒体运营管理应遵循“统一归口、分级管理;专人对接、专业运营”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以公司名义开设的综合性官方新媒体,以及各分子公司开设的官方新媒体平台。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品牌公关部作为公司新媒体平台的主管部门,统筹负责公司新媒体运营管理工作,统一规划公司新媒体传播体系,并进行指导监督;品牌公关部设专人负责公司新媒体平台的日常维护和运营管理。
第六条各分子公司开设和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公司品牌公关部的协调指导下,由各分子公司设专人负责信息更新和日常维护。
第七条各分子公司拟开设新媒体账号前,应制定整体运营方案,将新媒体备案表等有关申请资料提交品牌公关部履行备案手续,经品牌公关部回复相关意见后方可开通运营。
备案事项包括新媒体账号名称、运营平台、人员配备等。
备案内容发生变化的,应及时将最新运营情况报送至品牌公关部。
未经批准,员工不得以公司名义开设或认证个人新媒体账号。
第八条各分子公司对所开设和运营管理的新媒体平台信息安全和舆情管理负责,应当在新媒体运营管理的内容策划、审核、发布等实际工作流程中强化风险意识、明确责任分工、防范舆情风险,制定舆情应急处置预案,并根据公司总体安排定期举行舆情应急处理演练。
对于重大突发负面舆情,应第一时间告知公司品牌公关部。
第九条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应确定至少1名信息管理员专门负责日常新媒体平台的信息处理工作,该人员为该部门、企业宣传工作具体负责人或新媒体运营管理相关人员;处于筹建中的部门、各分子公司应确定至少1名信息联络员专门负责该部门、企业信息处理工作。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企业管理范文
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企业管理范文一、引言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新媒体平台已经成为企业宣传、营销和品牌塑造的重要渠道。
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本文将介绍一套企业管理新媒体平台的办法,旨在帮助企业提升运营效率,增强品牌影响力。
二、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1. 目标导向: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应明确企业的目标和定位,确保所有的运营活动都与企业发展目标一致。
2. 用户体验优先:提供用户友好的界面设计,对用户反馈做出及时回应,满足用户需求,提升用户体验。
3. 数据驱动:通过监测和分析数据,了解用户行为和偏好,持续优化运营策略和内容推送,提升平台的运营效果。
三、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1. 平台建设(1)选择合适的平台:根据企业目标和目标用户群体,选择适合的新媒体平台进行运营,比如微信公众号、微博、抖音等。
(2)个性化页面设计:为新媒体平台设计个性化的页面风格,突出企业品牌特色,提升用户记忆度。
(3)内容规划:制定详细的内容规划和发布计划,包括日常推送、专题活动等,确保内容质量和连贯性。
2. 内容生产(1)多样化内容形式:结合平台特点和用户需求,提供图文、视频、漫画等多样化的内容形式,丰富用户体验。
(2)原创优先:鼓励原创内容的创作,提升品牌影响力和专业形象。
(3)定期更新:保持内容的定期更新,保持用户的关注度和活跃度。
(4)内容审核: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序良俗。
3. 运营推广(1)社交互动:积极与用户进行互动,回复用户留言和评论,参与讨论,增强用户粘性。
(2)线上线下结合:结合线上和线下的资源,开展线上线下的联动推广活动,提升品牌曝光度。
(3)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与合适的合作伙伴关系,互相支持推广,扩大影响力。
(4)数据分析:定期对平台运营进行数据分析,了解用户行为和运营效果,及时调整运营策略。
4. 用户管理(1)用户画像:建立用户画像,了解用户特点和需求,根据不同用户群体提供个性化的内容和服务。
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管理办法随着新媒体的迅猛发展,对新媒体管理的需求日益增长。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各国纷纷制定了相应的管理办法。
本文将围绕新媒体管理办法展开探讨,分析其内容和实施的必要性。
一、背景介绍新媒体是指基于互联网的传播手段、媒介和形式,如微博、微信、博客等。
其具有传统媒体无法比拟的优势,如互动性高、传播速度快等。
然而,新媒体的迅速崛起也带来了一系列问题,如信息泛滥、虚假信息扩散等。
为此,各国纷纷出台了新媒体管理办法,以规范新媒体的运营和内容。
二、新媒体管理办法的内容1. 许可制度新媒体平台需要依法申请媒体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
这一制度有助于减少不良信息的传播,保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2. 审查机制新媒体平台应建立严格的审查机制,对发布的内容进行审核。
审核的重点包括传播色情、暴力、虚假信息等内容的严格把控,以保证用户获得真实可靠的信息。
3. 用户信息保护新媒体平台应加强对用户个人信息的保护,采取有效的措施避免信息泄露。
同时,用户在平台上的留言和评论也应受到相应的保护,以维护用户的隐私权。
4. 责任追究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新媒体平台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平台需要建立健全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并追究责任,以维护良好的网络生态。
三、实施新媒体管理办法的必要性1. 维护社会秩序新媒体的发展对社会秩序提出了新的挑战。
通过制定新媒体管理办法,可以遏制不良信息的传播,维护社会稳定。
2. 保护用户权益新媒体平台需要对用户发布的内容进行有效审查,以保护用户免受不良信息侵害。
同时,加强用户个人信息保护,防止信息泄露,有助于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3. 推动新媒体发展通过新媒体管理办法的实施,可以规范新媒体平台的运营行为,提高其内容质量,增加用户对新媒体的信任,推动新媒体的健康发展。
四、新媒体管理办法的挑战和解决方案1. 技术限制新媒体管理办法需要考虑到技术的发展和变化。
为了应对技术挑战,管理办法需要不断更新和演进,与技术的发展保持同步。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完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对新媒体平台的管理,规范其运营行为,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用户权益,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依据《网络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新媒体平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运营活动。
第三条定义本办法中的新媒体平台是指基于互联网信息发布与传播技术,提供新闻资讯、社交交流、音视频娱乐等服务的网络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信公众号、微博、今日头条等。
第二章运营管理第四条主体资质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主体应具备依法设立的资质,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备案登记。
第五条内容审核新媒体平台应建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信息符合法律法规,不违反公序良俗,不含有虚假、淫秽、暴力等不良内容。
第六条用户权益保护新媒体平台应保护用户权益,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并及时解决用户投诉。
对于涉及用户隐私的信息,新媒体平台应严格保密。
第三章安全保障第七条网络安全新媒体平台应加强网络安全管理,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恶意攻击、网络盗窃等安全事件的发生。
第八条用户数据管理新媒体平台应严格管理用户数据,保护用户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泄露用户个人信息。
第九条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新媒体平台应建立网络安全应急响应机制,及时处置网络安全事件,保障平台和用户的安全。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法违规行为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法律法规或本办法的规定,涉及发布违法违规信息、侵犯用户权益等行为,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违约处罚新媒体平台若违反本办法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不按时备案、未建立用户投诉处理机制等行为,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承担相应的违约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十二条实施细则相关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的实施细则。
第十三条其他规定与本办法相冲突的其他规定,以本办法为准。
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新媒体管理办法
兰州**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节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关于新媒体建设发展的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公司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规范公司新媒体建设和运行管理,根据集团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进一步加强新闻宣传工作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媒体,是指以数字技术为基础,以互动传播为特点,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信息传播的新兴媒体,主要包括微博、微信、微视、APP客户端等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公司新媒体由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遵循信息传播规律建设开通的各类新媒体平台组成,是展示企业形象、传播企业文化的重要窗口和促进沟通交流的重要渠道,也是发布企业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的重要阵地。
第四条公司新媒体建设和运行遵循“统筹规划、归口管理、分级负责、资源共享”的原则。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部门开设的官方新媒体以及员工以职务身份认证开通的新媒体公众账号。
第二节组织管理第六条新媒体业务是公司新闻宣传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归口管理,负责统筹规划公司新媒体建设运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相关经费预算;负责公司官方新媒体的组织建设和日常运行管理;负责审查和备案管理公司各单位、部门和员工以职务身份认证开通的新媒体公众账号;负责指导和归口管理各单位、部门新媒体的建设和运行相关工作。
第七条公司各单位、部门分别负责本单位和本部门主办的各类新媒体建设和运行管理;负责管理审批本单位、部门员工以职务身份认证开设的新媒体公众账号;负责按业务职责分工承担公司官方新媒体相关内容的保障工作;明确新媒体管理联络人并报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各单位企业文化科(党委宣传科)或办公室是本单位新媒体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新媒体的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负责管理审核本单位员工以职务身份认证开设的新媒体公众账号;明确本单位新媒体管理负责人并报宣传部(新闻办公室)备案。
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各类新媒体的使用管理,建立明确的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机制,促进公司产品的推广与宣传,提升公司的品牌知名度,避免宣传差错以及可能产生的法律道德风险,保证新媒体安全、高效运行,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办法所指新媒体为XXXXXX股份有限(下称“公司”)及下属各子公司在微信公众号(企业号、服务号)、微博、抖音等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以企业名称(包括外文及其缩写)、部门以及某项工作业务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的账号,以及公司管理的内部网站、对外官方网站的各类新媒体。
第三条凡是在公司及子公司在新媒体上所发布的所有内容,均需通过相关审核流程进行申请。
第四条新媒体上发布的任何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规定,不传谣、不造谣,确保信息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合法合规。
第二章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五条公司新媒体的部门管理职责1、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是新媒体宣传内容和对外信息发布的最终裁定人,核准和签发由相关部门提交的、经董秘办审核的对外发布的信息。
2、董秘办市场管理部门是公司媒体关系管理、媒体宣传发布的主导部门。
3、董秘办是公司对外敏感信息的提供、审核与监管部门。
第六条新媒体内容管理的职责划分如下:1、董秘办对公司、子公司内外网站、公众号的管理部门,负责各部门提报内容的审核、修改工作,并根据各部门提报的内容确认需要投放的宣传平台。
2、各业务部门以公司官方名义开办的新媒体需事先报部门负责人审批同意,并报董秘办进行记录统计。
3、各业务部门以公司名义开办的新媒体所发布的与公司相关的言论,需事先报部门领导和董秘办审阅,必要时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审阅,审核签发后才能发表。
4、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承担有关监管责任,董秘办将定期抽查各新媒体内容,对不符合发布规范的内容进行查处。
第七条公司对以下新媒体和账号进行统一管理1、公司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包括以公司名义和公司业务部门、子公司、分支机构等名义开设的官方认证微博、微信(公众平台)、抖音等其他账号。
XXX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
XXX新媒体平台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有力抓好网络舆论阵地建设,进一步发挥新媒体在引导社会舆论、推进校园网络文化健康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管理暂行办法》(工信厅办〔2014〕172号)和《中共XXX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宣传思想工作的实施意见》,结合学校新媒体平台管理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新媒体平台,是指以XXX或XXX所属单位名义,通过门户网站官方实名认证,作为单位平台运行的官方微博、官方微信等。
第二章组织管理第三条新媒体平台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学校新闻宣传、保密等各项规章制度,按照“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协同建设、联动保障”的原则,落实主管部门归口管理、主办单位分级负责的责任机制。
(一)学校新媒体平台(即以“XXX”命名的官方微博、微信等)为一级平台,由党委宣传部负责建设管理,党委宣传部部长为第一责任人。
(二)各院系(中心)、职能部处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院系(中心)、职能部处负责建设管理。
各院系党委(总支)书记和各职能部处党支部书记为本单位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三)学校各级学生团体新媒体平台为三级平台,由学生团体所属院系(中心)、职能部处负责,该单位分管工作负责人为新媒体平台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四)党委宣传部对二、三级新媒体平台从宏观上负有协调、指导、监督、检查的职责。
第四条新媒体平台主办单位须建立明确的管理细则,包括责任分工、工作队伍、审核机制、工作流程等。
第五条学校鼓励广大师生通过新媒体宣传学校发展新动态、新成果,传递校园正能量,外树形象,内聚人心。
个人新媒体账号,须遵守国家有关管理规定,不得以“XXX”(院系、部处)”“XX大学(院系、部处)”等单位名义进行微博认证、申请公众号。
第六条学校对新媒体平台实行审批和年审制。
一级、二级新媒体平台开通或账号、名称发生信息变更,需在7个工作日内填写《XXX 新媒体平台登记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上报党委宣传部审批。
理工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理工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一、引言理工学院作为一所新兴的学院,随着新媒体的快速发展,新媒体在学院的重要性与日俱增。
为了更好地管理与发展新媒体,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特制定本《理工学院新媒体管理办法》。
二、背景与意义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和普及,新媒体成为信息传播的主要渠道之一。
理工学院认识到,新媒体具有快速、广泛、便捷、互动等特点,能够有效地传播学院的声音和形象,提高学院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因此,制定新媒体管理办法,对于规范新媒体的运营与管理,提高学院在新媒体领域的竞争力具有重要意义。
三、新媒体管理原则1.统一规划与管理:学院应建立统一的新媒体运营与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学院各个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工作。
2.明确职责与权限:各个新媒体平台的运营团队应明确职责与权限,确保责任分工明确、协同合作。
3.内容创新与品质保证:学院要加强新媒体内容创新,提供有价值、有深度、有影响力的内容,确保新媒体形象的品质与口碑。
4.数据分析与优化:学院应加强对新媒体运营数据的分析与优化,根据数据结果进行相应调整和改进,提高新媒体运营效果。
四、新媒体运营与管理1.官方微信公众号:–撰写和发布学院新闻、通知、活动等内容;–定期推送学院的重要信息和动态;–加强与学生的互动,回答学生的问题与关注。
2.官方微博:–转发和发布学院新闻、通知、活动等内容;–与相关机构、名人、学者等进行互动与合作;–提供有趣、有价值的微博内容,增加粉丝互动。
3.官方网站:–完善学院的官方网站,提供学院的介绍、新闻、招生信息等;–更新网站内容,保持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加强与其他学院、机构的合作与交流,提高学院的形象和声誉。
五、学院新媒体管理机构学院应建立一个新媒体管理机构,负责统筹协调学院各个新媒体平台的运营与管理工作。
该机构应包括新媒体运营团队、编辑团队、技术支持团队等,具体职责如下:1.新媒体运营团队:负责学院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新媒体平台的日常运营工作,包括内容撰写、发布、互动等。
新媒体平台的全面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的全面管理办法1. 引言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新媒体平台已成为企业与用户沟通的重要渠道。
为了提高新媒体运营效果,规范管理流程,确保信息传播的准确性和及时性,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旨在明确新媒体平台的运营目标、管理职责、内容创作、数据分析及风险控制等方面的要求,以全面提升企业新媒体运营水平。
2. 新媒体平台运营目标2.1 增强品牌影响力:通过新媒体平台扩大品牌知名度,提升品牌形象,提高用户对品牌的认同感。
2.2 提高用户满意度:关注用户需求,提供有价值、有趣味、有互动的内容,提升用户体验。
2.3 促进产品销售:结合产品特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新媒体营销策略,实现产品销售目标。
2.4 建立良好的舆论环境:积极应对舆论风险,树立企业正面形象,营造良好的网络氛围。
3. 管理职责与组织架构3.1 设立新媒体运营部门:负责新媒体平台的整体规划、内容创作、数据分析、营销活动等工作。
3.2 确定岗位职责:新媒体运营部门应设立内容编辑、数据分析、营销策划、社交媒体管理等岗位。
3.3 建立跨部门协作机制:与其他部门保持紧密沟通,确保新媒体运营工作与公司整体战略相匹配。
4. 内容创作与管理4.1 内容定位:根据企业特点和用户需求,明确新媒体平台的内容定位,确保内容与品牌形象相符。
4.2 内容创作:遵循真实性、趣味性、价值性原则,确保内容质量。
定期进行内容培训,提升团队创作能力。
4.3 内容审核:设立内容审核机制,确保发布的内容符合国家法律法规,避免负面影响。
4.4 内容发布:制定合理的发布计划,确保内容在不同时间段内达到最佳传播效果。
5. 数据分析与优化5.1 数据收集:利用专业工具收集新媒体平台运营数据,包括用户行为数据、内容表现数据等。
5.2 数据分析: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深入分析,挖掘用户需求、喜好,评估运营效果。
5.3 优化策略: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内容创作、发布策略,持续优化运营效果。
6. 风险控制与危机应对6.1 风险识别:关注网络舆论动态,及时发现可能对品牌产生负面影响的因素。
XX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
XX公司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新媒体的建设和管理,促进公司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充分发挥公司新媒体在展示公司形象、发布新闻资讯和服务员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根据集团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的公司新媒体,指以公司或员工个人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部门信息平台运行的新媒体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微博、微信、APP、QQ等移动客户端等。
第二章 管理机制第三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各项相关规章制度,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新媒体建设管理部门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落实工作队伍、完善发布审核机制等。
第四条 综合部是公司新媒体归口管理部门,其职责是制定新媒体发展规划,研究制定管理规定,统一管理、协调、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状况等。
第五条公司对公司新媒体实行分级管理制度。
公司官方平台为一级平台,由综合部直接管理。
各部门官方微博、微信和其他新媒体平台为二级平台,由各部门负责建设,并报综合部审核备案,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新媒体建设和管理第一责任人。
第六条以公司员工个人名义建立,主要用于工作交流,传播内容主要涉及公司事务的各类新媒体平台,如QQ群、微信群、聊天室等,实行管理员负责制,纳入创建人所在部门管理。
除此以外,以个人名义创建的、发布个人信息的新媒体平台,不得以“XXXXX科技有限公司***”等名义运营,且本人对所发信息负全部法律责任。
第七条 公司对公司新媒体实行登记备案制度。
公司原来以部门或部门名义开通运行的新媒体平台,须填写《XXXXX科技有限公司新媒体备案登记表》(附后),一式两份,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交综合部备案一份,部门存底一份。
以部门名义申办新媒体平台的,须填写《XXXXX科技有限公司新媒体备案申请表》(附后),一式两份,报部门主要负责人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综合部审核备案。
账号名、后台管理人员或维护方式发生变更,应在一周内,以书面形式报综合部备案。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
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团委新媒体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规范团委新媒体的运营和管理,提高新媒体传播效果,增强团委形象,特制定本办法。
二、新媒体的定义新媒体是指通过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信息化手段传播信息和服务用户的平台和工具,包括但不限于官方网站、公众号、微博、方式APP等。
三、新媒体管理责任1. 团委负责对新媒体的统筹规划、运营控制和绩效评估。
2. 团委下设专门的新媒体运营团队,负责具体的新媒体运营工作。
3. 团委新媒体运营团队负责与相关部门、团组织合作,提供宣传服务。
4. 各学院、团组织负责主动提供宣传素材、积极配合新媒体运营团队开展工作。
四、新媒体内容管理1. 团委新媒体的内容应以加强团委宣传、服务青年学生为主要目标,推动各项活动、政策的宣传和传达。
2. 新媒体内容应确保真实、准确、合法,不得发布虚假信息、违法违规内容。
3.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与用户的互动交流,回应用户关切、解答疑问,提供优质服务。
4.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对用户发表评论、留言进行审核和管理,不得发布违反社会公德、侮辱他人的言论。
五、新媒体运营和推广1. 团委新媒体应定期更新内容,保持活跃度,增加用户粘性。
2. 团委新媒体应开展有针对性的推广活动,扩大影响力和传播范围。
3. 新媒体运营团队应进行数据分析和用户调研,优化运营策略,提高传播效果。
六、新媒体安全管理1.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信息安全管理,确保信息的保密性和完整性。
2. 团委新媒体应加强账号安全管理,定期更换密码,避免账号被盗用。
3. 团委新媒体应遵守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不得发布违法、有害信息。
七、附则1.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2. 团委对本办法拥有最终解释权。
大型国有集团新媒体管理办法
集团新媒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各级新媒体的运营与发展,充分发挥新媒体在信息传播、形象塑造、舆论引导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现根据《集团新闻宣传工作管理办法(试行)》、《集团重大网络舆情应急处置预案管理办法》等制度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新媒体涵盖所有数字化的媒体形式,包括网络媒体、移动端媒体、数字电视、数字报刊杂志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总部各部室、所属各单位(集团直属及股份公司直属单位)建设运营的官方新媒体。
第二章建设与管理第四条集团新媒体是面向全体员工和社会公众的服务平台,是开展正面引导、进行舆情管控的数字化信息终端,是加强企业宣传、树立企业形象的重要窗口。
新媒体的建设管理应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导向,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觉服从和服务于集团中心工作和发展大局,切实增强政治意识、阵地意识和看齐意识,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第五条集团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按照“谁建设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相关管理制度。
集团层级建设运营的新媒体(特指浙江海港微信公众号、宁波舟山港集团微博、集团网站新闻栏目等以集团名义注册的官方新媒体,以下简称集团层级新媒体)由集团党委统一领导,集团党群工作部为归口管理部门,集团文化新闻中心为具体承办单位;集团总部其他职能部室、基层各单位建设运营的新媒体接受集团党群工作部统一监管,总部职能部室主要负责人、基层各单位党委(党总支、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宣传或信息工作分管领导为具体主管领导。
第六条集团党群工作部对归口管理和接受监管的各级新媒体实行档案管理,具体由集团文化新闻中心执行。
档案内容包含新媒体名称、主要用途、管理及操作人员姓名、联系方式等信息。
总部职能部室、基层各单位增设新媒体或已有新媒体相关注册信息发生变更时,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集团党群工作部(集团文化新闻中心)报备。
(完整版)新媒体用户管理办法
(完整版)新媒体用户管理办法新媒体用户管理办法
一、引言
本文档旨在规范新媒体用户的行为,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保
障用户的信息安全和合法权益。
二、用户准入
1. 用户必须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权利能力,遵守国家
法律法规。
2. 用户需认真填写真实的个人信息,不得冒用他人身份注册。
3. 用户必须保证注册时提供的联系方式有效,并随时进行更新。
三、用户行为规范
1. 用户须遵守新媒体平台的相关规定,不得发布违反法律法规
的信息。
2. 用户应当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侵犯他人的隐私、名誉
等权益。
3. 用户不得以虚构身份、捏造事实等方式进行欺骗、谩骂等不
良行为。
4. 用户在评论、转发等行为中要文明用语,不得恶意攻击他人。
5. 用户不得散布谣言、淫秽色情、恶意诋毁等违法信息。
四、用户违规处理
1. 对于违反本管理办法的用户,平台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 发出警告通知,要求用户限期整改或删除违规内容;
- 暂停用户的发表评论、转发等行为的权限;
- 永久封禁用户账号,停止用户的一切操作权限。
2. 当涉及违法犯罪行为时,平台有义务将用户的违规行为报告
司法机关处理。
五、其他条款
1. 平台保留根据运营需要调整本管理办法的权利。
2. 用户应当自觉维护新媒体平台的秩序,发现他人违规行为可
举报给平台。
3. 本管理办法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即为新媒体用户管理办法的完整内容,望各位用户遵守本规定,共同营造和谐的网络环境。
新媒体管理办法
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工作实施办法根据教育部、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着力打造集群化、系统化、网络化的新媒体工作格局,营造良好的校园网络舆论环境,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各级单位和各类组织新媒体建设与管理,加强和推进校园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新媒体以其传播快、覆盖广、影响大等特点,在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方面日益发挥重要作用。
官方新媒体公众账号已成为校务公开、服务师生的重要载体,成为密切联系师生、改进工作作风、引导校园舆论、塑造学校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第二条校内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党管媒体的原则,增强对互联网发展的适应性,主动把握网络舆论导向的主动权,实现党管媒体的与时俱进。
学校提倡校内各部门、学院和学生组织在各级党组织的指导下建设必要的官方新媒体平台。
第三条新媒体主要指微博、微信、QQ工作群号、易信、人人、手机报、APP客户端、网络视频、移动电视等新媒体平台。
宿州学院官方新媒体包括以宿州学院(包括外文及其缩写)、宿州学院某单位、部门以及某项工作业务、团学组织的名义开通并经网站实名认证的各类新媒体。
第二章新媒体建设的审批第四条学校禁止任何个人以宿州学院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五条学校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宿州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须经所在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党委宣传部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员变更,应重新填写《宿州学院新媒体建设备案登记表》,并及时报党委宣传部备案。
第六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校内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填写年度检查报告,报学校党委宣传部进行年度审核检查,年审不合格的新媒体,学校有权责令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浪网、腾讯网关闭其帐号。
新媒体平台的全面管理办法
新媒体平台的全面管理办法
目标
本文档旨在确立一套全面管理新媒体平台的办法,以帮助提高
平台的运营效率和管理质量。
管理原则
1. 独立决策:所有决策必须独立完成,不得寻求用户帮助。
2. 发挥优势:充分发挥LML的专业知识和能力,采取简单策略,避免法律复杂性。
3. 可证实内容:不引用无法证实的内容。
管理措施
1. 内容审查:对所有发布在新媒体平台上的内容进行审查,确
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和平台规定。
禁止发布虚假、违法、违规的信息。
2. 用户管理:建立完善的用户管理系统,包括注册、实名认证、账号封禁等措施,确保用户的合法权益。
3. 平台安全:加强平台的安全防护措施,防范黑客攻击、数据
泄露等安全风险。
4. 数据隐私:保护用户的个人隐私数据,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
规进行处理和使用。
5. 广告管理:对平台上的广告进行管理,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可信,不侵犯用户权益。
6. 投诉处理: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用户投诉,解决纠纷,维护平台良好秩序。
7. 数据分析:利用数据分析工具,对用户行为进行分析,优化
平台运营策略,提升用户体验。
8. 法律合规: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平台运营合法合规。
总结
新媒体平台的全面管理办法旨在通过建立有效的管理措施,提
高平台运营效率和管理质量。
通过内容审查、用户管理、平台安全
等措施,保护用户合法权益,维护平台良好秩序。
同时,要遵守相
关法律法规,确保平台运营合法合规。
只有在这样的基础上,新媒
体平台才能取得长期稳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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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媒体平台运营管理办法(试行)
新媒体是信息公开、服务群众的重要载体,是密切联系群众、改进工作作风、引导宣传舆论、塑造单位形象、建设网络文化的重要措施。
为充分发挥新媒体平台(以下简称新媒体)的作用,明确发布原则,规范管理流程,进一步拓展信息公开渠道,根据上级部门有关新媒体管理的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的新媒体平台,指以单位名义建设、认证并作为单位运行的官方微信公众号、微博和APP移动客户端。
第二章管理制度
第二条信息中心是**单位管理,其职责是研究制定管理办法,统一管理、协调统筹、整体规划,监督检查与考评新媒体运营情况等。
第三条新媒体的开通。
禁止任何个人以本单位及所属各单位、部门、任何组织的名义开通各类新媒体。
第四条新媒体信息变更。
各单位、部门开通官方新媒体,必须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对相关情况(如名称、宗旨、信息发布范围等)进行说明,明确主管领导、后台管理人员,登记表必须经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报信息中心审批,经批准后方可实施。
开通新媒体后,应及时申请认证。
如因工作需要,发生新媒体建设分管领导或管理人员变更,应重新填写《新媒体建设申请表》,并及时报信息中心备案。
第五条实行年度检查制度。
各级官方新媒体应每年11月份必须按照
要求提交年审报告,报信息中心进行年审检查。
未提交年审报告或审查不合格的,该平台不得继续运行,须及时注销账号或通过新媒体平台关闭其账号。
第六条新媒体建设管理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谁主办、谁负责,谁审批、谁监管”和“守土负责、守土尽责”的原则。
新媒体建设管理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包括建立责任体系、完善工作队伍、落实发布审核机制、细化工作流程等,各开设单位须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新媒体内容审核与日常维护等工作。
第三章信息发布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设置1-2名信息员,负责新媒体内容的搜索、整理、编排上传、发布工作。
第八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范围包括:(1)各类动态信息、宣传信息、重大事项和行业动态;(2)结合工作需要,认定需要发布或转发的信息;(3)形象宣传、文化建设、公益活动。
第九条新媒体发布信息要确保准确性、时效性和适应性。
内容应简洁、文字表达要清晰,语言生动,发布信息做到图文并茂。
第十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应严格履行审核制度,由信息员收集、整理,并提出发布申请,经部门主要领导批准方可发布,未经审核的信息不得发布。
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单位对所发布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执行“先审后发”制度,严禁发布不实、不健康等违规信息。
第十一条信息发布频率1-3天发布一次为基础,并根据各部门工作情
况和宣传需要调整。
第十二条新媒体用户通过官方新媒体咨询业务,相应单位、部门应及时回复。
如不能即时回复,应承诺答复期限。
第四章信息安全
第十三条新媒体的发布、转载有关信息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涉密信息不得发布。
第十四条新媒体各平台责任单位必须切实加强账号管理和内容监管,确保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对出现违规内容的新媒体平台,情节严重并造成不良后果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责任。
第五章附则
第十五条本办法由本中心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